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分卷阅读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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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管闲事的名侦探 作者:红偶

    分卷阅读17

    下妖魅样诱惑着他的林希。

    这想起来可不得了,丹尼斯有些慌张的别过脸,怕自己此刻熊熊燃烧的情|欲从眼神中泄露出来。

    林希见丹尼斯从刚刚起就脸红的不对劲,还以为是十月天的凉水给这个看起来颇有抵抗力的老外给泼发烧了,关切的问:“丹尼斯?你怎么了?发烧了?”

    说着,林希就摸上了丹尼斯的额头。

    丹尼斯没人碰还觉得火烧火燎,掌心的温度传来给他心中熊熊的烈火泼了瓢油,他有些急有些狼狈的推开了林希的手,后退了好几步,说:“我没事……,我才看见头发都湿了,应该赶紧去擦干……”说完就冲到了浴室。

    而留在原地的林希被推的差点摔倒,甩了甩有点疼痛的手腕,郁闷的撇了撇嘴:“没事就没事,我手上又没□□,至于避之如洪水猛兽吗?切,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希望发烧能好好烧烧你这只猪脑!……”

    就算对空气抱怨了半天,躲在浴室里不出来的丹尼斯根本听不到,也不会回答他,林希觉得没意思,气呼呼的上楼了,边走边想:“家务事以后都你干好了,我才懒得伸手。”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在四月中旬发布

    ☆、bsp;16

    如果说魂不守舍是种颓废的状态,林希现在就是比这种状况还颓废的状态。

    他独自人坐在快餐厅的靠窗座位,现在是下午三点钟,只有他这个大闲人才会从早到晚坐在这里,只有杯廉价的咖啡陪伴。

    林希手边没有电脑,也没有书本,恍惚间被对面大厦反射过来的太阳光晃了下眼睛,他才算从发呆中回神,这才发现他已经在这里对着玻璃窗外的街道发呆了几个小时。

    咕咕叫的肚子适时的抗议,这才让他意识到他已经干坐着坐过了午饭时间。

    转回头扫视了下快餐厅里面,发现这个时间交班用餐的服务员正在盯着他议论纷纷。而店长打扮的美女毫不客气的瞪了他眼。

    林希要了份他并不爱吃的快餐套餐又回到了原来的座位,估计这份套餐可以伴随他呆坐到晚上了。

    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发呆?

    这个问题,他自己也没有答案,应该说他早听见丹尼斯在讲电话之后,没有吃早餐的心情,托说自己有急事匆匆忙忙的就从家里跑了出来。

    但他实际上哪里来的急事?没错,是有迫切需要他完成的,李斯后来在电话里又催了好几次的书稿,但他根本个字也写不出来,因为他坐在写字台前就能看见对面的房间。

    不管是能看见微弱的灯光,还是能览无余,只要对着丹尼斯卧室的窗,他的心就平静不下来。

    林希曾经怀疑自己是不是得病了,到了医院跟大夫描述了下之后,大夫给他轰了出来。

    虽然他知道总是这样实在很影响工作,要想解决其实很简单,让丹尼斯搬走就行了。但问题是每当他想到这里,他自己又打从心里拒绝这个方案。

    曾经铜墙铁壁般坚硬的心中堡垒,不知何时被带着清新绿意的藤蔓植物点点的爬满,顶开了铁砖,撬开了道缝隙。

    待他注意到的时候,他已经适应了这片无处不在的绿意,已经想当然的认为这片绿意将永远陪伴自己。

    今天早晨他才认识到他错了,错的离谱。

    林希是典型的哑巴英语,会看不会说。当然听力也不怎么样,但丹尼斯说着标准的美式发音,再加上那句“i ;soon”并不是难听懂,这五个单词好像五下重锤,重重的敲醒了他。

    丹尼斯的家在美国,怎么可能永远陪伴自己?他终究是要离开的。

    边想事情边吃东西的林希,不小心将番茄酱弄到了手上。

    盯着餐巾纸上的红色,林希想起了那碗担担面,想起了丹尼斯吃麻辣牛肉面时哭的那个惨样,不禁苦笑了起来。

    什么时候起,丹尼斯的举动已经自动的开始刻录进他的脑子了?林希下意识的摇了摇头,想把丹尼斯灿烂的笑容都摇走。

    ……

    天色在他的注视下渐渐变暗,晚餐时间到,快餐店里又开始人来人往了,街上匆匆回家的行人也越来越了。

    街对面的广场上正是年轻的情侣们约会见面的起始地点,日复日的迎来送往对对笑逐颜开的年轻男女。

    如果是在平日,林希会去猜测这些情侣的职业和喜好,会无聊的给说话的情侣们在心中配上对话,会坏坏的预言他们的前途。

    今天他还想集中精神这么做,但他发现无论这些人笑的开心,他在心里给出的预言都不是好结果。

    林希懊恼的把次性纸杯捏的瘪瘪的,他痛恨自己的酸葡萄心理,就算喝着甘甜的果珍,他也觉得嘴里苦涩。

    他现在最想喝的饮料是酒,原来古人说的那句“借酒消愁”是至理名言来着。

    刚想从窗边座位离开的林希却看见了对面的情侣广场上出现了抹他熟悉的身影。

    丹尼斯金色的头发在夕阳中仿佛晕染了橙色的光晕,加的显眼。

    “他怎么在这?”好奇心让林希又坐了下来。

    独自人在那里的丹尼斯应该是在等人,被众人打量的他有些不自在。

    很快,丹尼斯要见的人出现了。林希不认识,是个陌生的面孔。

    但那人绝对有能让林希心中醋海翻腾的本钱。

    时尚的打扮,灿烂的笑容,缠绕周身的光环丝毫不比丹尼斯逊色,完全是可以吸引那个广场所有女性目光的型男,而且还是那种好像从时尚杂志封面走下来的明星型男。

    看见跟丹尼斯见面的人,林希第个想法是:“丹尼斯在中国有这样的朋友?为什么自己从来不知道?”

    看来我点也不了解他,林希有些伤感的得出了结论,也移开了目光。也对,他们互相敞开过心扉聊过天吗?没有。他们起称兄道弟喝过酒吗?没有。

    甚至连丹尼斯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会异想天开的认为丹尼斯会每天都出现在自己眼前?

    他们笑的很开心。林希终究抗拒不了心中的好奇,目光追寻着街对面的两个身影。

    对自己,丹尼斯会笑的如此开心吗?

    他们互相拍着肩膀,好像很熟。林希盯着那个花美男的手,有些气愤的想冲上去把那只手拍开。

    丹尼斯手里拿着个箱子,递给了对方。而对方手里那捧从开始就分外惹眼火红的玫瑰也交给了丹尼斯。

    红玫瑰的花语是爱情,这些人不知道吗?林希在心中咬牙切齿却丝毫无济于事。

    显然丹尼斯知道红玫瑰的花语,因为收到那束花时,那笑容是林希从没见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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