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天紫人世间(三)
金星升起之前我离开雪狐王宫,身上犹自带着天绯的体温。
我知道即便是魂牵梦萦的人世之间,也不会再有哪个地方比他的怀抱更温暖,却仍然没有回头。
眷恋注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到最后只会剩下绝望,而我,不想绝望。
人间还是记忆中的样子,繁华、纷乱、美妙、无情,不会因为某个人的离去或者归来而有任何改变,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很多儿时原本需要仰视的东西,此刻已变得不再那么让人望而生畏。
在峭拔孤绝的雪山上呆久了,早已没了仰视的习惯。
我用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各处游历,或恣情山水,或盘桓风月,边寻找着异世之心的踪迹,边重温着那些金迷纸醉、活色生香的人间气息。某日心血来潮,我甚至还找到了杀死父母亲的那个豪绅,短短十余年光景,他已经老朽得像一块枯木。
我以为自己会杀死他,但当看到那双浑浊的眼睛,才发现已经连杀死他的兴致都没有。
活着的注定会死去,死去的永远不能再回来,如果到最后都会变成泥土,那么为了一堆泥土而杀死另一堆泥土,又有什么意义呢?
有那个力气,还不如做些真正喜欢的事情。
世上所有城池,最让人缱绻难舍的,当属王都。我对人间全部的期待和渴望,似乎都能在这里找到活生生的注解,而那些繁盛与华美,妖娆与婉约,也曾在寒冷清寂的雪山绝顶,无数次进入我的睡梦中来。
这注定应该是我的国都,从见到它的第一眼开始,我就已被深深吸引。
我要留在此处,不再是颠沛流离的过客,不再是难见天日的异族,我,要做这里的主人。
暮春,夜凉如水,我坐在太子府后园的老柏树上,看着那个衣饰华贵却神情萧索的女子借故遣退了随侍,纵身跃入水波荡漾的池塘。她叫云姗,王朝丞相大人的掌珠,太子府的女主人,却因为常年被丈夫冷落,郁郁寡欢,最终选择在这样一个晚上悄然了结自己。
我不知道是何等的落寞和绝望,才足以让一个尊崇如她的女子不再留恋这世间的万般魅惑,毅然决然地放弃自己的性命,我望着她在幽暗的池水中载浮载沉,像一片破败的浮萍,然后完全归于沉寂。
死亡对于人类来说,就是如此容易的事情,有时候他们宁肯躲向地狱,也不愿意去面对人生之中的贫穷、伤痛、挫败,抑或是刻骨的孤独。
也正因为这样,他们的生命才会显得更加灰暗脆弱。
人类的生死与我无关,我等待的只是那副太子妃的皮囊。用附身之术与水中僵冷的躯体合二为一,让她重又变得温软鲜活。岸上,有明黄色锦袍的男子被人簇拥着路过,发现我时,略显困惑地顿住脚步。
我在他眼中看见自己的倒影,那原本是云姗的倒影,此时却异常清艳地盛开在水波之间,明眸如星,肌肤胜雪,像一朵柔静而妖娆的花。
“……你在池塘里做什么?衣冠不整的,成何体统?”许久之后他才开口,虽是斥责,却似乎并不怎么严厉,“人呢?还不把太子妃拉上来!”
“为什么要她们拉我,你自己没有长手么?”并不理会疾奔而来的侍女,只在水中仰头望着他,语气半是冷淡,半是娇嗔。
啰嗦的男人,空有一副清秀的皮相,却半点也不温柔,若换了天绯,肯定是一声不吭就抱我上来的。
周遭顿时鸦雀无声,连太子殿下也怔了怔,半晌才笑笑,弯下腰身向我伸出手:“我拉你,还是她们拉你,又有什么区别?你……几时变得这样淘气了?”
我攀住那只手,作势要登上岸,即将离开水面的瞬间却坏心眼地发力,在一片惊呼声中,将那个雍容华贵的明黄色身影硬生生拉进了池塘。
凭什么我如此狼狈,他却可以衣冠楚楚地站着,既是夫妻,便该同甘共苦才对。
冰凉的池水几乎漫过我们的头顶,幸而对于狐族来说,游泳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我像个轻盈的水妖,柔柔缠在他身上,波光荡漾间几个翻转,才又重新浮上水面。
他打着冷战,眉宇间怒意陡生,我赶在他发作之前伸手勾住他的脖颈,略用了些焰术,不着痕迹地让两个人都暖和了些。
“我快要冻死了,殿下,你能抱我回去么?”贴着他的耳畔说,嘴唇触上他的耳垂,便趁势偷偷咬了一下。
“你……让妖精附体了么?”他僵住,许久,声音暗哑得几近叹息。
我微笑着伏在他胸口,听着那砰通砰通的心跳,一种奇异的感应如同闪电,蓦然间便从意识里滑过。
……这男人……居然……有一颗异世之心呢……
当晚,太子殿下破天荒地将太子妃留在了自己的寝宫,彻夜纠缠,直至更残月落。
我蜷缩在他怀中,像只温顺的猫,指尖划过他温热的胸膛,想着该用什么手法将那颗深藏着的异世之心剖出来,才不至于让血弄脏了衣裳,却终究只是轻轻地叹了口气。
转世轮回后的异世之心,气息已十分微弱,除我之外,旁人根本无法辨识得出。这个男人的生死只在我一念之间,但他这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实在是太舒服了。
“我喜欢你的寝宫。”点着他的胸口,喃喃道。
他却好像听成了另外的意思,揽着我翻了个身,笑得甚是意味深长:“你若每天都像今天这样乖巧,孤的寝宫,从此就是你的寝宫。”
“你……要把寝宫送给我么?”看不出他有这么大方。
“何止是寝宫,你我夫妻敌体,就连这太子府,还有将来的整个王朝,孤都可以送给你……”他的嘴唇印在我的肩膀上,柔软而灼热。
……
……
……
要不,就等等再动手吧?因为我很想知道,他是不是真的肯把整个王朝都送给我。
起初我只把这当成一场游戏,想着玩得厌了就离开,还可以顺手取下那颗异世之心,向王族复命。但渐渐却发现,自己越来越习惯太子妃的身份,还有人间宫廷之中,那精致浮华却又波云诡谲的生活。
我喜欢住在宏伟旷远的宫殿,享受最谨小慎微的侍奉。
我喜欢每日里衣食用度,都是昂贵精美至极的东西。
我喜欢别人叫我“太子妃”时,脸上或敬畏或谄媚的表情。
我喜欢銮驾过处,满目伏地顿首的脊背……
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太子殿下,这个男人眼中的痴迷和温柔,常常让我有瞬间的错觉,以为又回到了雪山绝顶,天绯的怀抱之中。只是这样的幻想总会被周遭一众姬妾们锋利的眼神刺破,她们甜腻地微笑着,那笑意永远无法到达心里,呼之欲出的妒忌、怨恨和敢怒不敢言,让大殿上的空气都阴冷了几分,但那样的阴冷,我也喜欢。
更欢乐的还有朝堂上下永无休止的争斗杀伐,像一出出精彩至极的戏,即便冷眼旁观,也足以让人热血沸腾。更何况东宫本就是这戏里的主角,于是明刀冷箭、权谋争逐、福祸存亡、盛衰废兴,于他,于我,也就成了常相伴随的调剂。
天朗问我,为什么要找个乌龟一样的男人……乌龟?也许吧。我可怜见的太子殿下,背着国之储君坚不可摧的硬壳,里面的血肉之躯却异常敏感脆弱。我见过他被皇帝呵斥责罚,惊惶无措的模样;从朝堂上回来,疲倦至极的模样,与兄弟异党貌合神离,笑里藏刀的模样;出行遇刺之后,两股战战却仍然佯作镇定的模样……恐惧或者沮丧到不能承受的时候,他会疯狂地纵酒寻欢、放浪形骸,恨不能醉得天地颠倒才罢,然后便紧拥着我沉沉睡去,眉峰紧蹙的表情,像个无所依凭的孩子。
有一次他告诉我:每每夜色深重,他只有抱着我才能睡得安稳些,而那个时侯,我就成了他的整个天下。
这个男人身上没有任何长处可以与天绯相提并论,但天绯从未告诉我,我可以让他安稳,可以是他的整个天下。
天绯找到我,本是意料之中的事。但他那样的愤怒,却是我从未见过的。
我知道如果不做点什么,他必定会扼断太子的脖颈,将我重新带回极北之地,也许从此以后,我的一生都要囚禁在那个苍白寒冷的地方,直到终老。而他会看着我一天天憔悴、枯萎、死去,然后在漫长的岁月中淡忘了我,继续属于他的,高贵而骄傲的生命。
莫名的悲伤和怨恨,便在拥住他腰身的瞬间溢满胸膛,让整颗心都变得坚硬。
当螭吻刺出,渐渐冰冷下来的不仅仅是他的怀抱,还有我全身的血液。我知道从这一瞬间开始,有些东西将会在我的生命里消失,永远不会回来。却又仍然执拗地觉得,即便如此,他也会一如既往地原谅我、纵容我,哪怕从此恨我刻骨,也绝不会伤我分毫。
只因为他是天绯,我的天绯,雪山明月之下白衣清冷,掌心却很温暖的少年,冰狼环峙之中目光妖异,却仍然轻柔抱着我的男子……
冶艳的鲜血喷薄而出,染红了他的袍袖,也灼痛了我的魂魄。雪狐王族的血液何其珍贵,绝不应该洒在这样的地方,但不用这样的方式,我又怎么能让他明白,此刻他手中扼着的那条不堪一击的性命,牵连了太多我放不开舍不下的东西。
明明很清楚,螭吻并没有刺中要害,强悍如天绯,这种程度的伤应该还不至于要了他的性命,但看着他离开,心却开始慢慢变得空旷,空旷到似乎把我此时所有的一切都埋葬进去,也仍然没办法填满它。
他很疼吗?他……会死吗?
这个问题纠缠了我数月之久,直到在上元灯市上,遇见那个叫苏软的女孩子。
拥有异世之心的小丫头,眼神清亮,笑颜灿烂,跟在南安王东方连锦身旁,欢蹦乱跳得像只兔子。
但她身上,怎么会有天绯的气息?
擒了个游荡觅食的竹女,夤夜遣入骁远王府,说是打算取她性命,其实只想验证我的猜测。
果然,一去不复返。
小丫头是没有这个本事的,那么,便真的是他。
我无法想象以天绯的秉性,究竟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才能与人类厮混一处。但从此他身边就真的多了这个累赘,像得了什么宝贝一般,近乎偏执地宠着、守着,违逆父王的命令,与王族决裂,甚至不惜用离魂之术,冒着魂飞魄散的风险,也要护她周全。
而这丫头,不过就是个弱不禁风的人类罢了。
她不会比我活得更长久,只消区区数十年,就会苍老丑陋得不堪入目,曾经让我恐惧焦躁的种种情形,会在她身上一一发生,这样卑微脆弱的存在,怎么值得他如此执拗决绝,甚至倾尽所有?
遵从父王谕令,杀了她,毁掉那颗会给雪狐王族带来祸患的异世之心,这是对父王的承诺,也是对雪狐王族的报答。
但,真的只是为了雪狐王族么?
鲲州城外,苏家庄园,那丫头被气得狠了,像个悍妇般,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有生以来,。从来没有人这样声嘶力竭地骂过我,但可笑的是,我竟然想了很久,也没有想出一句像样的说辞,可以回敬她的气势汹汹。
她说:你是个有心的人么?在爱你的人身上捅刀子,你也配心情好么?!
她说:你有什么资格在毁了一个人的心之后,还赖在他怀里假装仪态万方?!
她说:别在我面前摆出一副雪狐族公主和王朝太子妃的范儿,老娘就喜欢粪土当年万户侯!
她说……她说:从你的剑刺进他身体的那天开始,你就已经人剑合一,变成了一个贱人,不折不扣,如假包换的贱人!
……
……
我的记性并不很好,但不知为什么,那天却奇迹般地记住了她说的每句话,每个字。天绯抱着我,只有我能看清他眼底的风云变幻。我期待着他会像以往一样,毫不留情地教训敢于冒犯和侮辱我的人,但他却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在小丫头跌坐在泥地上的时候,才微微皱了皱眉。
“起来。”他说,“坐在那里,你不嫌脏么?”
如果不是伤口太疼,我几乎忍不住要狂笑,心却如日薄西山,一点点地变得黯淡阴沉。
不为她的羞辱,只为他的淡然。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可以比当初纵容我更过分地,去纵容另一个女子?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喜怒荣辱,他已经能够视而不见?
莫名的酸涩充盈了胸膛,那种感觉叫做嫉妒。
我……居然在嫉妒。
就像个因为任性而离家出走的孩子,所以不留恋、不回头、不在乎,也无非是因为从心底深处觉得,那个人是永远属于自己的,即便弃他而去,无论何时回头,他也仍然会在那里等着我。
而现在,我看不到他了。
“有些东西,我不叫你碰,你便不能碰,就如同花瓶一般,你打碎了我的,我便会打碎你的,而且,绝对让它碎得更彻底,更无可挽回,这样的游戏……你喜欢么?”太子府中,他的手指抚过我的脖颈,记忆中永远温暖的指尖,此刻却凉得像冰。
我看见他眼中深邃的寒冷和逐渐凝结的杀意,忍不住苦笑,这个男人永远不知道该怎样对别人表达他的心思。花瓶?这实在是我听过的最蹩脚的比喻。
有谁肯为了一个花瓶如此大动干戈,又有谁会为了一个花瓶,愤怒得几近疯狂呢?
天绯,真的已经不再是我的天绯,那个有着最温暖怀抱的人,已经因为我的渐行渐远,而永远消失在视线里。
都是因为那个人类的小丫头,但,天绯,值得么?
“值得。”
暮云江边,他轻描淡写地说出这两个字,然后离开。我愣怔良久,似是豁然开朗,却又痛彻心扉。
原来这就是我一直想要的答案。无关血统、无关容颜、无关生死,只要他将那个人放进了心里,什么,都是值得的。
只不过那个人,不再是我……
……
……
“如果哪一天,我要你为我放弃所有,你会怎样?”被明辉太子拉着,踉踉跄跄走回王都的时候,我忽然问。
并不关心答案,但有个人说话,总好过独自郁郁。
“不知道。”他闷声回答。
“不知道?!”有点恼羞成怒,这个从出生便懂得巧言令色的男人,难道被天绯掐了两次脖子,就连句甜言蜜语都不会说了?
“也许我能为了你放弃一切,但真放弃了一切,你还会留在我这里么?”那男人的苦笑,甚是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