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我来自军情9处第64部分阅读
暴君,我来自军情9处 作者:肉书屋
暴君,我来自军情9处第64部分阅读
觉,竟然睡了整日,睁开眼睛的时候,外面已经是一片金黄。她皱着眉,似乎有些迷糊,嗓子有些堵,却还是轻声的叫着秦之炎的名华,只是四下里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在。
她突然有些害怕,连忙坐起身子,却突然感觉浑身酸痛,低头一看,满身都是昨晚欢好的痕迹,她的脸顿时飞起一抹潮红。刚一动,突然发现空荡荡的床榻上,放着一叠干干净净的淡青色裙装,很是漂亮简约的款式,是青夏最喜欢的那种。下面放置了一个温碳盒子,衣服被熏的香香的,还很暖和。
青夏突然止不住的笑了起来,秦之炎,也许在外边吧。
她穿好衣服,见桌子上摆放着几个盘子,都用盖子反扣着,青夏揭开盖子,只见全是她喜欢的菜色,只是颜色香气都差好多,一看就不是碧儿煮的。青夏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发现味道还不错,眼晴里的笑意更深。
洗脸的水已经打好了,下面用双层炭温着,还在微微的散发着热气。
青夏推开了门,看见院子里静悄悄的,微微皱眉,轻声的喊道:“之炎?”
仍旧是静谧一片,没有一个人回答。青夏有些心慌了,声音提高,“之炎,你在哪里?”
跑到了碧儿青儿房间,也是干干净净的。就连平日里梳妆的盒子都不见了,她突然觉得脑中一片空白,女子的脸色越发的苍白,不断的摇着头,连声说道:“不会的,不会有事的。”
她疯狂地跑到连舟的房间,一脚踢开房门,里面空空荡荡,没有人,没有一丝温度,甚悬连玉剑也不在了;马厩里的马匹也不见了,秦之炎的战马也没了,只剩下自己的黑马孤零零的站在那里,像她一样。
她好像明白了什么,却又不愿去相信,她反复的摇着头,轻声说道:“也许是出去了,不会就这么走了的,对,也许是去如云楼吃饭了。”
她利落的翻身上马,大喝一声就冲出院门,在长街上迅速的驰骋了起来。终于到了知云楼,青夏踉跄的冲进去,猛地撞在了程筱的身上。
爽朗的女子见了她竟是十分的吃惊,大叫道:“你怎么回来了?不走了吗?”
“他在哪里?”青夏紧紧的抓着程筱的衣襟,好似抓着最后一只活命的稻草,气喘吁吁地说道:“他在哪里?在上面喝茶封吗?在听说书先生讲段子对吗?”
程筱吃惊地说道:“你们不是一早就走了吗?我亲眼看着他们出的城门,怎么,你没跟着去吗?”
“出城门,出城门,”青夏几乎喘不过气来,她剧烈的呼吸着,浑身冰冷,如坠冰渊,用力的抓着程筱,不断地说道:“哪个城门?去了哪里?哪个城门?”
女子面色苍白,几乎毫无血色,程筱手足无措地说道:“是北城门啊,从北面走的。”
“北城门,北城门。”青夏一把放开了程筱,东倒西歪的跑出去,爬上马背,向着北边城门就追了去。
夜色渐渐来临,彭阳的北门之外,是一片空旷的原野,百草凄凄,月色清冷,女子一身淡青的衣袍,骑在马背上,茫然四顾。天地大的可怕,她却小的可怜,四通八达的官道,她却不知道该往何处去,她傻傻的望着四方的路,委屈的咬着嘴唇,一颗心几乎被捏的粉碎。
她该去哪里,该往何处去?
秦之炎,你如何忍心,如何忍心就这样抛下我?你如何舍得,就这样扔下我一个人独自离去?你总是以为这样对我是好的,司是没有你在身边,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你如何狠心,如何可以这般狠心?
青夏的眼泪终于一行又一行的掉了下来,战马低低的哀鸣,茫然的回过头来看着它的主人?
秦之炎,天地这般大,我该到哪里去找你?我没有家,没有亲人,我一无所有,你让我独自一人活在这空旷寂寥的人世中,难道就是你对我的仁慈?
秦之炎,秦之炎,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第二天一早程筱打开店门,就看见青夏木头人一样失魂落魄的站在她的门前,衣衫那般单薄,面色青白,好似死去了一般。她大惊失色的将她拉进店里,洗了温热的毛巾为她敷在脸上。
“他走的时帜,交给我一封信,说是将来若是有人来找他,就把信交给那个人。我原以为你们是一起走了,信也是托付我交给别人的,现在看来,是给你的吧。”
一张洁白的信件送到了青夏的手上,原本麻木的女子顿时一惊,连忙拆开信笺,打开,只见清俊潇洒的宇体淡淡的写在有着香气的白纸上,一看就是那个男人所书,字迹工整,言语平和,青夏看着看着,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
“依玛尔,我终于得到了商丘一族的消息,也许我的病医治有望,我去了,若是能够治好,我会回来找你的。你昨晚说过,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轻易的放弃,所以你,也一定要好好地活着。炎字。”
那一天,青夏在那里坐了很久,直到天色黑了下来,又渐渐明亮,她缓缓的站起身,就回到了那座宅子。
房间的每个角落,似乎还都有那人的影子,她站在门口,不敢踏讲去,感觉秦之炎好像会从那间屋子里走出来淡笑着望着她,又或许连舟青儿等人会突然蹦出来,大笑着说他们终于骗到了她。
她发誓,若是真的是那样的,她一定不生气,不会骂他们,更不会动手。
可惜,终究还是没有,院子里那么安静,一切和她离开时一模一样,就连门,都仍旧是那般大敞着。
青夏走近房里,将衣物行礼简单的收拾了起来,然后锁好门,就牵着马又回到了如云楼。程筱站在门口,似乎正在等着她,见她回来连忙跑上前来,担心地说道:“我还以为你跑到哪里去了,你放心吧,炎公子不是那样随便说话的人,他一定会回来的。”
青夏轻轻一笑,将宅子的钥匙交到程筱的手土,微微的笑,说道:“程筱,谢谢你,我要走了。你帮我照看着点。”
程筱握着那串钥匙,咬着嘴唇,不是滋味地说道:“你要去哪?”
青夏仰起头,较小的身体看起来是那般的坚强,夜色在她的脸上画下光洁的弧度,月光似乎都凄迷了起来,她突然微微的笑了起来,轻声说道:“我的丈夫走了,我要去将他找回来。”
“天下这么大,你知道要去哪里找吗?”
青夏摇了摇头,但是还是斩钉截铁的说道:“天下再大,也没有双腿走不到的地方?他是我的丈夫,无论走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他的。”
“程筱,”青夏突然转过头来,淡笑着看着她,轻轻地说道:“对不起,我一直在骗你,我不姓夏,我姓庄,名青夏。我现在要去找那个秦之炎的男人了,总有一天,我会带他回来的,所以,你要帮我看着我们的家。”
程筱一惊,微微的张开嘴、愣愣的说不出话来。
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那个孤单的背影已经走的很远很远了,月光清冷的照在她的身上,显得那般的寒冷孤独。一阵冷风吹来,卷起了她长长的披风,像是一只破碎的蝴蝶。
无论天涯海角,我总会找你回来。
六合归一 第一百五十七章 踏遍青山
浩瀚苍茫的大漠无边无际,放眼望去,到处都是金黄的一片,寸草不生。太阳毒辣的挂在上空,阳光刺眼,好似一轮巨大的火球,空气似乎也凝固了,偶尔有风吹过,也是炙热烤人的,扬起遍地的黄沙,呼呼的吹着,打在人脸上,生生的疼。
翻过一个沙丘,还有一个沙丘,路途遥远,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金黄一片的沙丘上,一行驼队在缓缓的走着,人人有气无力,就连坐下的骆驼,似乎也承受不住这样的酷热,失去了沙漠之舟的倔强。
队伍中的一名大汉突然呸的一声吐出一口吐沫,里面黄黄的都是泥沙,大汉粗鲁的擦了一下嘴,怒声叫道:“他奶奶的,还有多长时间才能走出去,在这么下去,不渴死也先被烤死了。”
“你有发牢马蚤的力气,还不如多走几步路。”一个年轻的声音突然响起,只见一名年纪轻轻,最多只有二十岁出头的男子坐在一匹骆驼身上,脸孔十分俊朗,带着健康的气息,一身橘色的长袍,不像是中土的样式,到有点北地的风格。
大汉被他不咸不淡的呵斥,登时变了脸色,怒声说道:“不要以为你给了钱就可以对我吆五喝六,要是老子死在这片沙漠之中,第一个先宰了你!”
男子似乎满不在乎,只是冷冷的哼了一声,淡淡的说道:“原来路亚行会都是这样一群贺色,出尔反尔,信誉还不如一堆xx,我要是死在你们手上,也只能怪我自己瞎了眼晴,竟会选择相信你们。”
“你说什么?”
“二弟!!”大汉勃然大怒,刚想冲上前去,突然被旁边一名四十多岁的男人拉住,那男人回过头来,对着年轻人说道:“龙格兄弟,我巴鲁弟弟有口无心,你别见怪。”
姓龙格的男子冷冷一笑,说道:“扎巴队长,你自巳的兄弟要自己约束好,你们杀了我容易,几十年来的信誉要毁于一旦可就简单了,我若是回不到朔北,你觉得以后还会有人找你们做买卖吗?”
扎巴队长点头一笑,说道:“龙格兄弟费心了,该怎么做生意,我心里自然是有数的。”
“大哥!”
“住嘴!”扎巴队长冷喝一声,转头又对龙格男子微微皱眉,小声的说道:“龙格兄弟,那个女人说的真的对吗?这一带灭亡之地,就连我们行会也是第一次进来,传闻都说这里是有进无回的,咱们就真的相信她,跟着她走?”
龙格的目光顿时也有些犹疑了起来,他仰起头看着走在最前方的那个单薄消瘦,但却背脊挺直的白色的影子,大漠上的风热乎乎的吹过,卷起她洁白的衣衫,像是蹁跹的蝶翼,许久,他突然重重的点了点头,说道:“我相信她!”
又走了两日,天地仍旧是一样的昏黄,队伍中的水源在昨日就已经断绝,人还能硬挺,但是昨天夜里,仿佛是瘟疫一样,骆驼们就纷纷倒地不起,口吐白沫,早上起来的时候,已经死了五头,在沙漠里,没有骆驼就等于要等死,于是,这群向来刀头舔血出生入死的沙蛮子们也终于恐慌了起来。
龙格察觉到不对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晚了,那群他雇佣而来的行会队员,一个个红了眼睛,将他的财物抢夺一空,就要返回路亚城,任是扎巴队长怎么呵斥,也阻止不了这群红了眼睛的恶狼。
龙格眉头一皱,唰的一声抽出了腰间的马刀,就要上前去和这群蛮人拼斗,这时,忽见巴鲁怒吼一声,一把脱掉自己的裤子,脱在脚踝上,丑陋不堪的将他那个物件露在外面,就向营地的西北一角大步走去。
“畜生!”龙格大喝一声,提刀就追在后面,其他队员看见了,眼神顿时狂热了起来,纷纷放下手中的财物,追上前去。
沙漠上纯白的骆驼向来十分少见,在漠上一些部落百姓的眼里,白色的骆驼是神灵的使者,有着图腾圣物一般的地位,一片金黄的沙地上,一只白色的骆驼趴在地上,正在惬意的打着盹,在它的旁边,一名身材娇小,身穿白色长袍连体风帽的女子正侧身躺在地上,闭着眼晴,显然正在睡觉。
嘈杂的脚步越来越近,女子的眼眼突然睁开,眼神锐利,铠芒毕露,丝毫也不像是一个刚刚睡醒的人,身旁的骆驼十分机警,腾的一下站起身来,护在主人身边,警惕的向着声音的发源处看去。
“奶奶的,反正老子也活不久了,不如就先拿你来开开荤!”
说着,狰狞着就要冲上前去。
“畜生!”一把雪亮的长刀突然斩下,姓龙格的男子目光冰冷的从后面跃上前来,挡在女子的身前,怒视着巴鲁和他后面一群眼神贪婪的大汉,沉声说道:“你可以把货物金子带走,但若是敢胡来,我发誓一定先宰了你!”
“二弟!”扎巴队长跑上前来,拉住巴鲁,叫道:“不要胡闹,快向龙格兄弟认错。”
“认什么错?”巴鲁怒气冲天的叫道:“大哥,我就先拿这女人泻泻火,然后就把他们两个一起宰了,谁知道是我们干的?沙漠这么大,咱们就说他们死在沙漠里了,谁会怪咱们?”
“我自己会!”扎巴队长叫道:“我们是行会,不是强盗!”
“我只想活着回去见老婆孩子!”巴鲁愤怒的转过头去,对着其余的大汉大声叫道:“谁想跟着我的,就上去把这个女人做了!”
“我!”一个声音突然叫道:“我跟着巴鲁大哥!”
“我也跟巴鲁大哥!”“都是这个女人,若不是她,我们也不会到死亡沙漠里来!”“对!先干了她,然后抢了钱回路亚城!”
人群顿时鼓噪了起来,龙格眉头紧锁,护在女子身前,握刀的手浸出一丝丝冷汗,可是那个女子,在这么嘈杂的环境下,却仍旧静静的躺在那里,若不是胸口微微的一起一伏,别人可能会误以为她已经死了。
一名大汉突然当先冲上前去,一边往前跑,一边锐掉了上身的衣服,探手就要去脱裤子,龙格眉头一皱,突然挺刀上前,一刀砍在那人的手臂上,大喝道:“滚!再上前一步我杀了你们!”
冲天的惊叫声突然响起,那人手臂上顿时裂开一道大大的口子,想来这还是龙格手下留了情的,不然他的这条手臂可能就不保了,鲜红的血顿时刺激了巴鲁等沙蛮子,巴鲁一马当先,大喝一声,就冲上前来。
二十多个大汉一同冲上,龙格顿时就不是对手,男子一咬牙,举起战刀,就要迎敌,然而就在这时,只见一道白色的影子突然弹地而起,乌黑的长发瞬间闪过眼前,雪亮锋利的匕首好似碧空中的闪电,对着迎面的二十多名大汉猛烈的挥砍下去。
攻其不备,出其不意!
一寸短一寸险,霎那间,长风倒卷而起,白衣女子的速度迅猛绝伦,身手干净利落,出手如电,一道道血线冲天而起,夹杂着嘶声的惨叫,不到片刻,只见遍地全是路亚行全队员横七竖八的尸体,有些脖颈中刀,已经气绝,还有一些正在地上抽搐着,显然十分痛苦难过。
女子站在一片血泊之中,衣衫雪白,脸上戴着风帽,而纱挡住大半边脸孔,只有一双淡漠冷冽的眼神露在外面,好似天山的积雪一般,清冽冰寒。
她缓缓的走上前去,于握着锋利的匕首,在每一个将死未死的人的脖颈上补上一刀,动作轻松干脆,却又带着说不出的恐怖和利落。
龙格瞪大了眼睛望着她,几乎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见她渐渐靠近扎巴队长,忍不住惊恐的叫道:“住手!”
女子闻言动作微微一滞,缓缓的转过头来,眼神在龙格的脸上转了一圈,随即又看了一眼腿部中刀瘫在地上目光惊恐的扎巴队长,突然竖起匕首,对着他的脑袋狠狠的就打了下去。
嘭的一声,刀柄重重的打在扎巴队长的脑门上,扎巴队卡眼白一翻,就昏了过去,女子把染血的匕首在他的衣服上擦了两下,然后插回靴子里。
站起身来,走向男人们的营地,一会的功夫,就牵来还活着的几匹骆驼,将一匹骆驼拴在扎巴队长的脚踝上,然后扔下两个水囊在他脚边,然后将剩下的骆驼栓成一条线,都系在自己的白骆驼身上,一言不发的翻身爬了上去,刚走几步,突然停下来,回头对仍旧站在原她的龙格语调清冷的说道:“不是要去朔北吗,走啊。”
龙格啊了一声,顿时晃过神来,捡起地上的刀鞘,就追了上去。
不得不说路亚行会的人真的很没有耐性,当天晚上龙格就跟着女子找到了水源,当他看到那一片蔚蓝的河水的时候,一颗心几乎都雀跃了起来,这个之前在沙蛮子面前性格清冷,语调森寒的男人此刻却像是一个孩子一样,欢呼一声,就从骆驼身上跳了下去,踉跄的跑下沙丘,噗的一声跳到水里,大声的笑了起来。
女子穿着一身沙漠女子最普通的亚麻长袍,骑在骆驼背上,高高的站在沙丘之上,淡淡的望着下面的男子,眼神渐渐飘忽了起来,好像是看着他,又好像透过他看到了别人。
她微微的仰起头,天边的夕阳将天地都染成了一片火红,每天傍晚的大漠都是最美的,热度已经渐渐退去,也没有夜里的寒冷,是温和的,带着落日的余晖与沧桑。
五年了,女子低低的一叹,声音是那般的沧桑,又夹带了太多的疲惫。
时间过的真快,一晃,他已经走了那么久了,而她,也像一抹无主游魂一般,在这个虚浮的人世中游荡了五年。
五年来,她的足迹遍及大江南北,名山大川,找遍了她所能想到的一切角落,可惜,世界那么大,终于还是有双腿走不到的地方,黄沙漫漫,征途遥遥,她早就已经失去了方向。
之炎,你在哪里?你还好吗?你可知道我仍在找你?
天地火红一片,夜幕就要降临。
“姑娘!”龙格抓到一只沙狐,手脚麻利的拨皮烧烤,虽然狐狸的味道多少有点怪怪的,但是已经连吃了一个月干粮的人哪里还会讲究那么多。
女子接过烤的香喷喷的狐肉,摘下面纱,撕下一块肉,小口的吃了起来。
龙格还是首次看到她的长相,顿时就有些呆住了,傻乎乎的举着滚烫的烤肉,竟然丝毫不觉得烫手。
准确来说,这女子的长相并不是如何绝美,龙格年纪虽轻,但是也是走遍了西域诸国,见过了各国各色的美人,比她美艳风情的不知几何,然而这女手浑身上下所散发出那种寂寞淡漠清冷之气,却是那般的灵秀逼人,那弯弯双眉中所带出的坚强,在火堆的光芒映照下,更加显得钟灵毓秀,此刻,她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吃着烤肉,就带着那样风华绝代的光彩,这不是大家闺秀的女子所有的娇媚,也不是西域开放胡女所有的风情,更不是风华正茂的小女孩身上的娇气,而是独立的,坚强的,倔强的,难以名状的独特气质。
清冷的女子继续吃着东西,她连头都没有抬起,只是语调冷冽的缓缓说道:“你再看,信不信我把你眼珠子挖下来?”
音调微微上扬,但仍旧偏显低沉,可是冰冷的气息却直透而击,吓得龙格不禁打了一个寒战,连忙低头吃肉,可是没一会,他又抬起头来说道:“你不会的。”
女子微微扬眉,冷冷的说:“嗯?”
“我说你不会的。”龙格坚定的说道:“你看起来虽然比较冷酷,但是我相信你不是个坏人,不然你也不会当初在沙暴中救了我们,带我们进死亡沙漠,更不会给扎巴队长留骆驼和水源。”
“哼,”女子轻轻的哼了一声,将手里的烤肉一把扔到了他的怀里,在他的衣服上抹了抹手,然后就站起身来,声音低沉没有感情的说道:“别那么轻易就相信别人,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为了抢夺你的财物?”说罢,转身就走到了白骆驼身边,席地而卧,将巨大的风帽盖在身上,准备睡觉。
龙格坐在火堆旁好一会,想了想还是走上前去,对女子说道:“喂,我们还有多长时间才能走出沙漠啊?”
女子静静不语,就在龙格以为她已经睡着了要转身离开的时候,却听女子的声音淡淡的说道:“快了,但是在这之前,我要去拜访一个故人。”
两日之后,龙格终于跟着她见到了她口中所说的那个故人。
高大的经幡寿塔矗立在一片荒凉的大漠之中,风沙遍布,已经被掩埋了一半,清脆的番玲声远远的传来,像是大漠里女子的歌声。
白衣女子坐在骆驼身上,远远的望着,却并不走过去,眼神是那样的温和,是龙格半月来从来没有见过的心,他很识趣的没有讲话,而是翻身跳下驼背,去四处找柴火,准备在这里过夜。
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龙格抱着一堆柴火,远远的只见白衣女于仍旧骑在骆驼的背上,站在沙丘上,竟然好像丝毫没有动过,他也不多话,径直跑到经幡寿塔下面,生火煮水,将干肉和馍都放进小锅里,咕嘟咕嘟的烧了起来。
“喂!”龙格突然大声的叫,声间在空旷的沙漠上传的很远,他站起身来冲着月光之下的女子招手,并喊道:“过来吃饭啊!”
一顿饭吃的很是沉默,女子只吃了一点就跑了,愣愣的坐在那座寿塔之下,久久的也不说话。
龙格吃饱喝足,凑上前去,感兴趣的问道:“这就是你的那个故人?”
女子淡漠不语,好像没听到一样,龙格锲而不舍,厚着脸皮继续说道:“是你盖的这座寿塔吗?我听西边的喇嘛说,这是祈福的塔,将想要保佑的人的名字刻在塔尖上,就会得到佛祖的保佑。”
见女子还是不说话,龙格突然摩拳擦掌的掳起袖子,说道:“我爬上去看看,你到底想保佑谁?”
可是他刚要动,却一把被女子抓住后襟,女子眼神清丽如雪,语调森寒的说道,“你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
“没有没有,我还是很珍惜我这条大好性命的,”龙格一笑,笑容灿烂的说道:“跟我说说吧,你一个这么娇滴滴的女孩子,独自一人行走在大漠里,不全没原因的,左右路程还远,我们一边聊一边走,也不会寂寞。”
女于斜斜的瞟了他一眼,似乎觉得他特别无聊,转身就向火堆走去,龙格跟在后面,继续说道:“大不了我将这几年的游历经历告诉你,保证精彩绝伦,不会让你吃亏。”
火把噼啪的燃着,不时的爆出一星细细的火花,夜风吹过番铃,发出叮当的脆响,女子抱膝坐在火堆旁,抑着头看着那座寿塔,突然开口对说的口干舌燥的龙格说道:“这样的寿塔,真的能保佑人长命百岁吗?”
龙格正在口若悬河的叙述他如何神勇的在沙漠上一人徒手搏击几十头恶狼的壮举,突然听到女子的声音,微微一楞,傻乎乎的说道:“啊?什么?”
“终究是不可能的吧,只是几块石头。”
总算是弄懂了点,龙格笑着说道:“也不能这么说,很多东西,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就算真的没有实质上的作用,建的人心里也会舒服一些,你是给谁盖的啊?心上人?父母?亲人?”
女子缓缓摇了摇头,说道:“这不是我建的。”
“啊?”龙格一惊,“不是你?那是谁?”
“应该是一位没见过面的朋友。”女子面色雪白,映着火把的红光,显得十分的好看;她声音清淡的说道,“在我们中原,这片死亡沙漠又叫做龙牙沙漠,想必是她当年被困在这里的时候为他建的,我也是三年前经过这里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
“三年前?”龙格皱眉,说道:“你是说你在西面待了三年?”
“是啊,”女乎微微一笑,这还是龙格第一次见到她微笑,可是那笑容却是那般的苦涩,常着满满的沧桑和疲倦,女子声音淡远,轻飘飘的在大漠的夜空里回荡,缓结的说说道:“时间过的真快,一晃,都已经这么久了。”
“那你一定去过很多地方了?”
“是很多,”女子默算道:“乌孙、龟慈、西夜、温宿、西伯利亚、沙俄、安息、印度,很多很多了,好多我都记不住名字了。”
“啊?”龙格大惊道:“你去那么多地方干嘛啊?看你年纪轻轻,不是骗人吧?”
“我年纪轻轻?”女子突然转过头来轻笑道,“你多大了?”
龙格一愣,挺胸说道:“二十有三了。”
女子说道:“我今年好像是二十六,也可能是二十七,不太记得了。”
龙格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她,然后摇头说道:“不像不像,我看你最多十八九岁。”
“呵呵,”女子终于轻笑出声,说道:“虽然知道你是在胡说八道,不过还是要多谢你。”
龙格笑着说道:“不必不必,相逢即是有缘,我们能在异域相识,更是大大的缘分,对了,你云那么多地方干什么啊?游历?做生意?我看都不像。”
女子面容缓和了许多,点点头道,“恩,我在找人。”
“找人?”龙格又吃了一惊,说道:“什么人值得你这么满世界的找?你知道你要找的人在哪吗?”
“不知道,”女子摇了摇头,眼神飘渺的淡淡道:“那时候我还年轻,以为世界上没有双腿走不到的地方,我以为只要我想找,就一定可以找到。可是现在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我还是没有找到,想必,是他不想被我找到吧。”
“那你还要继续找下去吗?”
“不找下去,还能做什么呢?”小女子低低一笑,笑容苦涩,好似一笼烟雾一般,她坐在月光之下,半仰着头,眼神那般的迷茫,“一天找不到,我就再找一天,一年找不到,我就再找一年,走到一个地方,就会有人知道我的事,我想,这样慢慢的流传,渐渐的,他总会听到我在到处找他的消息,然后,也许就会回家去找我吧。一辈子,其实很快就可以过丢了。”
龙格眉头紧锁,沉声说道,“你是在找你的男人吗?”
女子一笑,点头说道:“嗯。”
“你是白痴吗?这样的男人也值得你去找?”
女子一愣,转过头去疑惑的看着龙格,年轻男子皱眉怒声说道:“他既然已经走了那么多年,音讯全无,明显就是不要你了,你还这样天南海北的追着他不放,有什么意思,就算最后给你找到了,想必他的心也不在你那了,你找回来又有什么意义?”
女于摇了摇头,缓缓的躺在被太阳炙烤了整日,热乎乎的沙地上,沉声说道:“你不了解他,他只是没有办法,他的离开只是为了让我更好的活下去,我明白的。”
夜里的风渐渐的变凉,连带着那些飘忽的思绪,渐惭的游离了很远,龙格嘟囔了两句,自顾自的云一旁休息,女子却缓缓的睁开了眼睛,看着月光下苍凉的大漠,一颗心,渐渐的飘荡了起来,好像是长了翅膀,飞的好远好远。
秦之炎,你现在在哪里,能听得到我说的话吗?你是真的找到了商丘一脉的医看,还是走到了哪个地方,将我给忘了,或者,或者,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已经不在了,任我翻遍这个世界,也再也找不到了。
这五年,我走了很多地方,江南水乡、南疆荒地、北地冰原,西荒沙漠,我去了好多好多的国家,见到了好多的人,我画了你的画像,一路的贴出去,沿着丝绸之路从玉门关,一路贴到了喀什湖,无法想象的,我竟然见到了精绝古城,骑到了精绝烈马,我翻过皮山,走到了最令我深恶痛绝的大夏,你不知道吧,那里在后世叫阿富汗,我好几次都差点在那里丢了性命,我甚至去了罗马,要不是因为当地居民在叛乱,也许就能到亚历山大城去看一看了,我还到了波斯湾,跟着商队去了印度河口,去了巴基斯坦,去了那么多那么多的地方。
每一次,我都在想,不用再往前走了,他不会在那里的,可是刚刚想要回头,又会想,万一他就在前面怎么办呢,于是就继续走,越走越远,越走越远,渐渐连家的方向都不记得了。
多可笑,我或许从来就没有过家,你都已经不在了,那座彭阳湖边的宅子,还能算是一个家吗?
可是秦之炎,为什么我走了那么多的地方,仍旧没有找到你?我听人说,商丘一脉是从西方发起的异族部落,于是我一路找过去,我甚至找到了商丘一族曾经的居住地,可是却还是没有你半点消息。
五年了,到底还要多少个五年,我才能再见到你呢?你不是说想要和我扬帆出海吗?你不是说要和我游历天下吗?你不是说想要看看大海那边的国家是什么样子的吗?你知不知道,那一天在波斯湾口,我看到一个穿着汉人长袍的青衫男子,我以为我终于找到你了,于是我大叫着冲上前去,那人转过身来却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脸。那是我决定开始找你之后第一次哭,所有的希望好像一下子都破灭了,我跪在沙滩上,痛哭了两天,醒来的时候半个身子已经泡在了海里,险些就被海浪冲走了,我想,若是就这么冲走了,想必也是好的吧,那样,也许老天会开眼,将我冲到你的身边去。
秦之炎,最后的那一晚你曾经说过,你说我是世界上最坚强的人,无论发生什么都会坚强的挺过去,可是你不知道,只有在你身边,我才会坚强。因为我知道,无论我怎么的伤痕累累,总会有一个人在我的身后等着我,在夜里为我擦眼泪,为我脱靴子,为我穿上厚厚的衣服,起风的时候,可以挡在我的面前,下雪的时候,可以抱住我,天黑了的时候,会在夜里为我掌灯,等着我回家。
现在那个人不见了,我失去了所有,于是,即便被海水泡的发白,即便几次在大漠里被黄沙掩埋,也不会有人心疼的皱一下眉了。
秦之炎,秦之炎,我好想你,好想看看你、好想听你说话,好想闻你身上的味道,我想看看你,无论是哪里,是生还是死,想跟着你,在你身边,哪怕是战战兢兢,痛苦的绝望,也好过这样茫然失措,等待着渺茫的希望。
大漠里一片死寂,天空中盘旋着黑色的巨鸟,火把的浓烟高高的升起,在半空中划出一道道悲伤的痕迹,女子的身体那般的瘦弱,像是一棵伶仃的小草,眼角渐渐的温润,可是却没有眼泪流下来,她睁着眼睛,侧身躺在沙漠上,眼神那般柔和的看着那座飘荡的灵幡,如果真有神佛的存在,那么,就请保佑他健康的活着,然后等着我,等着我去找到他,总有一天,我会找到的。
五天之后,青夏和龙格终于走出了龙牙沙漠,往北,就是朔北部的匈奴人地界,往东,就是中原。两人站在玉门关外,青夏将属于他的东西通通还给了他,只牵着自己的白骆驼就要进去。
“喂!”龙格突然叫道:“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青夏回过头去,看着这个一种结伴走来的男子,说道:“你叫我阿夏吧,西边的那些人都这么叫我。”
“阿夏,”龙格突然咧嘴笑了起来,说道:“我叫阿术,龙格阿术,若是有什么事,就来草原找我,若是有一天,你找不到你的男人,就来找我吧。”
青夏看了他一眼,转身就要离去。
“阿夏!”已经进了关,远远的,还听到龙格在那里大声的喊道:“希望你能早日找到他。”
三年没有回来,关内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仍旧是人头熙攘,摩肩接踵。青夏牵着骆驼行走在人群之中,蒙着面纱,看起来就好像一个番邦的女子。行了大约半个时辰,路过一间饭馆,青夏将骆驼交给门口的小厮,自行进去找道一张相对安静点的桌子,随便的点了几样饭菜,就静静的坐了下来,顺着窗子向外随意的看。
“听说了吗?西川大皇殁了,他的三个侄子为争皇位都造反了,乐王和红王已经打上了京城,鲁王也占踞了白鹿原一代,好像要和北秦联军呢。”
一个粗壮的声音突然响起,惊动了青夏的思绪。
男人的声音好像压得很低,但却是巧妙的控制在旁边的人都能听到的程度上,话音刚落,果然吸引了大多数人的注意力,只听别外一名灰布衣裳的男人说道:“真的?和大秦继元帝结盟,那不是找死吗?”
“谁说不是呢?”之前说话的黑衣大汉皱眉说道:“继元帝继位之后,把北边匈奴都杀成什么样子了,要不是骨力阿术在北匈奴那边撑着,估计匈奴一脉就要灭亡了,寿王当初不过是削了大秦世家氏族的权,继元帝继位不到三年,就将氏族杀个片甲不留,比南楚大皇手段还狠啊,我看啊,咱们就等着当亡国奴吧。”
“嘿嘿,”另一人接口道:“管他谁做皇帝谁管天下,我们只要过我们的日子就行,只要他们不封关,不阻断西域路径,就是翻上天去老子也管不着。”
话音刚落,众人立马哈哈大笑了起来,那名黑衣男子说道:“就是那些大人物爱怎么折腾跟咱们没关系,只要别像东齐那样打的不可开交,连年战乱,强行征兵,爱怎么打都没事。”
“不过我看呐,这仗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打起来的,xx将军还坐镇东部大营,一般人估计冲不垮吧。”
“这也难说,”黑衣大汉说道:“那得看谁来打了,你忘了两年前西黑草原的会战了,燕回将军二十万大军,愣是被楚皇黑衣卫不到五万人冲杀了两个回来,一直追到了偏事城,最后活着回来的不到两千,那就一个惨啊,虽说是因为鲁王延报战情,拖了燕将军的后腿,但是天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燕回能力不足,对付些小股游兵神勇无匹,对上人家南楚大皇就歇了菜,也难说啊。”
“南楚大皇这两年风头太盛,大军深入南疆腹地,冲杀了几个来回,将南疆人杀的片甲不留,国土增大了两倍有余,又借着东齐战乱的便宜,收复了白玉关一带的大片领土,不简单啊。”
另一人说道 :“我看当今天下,也唯有继元帝能和楚皇一较长短了。”
“小二,”青夏突然站起身来,拿着包袱走了过去,说道:“把东西包好我要带走。”
“啊?”店小二一楞,识道:“姑娘这天可就要黑了,方圆百里,除了我们这再就没有别的客栈了,你不如在这里休息一晚,明个再上路吧。”
“不用,”青夏沉声说道,店小二无奈只好包好吃食,给她带在路上。
青夏先去了一趟车马行,看店的老板已经换了人,听青夏说完,翻账本翻了好长时间才找到,大惊下说道:“姑娘竟然一去就是三年,卢老板走的时候还特意关照过我,没想到能等到姑娘,真是太好了。”
青夏答谢道:“店家有心了。”
然后老板就带着她去后院牵马,远远的就看到那匹黑马站在马厩里,歇了三年,肥了一大圈,远远的听到青夏的声音,就扬起蹄子欢声长嘶了起来。
青夏走过去拍了拍它的脖子,终于轻轻一笑说道:“胖成这样了,还能不能跑啊? ”
黑马摇头晃脑,不断的用蹄子刨地,很是气恼的模样,似乎打算马上跑一个给她看看,老板在一旁说道:“我们也想没事的时候将它牵出去溜溜,只可惜您这匹马性子太烈了,我儿子被它踢了好几回,再也不敢过去了。”
青夏一笑,解下黑马的缰绳,拿出一锭金子递给老板说道:“店家,我外面那匹骆驼,麻烦您好好照料,我将来也许回来取,也许就不回来了,但是千万不要亏待它,也别买给过往那些驼队商旅,三年之内我若是不来,就牵到关外放了吧。”
店家是个老实人,见这么大一锭金子,顿时慌了手脚,连忙说道:“不成不成,您这一锭金子,都能把我这店买下来了,我养一个也是养,养一群也是养,再说您上次已经给了不少了。”
“您就收下吧,我这马你们养的很好,就当是我谢谢你。”
将金子塞到店家的手里,青夏牵着马就走出了马行。
边城并不大,一会儿的功夫就出了城,走上了官道,这马还是当初在咸阳城外,从楚离的大营里骑走的,青夏后来骑着它在关内找了两年,彼此之间已经很有默契了。
想起客栈里那些客人的话,苍白女子的眼睛
暴君,我来自军情9处第6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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