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第 129 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魔山传记 Ⅲ 无夜之城 作者:满袖灰尘

    正文 第 129 章

    魔山传记 Ⅲ 无夜之城 作者:满袖灰尘

    第 129 章

    “是的,自从魔首冥风伏诛后,承明太子似乎一点不受影响,照样与太学院里的一班文人们饮宴应酬,赋诗作画,甚至只字不提自己与易逐尘有任何关联。”

    皇族青年讥诮道:

    “他是生怕惹祸上身,急于撇清与那个大魔头的关系,果然胸无大志,无能懦弱之极!枉费那魔首冥风还替他苦心谋划,白白辅佐相处一场。”

    一提起某个人的名字,他的心房受伤的地方,似乎有隐隐针扎的刺痛,却很快没有感觉——他还以为是刀伤的缘故,一点没有在意。

    他不愿相信的是,在未来无数个日夜里,这个似乎可以忽略掉的刺痛,将会如疽附骨伴随他的一生;像是一个横亘在耳边的咀咒,时时刻刻响在他的心头,连同某个人的名字,都会是纠缠他的梦魇!

    雷武王朝历二十年,十一月十采武功、兵法韬略、琴棋书画、奇门异术,都有非常精到的见解,堪称我所见过的最令人惊叹的天才。

    大部分时候,我跟着他住在伏魔岛的十四层高塔上——就在这里,他曾经与魔界的黑暗之王达成某种交易,可以永葆青春的躯体和容颜。伏魔岛同样是个奇异的地方,生活着许多人间大陆上没有的种族,也让我从小就对这些魔族有了相当的了解。

    偶尔,师尊还会带我到大陆去,多半为了四处游历,使我能够增广见闻,更多地认识人间的形势。师尊说,我的天分很像他,而且是他最在意的人的后代,看见我就仿佛看见那个人的童年时期,所以一定会把我培养成才。

    然而,在我看来,师尊的风采才是举世无匹,不管是我,或者我的先祖,定然远远比不上……

    师尊并非只有我一个弟子,早在我跟随他之前,他就收了一个魔族的入室弟子,叫“雷煞王”。据师尊的说法,这位他最得意的大弟子的武功,在当时足以横扫天下,人族罕逢对手。

    可惜世事难料。连师尊也想不到,在我十八岁那年,即是八年之前,人间不知从哪里冒出一位绝顶高手,居然在落日谷出手将雷煞王剿杀了!以师尊的见识,竟然一点猜不透那人的身份和来历。

    幸亏那位高手自己也受了重伤,需要长期闭关静养,从此绝迹江湖。是师尊亲手把雷煞王的魂魄封入“亡魂之花”中,带回伏魔岛,存放在宝塔上,日日吸取灵光,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借助黑暗之王的力量,加以复活。

    这样过了三年,师尊很快又收了两位入室弟子。

    他们是一对恋人,一个叫“紫羽凤姬”,是来自烟霞宫仙缘族的二公主;一个叫“玉邪王”,是个风神如玉的男子,听师尊说,他是精灵中的精灵,精灵中的王者。至于一位仙缘族的公主,为何会与精灵族成为恋人,我则不得而知,更不曾仔细打听过。

    因为这两个人并不常来见师尊,也不住在伏魔岛上,甚至不参与魔军的调度和指挥。我只能猜测,大概是由于烟霞宫的缘故——仙缘族早已宣布,在人族和魔族的争战中两不相帮,所以他们的族人从不介入战争。

    我见得最多的,反而是一年之后,师尊在伏魔岛收的另外两位弟子:龙岩和海狼神。

    他们都是在伏魔岛长大的地地道道的半魔人,是师尊经过层层挑选,从万千魔人中拼杀出来的佼佼者。特别是龙岩,师尊对他赞不绝口,称赞他有一股不顾一切的狠劲,勇悍尤胜雷煞王当年。

    我却觉得,他似乎有什么心事,像是为了某个特殊的信念,或者特别的人而活着,才会如此拼命。当然,我可没打算拆穿他。

    还有一个比较特别的人,他既不是师尊的正式弟子,同样不属于魔族。我第一次见到他,只是个十二岁的孤僻少年,比我尚小两岁,无父无母,从小在庶民苑长大,而且患有“寒鸡症”——他的名字叫“冰洋”。

    我知道所谓“寒鸡症”,又叫“疯狗病”,是一种无法根治的疾病,会造成患者的手指或脚趾弯曲如鸡爪,发作时像疯狗一样咬人,相当痛苦难受。师尊救下这个少年之时,看中的是他的际遇和天资,作为一枚暗子埋伏在灵剑之盟,相助他成为八大灵山中排名第七位的冬灵山领主。

    对于这个和我一样身患绝症、又被师尊救治的少年,我当时的确对他有些好奇,忍不住想去接近他。可是这少年实在太冷漠了,小小年纪便不相信这世上的一切人和事,永远拒人于千里之外。

    只有一次,他十分认真又骄傲地告诉我:他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叫“夏烈海”,所以他不需要其他新的朋友——因为有一个烈海这样的朋友就够了,他们的友谊会维持终生,哪怕经常在一起争吵、打架。

    我承认自己非常妒忌,直到现在仍然妒忌!

    这个在众人鄙视中长大的少年,居然拥有我从来不敢奢望的东西:朋友。即使我生在帝王之家,有疼爱我的父王和亲人,有无数忠心耿耿的下属和臣子,唯独没有一个可以一起哭、一起笑、无话不谈的朋友。

    好吧,没有就没有!师尊教导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朋友和他人都不可靠,只能相信我们自己,根本没必要浪费多余的感情。我一直把这句话当做处世的原则,时刻不忘提醒自己。

    就这样,我们成为大陆上人人闻风丧胆的“伏魔岛六大巨头”,按照师尊的部署,掀起扫荡108座灵山的战斗。师尊不惜把积蓄二百多年的功力,全部传给我们,自己不再留在伏魔岛上,而以另一个身份返回人间。

    当我亲眼看到师尊的身体又变成十来岁时的孩童模样,觉得真是神奇!虽然他的思想和修为并没有变,依然保持着二百多年的武功造诣,可是每一个见过他的人绝不会相信——这个外表像天使一样纯真无邪的孩子,正是大名鼎鼎、人人谈之色变的“天谴老魔”!

    我无法理解师尊为何愿意以一个侍童的身份,留在银都的皇宫里。用他的话说,皇宫是这世上最复杂、最污秽的地方,也是一切暗流涌动、争夺权力的中心,当然还有他十分感兴趣的各种各样的芸芸众生。我倒认为,这更像是他为了满足自己一时孩子气的好奇心,兴之所至进行的一场游戏——反正到了他这种年龄,还有什么事没有经历过?

    ☆、外章:夜帝城,让我们彼此遗忘(二)

    十九岁那年,我忍不住回到自己昔日的家——夜帝城。

    由于深信师尊之前所说的,“父王已经抛弃我了,改而选定另一个继承人”,加上我的病情尚未稳定,随时可能暴病身亡,我便没有预先知会父王,自己悄悄潜入了月神殿。

    得悉父王数年前已然离世,现在坐在夜帝位置上的,是冒用我的名字的童年玩伴殷九州,我真是既悲恸又愤恨,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尤其看到王座上的人,那么威仪赫赫、高贵从容,深受国民敬爱,我更加控制不住自己的妒火。

    记得师尊讲述的典故:第十三代夜帝临终留下遗书,夜帝之位只传给殷氏子孙,绝不授予外姓之人,否则将会国破城亡,遭受神明谴责。那一刻,我是如此的妒忌和不甘,甚至忘记了这里曾是我出生的家园,进而恶毒地诅咒它——诅咒这片土地上的城池和人们会招致报应,和我一样不得好死!

    我自己得不到这一切,凭什么让别人拥有它?我如何能够忍受,眼睁睁看着别人享有原本属于我的东西,却过得比我还要好?

    第 12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29 章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