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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56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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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肉书屋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56部分阅读

    过来我就自己过去了哟~我当真过来了哟~”

    呵呵笑了两声,当真迈步就往纳鲁身边行去。

    纳鲁大急,本能的想喝止孙志新的举动,可嘴里发出来的声音却是狼嚎。而且那种狼嚎连狼语都不算,就连孙志新这号学过狼语的人都听不明白,只能听出他声音里焦急和惊慌失措。

    转念一想就明白了,纳鲁这货以前没变过,哪会什么狼语?就跟逛窑子的初哥一样,本能里该会的东西却是不会的。

    孙志新更觉得有趣,坚定不停的一边走,一边道:“嚷什么?以为这样就能吓到我?我是你吉玛,无论你什么样子都不会吓到我。我知道你现在很惶然无助,别担心,一切都有我呢,嘘!”

    说话间,孙志新已经平稳而迅速的来到了纳鲁身边,半点介蒂都没有的就将手放到了纳鲁的颈下,像搔一只大狗一样在他下巴下挠了几下,笑道:“瞧,一点事情都没有。”

    纳鲁浑身一颤,就觉得孙志新的手指伸到了自己的下巴底下,那灵活的动作搔得自己的下巴一阵奇痒,又浑身通泰无比,禁不住愕然的回眼去瞧他。

    入眼,是孙志新笑得白牙灿烂的笑脸,两只眼睛弯弯的璀璨若星。还有那个眼神,让纳鲁猛然就明白了一件事:

    无论自己怎么变,孙志新对待自己不会变,他是自己的吉玛,永远都是!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去看书评,先是被感动着一塌糊涂,然后又被雷得一塌糊涂……

    收到那么多的祝福与鼓励,说不感动得满心温暖,那完全不可能。我从第一天爬格子到现在,说出来你们大约不会信,拿到稿费的快乐远不如看到一句书友留言的兴奋。我相信凡是试着码过字并上载出来的朋友都能体会得到,那种被人肯定的成就感相当的让人感觉到快乐,我想这便是很多写手写文的原始动力,是它推动着一下写下去。

    至于雷……我可算是感觉出来了,看这书的朋友至少有一半是以调戏我为乐趣……大叔我老了啊,经不起这种折腾,伤不起啊伤不起。

    最后,今天包饺子吃,切韭菜的时候我在自己手指上剁了一菜刀……哇噻,真nnd痛!

    178、雪崩与雪崩后

    和孙志新当时的气怒惊急攻心晕过去不一样,纳鲁从被雪流轰中到被掩埋窒息晕过去,中间一直都是清醒的。

    雪流冲击到身上的时候他并不是很害怕,因为他已经将最爱的人甩离危险地带,看着他平安的落向泰格的身边,当时心里的感受竟是很平静,很幸福。就三流爱情小说家描写的那样:当深爱的人不得不牺牲自己来为自己的爱人谋取幸福的时候,感觉不到伤痛,只会觉得幸福,并有一种深切的自豪感:我爱你,请你代替我活着,还请一定要幸福!

    很娇情,很煽情,从某方面来说也很雷人。但当时纳鲁心里确实只有这一个念头。如果硬要说还有其它的念头的话,那便是希望自己死得不要太痛苦。因为死,他也是怕的。

    第一波积雪的力量冲击到身上时,纳鲁就知道自己完全敌不过这庞大的大自然的力量。雪流的冲击力量对上他本身的力量时要让他死,就像伸出一只手指去摁死一只那么蚂蚁容易。

    只是他怕死,却不想死,心里更有着对孙志新,对布库,对奥格的深深的依恋。

    求生的本能让纳鲁在苍茫的雪流里怒吼,挣扎,拚命的本能划动四肢,想要脱困出去。

    这个时候,变异就来了。

    纳鲁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觉得全身剧痛,有一股强大的陌生滚烫洪流浪潮一样骤然袭卷全身,在整个身体里左右冲击,像是陡然间全身都炸作了无数的碎片,分崩离析散落向各处。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纳鲁耳里听到自己全身的骨头都在发出一种奇怪的声响,一时间让他联想到自家吉玛油炸竹虫或是爬沙虫时的噼啪暴响炸裂声。而伴随着这种奇怪声响的痛楚,又像是被乌兰哈特用大石锤一记记的锤击,把全身的骨头都敲成细小的碎片,再重新组合到一起那般难以忍受。皮肤在撕裂,在拉伸延展;骨头碎掉了再重新组合,搓成细沫,再生新合著血捏合;全部的内脏似乎也在扭动位置,长了脚般四处乱跑,想要换个地方重新安居下来。

    和这样痛楚相比,沉重而庞大的雪流冲击到身上的时候反而不那么痛。幸好纳鲁没生过孩子,不然他就会知道,和分娩的巨痛相比,刀俎加之上身的疼痛反而会被忽略。纳鲁现在便是这般,正在经历那种破而后立的重组剧痛——宛如新生!

    直到纳鲁震惊的发现自己的手臂变成了狼足,皮肤变成兽类那般坚韧而又富于抵抗力,全身都披挂上一层厚厚的能大幅度减缓冲击的绒乱时,他才发出一声巨大的惨厉嚎叫。

    狼嚎,不是人类的惨号,这种变化连他的嗓音都影响到了。

    当时他叫得那样凄惨可怕,那样惶急惊惧,如同遭遇到最怕的事。只可惜他的嚎叫虽然够大声,可是和雷鸣一样的雪崩声音相比就像蚊子叫一般,谁也没听到。

    嚎得一声后纳鲁才真正的晕了过去——被吓的。无论是谁,陡然间发现自己变成一匹狼,不再有人类的模样,只怕也会被吓得不轻。

    但在晕过去的那一瞬间,纳鲁还是本能的把自己蜷缩成团,努力的想活下来。他的身体就依照着这种生存本能,像一片苍茫的银白里唯一的一个棕色小点,被抛起,被吹飞,被冲击得四面甩荡,又在积雪组成的洪流里弹射着随波逐流。

    兽类的身体是强悍的,强大的赐与了纳鲁生存的力量;坚韧强性的兽类皮肤保护他的身体内部不会受到大的伤害;内脏的移位让它们能更好的进行自好防护免受大的伤害;厚厚的绒毛更是形成了天然的保护层,减小冲积,保暖御寒。种种因素汇积到一起,让纳鲁很好的活了下来,在雪崩停止以后被掩埋在近三、四米厚的积雪下面。

    紧跟着部族成员的求援来得很快,对自己族长的牵挂让人们在雪崩刚一结束就疯狂的冲出洞|岤,去寻找那个用自己的牺牲拯救了大家的猎人部族族长。

    纳鲁所不知道的是孙小鲁凭着敏锐的嗅觉在雪崩停了不到一小时的时间就找到了,在他的头顶上方打着圈子疯狂嚎叫着用四肢扒雪。

    “族长在这里!”哥本放声大喊:“一起动手!”

    紧跟着众多的人们一拥而上,十分钟不到就扒开积雪露出了纳鲁的身体。

    狼身体,不是人的。

    全体人们呆住。迷惑又震惊的瞪着下面的巨大棕狼,搞不清发生了什么事。

    按照孙小鲁的寻找,这里的雪下掩埋的应该是纳鲁,为何挖开来却是一头巨型棕狼?

    刚开始那会儿,没人想到它是纳鲁。但狼群加入战斗,最后帮助大家战胜梭矛族成为了盟友是不争的事实。哥本只大喊了一声:“发什么呆?把它救出来啊!”众人便齐动手,很快将纳鲁刨了出来。

    不得不说,救援来得很及时,要不然的话,纳鲁在雪崩中活下来,最后也会因为窒息而真正挂掉。

    与其它的人不同,哥本因为是孙志新好友的关系,经常和他混在一起,听的多了,看的多了,眼界与认识自然超越其它人许多,同时脑筋也变得格外灵活。越是把这头巨狼往外挖,哥本就发现了更多的细节,比如纳鲁身上的衣服碎片,又比如他上次腿上受的伤,那伤处的位置不长狼毛,所以连孙志新缝合的痕迹哥本都看到了。

    越是挖,哥本就越是怀疑一个让他震惊不已的猜测:这家伙,会不会是自己族长变的?不然的话,族长去了哪里?

    当下就转头去瞧孙小鲁,果然见到那匹幼狼在大家往外挖这头巨狼的时候就安静了,不再到处乱嗅寻找,半点没有想继续找下去的表现。

    它,就是他?

    哥本被震得七零八落,真想飞奔回去询问自己的好友孙志新,又知道他还在昏迷着,只得强行按捺下来。不得不说哥本这家伙虽然平时做事乱七八糟的,关键时候却十分靠得住。纵然心里万般猜疑,面上却是不动声色,指挥着众人将纳鲁挖出来以后,又装模作样的带着心不甘情不愿的孙小鲁到处寻找了一番,一直寻到雪流流淌的边缘也无果后才发令收队。

    没找到自己的族长,众人当然不甘。哥本也不强行阻止,让大家自由去寻找,自己跟着抬狼的那批人迅速奔回营地。

    再悄悄的排开多余的人,把纳鲁送到奥瑞克和玛斯智者那里。

    当时在场的人只有五个,哥本、齐格力、泰格、奥瑞克、玛斯。当然,几人的帐蓬外还围着不少的人,像哈瓦那大叔便在。众人不仅担心自己的族长,也关心那头巨狼,一至认为它也参与了战斗,是部族的保护盟友之一。部族的人便是这么纯朴,很简单的观念里想的便是既然它帮助了大家,那它便是朋友,应该好好照顾它,保护它,让它好起来。

    这时候,哥本问了,很紧张不安的做着小女人绞手指一样的小动作,用干涩的声音吞着口水问道:“大家看看,它……是不是纲鲁?”

    齐格力霍然瞪大眼,下意识去看棕狼身上的衣服碎片,又仔细去看它腿上的熟悉伤口,越看越震惊,脸色越发发白,眼里的神色倒是信了大半。

    奥瑞克的眼睛也瞪得很大,陡然想起自己曾经听到过的兽人传说,脸色惊得像吃多了泻药。不是吧?纳鲁是传说中的那种生物?

    泰格则是下意识伸鼻往空中嗅了嗅寻找自己熟悉的纳鲁的体味,然后嗅到了。又看着巨狼身上的丝丝条条的皮衣碎片,再看向狼头颅侧边也有一处没毛的位置 ——那里有一个小伤疤,也是不长毛的裸着。至于这伤疤是怎么来的,泰格记得很清楚,那是上一次自己和他争风吃醋争夺孙志新的时候用瓷罐子敲到他头上敲出来的。

    脸上露出复杂的表情,像是意料之外,又像是意料之中,犹豫不定的看向玛斯智者。

    玛斯老太婆也在看他,正色点了点头,开口道:“是纳鲁。”然后脸上的神色有些惊喜,又有些不算恶毒但确实有些小恶毒的算计,再次正色道:“确实是纳鲁,他变的。”

    齐格力,哥本,还有奥瑞克同时倒吸气。

    泰格最后也只得点点头,道:“是纳鲁,他变成狼了。”随即脸色一正:“不许动他,不许伤他!他变得回来!”

    齐格力大是松了一口气,点点头:“嗯,只要确认是纳鲁就好。不管它变成什么模样,都是我的族长!”

    泰格脸色有些动容,飞快的看了齐格力一眼,有些吃味,有些不甘,又有些敬佩,还有点自己命不好遇人不淑的哀怨。见鬼的纳鲁,为何就这般好命?孙志新就不说了,还先有哥本的本能保护,接着又有齐格力毫不犹豫的支持,他身边环绕之人个个都忠诚可靠……比起自己,纳鲁真是……好运!

    干巴老头儿此时已经完全镇定下来,又恢复一副神棍的模样,道:“确实变得回来?”

    玛斯隐晦的看了泰格一眼,道:“应该是,不过……难。得看他自己的意志和力量。如果是第一次的话,会更难。”

    泰格瞅瞅蜷成一团的纳鲁,在心里妒忌着他的好运,口气便不是很好,道:“先找个地方把纳鲁藏起来,等事情平息了以后再说。”

    哥本探头探脑的去瞧地上的巨型棕狼,心里仍是被这惊人的事实震得一麻一麻的七上八下,又道:“孙志新那里怎么办?”

    “我去跟他说。”泰格道。突地脸上露出一个带着回忆味道的肯定微笑:“我想,他应该不会太介意自己的鲁玛变成了狼。”

    “为什么?”哥本愣愣的问。他自己现在还一惊一乍的觉得难以接受,孙志新做为纳鲁最亲近的人,会比自己更容易接受?

    泰格露出白牙笑笑,用一个三流哲学家那样的口吻道:“他是我们的吉玛,他是孙志新嘛。”

    哥本于是大囧。

    结果事实证明泰格果然对自己的吉玛瞭解得很,孙志新现在便半点介蒂也没有的使劲把纳鲁的大头往自己怀里拖,一边拖一边还嘴里念叨:“怎么也跟大奔一样,变成狼了体积会变大?不合常理……这颗头真沉!喂,我说你主动一点行不行?老子也受了伤没好,没多少力气!你他妈倒是过来点啊!我都不介意你身上也许会有虱子,你怕个毛!”

    纳鲁的眼角便弯了起来,所有的惊惶不安,还有那种身为异类的忐忑瞬间便被孙志新毫不在意的态度抚平,极是开心的把自己的头颅拱进自家吉玛温暖的怀里,又顺势摆放到他的大腿上。还别说,这个位置真舒服!就是离自家吉玛腿根的位置太近,变成狼以后敏锐了百倍的嗅觉能清楚的嗅到他身上深烈的青年男子雄性气息……话说,小新有多久没洗澡了?这味道真大……让他想发情——

    洞外,泰格在偷窥,又是眼红又是吃味的低声自语:“我也会变,比他帅气多了!啐!蠢货,真没眼水!”

    齐格力没听清,茫然问道:“你会啥?”

    泰格霍然住嘴,英气的脸孔开始扭曲。

    玛斯倒是听清了,放松的叹了口气,又惋惜的再叹了口气,下意识想:为何当年的小泰格就遇不上像孙志新,像猎人部族里的这些重情重义之人?还算好,最后到底是遇上了,以后……应该能敞开胸怀生活了吧?

    无言的轻步走到泰格身边,踮起脚拉下泰格的上身,在他额头安慰性的轻轻吻了一下。

    泰格轻笑:“不用担心我,跟他们在一起我会生活得很好。”

    玛斯脸上掠过一丝笑意,不声不响的扭头离开。

    “玛斯。”泰格在她背后轻唤。

    玛斯不解的转头看他,只有他心情极好的时候才会不在自己的名字后头加上智者这样的后缀。

    泰格握了握拳,脸上是明悟以后的欢喜难禁:“我现在才懂得,我其实也运气很好。当年我身边并不是没有人维护我,你就是我的哥本,你也是我的齐格力,你一个人能顶上千百个人。只是我笨,以前不懂,现在却是懂的。玛斯……阿姨,谢谢你!”

    玛斯眼圈陡然便红了,露齿嫣然笑笑,竟是笑出了少女一般的风情。然后她点点头,转身走得步伐轻快。当年的舍弃与付出不是没有静夜的时候思量过值不值得,但仅是听了这几句话,她就觉得很值,现在的心情也和当年一样:自己虽然不见得能当个好智者,但一定能当好一个好长辈。

    因此,从不曾后悔过!

    一个好的长辈,在看到后辈幸福快乐的时候就回报都收到了,便如同自己这般。

    作者有话要说:

    所在的城市新开了一个菜馆,名曰:江湖菜艺馆。

    名字很新奇,广告也打得铺天盖地,大是好奇之下,约朋聚友的便去吃饭,我作东。

    待得菜谱上来,我一看,顿时狂雷:

    酥红抹胸:18元一份。

    玉女吹萧:25元一份。

    贵妃出浴:60元一份。

    徐娘十八摸:78元一份。

    玉足董小婉:108元一份。

    还有更奇怪的名字:比如老汉推车,观音坐莲等等,最可怕的未过于一道叫做‘雄壮的伟物’的菜。

    伟物,请各位自行联想一下那是啥……

    尼玛!

    这倒底是菜馆还是妓院啊?

    这名起得……忒雷人。

    余与一干好友战战兢兢的点了一些看上去便宜一点的。

    端上来一看,酥红抹胸是凉拌雪里红萝卜皮;玉女吹萧是糖醋竹笋;贵妇出浴是老母鸡炖汤;徐铮十八摸是葱油烧茄子;而玉足董小婉居然是红烧猪蹄!

    这尼玛的……

    啥是‘雄壮的伟物’我没敢问,就怕给我端上一盘天价的千年老鸡公出来……tt!

    一顿饭吃得,笑死。

    噢!我还给在场的女士,每人点了一份‘男人的精华’。

    上来一看,果然不出所料:煮啤酒。10元一份,普通玻璃怀,一怀。

    话说,啤酒可不是男人的精华来着?绝大部份男人都喜欢喝,比如我。

    这名儿起得……

    囧!

    179、狼族长01

    洞外各人心思不一,奥瑞克瞧见里面无风无浪的半点没有自己想像中的风波,不禁摇头苦笑,毕达拉察阿苏——果然不能用平常眼光来看他。再者他是纳鲁最心爱的人,是生死共患难的情人,心与心之间没有距离,有什么是不能接受的?想起自己的忐忑,现在想来根本就是多余,那自己还杵在这里操心作甚?不管了!睡觉去!

    齐格力也觉得累得慌,无论是从心理的惊吓还是生理的劳累,都让他有着极度紧张之后的疲倦。何况他还担心自己的巴娅,她可是产后没多久就上了战场,后来背上还挨了一梭矛。记得孙志新说过狼是铜毛铁头豆腐腰,虽然不明白豆腐是啥,可听意思大约就是狼的腰比较脆弱不经打。当下心里不由得一紧,忙不迭跑回去照顾自己的狼丫头,还有自己的三个狼外孙。

    战斗过后巴娅就老实不客气的把三个狼崽子全叼了过来,看那模样是打算赖着不走,要长住下去,这会儿那三个还没睁眼的淘气小东西不知道乱爬到哪里去了,得看管住才行。转念又想,她喜欢赖着就赖着呗,反正自己一个挺寂寞的,这下帐蓬里人多,不对,是狼多,挺热闹的,这样很好。

    如此就剩下了泰格,一肚子哀怨小鼻子小眼儿的憋在那里偷窥。

    孙志新还在那里碎碎叨叨的跟纳鲁讲话,内容完全无营养,想到哪里就说哪里。

    “真想不到你也有变身血统,居然也是狼。”

    纳鲁掀起眼皮看了孙志新一眼。也是?还有谁是?

    张开喉咙:“嗷~嗷——咳咳!嗷?”

    孙志新一脸的黑线:“你行不行啊?人话不会说,狼嚎都不会?像这样,嗷………嗷嗷?中间停两拍,最后一个音节是升调。升调你懂不懂?”

    纳鲁:“嗷?”

    “蠢!这个音要一波三折,跟我学,嗷——。”

    纳鲁便更痛苦了:“嗷!嗷!嗷!”

    “别像狗那样叫,有点狼格好不好?”孙志新痛苦抚额:“你真的很笨!”

    纳鲁不悦,干脆紧紧闭上嘴巴,不再吭一声。我笨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难道你不知道?

    沟通无果,孙志新只得把狼头再拖过来一点。拖了一下,没拖动,死纳鲁真是沉重非常。得,山不来我,我只能去就山。孙志新只好自己坐过去一些,让手能够着纳鲁的背,开始细细的挠。

    在这之前他挠过孙小鲁,挠过迪塞尔,呃……就是大奔,也挠过银星,还有其它七七八八的狼,那动作当然是熟练得很。纳鲁被挠得很舒服,通体舒坦,尾巴开始情不自禁的摇动起来拍打地面。然后又觉得这个动作太没个人样,赶紧中止。可片刻之后实在忍不住,又舒爽的开始摇尾巴——模样得瑟得很。

    “第一次变身的感觉怎么样?”孙志新好奇的问。

    很痛,要死了一般的痛。泰格在洞外心忖。纳鲁在洞里也这样想。只是一个偷窥狂加一个白痴狼,一个不敢说,一个不会说,孙志新就成了自语。

    “话说,为什么你是棕狼啊?外头的都是白毛狼。”想了想,好像迪塞尔的头发是银白的,纳鲁的头发是棕色的,倒是有点说得通。

    伸手去扯纳鲁的嘴皮子,纳鲁伸出舌头将孙志新手指卷在嘴里,本能的开始舔。然后陡然发现这个动作太狼了,完全是一种狼性本能,一点也没个人样,赶紧悻悻的吐出来。长此以往,舔习惯了后以后还如何了得?难不成以后半夜里醒来,却发现自己在舔自家吉玛的脚趾头?呸呸呸!

    孙志新倒没啥感觉,他被其它的狼舔习惯了……被自家鲁玛再舔也觉得没啥,就是觉得很□。要是他这样舔那里——停!打住,打住!人兽是不道德的!

    赶紧岔开自己的□念头,想了想,又道:“布库和奥格你不用担心,我会照顾好他们。你不知道,来之前布库还抱着我哭,奥格那死孩子也担心你得很。他们一点都不介意你是什么模样,我也是。”挠挠脑皮,嘿嘿笑了两声,道:“我倒觉得挺好玩,继大奔之后我又有了一个人狼。”

    使劲抬起纳鲁的头,在他温辘辘的鼻尖上亲了一下,笑道:“我估计你一时半会的变不回来,不过不用着急,肯定是能变得回来的。我也不急,你慢慢体会新身体,熟悉这种感觉的同时慢慢积蓄变身的能量,等时机到了自然能变回来。在那之前不要轻易尝试,卡在变身死点那里可不是闹着玩的。不懂?唉……麻烦,以后我慢慢跟你说,总之不能急,不要轻易尝试着想变回来,知道吗?”

    纳鲁心道:我就是想变回来,也不知道怎么变啊……说心里不急,那是假的。却听孙志新又道:“在我心里你是狼是人我都不介意,是纳鲁就好。嘿嘿,我头一个喜欢上的,男人,狼人。”

    从乱七八糟的话里纳鲁却听懂了孙志新的安慰之间,眼神晶亮的看向孙志新,满眼皆是笑意。

    是的,他不紧张害怕了,当最深爱的人无论你怎么变,总是坚定的守护在你的旁边看护着你的心灵,那就没什么可害怕紧张的。这种力量很强大,强大到让人在此刻感觉不到别的,只有深厚得化不开的幸福。

    幸福,何其幸福!茫茫人海里,找着了那个他,拥有了那个他,生命便得以圆满。

    洞外,泰格拼命按压着满手臂的鸡皮疙瘩——麻死人了!肉麻死人了!

    可是又觉得感动,为自己找着了这样一个吉玛而觉得天大的馅饼砸到了自己头上。幸好自己不要脸不要皮的硬生生从纳鲁那里抢走了一半人,不然的话……幸运,真是幸运。

    泰格迈步从洞外走了进去,纲鲁扭头看了他一眼,眼瞳骤紧,又缓缓放松,安静的把头放回孙志新腿上。男人之间的友谊得经历过风风雨雨之后才能见到彩虹,在未搬迁到洞里时的点点滴滴,又有一场生死共患难的战斗,种种细节都证明泰格这个男人值得信任,纳鲁便把泰格放进了心底,当作最好的兄弟。

    泰格蹲到纳鲁身边,不怀好意的拍拍狼头,在纳鲁羞怒的狼脸前笑道:“不好意思,现在你是狼模样,我可以占用小新很多天,哈哈!你慢慢找回变回来的感觉,我不急,千万要慢慢来。我可得提醒你,变不好是会人命的哟。哈哈哈!”

    孙志新没好气的道:“你高兴什么?世事难料,没准儿哪天你也会倒大霉。”

    泰格霍然收住笑,悻悻的闭上了嘴。自家吉玛真是铁嘴直断啊……自己当真会有那一天。不过在之前,他还是没有勇气跟他说。心理的阴影,不是一时半会就可以排除掉的。最关键的是,从兽形到人形,真的是个天堑,变不回去会非常麻烦。到时候他也像现在的纳鲁一样卡在这里变不回去……得,最好还是嘴上留德些。

    转头去问孙志新:“纳鲁的事你打算怎么跟族人解释?现在大家已经在猜测,如果他能迅速变回来还好,可是他不能迅速变回来,这事拖得越久,就越不利。因为不了解,大家就会惧怕,再转变成排斥,以后纳鲁的生活会非常艰难。相信我,这事我知道。”

    孙志新沉吟了一下,道:“我的刀和剑呢?”

    泰格楞住:“齐格力收捡着。”

    “去帮我把刀拿来一下。”

    “你要干嘛?砍了纳鲁做成烧烤?我举双手双脚支持!”

    “去死!”孙志新露齿一笑:“快刀斩乱麻!”

    “哈?听不懂。”

    “听不懂就对了。快去。”孙志新大乐,转头看向纳鲁,道:“纳鲁,你跟我出来。”

    纳鲁震惊的看着孙志新,这是要干什么?就以这种狼样子出现在族人面前?

    孙志新慢慢收敛住表情变成胸有成竹的微笑:“相信我,跟我来。”

    纳鲁踌躇着,最终还是像以往那样坚定的选择相信自己的爱人,庞大的身体以一种绝对不相配的轻盈动作站起来,跟着孙志新往外走。

    才走了几步,孙志新的眼珠便灵动的转了转,扯着纳鲁的毛耳朵对对纳鲁道:“蹲下来点儿。”

    纳鲁依言蹲下,孙志新抓住狼毛手足并用的努力往纳鲁背上爬。他也是伤后未愈,爬起来费劲得很,半晌才喘着气端坐到了纳鲁背上。于是左右瞅瞅,觉得又风光又神气,忍不住叫道:“早就想骑了,可大奔那个傲骄货——切,得瑟!我就不信我骑不到狼!nnd!平时大多数时候都是你骑在我身上,终于轮到老子骑到你身上了!爽!得儿,驾!纳鲁,我的坐骑,奔出去!哇哈哈哈!喂,你怎么跑起来像跛子?平稳点儿!我现在是伤员!”

    纳鲁顿时哭笑不得,折腾了半天,原来只为了骑上自己的背。骑自己当真很在趣?纳鲁摇头失笑,仍是驮起孙志新小步向前奔跑。

    两只脚跑习惯了,突然用四只脚跑路,能说习惯就习惯吗?重心低了,视角也低了,同时四只脚轮动起来也不习惯,纳鲁跑得一路跌跌撞撞个不休。

    倒是孙志新骑在纳鲁背上喜不自禁,大呼小叫的如同戏耍一般。遇上这种喜欢胡来的吉玛,纳鲁仅有的那点忐忑不安也被驱散得不剩下多少。当下老实的苦笑着当好自己的坐骑角色,载着孙志新往外小步的奔跑。孙志新那小身板骑到他背上,他还当真没啥感觉……

    背后的泰格被彻底的雷得不轻,一脸黑线的想,指不定哪天孙志新这货也会像这样骑到自己背上,嘴里大喊着:得儿,驾!……而自己还肯定拒绝不了,真他妈悲催!

    作者有话要说:

    开年了以后单位事特多,一波又一波的领导大检查,轮番的来,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一帮人纯粹是吃饱了撑的。

    家里又在装修新房,所有的事都堆到一起了,更新速度会变慢,实在对不起。

    ps:

    昨天朋友请客,去吃酸菜老鸭汤。说是炖的整鸭,可我们一群人却吃出六只翅膀,三只鸭腿……

    六只翅膀?难道这只鸭还是六翼大天使一级的牛b级帅鸭?

    我那些朋友里好事的不少,便把服务员召来询问:“你家的鸭光长翅膀?”

    那服务员默不作声,只把左手伸出来给我们瞧——

    嘿!居然是六指。

    遇上这号牛人,我们一整群人顿是偃旗息鼓,老实的啃鸭子不吱声了……

    180、狼族长 02

    大约五分钟以后,所有的人便看到伟大的毕达拉察阿苏同志骑着一头巨大的棕狼从洞|岤深处奔出来。

    那狼,是很威风的。而毕达拉察阿苏同志却是很丑陋的,他就像得到了一件醉心无比的玩具,正手舞足蹈的在那里玩得兴高采烈,一脸的得瑟和炫耀表情,像极了幼稚儿童……

    据说,那头狼是族长是变的。本来大家还觉得惊惧难安,因为毕竟人可以变成狼这件事的确很让人难以接受,可现在看着孙志新骑着它——变成了狼的族长大人,整件事就变得有点恶搞,总之那种本能的排斥陡然间便被冲散了许多。被人骑的狼,呃,族长大人,只会让人觉得很悲催,不大能生得起排斥的念头。

    “得儿,驾!停!”

    看着自己的族人,纳鲁本能的想保持着以往的风度,想很优雅的停下脚步。可结果他实在不习惯四只脚走路的方式,竟然把脚缠到了一起,霍地绊倒自己之后以头磕到,非常不优雅倒地把孙志新压在身下。

    纳鲁的狼身体实在是太沉了,孙志新被压得放声惨叫,泰格大惊失色的冲上去,一把抓住纳鲁的尾巴……就像他前几天揪住乌兰哈特的头发那样,提起纳鲁的大屁股,把孙志新救出来。这事他干了好几回,手法居然也熟练得很,好像天生的本能就是揪人毛发,再顺便拯救自己那个总是乌龙百出的吉玛出来似的。

    被人揪住尾巴是疼的,纳鲁控制不住的本能转头咬向泰格,最终又理智的把泰格满是自己口水的手臂完好无损的吐出来,眼光不爽的瞪他。就说变成狼了不好,老是牙痒痒,总是想本能的想咬人——这个毛病以后一定要改!

    泰格看着自己手臂上的牙印儿,龇牙冷笑:“嘴巴大就了不起?有胆子再咬咬试试,敲断你的牙!”

    众人大囧,全体人民大张着嘴失声,嘴巴张得能塞进去一整条鱼。唯独银星远远的张大了嘴巴在试图比较,然后沮丧的发现那头新人狼的嘴巴当真很大,跟首领差不多大,自己多半咬不赢它。

    孙志新爬了起来,在众人面前站定,微笑。如果不是那么狼狈,整个形像应该是很风雅的,现在么……只能让大家忍不住想笑。

    扶着自己快被压折了腰,故作镇定的指指纳鲁,孙志新朗声道:“大家不用猜了,我可以清楚的告诉大家,面前这头狼就是你们的族长,纳鲁。”

    众人呆呆的看着孙志新,又去看自己的狼族长,更多的感觉是荒谬,而不是厌恶排斥。

    “泰格,我的刀呢?”

    泰格从齐格力手里拿过刀来,沉默的递给孙志新。

    孙志新提着刀,手起刀落,飞快的一刀剌向纳鲁——的前腿。

    纳鲁嗷的痛叫一声,傻傻看向孙志新,眼里的神情在说:不是吧?来真的?你真的下得了手?

    孙志新转过刀来,飞快的又在自己手臂上划了一刀,让自己的伤和纳鲁的伤一齐涔涔的往外渗血。

    又提着刀展现给大家看,道:“看到了没?我会受伤,他也会受伤,他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我的血是红的,他的血也是红的,除了样子不同,他和我们有什么不同?他受伤会痛,会叫痛,就跟我一样,跟大家一样,他和我们有什么不同?”

    三句反语,引得众人情不自禁的思索:是啊,除了样子不同,还有什么不同?更是容易的只用两刀,便把大家心里也许妖化了的纳鲁直接拉回凡尘的位置。

    人类,不太容易接受未知的事物,但与自己相近相同的事物,接受起来却是容易许多。泰格挑了挑眉,忍不住在心里大赞孙志新这一手的妙着,取刀原来是这个用处!又去环视众人的表情,不得不承认孙志新果然是快刀那啥的,两刀下手便麻利的斩断了大家的猜忌与惊疑。

    孙志新一展眉:“请大家转头看看那些雪原狼。银星!”

    听到自己的名字,银星霍地抬头挺胸,就差大声回应一声:到!那模样像极了一名勇士,模样着实萌得紧。众人忍不住会意的的微笑。

    孙志新继续朗声道:“看看它们,现在它们正安静的呆在营地正中央,和大家平安相处,原因无外乎它们与我们并肩作战,是我们生死与共的盟友。接受狼群的存在,是我们的朋友,并接纳它们进入我们的营地这件大家理所当然的就办到了,不是吗?”

    “巴娅!”孙志新唤道。

    被点到名的母狼不怎么鸟孙志新,她没空,正在忙着喂自己的小崽子。有只小家伙很不客气的用嘴巴像吸盘那样叼着□吊在她的腹下,伸出手掌脚掌用力挤压她的||乳|房,试图吸到更多的奶。小家伙咬得她有点疼,所以听到这个越来越熟悉的名字,巴娅只是抬了抬眼皮,把其中一只吃饱了的小混蛋用嘴巴拱向齐格力。齐格力忙不迭抓住这只四足小家伙,笑嘻嘻的抱进怀里。

    众人看见这一幕,于是又微笑,是啊,这群像人一样的狼战友接受起来真的很简单。并肩作战过,生死与共,这样的情谊便是水||乳|交融。

    孙志新抚摸着纳鲁的大头,又笑道:“大家可以接受与我们一起战斗过的雪原狼,为什么不可以接受变成狼样子的纳鲁族长?我是他的吉玛,我心里最清楚,在看起来不同的皮毛下边,里面装着的还是那个纳鲁。守护你们,带领着你们去打猎,天天在你们面前走来走去的族长纳鲁。不过就是名狼人罢了,他的名字,他的灵魂,依旧是纳鲁。不信可以问智者大人们。”

    “奥瑞克智者,请您询问先祖的灵魂,纳鲁还是纳鲁吗?”

    纳鲁还是纳鲁吗?问题似乎前后矛盾,但奥瑞克微笑着走出来,举起法杖贴进自己的额头,用恭敬而平稳的声音道:“毕达拉察阿苏,他是纳鲁。先祖,永远在庇护着他。”

    孙志新又转向玛斯:“玛斯智者,请问纳鲁还是那个纳鲁吗?”

    玛斯微笑着看向泰格,后者收拾起自己桀骜不驯的嘴脸,像仰望一名可亲的长辈那样看着她,眼光里有回亿,更多的是温馨。玛斯便转回头来,也是恭敬而平稳的回答:“尊贵的毕达拉察阿苏,他是纳鲁,一直都是。先祖,永远都会庇护他伟大的灵魂。”

    孙志新再一次转向众人:“看到了吗?纳鲁还是那个纳鲁。”

    众人面色平静,虽有小小风波,却依然纯朴而善良。史前人类的灵魂纯净而透明,因此他们也可用用一颗干净无尘的心灵透过皮相去看到真正的纯净透明的内在,他们只不过需要一点外力来推波助澜,为他们拨开迷雾看到真实。

    孙志新所起到的作用其实很微小,仅仅只是那只拨开迷雾的手,真正所依仗的是他对这些史前人类的了解——他们,都是很可爱的人。

    孙志新再笑,笑得平和自然,唤道:“迪塞尔,大奔。还有——哈里斯!”

    哈里斯?!

    众人终于大哗,便看到从洞|岤的一处拐角那里走出来两个人,陌生的银发英武男子,还有大家熟悉得不能再熟的英俊大孩子青年,哈里斯。

    “哈里斯?!”

    “哈里斯!”

    “你还活着?!感谢先祖!”

    “哈!我就说过,那是个有福气的孩子!看,我说对了吧?”这便自我感觉良好的自大人士说的话了。

    哈瓦那怔怔看着突然活过来的哈里斯,突地泪奔,然后人奔,疯了一般冲上去抱住自己的儿子,什么都不会说,只会傻了一般大笑:“哈哈!哈哈哈!”

    哈里斯也是满眼的泪花,抱住自己的老父亲,总觉得这样抱住了用力勒着才真实,以前躲在岩石后头偷看他时完全没有这样的真实感。

    张开嘴巴,发不出声音,也不会说话,陡然间连手语都遗失了,只是拼命抱紧了老父亲的头,亲吻他的额头,亲吻他的脸庞,亲吻他的鼻尖,拉过他满是粗茧的老猎人的大手放在脸上使劲的摩擦。

    营地前一般热烈的洪流,再没有比看着族人活着回来更高兴的事了。

    孙志新眼圈也是红通通的,用力吸了吸鼻,道:“狼人很少吗?我就认得两个。大奔,变个来瞧瞧。”

    大奔极度不悦的看着孙志新,变成狼容易,变回来我容易吗我?而且变身很痛的你知不知道?

    可是,他喜欢跟孙志新和哈里斯呆在一起,更想试着溶入这一群看上去非常不错的人。所以他叹了口气,别扭的把自己趴下去,痛苦的低声嚎叫着,在众人面前迅速变成一头威风凛凛的银毛巨狼。

    银毛巨狼又把姿态从趴伏调整到蹲坐,凛然展露着自己狼王一般的气息。

    银星于是撇嘴。臭美!块头大,嘴巴大就了不起?讨厌!和新的那头人狼一样的讨厌!它觉得自己果然还是更喜欢气质清新的孙志新。

    孙小鲁欢叫一声,从人群的脚边挨擦着奔出来,奔到大奔身边,围着它撒野,又缩进大奔两只前腿之间,蹲坐下来,臭屁的扬起自己的小小狼头颅,俨然是一只小狼王的孤假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56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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