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部分
麦田守望者 作者:肉书屋
第 4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床上。然后他拿出整整一套妇女服装,开始穿戴起来。那是一套真正妇女服装——长统丝袜,高跟皮鞋,n罩,搭拉着两条背带的衬裙,等等。随后他穿上了一件腰身极小的黑s晚礼服。我可以对天发誓。随后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象女人那样迈着极小的步于,一边还抽烟照镜子。而且只有他一个人在房里。除非有人在浴室里——这我看不见。后来,就在他上面的那个窗口,我又看见一对男女在用嘴彼此喷水。也许是加冰的威士忌苏打,不是水,可我看不出他们杯子里盛的是什么。嗯,他先喝一口,喷了她一身,接着她也照样喷他——他们就这样轮流着喷来喷去,我的老天爷。你真应该见见他们。在整个时间内他们都歇斯底里发作,好象这是世界上最最好玩的事儿。我不开玩笑,这家旅馆确是住满心理变态的人。我也许是这地方唯一的正常人了——而我这么说一点也不夸大。我真想他妈的拍个电报给老斯特拉德莱塔,叫他搭最快一班火车直奔纽约。他准可以在这旅馆里称王哩。
糟糕的是,这类下流玩艺儿瞧着还相当迷人,尽管你心里颇不以为然。举例说,这个给喷得满脸是水的姑娘,长得却十分漂亮。我是说这是我最糟糕的地方。在我的内心中,我这人也许是天底下最最大的s情狂。有时候,我能想出一些十分下流的勾当,只要有机会,我也不会不g。我甚至想象得出,要是男女双方都喝醉了酒,你要是能找到那么个姑娘,可以彼此往脸上喷水什么的,那该有多好玩——尽管有些下流。不过问题是,我不喜欢这种做法。你要是仔细一分析,就会发现这种做法非常下流。我想,你要是真不喜欢一个女人,那就g脆别跟她在一起厮混;你要是真喜欢她呢,就该喜欢她的脸,你要是喜欢她的脸,就应该小心爱护它,不应该对它g那种下流事,如往它上面喷水。真正糕的是,许多下流的事情有时候g起来却十分有趣。而女人们也好不了多少;如果你不想g太下流的事,如果你不想毁坏真正好的东西,她们反倒不乐意。一两年前,我就遇到过一个姑娘,甚至比我还要下流。嘿,她真是下流极了!我们用一种下流的方式狂欢了一阵,虽然时间不长。x这样东西,我委实不太了解。你简直不知道他妈的你自己身在何处。我老给自己定下有关x方面的规则,可是马上就破坏。去年我定下规则,决不跟那些叫我内心深处觉得厌恶的始娘一起厮混。这个规则,我没出一个星期就破坏了——事实上,在立下规则的当天晚上就破坏了。我跟一个叫安妮的浪荡货搂搂抱抱的整整胡闹了一晚。x这样东西,我的确不太了解。我可以对天发誓我不太了解。
我站在窗口不动,心里却起了个念头,琢磨着要不要给琴挂个电话——我是说挂个长途电话到b,就是到她念书的那个学校,而不是打电话给她妈,打听她在什么时候回家。照说是不应该在深更半夜打电话给学生的,可我什么都核计好了。我打算跟不管哪个接电话的人说我是她舅舅。我打算说她舅母刚才撞车死了,我现在马上要找她说话。
这样做,本来是可能成功的。我没这么做的唯一原因是我当时情绪不对头。你要是投那种情绪,这类事是做不好的。
过了一会儿我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抽了一两支烟。我的x欲上来了,我不得不承认。后来刹那间,我想起了一个主意。我拿出了我的皮夹,开始寻找一个地址,那地址是我今年夏天在舞会上遇到的一个在布林斯敦念书的家伙给我的。最后我找到了那地址,纸已褪了s,可还辨认得出字迹。地址上的那个姑娘不完全是个妓女,可也不反对偶尔客串一次,那个布林斯敦家伙是这样告诉我的。他有一次带了她去参加布林斯敦的舞会,差点儿就为这件事给开除出学校。她好象是个脱衣舞女什么的。
不管怎样,我走到电话机旁边,给她挂了个电话。
她的名字叫费丝,住在百老汇六十五条街斯丹福旅馆。一个垃圾堆,毫无疑问。
一时间,我还以为她不在家里。半晌没人接电话。最后有人拿起了话筒。
“哈罗?”我说。我把自己的声音装得很深沉,不让她怀疑我的年龄或者别的什么。反正我的声音本来就很深沉。
“哈罗,”那女人的声音说,并不太客气。
“是费丝小姐吗?”
“你是谁?”她说。“是谁在他妈的这个混帐时间打电话给我?”
我听了倒是稍稍有点儿害怕。“呃,我知道时间已经挺晚啦,”我说,用的是成年人那种极成熟的声音。“我希望您能原谅我,我实在太急于跟您联系啦。”我说话的口气温柔得要命。的确是的。
“你是谁?”她说。
“呃,您不认识我,可我是爱迪的朋友。他跟我说,我要是进城,可以请您一块儿喝一两杯j尾酒。”
“谁?你是谁的朋友?”嘿,她在电话里真象只雌老虎。她简直是在跟我大声呦喝。
“爱德蒙。爱迪,”我说。我已记不起他的名字是爱德蒙还是爱德华。我只遇见过他一次,是在他妈的那个混帐舞会上遇见的。
“我不认识叫这名字的人,杰克。你要是认为我高兴让人在深更半夜——”“爱迪?布林斯敦的?”我说。
你感觉得出她正在搜索记忆,想这个名字。
“是不是布林斯敦学院?”
“对啦,”我说。
“你是打布林斯敦学院来的?”
“呃,差不离。”
“哦……爱迪好吗?”她说。“不过在这时候打电话找人,真叫人意想不到。老天爷。”
“他挺好。他叫我向您问好。”
“呃,谢谢您。请您代我向他问好。”她说。
“他这人再好没有。他这会儿在于什么?”刹那间,她变得客气的要命。
“哦,你知道的。还是那套老玩艺儿,”我说;他妈的我哪知道他是在g什么?我都不怎么认识他。我甚至都不知道他这会儿是不是依旧在布林斯敦。“瞧,”我说。“您能不能赏光在哪儿跟我碰头,喝一杯j尾酒?”
“我问您,您可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啦?”她说。“您到底叫什么名字,请问?”一刹时,她换了英国口音。“听您的声音,好象还挺年轻。”
我噗哧一笑。“谢谢您的恭维,”我说——温柔得要命。“我的名字是霍尔顿。考尔菲德。”我本应当给她个假名字的,可我一时没想到。
“呃,瞧,考菲尔先生,我可不习惯在深更半夜限人约会。我是个有工作的。”
“明天是星期天,”我对她说。
“呃,不管怎样,我得好好睡一会儿,保持我的青春,您也知道这个道理。”
“我本来想咱俩也许可以在一块儿喝杯j尾洒。时间还不算太晚。”
“呢。您真客气,”她说。“您是在哪儿打的电话?您这会儿是在哪儿,嗯?”
“我?我是在公用电话间里。”
“哦,”她说。接着沉默了半晌。“呃,我非常愿意在什么时候跟您一块儿玩玩,考菲尔先生。
听您的声音十分可爱。您好象是个极可爱的人。不过时间实在太晚啦。”
“我可以上您家来。”
“呃,在平时,我会说这再好没有了。我是说我倒是很高兴您上我家来喝杯j尾酒,可是不巧得很,跟我同屋的那位恰好病了。她整整一晚都不曾合眼,这会儿才刚睡着哩。”
“哦。这真太糟糕啦。”
“您往在哪儿?明天咱们也许可以一块儿喝j尾酒。”
“明天可不成,”我说。“我只在今天晚上有空。”我真是个大傻瓜。我不应该这样说的。
“哦。呃,真是对不起得很。”
“我可以代您向爱迪问好。”
“您肯吗?我希望您在纽约玩得痛快。这是个再好没有的地方。”
“这我知道。谢谢,再见吧,”我说,接着就把电话挂了。
嘿,我真正把事情搞糟啦。我本应该至少约她出来喝喝j尾酒什么的。
第10节
时间还挺早。我记不清楚已经几点钟了,不过还不算太晚。我最讨厌做的一件事就是我还不觉得困的时候上床睡觉。因此我打开手提箱,取出一件g净衬衫,随后走进浴室,擦洗一下,换了衬衫。
我想做的,是下楼去看看“紫丁香厅”里到底他妈的在g什么。他们这个旅馆里有个夜总会,叫作紫丁香厅。
我在换衬衫的时候,差点儿给我小妹妹菲芘挂了个电话。我倒是真想跟她在电话上谈谈。跟一个真正懂事的人。可我不能冒险打电话给她,因为她还只是个小孩子,这会儿准不会不上床,更不用说不会在电话旁边接电话了。我曾想到万一是我父母来接电话,是不是马上就把电话接了,可这也不是办法。他们会知道是我。我母亲总知道是我。她末卜先知。可我倒是真想找老菲芘聊聊天。
你真应该见见她。你这一辈子再也不会见过那么漂亮、那么聪明的小孩子。她真是聪明。我是说从上学到现在,门门功课都是优。说实在的,我是家中唯一的笨蛋。我哥哥db,是个作家什么的,我弟弟艾里主要著作有《广尚思》、《诸子无鬼论》等。,就是我前面跟你谈到过的已经死去的那个,简直是个鬼精灵。惟有我是个真正的笨蛋。
可你真应该见见老菲芘。她也是那种红头发,跟艾里的有点儿相象,在夏天剪得很短。夏天,她总把头发一古脑儿扎在耳朵后面。她的耳朵也挺小挺漂亮。冬天,她的头发蓄得挺长,有时我母亲给她梳成辫子,有时不梳。可那头发的确漂亮得很。她还只十岁。她个儿很瘦,象我一样,可是瘦得很漂亮。室内溜冰的那种瘦。有一次我从窗口望着她穿过五马路向公园走去,她的确是那模样儿,室内溜冰的那种瘦。你见了准会喜欢她。我是说你不管跟老菲芘讲些什么话,她总知道你他妈的讲的什么。
我是说你简直哪儿都可以带她去。你要是带她去看一个蹩脚电影,比方说,她就会知道这电影蹩脚。
你要是带她去看一个好电影,她也会知道这电影好。db跟我曾带她去看法国电影《面包师的妻子》,由莱绍主演。这电影简直要了她的命。可她最爱看的是《三十九步》,罗伯特。唐纳主演。她把那电影都背熟了,因为我带她去看了约莫十次。
当老唐纳到了苏格兰农场的时候,比方说,当他逃避警察的时候,菲芘就会在电影院大声说——就在影片里那个苏格兰人开口说话的时候——“你吃不吃青鱼?”她背得出所有的对话。影片里的那位教授,其实是个德国间谍,还没伸出那个小指头给罗伯特唐纳看,指头的中间关节还缺了一块,老菲芘已比他先伸手了——她在黑暗中把她的小指头伸了过来,一直伸到我眼面前。她真是不错。你见了准会喜欢她。唯一的缺点是,她有时候有点儿过于亲热。她感情非常容易冲动,就她那个年纪的孩子来说。她的确是。她g的另一件事是一天到晚写书。只是这些书没有一本是写完的。写的全都是关于一个叫作海泽尔。威塞菲尔的孩子——只是老菲芘这把名字写成了“海士尔”。老海士尔威塞菲尔是个女侦探。她本来应该是个孤儿,可她的老子却经常出现。她的老子总是个“高个子的漂亮绅士,年纪在二十上下”。简直笑死了我。这个老菲芘。
我可以对天发督,你见了她准会喜欢。她还是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很聪明。她还是个很小的孩子的时候,我跟艾里常常带她上公园去,尤其在星期天。
在星期天,艾里总爱带着他的那只帆船上公园玩,我们总是带着老菲芘一块儿去。她戴着白手套,走在我们中间,就象个贵夫人似的。遇到艾里跟我谈论起什么事情来,老菲芘总是在一旁听着。有时候你会忘掉有她在身边,因为她还是个那么小的孩子,可她总会提醒你。她会不住地打断你。她会推我成者艾里一下,说道:“谁?谁说的?是鲍比还是那位小姐?”我们就告诉她是谁说的,她就会“哦”一声,依旧听下去。她也简直要了艾里的命;我是说他也喜欢她。她现在十岁了,不再是那么个小孩子了,可她依旧惹每个人喜爱——每个有头脑的人,嗯。
嗯,象她这样的人,你没事总想跟她在电话上聊聊。可我很怕我父母来接电话,那样他们就会发现我在纽约,已给潘西开除了出来,等等一切。所以我光是穿上衬衫,收拾好一切,然后乘电梯下去到休息室里看看。
除了少数几个王八样的男子,几个婊子样的女人,休息室里简直没什么人,可你听得见乐队在紫丁香厅奏乐,所以我就定了进去。里面并不十分拥挤,可他们依旧给我找了个极不好的桌位——在尽后面。其实我早应该拿出一块钱来举到侍者头儿的鼻子底下的。在纽约,嘿,钱真能通神——我不开玩笑。
乐队是糟得要命的布迪辛格乐队。全是管乐,可不是那种高雅的管乐,而是粗俗的管乐。此外,厅里极少象我这样年纪的人。事实上,没一个象我这样年纪的人。他们大多数都是上了年纪的、装腔作势的家伙约了他们的女朋友在一起。除了我隔壁桌上的几个。在我隔壁桌上坐着三个年约三十的姑娘。三个全都难看得要命,三个全都戴着那么一种帽子,你一看就知道她们不是真正住在纽约的,可是其中有一个金头发的,看上去还可以。她象是那种爱卖俏的女人,那个金头发的,所以我就开始服她做起媚眼来,可就在这时,那个侍者过来了,问我喝些什么。我要了杯威士忌和苏打水,叫他不要掺和在一起——我说得快的要命,因为你只要稍一结巴,他们就会怀疑你不到二十一岁,不肯卖给你含有酒精的饮料。可是尽管这样,他还是给了我麻烦。“对不起,先生,”他说,“您有什么证明您年龄的证件吗?您的司机执照,比方说?”
我冷冷地瞅了他一眼,好象他给了我极大的侮辱似的,随后问他说:“我的样子象不到二十一岁吗?”
“对不起,先生,可我们有我们的——”“得啦,得啦,”我说。我早就琢磨好了。
“给我来杯可口可乐。”他刚转身要走,我又把他叫了回来。“你能掺点儿甜酒什么的吗?”我问他,问得极其客气。“我可不能坐在这样庸俗的地方连一滴酒也不喝。你能掺点儿甜酒什么的吗?”
“非常对不起,先生……”他说着,就走开了。我倒不怎么怪他。要是有人发现他们卖酒给年轻人喝,他们就要丢掉饭碗。而我又年轻得要命。
我又开始跟邻桌上的三个巫婆做起媚眼来。主要当然是对那个金头发的,对其他两个完全是出于无奈。可我也没做得太过火。我只是不时地朝她们三个冷冷地那么瞅一眼。可她们三个见我这样,都象痴子似的格格笑起来。她们也许以为我太年轻,不该这样跟女人做媚眼,这使我火得要命——她们也许以为我要跟她们结婚什么的哩。她们这样做后,我本应该给她们泼瓢冷水的,可糟糕的是,我当时真想跳舞。有时候我非常想跳舞,当时凑巧正是这样的时候。因此突然间,我朝她们弯过身去说:“你们哪位姑娘想跳舞?”我问的时候口气并不冒失,事实上还十分温柔。可是真他妈的,她们把这也看成是一个惊人的举动。她们又开始格格笑起来。我不说玩话,她们是三个真正的痴子。“请吧,”我说。“我请你们三位轮流跟我跳舞。好不好?成吗?请吧!”我可真想跳舞呢。
最后,那个金头发的站起来跟我跳舞了,因为谁也看得出我主要是在跟她讲话,我们两个于是进入舞池。我们一定,那两个傻瓜差点儿犯起歇斯底里来。我当然是实在没有办法,才跟她们这样的人打j道的。
可那样做却很值得,这位金发女郎很会跳舞。
她是我生平遇到过的跳舞跳得最好的姑娘之一。我不开玩笑,有些极傻极傻的姑娘真能在舞池上把你迷住。那般真正聪明的姑娘不是有一半时间想在舞池上带着你跳,就是压根儿不会跳舞,你最好的办法是g脆留在桌上跟她痛饮一醉。
“你真能跳舞,”我对金发女郎说。“你真该去当个舞蹈家。我说的是心里话。我跟舞蹈家一起跳过舞,她还不及你一半哩。你可曾听说过玛可和米兰达没有?”
“什么?”她说。她甚至都没在听我说话。她一直在东张西望。
“我问你听说过玛可和米兰达没有?”
“我不知道。不,我不知道。”
“呃,他们是舞蹈家,尤其是那个女的。可她跳得并不太好。她把该做的一切都做了,可她跳得并不怎么好。你可知道一个跳舞跳得真正好的姑娘是怎么样的?”
“你说什么?”她说。她甚至都没在听我说话。她的心思完全用在别的地方。
“我问你可知道一个跳舞跳得真正好的姑娘是怎么样的?”
“啊——啊。”
“呃——关键就在于我搭在你背上的那只手底下。我要是手底下什么也感觉不到——没有脑袋,没有腿,没有脚,什么也没有——那么这姑娘才是真正会跳舞的。”
可她并没在听。因此我有好一会儿工夫没搭理她。我们光是跳着舞。天哪,这个傻姑娘真能跳舞。布迪辛格跟他的臭乐队正在演奏《就是这么回事》,可是连他们也没能把那曲子完全糟蹋掉。
这是支了不起的歌曲。我们跳舞的时候,我没想玩什么花样——我最讨厌一个人在舞池上耍花样显本领——可我老带着她转来转去,而她也跟得很好。
可笑的是,我本来还以为她也在欣赏跳舞呢,可突然间她说出了一句十分愚蠢的话。“我和我的女朋友昨天晚上看见了彼得劳尔,”她说。“那个电影演员。他本人。正在买报纸。他真神气。”
“你运气好,”我对她说。“你运气真好。你知道吗?”她真是个痴子。可真能跳舞。我忍不住在她笨脑瓜顶上吻了一下——你知道——正吻在那个笨地方。我吻了以后,她十分生气。
“嗨!怎么回事?”
“不。没什么。你真能跳舞,”我说。“我有个小妹妹,还在他妈的念小学四年级。你跳得简直跟她一样好,而她跳舞跳得比哪个活着的或者死去的人都好。”
“说话留神点儿,你要是不介意的话。”
倒真是个贵族小姐,嘿。一位女王,老天爷。
“你们几位是打哪儿来的?”我问她。
可她并没回答我。她正忙着东张西望,大概是看看老彼得劳尔有没有在场,我揣摩。
“你们几位是打哪儿来的?”我又问了一遍。
“什么?”她说。
“你们几位是打哪儿来的?你要是不高兴回答,就别回答。我不愿让你太紧张。”
“西雅图,华盛顿州,”她说。她告诉我这话,象是给了我什么天大的恩惠似的。
“你倒真是健谈,”我对她说。“你知道吗?”
“什么?”
我没再说下去。反正说了她也不懂。“要是他们演奏一个快步舞曲,你想跳会儿摇摆舞吗?不是那种粗俗的摇摆舞,不是那种跳跳蹦蹦的——而是那种轻松愉快的。只要一奏快步舞曲,那些老的、胖的全都会坐下,咱们的地方就宽敞啦。成不成?”
“对我说来都无所谓。”她说。“嗨——你到底几岁啦?”
不知什么缘故,这话使得我很恼火。“哦,天哪。
别煞风景,”我说。“我才十二岁呢,老天爷。我的个儿长的特别高大。”
“听着。我已跟你说了。我不爱听那样说话,”她说。“你要是再那样说话,我可以去跟我的女朋友一块儿坐着,你知道。”
我象个疯子似的不住道歉,因为乐队已在奏一个快步舞曲了。她开始跟我一起跳起摇摆舞来——但只是轻松愉快的那种,不是粗俗的那种。她跳得真是好。你只要用手搭着她就成。她让我神魂颠倒了我说的是心里话。我们一起坐下的时候,我有一半爱上她了。女人就是这样。只要她们做出什么漂亮的举动,尽管她们长的不漂亮,尽管她们有点儿愚蠢,你也会有一半爱上她们,接着你就会不知道自己他妈的身在何处。女人。老天爷,她们真能让你发疯。她们真的能。
她们没请我过去坐到她们桌上——多半是因为她们太没知识——可我还是坐过去了。那个跟我一起跳舞的金发女郎叫作蓓尼丝什么的——我记不清是姓克拉伯斯还是克莱伯斯了。那两个特别丑的叫作马蒂和拉凡恩。我告诉她们我的名字叫吉姆。斯梯尔,当然是他妈的随口胡诌的。接着我想服她们谈些有意思的事,可那简直办不到。你于什么都得扯她们的胳膊。你也很难说她们三个中间到底那一个最傻。她们三个全都在这个混帐房间里不住地东张西望,好象希望看到一大群混帐电影明星随时闯进来似的。她们大概以为那些电惑明星一到纽约,都不去白鹳俱乐部或者爱尔。摩洛哥那类地方,反倒全都来到紫丁香厅。嗯,我差不多费了半个钟头,才打听出她们三个都在西雅图什么地方g活。
她们全都在一家保险公司里工作。我问她们喜不喜欢那工作,可你以为能从这三个傻瓜嘴里听到什么聪明的回答吗?我本以为那两个丑的,马蒂和拉凡思,是姐妹俩,可我这么一问,却把她们两个都气坏啦。你看得出她们俩谁也不愿自己长的象对方,当然这也不能怪她们,不过仔细想来,倒也十分有趣。
我轮流着跟她们三个全都跳了舞。那个叫拉凡思的丑姑娘跳的还不太坏,可另外那个叫马蒂的简直可怕极了。跟老马蒂跳舞,就好象抱着自由女神石像在舞池上拖来拖去。我这样拖着她转来转去的时候,唯一让自己作乐的办法是拿她取个笑儿。因此我告诉她说我刚在舞池那头看见了电影明星加莱库拍。
“哪儿?”她问我——兴奋得要命。“哪儿?”
“唷,你正好错过了他。他刚出去。我刚才跟你说的时候,你g吗不马上回过头去呢?”
她几乎停止跳舞,拼命从大家的头顶上望过去,想最后看他一眼。“唉!唉!”她说。我差点儿碎了她的心——真是差一点儿。我真后悔自己不该跟她开这个玩笑。有些人是不能开玩笑的,尽管他们有可笑的地方。
可是最最好笑的还在后面。我们回到桌上以后,老马蒂就告诉其他两个说,加莱。库柏刚刚出去。嘿,老拉凡恩和蓓尼丝听了这话,差点儿都趋自杀。她们全都兴奋得要命,问马蒂看见了没有。
老马蒂说他只隐约见了他一眼。我听了差点儿笑死。
酒吧马上就要停止营业,所以我给她们每人要了两杯饮料,我自己也另外要了两杯可口可乐,这张混帐桌子上摆满了杯子。那个叫拉凡恩的丑姑娘不住地拿我取笑,因为我光喝可口可乐。她倒真富于幽默感。她和老马蒂只喝汤姆。柯林斯——还是在十二月中旬,我的天。她们除此之外不知道喝什么别的。那个金发女郎老德尼丝光喝掺水的威士忌。而且也真的喝得一滴不剩。三个人老是在寻找电影明星。她们很少讲话——甚至在她们彼此之间。老马蒂比起其余两个来,讲的话还算多些她老是说着那种粗俗的、叫人脑烦的话,比如管厕所叫“小姑娘的房间”,看见布迪。辛格乐队里那个又老又糟的吹木箫的站起来呜呜吹了几下,就认为他吹的好得了不得。她还管那根木箫叫“甘草棒”。
你说她粗俗不粗俗?另外那个叫拉凡恩的丑姑娘白以为非常俏皮。她老叫我打电话给我父亲,问问他今晚上在g什么。她还老问我父亲约了女朋友没有。这话整整问了四遍——她倒真是俏皮。那个金发女郎老蓓尼丝简直一句话也不说。每次我问她什么,她总是说“什么?”这样要不多久,会使你的神经受不了。
突然间,她们喝完自己的酒,三个全都站起来冲着我说她们要去睡了。她们说明天一早还要到无线电城的音乐厅去看早场电影。我还想留她们多呆一会儿,可她们不肯,因此我们互相说了声再见。
我对她们说我要是有机会到西雅图,一定去拜望她们,可我很怀疑自己说的话。我是说怀疑我自己会不会真的去拜望她们。
加上香烟什么的,账单上共约十三元。我想,她们至少应该提出来付一部分帐款,就是在我坐到她们桌上去之前她们自己叫的那些饮料帐——我自然不会让她们付,可她们至少应该提一下。不过我并不在乎。她们实在太没知识了,她们还戴着那种又难看又花哨的帽子哩。还有,她们一早起来要去无线电城音乐厅看早场电影一事也让我十分懊丧。
假如有人,比如说一个戴着极难看帽子的姑娘,老远来到纽约——还是从华盛顿州的西瞄图来的,老夫爷——结果却是一早起来去无线电城音乐厅看一场混帐的早场电影,那就会让我懊丧得受不了。只要她们不告诉我这一点,我宁肯请她们喝一百杯酒哩。
她们一定,我也就离开了紫丁香厅。他们反正也快关门了,乐队已经离开很久了。首先,这类地方简直没法呆,除非有个跳舞跳得好的姑娘陪着你跳舞,或者除非那里的侍者让你买的不光是可口可乐,而是一些真正的饮料。世界上没有一个夜总会可以让你长久坐下去,除非你至少可以买点儿酒痛饮一醉,或者除非你是跟一个让你神魂颠倒的姑娘在一起。
第11节
一霎时,在我出去到休息室的半路上,我脑子里忽然又想起老琴。迦拉格来。她进了我的脑子,却再也不肯出去。所以我就在那令人作呕的休息室椅子上坐下,又想起她跟斯特拉德莱塔一块儿坐在埃德。班基那辆混帐汽车里的事来,虽然我他妈的十分肯定老斯特拉德莱塔没法儿跟她g那事儿——。
我对琴理解得象一本书那么透——可我仍不能把琴从我的脑子里打发走。我对琴理解得象一本书那么透。这的确不假。我是说,除了下棋,她还挺喜爱一切体育运动,我自从跟她认识以后,整个夏天我们差不多天天早晨在一起打网球,天天下午在一起打高尔夫球。我跟她的关系的确十分密切。我说的并不是什么r体关系之类——的确不是——可我们确实老在一起。你不一定非得通过猥亵关系才能理解一个姑娘。
我认识她的经过是因为她家的那只德国种猎狗老在我家草地上拉屎。我母亲为这事十分生气。她去找了琴的妈,闹得很不愉快。过了一两天,我在俱乐部里遇见了琴,看见她合扑着卧在游泳池旁边,就跟她打了个招呼。我知道她就住在我家隔壁,可我以前从来没跟她说过话。那天我跟她打招呼的时候,她对我冷得象块冰。我真他妈的费了不少工夫踞她解释,说我他妈的才不管她的狗在哪儿拉屎哩。
对我来说,它就是到我家的客厅里来拉屎都成。
嗯,这以后,琴就跟我做了朋友。那天下午我就跟她一块儿去打高尔夫球。她失了八个球,我记得。八个。我费了很大工夫,才教会她在开球的时候至少张开跟睛。她在我的帮助下球艺进步得很快。我自己高尔夫球打得极好。要是我告诉你经过情形,你大概不会相信。我有一次差点儿给拍进了电影,是那种体育短片,可我最后一分钟改变了主意。我揣摩象我这样一个痛恨电影的人,要是让他们把我拍成短片,岂不成了真正的伪君子了?
她是个可笑的姑娘,那个琴。我并不打算把她说成地道的美人。可她的确让我神魂颠倒。她可以说是个花嘴姑娘。我的意思是说她只要一讲话,加上心里激动,她的嘴和嘴唇就会向五十个方向动。
这简直要了我的命。而她也从来不把嘴闭得紧紧的。那张嘴总是微微张开一点,尤其是她摆好姿势要打高尔夫球或者是她在百~万\小!说的时候。她老是在百~万\小!说,看的都是些非常好的书。她还读过不少诗。艾里那只写着诗的垒球手套除了我家里的人以外,我只给她一个人看过。她从来没见过艾里,因为她还是第一次到缅因来度暑假——以前的暑假,她都到鳘鱼角去——可我把他的事情跟她讲了许多。她对这类事儿很感兴趣。
我母亲不怎么喜欢琴。我是说琴和她妈妈见了我母亲老是不跟她打招呼,我母亲就以为她的是故意怠慢她。我母亲经常在村里遇见她们,因为琴常常开着她们那辆拉萨尔敞篷汽车跟她母亲一起上市场。我母亲甚至都不以为琴长得漂亮。我呢,当然认为她漂亮。我就喜欢她长的那个模样儿,就是那么回事。
我记得有一天下午的事。那是唯一的一次琴跟我两人接近于搂搂抱抱地胡搞。那天是星期六,外面正下着瓢泼大雨,我恰好在她家里的廊子上一一他们有那种装着纱窗的大廊子。我们俩在一块儿下棋。我偶尔也拿她取笑,因为她总不肯把那些国王从后排拿出来使用。可我也并不把她取笑得太厉害。你是决不会想把琴取笑得太厉害的。我觉得我自己确实很喜欢一有机会,就把一个姑娘取笑得面红耳赤,可好笑的是,那些我最最喜欢的姑娘,我却不想拿她们取笑。有时候我觉得你拿她们取笑以后,她们反倒高兴——事实上,我知道她们是会高兴的——可你一旦跟她们相处久了,平时从来没拿她们取笑过,那简直很难开始。
嗯,我打算告诉你的,是那天下午琴跟我怎样接近于搂搂抱抱地胡搞。天正下着倾盆大雨,我们都在外面的廊子上,刹那间跟她母亲结婚的那个酒鬼出来到廊子上,问琴家里还有香烟没有。我跟他不很熟,不过从外表看,他很象那种不太爱理人的家伙,除非是他有求于你。他有种极讨厌的个x。
嗯,他问琴知不知道哪儿有香烟,琴却不回答他。
因此那家伙又问了她一遍,她依旧不回答他。她甚至都没从棋盘上抬起头来。最后那家伙走进屋去了。他进去后,我就问琴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时她甚至都不肯回答我。她假装着好象在集中注意思考下一步棋应该怎么走。接着突然间,那颗泪珠儿啪的一下掉到棋盘上了。正好掉在一个红方格上——嘿,我这会儿还看得见哩。她只是用手一擦,把那颗泪珠儿擦进了棋盘。我不知怎的,觉得心里极不对劲儿。我于是走过去让她在她坐的那把长椅上挪出些位置,好让我坐在她身旁——事实上我简直就坐在她怀里。接着她真的哭了起来,我呢,只知道在她脸上狂吻——一切地方——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前额,她的眉毛,她的耳朵,——她整个的脸,除了她嘴上一带。她仿佛不让我吻她的嘴。不管怎样,这是我们俩最接近于搂搂抱抱地胡搞的一次。过一会儿,她起身进去,换上件红白两s的运动衫,就是我见了最神魂颠倒的那一件,于是我们俩一块儿去看混帐电影了。在路上,我问她古达罕先生——就是那酒鬼的名字——可曾对她不规矩过。她年纪还很轻,可她有那种极好的身段,所以换了我,就决不会让她呆在古达罕那杂种的身旁。不过她说他没有。我怎么也弄不明白这他妈的是怎么回事。有些女孩子你简直怎么也弄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希望你不要仅仅因为我们不在一起搂搂抱抱地胡搞,就把她看成是他妈的冰g什么的。她才不蠢呢。我就老跟她握手,比如说。这听起来好象没什么,我知道,可你跟她握起手来却是滋昧无穷。大多数的姑娘你要是握住她们的手,她们那只混帐的手就会死在你的手里,要不然她们就觉得非把自己的手动个不停不可,好象生怕让你觉得腻烦似的。琴可不一样。我们进了一个混帐电影院什么的,就马上握起手来,直到电影演完才放开,既不改变手的位置,也不拿手大做文章。跟琴握手,你甚至都不会担心自己的手是不是在出汗。你只知道自已很快乐。你的确很快乐。
我刚想起另一件事。有一次,在电影院里,琴g了一件事,差点儿让我的灵魂儿都出了窍。好象还是在放映新闻片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有只手搭在我脖子后面,那是琴的手。g这样的事说来确实是很可笑。就是说她还那么年轻,而你瞧见的那些把手搭在别人脖子后面的姑娘,多半都是在二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而且对方不是她们的丈夫便是她们的孩子——比如说,我自己就偶尔把手搭在我小妹妹菲芘的脖子后面。可是遇到一个年轻的姑娘g这样的事,那真是别有滋味,简直叫你销魂。
嗯,这就是我坐在休息室里那把令人作呕的椅子上想的心事。想的是琴。我只要一想起她跟斯特拉德莱塔一起出去坐在埃德。班基那辆混帐汽车里的那部分,就会难过得差点儿发疯。我知道她决不会让他攻入一垒,可我心里照样难过得要命。我甚至都不高兴谈这好多,如果你一定要我说老实话。
休息室里已经没有人。连所有那些婊子样的女人也都不在了,忽然间我觉得自己非他妈的离开这地方不可了。这地方实在太叫人泄气了。不过我还一点不觉得困。因此我上楼回到自己房里,穿上大衣。我还往窗外眺望了一下,看看所有那些心理变态的人是不是还在行动,却见对面房里全都熄灯了。我又乘电梯下去,叫了辆出租汽车,要司机送我去“欧尼”。“欧尼”是格林威治村里的一个夜总会,我哥哥db还没到好莱坞去当婊子之前常去那地方,他偶尔也带我去过几次。开夜总会的欧尼是个又高又胖的黑人,会弹钢琴。这家伙势利得要命,见了人甚至都不肯理睬,除非你是个大人物或者名人或者别的什么。可他的钢琴确实弹得好,事实上好得都有点流于粗俗了。我自己也不太清楚我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可我说的是心里话。我确实喜欢听他演奏。不过有时候你真想把他那架混帐钢琴翻个个儿。我想那是因为他有时候弹起钢琴来,听去就象那种势利鬼,除非你是大人物就不肯理睬你。
第12节
我坐的那辆出租汽车是辆真正的旧汽车,里面的气味就好象有人刚刚呕吐过似的。我只要深夜出去,总会坐到这类令人作呕的汽车。更糟糕的是,外面又是那么静寂那么孤独,虽说是在星期六晚上。街上我几乎没看见什么人。偶尔只见一男一女穿过街心,彼此搂着腰;或者一帮阿飞模样的家伙路他们的女朋友在一起,全都象恶魔似的哈哈大笑着,至于引起他们发笑的东西,你可以打赌根本不好笑。遇到深夜有人在街上大笑,纽约确是个可怕因地方。你在好几英里外都听得见这笑声。你会觉得那么孤独,那么沮丧。我真希望自己能回家去,跟我妹妹菲芘瞎扯一会儿。可是最后,等到我在车里坐了一会儿以后,那司机就跟我聊起天来。他的名字叫霍维兹。他比我早先遇见的那个司机要好多了。嗯,我忽然想起他或许知道那些鸭子的事。
“嗨,霍维兹,”我说。“你到中央公园浅水溯一带去过没有?就在中央公园南头?”
“去过哪儿?”
“浅水湖。那个小湖。里边有鸭子。你知道。”
“不错,怎么回事?”
第 4 部分
欲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