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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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B日记 作者:朱小蛮/飞天小疯猪

    正文 第 4 章

    MB日记 作者:朱小蛮/飞天小疯猪

    第 4 章

    【6月5日 晴】

    吃了午饭,跟弟弟打了一小时的PSP游戏,才送弟弟坐上回学校的火车。四十五分锺的路程,一节课的时间而已,离开学校那麽多年,我还记得。

    弟弟坐在火车里跟我挥手,空调车,窗户打不开,我想跟弟弟最後拥抱一下都不可以,忍不住埋怨起设计者的不合理。

    我已经两天没有收入了,想起弟弟说的老婆本,我是不需要了,可弟弟是要的。

    这年头,男孩子没有房,哪家的小姑娘都不愿意嫁给你。

    这话,是有一次我在商场的洗手间,一边大便一边跟门外的清洁阿姨聊天时知道的。

    阿姨说:“现在的房价跟坐了飞机似的,一天比一天高,要买房还得趁早。”

    此话相当有道理,十年前,十万可以买一间一百平米的房子。等我存够钱了,才发现同样的钱只够买一间卧室,还是只有砖头的那种。

    公车到站,下去後再走一刻锺就到了酒吧。

    夏天的天黑得格外迟,往常离很远就能看到的霓虹灯组成的“君采酒吧”四个大字,在半空中闪烁,现在走到跟前才能看清。

    君采酒吧,任君采撷,采得都是我们这些男人啊。

    我跟门口的保全人员打了声招呼,进门就看到完美诠释我很挫的照片,边看边磨牙。

    路过的客人很不识相地拍著我肩膀问:“喂,你认识叶安麽?他真可爱。”

    可爱你个大头鬼!我他妈就是叶安!

    很想把客人爆扁一顿,用牙签撑开他的双眼,叫他睁大他的狗眼,看看我一个奔三的男人哪里可爱!

    可是,顾客是上帝,对於服务业来说,顾客更是上帝的上帝。中国人虽说信仰佛教较多,但是外国的和尚也不能得罪啊!这直接决定著我的“钱”途。

    所以,我憋著一肚子的怒火,顶著一张大便脸,一字一字地跟他说“不、认、识”,然後走到吧台前,坐在高脚椅上休息。

    “来了?”酒保小王摇晃著手里的瓶子问我。

    “嗯。”

    这是我一贯的路线,下公车,走一刻锺,然後坐在最靠门口的吧台前休息,休息好了再工作。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重复著,熟悉到闭著眼都能认识这条道。

    我在这条道上走了多少年?

    五年?六年?还是七年?

    我还没来及细算,酒保小王说:“叶哥,有人来酒吧找了你三天了。”

    “哟,我还有fs了不成?”

    瓶子被酒保小王摇得啪啪作响,他费力地说:“可不是,那人一来就指著门口的照片问,上面的人在哪儿?”

    “你怎麽说的?”有人主动找我,说明我还是有魅力的,很开心,但那人是冲著那张照片来,我又很郁闷。

    “我说不知道你什麽时候来,有可能不来,有可能来,说不准。”

    “嗯,接著呢?”

    酒保小王手摇酸了,停下来休息,“他就等了你三天,你看,他在那里坐著呢。”

    我顺著酒保小王手指的方向看去,隐蔽的拐角处是坐了一个男人,可是看不清他的脸。

    酒吧就这点不好,不论外面白天黑夜,里面永远是暗的,看不清人脸,好不容易有点儿光了,还是五颜六色的,就跟阎王殿里差不多,就连我这扎根在酒吧好多年的人,至今还不能适应。

    我跟酒保要了两杯酒,让他等下送过来。

    我悠闲地走过去,看清男人的脸孔,我後悔了。

    “喂!”他不知道我的名字,“鞋……”

    我捂住他的嘴,四处张望,要是被老板知道我私自拿客人的东西,那我就死定了。

    送酒小弟端著盘子走过来,我让他帮我开一间包厢,先把鞋子主人推进去,自己站在门口跟他说:“这两杯酒不要了,换两杯最贵的来。”

    鞋子主人见我还没进去,便自己走过来,我忙关上房门,还不忘跟送酒小弟使眼色。

    做MB不是只能做卖身一件事的,平时拉客人买酒我可以拿提成,如果开了包厢,提成会更多,因为包厢是有最低消费的。

    不过,鞋子主人不用考虑这个问题了,因为我已经“好心”地帮他凑足了最低消费。

    “那天在商场我只是跟你开玩笑,本来想把鞋让给你的,结果你走了。”

    我不管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只要他不把这件事闹大就好。

    送酒小弟敲门後把酒送进来,我等他走後才说:“鞋子钱我会给你的。”

    “不用,就当是赔罪。”

    赔罪?他不提我倒忘了,我伸出手在他面前摇了摇,“给钱。”

    鞋子主人一脸茫然,“什麽钱?”

    “上了人哪有不给钱的道理?”

    “我没有,那天你喝醉了,我问了半天也问不出你家在哪,就带你去宾馆,帮你洗澡,然後就睡了。”鞋子主人竖起三根手指立誓,“我真没碰你,难道你感觉不出来?”

    经他提醒我倒是反应过来,除非他那里是牙签,要不第二天我不会一点感觉都没有,身上也没痕迹,看来真是错怪人家了。

    但……既然没做,何来赔罪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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