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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4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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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肉书屋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44部分阅读

    更换程度这么频繁?不停的往上画迷你版地图的么?一个不经意就翻了一番。

    尼玛!

    那房间住着谁?有空我一定要膜拜一下。

    142、洞洞洞洞房 04

    而孙志新也是野性的,一但熊熊的欲望烧起来,他的雄性本性就表露无遗。起初他还在暴烈的亲吻泰格,慢慢的情势就发展得疯狂。他用四肢把泰格牢牢禁锢在自己身体底,由吻转变成了啃咬,一寸一寸的蚕食过泰格,恨不得把泰格整个人揉成渣、搓成糜粉,全部吞吃入肚和自己融为一体分不清谁是谁。

    一路向下,咬肿了泰格的唇,啃咬他性感的下巴;舔过健壮的胸膛,撕咬他胸前的凸起;又吻过他的腹部,用舌尖顶剌他的肚脐;再把脸贴上他的小腹,一口咬住泰格的雄壮。

    “孙志新!”泰格忘情的低声咆哮,一把抓住了孙志新黑色头颅。这个动作对于他来说太激烈了,激烈得他几乎控制不住。

    孙志新像名摔跤手一样死死按住泰格,一手伸过去扣死了他的嘴巴不让他发出声音,另一手本能的探向他身体的深处,寻找那个位置往里侵入。

    在这种时个,孙志新满脑子都是进攻的念头,哪还记得温柔?

    泰格浑身一僵,就觉得那里被强行顶开,有让人极度不适的事物正在暴虐的突破入侵。感觉先是一阵锐利的痛,身体紧跟着就涨了起来。

    虽然没吃过猪肉,但也见过猪跑路。而且为了与孙志新相好,他也厚着脸皮去问过其它的弟亲亲密的事情的是怎么做的。孙志新的行为他不会不懂,而泰格脑里也没有谁在上谁在下的偏执念头,不在意自己在上还是在下。在他看来,一切事情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只是他没想到真正被人打开身体的时候会感觉么般不适。

    刚才他摸过孙志新勃发的情况,那尺寸一点都不逊于自己。现在光是指头都已经这么难受,换了那个还了得?偏生那里柔软脆弱,一但打开身体就毫无防备能力,只能被人肆意攻占。天知道当初纳鲁是怎么忍耐下来的。

    当初纳鲁访问过的人,泰格也偷偷去问过,得到的答案跟纳鲁得到的一样:有付出,才会有收获。当你完完全全把自己交出去的时候,你就会收获情人的心。纳鲁就是这样收伏了孙志新,现在泰格也打算这么干。只不过现在他可完全不信任后面那半段话:其实这样你也很舒服,只会开头的时候难过一会儿。

    见鬼!光是指头就这么疼,换了那个舒服得起来?会被撕扯成两半才是真的吧……

    可是……看着忘情吸吮自己的孙志新,看出他一脸的激|情浓欲,泰格忍不住在心里低叹了口气,他喜欢,就给他。因为他满足了,自己也会觉得满足,情人之间,不就是这样么?

    心里升起对孙志新浓浓的爱恋,泰格努力去忽略这种不适的感觉,曲起双腿把自己打得更开,以一种毫不保留的姿态去迎接孙志新快要失去理智的疯狂掠夺。

    孙志新没觉察到这些,还在一路攻城掠地,脑里隐约还记得纳鲁是这么做的,先要打开情人的身体,后继的步聚才会让自己的爱人不那么痛楚。在他心底深处还是记得要疼惜泰格,不想让他痛苦。

    只是从直男变成弯男,对于男男情事而言,孙志新就只比泰格好一些,也是不入流的家伙。炽欲燃烧之下,不免动作粗暴更加弄疼了泰格。

    泰格忍不住低声痛嘶了一声,本能的蜷缩身体倒深气。

    这个本能的因不适应的排斥动作引起了孙志新的注意,愕然抬起头来:“泰格,怎么了?”

    泰格一脸的痛楚,勉强打开自己的腿把自己重新暴露到孙志新面前,道:“没事,有点儿疼,你轻点。”

    孙志新怔了怔,在泰格脸上看到了隐忍,看到了信任,最重要的是那种因为爱你,所以才任群随意掠夺的放纵。

    不知道怎么的就回想起了自己还不懂男男情事时所遭的罪,还没爱上纳鲁的时候自己叫得跟杀鸡杀鸭一样凄惨,可不像泰格这般百般忍耐,只求让自己能痛快。如此,心尖处猛地颤了颤,下意识想那人得多爱自己才能作到这一地步?

    以泰格的性格,擅强攻而弱防守,他这么对待自己,只怕是为了取悦自己而收敛起了一切的本性。

    “泰格……”

    “没事。小新你舒服吗?”

    “嗯。”

    泰格满意的浅笑:“那继续,我听人说过一会儿就好了,那痛也不是不能忍。你不用顾着我……你只要记得,我是泰格,我是你的鲁玛就成。”

    睁着眼睛说瞎话呢,不痛?自己可是体会过的。看着身体下笑得脸容抽搐的家伙,孙志新只觉得自己爱惨了他,竟是分不出他与纳鲁自己究竟爱谁多一点。

    看着泰格额头上疼出来的汗,孙志新从他身体里抽回手指。

    那种内脏都跟着一起被抽离的感觉让泰格再一次脸容抽搐,却咬牙强挺着诧问:“怎么,不继续了?”末了又有些忐忑,怯怯的问:“是不是……我不够好?你……你教我,我学东西很快,不比纳鲁慢。”

    孙志新摇头,缓缓放松泰格骑坐到了他的腰上,伸手到背后抓住泰格因疼痛而软缩的部位轻轻揉捏,轻声道:“不是,就是因为你太好了,我才不忍心。相爱的两人一起做亲密的事,只有一个人能感觉到快乐太没趣,要一起感觉到快乐才好。”用自己的身体摩挲着泰格的腹部,孙志新舒服着眯起眼睛又道:“今天这个日子对你来说很重要吧?”

    “嗯,从今天起,我有你了。”

    孙志新露齿一笑:“所以,就要让一切都完美,要给你一个美好的夜晚,让你一直都记得我是你的头一个男人!你别动弹,我来,我要让你忘不了我。”

    泰格呆了呆,感觉到孙志新正在自己身体上动作着,以一种古怪的姿态在往后移。他的手探在自己腿间,在激|情的逗弄自己,然后自己被拉着牵引着向前,直到抵住一处柔软滚烫的部位。

    整个感觉真是要命,简直舒服到了极致,泰格瞪得两眼滚圆,看孙志新抿紧了嘴唇把身体往下压。

    心里知道自己抵住了什么东西,又感觉着因为孙志新的下压,自己正在顶开它,往里入侵。

    那里面,高热而滚烫,又是湿滑,一点点被吞进去的时候,所有感觉带来的敏锐体会足以叫人疯狂。

    “小新!”

    “小新!”泰格开始低声喃喃的喊。

    孙志新疼得厉害,低声道:“别得了便宜就卖乖,你给我闭嘴。趁我还没有后悔以前……噢!该死!”

    却是泰格的本性被孙志新的引诱给点燃,控制不住的抓住了孙志新纤细有劲的腰,把自己顶上去贴向他的身体全部侵入。

    然后,就乱了。

    孙志新本想着自己来主导这场欢愉,让自己不那么难受。可事实上忘情的泰格跟野兽一样粗野,孙志新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被翻过来的,只感觉到那一处像是火烧般的疼,泰格把自己按死在地上仰面朝天的攻击,自己活像是解剖台上被针钉住的青蛙。

    大凡初哥都这样,疯狂起来什么都顾不得,初尝极乐的的滋味让初哥同志们全身的感觉都集中到一处,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顾不得,泰格也是这样,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在孙志新身上奔驰。

    孙志新身体疼痛着,心理却是愉快的,因为他从头到尾都在看泰格的脸。那张脸激|情满布,灰白的瞳里全是浓情炽欲,还有自己清晰的影子眏里里面成了唯一的景像。大滴的汗从泰格身上滚落下来流到自己身上,两人身体都是一片滑腻。无论从泰格的动作还是神情,都能表明这人被从自己身上享受的愉悦震得手足无措,只会依照古老的韵律运动。

    自己点燃了这个男人,就是有那个本事可以让他疯狂!

    仅是这一点就让孙志新抛开了不适,他让自己的情人很满足,从而自己也很满足。两人情人之间付出与收获总是齐头同进的,一生双体。

    好在泰格确确实实是个初哥,初哥嘛……都那样,三下五除五的就缴枪投降了。所以孙志新也没遭多久的罪。

    到达顶点的那一刹那,泰格的双瞳猛然转成了猫样的竖瞳,全身肌肉紧张的贲起,用最大的力量死顶着孙志新,头颅高高的昂起,脖侧青筋惊人的鼓起来,大张着嘴巴露出洁白的牙无声的嘶喊。那是兴奋狂喜到了极致的表情!

    孙志新抱紧了他,和泰格抵死缠眠,他想,他一生都会记得泰格这个样子——自己的鲁玛欢畅淋漓之下激|情动容的模样。

    随即泰格俯下头来,像匹猎豹一样咬住孙志新的喉头,狂野的亲吻啃咬。孙志新用双腿缠上泰格精壮的腰,等待他慢慢平息。

    良久泰格才平息下来,趴在孙志新耳边喘气,口里喃喃的只会说:“小新,哦,小新。”反反复复仅这一句,别的已经不会说了。

    孙志新沙哑着嗓子,事着激|情低声问:“还好吧?”

    泰格一记一记不停的亲吻孙志新的耳朵,嗓音也带着激|情的余韵:“好到了极点!我想我刚才已经疯了。你身体里,真舒服!”

    这样的情话纵是孙志新听起来也觉得面红耳赤,伸手推着泰格的胸膛,道:“快从来身上下来,你弄在我里面了……难受。”

    “不,让我呆会儿。”泰格不依,深埋在孙志新体内不肯出去,以带着余韵的缓慢节奏又动了起来。

    他一动,孙志新就惊觉那玩意儿放进去的时候是那样,现在已经出过一次了还是那样,竟半点都没有软缩下去。

    顿时就禁不住全身一阵恶寒,他怎么就忘了呢?泰格是初哥,而全世界的初哥都一样:第一次坚持不到几分钟,然后很快是第二次,坚持时间会变长。接着是第三次,又是第四次……仿佛要把积攒一生的火力一次性全轰炸出来。

    果然,第二次迅速的就开始了,以长进了一点的技巧,以及长进了一点的持久力再战。

    十几分钟以后:

    孙志新:“泰格,从我身上下去,难受……”

    泰格:“等等,让我呆儿会。”

    半小时以后:

    孙志新:“好了没?”

    泰格:“等等,让我歇歇,你别动,让我动。”

    又一小时以后:

    孙志新:“过足瘾了吧?放开我!”

    泰格:“再来一次。”

    再过得一小时:

    孙志新大怒:“你妈的,还来?!爷屁股疼,不玩了!”

    泰格:“小新,好吉玛,我还想……”

    然后,就天明了……

    泰格出来的时候神清气爽,意气风发,简直是一脸容光!孙志新两股战战,花容惨淡,如同一团被人揉捏过千百遍的面包,一脸都是怨气……

    尼玛!

    就说为啥有梅开七度的传说,搞半天果然是真的!

    禽兽啊,禽兽!早知道就不该心软的!

    洞房花烛夜史前版男子双打实况播报:

    泰格vs孙志新,7:0!

    完胜!

    作者有话要说:

    哦哩,终于做完了……(抹汗)

    写这章时突然想起一个有色笑话:

    说把一个姑娘介绍给一个老光棍当老婆,介绍人神秘的对那姑娘道:“他有一生的积蓄哦~”

    那岂不是很有钱?

    该姑娘就兴高采烈的嫁过去了。

    结果洞房一过,第二天姑娘瘸着腿,扶着腰,两腿外开呈外八字形出门见人就哭:“nnd,我还以为是积蓄了一生的钱,搞半天是积攒了一生的精力一夜里全使我一个人身上了!”

    狂笑!

    精子和金子,发音一样,可误会了不是……

    哈哈哈!

    孙志新这悲催娃遇上了初哥泰格,跟那姑娘也一样,倒足血霉!谁叫他心疼泰格要去当受呢?

    嘎嘎!

    143、再探洞|岤 01

    和泰格的结亲一事就那么无风无浪的就过去了,除了一整夜被泰格像个探险队员一样探索了身体几次——他就像个极富求知欲的探路者,把孙志新从头探索到脚,从外探索到里的折腾个不停。如果不是孙志新被马蚤挠得无法入睡而发飙,只怕这件事他还会兴致勃勃的干下去。

    真了奇了怪了,大家都长着男人的身体,为毛泰格对自己这副平板就这么感觉兴趣?

    印象里就对这件事印象深刻,论及其它的而言,孙志新对这‘婚事’的印象仍然不深,还是半点都没有自己已经是名草有主的男人的觉悟。

    不过心里头其它的感悟倒是有的,那两个男人虽然都不像黏皮糖一样喜欢沾在身边,可吃饭有人陪、睡觉有人陪,有人会轻描淡写又真诚关怀的询问你一天的经历,不经意间那两个人中总有一个出现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孙志新心里就莫明的觉得满足,觉得有所牵绊,回味的时候就感觉到了平淡而温馨的幸福。

    只不过想像中的左拥右抱,享齐人之福的事并没有出现。孙志新左思右想之想觉得自己一口气找了两个男人这件事其实很悲催。关于这点,做个简单的算术题就明白了:

    与纳鲁在一起,互攻一次,1vs1,扯平;和泰格在一起,互攻一次,1vs1,也扯平。可两次算下来,还是自己挨了两回……这还是正常情况。如果那两人兴致高,非得开上两局,来个两胜一负的话……要知道孙志新只有一个,纳鲁和泰格加起来可是两个,这道算术题无论谁来做都知道孙志新被压的次数更多。

    孙志新倒不是心理不平衡,他与纳鲁、泰格之间没有谁去计较那些无聊的上与下的问题。关键的问题在于,孙志新觉得这种情况应该像个单缸的发动机,活塞和气缸都只应该一对一的对应配合。而现在气缸只得一个,活塞却有两个,大家还都争着把自己的活塞往自己这只气缸里塞……那玩意儿就算不会磨坏,如此高强度的使用下也会被损坏啊……特别是那两只还是史前野男人,自己这个现代穿越男再体力过人也没办法跟他们比。

    因此一直美美的幻想着自己临睡前趾高气扬的挑牌子让谁陪睡的情景并没有出。相反的倒出现了非常诡异的情形:常常孙志新困得几乎就想倒头就睡,却听见纳鲁和泰格像特务一样在那帐蓬外小声的接头:“今晚你用不用?不用就把小新给我,明天还给你。”

    用不用?

    这是什么见鬼的鬼话?真把自己当气缸使不成?

    一听这个孙志新立即就清醒了,屁股那处隐隐的开始作疼。

    nnd!就说这两只咋现在感情越来越好来,表情得越来越和谐,敢情都在私下交流自己的使用权呢!简直像两个奴隶犯子,不声不响的在那里做人□易。更可怕的是有时候自己已经逃过了一难,在纳鲁或是泰格的帐蓬里已经睡着了,却被人不声不响的抱至另一个帐蓬,直到感觉自己正在被那谁谁谁压着才醒过来。

    太可恶了!就算是充气娃娃,照这个频度的使用法都会用坏。自己还是一个大活人呢?

    没法跟这两个精力充沛的野人相比,孙志新干脆直接逃到哈瓦那大叔那里避难。哈瓦哈大叔是个慷慨厚道的好人,总是肯把自己的兽皮分出来给自己盖,而且一点都不会觊觎自己的屁股!在他那里睡觉的最大好处就是安全,平静!

    对于孙志新这种不守夫责的行为纳鲁和泰格两人都拿他无可奈何,又不好意思去哈瓦那大叔那里抢人,只得憋着,等孙志新心里一高兴了,他自己就会回来,那时候高兴咋地就咋地,一次七次也不是不可以……

    只是两边族长和自己的吉玛在一起的时候实在是‘闹腾’了些,两边族员一怒之下将三个人一块赶走,把三个翻云覆雨起来就忘乎所以的家伙赶到了石桥边那个凸出来的半月形石台上,让他们离人群远远的,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别过来吵到大家。

    为此孙志新羞得无地自容,他奶奶的,他在现代也是一大好青年,结果穿到史前来就成了纵欲的滛人,还嫌吵被自己的族人赶得远远的,这脸往哪里搁啊?

    纳鲁和泰格倒是挺欢喜,那石台离人群聚居地有一段距离,安静、有保持,做得激烈点也不怕有人听见……族人们才开始抗议太吵,那两个就高高兴兴的搬过去了。

    自打三人搬到石头上住后,孙志新往哈瓦那大叔帐蓬里避难的时间明显增多,纳鲁和泰格厚着脸皮去哈瓦那大叔处要人的时候也明显增多,整件事形成了一个怪异而搞笑的怪圈。

    有了孙志新没完没了的折腾,厚着脸皮来争抢他的兽皮被子,哈瓦那正在从失去哈里斯的打击中恢复。和哈里斯比,孙志新更具活力,总是没个安静正形时候,每每都会让哈瓦那回忆起自己的哈里斯身上美好的地方。如此,伤疼在被慢慢抚平,记忆却越来越深刻,哈里斯的形像越发清晰的同时,孙志新也挤进了哈瓦那的生活,俨然如同又多了一个儿子。

    有时候他心情好的时候会开孙志新的玩笑:“你在我这里要躲到什么?”

    孙志新便涎笑:“谁说我在躲了?我这是在伺候你,尽做你儿子的义务。怎么,哈瓦那叔叔不喜欢我留在你这里?”

    “喜欢。就是族长来要人的时候让我很难办。纳鲁前脚刚走,泰格后脚就来。要不泰格前脚刚走,纳鲁就紧接而来。赶人都赶得我烦了,总觉得自己在当恶人。你啊,哪里都好,就是没有哈里斯安静乖巧!”

    “嘿嘿,我哈里斯大哥当然比我更好。大叔,别搭理他们!那两个全是熏心的家伙!我喜欢跟你睡,嘿,你闻起来味道跟哈里斯很像,温柔又强大,还安全。”

    哈瓦那便失笑,摇头大叹这家伙身在福中不知福。

    日子便这么安静的过去,两个部族的人聚在一起呆在洞里渡过严冬。

    不知不觉的时间就过去了一个月,洞外的气温一直持续在零下二十几度。天气果真跟奥瑞克说的一样,晴几天下几天暴风雪,下几天暴风雪又晴几天,反反复复一直这样。

    晴天的时候男人们就试图突破低温出去寻找材料和食物,现在一半多的人都已经穿上了皮衣,史前人类的强悍体质在有了皮衣的保护之下已经可以小范围的活动。可是情况很诡形的是上次因为情况危急下抛弃的食物只找回来一小部份,其它的竟然找不着,像是莫明其妙的失踪了一般。为此纳鲁和泰格都在提醒众人提高戒惕,以防突然出现觅食的大型野兽,因为它们把这部份食物寻觅而去的可能性非常之大,其余没有更加符合事实的猜想。

    而下暴风雪的时候能见度只有几米,完全无法出行,大家便留在洞里,女人们织布做衣服,男人们则清理洞|岤。这样一是可以让生活的环境更好,二是为以后做准备。孙志新早已经和众人商量过,不管以后的情况怎么变,这个洞|岤拿来做以后的后备基地用,变生不测的时候可以往这里退守。

    由于采用的是古老的工艺,织布的速度很慢,到现在也只织成了十几匹布。织出的这些布这次没有用到孙志新的指导,妇女们聪明的根据制做衣皮的经历给男人制做的轻软柔和的亚麻布衣。

    多出了横空出世的孙志新,布衣的制做直接跨过那些披带着用或是制袍的阶段,直接成形为现代样式的上衣和下装穿到了男人们的身上。亚麻布制做的东西,透气良好,穿着舒适,和皮衣相比它的接受速度快出了很多。

    现在再去看洞|岤里的野男人们,只要自家的女人是手脚麻利的,一般都穿上了衣服,光着身体露着鸟四处蹓跶当溜鸟侠的已经不太多。特别是小娃娃,家里的有孩子的一般都先做了衣服给孩子穿上,那些个小家伙有了衣服穿,脸上喜气洋洋的,显得很是可爱。

    极个别女人,像玛斯智者这类型的人,一天会向孙志新这里跑上百遍,仔细询问衣服都有哪些样式,然后自己学着做。还有阿瑟,总是和玛斯结伴而来,未语先脸红,对服装制做的领悟能力又比玛斯要高一些。

    史前第一个胸围就出现在玛斯胸前,样式仿造抹胸或者是裹胸布的模样。第一条裙子则出现在阿瑟身上,是个样式简单的短裙。

    当阿瑟和玛斯胸着抹胸,身穿短裙相伴相随的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山洞里轰动了!

    玛斯那人岁数大,可看上去不老,是中年知性女性和悍妇并存的气质,很是丰韵犹存。阿瑟则是正宗的小家碧玉型熟女,和其它史前野女人不一样爱害羞脸红的气质非常独特。当这两位前一个趾高气昂,后一个含羞带俏的穿着新型的抹胸布裙出现时,就是孙志新,还有纳鲁和泰格这样的家伙也看直了眼,更不要说其它人。要知道,这可是史前第一次具有装饰意味的服装出现,其视觉冲击力真是想像不到的大。

    阿瑟的男人成了整个洞|岤里最被其它人羡慕的男人,玛斯和奥瑞克的吵架力度频频升级。她们两个更是在洞|岤里掀想了一阵制衣设计的热潮,女人们眼睛通红的在绞尽脑汗做出其它样式的衣服来打扮自己。至于男人们,直接就被忽略了,正是如此才导致了还有光屁股蹓鸟侠的存在……

    好在洞|岤里恒温不冷,蹓着就蹓着吧,反正大家早就看惯了不会长针眼。等女人们这阵子疯狂的热潮一过,大约就想起自家的男人还光着,会继续给他们做衣服。

    老孙家的男人无疑是幸福的,孙志新没打扮自己的爱好,又见不得自家的人没衣服穿,虽然极度痛恨自己必须得像一个女人一样做着缝衣服,还是老老实实的给自己家大大小小的男人,包括自己都一身衣服。

    顺序当然是从布库开始。小黑犬是族里第一个穿上布衣的小娃,总是神气活现的到处拿新衣去显摆,模样可爱之极。奥格是第二个,孙志新给他缝的是有帽子的卫衣模样的衣服,又羡慕坏了他的伙伴们。纳鲁和泰格,还有孙志新自己,都是上身衬衣,□裤子的布装。孙志新没看过自己穿衣的模样,倒是看见纳鲁和泰格穿上布衣后英姿勃发的模样,那心里也是极美的。

    在缝好了全家大小的衣服后,孙志新开始着手准备式具再一次探查洞|岤的事。他的重点首先放到了那条深不见底的沟壑上,总觉得它神秘未测,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好在这次的探险不着急,又因为难度比较大,孙志新一直都在以一种不急不火的速度着手准备工作。

    结实的绳子是必须的,还得足够长,孙志新便用兽皮和亚麻混和着搓结实的攀登绳索。手电筒能量有限,火把也是必须的,孙志新便静待晴朗的日子族人们出洞采回树枝,再用那个浸透油脂制做火把,一直集赞起来备用。还有其它拉拉杂杂的许多东西,都需要慢慢的集备。一个月的时间过去孙志新集备的东西才算是有了点模样。

    正计划着和哪些人,又要怎么样出发时,有天早上布库突然哭哭啼啼的来找孙志新,说是孙小鲁不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前两天跟朋友一起去了趟峨嵋山。

    住的是地方是个大酒店,早餐、午饭和晚饭都是自助餐——很豪华的自助餐。

    本着自助餐不多吃一点对不起自己的原则,我一个人几乎能吃掉三个人的份量!估计太厉害了,惹来众人侧目。

    又因为我这人贪吃多嘴,觉在当时吃着不过瘾,一边吃还一边鬼鬼祟祟的偷人家的东西拿回去吃……结果第二天早上被人逮个正着,煎鸡蛋那小伙子口瞪口呆的看着我一边吃煎鸡蛋一边往猛罪工具——塑料袋里装。

    “先生……”小伙子试探着问我:“您打算拿回去当午饭?我们这里的自助餐还不够您吃的吗?”

    俺干笑:“不是,俺给俺室友带回去的。他夸你呢,说你鸡蛋煎得好。”

    再然后,小伙子一口气煎了十个鸡蛋给我,又说:“吃吧,吃吧,就在这里吃,拿别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您想藏私呢!”

    瞧瞧,这话说得多有艺术……

    俺老老实实把所有鸡蛋交出来,再也不敢偷嘴了。

    晚去泡温泉,泡完了发现只带了一条内裤,于是空裆回房间。

    接着去小吃街吃美食,吃完了发现没带钱,打电话求救。

    回到房间看电视,把人电视机给报销了,一股子青烟袅袅……

    人果然不能干坏事,特别是峨嵋山这种佛教盛地,佛祖在看着呢。看,这不就报应了不是……

    144、再探洞|岤 02

    孙小鲁不见了?

    孙志新楞了楞,压根儿没把这件事情当回事,安慰了布库几句仍是该干嘛干嘛。

    可不是嘛,孙小鲁是只四足动物,性子野不说,还不安份得很。要让它安安静静的呆着不四处撒野,可能吗?要说人还有走丢的可能,像它这种犬科动物,有着野兽本性里的本领,会走丢简直是天大的笑话。现代家庭里被养傻了的宠物犬或者还有走失的可能,但孙小鲁这样的原生态野生狼会走丢……就像鱼在水里被淹死一样荒谬,不可能!

    它百分之百不会走丢,指不定不是在哪里窝着睡懒觉就是撒开四足探险去了,布库那小家伙在白担心。

    对自家吉玛以信心十足说的话,布库肯信,抹了一会儿鼻子后放下心来找其它的小伙伴继续玩耍。

    可是接下来中午不见孙小鲁回来吃午饭,一直等到晚上仍不见它的影子,不仅是布库急得扁着嘴露出一张哭脸给孙志新看,孙志新自己心里也开始隐隐着急。

    两顿饭都没有回来吃,确实有些不对劲。孙小鲁的性子是很野,可那小东西机警聪明得很,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很低。而且大家陪着它生活了一阵,它已经能很好的融入部族的生活,表现得像只真正的犬科动物那样黏人,这样两顿饭不回来吃,又夜不归宿的表现非常之异常。

    还是不肯相信孙小鲁会走失,因为它是一头小狼,狼这种生物不仅擅于识路,更会一路走一路撒尿做标记,万万不会走丢。除非……那小东西实在太野,发生意外被岩石塌方卡住或是遇到其它什么意外被绊住了没有办法回来。一这么想,孙志新真正的开始着急了,心里实在放心不下孙小鲁的下落,忙抓住布库来仔细询问当时是怎么回事。

    布库哭丧着脸道:“我跟哥本叔叔去冒险……”

    “什么?!”孙志新大惊:“哥本带你们去洞里探险?”

    “嗯。”布库点头道:“他说这里洞里好玩,就带我们去钻洞玩。”

    “该死!”孙志新气不打一处来,喝道:“去叫哥本来!无法无天的家伙!危险的洞里是可以到处耍的?这家伙的胆子也忒大了些,我要收拾他!”

    布库忙道:“不能怪哥本叔叔。是我领着其它的朋友在洞里耍,哥本叔叔见了怕我们发生危险才领着我们去的。”

    孙志新听了心里头放心一些,他就怕哥本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好事性格整出什么祸事来。想了想,还是让布库去把哥本叫来。

    哥本片刻后就和阿尔法一起来到孙志新的帐蓬里,怯怯的道:“孙志新,这可不关我的事,是那帮小鬼在到处捣乱,我怕他们出意外,才和阿尔法一起去看着他们。这次当真不是我闯的祸,不信你问阿尔法。”

    阿尔法在一旁点头:“是真的。”

    与哥本不同,阿尔法做事谨慎小心,所以才能和他成为良好的互补关系。听阿尔法这么说,孙志新信了,问道:“是怎么回事?”

    阿尔法道:“前一阵你一直在说要再一次探查洞窟,还是叫上原先的那些熟悉一点的人一起去,其中就包括我和哥本。我和哥本比较闲,就想着先小范围探查一下居住地周边的情况,所以每天都会以居住地为中心,慢慢扩大搜索的范围。我和哥本都觉得,先把周围的情况搞清楚,不仅可以减少到时候探查的劳动量,还可以更了解周围的情况,把危险的地方找出来,警告族人不要靠近。”

    两人的想法非常好,很热心,对自己的部族也很尽力。孙志新脸色缓和下来,道:“孙小鲁不见了让我有些急躁,你别介意。”

    “不会。”阿尔法道:“那个乖巧机灵的小家伙不见了,我心里也急。”

    见孙志新没有怪罪的意思,哥本胆子大了些,插嘴道:“那群小鬼几天以前就在自己到处探险了,还好在没发生危险以前被我给遇上。我想着这帮小鬼劝是劝不住的,与其严厉管教他们,还不如带领着他们去安全的地方去玩一圈。”眼睛小心的看看孙志新,又看看阿尔法,接着道:“我是个退役猎手,还算得机警,又有阿尔法那种预警能力,我们带着他们的去的话,危险就会小很多。嘿嘿……你自己也当过小孩子,肯定知道大人越是不让去就越是心里好奇得更想去,对吧?别说是布库这帮小孩,就是奥格那群青年也在兴致勃勃的讨论去探险的事。要不是最近洞里需要他们帮忙的事情太多,只怕早就出发去了。”

    孙志新听得又好气又好笑,偏偏还让哥本说对了,他自己对这洞|岤的好奇心都大得很,还能指责别人对这类神秘而又奇丽的洞|岤奇观感兴趣?特别是小孩和奥格这样的青少年,好奇心重,性喜冒险,对各类未知事物都充满了极度的求知欲。如此一个宠大的洞|岤体系摆在这里,大家还在里面居住生活,要让他们安安份份的不对它产生兴趣——不可能!

    而且还不能阻止他们去探索,这道理就跟堵不如疏一样,在成长过程中的逆反心理影响下,你趣是阻拦他们就越是想去,最后一发不可能收拾。所以说哥本的做法其实很正确,既然堵不住,还不如疏通他们的猎奇心理,有组织有计划的带领他们去。

    揭过这个话题不提,孙志新问道:“今天你们去的哪里?”

    阿尔法道:“这个洞实在太大了,我和哥本在周围晃了几圈,越是往里深入所发现的新的支路岔路就越多。后来我觉得用我和哥本这种办法乱找没有什么结果,还不如选定一个方向一路探下去,就开始试着寻找看上去安全的洞|岤深处。”

    哥本接道:“我们两个走了几条死路,就倒回来重新选路走。我们前进的方向大致是往东,一路探查一路做标记。下次你注意看,只要能看到跟上次我们来的时候差不多的草标或是树叶标记的岔路,就说明我们俩去过,那边很安全。”停了停,又道:“然后就遇到了布库这帮家伙,他们个头小,有些地方我们钻不过去,他们可以钻过去……”

    孙志新一听,你奶奶的,让小孩去钻大人钻不过去的洞,万一卡住了或是岩石塌方怎么办?哥本这家伙,果然胆大包天得欠抽!

    正想发飙,见哥本一脸又惊又惧的看着自己,眼神里全是后怕的慌乱,孙志新发不出脾气来,只得没好气的道:“接着说!”

    这次接话的人是布库,道:“今天早上跟哥本叔叔一起去钻洞玩,有我、孙小鲁、伯纳、鲁高因、芽芽……”

    噼哩啪啦的报了一堆名字,孙志新听得大是皱眉,这可真好,族里的小鬼差不多全到齐……跟组团一样去探险……

    “我们跟着哥本叔叔和阿尔法叔叔一直走,走了很久走到尽头。”

    “有多久?”孙志新问道。

    哥本长期跟孙志新一起混,知道他的手表,也养成了一些时间观念,仔细想了一阵后道:“差不多能有一个半小时。不过那里不是尽头,还有一个小洞|岤通向里面更深的地方,我们的体型进不去。”

    布库又道:“我们可以过去。”

    “你们就钻过去了?”

    “嗯哪……”布库哭着脸应道:“阿尔法叔叔站在那里……嗯,想了半天,然后说小洞那边没有危险,我和芽芽两个就最先钻过去。紧跟着是孙小鲁,它跟着窜过来,接着是伯纳……”

    阿尔法叔叔‘想’了半天,这个‘想’肯定是在运用他的特殊探查能力。而阿尔法的能力从来不会出错,他说没有危险就肯定没有危险。明白了这一点让孙志新心里舒了口气,那说明孙小鲁多半是没有遇上什么危险了。可是,那家伙干嘛现在还不回来?隐隐的心中一动,有些模糊的念头一掠而过,还来不及想到什么,又听布库继续道:“小洞那边是个大洞,能装下几十个人。起先里头黑漆漆的看不见,我就让芽芽和孙小鲁他们等着,又钻回洞口那里去拿火把,再回来才能看清里头。”

    “里面什么模样?”

    布库道:“很漂亮,许许多多的稀奇古怪的石头,还有更好看的你说的那种钟||乳|石从洞顶上吊下来,非常好看!”

    “能看得这么清楚?”

    布库点头:“能的。那洞比较大,不过洞顶不太高。”看看孙志新,道:“有两个半你那么高就能摸到洞顶。所以就算有风吹得火把摇来摇去的,我还是能看清洞顶。它真的不太高,伯纳就爬上一块石头摸到了顶,说是要敲一块发红的石头回去玩。”

    孙志新心中又是一动,风吹得火把摇曳?皆不是离那洞窟不是很远的地方又有一个出口?如此才能感觉到明显的通风,风被送进来吹动火把的火焰晃动。

    布库接着道:“我在下面扶住伯纳的腿让他敲石头,芽芽在举着火把到处走,嗯……吉玛,我大意了。”布库又开哭,泣道:“孙小鲁刚进洞里的时候还乖乖的,像往常那样伸着鼻子到处嗅,可我去扶伯纳的腿那会儿,我就听见孙小鲁吱吱呜咆的叫了两声,像是冲着一个方向跑去玩了。”

    布库一脸的担心,扑到孙志新怀里放声大哭:“我当时也没多留意,后头听到哥本和阿尔法叔叔叫大家回去准备吃饭时就出了洞。一路走了老半天才发现孙小鲁不见了,它没跟着我们一起出来。我把它弄丢了!都是我的错,吉玛,我担心孙小鲁,怕它冷着饿着,回不来了。”

    “别哭,别哭。吉玛问你,你仔细回想一下,那洞里的岔洞是不是很多?”

    “多。”布库哭道:“有些还不小,大人都能钻过去,里面黑漆漆的有冷风吹过来。它看上去很深,我们再胆大也不也去探,哥本叔叔和阿尔法叔叔又叫吃饭,我……我……”

    “没事。”孙志新安慰道:“孙小鲁很机灵,又认得路,肯定会回来的。你先去吃饭睡一觉,这事吉玛来想办法。”

    布库哭了一阵,见自己实在帮不上什么忙,只得哭着走了。孙志新又重新对整件事仔细询问过阿尔法和哥本一遍,这才让两人回去,自己蹲坐下来细思。

    145、再探洞|岤 03

    以孙小鲁的机警聪明,走失跑丢的可能性无限趋近于零。贪玩忘了回家的事同样也不可能,那小家伙就是个吃货,其它的无论哪件事情也比不上它对食物的热衷。那么剩下的可能就只能是遇到了危险或是受了伤,才让它无法回来。

    那小王八蛋到底在哪里遇到危险了?是摔到还是被撞伤?或是被岩石的狭小缝隙卡住,又或者是被岩石塌方给埋了?一想到孙小鲁被困在某个地方受冷挨饿,或是无助的躺在某个地方等自己救援,孙志新心里就七上八下的抽得疼,终于明白了为人父母那般对子女牵肠挂肚的感觉。

    心急火撩之下,忙把哥本和阿尔法叫来,三人一起重新回到那个洞|岤处寻找孙小鲁。

    从哥本放置有标记的通道一路曲曲折折的向东疾行,马不停蹄的一路找下去。布库这群小家伙发现的那通路倒是好走,通路虽然崎岖,但路面碎石较少,宽的地方足可以容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4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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