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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心情 作者:银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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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京华’号,私人性质的中型游轮。
我们决定起偷爬上船去查探,正面去是肯定不行的,这是私人游轮,被发现抓起来送警局可不是好玩的。但是这种大冷天要在水里游上两百米潜到船的另边不是件容易的事,最大的问题──我不会游泳,要手搭著千浚,手搭在waco身上由他们带过去。
气温大概只有七八度,但水不似想象中刺骨,甚至比空气要暖和点,只是这身湿湿的待会就算上得了船又要怎样不留下痕迹呢?唉,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但我觉得用傻子军团来形容我们比较贴切……
游到船尾,好运地发现在发动机边上有条粗大的缆绳垂到水底。
「洛洛先上去吧,我们在下面托著你。」
「好!」冲千浚点头,勉强抓著绳子爬上去,粗糙的绳索把手磨得生疼,快到船沿时手滑了下,差点又掉回去,好在双手从上面抓住我手臂并拉了上去。
「啊?anson?」船尾不知什麽时候了好人,那个对我伸出援手的正是anson.黑色风衣在风中略略飘起,贯坏坏的笑容挂在嘴角。在人群中还有零,小信,玛丹娜,是不认识的人。
「云云,太感动了,居然飘洋过海来追我。」anson说著把将我抱住,也不管身上的水会不会弄湿他的衣服。
「呃……anson……」这中间不是他搞错就是我搞错了,可是,也用不著表现得这麽激动吧。
「真是爱死你了!」anson突然热烈且霸道地吻上来,跟本就没容我反抗。搞什麽,今天怎麽尽被男人吻,而且都在莫明其妙的情况下。
第17章
「你这王八蛋放开洛洛!」千浚上来就看到这种冲击性画面,大嚷着让所有人注意力都集中到他身上。两个保镖样的人第时间冲过去把他架住。
「谢你的盛情款待。」 anson放开我,对身后个穿得很绅士的老头说道,「恕我先行告退,下次回香港再会吧。很久没见到我的亲亲,迫不极待地要跟他亲热番呢。」 anson故意隔着我湿透的衣服在胸口摸了把。
绅士老头盯着我们看了几秒,黑色的眼珠里暗潮涌动,似乎在分析anson提议的可行性。最后挥挥手,示意众人让开条路。
anson环着我肩头,脸上保持微笑,骄傲地穿过人群。身后零扶着小信慢慢走着,然后是玛丹娜,千浚因为不合作被两人架着走,waco在边双手抱胸看好戏。小信身上披着零的外套,看起来很虚弱的样子。转而看anson,总觉得他的笑容哪里有点奇怪。
我们坐进辆加长奔驰,玛丹娜跟着钻了进来,然后千浚和waco也被保镖塞进来。司机发动车子,开得飞快。anson靠在我肩头上动不动,试着呼唤他也未见答应。千浚、waco和玛丹娜坐在对面,脸忍隐的表情看着我们,也不说话,我开始紧张起来,瞬间,不好的念头争先恐后地浮冒。
凑近anson的脸,他却突然张开眼睛。
「云云把湿衣服脱下来,不然会感冒的。」
「笨蛋!要担心的人是你自己吧!」
手摸到anson胸前的衣服湿湿的,有点黏稠,就着路灯射进车里的微弱光线,看到手上片殷红。
「不要说话!」又是这样,这么严重的枪伤刚才他居然可以保持微笑,到底要靠怎样的毅力……
将他外衣脱下,里面的白衬衣染红了大半。我感觉自己的手在发抖。「不是说已经强到没有人可以伤害你了吗?怎么又变成这样!」
玛丹娜不知从哪里拿出个医药箱,取出卷纱布递给我。还是女人比较心细,就算没伤到要害,失血过也会让这家伙挂掉。
「小伤,不碍事。」 anson直盯着我的手,就像住在深山里的人第次看到头上掠过飞机时的惊讶与专注。「云的手指还是那么漂亮。」
好不容易把布条打个结,待抽回手,却被anson抓住。
「又是那个老头,我是不是对自己太过自信了?」
愣了下,丝奇怪的感觉从脑里飞快滑过,快得让人几乎发觉不到。
「我认识的anson是从来不会对自己犹豫的。」
「是么……」anson微笑着,然后闭上眼靠在我怀里。「回酒店!」他给司机下着命令。
酒店顶层全部被anson包了下来,各出口及可能会被人潜入的地方都有人把守着,就连打扫的服务生未经许可也不能进入。我们正位于这顶层的间总统套房,最里面的房间,玛丹娜正给anson作急救处理。
这时我才知道,玛丹娜原来是同anson起长大的影使。影使是从来不被外界知晓,身份极为特殊的保镖,他们般在四五岁因各种原因进入黑帮,然后是训练再训练,以隐蔽的身份渗入社会各界,随时听侯差遣为主子抵挡外来威胁和解决麻烦。影使生只服从个主子。单从这方面来说跟日本的武士很像。
影使的事是两年前偶然得知的,船上遇到的绅士老头是anson的叔父,记得不为了什么原因,反正是跟利益扯上关系,之后两人就开始了帮派内的火并,都想把对方置于死地。次几个小混混在放学路上用枪逼着我跟他们到个破旧仓库,那次差点要了我跟anson的命,最后是个叫翎的少年以种近乎自残的方式救了我们,若不是亲眼看到,恐怕这辈子都不会相信有人会对自己做这么残忍的事。
「零,告诉我事情经过。」
「这个……说来话长。」零将手指插入那头红发中,轻轻梳理着。「就从我从酒店出来开始说吧。」
「话说当日从酒店净身出户后,想找个人依靠,不自觉就来到了anson下榻的地方,刚好遇到大少爷出门。凭着当娱记时的敏感,虽然相隔甚远也嗅到大少爷身上不同寻常的气息。于是我决定做回福尔摩斯来个英雄救美,不料大少爷也是去救美人的。唉,那就帮大少爷把美人救回来他也会对我感激涕零以身相许吧,谁知道在我离开的那么小断时间里,少爷居然被个老头伤了,这就叫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啊……」
「anson怎么受的伤?还有,老头为什么放过我们?」努力跳过零引经据典以及乱用的成语,挑出句子中有用的信息。
「我要是看到的话还会让大少爷受伤吗?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主动权就跑回anson手里了,接下来的事情你们也看到啰。」零踱到个有点像用来装饰的酒柜前,从里面取出只水晶高脚杯,随手挑了瓶红酒开启,为自己斟上,仰脖子喝了下去,突起的喉结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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