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章
千金不换(出书版) 作者:莫心伤
正文 第 29 章
千金不换(出书版) 作者:莫心伤
第 29 章
王守宁带着伤心的表情看着他。
王锦程强打起精神,说:没事,你别担心。
为什么要分手呢?王守宁问。
一股恶气堵在他的喉咙口,他说不出口。总不能说是因为他一时冲动吧。
只是……全赖冲动也说不过去。有些事情憋久了,我确实是受不了了。
王守宁对这个答案似懂非懂。眞的没有转圜的余地了吗?杨简……他伸出手来,指指自己的眼睛,说,他看起来很疲惫。
王锦程露出惊讶的表情。
王守宁继续说:他的眼睛底下泛青,而且眼睛里有血丝。
……大概是自顾自己舔舐伤口去了,没有注意到这些。王锦程不可避免地心疼起来,自己才走几天……
王守宁低下头,踢踢路上的石子,小小声地说:我很希望你们能一直在一起,因为我觉得杨简需要你这样的人来陪。如果连你都不要他,那他不是太寂寞了吗?
眞是个柔软的人。王锦程的心一下子也变得柔软起来,说:如果眞这么容易就放弃了,那我早解脱了。
王守宁抬起头,突然笑了:这样就好。他握拳做了个加油的姿势,过程是曲折的,结局是光明的!
王锦程大笑了出来。
杨简做了个梦。先是他站在一片雾里面,分不清东南西北。
他听见王锦程在喊他,于是他顺着声音往前跑,但是怎么也找不到王锦程。
杨简有点急了,但是越急就越是找不到方向。后来他终于看见了王锦程,刚走过去,就看见王锦程瞪着他,说:我累了。然后举起右手。
杨简以为他要打他,心想,打吧打吧,打了你就爽了,于是站着没动。
结果王锦程手里多出只狗。然后他把手里的狗狠狠地朝杨简扔过来。
狗砸到杨简身上,很沉,杨简被压倒在地。
然后杨简就醒了。然后他就看见他的面前有一只狗。
杨简叹了口气,发现自己昨天趴在书房里睡着了。他伸手搔搔狗的毛,说:饿了吧。
狗还太小,吃的都要先处理,杨简从来没养过这一类的东西,还特地上网找了一堆资料下来研究。
杨简把幼犬粮泡软的时候,狗就站在旁边眼巴巴地看。杨简看他那个馋的样子,笑着说:我吃的都没你贵。
终于弄好了之后,小狗把头伸进碗里,几乎要栽进去。
杨简恶劣地看着牠挣扎着用前爪扶住碗,又偏要顾着吃不肯把头抬起来的样子,心里很爽,就是不愿去帮牠一把。自己果然在某方面有缺陷。
等狗好像吃饱了,他把牠抱起来,放进狗窝,蹲下来,对牠说:不准瞎跑,知道吗?然后把一天份的狗粮和水跟玩具骨头放到牠旁边。
狗吃饱了,就懒得理他了,两只前爪交迭,脑袋搁在上面,瞇着眼睛。
杨简无声地笑,站起来走进浴室,打理自己。最后整理好之后,拿上昨天晚上准备的东西,关好浴室的门,省得狗掉进什么不该掉进的地方去。
到了公司之后,跟同事打招呼,进了办公室,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急着办公,而是坐在椅子上,透过落地窗,看着这个城市的早晨。
依旧浑浊的空气,但是阳光经由那些颗粒折射,在这个时候,竟让这个城市变得可爱起来。杨简十指交迭,微笑着看着窗外的景色,很放松。
等到差不多的时候,他从抽屉里拿出早就写好的辞呈,抱上这几天熬夜赶工的总结,走进主管办公室。有些事情在某个时候总会终结,不如由他自己动手比较好。
卸下身上的包袱,虽然要跟自己打拼这么多年的地方sybyebye,但是除了惆怅之外,还有难以言语的轻松。不管怎么样,有句老话说得好,是结束,也是开始。
虽然还要留在公司进行交接,但毕竟心态不同了。
晚上回去的时候,打开门,小狗已经站在了门口,看见他之后,马上转身想跑掉。
杨简笑着大跨一步,捞起牠,抱着牠晃:一天不见就想我了?这只别扭狗。
喂饱狗,强迫牠趴在自己的腿上陪他看电视。
狗也需要常识,所以看新闻联播是有益的。看完新闻,杨简瞟见茶几下面的筐子里放着几本菜谱。他拿出来翻看,这才记起是王锦程留下来的。
冰箱里还有他爱吃的东西,有些可能已经过了保质期。
自己的牙膏跟须后水还是用他喜欢的牌子,但是也快用完了。
他在衣柜里遗留的衣服也没有来拿,即使这样,屋子里他的味道还是渐渐淡了。
杨简从来不知道自己也会陷入这样的思念里,想着他曾经穿着围裙,在厨房里大汗淋漓地挥舞着锅铲的情景就想笑。现在,空荡荡的房间给人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好像那个人在身边,但其实他不在。
杨简抱着狗,陷入沙发里,人生总有许多无能为力的事,其中一个是莫名其妙的孤独,还有一个是不可救药的喜欢。大概是报应,报应他以前的灯红酒绿。于是他现在只有抱着一只别扭狗,一个人坐在沙发上。
不过杨简并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让报应来得更猛烈些吧,现在越是煎熬,便越是值得期待。等这些纠结的日子过去,大概就是结局了。
杨简翻看了下菜谱,然后对狗说:看起来不是很难嘛。
于是,第二天他下班的时候,特意弯去超市,挑了点新鲜的蔬菜,买了半斤肉。回来之后先喂了狗,然后把围裙翻出来,穿上,走进厨房。
他做菜的时候,狗一直靠着他的脚蹲着,随着油香的四溢,狗开始蹭他的腿。
杨简抹抹鼻尖的汗,低头笑着问牠:很香,对不对?
他做的是很简单的土豆肉片,等大功告成之后,他拿筷子夹了一块肉片,先观察了一下。因为没有做过菜,纯粹是照着脑子里印象做,肉切得奇形怪状,不过好歹他把手指保护得很好。好吧,可能卖相是差了点。
他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情,尝了一下,然后挑起眉:我眞是天才。
谈不上什么美味,不过明显到达了能吃的程度,毕竟他是第一次,比王锦程做的眞是好太多了。说不定我有食神的潜质。他夹了一块肉给觊觎已久的狗,小狗急不可耐地咬住吞下,然后嫌烫地吐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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