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第 4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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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尺 作者:下加一线

    正文 第 44 章

    执尺 作者:下加一线

    第 44 章

    沈毓贞旖旎了半晌,面子上好歹还是没挂得住。她其实有满腹的委屈,虽然在冯执的事情上,她的确有过失,然而作为未婚妻,作为一个陪伴在章尺麟身边六年的女人,沈毓贞自问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对不住章尺麟的。她为这个男人付出了青春,爱与心血,她将沈毓贞的一切全都倾注在章尺麟这个男人身上。她跟了他六年,在他最不堪,最无助和脆弱的时候,常伴身侧,寸步不离。沈毓贞是注定要和章尺麟白头到老的。没有人可以拦得住,何况她冯执又能算什么?四年有名无实的婚姻和她六年的真情付出比起来,微不足道。

    所以,沈毓贞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章尺麟会因为这么一个女人而迁怒于她。挤兑冯执也好,暗中做了手脚算计她也罢,只要沈毓贞深爱着章尺麟,那么她做的所有事情,都是情有可原的。爱是炼狱,爱又是痴狂。

    ##

    章尺麟心情乱得很,冯执的那桩事情他始终耿耿于怀,原本想和她好好谈谈,却不曾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也的确,他差不多有一个多月没有回闽中的房子里。自恢复记忆以来,章尺麟很多时候都沉浸在了过去,身体和情感的伤痛又悉数回笼,对于冯执的憎怨以及比此更加深刻的爱意仿佛重燃。如此两种鲜明的情感犹似焦灼,时刻煎熬着他。在彼此相处的这些日子里,隐忍与克制已经无法遏制住他喷薄的情感。回忆如影随形,而他躲避不及,处处中伤。

    然而,再猛烈的情感都注定是要被约束的。他的指间带着订婚戒指,他的未婚妻还在等着他回去。章尺麟如此在理智与情感的纠葛里,苦苦煎熬。

    两个人也是许久未见,可却都是静默着坐在书房的长椅上。章尺麟觉得心烦,莫名就要点了烟来抽,可刚点了火,烟头尚未燃着,便听到长椅那头小声的啜泣。他皱了眉,一见着沈毓贞哭,连抽烟的兴致都败得一干二净。

    你跟我说实话,章尺麟,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沈毓贞哭得甚是委屈,那眼神带着灼人的热度,死死盯着章尺麟的脸,让他汗颜,让他焦灼。

    他把尚未抽动的烟整个掐软在烟灰缸里,手里的打火机被他无心玩弄了好久,火星时隐时现,

    你很早就恢复记忆了是不是?我知道,在冯执的事情上,我瞒你,是我不对。你一个月不去闽中,我也知道你心里在气我。沈毓贞见他迟迟不开口,便自顾自地又说起来。

    那只银亮的打火机被他摩挲得都发热了,可章尺麟却终究还是沉默的。他紧抿着嘴唇,过了很久才长长叹了口气,祖母的病情时好时坏,我自然要常伴不离。你的意思我也明白,老人的病情稳定了,那些该办的手续,我自然会吩咐人着手进行。也不过是这阵子的事情,你不用着急。

    停了半晌他又开口,冯执是老人请来的客人,你要她住外头去,那自然要去跟祖母商量。这样的事情,我不会自作主张。说罢他终于把打火机放回口袋里,站起身来,答案我已经明确给你了。他走到她身边,慢慢弯下了腰,他们彼此对视着,把自己的神情送到对方眼底里。

    不要问我还爱不爱你,你要的生活,我都可以给你,下辈子我会奉陪到底,但一定记得不要再犯那些愚蠢的错误,不要去伤害那些不该伤害的人,我给过你一次机会,但不会有第二次。章尺麟伸手轻轻捏了捏她的下巴,语气里带着警告般地冷酷与轻蔑,让沈毓贞莫名打了一个寒颤,连着心一起跌进冰窟里。

    回闽中的路程车子开得特别快,沈毓贞把油门踩到了底,就像她此刻的心情,从霞山出来之后,就低落到尘埃里。章尺麟的态度让她觉得心寒,她陪了他六年,而到头来,他能给她的,不过就是一个名分。他的眼神冷到骨子里,冷到她的心里。章尺麟不爱她了,这样一个不争的事实在女人的第六感里不断放大,犹如灭顶之灾。

    她脚下的力又加重了好些,鲜红的沃尔沃开过十字路口带左转,接着就在毫无预料里失控一般横冲直撞地冲进路旁的隔离带。那柄离弦的红箭终于在如此猛烈的阵势里偃息旗鼓。

    车子后尾冒了好些烟,引擎盖也是嘶嘶作响,安全气囊全都摊开了。而沈毓贞就如此一动不动地把脸埋进了气囊里,仿佛是死物。周围安静极了,她能听得到自己的心跳,重重地抨击着胸房。手不自觉地拧成了拳头,指节发白,似乎是用了很大的力气,连到整个人都在发抖。隔了很久,她才从衣兜里掏出手机,缓慢地拨通了她要见的那个人的号码。

    ##

    王漾刚下完夜班。

    当初章尺麟把他哄走以后,曾一度辗转了好些地方都没有找着如意的工作。他虽然很早就跟着章尺麟做事,但最初岳麟堂做的大半都是不正经的生意,在闽粤市里,也颇有些臭名昭著的意味。因为有黑社会的背景,加之没有读过几年书,找工作的过程屡屡碰壁。

    后来也是机缘巧合,无意间帮着道林格雷摆平了上门闹事的小混混,分店经理看在他吃苦肯干的份儿上,便安排了他做保安。生活这才一点点步上正轨。比起过去伺候章尺麟的那些日子,如今自然要艰苦得太多,好在他身体还算硬朗,粗活重活,累一点不算什么。

    是出了酒店没多久接到了沈毓贞的电话。

    电话那头听不出她任何感情,有一点嘈杂,还有尖锐的警笛声。沈毓贞的一句我要见你,让他失了方寸,无论距离有多远,此时此刻的王漾似乎都能马不停蹄地感到她身边。

    仿佛是落难的公主,而他绝不是王子。

    作者有话要说:王漾和沈毓贞的事情我会抽空写一个番外把沈毓贞黑化了,并不是我先前的预想啦不准备洗白她,只是番外会试着从她的角度来写以上~

    ☆、伍贰

    王漾从不告诉任何人,甚至连章尺麟都瞒得好好的,那些他和沈毓贞的过往。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很羡慕章尺麟,羡慕他可以忘掉过去,甜蜜也好苦痛也罢,一切从头再来。遗忘,总是缅怀过往的最佳方式。可惜,王漾这辈子永远都学不来。

    认识沈毓贞,对于如王漾般贫瘠而灰败的人生太来说,是一件值得回味的事情。他还记得最初遇到她的场景。也是这样黑漆漆的晚上,夜都很深了,他是刚从霞山回来,随意在路边的小型餐厅里吃过了宵夜,泊好车子,便插着口袋摇摇晃晃往胡同里走。是在五六步开外的地方发现有些异常的。那时候他喝了些酒,原本身上也有些功夫,见着那昏黄路灯下围着三四个人,他便觉得蹊跷,走得近了,竟然还听见有女人的哭声。王漾这才发觉事情不太对头。

    自从混了黑道,暗度陈仓,偷鸡摸狗,什么事情他都做过,可独独是好事情,他一桩都不愿意沾。过去是因为身份的缘故,后来时间久了,良心就渐渐被狗吃了,他也没了那个心思。王漾酒喝的有点多,走起路来晃荡得厉害。小混混调戏良家妇女他看的多了,只当是瞎子,步履蹒跚地摸着墙,瞥都不瞥一眼。

    放开!放开我。那声音很年轻,带着令人垂涎的朝气,一定是个年轻的女孩子。王漾低头默默地想,身边几个猥琐的男人嬉笑开了,一把抓过她手里的包就往墙边扔,这么体面的小姑娘,一个人走夜路肯定好怕怕的,让叔叔好好疼你。男人粗鲁刺耳的□在这个宁静的夜里突兀得让人觉得倒胃口。王漾面无表情地经过他们,似乎是不准备理会,然而,他跌跌冲冲地走到巷口,却忽然又是鬼迷心窍般改了主意。

    喂,调戏女人,也看看场合啊,三个人分食,怎么吃也不够爽吧。

    王漾几乎是单手扒开那些醉汉,女孩就蹲在地上,抱着膝盖,脑袋埋在胳膊里。她的脖子很漂亮,又白又亮,像瓷瓶的细颈,弧线优美。他站在她面前,路灯从头灯上方洒下来,像天使的光圈。

    抬起脸来。他粗声粗气地命令,女孩似乎是畏惧,瑟缩了半晌才慢慢仰起头。她的眼里有泪,晶莹的一颗,在仰首的瞬间悄然滑落,宛如流星,一并划进他心里。

    那便是王漾和沈毓贞最初相遇的场景,除却尴尬,竟也有不为人知的怦然心动。那天后来,王漾便是借着酒劲,赤手空拳地解决掉那三个醉汉,解救她于危难。

    他们的故事是以这样一个不太愉快却万分俗套的形式做了开头。他们渐渐生出了交集,从浅淡的接触里慢慢了解彼此。然而后来,所有的事情在王漾尚未来得及反应的时候,陡转急下。仿佛当头一棒,打得他措手不及。

    王漾知道沈毓贞恨她,在巷口的这个晚上,他能够因为一时的鬼迷心窍而救她一次,却不能在酒池肉林救她第二次。那天他也在场,就站在章尺麟那个包厢外边。那里是落地的玻璃墙,他还记得自己是站在偌大的芭蕉叶盆栽后边定定地看着,看着她被祁连诚狠命扒掉衣服,胡乱地糟蹋和羞辱。王漾知道她一定发现他了,她一直看着他,那个眼神里原本还有光,然而就在彼此这样的相视里,静默里,渐渐没落,湮灭于无形。

    至此,王漾和沈毓贞便注定走上了彼此相错的轨迹,他终此一生都亏欠她。

    ##

    赶到出事现场的时候,车头撞变形的红色沃尔沃刚被拖车吊走。沈毓贞还在接受交警的询查,她受了些伤,手腕肿了,额角擦破了,流了点血。整个人状态糟糕透了,很憔悴,仿佛濒临崩溃的边缘,和警察交流的时候,眼神迷离,反应都半了半拍。

    空阔的马路,风有些大,把她的发吹得纷扬。沈毓贞抱着胳膊,就这么孤零零地站在马路边上,王漾在马路对面注视了她很长很长的时间,直到交警都驱车离开,只留下她一个人。

    王漾嘴里还叼着烟,积了厚厚的烟灰,他穿了一件浅灰色的开衫,人比上次遇到时候要瘦一点。沈毓贞就站在马路这头,定定地看着他,低垂着头,两只手闲闲地藏进口袋里,连穿马路都不会左右张望。就这么直直地走到她的跟前。

    他们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见面了,章尺麟平日最恨的就是欺瞒和背叛,于是十几年的情谊都不会成为王漾情有可原的因由。他有得是眼睛耳朵,能听到所有他想听到的事情,看任何他想看清的事实。再隐秘的事情,终有一天是瞒不过他的。于是,事情的败露只是早晚,而王漾能做的只有守口如瓶,他牺牲了自己妄图以此来保全沈毓贞,然而这些却丝毫无法动摇章尺麟那颗冷酷的心。他还是要放弃沈毓贞了。从她失魂落魄的神情里,王漾读懂了章尺麟的意思。

    他在她面前,伫足良久,却始终不置一词。其实王漾真的想抱抱沈毓贞,在灼人眼球的阳光下,在空旷的马路边,此时此刻的沈毓贞,就好像一个被人丢弃的破布娃娃,连表情都失了生动。可他的手自始至终都藏在口袋里,王漾是有自知之明的,一个无关痛痒的拥抱,对于她来说,形同虚设。如今他能做的,唯独陪在她身边,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问,好让这个寂寞难捱的日子变得短暂一些。

    因为车子被拖走了,于是两个人便走着回去,到沈毓贞住的那个小区,颇有些脚程。一路上都沉默极了,谁都没有开口,仿佛应了某种默契。王漾就这么低着头跟在沈毓贞身后,彼此间甚至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小区虽然在闽中,但却是曲径通幽的地方,进了小区大门,大城市午后的空旷与凄惶便被绿化带隔绝得一干二净。小区里安静极了,只有高跟鞋敲击水泥路时发出的脆响,单调而平乏。

    两个人保持着不近不远的距离,最后终于停在楼梯口。沈毓贞背对着王漾,踟蹰了半晌,终于转过身来。我没事了,谢谢你能陪我。她努力地想抿嘴笑一下,可嘴角扯动了半晌,最终还是徒劳。

    王漾依然双手插袋,若无其事地撅了撅嘴,如果没有别的什么事,那我就走了。他看着她的眼睛,仿佛是试探,语气里带着若有若无的探寻,试图叩击她的真心。

    好。沈毓贞沉默了半晌,最终只干涩地吐出这么一个单调的字。

    这一次,王漾没有再犹豫,说罢便转身就走。他低着头,走路起来,样子有些晃荡,显得吊儿郎当,和那时候在巷子里很像。背影依旧单薄而瘦长,慢悠悠地走出她的视线,走出她的世界。

    就在他即将拐过一个弯,消失在她面前的时候,沈毓贞还是没有忍得住。

    王漾!她拼劲所有力气,冲着那方大喊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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