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第 3 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火影同人)[斑泉]颠覆之宇智波泉奈 作者:喵吉

    正文 第 3 章

    (火影同人)[斑泉]颠覆之宇智波泉奈 作者:喵吉

    第 3 章

    “泉奈,我看不见了,你会嫌弃我吗?”斑用缠着绷带的眼望着泉奈。

    “没事的,哥哥,一定有令万花筒复明的方法”也许交换眼睛可以做到这一点……泉奈俯□,把脸贴在斑的胸口。这是最后一次了,哥哥,是泉奈最后一次能感受到你的体温了。

    泉奈坐起身,有一只冰凉的,微颤的手抚上他的眼。“泉奈,哥哥看不见你……好痛苦……泉奈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我的痛苦……就这样死去的话,真是太可怜了……”

    “啊————!”突然一阵剧痛,脆弱的眼珠被外力硬生生挤压出眼眶外,泉奈痛得连话都说不出来,眼前是一片血红。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哥哥竟然会抢我的眼睛……果然……我太高看自己了……在哥哥眼里,我和其他人没有区别,只是工具……用来实现目的、随手就可以抛弃的工具!

    泉奈被挖掉的眼中流出血泪,完好的眼露出痛苦的,拷问般的眼神。斑看不到这一切,但却可以想象得到,明明自己看不见,却还是逃避般地转过头,“对不起……泉奈,原谅我……我太想得到光明了……对不起……”

    哥哥……就算你不动手抢,泉奈也会把眼睛给你的,为什么……为什么那么心急!你说话啊!宇智波斑!

    外屋的医疗班听到那声惨叫后迅速冲了进来,看到的那一幕,让每个人都刻骨铭心:宇智波泉奈倒在地上,而宇智波斑坐着,无论是神情还是气场,都前所未有的冷酷“把泉奈的另一只眼也挖出来,给我做移植手术。”……这么冷酷的话……真的是一个刚失去弟弟的人能说出来的吗?

    史册记载:木叶建村前,宇智波泉奈被哥哥宇智波斑夺去双眼,死时年仅18岁。

    ☆、第二章(修)

    眼皮好重,我……不是早已死了吗……

    “快点,这个墓可是有点年头啊,连名字都看不清了……”

    “竟然还有结界保护,这里面埋的一定是忍者,说不定能挖到忍具呢。”

    “咚……咚”头顶透进了一点阳光,那道缝隙越来越大,终于,棺盖被彻底打开了。

    阳光太刺眼,泉奈忍不住用袖子遮住眼睛,等等,我能看见了!

    与泉奈不同,那两个盗墓贼一脸惊恐,棺材里竟然有活人!?“鬼!鬼啊!”说罢拔腿就跑。泉奈伸手一点,那两人就动不了了,用着滑稽的逃跑姿势停在原地,说不出话来,只能瞪着惊恐的双眼。泉奈也懒得说什么,直接用万花筒读取了他们的记忆。

    现在是终结谷战后60年。宇智波斑与千手柱间因为木叶的施政方针而大打出手。最终,宇智波斑战败,千手柱间成为了初代火影。

    泉奈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那么强的哥哥,竟然会输给千手柱间。那我要找谁去报仇?我的牺牲到底有什么意义?宇智波斑,你可真是一个不负责任的哥哥。

    算了,人都死了,说什么都没用。没想到我还能再活一次,这次一定要好好活下去,绝对要活的好好的,哪怕是一个人……泉奈做出一面落地水镜,看了看自己的样子。……我变成十三岁的小孩子了……

    镜子中的少年穿着深青的和服,上面绘着颜色很深的华丽图案。腰上缠着宽宽的白色腰带,和服下摆只遮住三分之二的大腿,再加上那头瀑布般的及腰长发,不管怎么看都像个女孩子。泉奈挥了挥长长的振袖,又看了看及膝的长靴(就是佐助那种鞋子),为什么哥哥会给我穿这种衣服?对于死者来说还是穿白衣服比较合适,虽然真的很好看。还是买个面具把脸盖住比较好,省得被当成女孩子,很容易招来麻烦。

    泉奈从那两个倒霉鬼身上搜出钱包,不错,鼓鼓的,顺手杀了人又放了个火遁毁尸灭迹,他按照得到的记忆向最近的镇子走去。

    斑的视角

    “阿飞你这家伙!这次一定要让你尝尝我的艺术!”迪达拉看着那个被斑踩扁的艺术品彻底抓狂了。

    斑上蹿下跳,用着夸张的动作四处乱跑,滑稽的就像小丑一样“啊~蝎前辈~救救阿飞!阿飞要被迪达拉前辈炸死啦~~”

    “但那,把阿飞做成傀儡吧!那家伙整天就知道破坏我的艺术品,烦死人啦——!”阿飞朝着正在修理傀儡的蝎大声抱怨,眼中满是希冀。

    蝎坐在傀儡堆里,精致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连眼睛都像傀儡一样,冰冷无情。“再吵就把你们两个都丢出去。”

    迪达拉不满的嘟囔着,但却安静了许多。我可不想变成傀儡,太不华丽了。斑还在那里不知死活地大叫“蝎前辈也好恐怖~~”还拿块小手帕擦那并不存在的泪水“呜呜~阿飞幼小的心受伤了~阿飞要出去玩!再也不跟可怕的前辈在一起了~”说罢,从窗户纵身一跃跳了出去。迪达拉狠狠的咬着牙,额头上的十字路口跳啊跳,终于……

    “轰”大街上被粘土炸弹炸出了一个大坑“阿——飞!你给我去死——!”

    第 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 章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