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章
(综同人)[LMSS]新世界 作者:宅腐猩猩
正文 第 30 章
(综同人)[LMSS]新世界 作者:宅腐猩猩
第 30 章
想着阿斯托利亚在德拉科面前得意洋洋的语气和马尔福家空空荡荡的拱顶,卢修斯对着那陡峭的通向二楼的律师中介行的楼梯就是一阵胸闷。这时,卢修斯所暗中期盼的注意力终于到来了。
街的对面,一名穿着黑红相间的见习傲罗制服的红头发的年轻人注意到了卢修斯。那明显带着刚下夜班的疲惫的年轻人犹豫了一下,便向铂金发的巫师走来。
卢修斯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公文包。他知道,自己的假释文书都在那里,如果那名看上去与韦斯莱一家有某种亲戚关系的见习傲罗想要检查的话,好吧,自己这里至少有魔法部长的亲笔签名。
“您需要帮助吗?”年轻的见习傲罗礼貌地问道。
卢修斯一时竟然没反应过来那个——从他胸口的铭牌上看,叫约翰·韦斯莱的——年轻人是什么意思。
见卢修斯没有反应,见习傲罗提高了声音,放缓了说话速度:“先——生,您——需——要——帮——助——吗?”
当卢修斯明白了那年轻人的意思的时候,他的心沉了下去:见鬼的梅林啊,一个韦斯莱,不但不认识卢修斯·马尔福,还把我当成了老年痴呆症患者。
看了一眼眼前陡峭的楼梯,为了避免进一步羞辱自己,卢修斯尽可能礼貌地道:“能帮我上楼吗?韦斯莱傲罗。”
“当然!”十八九岁的大男孩似乎是真心实意地高兴自己能够帮助一名虚弱的老人。不过,他又很快脸红了:“哎呀,我才参加训练两个月,还要好几年才能当上正式傲罗呢。——不过,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
被扶着上楼的卢修斯在心中鄙视着韦斯莱们的智商,意有所指地看了一眼见习傲罗胸前的铭牌。
约翰·韦斯莱的脸又红了一下。
在上到楼梯顶端之后,就仿佛要验证什么似的,卢修斯故意说道:“非常感谢您,韦斯莱傲罗。顺便说一句,我是卢修斯·马尔福。”
听到“马尔福”这个名字,约翰·韦斯莱似乎是想起了什么。让卢修斯暗中惊奇的是,见习傲罗的脸变得更红了。他有些结巴地问道:“那个,您和德拉科·马尔福是亲戚吗?”
“德拉科是我的儿子。”卢修斯觉得自己猜到眼前的这个叫做“约翰”这种烂大街的名字的年轻人脸红的原因了,但那原因让卢修斯觉得非常窝心。
果然,见习傲罗红着脸问道:“我能问一下,我怎么才能在秋分节(Mb)那天晚餐时间订到位置吗?”
——哈,所以,我现在是“那个开餐厅的德拉科·马尔福的父亲”啦!
卢修斯一边心中自嘲着,一边礼貌地回答道:“我会帮你问一下我的儿子的。”
——更何况西弗勒斯警告过我了,说现在韦斯莱家族在魔法部的势力很大。
约翰嘟嘟囔囔地道谢过后,在临下楼之前,对卢修斯安慰地道:“老先生,听说斯内普校长最近发明了一种方法,连小儿麻痹症都有可能治好呢,您的腿脚会好起来的!”
卢修斯僵硬地点着头,看着那以罗恩·韦斯莱谈论邓布利多——或者至少是麦格——的语气谈论西弗勒斯的约翰·韦斯莱,觉得人生非常不魔法[⑤]。
心中惊叹着西弗勒斯这些年来的变化,卢修斯又将自己对那黑发的巫师的重要性的评价下调了一个档次:当一名政治家已经自己学会对学生们洗脑了,卖弄你将自己带进阿兹卡班的陈年的“政治智慧”恐怕只会让他笑掉大牙吧?
深呼吸了一次,卢修斯敲起了戈登斯坦律师中介事务所的门。
——我得早点儿搞清楚现在对角巷有那些店面可供出租。两个小时之后,我还得给西弗勒斯上购物课呢。
作者有话要说:
[①] Auess Qulls是HP系列游戏中对角巷里的一家店铺,就在摩金夫人服装店的旁边。
[②] “Fut pe”的意思是“自来水笔”,或“钢笔”,直译为“喷泉笔”。
[③]“ Bll pe”的意思是“圆珠笔”,直译一下就是“球笔”。
[④] 在金融泡沫金融危机这个资本主义摆脱不了的循环面前,对此从来就没有任何经验的巫师们贸然冲进去,不大赔特赔上一两次,是不可能的。这与智商无关,连艾萨克·牛顿这样的神人都无法看破南海公司大泡沫,第一次上阵的巫师们又怎能逃脱赔钱的命运呢?
[⑤] 嗯,我们麻瓜对概率小的事情说“这不科学”,那巫师大概就该说“这不魔法”了吧?
另外,关于约翰·韦斯莱对西弗勒斯的态度。是想,如果一个人从小看到的书上、读到的报纸上都说某人是一名英雄,你最崇拜的大英雄哈利·波特说某人是一名英雄,你的家人不否认某人是英雄,为巫师界彻底消除狼人隐患的狼毒疫苗是某人发明的,入校前被打的疫苗是某人发明的,日常使用的魔药一二三都有某人的改良,入校之后的老师们也都对某人表示非常尊重,你身边的女同学不少私下里YY某人。那么,你会不会崇拜/羡慕嫉妒恨那个人呢?
所以吧,只要西弗勒斯不故意去做那些非常拉仇恨的事情,并且有意识地对学生洗脑,培养起崇拜自己的新一代还是比较容易的。
第22章 21.
21.
在风尚服装店里,西弗勒斯一边否定着卢修斯给自己的“袖子这里需要修饰一下”的建议,一边心虚地瞄了一眼风尚服饰店外路过的人群。他暗暗希望他的“老朋友们”不要在他的第一堂约会课程的时候忽然想要来买一件时兴的新袍子。
诚然,出于自己身处位置的需要,西弗勒斯有了若干件材质做工上乘的巫师袍,但这并不代表着他就像卢修斯一样喜欢逛服装店。通常情况下,他都是写信给风尚服装店,让他们给他制作一件庄重大方的黑色袍子,然后自己在约定的时间来试衣。说句他不愿意让卢修斯知道的话,他给店员的指示是:给我的袍子的质地和款式都要尽可能的经典,最好达到永远不会有人认为那袍子过时的程度。所以,那些什么花边、机巧统统不要!
在卢修斯已经成功地忽悠西弗勒斯穿上了一件铁灰色的袍子的现在,西弗勒斯绝不要改变自己着装风格的其他部分:要不然,几年之后,万一自己一不小心穿上这件袍子之后被人笑话袍子已经过时了该怎么办?又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卢修斯那样能时刻记住当下的流行,或是每件衣服都是什么时候买的。
再次看了一眼身上据说能够衬托他的白皮肤的袍子(还有那个正在帮他整理袖子的卢修斯),西弗勒斯忽然又觉得自己大概能永远记住这件袍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西弗勒斯正想不清不愿地同意了卢修斯对于袖子和领口的建议,忽然发现卢修斯自己身上穿的黑袍子的袖子和领口正是他西弗勒斯常穿的经典款,顿时不满起来了:“卢修斯,你看你自己的衣服多简单!”
刚刚还在叽叽喳喳的卢修斯脸上的笑容闪过了一丝苦涩。
西弗勒斯知道自己大概说了一句蠢话,但他还没想明白为什么。当黑发巫师的眼睛再次仔细观察卢修斯身上的衣服的时候,他忽然明白了自己自今天见到卢修斯以来的违和感是从哪里来的:卢修斯的衣物的材质非常普通,就像一名普通的中产阶级巫师所应该穿的衣物那般普通。
在西弗勒斯的印象中,无论是霍格沃茨的校袍、食死徒的制服还是宴会上的正式礼服长袍,卢修斯总是跟“昂贵”这个词搭配在一起的。就算是前几天卢修斯将旧袍子变形成时兴的样子的时候,那些衣物的材质总是上佳的。而在卢修斯第一次公开活动的今天,他穿着那件搞不好是向德拉科借来的长袍,大概是在标志他的新身份吧。
“不过,你看上去挺专业的。”西弗勒斯好不容易想出了一句关于衣饰的好话,但很快觉得这话似乎又有些不合适。
卢修斯笑容中再次闪过了一丝苦涩,但很快又变成了炫耀的语气:“当然,跟我的魔法阵改良师的新身份相当符合!”
西弗勒斯僵硬地点了一下头,不知说什么才好。
由于魔法对电器的干扰作用,身处霍格沃茨或是魔法部这样的魔法氛围浓厚的地方的比较强大的巫师们身上的电器经常出现各种毛病。比如说,西弗勒斯本人身上的手机基本永远处于没有信号或是只有一格信号的状态中。
前两天,卢修斯忽然提出他可以改良西弗勒斯手机上的魔法阵以改善其信号,西弗勒斯自然把手机和所需的魔法材料交给了卢修斯。一个小时之后,西弗勒斯有史以来第一次在校长室看到了三格到四格的信号。
据此,卢修斯提出在新开的魔药店里开展电器魔法阵改良业务。
西弗勒斯对卢修斯的技术水平有信心。他知道,私下里大家都承认,欧洲质量最好的电器通用魔法阵来自阿兹卡班工厂,从那里出来的人,只要不是犯罪记录太过耸人听闻,大多能比较容易地在欧洲大陆上的魔法阵作坊里找到工作。有人说,在阿兹卡班呆过三年以上的人可能品德比较成问题,但技术可能比花几千金加隆在魔法阵培训班学出来的人都好。私下里,甚至有人管阿兹卡班叫做“北海就业培训中心”。作为阿兹卡班工厂的工头、技术指导兼品质控制员,卢修斯在电器魔法阵上的造诣在全欧洲应该能排上名号。
从纯经济角度上讲,以卢修斯提出的十个金加隆每台手机的价格,其实没有多少赚头。须知,他所消耗的魔法材料大概就需要五六个金加隆,将高昂的房租和税费折算进去之后,卢修斯每个小时大概只能赚一两个金加隆,完全比不上卢修斯在魔法阵作坊能够轻松拿到的四五百金加隆每月的工资。
但是,从开拓人脉的角度上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主意。须知,在魔法界中,身居高位的巫师往往魔力高强,而且经常身处魔法氛围非常浓郁的地方,造成这些巫师的手机等便携电子产品以及其家中的固定电子产品经常出现各种问题。卢修斯的这项业务能够帮助他快速重新与魔法界的各方要人搭上关系。
第 30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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