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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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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繁花相送(出书版) 作者:青衫落拓

    正文 第 44 章

    一路繁花相送(出书版) 作者:青衫落拓

    第 44 章

    第二十三章(上)

    这里是本地唯一的东正教教堂,修建于民国初期,隐没在一片杂乱无章的民居之中,俄侨相继离开后,教堂渐渐废弃。一家婚庆公司租下了这里,修缮之后,改建成了西式婚礼教堂。

    林乐清架好三角架,从各个角度拍摄着具有俄罗斯建筑风格的外观,他有轻微的遗憾,这间教堂建筑颇有特色,但被修整得色彩明丽俗艳,已经没有多少旧式风味了,不过大概总比无人问津然后衰败下去好一点。

    他收起三角架走进去,只见里面四壁和天顶上都安有玻璃窗,通透明亮,辛辰正坐在最后一排坐椅上,凝视着前方十字架出神。

    林乐清将摄影包放在一边,坐到她身边:“在想什么,合欢?”

    “她从秦岭回来以后,找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摄影工作室里做助理,第一天上班就是到这来拍一对新人结婚的过程。那天也很热,主持仪式的神父不停讲耶稣,新娘的妆都快花了。”辛辰嘴角勾起,笑道,“唉,不知道怎么搞的,坐在这里就想起那天的情景。”

    当时她在西安住了近一周的医院,然后执意出院买火车票回家,打电话给大伯报了平安归来,然后在家躺了足足一天,恹恹地既不想吃东西也不想挪动,到夕阳西斜时分,邻居家飘来饭菜香味,却引得她更加恶心欲吐。她想,困在深山就着雨水用力咽压缩饼干、躺在医院吃食堂饭菜都没这反应,可真是奇怪了。

    她终于还是命令自己爬了起来,趴到窗台上望向外面。这一片老宿舍区的房子并没有烟道,大家的厨房都是做的曾在这城市风行一时的所谓无烟灶台,不过是将厨房窗台推出去一点搁上煤气灶,装在窗子上的抽风机对着外面抽出油烟,每台抽风机下面都拖着长长的油腻痕迹。到了做饭时间,宿舍区内各种味道杂陈,爆炒的声音此起彼伏,充满人间烟火气息。辛辰微一仰头,只见对面吕师傅喂的鸽子群飞过,它们飞翔盘旋,以几乎相同的角度反复掠过她的视线。

    眼前是她从小见惯的寻常景象,从秦岭那样壮丽而危险的地方归来,如此的杂乱平凡市俗也具有了不一样的意味,记起昨天在电话里跟大伯的保证,她振作起来,换了衣服下楼去买东西吃。

    第二天辛辰便开始找工作,几乎毫不挑选地接受了第一个录用她的职位,当然这也是她大学时兼职做熟了的工作,跟着摄影师,根本不用他指导角度地打着反光板,间或同化妆助理一块迅速给新娘补妆。

    那时这所教堂刚刚翻新,色彩比现在还要鲜艳,到处摆放着盛开的玫瑰,喜气洋洋。那对新人不知是否信教,但依足西式礼仪,主持的神父也格外落力,冗长地宣讲着婚姻的真谛,诸如不要冲动之下的爱情、努力培养自己成为好的伴侣、清楚人生的目标、领会神的旨意之类。他洪亮的声音在教堂中引起共鸣,气势颇为摄人。可是辛辰只觉得疲惫,她不知道是身体没有完全恢复,还是炎热的天气、教堂到处晃眼的色彩、带着回响的布道声让她觉得难受。

    终于神父开始与新郎新娘对话,让他们交换戒指。她突然再也支撑不住了,把反光板交给同事,坐到最后一排位置上,远远看着激动得流泪的新娘和鼓掌的观礼来宾,想到以后得经常重复旁观这一幕,不禁一阵不寒而栗几近虚脱。

    当然她是多虑了,本地选择教堂婚礼的人不算多。而她的图片处理能力很快为她赢得了一个后期制作的职位,不必再跟着摄影师出席这类引起她强烈不适感的场面。现在想起来,只觉得当时的反应颇为荒诞可笑:“她还想,以后能不来这里绝对不来,可是今天坐同样的位置,倒觉得心里很安宁平和,多奇怪。”

    林乐清也笑了:“她信仰宗教吗?”

    辛辰摇头,说:“不信,有时她会想,如果她有个信仰,是不是能更容易做到内心平静。”

    “她够平静了,合欢,平静得不像她这个年龄的女孩子。”林乐清微笑看着她,“在太白山上徒步时,这一点已经让她印象深刻了。”

    “她招认,她是装的,乐清,其实她很害怕,可是她更害怕她的恐惧流露出来会吓坏她,又或者会约束她,让她放弃自己的逃生机会,毕竟她当时还是一个孩子啊。”

    “又来了,她当时快20岁了,不是孩子。”

    辛辰直笑:“好吧,孩子,她不是孩子。”

    林乐清无奈地笑,侧头看着她:“合欢,在她面前不必装,尤其是现在,不必非要表现得开心。”

    辛辰诧异:“乐清,对着她她没什么可装的。她现在倒真是没有不开心,不过,既然她这么说,”她将头靠到他肩上:“借她靠靠就好。不知怎么搞的,可真是累啊,比连续纵山六小时还累。”

    在太白山上,两人坐在帐篷内,外面骤雨初停,迷漫着薄薄一层雾气,林乐清再次拒绝辛辰让他独自先走的提议时,她沉默良久,也是这样将头靠到他肩上,却又马上抬起,问有没弄痛他的伤处。想起往事,林乐清微笑。

    “为什么会累,因为路非吗?”他轻声问她。

    辛辰烦恼地笑:“嘿,为什么每个人都断定她应该和他有关系?”

    “路非是爱她的,合欢,他几个月前去美国出差,跟她小表叔去她宿舍,看到她的照片后,才知道她去徒步遇险,那个时间,他正好也回来本地准备找她,她们只是错过了而已。”

    “这是他跟她说的吗?可是那根本不是错过,她们早就走上不同的路了,再见面没什么意义。”

    “于是她特意去参加徒步,只是为了避开他吗?”

    “天哪,她居然这样想,希望他别也这样推理才好。不,乐清,她不至于为避开某个人,特意去找一个会让自己送命的机会,那简直矫情得太可笑了,更别说还差点拖累到她。她以前一直任性,可真没任性到漠视自己和别人性命的程度。她只是那段时间状态很差,厌倦了当时的工作,再加上不想见他,准备随意找个地方散心,唯一的错误就是准备不足。”

    “在太白山上,她发烧昏迷,一直叫他的名字,让他不要走。合欢,不要骗自己。”

    辛辰蓦地坐直身体,转过头盯着林乐清:“真的吗?”看见林乐清肯定的表情,她咬住了嘴唇,思忖良久才苦笑道,“她倒不知道,她病得这么狼狈。”她突然意识到什么,抬手捂住嘴,“她不会把这也告诉了路非吧。”

    林乐清笑道:“她真说了,他一定要问详细情况,那么好吧,如果是他辜负了她,那他活该受点良心责备。”

    辛辰神情变幻不定,隔了一会,耸耸肩:“乐清,她跟他又不是演出肥皂剧,没有谁辜负谁啊,不过是他要出国留学,她说分手,然后各走各路,很平常。这个误会太可笑了,难怪他看她的样子一脸负疚加忏悔,希望他不是因为这个原因甩了他的女朋友,她可承担不起这责任。”

    “她不爱他了吗?”

    “乐清,她15岁时爱过谁没有?”

    林乐清认真想想:“她比较晚熟,15岁时还很纯洁的。有人给她写过情书,她对一个女孩有朦胧好感,不过好象说不上爱。”

    “她15岁到17岁时,爱过一个人, 爱到舍不得放手,只希望能霸占住他,不管其他一切,到最后明知道留不住他了,也不愿意装得大度一点留个美好回忆给他,”她轻声笑,“现在想想那个彪悍的劲头,自己都觉得奇怪,搞不懂怎么会那么理所当然地认为别人该为自己改变人生规划。”

    “可是依她看,为所爱的人改变规划才是明智的选择啊,不管是工作还是学习,哪有爱人来得重要。”

    “她看,她还是得叫她孩子,她和她17岁时的想法一样。”

    “长大就意味着学会把爱情拿来权衡取舍吗?她觉得这样长大实在可悲。”

    “是呀,她倒是想一直那样理直气壮下去,可她就是可悲地长大了,突然就能原谅一切了,当然也没办法再有那么强烈的爱恨了。懂她的意思吗?她们都回不去从前,要问她爱不爱他,她只能说,她曾经爱过,曾经而已。”

    “合欢,她希望她快乐,不要陷在回忆里不能自拔,白白苦了自己。”

    “回忆对她很重要,没有那些回忆,好象白活了某段光阴一样,不过放心,她把回忆跟现实分得很清楚。也许有一阵她还存过一点可笑的妄想,好在至少三年前,她已经完全想明白了。”辛辰注视着十字架方向,笑了,“感谢万能的时间,对她来说,时间就是她的宗教了。”

    “她决定不被回忆束缚是好事,可是合欢,为什么她听得这么苍凉?”

    辛辰回头,只见教堂穹顶通透的光线直射下来,林乐清那张年轻的面孔神采斐然动人,眼睛明亮而清澈,满含着关切,她笑了,抬一只手摸他隐有黑玉般光泽闪动的头发。林乐清闪开头,一把捉住她的手,佯怒道:“又来充长辈占她便宜。”

    辛辰笑得靠倒在椅背上:“爱上她并被她爱上的女孩子一定会很幸福,乐清,她提前妒忌她的好命。”

    林乐清看着她,也笑了,仍然握着她的手:“这是在告诉她,她不会爱上她吗?”

    “她是她最信赖的朋友,乐清,她珍惜她们的友情,才不会用爱情这么脆弱容易变质的东西去祸害它。”

    “喂,她还没开始好好爱一个人,她就把爱情说得这么恐怖了。”

    “好好爱一个人是很美好的事,乐清,值得她去尝试。”辛辰仰头对着教堂穹顶,光线刺激下微微眯起了眼睛,“不过好好去爱,需要有爱的能力。她大概没那个能力了,她可以凑合和要求不高的人谈谈情说说爱,找点小开心。可要是巴住她要爱情,就比困在太白山上时拉着她,不放她去争取逃生的机会还要可耻了。”

    “这叫什么话?”林乐清诧异,“她才25岁,就说自己没有了爱的能力?一切都是有可能的,不要急着断定自己未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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