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
杜撰记 作者:周嘉宁
正文 第 5 章
杜撰记 作者:周嘉宁
第 5 章
“妈妈,妈妈,你知道吗?那里还有一个飞人,他看上去已经很老了,足足有一百岁了,可是他能够飞,他就飞在摩天轮的顶顶上面,像一张纸片一样地喘息着,他那么老还能够飞,这真是太神奇了。”
“他长得什么样?”我越来越悲伤。
“他就是个老头儿呗,我从未见过比他更老的老头儿了。”女儿含着一颗从游乐场买回来的糖果跑掉了,那糖果做成红宝石的模样,先前女儿一直把它挂在脖子上,我一眼就看到了。
多年以后我的丈夫也先我死去,雨水正浓,稻谷丰硕。我很孤单,我始终希望有一天有个垂垂老矣的飞人从我的头顶缓慢地飞过,然而一直没有过,我觉得,我的小飞人,我的男朋友已经死掉了。
而多年前被父母剪去的头发这时竟然重又生长起来了。
于二○○三年四月十日
后记:杜撰最美好的时光 后记:杜撰最美好的时光
这是我二○○三年到二○○五年的时光。
我始终记得在写《杜撰记》第一篇《阳春三月》的时候,那是二○○三的三月,刚刚写完就发表在了黑锅论坛上面。二○○三年正是黑锅论坛最最好的时光,我们大家都有旺盛的热情在不停地写作,并且总是去吴江路上的咖啡馆聚会,辉煌地给那个在二楼的咖啡馆命名为“黑锅咖啡馆”,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巨大而模糊不清的激动。两年后的现在,我与苏德在吴江路上的小饭馆吃完以后,还是会不自觉地提出:“那么再去黑锅咖啡馆坐一下。”我记得当时每贴一篇《杜撰记》的小说在论坛上面,都会有很多朋友过来留言,嬉笑怒骂,却也是惺惺相惜的。二○○三年的《杜撰记》大部分写于“非典”期间,有两个星期的时间学校被封校了,我就成天待在宿舍里面,晚上总是打字到很晚,用很破的小喇叭放音乐,声音调到最小,后来写完了《杜撰记》的前半部分就到了夏天,口袋里穷到只有一百块,窝在家里根本不敢外出,偶尔得到一点点稿费,立刻就奔到七浦路去买了一大袋廉价的衣服回来,“非典”过去,突然觉得放心而自由,日子便也很澎湃起来。
而《杜撰记》的后半部分基本是在二○○四年末到
二○○五年的初春写的,那时刚刚结束了一个长长的旅行回来,窝在家里过冬,心里面跳动着很多句子,并且莫名其妙地怀着巨大的感伤以及对青春期的怀念,做梦梦见自己坐在中学的教室里面。虽然说都是在杜撰,但是自己知道自己的基调已经彻底地变了,过去可以毫不在乎地写山里妖精或者是渔村小碗的故事,但是如今总是反复问自己:如果是没有感情的,如果是激动不起来的,为什么还要写呢?写后半部分的时候,黑锅论坛已经不在了,每个人在这两年里面都默默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于是写完以后也没有贴到网上去,也没有任何的读者,孤独是难免的,自己坐在沙发上面写,写到天色渐暗,常常屋子里面只有自己而已,写到无聊处就打开蜘蛛纸牌来打,听刷刷的发牌声。后来写完了,就过年了,迎财神那天拎着小皮箱穿着红毛衣拼命赶在十二点前想回到家里,怕被炮仗炸死。
《杜撰记》的最后一篇是《往南方岁月去》,写完以后那些巨大的葱翠情绪依然在身体里面胡乱折腾着,于是我在过完年后,把这个短篇改写成了同名长篇《往南方岁月去》,写的依然是忡忡、J先生与我之间的事情,其实在写《杜撰记》写到最后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是被葱翠的迷雾所笼罩的,为了走出来,为了摸索清楚过去,为了不要总是那么迷惘,我必须要写下去。我觉得二○○三年到二○○五年都是缓慢累积的过程,我的那些情绪,那些激动和悲伤全都被积攒下来了,像一枚投掷到过去岁月中的炮仗,一下子就把我的身体炸出一个很大的口子,倾泻而出。现在《往南方岁月去》也将由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了。
现在我已经记不清楚这些时光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我记得春天的时候总是穿着黄色的灯芯绒裙子坐在小饭馆里吃一碟蚕豆,而冬天也是披着羽绒服冻得鼻子通红地溜出去吃夜宵。时间过得真快,我最好的朋友们都出国了,工作了。而当我开始写《杜撰记》的时候,我们分明还通通被禁闭在“非典”时期的学校里面,我还戴着耳机在夜晚听九寸钉乐队的歌曲。而到了现在呢,我最亲密的朋友在田纳西州九寸钉演唱会的现场给我打回一个越洋电话,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听不清楚,我不在那里,我不能够跟她一起像个少年一样大叫,非常的遗憾。一定也发生过很不好的事情,一定也发生过我宁可以后都闭口不说的事情,但是对我而言,多么可贵的总是记忆。
还有黑锅的同志们,现在如果再次与他们坐在一个桌子上吃饭,出席同一个会议,总还是感到很安心,我很容易害怕紧张没有自信,但是与他们在一起就好像是亲人一样。我在不止一种场合怀念过黑锅时光,但是等我写完这些以后我就不会再说了,如今《杜撰记》都已经要出版了,对我而言,我的黑锅时光已经彻底地过去了。
每次细细拾起过去的时光总觉得很艰难,而时间有时候过得太慢有时候过得太快,完全不可捉摸。对于我的写作,我最担心的事情就是忘记,而记住是需要巨大而神经质的力量的,这种力量就好像是一只在身体里胡乱跳动的疯狂兔子,我担心流失,消耗时间却又觉得时不我待,为什么写作,仿佛是因为手里面没有什么东西抓得住,觉得很慌张,便要写,好像一旦写了,时光也就变成了可以触摸到的固体了。
我很小的时候是一只撒谎精,这大概多少与《杜撰记》有点小关系。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于上海家中
红颜白发 红颜白发(1)
这厢风起云涌,这厢桃花落地,这厢苍苍地喊着:天要下雨姐要嫁人了。
——《杜撰记》
这会儿黄昏降临,山里山外的小鬼都跑出来活动筋骨,发出叽里咕噜的声音。塞囡悄悄躲进山腰的一块石头后边去抽了根烟,那烟雾在稻山的傍晚就是蓝颜色的。一只小鬼赖在塞囡的脖子上不走,被她用两根手指头拎着腿扔开了几丈远。她顶厌恶抽烟的时候受打扰,她厌恶稻山上的一切,这里终年不败的桃花和终年不散的雪,小鬼们玩不厌的丢手帕游戏,绫罗绸缎胭脂粉儿的打扮,恍恍惚惚端端庄庄的姐姐,这稻山,这稻山上都不能够穿着高跟鞋走路,厌恶极了。
而现在,稻山边上的那座城市已经灯火通明,轻轨上的电车来来往往发出哐当哐当的声音,高楼上的霓虹和信号灯此起彼伏地闪烁着,有时会有彻夜不绝的音乐声,那么神秘。塞囡每每要等到那些灯全都暗下去了才能够入眠,这时候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这山中岁月足够她消磨,什么,都只嫌太长久。
“小心火烛,切记勿忘。”塞娅的声音从稻山的顶上传过来。那只刚被塞囡甩掉的小鬼叽里咕噜地嚷嚷着:“塞囡在抽烟,她又抽烟了,姐姐你要惩罚她。”顿时整座山上的小鬼们都嚷嚷着:“塞囡在抽烟在抽烟在抽烟。她是个坏妖精。”塞囡随手把烟头塞进了那小鬼的嘴巴里,小鬼喜滋滋地吸着剩下的半截烟屁股颠儿颠儿地跑掉了。整座稻山又暂时安静下来,塞囡把脚探下深深的悬崖,注视着那边城市夜间的好风光。
她悲哀地想:我就是跳下去了,也是不死的。
那日,烟雾缭绕的傍晚,塞囡瞒着塞娅,着一双朱漆小拖鞋又笃笃地去了那城。路渐行渐宽,轻轨的轨道横跨在她的头顶,她很惊奇,注视着这与稻山迥然不同的风光,列车哐当作响的车厢,明灭的灯光,拎着装满蔬菜的塑料袋的疲惫的女人,排着队过马路的孩子,快餐店的灯箱。在她的记忆中也恍惚有过城市的样子,那是烟雨红楼,是沿街的中药铺子,是骡车载着的姨太太,是胭脂粉儿的市井,和眼前完全不一样,而塞囡的记忆毕竟也有几百年了,她已然恍惚了。
塞囡遇见三少爷是在一个窄小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的门口。三少爷左手握着一只装了串煮的一次性杯子,右手拎着盒牛奶。塞囡脱口而出:“三少爷,安好。”
男人若有所思地看了塞囡一眼,说:“这位小姐看了面熟,你刚刚唤我什么?”
“三少爷,您还唱戏么?”塞囡张口说出这句话才想起,这三少爷已经是死了的,那眼前的?“先生,我想我是认错人了。”塞娅常常跟塞囡说,我们是不死的,而他们总是在不停地死去。塞囡刚刚又忘了塞娅的话了,她常因为这个而惹祸。
有个女人从便利店里面跟了出来,手挽着男人的手臂,她转过脸来看了塞囡一眼说:“寒流就要来了,小姐你该穿棉鞋了。”然后两人就隐没在马路对面低矮的住宅楼里面。塞囡跑进便利店里面要了盒烟,这里烟已经不是她所熟悉的红白包装,夜班的店员懒洋洋地推荐她一种薄荷烟,塞囡说:“不要薄荷的。就要那种,黑猫。”
这城塞囡已有两百年没有来过,她和塞娅两人已有两百年没有离开过稻山,她竟没有觉得,只是最近见城里夜间亮起的灯是过去没有见过的风景,而那些存着的香烟被她抽着抽着也抽完了,她才想起该来一次,看看。
两百年前的稻山已如现在这般,终年积雪不散的山腰以上住着塞娅,终年桃花不败的山腰下住着塞囡,稻山的周围沧海桑田地变迁,森林沼泽海洋湖泊乡村,直到有了那个城。那城风光,赶着马车进出的人不计其数,稻谷丰裕,衣锦富足。塞娅经不住塞囡好奇的纠缠,领着塞囡进城,在当铺里当掉一根昂贵的簪子,两人去茶楼喝龙井,吃蟹粉小笼馒头,买丝巾头饰物,据说是舶来品的时髦胭脂盒和口红,逍逍遥遥地过了一天。
她们遇见三少爷也是那日。吃饱逛累了去戏园子里看戏,那日唱的正是白娘子和许仙,塞囡悄声对塞娅说:“他们唱的是白娘娘呢,嘻嘻,瞧那小生扮相多好。”
“嘘,不要出声,细听着。”塞娅的脸色已绯红,看小生看得入了神。那小生就是三少爷,城里最大的商铺的三公子,平日里喜欢唱戏,常到戏园子里来客串个角儿,引得不少姑娘为他*,日日来听,还哭得要死要活。塞娅看得入戏,很快就辨不清真假。妖爱上人其实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之后塞娅常领着塞囡到城里来看戏,买一包花生坐在前排的座位上看戏,日子久了,不仅三少爷熟识了她俩,这城里老老少少都知道这里有两个身份奇特的女子,天天胭脂粉儿地来看戏,长得花好月好,走路的时候摇曳生姿脚跟儿几乎不着地。塞娅给三少爷送去用稻山上融化的雪水泡的蜜汁桃花茶润喉,在后台帮他描眉画眼,感情日增。三少爷那日却对塞娅说:“我们家里门第森严,怕是不会让我娶你这样一个身份不明的女子。”
塞娅笑,她又几时想过什么嫁娶之事,只淡淡地说:“不想也好,日后你娶你的大户女子,我回我的稻山,
稻山。”
“我几时能够去你们两姐妹的家乡看看,你说那里好风光。”三少爷说。
红颜白发 红颜白发(2)
“是啊,不过只怕小鬼吓了你。”塞娅笑,想起稻山上那一山孙猴子般吵闹的小鬼。
“塞娅你是说笑了。”三少爷画好妆容上台唱戏去,不紧不慢,端庄的仪态正是塞娅动心的。她恋他,觉得只要能够看着就好了。
不久,三少爷就明媒正娶了城里一大户人家的千金。那日城里炮仗唢呐是难得一见的热闹,塞娅被塞囡强拉着去看,她说不去,塞囡不许,还翻出最好的绸缎衣裳叫塞娅穿上,妆要细细地画,就好像塞娅当初给三少爷画脸一样。两人打扮得花容月貌地去看三少爷的婚礼,塞娅在脸上盖了纱,怕等会儿泪水会坏了她的妆容,其实她心里也不是没有想过做个普通人家的女儿,嫁个好男人过踏实稳当的日子,可是那人生一忽儿就没有了,塞娅却早已习惯日饮雨露的日子了,那日月之光做个普通人家的女儿是几世也见不得了。
那日的婚礼风光,全城老少都在马路上看新娘子,红灯笼挂了整整一条街。而惨剧也紧接着发生了,这日城里大火,火从三少爷的宅子里烧起来,三少爷还没有来得及娶新娘子过门就已经被大火淹在了宅子里面,烧死了。塞娅救不了他,她是在雪山上长大的,见不得火,她找塞囡,却不见塞囡的踪影了。那新娘子后来也疯癫了,自缢而死。
塞囡也爱着三少爷,她日日在塞娅边伴着他,她不说,她得不到他,所以她要杀了他。这事儿她总是不忘,她抽烟的时候就感到烟丝是蓝颜色的,而自己是透明的,塞娅自此之后日日夜间都会在山顶唤着:“小心火烛,切记勿忘。”小鬼们起哄,此声就回荡在整个稻山间,雪水融满手而不散,桃花落满地而不败。塞囡有时候在山腰下抽着烟回应塞娅:“姐姐,我觉得我已经没有了,我觉得我是透明的。”
“姐姐,我是不是已经走火入魔了?”
“姐姐,我们总是不死的,他们已经死去又醒来多次了。”
而三少爷终是又醒了过来。
塞囡没有告诉塞娅她又去了那城,那是不被允许的,可是那城已然不是那城了,这两百年的光景对她俩来说只是几杯朝露就几餐月光就过去了,而那城面目全非,护城河没有了,列车哐当驶过的声音是塞囡极其迷恋的,那霓虹和信号灯,有时夜晚会有飞机降落,红色的尾灯在天空里面一划而过。那里寒流就要来了,而稻山上是四季如一的,塞囡穿着朱漆的拖鞋笃笃地走动,她想去那城,她厌恶了稻山的一成不变,她厌恶了,她要去那城,啤酒,高跟鞋,毛皮的披肩,人身上散发出的市井味是她用多少香水都不会有的。
自塞囡在便利店门口遇见三少爷,她每日傍晚都会在烟雾缭绕里离开稻山,她用一盒香烟就轻易收买了多嘴的小鬼,每日穿着与那城格格不入的绫罗绸缎赤脚穿着朱漆拖鞋,在那便利店里买包烟,等待着下班的三少爷到这里来买一盒牛奶。三少爷总是和女人在一起,那女人温婉迷人,穿黑色的毛衣,见着塞囡总是说一句:“小姐,你好。”离开时再说一句:“天凉了,不该再穿拖鞋了。”他们离开,塞囡也回稻山。有时候他们会坐地铁去不远的商场买些东西,塞囡就远远地跟着他们,坐在地铁里面从玻璃的反光里看三少爷的脸,这几世的光阴三少爷还是三少爷,他的脸上不着妆了,他不再穿绸缎的袍子,而他一个转身一个眼色依然是那个戏园子里面拿袖子拂面的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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