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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1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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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肉书屋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11部分阅读

    在质方面小胜纳鲁。其实两人的收获比这个要多些,那些太小的鱼就放生让它们继续在水里生长。无倒钓鱼钩就是有这个好处,不会把鱼伤得很厉害,放回水里去以后可以不受影响的继续成长。

    “我喜欢这个!”纳鲁意犹未尽的道:“明天继续。”

    “好啊。”孙志新应了一声,跑回去拿柳条筐来装鱼,打算晚饭就吃这个。

    把纳鲁架在肩上走回帐蓬,过不多久猎人们就回来了。布库和他那些小伙伴也从对面林子里回来,继续收获得有小猎物,还有蘑菇。当然,干柴也有,这帮子小鬼好像有见到它就去收集带回来的本能……

    猎人们今天的收获颇丰,中型猎物好几只,成果中更是首次出现了小型猎物,有看起来像獾似的小动物。

    康带领猎人将猎物堆在营地中间,让其它猎人去宰杀分配,自己大步跨着过来来到纳鲁的帐蓬。人还没走近,大嗓门就已经兴奋的嚷起:“孙志新,吹箭真的很好用!不过我也发现了它的许多缺点。”

    吹箭做为冷兵器时代的简易便携武器,当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孙志新也知道这个,但心里还是想听听康怎么说。毕竟他才更加熟悉这个时空,本身又是一个优秀的猎人。

    “说来听听。”

    康便道:“它的射程还是太短,杀伤力也有限。对付小猎物非常好用,不过一但遇到体型略大点的就杀杀力大减。”

    这点孙志新也明白,吹箭是个怪东西,遇弱越强,遇强且弱。小猎物可以达到秒杀的地步,大的型物甚至可以弱得难伤分毫的地步,除非让箭只变得更加锐利,充分运用物理学压强集中到一点的原理,不然很难射入猎物的身体。

    康还在继续道:“另外,箭只太轻,如果风大的话,准头就会大大的出现问题。嗯,好处是顺风威力更大,射得也更远,准头就不那么好。”

    康说得很中肯,箭只确实质量太轻,容易受气流的影响。孙志新听得点头不已。

    杀伤力方面受吹箭本质的限制,不会有太大的改变。不过可以通过淬毒提升威力,先没淬毒是想到这帮子猎人没有运用熟练,怕首先会伤到自己。而箭只的重量问题确实是个硬伤,也没有行之有效的改进方式,因为它这个毛病放到现代也是让人头痛的问题。但还是可以适当改善,比如将箭只去除水分使之更硬,硬锐利,同时用硬质胶质煮过,让胶浸进到竹纤维结构中去,增加重量和韧性、硬度。至于这个胶质,大量废弃不用的兽皮和有蹄类动物的角质蹄,或者是角就是个好选择。

    作者有话要说:v了,俺不知道该说什么,更没想到会这么快……

    入v三连更,还喜欢的朋友请继续追。

    同时有可能的话,第12章的完全未删减片将捧上以表庆祝。

    哦也~居然v了,神奇……

    36、混在史前的悠闲日子 04

    孙志新把这些想法跟康说了,康听得眉飞色舞,眼光一直往树蛙笼子上溜。那几点树蛙饿了好几天,正恹恹的趴在笼里,要死不活的。康极具攻击性的眼光看过去,它们也没什么反应,混然没感觉出自己一会儿就要在康的手里下地狱。

    过了会儿奥格把分配到的食物拿回来,孙志新让他串起挂出去晒,没打算今晚动手吃它。奥格诧异的看了孙志新两眼,去把肉块晒上后回来问道:“不吃它们,晚上吃什么?”

    孙志新指指鱼:“吃他,我和你父亲弄到的。”

    奥格和康看看鱼,都大皱眉头:“它很难吃,现在有吃的,还是别吃它哟。”奥格还补了一句:“我讨厌那个味道,还是等别的东西都吃光了再说。”

    瞧瞧,已经被孙志新喂养得嘴巴都变叼了,以前只要是能吃的食物,他们可是来者不拒,哪像现在?还要挑味道……

    布库倒对孙志新的手艺很有信心,好奇的问:“吉玛有办法做得很好吃?”

    孙志新笑道:“当然。你吉玛我是谁?”

    奥格这个别扭的青春期人士仍然拿不信的眼光看孙志新,康侧眉毛一跳:“哦?那我倒要尝尝。奥格,去叫里肯过来,我的女人也叫上来学学手艺。”

    孙志新脸孔一下就黑了,见脸皮厚的,就没见过像康这样脸皮厚成这样的。自己来白吃白喝就算了,还要叫上儿子和老婆,一家大小全在这里吃白食……好在自己和纳鲁钓到的不算少,不然哪来那么多鱼喂这群狼?

    脸上悻悻的,心里老大个不爽。但见奥格高高兴兴的去喊里肯一家,只能摇头叹息史前人当真要比自己这个现代人热情豪爽。小小羞愧了一下,转瞬间就忘得干干净净,提起鱼到河边去处理。

    鱼这个东西,确实肉质细嫩鲜美。但鱼本身带着一种水产的浓重土腥味,一但做不好,就会由美味变成狗不理,难以吞得下去。以目前的条件而言,佐料又少得太多,去腥的姜、葱、蒜全都没有,仅有蘑菇和盐。孙志新左右考虑了一下,无意瞅到一块平整的石板,灵机一动之下打算做铁板,呃,石板煎鱼。因为就鱼的烹调手法来说,烤和煎、炸无疑是腥味最少的做法,很适合现在的条件。至于烤制食物,史前人类已经吃得很多,像纳鲁一家就对烤这个手法兴趣不大,相反很喜欢孙志新做的炸、煎、炖、焖一类的做法,所以烤鱼放弃,做石板煎鱼。

    先将鱼去鳞,洗净,腥味重的腮、划水鳍和鱼筋都去掉,再洗,至无血水流出。再拿回来,用盐仔细抹过,放进陶锅里,加上蘑菇片搅拌,让鱼肉透入鲜味。紧跟着又把布库掏回来的鸟蛋打了几只放进陶锅里继续拌。蛋清可以去腥,更能上鱼肉在烹制过程不至少流失大量水份而失去鲜美,是烹调鱼类时很重要的添加物。

    到得此时,众人都已经看出来孙志新处理鱼肉的手法很是别致,经过一番处理后的鱼肉鱼腥味大减,,不仔细都闻不大出来。摆在陶碗里鱼肉呈一种略微透明中又带着白里泛着粉红的色泽,看上去很是细嫩。于是大家都开始期待起来,只觉得经过孙志新的处理后,或许那鱼肉会真的很好吃。

    康家里的老婆,是个五大三粗的女人,孙志新整个处理过程中她都在仔细观看,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环节。自己男人在族长家吃过一次饭后就念念不忘,总是说起毕达拉察阿苏的手艺有多了不得,她早想学了,现在终于有了机会,哪里肯轻易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学习的环节?

    孙志新刚才的处理方法叫腌鱼,一般情况下做鱼都会经过这一步简单的步骤,为的是去腥,也为了让鱼肉入味。而鱼肉肉质细嫩,这个过程不必花很长时间,十五分钟到半小时足够。

    将腌好的鱼拿出来,把陶锅洗净,放上油,烧到八成滚以后把鱼下锅煎至四成熟,表面金黄,鱼尾微翘就可以。这是为了进一步跑油去腥的过程,同时也为下一步的板煎做好上油准备,不然以鱼肉的细嫩,很容易粘连在板子上,让肉损失不说,卖相还会四分五裂又七零八落的非常难看。有人喜欢吃被五马分尸的鱼吗?反正孙志新是不喜欢,一看到这样的鱼就联想一车裂一类的不好东西。

    鱼肉被炸过之后因为已经能闻到一股和其它肉类完全不同的香味,即不是鱼腥,也不是肉香,说不出来是什么味道,就是觉得香,别的肉类散发不出这个味道来。跟以前放到锅里煮过的味道天差地别,那个味道简直没法闻,鱼腥味道被放大n倍,而这个却好闻得很,让人食指大动。虽然还有些微带鱼腥味,但已经被其它更香的味道掩盖过去,光是想像就能感觉出来它会很好吃。

    就在大家都以为可以吃了的时候——又见孙志新从帐蓬外拿进一个谁也没有想到可以在烹调上用到的东西——整块一尺见方的薄石板,架在火上,又涂上油,慢慢的把它烧热。

    看到这里时康的老婆郁闷了,她上哪再找这么一块石板去?得,回头自己找块合适的慢慢磨吧……

    不过她由此对孙志新很是佩服,毕达阿察阿苏就是不一样,那些石块石板丢在那里,谁也没想到过竟然可以拿来做吃食,偏偏他就想到了,这就足以见得他当真是与众不同。

    就见那石板被涂上油后慢慢烧热,上面的油开始滋滋作响,鼓起一个个的小泡。小泡又紧跟着暴开,散出一股奇怪的味道,竟也很香。

    难道是石头也会飘香?孙志新别至的手法让人大开眼界,众人头一次觉得食物这个东西并不仅仅是好吃,就连烹制它的过程也可以是一件很有趣的事,让人看起来觉得赏心悦耳。

    布库张大了嘴:“吉,吉玛,它……它也是锅?”

    “傻小子!”康大笑,伸手拍了下布库的脑袋,因为手劲太大拍得布库一个趔趄。奥格不满的瞪他一眼,把弟弟拉回来抱住怀里,解释道:“以前部族没有陶锅的时候都用石锅。不过……跟吉玛用的完全不一样。没这么……嗯……平坦。”

    “这么平也叫锅?”布库还是不懂,伸手抚着被康打痛的后脑勺。

    孙志新用更精确的语言道:“一般来说,中间凹进去能用来装东西煮东西的叫锅。我手里这个更适合煎、烤,叫石板平锅更恰当一些。”

    嘴里说着,手下也没停,把鱼放了几尾到所谓的‘石板平锅’上。手法类似于铁板煎烤。现代有平底锅,铁板烧烤等等,现在没有那些高端玩意儿,只能用石板平锅啰……都是环境逼出来的应急法子。

    过得一块儿后,那块并不太薄的石板已经烧热。鱼放到石板上时,因为布满了油汁,顿时滋滋作响,油烟和着一股更加浓重的香味立即弥漫出来,整个帐蓬都充满这股子鱼香味。

    “真的很香,一点怪味也没有!”康就是个饕餮,反应最大。

    纳鲁也脸上动容,半点意料不到这个极为难吃的东西真能被孙志新弄得这么新奇美味。

    布库又得意了,从头到尾他都对孙志新充满了信心,当下拉住奥格,道:“哥哥,我没说错吧,吉玛就是能有办法把它做得很好吃。吉玛,熟了没?我想吃了~”

    奥格看了孙志新一眼,又把眼光飞快移开,脸上还是那种臭屁模样。倒是里肯已经被香味引得口水横飞,嘴里大赞:“奥格,你吉玛真厉害!”

    奥格撇着嘴,倒着吸了一下口水,食欲燃得火热,却就是不肯正眼看孙志新一眼。

    再过得一会儿,鱼在石板上已经被煎炸得至八成熟,更是浓香郁郁,皮面上已经微微形成一层焦脆的酥壳。孙志新翻动着鱼让它受热均匀,轻轻捅开鱼肉表层看了一下,见里面雪白的鱼肉已经完全凝固,微戳之下就有骨肉分离的感觉。这才起身走到帐蓬外扯下几朵已经晒干的干蘑菇,用手撕成小块,再放到掌心里将它搓揉成细末将,撒在鱼身上,鱼的两面都如此。然后再次浇油,待蘑菇也开始起油泡时,最后一步便完成。

    毫不客气的先拿了一条放到纳鲁的碗里,道:“你功劳最大,这条就是你钓的,尝尝。”

    纳鲁眯起眼笑,也顾不得烫,张嘴就咬了一口。看着孙志新一步一步的把鱼做好,早已经深信不疑孙志新做出来的鱼很好吃,更加上闻不到那种可怕的鱼腥,咬下去的时候半点顾忌都没有。

    孙志新这才对其它人道:“动手啊!趁热吃味道更美,要是凉了就会有腥味。”

    此时从人哪里受得了美味的诱惑,抓起鱼就张口大咬,没有哪个怕烫。

    一口咬下去,只觉那鱼竟是半点腥味都没有,鱼肉表面焦脆干香十足,可里面却是细嫩柔软,美味得出奇。细嚼之下,更觉它不仅细嫩,还鲜香不油腻,又带着烧烤与油煎的混和味道,即有炭香又有油香,却就是不腻嘴,竟是平生从没有吃过的肉类美食!且说那剌,除了中间那根大骨,其余小剌都似被煎烤得融化了那般,几乎吃不出来。像康的老婆,布库之类的女子、小孩还觉得嘴里有鱼剌的异物感,会吐出来,其余的粗豪人士,像纳鲁、康一类的,根本就连着鱼剌一起嚼,再吞吃入腹。更别说那根脊椎骨大剌了,一口咬下去便骨肉分离,根本不会形成困挠。又见鱼肉雪白,纹理细致嫩滑,不用吃,光是看也极美。

    如此就吃得人大呼过瘾,深悔以前不知道鱼竟是这样好吃。

    里肯吃得满嘴油腻,对着康道:“帕帕,族长的吉玛太厉害了!比妈妈厉害百倍不止!不如这样,以后我们家分到的猎物都放他们家好了,我们过来吃!”

    康的老婆幽怨的看了他一眼,死孩子,打击的自己的老娘,抬高别人的弟亲,也不必这样当然说吧……算了,不管了,没空跟他计较,这鱼肉实在太好吃,先吃够本了再回去和他‘商量’忘恩负义这件事。

    康直接一巴掌糊在他头上,笑骂道:“今天有得混吃混喝就不错了。还想天天来?你老子我也想呢,可就是不行!偶有一次是孙志新的慷慨,你还想赖上了?脸皮比你老子我还厚!难道你想累死族长的吉玛?吃货!”

    孙志新正在埋头苦吃,一边把剩下的鱼放到石板上煎烤。不苦吃不行,这群全是狼!动作慢了骨头渣子都捞不到。听到康说话,停下动作一拍看了康一眼。还行,有自知之明,知道是混吃混喝,尚可救药……唉,以后再有好吃的不赶跑他就是。都是狼啊狼啊狼狼狼狼狼……他招谁惹谁了?怎么就引出这么一家子狼来?瞧康那女人,食量跟男人没差别,嘴巴一边喷鱼剌一边吞鱼肉,就跟流水线作业似的进口出口两不误,也是女狼啊女狼啊狼狼狼狼狼……

    纳鲁大口的咬着鱼,一来鱼肉美味,二来是自己亲手钓的,经过了一番智慧与技巧的搏斗,吃起来就更加美味。新晋钓鱼爱好者对明天的钓鱼活动充满了期待,满嘴肉鱼的含糊着道:“就这么说定了,明天还去钓!”

    孙志新咬着鱼肉,噗的笑了一声,道:“好。”

    这算不算是被自己诱拐了?本是成熟厚重的男子现在也说孩子气话,可爱到暴啊!

    37、上门讨债的男人

    纳鲁养伤的日子就这么在温馨平和的气氛中过去,孙志新和他总是下午固定不变的坐在那块大石上钓鱼,一起欢呼收获,一起痛骂鱼类的狡猾。整段时光让纳鲁觉得是一生中到目前为止最快活的日子,没了族长的重任,每天都有收获,可以吃得美味的鱼肉,更可以肆无忌惮的放声大笑,享受阳光、河滩、微风,还有孙志新的相陪,人生如此,好似再无所求。

    养伤的这几天,纳鲁过得真的很快活,由于有了新的武器吹箭,特别是二次精制后又淬了毒,猎人打猎的收获直线上升,每天的食物分配以后吃掉必须的,总是有剩余,即意味着收获超过消耗,有盈余并可以贮存,是让人非常高兴的事。于是他才敢再赖上一两天不去领导猎人们打猎。

    智者奥瑞克总是站在自己的帐蓬边微笑看着两人嬉闹,他其实很想去提醒纳鲁族长的职责。可看到笑得那样无拘无束的纳鲁,心里就总是不忍,自我欺瞒安慰着想他伤没好,他伤没好,再让他轻松几天,然后等他伤口完全长好了再重新套上族长的柙锁。这孩子是他看着长大的,深深知道背负着族长的重任有多劳累。幸好,天下派下来一个毕达拉察阿苏,给了他一段快乐的美好时光。如果可以,他会祝福这两人一直这么快活下去,永远都不要改变。可是……奥瑞克叹口气,凛冬就要来临,谁还笑得出来?

    其实纳鲁的伤口在四天前就被孙志新拆掉了蚂蚁钳,纳鲁体质过人,再过得四天后伤口早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跑跑跳跳的完全不是问题。但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心理在作遂,孙志新硬是将这个消息瞒了下来,老实说,他真是很喜欢这八天的时间,那样的快活,那样的写意,半点也让人不想留恋现代的时空。八天里,他已经初步认识到纳鲁是一个多么优秀的男子,他表面粗鲁内心温柔,让孙志新头痛的发现自己好像真的对他有一点点动心。对一名男子动心……孙志新有些吓到了,又有些觉得理所当然,便矛盾着又迟疑着,总是情不自禁的允许纳鲁靠近,又总是心惊肉跳的把他拒绝在心门之外。

    有首歌不是那么唱的么?爱你,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何况对方和自己生理构造一样,无论怎么样都觉得很惊悚。特别是性事,每次都是上演华山论‘剑’,剑来枪往的让孙志新更囧。

    此时孙志新还没觉出来,其实他自己对纳鲁已经有了不同寻常的好感,只是还要进一步的话……对于彻彻底底是直男心态的孙志新有点难。

    日子便这么过去,钓鱼这个活动倒是营地里流行开来。开玩笑,族长以身作则每天蹲坐在石头上和自己的吉玛玩得大呼小叫,别人哪能不跟风?一来有鱼可以收获——康家那个大嘴长舌的女人早说得整个营地众人皆知,鱼是好东西,非常好吃。而以前没法下咽,是制做手法问题。嗯嗯,比如她,现在就会做鱼,跟族长家吉玛学的,他手艺第一,她就是第二!二来钓鱼这个活动确实充满吸引人的魅力,试过几次后就很难不被迷人,瞧,纳鲁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他现在已经在向发烧级钓鱼爱好者的级别进发,每天劲头比孙志新还大。另外他的技艺也超过了孙志新,野人就是不同,在眼力、速度、反应、敏捷上他都超过孙志新一些。这是大自然在进化过程中赐于纳鲁这类史前野人的恩赐,孙志新想不都学不来,只能徒呼奈何。

    由于钓鱼这个运动本身活动量并不大,河滩离着营地又近,族里的老人都学着像纳鲁那样钓鱼,一个个很开心,也很满足,对带来这项老人也可以用来活动的孙志新充满了爱惜和喜欢。孙志新由此人气更高,颇有老年人之友的味道。

    第八天下午,纳鲁钓到一条鱼后放下了鱼竿,对着河水开始沉默。孙志新看着纳鲁的侧影,片刻就明白了他心里的挣扎,不知怎么地就是微微心疼。

    “纳鲁……”

    纳鲁深吸了口气,苦涩的笑道:“我始终是族长。”

    孙志新露齿一笑,轻轻拍拍他的背:“伟大而勇敢的族长!”

    纳鲁闷声道:“我不想当族长,我想像这样天天可以和你一起钓鱼。看太阳升起,看你陪着我守候日落。”

    话里的情意让孙志新有些悸动,可有时候他就是比纳鲁还理智,便道:“可是不行。没吃的连明天的太阳升起都看不到!更还有一百多号人等着你去带领。冬天又将来临,为了生存下去,你这个族长就要做更多的事,为了族群,也为了自己。最重的任务,总是会落到那些有能力的人身上,是荣誉,也是责任。纳鲁,我也依靠着你呢。”

    纳鲁霍然转身,一把抱紧了孙志新。孙志新浑身一僵,叹了口气没将他推开,将手肩环过来搂住纳鲁,轻轻的拍。

    “让我抱会儿。”纳鲁把头埋在孙志新的肩头闷声道。

    是人都会有脆弱的时候,像纳鲁,只会把他的脆弱表现在自己面前。明白了这点,孙志新有些惊喜,有些受宠若惊,又升起难言的心疼。这个男人啊,正因为太过优秀,所以才双肩承担了厚重的任务,永远不能舒心的只过自己的日子。

    “嗯。”孙志新轻声道:“我在你身后呢,无论什么事,一起支撑。我不是弱者,可我希望你比我更要坚强。我心里的纳鲁,勇敢而无畏,是顶天立地的男人!”

    “我有这么好?”纳鲁嗡声嗡气的道。

    “比我想的还好。”孙志新很肯定。

    “那你为什么不肯接受我?”

    孙志新顿时就囧了。爷,俺跟你一样是男人好不好……我又不是gay,心理负担压死人。

    “呃,这个……哎呀,我看到有鱼跳出水面!”孙志新开始左右言他。

    “小新。”

    “嗯?”

    “晚上让我做,好几天了,你都用伤口没好当借口,我憋得难受。”

    孙志新汗毛倒竖,有些怀疑纳鲁是不是在装脆弱诱骗自己。不然哪能那么快就思维跳跃性的想到了那事上头?

    果然是禽兽啊禽兽!

    “不行!”孙志新还是接受不了男男性事。

    “小新……”纳鲁拉长了声音,大型犬一样在孙志新身上拱来拱去,孙志新惊恐的发现他皮裙里那根事物果然勃发而起,正要命的顶住自己小腹磨蹭。皮裙下面是敞开着的,几下之后它便跨越楚汉河界,伸到自己这边皮裙里来捣乱。那感觉怪异得很,让人心慌意乱,又多了些以前没有甜密,骇得孙志新只想提刀砍人。

    “纳鲁!”孙志新怪叫。

    “在!”纳鲁抬起头,孙志新就看到他笑眯眯的,试图伸嘴过来咬自己。

    “把你那个……拿出去!还有很多人在河边钓鱼!”

    “谁爱看谁看去。”野男人毫不在乎。

    孙志新可不行,怒吼:“天诛!你不知羞,可我怕!”

    纳鲁见孙志新发怒,收敛了一些,随即脸又贴上来涎笑:“是不是没别人就可以了?我们回帐蓬!”

    汗……这是不是传说中的白白宣滛?

    孙志新被纳鲁抓住话里的漏洞,只窘得当下就想找到个地缝把自己活埋了。正恼羞成怒打算暴打出手间,忽听营地里有人惊喜的叫道:“齐格力!你们回来了?!”

    随后就响起齐格力沉稳有力的回答声:“回来了。”

    纳鲁和孙志新停下撕扯的动作,两人对视了一眼,纳鲁便靠在孙志新身上收敛欲望,很快就回复到了那个冷静沉稳的族长纳鲁。孙志新暗赞一声,果然是优秀的男人!

    等纳鲁冷静下来,孙志新拉了他一把,道:“过去看看。”

    两人相携而去,来到营地中央时看到齐格力一行果然已经完全回来。独臂的退役猎手表情还是那么坚毅果敢,整个身体因为八天的劳累而变得黑瘦了一圈,两只眼睛神却烔烔有神,带着任务完成的喜悦,又带着重新恢复信心的飞扬神采。

    每一次看到他,孙志新都会为他的气场所折服,同时每次也会忍不住惋惜他的断臂。

    “齐格力!”孙志新毫不掩饰自己看到齐格力时的欢喜。

    “孙志新,我成功回来了。”齐格力眼神淡淡的,却还是掩不住看见孙志新时的喜悦。

    “嗯!我看到了。欢迎回来,勇敢的勇士!”孙志新情不自禁的张开双臂。

    齐格力怔了怔,忽地咧嘴露出个大大的笑容,走上前来和孙志新重重拥抱。没见过这个热情无比的欢迎动作,但齐格力一下就懂了。

    两人大力的互拍对方的背,一起哈哈大笑。纳鲁看得有些吃味,脸拉得老长,却又强行忍着不去分开两人。

    再看其它人,同样也是风尘仆仆的一脸劳累,两个女性因为体力不支已经瘫坐在地上顺气。孙志新心里又感激,又心疼,本能的连忙道:“快去纳鲁的帐蓬坐会儿,我熬了羊奶子甜汤,酸酸甜甜挺不错,都去喝点休息会儿。回头再来听你们有趣的经历。全族人都感激你们,大家辛苦了!”

    又捅捅纳鲁,要他也说点什么。纳鲁笑道:“我想说的你全说了。比我说的还好。”

    其余七人皆笑起来,为这种热烈的迎接而心生温暖。族长的吉玛果然是很不错的人,难怪大家都喜欢他。

    孙志新放开齐格力,道:“带回多少盐。”

    齐格力白牙一露:“所有的筐全装满了!”

    “这么多?”孙志新大喜,简直是喜望外,族里拿出去多少他可是知道,半点也料想不到会换回来这么多。

    “你看。”齐格力伸手一指。孙志新才发现自己因见到八人回归而高兴得过了头,竟忘了去看交换回来的盐。他这种神态落在齐格力眼里,又是忍不住眼神一阵温暖,刹那间竟有士为知已者死的感觉。

    “哇噻!”孙志新忍不住飙出一句现代语言,就见到八只容量不小的筐里全装着盐,虽然乌漆嘛黑不太好看,可确实是货真价实的粗制海盐,甚至它散发出来的海腥味都是那么的新鲜。

    “齐格力,厉害!”一时冲动,又想去抱他。纳鲁更吃味,脸色不悦的拉住孙志新。啥意思?自己的吉玛不喜欢抱自己,见了其它的男人就扑,当他死了?

    齐格力好笑的看了一眼满脸醋意的族长,脸色一凝,接着道:“我还带了其它人回来。”

    纳鲁一怔:“什么?”

    “是海风部族的人,有重要的事和我们商量。族长,先让他们进营地吧。他们只来了十人,很安全。并且他们承诺过,不和我们为敌。”

    孙志新扭头去看纳鲁,他知道史前人类重信诺,可他骨子里有着现代人的j滑狡诈,防备之心很浓,却是不怎么肯信。

    有心想要提醒纳鲁一句,害人这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却见纳鲁在垂头思考,不忍心在外人面前拂了他的面子,便闭嘴不说。

    纳鲁沉吟了许久,最后道:“远来的都是客人,先将人请进来。”

    齐格力应了一声,转身去请人。

    片刻后,一行十人慢慢走进营地,为首的正是那位孙志新见到过的维京海盗样的人物。

    “纳鲁族长,再次见面了。”

    “你好,泰格族长。”

    两个男人互相走近,没拥抱,没握手,都是郑重的打量对方,走到两人间隔一米时才停下。孙志新眯了眯眼,赫然发现这位泰格族长与纳鲁同样高大,同样优秀杰出,浑身一下都散发着一股子别人没有的领袖气息。

    38、维京海盗样的男人

    便见这群人里全是高大的壮年男子,除了头一位族长之外,其余的全部光溜溜□如同初生的婴儿。孙志新想像得到他们出发时肯定是携带有武器,现在必然是不被允许带进来而放在营地外,所以才光得这么彻底。裸|男啊,又见裸|男,跟不值钱的似的大剌剌光着站到你面前,丝毫都没有赤身露体的窘迫,一个个坦然得很,又雄壮健美,男性□毫无顾忌的甩来烫去。若有腐女在,只怕立即就要捂脸尖叫,又从叉得很开的指缝里往外明看。可孙志新不是腐女,看惯了现代大家都道貌岸然的装在衣服里的情况后很虚伪的适应不了这类天体,眼神不自然到处乱飘,就是不敢看对方身子中间那一段。

    而十人当中,维京海盗样的男人实在太醒目,让孙志新想不注意到他都难。九个光溜溜的野男人中间站着一个唯一的穿着兽皮裙的,如同鹤立鸡群,十分的显眼。

    他身高和纳鲁平齐,长相是鹰眼高鼻,宽阔的额头配着方正阳刚的下巴。两只眼睛隐在眼眶里很深,眼神锐利而带着一种雄性本能的掠夺性。他眸子呈浅灰色,看上去有些冷酷无情,又像是阳光照不进去那般,散发着寒冰的味道。整个身体如同纳鲁一样修长健美,充满了那种满富活力的肌肉群,不夸张的鼓胀,而是恰到好处,同样也是力量与敏捷完美结合的躯体。他比纳鲁又要白晰一些,皮肤没纳鲁那么粗糙,而是显得弹性而紧致,让人联想到猎豹光滑的皮毛。再看手与脚,手掌宽大十指修长,脚大而沉稳,是个内敛而气质强大的男人。

    站到纳鲁对面时,这人丝毫不落下风,胸肌平坦四方,腹肌都呈块状,到达腹部时收成流畅的线条,小腹那里的肌肉平坦而结实,皮裙下方男性的特征高高凸起。无论怎么看,都是一位雄性力量四溢的英豪优秀男儿。

    孙志新控制不住的拿他来和纳鲁比较,纳鲁性格沉稳,此人则带着锐利的侵略性;纳鲁豪放粗野,像一团烈火,此人则内敛傲然,像被冰裹着的火焰;纳鲁的眼瞳温和而多情,此人则冷酷而理智;纳鲁更坚韧勇敢,此人则更凶猛机敏;纳鲁像一只狼群的狼王,此人则更像奔驰在山林之间的优雅猎豹。对,优雅,孙志新找了半天以后终于把这个词放到他身上。虽然优雅用来形容一个史前人类有些滑稽,但他身上就是有那种味道,像是落魄的贵族公子,因为环境的原因不得不成为了海盗。

    总之,这人绝对不是个好对付的角色,孙志新给他下了这样的这定义。

    孙志新在看他,他也在看孙志新,见孙志新用夷然不惧的用强者般的眼光和自己对视,眼光坦荡而直接,澄清如碧空的眼瞳里又透着几分好奇,一对黑漆漆的眸子让人惊异般的漂亮。那人像是预料不到似的怔了怔,随即冲孙志新露出一个黑豹似的微笑:“我叫做泰格。你是不是我被纳鲁抢走的弟亲?”

    一句话出口,所有人脸色大变,纳鲁的眼瞳如狼那般紧缩起来,他与泰格两人之间就有了剑拨驽张的味道。

    果然犀利而胆大,手无武器面对着纳鲁照样敢散发自己的掠夺本性。

    孙志新半点也没被他的锐利侵略气息副退,沉着自若的微微一笑:“谁的弟亲我都不是,我就是我,孙志新。”

    自信、洒脱、不羁、从容不迫,包括现代教育而教导出来的精英气息,就是孙志新现在散发出来的风采。泰格眼神陡地一亮,像是猎豹锁紧了猎物一样紧盯着孙志新看。纳鲁则脸色下沉,气恼的看了孙志新一眼。

    是人还怕人看?孙志新灿然一笑:“欢迎你的到来,海风部族的泰格族长,希望你到这里就像回到自己的家一样能感觉到舒适。”停了停,脸上带了点歉意,风度翩然的冲两个斗鸡也似对持着的男人一额首,微笑道:“两位族长有重要的事要商量,我们就不打扰了。”

    泰格面色动了动,为孙志新那个微一额首就显得仪态万千的气度,更为他看似无意的那句欢迎的话,整个句里家和舒适孙志新咬音都有点重,听着像是一种警告。这个人当真不简单,果然不虚自己此行,泰格眼神越发闪亮起来。

    转身拉住齐格力,孙志新又露出了那种和公事公办完全不一样的热诚笑容:“齐格力,没我们的事。走,去尝尝我的手艺。”

    齐格力也是个胆大包天的,闻言也是一笑,一言不发的随孙志新离开。

    被留下来的纳鲁与泰格互相防备的互瞪着,那种孙志新还在时的伪装和平友好气息荡然无存。

    互瞪了会儿,泰格首先打破沉默,道:“纳鲁,对远方来的客人,你就用这样的态度招待?”

    纳鲁展露出了在孙志新面前从来不曾露出来过的犀利:“那要看你是用什么样的态度了。如果你真当自己客人,我也把你当客人。如果你不把自己当客人,我也不怕让自己和族人的武器染上鲜血!”

    泰格摊开手:“我可什么都没带进来。”

    纳鲁哼了一声,道:“到智者那里去商谈。”

    泰格不置可否的笑笑,跟随着纳鲁而去。他带来的九个族人跟在他后头,到了奥瑞克的帐蓬外后规矩的守在外面休息,一个也没进去。这是原始部族默认的规矩,智者的帐蓬无事时不是谁都可以随便进去。

    纳鲁帐蓬里,孙志新和一行去交换盐的族人相谈甚欢。两个女性族员中有一个叫夏尔的口齿特别伶俐,正畅快的在述说一路的细节。

    “……快到海风部族的时候出现在了一头利牙匹格,我吓坏了。要不是齐格力捂住我的嘴巴,我马就要叫出来。”

    孙志新笑呵呵的道:“那你怎么没叫?”

    和孙志新相处了一阵,都知道这个人半点架子也无,夏尔就笑道:“齐格力捂得快嘛。幸好他动作快,要不然要出大事。”

    孙志新看向齐格力,齐格力就接口简洁的解释:“利牙匹格从来不会单独出没,都是由一头首领带领一群,少至七、八头,多可到三十几头,很难惹。一般来说,只要上了五头的利牙匹格,部族打猎时都会绕开不和它们发生冲突。它们虽然肉质美味,可实在皮厚,很难杀伤。同时它们性情暴烈,一头受到攻击后就是一群全上,强大的防御加上不低的攻击,和它们对上都会吃大亏。”

    夏尔又道:“幸好有齐格力和其它的猎人,一路来回有惊无险。”

    “很厉害嘛!”孙志新笑眯眯的看向齐格力。

    面对孙志新毫不掩饰的夸赞,齐格力只是若无其事的笑笑,拿出一个东西给孙志新看:“你认不认得这个?”

    孙志新接过一看,顿时又惊又喜:“这是姜!你哪里找到的?”

    翻看手里的东西,只瞧见是半个巴掌大的一块根茎,一眼看上去肉质肥厚,形状扁平,呈姜黄|色泽,更带着绝对不会认错的姜独有的芳香辛辣气息,可不正是块老姜!

    齐格力松了口气,微微抿着嘴,道:“以前见过别的部族用它当药吃,这次出去时见着了——它正好就在我们临时营地的旁边,就顺手挖了些。我看你认得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想着你也许知道它的大用,就挖回来了。”

    孙志新拿着这块姜笑得合不拢嘴。姜啊,做药是治病防病的好东西,可治外感风寒、鼻子不通气、流清鼻涕、头痛发烧或被雨淋后发冷、肚子痛等,还可治疗慢性胃炎、恶心呕吐;可治少儿咳嗽;另外在风寒骨病、关节痛方面也有不错的效果,近些年来还用来治疗掉发、毛发稀少的毛病,简真是用处很多的好东西。而孙志新看到姜的惊喜无限,则是看到了它的拿来当佐料的妙用。这玩意儿去腥提香,大凡膻腥味重的食物有了它,味道就会大变后更加美味。就算是做汤,切两片丢进去,汤也会变得更香的。

    心里大喜之下,狂拍齐格力的背:“哪里找到的?这可是好得不得了的东西!”

    “离我们的营地有点远,大约有两三天的路程,不过我在那里作了记号,也挖了一些回来。你什么时候要?”

    “现在!”

    齐格力笑了笑,出去以后一会儿又回来,捧来一堆姜。

    那一堆美大约有近十斤,大部份都连着茎叶。而姜这种植物很易存活,有茎有叶的更是。孙志新喜翻了天,都顾不得和人说话,将齐格力挖来的姜留了一些在帐蓬里,又急匆匆奔出去,将其余大部份全埋到了小河对面的树林里种上。此时要收获美味的嫩姜是不可能的了,但它们一但种下去就可以继续生长,同时保证它们不会坏掉,可以持续的采收老姜。孙志新心里已经在打主意,有空再去齐格力标记的那个地方一趟,把那里所有的姜全收回来种上。这东西无论做药还是做佐料,都是好东西!

    齐格力看孙志新一头汗水的奔来奔去,忍不住嘴角露笑。他那个举动,就是对自己的肯定。当时只想着这东西或许有用,便不顾其它换盐成员的反对,硬是挖了些回来。因为毕达阿察拉苏来历不凡,或许这东西到了他手里就能发挥出奇特的功能来。现在来看,果然是这样,只看他那宝贝得不得了的态度就知道是极好的东西。如此这般,就让齐格力心里很是欢喜,脸上也带上了掩饰不住的笑容。

    “真有这么好?”夏尔问道。

    有人接口道:“看孙志新反应就知道了。幸好齐格力挖了回来。还是咱们的老猎人眼光厉害!哈哈,我当时也反对来着。还好他没听我的。”

    齐格力便又微笑,说心里没有成就感,那是假的。

    过一阵孙志新埋好姜回来,对齐格力灿然大笑:“假如哪一天有路过的部族和我们交换东西,我可以告诉你,你挖回来的这个东西一块就能顶上一头羊!”

    这次,连齐格力也愕然,半点也想不到自己的带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1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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