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章 打猎
这一次,是妈妈爸爸带着妹妹妹妹来张诚这里的农场度假。
没多打字,是张诚不在家的这段时间,爸爸妈妈又给张诚添了一个妹妹,当然,是领养的,或者是是作为临时的监护人来照料,一个金发碧眼年龄大约九岁到十岁的女孩。
米国人一般认为,孤儿院什么的,只能作为临时的儿童救助站,父母亲人都不具备孩子的抚养能力的(有的是在监狱里有的是已经死了或者失踪),一定要给孩子找个家庭。
当然,喜欢小孩子的家庭也很多。其中也不乏玛丽莲梦露的那样的继父。
张诚知道母亲大人从小喜欢芭比娃娃,这回是找到一个真人版回来。新妹妹露露被父母打扮的如同小公主一般,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穿着丝绸的百褶长裙。黑珍珠项链,黑珍珠胸针,黑珍珠头饰,加上各种白金饰品,将小妹妹打扮的浑身闪闪发亮。
妹妹张妙给哥哥张诚介绍新妹妹露露的时候,一边疯狂眨眼一边说:“我们的妹妹露露好乖的!”
完蛋,这么一看,新妹妹还是个熊孩子。张诚不禁暗叹一声:彼得,我该怎么破?
有道是死道友不死贫道,全家团圆的饭后,张诚提出和珍妮去打猎,农场里还是有一些野猪、兔子、鹿等可以作为很好的猎物的。鸟的话,一枪就打碎了。
一听打猎,门口趴着的两个二哈来了精神:“汪汪。”
张诚转头对二哈说:“好的,会带你们的。”
两个刚刚擦完嘴角的妹妹举手:“我们也要去。”
老爸:“那就一起去吧,本来来这里度假,我也是准备打猎的。看看谁野猪打的多。”
于是,六个人换了猎装,骑着六匹马带着四支长枪出发。后面跟着保镖开着四辆皮卡,以及装备了遥控直升机来帮助狩猎。
整个农场面积两千多英亩,靠人力和狗是管不过来的,一些动物就直接跨过农场的栅栏,来里面吃种植的粮食或牧草。这里的牛仔和农场管理每天出门都能打到猎物回来,但整个北美野生动物的数量是在增长的,尤其是杂食性或者草食性的动物那更是成群结队的去各地的农牧场大餐——这也是西部人人出门带枪的原因,野猪伤人的事件可不少,更别说有的州鳄鱼猖獗每年都要吃掉很多小孩子的(在鳄鱼袭击中,大人往往能逃走)。
在无人机的引领下,一行人直赴一块被野猪一家肆虐的田地。等一个多小时后猎手们赶到,这块亩许大小的田地已经失去了原本的样子,就像被什么怪兽肆虐过一般,几乎寸草不留。从偶尔留下的豆科灌木和苜蓿才能看出这里以前是种植的什么。
距离野猪一家三百米,张诚老爸:“带枪的,下马。检查子弹和枪,准备好。”
到了一百五十米距离,这时候野猪一家已经感觉到什么,在最大的一头公野猪身边聚集起来。
张诚老爸:“瞄准……最大的是我的,剩下的按照年龄分。”
张诚和珍妮对视了一眼,分别瞄准了两头最大的野猪之外的,三四名。
就在老爸准备用枪声下令时,新妹妹露露“啊切”一声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砰、砰、砰、砰”四声枪声响过之后,接着又是四枪,然后又是四枪。三轮十二枪响过后,野猪一家十一口已经全数倒地。露露还是小看了这些西部老猎手们的反应速度,以及过高的估计了野猪的智商。
像是熊和老虎、狼之流的猛兽,知道自己不受待见,远远看见人或者闻到人类的味道就离开了。敢于袭击人类和家畜的猛兽也不是没有,但结果却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被组织起来的狩猎队猎杀到死为止。
所以除非是因为饥饿而失去理智的那种时候,这个世界上的猛兽反而是要躲着人走的。像是野猪鳄鱼之流的,就没有这等智商了——这两样动物一般的想法是,我的地盘我做主。很是有些领地意识。但这在猎枪和有组织的狩猎面前,并没什么鸟用。凡是敢于伤人的,统统击毙。
看到所有野猪已经倒地不动这时,老爸和妈妈才放开已经急不可耐的两只哈士奇冲上去。事实证明,猎枪的动能是相当之大,除了领头的最大公野猪是头部要害中了两枪后才死透的——这头最大的野猪在头部中了第一枪已经命不久矣的情况下,仍然准备冲锋,勇气可嘉但是还是没什么鸟用,作为老猎手老爸补枪的速度也是蛮快的,其他大小野猪都是一枪毙命。
其实野猪皮已经很厚了,不是专业的猎枪子弹或者军用步枪子弹,很多老式的圆形铅弹子弹火枪拿野猪皮都没什么办法的。张诚不由得想起一些丧尸小说中进化过的丧尸皮肤都能弹开现代步枪子弹,这得多结实呢,起码也是军用装甲车级别了。
一家人在收获面前合影留念,然后又按照各自的猎物挨个拍照后传到网络上。现下猎杀野猪是公益活动,至少在牧场主农场主较多的州县是如此定义的。
点击量最高的自然是珍妮——人们当然是喜欢看美女和野兽,然后是母上大人。张诚总算也没有落到最后一名——各种小圈子关注这个新富豪的人还是蛮多的。
至于拍照的事情,就让两个妹妹勉为其难的做了。拍照留念后的猎物被随后赶到的保镖们装上皮卡的后面。然后狩猎队继续前进。这么大的农牧场,今天的不速之客可不是只有这野猪一家。
这一下午,仅张诚一人就在自家农牧场内猎杀了十头野猪,两个二哈还抓了一窝兔子,并且全部咬死吃掉了。其他人成绩都差不多。两个还不能玩猎枪的妹妹也是拍照拍到手软。
晚饭并没有用野猪肉做菜,而是将野猪肉分给下面有需要的人吃了或者分掉了——因为在米国野猪肉也好,鳄鱼肉也好,都是便宜的贱肉,是穷人才吃的。而且并没有经过肉质检验的流程,理论上野味虽好,吃下去还是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
很多狩猎者因为猎物太重,在狩猎拍照留念后,直接就将野猪尸体留下当地给野生动物吃——乌鸦秃鹰之流都是食腐动物,不必担心坏掉没人吃。至于卖掉的问题,首先卖非检疫的肉就是违法的,所以送掉扔掉没事,卖掉承担的风险更大,而且卖不了几个钱——因为野猪肆虐的州县非常多有枪有时间谁都能打到,出门代步的汽车更是人手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