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章
尘世·挽 歌 作者:土家野夫
正文 第 31 章
尘世·挽 歌 作者:土家野夫
第 31 章
话说公元前720年的古希腊奥运会,人类尚未发明正式短裤(注:人类女式内裤的历史迄今不足300年),运动员上场只好扎一个兜裆布。一位唤作奥耳西波的爷,跑着就跑丢了,人们看见他象腰缠钟摆一样,顿时哄堂大笑。但他却坚持到终点,所有的人皆为之感动并从中发现人体巨大的美――从此,古代奥运会皆统一裸体比赛。
现代奥运会却穿上了裤子,而且最初女游泳运动员还必须穿湿重达30磅的连衣裤参赛――这就是所谓文明进化的重负。
20世纪中下叶,似乎全球许多地区皆开始了一场性觉醒运动。比基尼像原子弹一样诞生,我们终于可以坐在电视机前,一边看女子沙滩排球的前仆后滚,一边看她们悄悄从短裤内抠沙的奇妙风景了――这真是人类自娱自乐的一道声色大餐啊!
2
从以上故事破题,是想藉此谈谈我们本期《黄客》的主题――饮食男女。
这个现在近乎敏感的话题,其实我们的老祖宗却看得比我们明白。“食色,性也”,“好色之心,人皆有之”,“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说的都是这个理――人类与生俱来皆有对于色情的一点享乐奢望。这虽然是人的劣根,但也正是人的可爱之处。
但男女之防,由来已久,且中西皆然。把“色情”这一正常的人类欲求,贴上“黄色”的标签,并加以扫之限之,应该也算是西洋的发明。英国在1894年创刊的《黄杂志》,以及企鹅出版社推出的一套黄色封面的小说丛书,因其内容多涉两性,而被媒体嘲之为“黄色读物”。从此,黄色即等于色情,色情则视同罪恶,以至于我国政府发展出“扫黄办”这一机构,实在又是人类文明衍生的一道奇怪景观。
3
许多年来,文艺作品一旦被冠以“黄色”,后果则众所周知,但关于“黄色”的法律界定,却几乎从来模糊。只要某部门某领导稍觉面红发潮,即可定案,你要找谁翻案,竟也找不到适用律条辩诬――对一个文明法制国家来说,这就显得荒诞了。
还得要说美国人聪明,他们最先意识到这一模糊领域所造成的对人民的不公,于是决定修订司法解释。一群健康男女在一起研讨,比照自身的人性诉求,得出一致结论――淫秽为罪,色情非罪。这一界定可谓人类文明的又一伟大进步,它保证了广大正常成年男女的合法权利。就像伟大的“橡胶小雨伞”的发明一样,成为人民业余嗜好的法律安全套。于是,《花花公子》可以行销世界并成为支柱产业,三级片可以带动电影工业,红灯区可以成为多数文明国家的旅游胜地。这不是说洋人比咱更憋不住,如不开放他的人民就要“揭竿”而起,实在是因为所有的法理都必须顺乎“天道人心”,非此那就是“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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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进化到此尚未完。前些年美国又出了个坏人,名叫拉里-弗林特。他来自底层,三代贫民,根红苗正,仇视资产阶级跟咱们的阶级立场一致。他认为《花花公子》只满足了中资产阶级的审美愉悦,而广大劳动人民却缺乏此类精神粮食你国家不能厚此薄彼呀。于是他办了个所谓蓝领色情杂志《娼妓》。既然读者定位是为工农兵服务,难免活儿就得糙一些,文图也得往延座讲话路子上走。于是市场奇好,却舆论大哗。
阿Q说“和尚摸得我也要摸”――你要摸过分了,和尚却也不答应。于是检察官将他告到了州法院,如果淫秽罪确定,那他小子就玩完了。陪审员来自有教养阶层,控辩双方大战,法官说了都不算,最后陪审员投票认定他有罪。不服没关系,上诉联邦最高法院。九名终审大法官一致判决――无罪。国为他只是色情的兜售者,因为看他的出版物法官都不能勃起,所以他不算淫秽。法官同时也认为此人确实下流,但我们宁可包容一条污浊的支流,却不能污染河水的源头,那源头就是伟大的宪法第一修正案――人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此一判决进入联邦著名司法案例,并将为后世所援引。即使许多人上街游行抗议,甚至开枪打伤他,甚至拍出电影《人民公敌拉里-弗林特》,但他仍然是赢了有史以来色情所获得的第一次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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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再说咱们的《黄客》和黄友会。
黄友会准确地说只是一个戏称,只因为人世间有一个孤独而好客的主人姓黄,有一个充满色香味的客厅容纳了五湖四海的倦足,大家邂逅相逢竟有故交萍聚的快慰,之后互相成了朋友,成了恋人,成了鸳侣,遂自谓黄友。此中有音乐家,画家,诗人作家,明星名导,也有工商巨子,思想家学者,种种艺术家,甚至官员,高僧名道,五行字。也正是由于压抑之中所唤起的渴望才如此强烈、直率而粗糙,甚至完全忽略了诗本身应有的技术。如果它尚能让人卒读,可能仅仅是因为这件事本身太接近诗了——虚幻而美丽。总之,这里的每一篇作品都是一次成型的,没有草稿,没有修饰,也没有副本;像人类本身潜在的欲望一样原始而真实。
从艺术角度而论,我并不认为这体现了我原有的风格,甚至也不符合我一向的实验和主张。在很长的时间里,我认为诗的抒情时代应该结束了,我很讨厌那些欺骗孩子们的矫情之作。可是今天我却这样做了,唯一支持我的理由,是因我这部诗集这仅仅是为她而写的,这是一个囚徒所能报答一种深情的唯一方式。需要她读懂此中的复杂心理,因此就完全可以忽略与此无关的评价。
四
直至今天,我依然不敢相信这件事的结果。这不是对具体的爱情的怀疑,而是对自己总体命运的把握。换句话说,同样浪漫的故事在上个世纪初的俄罗斯可以发生,但却很难在今天的社会得到再现。我所处的环境,使我见到了太多的人间戏剧,我不可能乐观地设计未来。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所严肃而认真创作的这些东西没有意义,我想真正永恒的正是这些过程中的美好。如果说它确实能使明天成为现实,那可以视作定情的礼仪。如果命运改变结局,那它也是今天的碑铭。
也许后代人们假设读到了它,有可能不是为了追索一次奇特的爱情,而是出于一种对历史的兴趣——为什么在二十世纪末的中国,还有过这样一件事?它所蕴涵的精神是什么?由于什么而支配着一个人如此嘶哑的独唱?当这样追问时,我已经觉得这不再是一束简单的情歌了。在感情上它属于一个人,在苦难反思时,它应该属于明天的社会!
五
很多时候,当你置身于生活的一些精巧格局中时,是很难怀疑“宿命”这一概念所包含的伟大力量的。今天,迟至今天的她的出现,使我不能不认为这是一种刻意地安排,其意义在于支撑一个人穿越他的厄运。这使我想起人类所经历过的那些苦难历史,真正引导人们跋涉向光明的可能并不是理性,而是某种天赋的激情。
应该说渐至中年的我,曾经因为激情支配下的抉择而蒙受了太多的伤害;就是今天,痛楚犹未消失。可是,无论怎样试图改变自己,都摆脱不了“钟情者正在我辈”这一古老公式。情之为物,成了我们存在的依据。纵观今日社会,当多数人们业已习惯利欲下的权衡时,我已无法区别由她和我进行的这些个人事件的幸与不幸。这种纯情行为在多大程度和时间内能够超脱于现实土壤,高蹈于时代精神之上,我们都不得而知。但不管如何,一件美好的事所造成的或苦或甜的命运,都足以让今天的我忘记其终极目的。
六
在以往的一些岁月里,我和我的一些弟兄们一直醉心于一种“波希米亚人”式的生活,常常梦想像金斯堡他们那样到某个丛林中去种植大麻或者粮食,以熬制一种真正可以减少人类苦难的良药。这种对自由的绝对向往,很容易带来对家这种结构的偏见,致使我们在很多时候有意回避着这一“魔沼”。但这并不能说明我们已根除了暗怀渴望,事实上,在一个人的黄昏,在饥饿的旅途,依旧可以轻易地为一曲《我想有个家》而悄然拭泪。
而且更多的朋友艰难地从一个门走出,终于又踏进另一个门去。古希腊哲人说“人不可能两次跨入同一条河流”;至少在婚恋这个问题,难以尽然。经过了这样一些曲折而终于获得善果的人们,得出的结论是——家,本身是人类共同甄别选择的最佳模式,问题还是在于成员及其操作艺术上。
而我真正强烈地感到家的诱惑,是在这场灾难中。我想这不需要解释理由,凡是曾经身陷绝境孤立无援的人,都会知道这种念头的必然。当我站在囚楼上看见隔墙的一家小院中,一个女人几乎花去了整个下午来梳洗长发,年轻的丈夫不断地用杯子往她头上浇水,仿佛是在灌溉一株名贵的花朵;而孩子把一根橡皮筋栓在两棵树之间,独自唱歌伴随舞蹈,小屁股在夕阳中闪烁——生活在这样一个平静的日子里,体现出它真正的幸福。我们为什么要拒绝这样的平淡从容中的甜蜜呢?我把这种来自于一个画面的觉悟,寄给了一位因家而苦恼的朋友——如果就是侥幸脱离了锅碗瓢盆的束缚,是不是就可以解开全部生活的绳扣?
当我知道在这些漫长惩罚的背后,有可能有一个家为我准备着时,内心深处充满了激情和勇气。我觉得,当这样一个少女在这种时刻献上她的爱,那么,我应该交出我的命运了!
七
这场爱情从一开始就陷入了一个悖论之中——拒绝是一种伤害,接受又是另一种伤害。时至此刻,彼此的姓名还是作为一个单纯的符号出现在心中。这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缘份问题,当事情以这样的方式开始之后,就意味着要投入若干年的等待而一定要收获幸福;相爱且必须永无怨悔成了今后岁月的使命。
现在我已知道她是一个美丽痴情的姑娘,获得这种建立在一个人的牺牲之上的爱,使我深感内疚。该要表达的感情在前面的诗中都已淋漓宣泄,我再难说什么了,只能更加强烈地希望早日结束这场劫难,去补偿她青春的损失。
每每当我想起但丁写在地狱之门前的那句话——到这里来的人们,应该放弃一切希望。就不禁怀疑这种感情是否适当,自己是不是利用了她的单纯和善良?我有什么理由还要对未来生活保持这份浓厚的痴情呢?当昨天的审判得以成立的时候,就基本决定了明天的黑暗仍难以解除。我多么担心让她无辜地步入深渊啊!但另一方面,我却充满信心,那就是高尚的牺牲终将赢得高尚的珍惜,无论历史和个人,都会体现这一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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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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