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 倾城第11部分阅读
绝色 倾城 作者:肉书屋
绝色 倾城第11部分阅读
人,陆子续精明世故这么多年,他会看不出来?可他还把你推给我,换钱、换命、换子孙的平安。他真的拿你当女儿吗?你们陆家人也真有意思,同样的儿女,也分个三六九等,哪个顾及你?谁不出卖你?”
未曦蜷缩了一下,紧紧咬着嘴唇,都咬出了血丝,眼睛却掉得更凶。
他狠狠揪住她的头发,冷笑着,“你觉得自己可怜吗?你还不够可怜。我真该带你去看看我的妈妈,让你知道,什么叫做可怜!什么叫做疯狂!不过,你见到可别害怕,她就住在城西那家疯人院里,每天要洗十遍澡,恨不得拿石灰搓身子,夜夜叫得像鬼一样……”
未曦几乎被他逼疯了,厉鬼索命也不过如此,她泪流满面地胡乱挣扎,“你放开我!放开!”
阮劭南用力一甩,未曦跌坐在椅子上。她神情呆滞地看着眼前的美酒佳肴,绝望地问:“那么现在,陆家能动的就只有我一个了,你想怎么样?”
阮劭南笑了笑,讥诮道:“你以为我会怎么样?我不爱你,可我也不恨你。仔细想想,你也挺可怜。陆家都不待见的人,我也没必要对付。你对我来说,就像那个纸杯,用过之后,就没有价值了。而我向来不会在没有价值的东西上浪费时间……”
他看了看手表,接着说:“这个地方是我们第一次来的,这些东西也是我第一次给你点的,咱们好合好散。有空的话,回别墅把你的东西收一收。那里我已经卖了,过几天会有人来收房子。”
他向门口走去,忽然想起什么,于是说:“对了,你妹妹陆幼曦,前几天已经死了,我忘了告诉你。医院说,是护士没把氧气管插好。真可惜,你连最后一个亲人也没了。”
天色渐黑的时候,未曦才恍恍惚惚地从包厢里出来。直直地往下走,木制楼梯又高又窄,下楼的时候险险踏空了一级,隔着四个台阶,人就摔了下去。
店员马上过来,扶她起来,见她胳膊上腿上都有擦伤。尤其是腿,蹭掉了一块皮,露出红色的肉,血淋淋的。
“小姐,你伤得很厉害,要不要送你去医院?”
未曦推开所有人,踉踉跄跄地站起来,睁着一双直勾勾的眼睛,着了魔似的往外走。
这家菜馆建在半山上,吃饭的人都是开车来,此刻天又黑了,山路上一个行人都没有。只有她一个,像具没了心思的行尸走肉,一路失魂落魄。
“她才是我的未婚妻,我们订婚已经两年了。不过,你不用伤心,因为你不是第三者,我从来都没爱过你。
“我有没有对你说过一次‘我爱你’?是你以为我在爱着你。果然是小女孩,男人给几分颜色,你就当真了。
“我在你身上花了这么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你以为我要什么?你的身体?还是你的感情?你觉得你值吗?”
未曦紧紧捂住自己的耳朵,脚下一软,整个人栽在路旁的草地上。她像只劫后余生的小白鼠,将自己蜷成一团。
“没事的,一定没事的。”她泪如雨下,不断地告诉自己,“我睡醒了就没事了,天亮了就没事了。再长的夜都会过去,只要我睁开眼睛,就是新的一天。如非还在等我,我们有好多事情要做,我还要画画,我不能倒下去,不能倒下去……”
未曦挣扎着爬起来,这时才发现自己的手和腿都受了伤。想打电话给如非,却发现自己离开饭店的时候没有带出来,而天已经很晚了。
一个过路的男人,看到她这样狼狈,走过来问:“小姐,要帮忙吗?”
“先生,能不能借我用一下电话?”未曦抬起头,看见这个男人戴着墨镜和棒球帽,口罩遮住了大半边脸。
男人掏出手机,问:“你要打给谁?”
“我的朋友,我想让她来接我。”未曦忽然感到这个人似乎在哪里见过。
男人笑了笑,“那还是别打了,因为……”他摘下墨镜,“你回不去了。”
第三十二章 借刀杀人
天意如此,你别怪我。你说过,无法单为我而生,却愿为我而死。那你,就去死吧……
※ ※ ※ ※ ※ ※
陆壬曦将电话打过来的时候,阮劭南正坐在易天顶楼的办公室,品着一瓶新开的八二年拉菲。
“你竟然会打电话给我,真让我吃惊。”
电话那头的人有些气急败坏,“阮劭南,少跟我来这套。过河拆桥的王八蛋,你应该知道,我早晚会找你算账。”
阮劭南摇晃着酒杯,漫不经心地说:“怎么说你也是个世家子,请注意你的修养。再说,我答应你什么了吗?我们之间签过什么合同?有过什么协议?我就算过河拆桥,也好过有些人监守自盗,又异想天开地以为出卖了自己的老子,就能换回自己的平安和荣华富贵。你小时候读书一定不好,‘覆巢之下无完卵’,怎么这句话你没听过?”
陆壬曦怒极反笑,“我承认,论歹毒我不如你,这次我栽了,不过……”他狠狠咬牙,“你也不用得意!阮劭南,你的女人,现在就在我手里。”
阮劭南很惊讶,“你抓了未曦?”
陆壬曦冷笑,“所以你最好放聪明点,不然,我把她的手指一根一根剁下来。”
“你想怎么样?”
“两千万,我要现金,明天早上你一个人带过来,不许耍花样!”
那边先是一阵沉默,过了半晌,阮劭南笑着说:“两千万?陆少爷,我是不是听错了?你让我这个陆家的仇人,带着两千万去你那里,赎你的亲妹妹?”
陆壬曦口气有些不稳,“你什么意思?”
“我想,我是你们的家务事,我这个外人不便多问,更没道理白拿出来钱赎你的妹妹,要留要放,要杀要剐,你自己定夺吧。”
听他这么说,陆壬曦冷笑道:“阮劭南,你以为这么说,我就会信你?我跟了你们不止一两天了,你对她怎么样,我看得一清二楚。我告诉你,见不到钱……我活剐了她!”
阮劭南沉吟片刻,问:“我怎么知道人真的在你手上,你让她跟我说句话。”
电话那头传来肉体碰撞的沉闷声,接着是一阵咳嗽,一个人气若游丝地喘着气。
阮劭南低声问:“未曦,是你吗?”
“是……”未曦拿着电话,眼泪一下就流了出来,跟脸上的血和泥土混在一起。
阮劭南叹了口气,“早就告诉你出门小心点了,我们刚骗光了陆家的钱,又害死了两个孩子,陆壬曦怎么会放过你呢?”
未曦听得肝胆俱裂,抖着嗓子问:“你说什么?”
陆壬曦一把抢过电话,鬼一样叫着:“原来是你们这对没人性的狗男女!”回手就是一巴掌,未曦倒在地上,半边脸顿时肿了起来。还没等喘过气,男人又是狠狠一脚,正踢在肋骨上,她吐出一口血水,五内俱裂,一颗心犹如被人千刀万剐,只剩了绝望。
阮劭南在另一边静静听着,陆壬曦揪住未曦的头发,对着电话喊道:“我现在要四千万!你给是不给,就等着收尸吧!”
阮劭南慢慢道:“我劝你还是不要轻举妄动,我的电话装了信号追踪系统,已经自动报警了。你现在放了她,向警方投降,还能少判几年。”
“王八蛋!”
电话即刻断了,阮劭南慢慢将它放回桌上,又拿起酒杯,对着繁华的夜景轻酌慢饮。
一直坐在他对面的凌落川摇了摇头,放下酒杯叹道:“人家好好的一个姑娘,被你玩弄到这种程度,已经很可怜了。你又何必落井下石?你这样说,估计她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阮劭南轻笑,“我没有落井下石,我是借刀杀人。我不想做第二个陆子续,送上门的机会,自然要斩草除根。”
凌落川只是摇头,“毕竟好过一场,你怎么一点怜香惜玉的心都没有?陆壬曦现在可是一只没人性的疯狗,不折磨个够本,不会让她轻易死掉。”
“所以我报了警,他没有多少时间。终究是一死,我也算对得起她了。”
“害了人家还说得这样云淡风轻,你可真够狠!”
阮劭南并不恼,对着他举起酒杯,就像庆祝他们共同的胜利,“彼此彼此,人是你帮我骗回来的,主意也是你出的,我们是共犯。”
凌落川扶额而笑,“呵呵,你不说,我倒忘了。对,我是你的同谋。”
他单手拄着下巴,看着对面的好友,玩味道:“不过,你会这么做,还真让我惊讶。我一度以为你真的爱上了她,最好起码会给她留条活路。”
“不让全世界都以为我爱她爱得死去活来,那条老狐狸怎么会不钩?那可是他最后的资本,当初我们逼得他大女儿上吊,他都不肯拿出来救她。如果不是想临死前给孙子换条活路,你以为他会这么大方?”
凌落川有些好奇,“他怎么知道陆未曦一定会照顾那两个孩子?就不怕她独吞那笔钱?”
“因为他跟我一样狡猾,一样了解他这个女儿。可惜,他还不够了解我。性格决定命运,从她开口求我放过陆幼曦开始,我就知道,她一定会给我一个大大的惊喜。而事实也正是如此,陆家人一求饶,她就心软了跑来求我。”阮劭南嘲弄地笑了笑,“还一副战战兢兢、低声下气的样子……”
“只是她不知道,你面上怒气冲天,心里早就乐开了花。”凌落川笑着放下酒杯。
他双手垫在脑后,望着落地窗外的繁华胜景,长叹一声,“唉,都被你算进骨子里了……你说,她现在在想什么?”
阮劭南轻笑一声,“她在想,下辈子……再也不要遇见我。”
他端着酒杯,拿起桌子上嵌着未曦照片的相框,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照片上鲜活的面容,被掩埋在肮脏的烟灰和纸屑中。
阮劭南居高临下地望着她,自语道:“天意如此,你别怪我。你说过,你无法单为我而生,却愿意为我而死。那你,就去死吧……”
第三十三章 炼狱,也不过如此
阮劭南很绅士地做了一个请的动作,“你随意。”
※ ※ ※ ※ ※ ※
那一夜过去之后,再也没有人提起陆未曦。似乎随着这场“歼灭战”的尘埃落定,她在这两个坐拥天下的男人心中也一并消失了。如同夏季连日的尘埃,一场暴雨过后,就洗刷得干干净净,没留下半点的痕迹。
阮劭南自然是风光得意,谷咏凌听说他办完了事,从新加坡飞过来为他庆生。他给自己放了几天假,陪着未婚妻将城郊的景区游览了一遍,两个人如胶似漆,已经开始计划婚期。
凌落川过惯了悠闲自在的日子,见陆家的事已经完结,自己的“皇朝”也从这场收购战中获利不少,索性买了一张单飞夏威夷的机票,打算给自己放一个悠长假期。
坐在出国的飞机上,他随手翻看报纸,不经意看到一条新闻。原来陆壬曦已经落网了,法院最后判了死刑,其他的只字未提。
他想起了第一次在“绝色倾城”见到未曦时的样子,好像初夏的荷塘盛开的莲花,晚风吹过,款款娉婷。眉心那点小小的朱砂痣,如同惊鸿一瞥就藏入眼中的图腾。
他转过脸,看着窗外城市的风景。鳞次栉比的高楼,金碧辉煌的大厦,数千万的人口,仿佛魔术师瞬间变幻出的人间奇迹。最后,陆地消失了,眼前是迷雾一般的白云。
陆未曦的样子在他心头轻轻飘过,好像斜阳夕照下鸽子掉落的美丽翎羽,如同惨淡的命运中永远抵挡不住的无言歌声。
可终究只是飘过,好似春光灿烂时坠入水中的残花,泛起点点美丽的涟漪,春过后,了无痕迹。
他放下报纸,轻轻闭上眼睛。
半年之后……
八月的城市,正是梅雨季,雨水很重。密密斜织的牛毛雨,一下就是一天,难得一个艳阳天,又热得人透不过气来。
凌落川坐在车上,看着窗外的街景。不过半年,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就起了这样大的变化,到处都是拆了建,建了拆。繁华热闹到了如此不堪的地步,未免让人觉得无趣。
车子进入商业区,在潮水般的车流中慢了下去。凌落川可有可无地看了看窗外。
忽然,树荫下一个纤细的背影吸引了他的目光,一袭露肩白裙,身量修长,很熟悉的感觉,却又与记忆中的有些不同。他心里纳罕,让司机放慢了速度。
她走得很慢,犹犹豫豫地四处张望着,好像在寻找什么。凌落川有些拿不准,只让车跟在后面。后面的车提不上速度,急得都在按喇叭,一时间,震天响的喇叭声响彻整条街道。
她听到后面的马蚤动,于是回头瞧了瞧。凌落川这才确定:没错,真的是陆未曦!原来她将头发剪短了,现在只够肩膀的长度,又用丝巾遮住了大半边脸,可是眉心那颗小巧的朱砂痣没有变,他还记得。
凌落川心中不由得一动,让司机将车随便停在路边,自己走了下去。
未曦也站住了,手里拿着一个小本子,满面焦虑地四处张望。
“未曦……”他在身后叫她的名字。
前面的人疑惑地回头,就在这回眸的瞬间,凌落川犹如被一道闪电劈中,着实吓了一跳。刚才离得远,他没有看清楚,现在离着近才瞧见。
手不由自主地触了上去,他看到自己的手竟然在发抖,“怎么弄成这样?”
未曦花容失色,向后退了一大步,看着他的眼神,就像看一个陌生人。
凌落川惊讶地看着她,“你不认识我了吗?”
未曦歪着头,像个走丢的孩子,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个一身华贵的男人,也不说话。半晌后,她用笔在小本子上写了一行字,然后撕下那页纸,递给他。
凌落川低头一看,纸上写着:对不起,你是谁?我们认识吗?
他把纸揉成了一团,一把抓住她的肩膀,“你的嗓子怎么了?”
未曦还没回答,只听一声急怒的呵斥。
“凌落川!你干什么!”
两个人均是一惊,如非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急匆匆地跑过来,用力推开他,夺过未曦,紧张地将她藏在身后。
未曦好像对如非的行为非常不解,拍了拍她的肩膀,如非转过身。
然后,男人看到了自己最不想看到的一幕:未曦不是用嘴,而是用手,在对如非说话。她用的是手语,那个曾经声如黄莺的女孩,她真的哑了。
如非对她说话,用的也是手语。她们用手语沟通,凌落川站在那里,就像看两个外星人,一句都弄不明白。
也不知如非对未曦说了什么,只见未曦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然后对凌落川微微一笑,就被如非拉走了。
眼前的一切实在太过震撼,太过怪异。他想上前问个清楚,如非却回头用很低的声音,恶狠狠地警告他,“你再跟过来,吓着了她,我就报警!”
他当真没有跟过去,似乎还没有从刚才的震惊中回过神来,一个人站在大太阳底下,目送她们离开。
当天下午,他就托人从警察局的档案室找出了陆壬曦案子的卷宗,找出了未曦获救时的照片。又找到了当时知晓这件事的媒体记者,也终于知道了,为什么报纸上对这件事只字未提。
后来,他又找到了医院的验伤报告和未曦病历。
整整一下午,他守着这些,没有出房门半步。他无数次站起来,又无数次坐下。口中念念有词,拳头紧紧握在一起,又一次次地松开。
病历,验伤报告,陆壬曦的口供,他自虐似地看了一遍又一遍,仿佛对灵魂最深地叩问和鞭挞。唯有那些照片,实在太过悲惨,纵然是他,看过一次也不忍再次去看。
直到华灯初上,他站在自己的“皇朝”,俯视下面的芸芸众生,心里依旧是一阵阵的惊涛骇浪。
过去发生的一切,如同慢放的电影镜头,一帧一帧播放着只属于她一个人的风云变幻。
他的眼前,一会儿是他们在“绝色倾城”初见时的惊为天人;一会儿是他在学校训斥她时的楚楚可怜;一会儿又是她站在阮劭南身边,幸福安静地微笑;最后所有的镜头都定格在那些惨不忍睹的照片上。
曾经以为自己在这场力量悬殊的残忍游戏中,不过是个推手,只负责隔岸观火,推波助澜。而他们个人自有个人的命运,她走到这一步,怪不得谁,也怨不得谁。
可是这一刻,他的心却无法平静。有某种东西深深地撼动了他,无声地谴责着他。
他忽然意识到,他和阮劭南,是用一种近乎强犦的方式,残忍地掠夺了一个无辜女孩的所有,轻蔑地毁掉了她的一生。他无法想象,自己当初怎么会放任这种事情发生,由着他们把她一步步推到这个境地。
他更无法想象,如此柔弱的未曦,当年是如何从陆壬曦身边死里逃生的?
炼狱,也不过如此了……
晚上,跟阮劭南吃饭的时候,凌落川还想着下午的事,整个晚上恹恹的,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吃过晚饭后,他们在客厅坐着饮茶。
“怎么了?夏威夷的美女和美景没把你服侍好?一个晚上都无精打采的。”阮劭南用电脑看欧洲的股市。
“没什么……”凌落川拿起桌子上的卡卓刀,随意把玩起来,看了看刚刚走出游泳池的谷咏凌,月光下一身黑色比基尼,衬出她姣好的身材,随口问,“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再过些日子吧,最近金融危机闹得很厉害,我们都忙。”阮劭南抬头看了一眼,笑着说,“你这个花花公子,什么时候关心起我的婚姻大事来了?还真是稀罕。”
凌落川只是笑,将那把造型古朴的藏刀抽出来,锋利的刀刃在灯光下是一抹冰冷的幽蓝。他本是爱刀之人,忍不住轻叹,遂又放回去,突兀地问:“最近见过陆未曦吗?”
阮劭南摇了摇头,波澜不惊的脸上没有半点涟漪,端起茶杯说:“一直没见过,莫如非倒是来‘易天’闹过几次,被保安撵走了。”
“那她说什么没有?”
“我没有见到她,不太清楚。”
看到阮劭南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凌落川质疑道:“陆壬曦被捕的时候,新闻对她只字未提,是你压住了媒体不让报出来吧?她当时究竟是什么状况,你不可能一点都不知道吧?”
阮劭南笑了笑,“我压住媒体,是怕她身边有人乱说话,影响‘易天’的形象。我只知道她没死,至于其他的,你觉得我有必要关心吗?”
凌落川扬唇一笑,未置可否,“我下午托人找出了当时的卷宗,据说当时陆壬曦以为她死了,是她自己从那间废弃的玻璃厂爬出来的。她能活下来,真是个奇迹。”
“哦?”阮劭南一挑眉,“那她当时什么样?”
凌落川想起下午看到的照片,胸肺间又冒出一股阴寒,看着阮劭南的眼睛,说:“你不会想知道。”
凌落川故意卖了个关子,阮劭南却没再多问一句,将茶杯放在一边,换了个话头,“你怎么突然对这件事这么感兴趣?”
凌落川扔掉手中的刀,向后靠着沙发,“没什么,下午在街上看见她了,她的变化很大,我几乎没认出来。一时好奇,就去查了。”
“原来是这样。”阮劭南点点头,“怎么,这算是有了新目标吗?你上个月在夏威夷认识的那个模特挺不错的,这么快就厌了?”
凌落川坐直身子,用研判的眼神细细打量。眼前的男人一点情绪波动都没有,甚至在他暗示她曾经的遭遇后,依旧面不改色,谈笑风生,漠不关心的表情,好像他们谈论的人跟他从没有过半点关系。
可以绝情到如斯地步,他若不是太自制,太有毅力,那便是当真对她没半点感情。
他有些好奇地问:“你是不是真的不在乎?”
劭南对这个话题似乎有些意兴阑珊,很绅士地做了一个请的动作,“你随意。”
凌落川站起来,拿起自己的外套,拍了拍他的肩膀,“那我就不客气了。你知道的,其实我一直挺喜欢她。”
“那倒是。”阮劭南盯着股市走向,可有可无地说,“不过你可记着手下留情,那丫头身子弱,不扛折腾。别自己玩出火来,到时候不好收拾。”
“什么不好收拾?”谷咏凌披着浴巾进来,小鸟似的在阮劭南脸上轻轻一啄。
阮劭南笑着拍了拍她的脸,拉她在身边坐下,“还不是落川,又要换画了。”
谷咏凌看着凌落川那张漂亮得过分的脸,促狭道:“你还是饶了人家姑娘吧,认识你这么久,就没看你认真过。就是个天仙给你,只怕三天也被你看成了马棚风,忘到脖子后面去了。”
凌落川将外套往肩上一搭,一边向门口走去,一边说:“总好过某些人,一时把人宠到天上,好像天下无双似的。一朝不好,恨不得踩在脚底下,永世不得翻身。做他身边的女人,自求多福吧……”
第三十四章 等你好了,我们换个活法
他们这些人,都是“玩”字里的祖宗,最喜欢高高在上地看着她们,如何自轻自贱。
※ ※ ※ ※ ※ ※
池陌晚上回来的时候,听见浴室里有动静,迎面看见正要上班的如非。他放下背包,问:“她还在里面?”
如非叹了口气,“是,把自己关了快一晚上了。”
“她今天怎么了?”
如非恨得直咬牙,“真是倒霉,本来今天出去,是想给她买些开学用的画具。谁知道,在街上看到阮劭南坐的公益广告。我就怕她犯糊涂,看了她半天,结果还是走散了。谁知道,又在街上碰到了凌落川,我找到她的时候,他正拉着她说话。”
池陌有些紧张地看了看浴室,“她当时认出他来了吗?”
“当时没认出来,可这一会儿,她又想起来了,连那个人的事也一并勾了出来,不然何于于这样。”她看了看池陌的脸,“怎么又挂彩了?伤到眼睛没有?”
池陌摇摇头,“一点小伤,没事。你出去上班小心点。”
如非点点头,穿上鞋子走了。
池陌将拳套挂起来,脱下外套。虽然是晚上,铁皮屋依旧闷热得让人透不过气来。
他脱掉背心和长裤,用盆里的凉水擦了擦汗津津的身子,光着身子什么都没盖,就一头栽在床上,像头疲惫的倦兽,很快就睡着了。
睡意蒙胧中,感觉脸上一阵清凉。睁开眼睛一看,是未曦拿着冰块,在帮他敷药。
池陌笑了笑,握住她的手说:“我自己来。”
未曦摇了摇头,将冰块拿开,又小心翼翼地将伤口周围的血污擦干净,然后才拿起小棉棒,细细地给他抹药水。
药水劲大,一遇伤口生疼。池陌忍不住咝的一声,未曦只有再放慢些,放轻些,一边抹药,一边给他呵气,好像这样可以减轻他的疼痛,眼泪却不知何时噼里啪啦地落下来。
池陌叹了口气,用磨出厚茧的手指给抹眼泪,“傻丫头,哭什么?我不是好好的吗?”
未曦握住池陌的手,摇了摇头,用手语对他说:“你别再管我了,我已经拖累你太多……”
池陌握住那双冰冷的小手,不让她说下去,摸了摸她脖子上触目惊心的伤痛,心疼地说:“这么难你都熬过来了,又不是治不好,怎么能不管你?过几天就开学了,好好上你的课,学费你不用操心。当初你求了多少人,学校才答应保留你的学籍。只要你能完成学业,只要能治好你的嗓子,我做什么都是值的。”
未曦的眼泪却掉得更凶,抱住男人壮硕却满布伤痕的身子,泣不成声。这身子上有多少伤是为她受的,她已经记不清楚了。一想起这个,她的心就像刀绞一般地疼。
是她没用,做人失败到这种程度。自己被人骗,被人玩弄到体无完肤也就算了,还连累他们跟着她受苦。
如果不是为了给她看病,如非就不会花光自己所有的积蓄,池陌也不会答应魏成豹,替他打黑市拳,每天带着一身的伤回来。他曾经是那么骄傲的人,现在却要用自己的性命和尊严去娱乐那些没人性的看客。
“对不起……”未曦的手停在半空中,除了这个,她不知道自己的双手还能跟他说什么。
可是,她未完的歉语却让他更加心疼难当。他拉住她的手,心疼地说:“不要跟我道歉,也不要跟任何人道歉。你没有错,从头到尾,错的都不是你。无论我们曾经受到什么样的伤害,可是,爱一个人的心绝对不会是错的,绝对不会没有意义。”
他亲了亲她的额头,“未曦,相信我,一切都会好的。等你好了,我们换个活法。”
一切都会好的……
如非上班的时候,心里还在默默想着。马上就要开学了,等回到学校后,未曦一定会好起来。等她跟池陌攒够了钱,让未曦把嗓子治好,她一定会更加的好。到时候,他们一定要换个活法。
是的,人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有希望,什么都是值得的。
包括现在,她所承受的一切。
这样想的时候,如非正在给客人倒酒。不是坐着,而是跪坐。
并不只她一个人,而是她现在打工的这家夜总会,所有包厢的侍应都是如此。
跪式服务,从东洋学来的舶来品。专供有钱人,尤其是男人,享受金钱至上的快乐,以及性别中的霸权赋予他们的与生俱来的优越感。
只是不明白,为什么某些人的优越感,必须要建立在践踏别人的自尊之上?
所有的侍应都是女性,且都要穿统一样式的紧身旗袍,跪下的时候,里面的底裤无可避免地暴露在男人或肉欲、或猥琐、或不屑的目光下,算是额外福利。
如非是标准的s身材,曲线玲珑,纤腰秀颈,穿旗袍尤其漂亮。包厢里的男人几乎不看自己身边的小姐,一致盯着她的裙底风光。
只除了一个人。
凌落川摇晃着酒杯,透明的液体在糜烂的灯光下流动着琥珀般的光。一双漂亮的丹凤眼,若有所思地看着跪在地上为他们服务的人。他实在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碰到莫如非。
正所谓,人生何处不相逢。
他笑了笑,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电话响的时候,池陌已经睡得很熟了。未曦从他身边坐起来,怕吵醒他,自己到外面去接。结果低头一看,是如非的号码。
她接起来,敲了敲话筒,听到这个,如非就明白是她在接电话。然而,里面传出的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她默默听完,放下电话后,脸已经白了。
“夜艳”是城里新开的夜总会,算是风月圈里的后起之秀。规模、排场、气势自然跟“绝色倾城”不能比,但胜在自有自己的特色。
豪华包厢里清一色的美女跪式服务自是一项,但算不上新鲜。这里最别具一格的,居然招揽了一些在校的学生妹来跑场客串。老板又狡猾得厉害,有人来查只说是小妹妹自己跟着客人来的,与夜总会无关。于是,坐台就变成了“援交”,夜总会赚足了酒水钱,却可以撇得一干二净。
而这些孩子的胆子竟然比成|人还大,睁着一双不谙世事、天真无邪的眼睛,为了一个名牌皮包、一瓶香水,就什么都敢尝试,什么都不在乎。偏偏就有人好这一口,仗着有几个臭钱,便以为无所不能,将一双双禄山之爪,伸向几乎可以做自己女儿的少女柔嫩的胸脯。
如非来这里工作也是无奈之举,她跑到易天找阮劭南理论,结果罪魁祸首毫发无伤,她不但摔伤了腿,还因此丢了工作。
初来乍到,受过的委屈,吃过的亏自不必说了。在现实的磨砺下,人也变得越来越低眉顺目。
未曦赶到“夜艳”的时候,早已有保镖模样的黑衣男子守在门口。
“陆小姐是吗?”
未曦点点头。
“请跟我来。”
男人恭敬地将她一路引至包厢区,未曦却看到一个身影在门口急得团团转,仔细一看,原来是丽丽姐。
她以前是“绝色倾城”的妈妈生,带过如非。因为得罪了客人,只有转投这里混口饭吃。她是北方人,为人非常豪爽,倒是有几分侠义心肠,跟如非关系不错,两个人在这里一直彼此照应着。
见未曦来了,丽丽姐先是一愣,然后赶忙拉住她:“你不在家好好待着,怎么来了?”
未曦看了看黑衣男子,他很绅士地守在一边,并不催她。于是拿出随身带的小本子,在纸上写道:“里面怎么了?”
丽丽姐这才“哎呀”一声,将整件事情的原委三下五除二说给未曦听。
原来,凌落川看到如非在包厢里,就问了几句未曦的近况。如非本就对他是“恨屋及乌”,耐着性子回了几句。谁知道,这个少爷偏要刨根问底。
她一时没忍住,冷笑道:“想知道什么,您凌少那么有本事,不会自己查去?偏偏要在这里揭别人的伤疤。难道您家有姐妹被人凌辱了,您还要问她有没有快感不成?”
此话一出,满座皆惊!震撼的程度可想而知。
凌落川是被众人骄纵惯了的主儿,纵然心里对未曦有几歉意,可也不会随便被人煞性子。偏又不立刻发作,只冷笑一声,一双眼睛凉凉地瞧着她,满脸的似笑非笑。见此情景,没胡人不替如非捏把冷汗。
屋子里的小姐紧张得说不出话来,平时再怎么八面玲珑的人,都不敢出来打圆场。
很快,其他小姐都被赶了出来,里面只剩了如非一个,此刻是吉凶未卜。
未曦走到包厢门口的时候,心里七上八下,好像即将送入虎口的羊羔。可怖的感觉这一刻才幕天席地地扑过来。而一想到里面的人跟那个人的关系,她要费好大的力气,才能克制着自己夺跑而逃的冲动。
她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心素如简,面对突如其来的羞辱,也可以从容应对的陆未曦了。这半年来,她有时清楚,有时糊涂,记住的事总是断断续续的,常常丢三落四,脑子变得越来越笨。失去了引以为傲的自信和从容,人也变得越来越怯懦。
未曦站在门口,深深地呼吸,她不知道凌落川单把她叫出来,究竟要干什么?
不过,想也知道,绝对不会是好事。他们这些人,都是“玩”字里的祖宗,耍弄人的高手。他们不用自己动手,最喜欢的就是高高在上地看着命如蝼蚁的她们,如何自轻自贱。
未曦咬着自己的嘴唇,手心冒汗,心跳如擂。可如非在里面,就算前面是地狱,她也得跳下去。
第三十五章 在劫难逃
如果我真想要,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你。
※ ※ ※ ※ ※ ※
中午的时候,阮劭南一个人坐在餐厅靠近落地窗的位置上喝咖啡。虽然是中午,可因为外面毒辣辣的太阳和闷热的桑拿天,餐厅里的人不多。
他低头看了看手表,这是谷咏凌第一次迟到。她是一个非常守时的人,从不像某些女人,把迟到当专利。
或许是碰到什么事了。
正想着,人就走到了。谷咏凌一袭得体又清凉的普拉达夏裙,摇曳生姿地走过来,纵然是这样格调高雅的西餐厅,有了她的出现,也有种蓬毕生辉的感觉。
旁边的侍应马上替她拉开了座位,谷咏凌坐定后,莞尔一笑,“对不起,公司有事耽搁了一下,又碰上堵车。”
阮劭南微微颔首,没再说什么。谷咏凌也不再作声,侍应送上菜单。
用餐的时候,阮劭南忽然问:“听说你管理的分公司最近财政上出现了问题,需不需要我帮忙?”
谷咏凌优雅地笑了笑,“不需要,我自己能搞定。”
阮劭南点点头,目光中流露出赞赏。他就是喜欢谷咏凌的沉稳干练,进退得宜。不像一般的富家千金,骄纵浮夸,明明什么都不懂,偏又喜欢自以为是。
都说聪明的男人喜欢笨女人,其实那不过是没用的女人自欺欺人罢了。
越是聪明的男人,越是喜欢聪明的女人。恋爱跟下棋一样,只有势均力敌,才能将乐趣持续下去。
吃过甜点,餐厅的音乐似乎更加舒缓,两个人舒服地坐在沙发上吹着空调,都有些眼饧意怠。
阮劭南吃得不多,最近一直头疼,咖啡倒是喝得不少,一边跟谷咏凌聊天,一边看着外面的风景。
餐厅对面就是中心广场,下午两点,正是一天里太阳最毒辣的时候,目之所及,到处都是白花花的阳光。却有一个人,站在大太阳底下四处张望,好像在等什么人,俏丽的中长发,单薄的身影,在那空旷的广场上显得很突兀。
阮劭南神色未动,一边喝咖啡,一边看着。不过片刻工夫,一个男人走了过来,那张帅气得令人过目不忘的脸,他们在医院有过一面之缘,之后再见,则是在照片上。
阮劭南静静看着,看着她拎着食盒站在火辣辣的太阳底下,像一只小鸟扑进另一个男人的怀抱,看着她晒得红红的小脸,看着那个男人亲昵地捏了捏她尖尖的下巴。
然后,两个人亲密无间地在树荫下的长椅坐好。她满头大汗,依然忙得不亦乐乎,在椅子上铺了一张报纸,方才把食盒一层层打开,黑色的是寿司,红色的是烤鸡翅膀,红黑相映,颜色煞是可爱。
阮劭南记得那些食物的味道,那曾经是他加班时的消夜,她特意学了做给他吃的。未曦每次都用那个食盒装来,放在茶水间的微波炉里一转,米饭、火腿、海苔,还有鸡翅膀的香味,就充满了整间屋子。
现在,那个曾经给他做消夜的女人,拿着筷子夹起一块寿司送进另一个男人嘴里,又从包里拿出果汁给他喝。
那个男人也心满意足地搂着她的肩膀,转过脸对她说话,只留给看客一个英俊夺人的侧脸。
蓝天白云,风和日丽,金色的广场,白色的凉椅,浓情蜜意的情侣……很温馨很浪漫的画面,难怪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劭南,时间差不多了,我公司下午还有一个会。”谷咏凌看了看手表,提醒对面的男人。阮劭南收回目光,说:“我送你。”
他们起身的时候,阮劭南才发现,他其实并没有吃饱。他又朝广场的方向看了看,未曦掏出一条白色的手绢,正在给池陌擦汗。
“晚上有什么安排?”取车的时候,阮劭南问自己的未婚妻。
“没什么事。”
他发动了引擎,“那去我家吧。”
下午五点之后,正是下班的高峰期,暑气渐渐消散,喧嚣还未遁去,人们在薄暮的余晖里来来往往,城市的黄昏是一如既往地繁忙而寂寞。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未曦在画纸的背面写好这几句诗,然后将完成的作品交给一对老年夫妇。
老两口接过来一看,不过寥寥数笔,夫妻二人的神态就跃然纸上,满意地点头称许。
老先生又看了看背面的字,娟秀工整,又不失劲力,忍不住竖起大拇指赞道:“小姑娘,好俊的字。”
未曦笑了笑,在自己的小本子上写道:“您二老满意就好。”
老人家捋着胡子呵呵一笑,“欧阳修的名句虽多,我独爱这首。姑娘知道下半阕吗?”
未曦略一沉吟,在本子上写道: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
想了想,又写道:
李清照有一阕,情境上倒有异曲同工之妙:风往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老人看后点头,“还是易安居士这几句用得妙,姑娘,写得好。”
未曦笑了笑,写道:“我是专修西洋油画的,对中国古典诗词了解得不多,一时兴起班门弄斧,让您见笑了。”
老人家忍不住赞叹,“这么漂亮的孩子,这么好的才华,可惜……”
时间差不多了,未曦清点了一下今天的收入,是这几天来最好的。她把钱贴身放好,动手收拾画具。就在这时,却有歌声从不远处传来,很是悦耳。
她回身一看,原来是一个抱着吉他的女孩子在唱歌。这个女孩每天都来这儿,用清甜的歌声慰藉着疲惫的过客。
今天的歌声比往日动听,引得不少下班的路人驻足围观,偶尔有人扔几枚硬币到女孩的吉他盒子里。
同是天涯沦落人。依稀记得有人说过,漂泊的地方,叫远之;回不去的地方,叫家乡。而这个城市,又有多少朝不保夕、颠沛流离的人们,迷失在白日的喧嚣和暗夜的浮华里?
而她在轻轻唱着:
相信你还在这里
从不曾离去
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
若生命只到这里
从此没有我
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被人嚼烂的口水歌,可不知为什么,未曦听到这几句,不知不觉间竟然泪盈于眶。
此刻,正是夕阳西下,倦鸟归巢的光景。站在城市繁华的最深处,却如同站在一片茫茫的旷野中,未来也变成了一望无际的旷野?br /gt;
绝色 倾城第1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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