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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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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客搅基日常[快穿]/杀手搅基日常 作者:岁月书

    正文 第 5 章

    刺客搅基日常[快穿]/杀手搅基日常 作者:岁月书

    第 5 章

    “从今以后他就是本王贴身小厮了,”禾王扶着杨榆的手把他托起,对他温和笑道,“你不是没有名字么?今日初七,从今后你便叫初七吧。”

    “谢,谢王爷赐名……”

    “你自下去找府上的大夫处理一下伤口,”禾王微笑,漆黑的眸子幽深,杨榆被他盯着,居然有种无所遁形的错觉,“无大碍了便来本王这里,本王有事与你说。”

    杨榆直觉有些不对,却不知道哪里不对,等他在大夫那里脱衣服让大夫帮他处理伤口时才猛地发现——匕首没了!

    而在院子里,禾王裹着雪色的狐裘,静静地看着一株腊梅,已经过了腊梅盛开的季节,枝头上光秃秃的,地上倒是落了一地淡黄的碎花。

    “此人有问题,”悬枢说,“方才属下刺过来时他身体僵硬,像是早知道有刀在身后并且等着一般,而且若是普通人,最起码会有挣扎,可是他没有,一直都没挪过脚步。”

    “你说的没错,他确实有问题,”禾王静静地说,“本王方才碰到他的手,他若是普通百姓,手心定会有厚茧。他手上确实有厚茧,不过却在虎口和食指上。”

    “王爷是说他是习武之人?”

    禾王点了点头,这个世界没有手/枪,所以他没法和悬枢解释,手/枪后挫力很大,长期用手/枪之人在虎口和食指上会落下很厚的茧。他淡淡垂下眸子,手中把玩着一把不过一寸大小的匕首,漆黑的眼中流露出摄人的寒意。

    尖吻,我们又见面了。

    苏邑很聪明。

    杨榆冷静下来,开始回想之前搜集过的消息。苏邑家中世代从商,他毕业于斯坦福大学商学院,年纪轻轻就回家接管了苏家产业,并且手段多变凌厉,轻轻松松就将苏家的老对头方家差点打垮——如果他没去暗杀苏邑的话,方家肯定已经不存在于二十一世纪了。

    这样一个人,能发现他就是尖吻也是迟早的事,毕竟他是杀手,不是演员,更不是整形师。

    将衣服重新穿好,杨榆平静地走向主院,不再故意做出卑微懦弱的样子,明明还是同一个人,气质顿时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之前的“愣子”只让人觉得木讷胆小,但现在的杨榆走在路上,身上散发一股锐利的气势,宛如最优雅的毒蛇,浑身上下都淬满了毒液,让人退避三舍。他不知道苏邑会怎么对付他,他是杀手,只适合在暗中行动,杀手在明处就好比毒蛇的嘴被钳住,毒再狠厉,也无处下口。

    但苏邑既然会放他来处理伤口,想必不会轻易杀他。一个杀手能做很多事,尤其是一个经验丰厚的杀手,苏邑或许觉得他还有利用价值。

    再说了,最多不过一个“死”字,又不是没死过,更何况他有系统,死不了。

    想着,他已经来到了主院的外面,悬枢不善地盯着他,他冲悬枢眯着眼笑了笑。悬枢目光一冷,正要拔刀,屋中已经响起了禾王的声音。

    “放他进来。”

    悬枢不甘地退后,杨榆朝着他耸耸肩,推开门进了屋子。他反手将屋门关上,禾王注意到了,却没说什么,只指了指自己对面的座位,很有礼貌地邀请:“请坐。”

    杨榆在他对面坐下,禾王将一样东西放在桌上,漆黑的眼眸沉静如水,所有汹涌的情绪都被掩藏起来,意味深长:“你演技真好,我差点就信了。”

    他放在桌上的是匕首。

    杨榆目光在匕首上绕了一圈,最后落在禾王的脸上,他勾起嘴唇,摆了个很放松的姿势,漫不经心道:“哟,真巧,我们又见面了。”

    ☆、4|杀手和王爷(三)

    “你杀过我一次。”

    “所以我很纳闷你怎么不杀我。”

    “不是不杀你,而是现在不杀你,”禾王平静地笑着,他做什么都很平静,就连那晚在枪口下,他都比一般人要镇定,这样的人很难对付,“尖吻,不如我们来做一个交易?”

    杨榆笑了,不置可否:“真不愧是商人。”

    “你会同意做这个交易的,”禾王轻笑,他垂下眼看着自己的手指,杨榆注意到他的睫毛很长,像女人一样,“我不杀你,但是你得帮我杀一个人。”

    “你的护卫身手要比我好。”

    “不,那是因为没有在暗处,更何况,有时候经验比实力更可靠,”禾王说,“而且,我不会用我身边的人冒险。”

    杨榆忽然问:“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禾王轻轻掀了掀眼皮,但笑不语。他们或许都知道对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但这是他们彼此最后的底牌,面对一个不能信任的敌人,底牌很重要。

    杨榆将匕首拿在手上,很轻盈地转了个圈,他手指修长,这双手看着更适合写字作画,或者在键盘上敲打,而不是拿起刀枪。但也正是这双手,拿起刀的姿势依旧优雅。

    “你真不像个刺客。”禾王忍不住说。

    杨榆回敬道:“而我觉得你很像个奸商。”

    “交易成交吗?”

    “我有选择的余地吗?”杨榆眯了眯眼,禾王顿时觉得自己看到了一条漂亮而优雅的毒蛇在自己面前吐信。不等他回答,杨榆就用一种散漫不经心的口气笑着说:“当然成交。”

    大渝重明帝有三个儿子,大皇子是庶出的,并且小时候曾经溺水,十分呆傻,成年后重明帝封他为安王,给他了一块封地,就此没在京城中出现过,也彻底远离了皇储争位的风云。而二皇子和三皇子均是皇后嫡出,能文能武,两人不分伯仲,禾王让杨榆杀的,就是二皇子苏沢。

    如今重明帝重病在身,恐怕不久于人世,二皇子与三皇子争储越发激烈。兄弟之情在皇位面前薄如纸片,一捅就破。杨榆不知道禾王为什么要他去杀二皇子,但原因无非就是那几个——要不就是禾王也有意于皇位,这很正常,或许他的任务就是当上皇帝;又或者禾王是三皇子党,他让他去杀二皇子,是为了给三皇子清除障碍。

    是夜,杨榆穿着一袭夜行衣贴着墙壁行走在路边,宛如一抹幽灵,没人能看见。禾王有一句话说得没错,有时候经验比实力更重要。如果是在夜中与悬枢相遇,杨榆有必胜的把握。

    他很快来到了皇宫外围的城墙下,墙很高,上面有人巡逻。不过禾王早在之前就把皇宫侍卫值班表给他了,他耐心地等着侍卫调动替换的时候,从腰间取下一副铁做的手套,手套的掌心各有两个弯钩。这是他让禾王找人做的。

    这种手套是道上很常见的一种作案工具,很多人戏称它为“壁虎”,因为爬墙时用它勾住墙壁上的缝隙能很牢固地附在墙壁上,宛如壁虎一般。

    杨榆带着“壁虎”很熟练地爬上城墙。他的动作很漂亮,从远处看就像一条蛇游走在墙壁上,“哧溜”一下就滑进去了,等交接的侍卫走过这里时,夜风瑟瑟,仿佛他从未在这里出现过。

    二皇子和三皇子都住在东宫的庆和殿,二皇子在里面的锦绣苑,来之前禾王已经把地图给杨榆看过了,他过目不忘,此刻在皇宫中如鱼得水,很轻松地就找到了锦绣苑。已经快到子时,锦绣苑中一片漆黑。杨榆正要往里走,忽然警惕地顿住了脚步。

    堂堂皇子殿,夜里居然没有掌灯的人?

    他静静地爬上最近的一棵树,伏在枝间,越过墙壁仔细地打量着苑里的一草一木,唇边渐渐勾起一抹冷笑。

    一直到天亮的时候杨榆才回到王府。禾王在睡梦中觉得脖子一刺,他睁开眼,看到杨榆手中的匕首已经刺破了他的脖子。不过并没有再深入,因为杨榆脖子上也架着一把刀。

    “系统,你猜是我的匕首快还是他的刀快?”

    【叮——请宿主莫要玉石俱焚,精神粒子再扩散,本系统很可能收集不全。】

    “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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