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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他的书房。
过了几天,他搬走了,在曼哈顿的租了间酒店套间,他请了一位上了年纪的对此事很有经验的律师,尼尔也是如此。他们在原来的宅子里讨论财产分配,它是尼尔从外祖母那儿继承来的,外祖母家在费城,它原本是个夏天避暑的宅子,不算大却很是精致,还有个带泳池的花园,他们新婚时打算到郊区住,于是外祖母就把它当做贺礼送给了尼尔,后来乔舒亚为了他那十几辆跑车建了个比宅子还大的车库,离婚后那里只有尼尔自己的一辆车,每次停车时他看着空荡荡的车库都不免觉得当年实在是太过滑稽了。
讨论过程倒是十分地平和,尼尔只要求这座宅子,乔舒亚要他的跑车,至于他们的几笔投资和在纽约的几处地产,他们甚至会讨论一下当年是谁提议投资的。期间乔舒亚的律师去给他们煮了一次咖啡,两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倒是第一次见证了所谓的和平分手,有一天傍晚,尼尔留他们在家用餐,然后和乔舒亚去客厅里讨论怎么分配他们购买过的名画和一些艺术收藏品,于是两位律师就在花园里散步,在晚餐时还赞赏了花园里的玫瑰,乔舒亚愣了一下,然后问尼尔:你会记得给它们浇水吧?
其实尼尔不记得了,他总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去浇浇水,至于别的护理方法他就一点儿也不会了,没过两年那一丛玫瑰就颓败了下去,他干脆把它们都铲除了,他得承认乔舒亚在生活细节上比他更有天赋,或者说有耐心,他甚至连车都懒得多打理一辆,而乔舒亚能养出一大丛充满生气的玫瑰,做得一手不错的法式糕点,懂得布置很有格调的聚会和服饰搭配。他的确很讨人喜欢,但从某种意义上,讨人喜欢不是他的特征,而是能力。
虽然两位律师没明白他们究竟怎么性格不合了,但也不好打探细节,只能猜测着他们都是上层家庭出身,也许真的不太把财产分配当一回事,又想起大学时热恋的传闻、被当作是纽约上流社会里最相配的一对,不禁真的相信他们是因热情散去而决定分手的。他们甚至趁尼尔和乔舒亚在二楼书房里单独谈话时一起用手机查找起两人当年的故事,一张张地看着当年在滑雪场度假的照片,灯光耀眼的酒会照片,就像传言中的一样相配,然后两位律师不禁讨论起他们的离婚会被理解为什么,是的,舆论,他们只看到了舆论,他们也只关心这点。
否则人们又该关心些什么呢,关心在他们还没有完成本科学业时尼尔煽动乔舒亚和他一起去了西班牙吗。乔舒亚的信托基金没有被冻结,他买了一架二手游艇,租下了一座带有庭院的充满地中海风情的住宅。在艳阳高照的晴天他们出海,却又在船舱里躲避着阳光,他们选择□□或者尼尔的故事。尼尔会说,在某个阴天,一个二十三岁的保安在他工作的银行里开枪自杀,摄像头记录下了本该保卫他和他人的手枪如何杀死了他,从这天开始人们发现自杀成了一种全新的疾病,以不知名的方式传播着,有些自杀者你能找到原因,有些你不能,起初自杀者数量不多,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很快能被取代,而在他们各自的家庭里却成了一道崭新的不能谈论的伤痕,很快地,当你正在快餐店里排队点餐,却被收银员以刀割喉的血液溅了一身,当你正诅咒着刁难你的上司去死,却被他跳楼时撞碎的玻璃刮出一身血痕,当你亲吻了梦乡中的儿女后,你静静地在自己的房间里吞下所有安眠药,而他和乔舒亚正躺在地中海上的一艘游艇中,□□,喝冰冻的苏打水,听四五十年前的音乐,躲避着这场新世纪的黑死病。他擅长编这些故事,就算他最终放弃了做诗人的念头,被锁在华尔街高处的办公室里,这种天赋还是没有丝毫减退。
没有人会关心这些。在他们去塞尔维亚看弗拉明戈到凌晨、驾着车穿过黑暗的公路回到海岸边的小镇后,乔舒亚睡到下午六点才醒来,薄暮中他看见尼尔整齐地穿戴着他当年的西装,连领带也打得完美,最后一点阳光透过窗帘,照亮了他的金发,模糊了他的面容,他说:我该回纽约了。后来尼尔想,他对乔舒亚的爱就消失在那天黎明时,狂欢已经结束了。
可他总是记得那个庭院,记得乔舒亚穿着宽大的白衬衣,袖子卷过肘关节,悉心地搬走杂物,拨出杂草,种上他喜欢的花草,而尼尔在二楼的窗边,读着一本西语诗集,偶尔看看乔舒亚,他做得如此细致认真,仿佛他们一生都将在此处度过,好像他会永远爱着尼尔、爱着尼尔身边的一切,他们将在一起,无论疾病或健康、富贵或贫穷,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
在他们提交离婚申请后,尼尔在二楼主卧室里看着窗外的花园,他看见乔舒亚走到玫瑰丛边,他看不清楚,好像乔舒亚也是穿着宽大的白衬衣,袖子卷过肘关节,他剪下了几支玫瑰,把它们放在跑车副驾驶座上。
后来每到乔舒亚生日时,他让花店员工去都送上一大束玫瑰,他总觉得乔舒亚就像玫瑰似的,庸俗平常又无可挑剔的美,几乎能让每一个人喜欢上他。他忘了在安达卢西亚海边小镇的庭院里,乔舒亚没有种过玫瑰。他没有特别偏爱的花种。
☆、02
02
在那个糟糕的万圣节晚会的第二天,纳撒尼尔威尔森拜访了艾肯的病房。
结束工作后,他抱着一束康乃馨,找到那间病房,敲了敲半掩着的房门,透过门上的玻璃,他能看见单人病房里正在睡梦中的病患和坐在床边的艾肯夫人。艾肯夫人说了声请进,依旧注视着她的儿子。
尼尔把花束放在床边的花瓶里,艾肯夫人才发觉他并非医院员工。她有些惊讶,虽然她平日里也亲昵地叫唤着他尼尔,但她并不认为这次拜访对他而言是必要的的,而且她知道她的儿子昨天还把他的法拉利撞成了废铁。
他好些了吗?尼尔稍稍调整了一下花束摆放的角度,转过身问道。
萝莎娜,尼尔还记得她的名字,她是个美丽的拉美裔女人,说得一口带迷人颤音的英语,在纽约社交圈里有不少她这样的拉美太太。她朝他露出一个一个微笑,他没事了,只是需要睡眠。然后她犹豫了一下,尼尔,我感到很抱歉
别在意,当我在这个年纪的时候,也做过很多傻事。
尼尔和她闲聊了几句,特别解释了一下乔舒亚去了佛罗里达,然后就离开了。如果他撞坏的不是乔舒亚祖父留下来的纪念物,大概会是乔舒亚来拜访他的。乔舒亚天生擅长这种事,他的眼神总是那么温柔而真挚,使人感到他除了客套之外还又带着一点真诚,而且这真诚是特殊的、只保留给自己的,不多不少,不至于让人觉得他虚伪得令人厌恶,也不至于让人感到太过唐突。他在大学读了几年经济,研究生毕业后就被银行聘请,银行喜欢他这样的富家子,他会打高尔夫球,擅长各式社交舞,懂得鉴赏美酒宝石和各类奢侈品,尽管这般不免让人认为他有点庸俗,但因为成长在富裕的家庭中,他的庸俗带有一种莫名的从容不迫。不久前乔舒亚认识了个七十多岁的老年顾客,叫做布鲁克摩根,他和他的妻子没有子女,妻子在前两年因为乳腺癌去世了,他过起一段非常孤独的日子。最近他打算重操旧业,做几笔投资好充实自己的生活,因此乔舒亚认识了他。大概是因为乔舒亚从小与祖父最为亲近,他的确很擅长与老年人相处,不过两周的日子就让老人亲亲热热地叫起他乔希来了。他陪着摩根打高尔夫,邀请摩根坐他的游艇出海,偶尔讲一讲他和他祖父的事情,甚至在用餐时他帮摩根将火鸡用刀叉优雅娴熟地去骨,这令摩根感受到了一种祖父应受到的关爱,而非轻视。以致于他年轻的外甥对他迟来的关爱却显得虚假,因而他更加喜欢乔舒亚了。
尼尔走了几步,意识到走廊拐角处有人在看着他,尼尔不禁打量了他一眼,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他的金发有些长了,似乎来不及打理而显得蓬松,他很漂亮,长相上些许不如人意之处都由青春为他遮掩了去。尼尔走到他身边时停下,我可以帮到你什么吗?
他惊醒似地抬起头看他,尼尔才意识到他是在顺着自己的方向看着某一间病房。没什么咳,他怎么样了?他的声音很哑,尼尔听出了醉宿,他想起自己大学时也常如此,而醉宿后的头疼却能让他集中精神,这比起他那些为考试复习而使用药物的同学更为古怪。但到了他将近三十岁时,他很容易地就戒掉了烈酒,似乎没有什么再值得他为之举杯痛饮了。
在他得到积极的消息后,他转身离去,并不打算去探望他的朋友。尼尔看着他的背影,他穿着过于宽大的外套,透露出年轻人特有的放荡和神经质。他想起了自己的二十岁,虽然那时他并不觉得自己已经无可挽回地衰老了,但随着对方渐行渐远,他觉得他们之间仿佛隔着十多年的时光。他追了上去。
尼尔只是说要送他回去,然后知道了他叫路西安麦克伦,他来自芝加哥,正在纽约读大学。他不安地坐在后座上,在与他大学还差两个街区的路口他就要求下车,他说懒得去找个借口给同学,尽管尼尔看起来很像他的亲戚。尼尔笑了起来,他们长得没有几分相似之处,只是都有着金发罢了。尼尔有一双泛灰的蓝眼睛,而他的眼睛是介于黑色和绿色之间的。然后尼尔把自己的电话留给他,路西安带着笑意地看了他一眼,把便条收进口袋里。
万圣节天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