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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同人】张起灵补完计划 作者:风间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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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转身,不知为何十分高兴。
那些烦心的事情就今天晚上再想罢。
结果欢乐的时间过得快而烦心的时间来得早,吃闷油瓶精心准备的晚饭仿佛还是上秒的事情,然而现在的我已经躺在床上开始思考人生了。
我得说我很忧愁。
因为现在的事情其实十分简单,要么告诉闷油瓶他的推断是假的,然后撒谎来圆曾经的谎,好处是心理负担没另种那么大,坏处是很容易被拆穿以及有从此失去闷油瓶信任的风险;要么承认闷油瓶的推断,好处是用不着去绞尽脑汁编故事,坏处是心理负担过大。
这是个难以决策的双重趋避冲突,吴邪筹莫展。
于是我决定找外援,掏出手机,检索出胖子的电话,进入信息模式,思索片刻,按照贯的言简意赅发了条信息出去,“张起灵是不是喜欢我?”
胖子的回复与上次样亲切友好,“我日!”
他好歹换个词撒……还没来得及吐槽,手机便显示,[来电胖子]。
挂掉。
继续编辑短信,“我今天下巴脱臼不能说话,发短信。”
“……为啥下巴脱臼”
“嘴张得太大了。”
“哟,和小哥运动太激烈了,要注意啊年轻人!”
“确实和小哥有关,你怎么知道的?”
“我日!”
又是我日,我不禁连连摇头,不是我说,胖子实在是言语匮乏……他还可以说……呃……
仔细思考下,如果是胖子给我发了这么些短信,我的第反应大概也只有我日吧……是不是以后发短信要发的正常点呢?
还没等我想好,胖子的下条短信就来了,“到底是怎么回事情?”
“说来话长,总之就是咱们的故事有破绽,小哥现在觉得他失忆前可能是喜欢我,也是为了我寻死觅活的。”
“那你怎么说?”
“我还没来得及说就下巴脱臼了。”
“佩服佩服。”
其实我脱臼只是意外,并非蓄意躲避的无奈之举,然而蓄意脱臼看起来比无心脱臼智商高些,因而我不客气道,“过奖过奖。”
“脱臼也不能永远不说话,我猜你最迟后天总得回复小哥了吧。”
“明天就可以说话了。”
“那你准备怎么说”
“知道我还问你短信费不要钱啊”
“喔,我大概知道你怎么想的,不过这个不难撒。”
“哦”
“就算你告诉他他原来是喜欢你,也不见得他现在就会喜欢你,就算他现在喜欢你,也不会强♂奸撒。”
我左手托着下巴,右手拿着手机,忽然有些发抖,忍不住打字,“假如他强♂奸我怎么办?”想了想还是把这行字删掉,又打到,“欺骗人感情总是不好。”
“万他原来确实喜欢你呢?那就算不上骗他了。”
闷油瓶原来就喜欢我我开始回忆过去和他相处的经历,要说护着我,他的确有,但是护着我就代表喜欢么?即使我再自恋百倍,也不可能这么想。再想想,他和我也没什么特别亲密的接触,唯算得上亲密的是出张家古楼那次,我公主抱他递给胖子,可是这是我抱他不是他抱我,而且胖子也抱了他啊。其他的事情是都只在朋友的范畴,他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的时候我的确挺感动的,但是这么孤零零句话显然不能作为喜欢的证据吧……
想了半天,猛然意识到还在和胖子发短信,急忙打字道,“呃……我觉得不大可能。”
胖子却没有再回复,也许是睡着了。
也罢,明天闷油瓶不问就算了,他要是问起来我就肯定他的想法吧。
反正他应该不会强♂奸我。
☆、然
脱臼的第二天,我起得很早。
洗漱完再去外面散个步买个早餐回来,也才不过八点二十,闷油瓶还没起床。
我坐在楼下边喝茶边等闷油瓶起床吃早饭,对于他可能问的问题,我早便想好了对策。
我就回他个字,“然。”
然这个词是很有讲究的,既可以表示同意也可以表示反对,我记得个齐国的国君问他的军师个问题,那军师点头笑,“然。”那国君就回去琢磨了半天这个“然”到底是同意还是反对,结果就积劳成疾了,弥留之际就把自己考虑的答案和军师说了,问军师当时是不是这个意思,那军师呵呵笑,“然。”那皇帝立马就断气了。
闷油瓶固然不会被我气到断气,但总也得愣愣,这对我就很足够高兴了。当然,他比国君聪明些,也许他会直接问我,“你说然是同意还是反对?”,那我便回复他,“你觉得呢?”,然后他就说同意或者反对,我便再呵呵笑,“然。”
我热切地等待着闷油瓶起床。
到了八点四十,闷油瓶从楼梯上走下来,环视圈,见我在看他便点点头,道,“早上好。”
“早上好。”我心不在焉地回应,同时偷偷摸摸然而热切地看着他。
闷油瓶并没有发现或者并不在意我的注视,从打过招呼之后便不再往我这边看,在楼梯口摸摸鼻子打了个哈欠,先去饮水机边打了杯水喝了,再慢慢走到我对面坐下,专心吃吐司。
他似乎没有说话的念头,于是我主动开口道,“你……”
你什么?脑子里充满了各种各样以你开头的问题。
你有没有什么话要说?
你想不想问我什么?
……
你觉得你喜不喜欢我?
“你……”我最终说道,“你要不要草莓酱?”
= =不是我方无能,是敌军太狡猾!
2005年九月下旬的这天,我和闷油瓶的行程安排与之前的很天样——哪也不去。
虽然西泠印社年到头往往也就几单生意,但是这几单的分布太没有规律,它可能是今天,可能是明天,可能是年里的任意天,所以虽然年到头大部分时间都很空,我也只有守在店里,好在闷油瓶对出门还是在家没有半点意见,也没有偏好,我说出门他就跟着我默默爬北高峰荡西湖,吃东西逛商场,说拍照他就规规矩矩在我要他的地方,偶尔还会比个剪刀手,带他吃东西他倒是讲究些,对甜食颇感兴趣,八寸提拉米苏天能吃两个,可恨的是竟然没有发胖,也还好不胖,买衣服他不喜欢试穿,买回去往往也能套进去。
到在家的时候,花样便稍微少些。最早我喜欢做菜给他吃,等我会做的菜都试过了,便不再做试验。再之后有那么段时间,我和他都没有事做,便搬两把椅子,或者坐在楼上,或者坐在大厅,喝茶聊天。再之后我新买台电脑,教会他上网、看视频、玩游戏,他对这个倒是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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