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我给的爱很安静 作者:作者:利利丝/利利斯
正文 第 1 章
我给的爱很安静 作者:作者:利利丝/利利斯
第 1 章
整理
星期三的下午,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我放下了一些事情,突然想要出去转转。这种感觉很强烈,而且来的莫名。我从来都是一个跟随感觉而行的人,没有什么挣扎,犹豫,我放下了本来应该要完成的文章,套上风衣之后就出了家门。
我本来没有什么目的,只是想要到处走走,也许是因为看到窗外的树变成了墨绿,鸟儿的叫声也不再清脆的缘故吧。秋天能给人什么样的感受?人都说‘伤悲秋’,秋天,应该是个悲伤的季节吧。
然而悲伤也需要一些气氛,我住在城市的中心,出了家门之后就是车水马龙,似乎也不是个悲伤的好地方。只好沿着人行道,悠悠闲闲的,明明知道尽头在哪里,却故意忽拢假装这条路可以这样无止尽的延伸下去。
我喜欢我居住的这个城市,虽然它也许并不富裕,而且环境还很差,空气质量的排名一向都是全国倒数的,但是喜欢上了,就没有办法了。大学时期去过不少地方,山明水秀的桂林,现代气息浓厚的上海,底蕴悠长的西安……很多很多的地方,而最终,我还是回到了这里,我的家乡,我现在居住的地方,这个城市,身在其中,感到它是那么努力的在生存着,本来一到秋天就四处萧瑟的景象已经很难见到了,为了增添绿,松树随处可见,因为它的傲立寒冬。
然而人然能象树一样,傲气,从来就不是我格中的主力,所以快到冬天的时候,我感到寒冷。
大概只十分钟的路程,即使摇摇晃晃的,我还是走到了路的尽头,一个小小的公园,桥头公园,在黄河边上,人不多,况且是下午,如果早上出来,这里一定都是些晨练的人,尤其是老人家,年龄大了,似乎也更关注于养生之道。
中学时不知天高地厚,只觉得一切都是为了自己而存在,曾经发出宣言,这一生活到三十岁就够了,走过一遭的世界不让我留恋,不明白到底秦始皇为什么那么想要长生不老。当时是如何的意气现在竟然也感觉不到了,只觉得心境的转变让人措手不及,如今的我胆小怕事,只想平凡生活,最好能让我活到一百岁,如果能够不老不死,更是梦寐以求。
坐在坛的旁边,抬头看看天空,竟然是蓝的透明,闭起眼睛,伸出了双手,凭感觉不断摸索着,感觉突然敏感了起来,阳光的粒子打在脸上,形成一种温柔的触感,仿佛他的手轻抚在我脸上一样。
轻轻的勾起嘴角,心情真好,我还可以在这里回味着他的轻抚,而不是在酒吧买醉混日子自干堕落。不是爱人,也不可能再是朋友,从今以后,怕是永不再见了吧。我庆幸着,留下来的都是好的记忆,没有争执,红脸,虽然不可避免的参杂了欺骗,但是都没有关系了,只要我忘记它就好,我只想留下好的,在我发现自己也许永远都没有办法拥有幸福的时候,我就下定了决心,既然不能拥有,就要好好的收藏着那些记忆。所以现在,当一段感情结束了,我可以回忆着幸福的片断,在这个小小的公园里,享受着蓝天,阳光。
只是偶尔,真的只是偶尔,我还是会感到寂寞。寂寞,一种无边无际的感觉,一种更加无边无际的感觉,我看着眼前的这一对老夫老,都已经白发苍苍了,丈夫拄者拐杖,腿脚似乎有些不灵便,走一步身体都要晃一晃,可是他仍然笑着,看着他身旁的人,因为他知道,会有人在旁边扶着他,在他转头的时候,永远都可以看见一双只看着他的眼,一个子,一个伴侣,一个能够陪着自己度过余生的人,他知道自己不是孤单一个人,所以他可以迈开脚步,根本不害怕前面是不是有他过不去的台阶。
而我,可能永远都没有办法象他那样的无畏,我始终都要小心翼翼,因为我还想活到一百岁,还想感受风,感受阳光,感受那些好的包容,尽管我的身边也许永远都不会有他。
我站起身,离开这个温馨的小公园,依然是摇摇晃晃的,没有目的的,吹着和风,看着河水流过,一点都不想传说中的那样,黄河,不会有人相信这是黄河,虽然不是清澈的水,总也是青的,浓重的,与混黄完全牵连不到关系。走过大桥,只沿着河边,没有停下来,一直到华灯初上,竟然也走到了繁华的地段,随便的靠在一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都是匆匆忙忙的,我特别的去注意来往的人的鞋,因为我想到不知从哪里看来的一个视频片断,鞋,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格。
然而我还是没有天分,本就分不清名牌贺摊的人,更加不知道真皮和合成的区别,只能赞叹现在的假货真的越来越多,并且真假难辨。
走的累了,就随便找个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坐下,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突然有一种冲动,很想找一个人,能够让我爱他。能够让我把自己的感情倒给他,应该会有这样的人吧,世界那么大,六十亿人,应该会有这样一个人吧。
一时的心血来潮带来的后果就是必须熬赶稿。
虽然并没有到截稿的时候,但是我不想破坏自己定下的进度。以前曾经看过一个谈话的节目,主持人文来宾都是如何看待压力的,其中一个人的回答让我记忆犹新。
“我害怕压力,所以我不会让压力有出现的机会,如果我预感某件事情会给我带来压力,我就一定会提前处理掉它,这样就不会有压力存在了。”
多好的方法,从前竟然都不知道,压力太大果然让人无法忍受啊。既然要熬,当然就不可避免的要应景的来杯咖啡,虽然咖啡和茶这一类提神的饮品其实对我根本没有什么用处,凌晨三四点的时候,已经支持不下去了。呵欠频频,到底不是年轻的身体,真是经不起折腾了。
可是我并不想睡觉,完成的稿件已经列印我摆在桌子上了,如果我爱惜自己,就应该回到温暖的上去睡觉,一直睡到阳光晒到屁股上,然后自然的醒过来,给自己弄点吃的,可能那个时候已经不是早材时间,但是味的食物不管什么时候都会让人开心,然后,我可以利用空出来的时间出去采购,补充下个礼拜的生活必须品。
可是我不想睡觉,无论铺是多么的柔软,在秋末的时节,总要用身体的温度给它加温,然而我害怕寒冷。我只是捧着咖啡杯,一口一口的喝着,感觉热气从喉间划下,一直沁暖了心房和腹腔。一个害怕寒冷的独居人似乎只能用这样的方法来温暖自己了。
每到这样的时候,我就会用那些好的回忆来趋走寒冷,我会想起那一年,还是一个社会新人的我,一份二流大学的文凭一个稳定的库房管理的工作。我一如既往的胸无大志,平凡生活恐怕是毕生梦想,而仓库管理,简直就是我理想中的天堂。每天点收出入货的数量,型号,记录一下,晚上会有班的人来接手,一切都很简单,只是在爬梯子蹬上高高的货架的时候有一点点的害怕而已。
如果某种事情可能发生,不管它的几率有多小,它一定都会发生。这似乎已经成了一种定律。所以,尽管我小心翼翼,我还是从高高的梯子上面摔了下来,因为高处的物体都会受到地球引力的关系吧。虽然大学时期我是学习的理工科,但是掉下来的那一个瞬间,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我将受到的冲击力应该用哪个公式计算。
可是我很幸运,我没有摔倒地上,我被一个人接住了,那个人是我们公司的总经理,我当时并不知道他的身份,只是觉得这个人真的很帅。同样是男生,我的身高就不够标准,同样是男生,我的肩膀没有他宽,同样是男生,我的脸没有他那么有型,同样是男生,我的眼神没有他那么有神采……。我们之间相差的太多太多了。
我一向都认为恋爱这种事情,是一定要门当户对的,现代人都说家世不重要,可家世背后所带来的差异然能忽视,一个人的休养,内涵,言藤止,都说明了家世的重要作用。而我,没有所谓的家世,很小的时候父耐不在了,亲戚也不多,我自己只要对自己负责就好了,所以很多时候,我是不拘小节的。
而他是个教养良好,有着贵族气息的人,尤其用材时候,餐桌礼仪可以被他发挥的淋漓尽致。他喜欢诗歌,古典派的,喜欢交响曲,喜欢到环境优雅的餐厅用餐。而我,不懂。和他在一起的那两年里,我深深的感到贫民和贵族的差异,我只是个小员工,能够喂饱自己全家都不饿肚子,喜欢玩游戏,听流行音乐,很少感,肯能是因为理工毕业的原因,所以生活都是因果循环的。没有邂逅或缘分。
所以一个根本不可能出现在仓库的总经理突然来访,也必然是迎因的,一个称不上浪漫的原因,他只是因为车子坏了,所以想到位于地下室的仓库这里看看,有没有什么工具可以借用而已。而我之所以会掉下来,也只是因为想回头看看是什么人进来了,不过他确实身手敏捷。能那么快反应过来,还接住了我。
他曾经对我说那是一见钟情,因为当时的我太可爱了。可爱!?我倒是没有这种感觉,一个男人被人说可爱其实也不是件好事。而且我知道一见钟情这种事情曾经在他身上发生过很多很多次。我不在意,我只是贪了一个温暖的怀抱而已。因为我是个害怕寒冷的人。
之后他经常乐库找我,我们一起吃东西,谈天说地,他很健谈,他有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他在与人交流的时候神采飞扬,他去过很多地方,国内的,国外的,读了万卷书,也行了万里路,他的生活缤纷精彩,是我永远都没办法体会的。那个时候懵懂懂的,只为自己交到了一个朋友而高兴。每天都开始期待工作结束的那个时刻,有个人推开仓库的大门露出灿烂的微笑,对我说:“楠,一起吃晚饭吧。”
那个时候附近的餐厅都被我们吃了个遍,直到实在没有哪家食物能够吸引他去吃第二次之后,我提议到我家来,我来做一桌菜请他。他很惊讶,但是随即就答应了,我说要去市场买菜,他毫不犹豫的开车送我,只是他似乎不太习惯菜市场浑浊的空气,我便要他在车里等我,盘算好了菜谱,买起来也容易,一会的时间就好,于是他的车子第一次停在了我家门口。
“你家好小,不过很舒服。”这是他对我生活环境的第一个评价,是啊,舒服,我也这么觉得。家常菜,没有什么大鱼大肉,可是他吃的很开心,说如果我是生,就一定娶我回家,近乎调戏的玩笑,也只是玩笑而已。
我放下已经凉了的咖啡,看着窗外泛白的天空,又是一过去了,终于疲惫不堪了,放弃了回忆,爬上了,不管自己是不是喜欢,身体仿佛有自己的意志,它叫嚣着想要休息,于是不管心里是否会受到寒气,毅然的贴向了冰冷的。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中午,阳光果然照到了身上,不喜欢窗帘,所以我的房间是那么的光线充足,懒洋洋的赖,然后爬起来梳洗一番。这时电话响了起来,铃声悦耳,一定是她打来的,我知道,或许是心电感应,我总能从一样的铃声中听出不同的地方。
“楠,这个周末有空吗?我们要出去玩。”
果然没错,远远就是这样,打电话的时候永远不会先报上自己的名字,一点礼貌都没有。周末啊……好像没什么事情。
“我周末没什么事情。”
“那就算上你一个了,等地点确定了,我再打给你好了。拜拜。”说风就是雨的个。不知道又是那个倒霉鬼被她缠上了。远远,真是一个快乐的人啊。就连他也这么认为。永远的活力四射,永远的迷死人不偿命,和他一个样,那么的感,就好像世界都是为了感觉而存在的一样。只要感觉对了,一切都不是问题了。
周末是个大晴天,这样的天气我很喜欢。空气中加着一丝清冷,阳光是名副其实的温暖,不如七八月份的嚣张,也不似一二月份的萎靡。
远远说的活动是爬山,一行十来个人,她的朋友一向很多,我们要开三四个小时的车到达目的地,然后赶在晚餐前爬上山顶,在一家据说还不错的旅馆里住一,第二天再由索道下山,行程还挺满的。
所以一大早,我就起,整理好了行李,给自己弄好了早餐,然后在家里等远远。一阵引擎的轰鸣,接着是不停的喇叭声,伴随而来的还佣远充满活力的声音。
“楠……,快出来了,我们出发了。”
我笑了,远远,永远精力充沛的远远。悲伤背包,开门一看,远远和她那辆拉风的吉普,狂野两个字突然就跳进了我的脑子里。
“楠,快上来,拓也他们都已经先出发了,我们也要快点赶上去。”
原来拓也也来了啊,我的笑容更大了,三两步走过去,单手一撑,没有开门,就跳进了座位里。
“k,出发吧。”
远远的开车技术不错,虽然车里坐了三个男生,可是司机的宝座依然由远远占领着。同行的另外两人我不认识,可是远远的朋友基本都很好相处。
“你好,我是阑,他是张扬。”
“你好,我是陆楠。”
阑看起来是个温耗人,而张扬……就象他的名字一样,有点不可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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