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重生]被迫合奸 作者:节操帝远行客
正文 第1节
[重生]被迫合奸 作者:节操帝远行客
第1节
《被迫合奸》作者:节操帝【完结】
文案:
寻常吊丝吴顺因为一次意外的公园厕所掉节操事件重生成失落小模特魏朗,面对捉摸不透的经纪人沈淮,吴顺心痒嘴馋,想吃不敢吃,想舔不敢舔,但是光是闻味道什么的又难以令他满足,怎么办呢,怎么办呢,混蛋小经济你到底是什么感觉!
本文 1v1,保证he,攻受沈淮x吴顺,我……其实我还是比较热衷炖肉的///顺便感谢赫胥黎妹子做封面,做了好几次终于定下现在的这个,嘻嘻嘻,妹子辛苦啦!!!
这个攻有点傲娇,这个受有点傻缺,但是谁说傲娇和傻缺不能有个甜蜜又性福的爱情故事?
☆、艳遇遇出翔
吴顺,男,32岁,职业是快递老哥,作为一个有房有车有男人的快乐小基佬,他的幸福人生在昨天下午迎来了终结点。
老板嫌弃他不会处理同事关系,炒了他鱿鱼,可怜的连最后半个月的工资都没结,就把他扫地出门了。回到住处,新房东又用一纸转让合同把他拒之门外。仔细一问,原来是前男人卖了他的房子,骑着他的自行车远走高飞了。这位走的干净利落连封像样的分手信都没有,吴顺只在电话里听到一句您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他怎么也不敢相信,跟自己睡了四年多的男人,就这么风卷残云的走掉了。
一瞬间,他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倒霉的人,小时候爹妈死的早,没享到福,想不到过了而立之年,还活的这么憋屈。不过房子没了就没了,男人跑了就跑了,这都不是最让他难受的,吴顺唯一不能接受的,就是老板解雇他的理由——处理不好同事关系。
同事关系,他一骑三轮送快递的要处理什么同事关系?就这么几个人几辆车,每天除了送单子就是送单子,说真的,吴顺还真没悟出这工作哪儿能体现出什么同事关系的重要性来。
不过这事情既然发生了,他心里也有数,同事关系只是个托辞而已。
公司里早就有传言,说他是同性恋,喜欢男人,是变态。
吴顺又委屈又沮丧,心说这社会也太狭隘了,怎么喜欢男人就不能给人送快递了么?特么谁家收单子之前还问快递小哥你喜欢男人喜欢女人啊?
简直就是不可理喻!
然而老板大概是只讲心情不讲道理,吴顺就是委屈也没处说。眼看着天慢慢的黑下来,他游游荡荡无处可去,路过个小公园,就寻思要不先在公园里凑活一晚上,等明天再到劳务市场去看看有没有哪家招人还包食宿的。
吴顺虽然没什么钱,但作为一个爱干净的基佬,他绝对不允许自己不洗就睡觉。顺着小公园幽暗狭窄的走道来到厕所门口,他在那昏黄的灯光里看到了一道人影。
这点儿,谁没事上公园厕所里溜达?要不就是跟他一样无家可归的,要不就是……吴顺想着,忽然记起个传闻来,说这附近的公园厕所里常常有打野食的同志出没。
打野食——听起来就很带感!
两步三步走近,这还真是个男人,看个子得有一米八多,穿着t恤和牛仔裤,腰是腰腿是腿挺得根杆标枪似的。
吴顺不知道怎么的,忽然有种心跳加速的感觉,不管传闻是真是假了,先跟进去瞧瞧再说?
厕所里面只有一盏小灯泡,可能是因为接触不好,就跟鬼片里似的忽闪忽闪的冒着光。男人浑身上下一通酒气,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吴顺跟在他后面,一前一后站到挂式便器前,然后各自脱裤子卸炮,哗啦啦的放。尿。
飘一眼飘一眼的往人裤裆里看,吴顺是有贼心没贼胆。可没飘两眼,他就定住了——这男人的小丁丁长得笔直,包。皮里龟。头半露,两粒卵丸在内裤的包裹下隐隐的浮出滚圆饱满的形状,好家伙,绝世神器啊!
吴顺在圈子里摸爬滚打好多年,阅人无数不敢说,对小丁丁的记忆能力却独有自信。无论什么样的丁丁,只要看一次他就过目不忘,其速度和精度之甚,几乎超过他记路线图和门牌号码。
难得饱次眼福,他看的有些忘我。而男人大大方方的尿完,也没有丝毫要回避遮挡的意思。抖了抖鸟,他扭身对吴顺说了句让他终身难忘的话:“来。”
如果有个陌生人握着自己的小丁丁对你说“来”,而且还是个绝世无双的漂亮丁丁,那么正常情况下没有一个丁丁爱好者会拒绝这样的好机会。更何况吴顺是个生理健全思想荡漾,又刚刚遇上失恋失业双重打击的死基佬。
对着男人和他的小丁丁咽了口唾沫,吴顺毫不犹豫的蹲下去,匆忙之下,他甚至没有完整的去打量一下对方的长相。
之后的画面内容只能用重度马赛克来概括,吴顺喜闻乐见的半跪在厕所的地砖上,闭着眼睛狂舔,这一刻,他其实是欣喜又无奈的。
男友和老板都看不上他,好人一身平安的俗话也看不上他,而他却像个顽强的螺丝钉一样在这间昏暗的小厕所里体会到了自己作用于他人的服务性。男人在他的嘴里舒服的发出连串的低喘,期间,吴顺自己也兴奋——他并不是一无是处的,他还有用!还能发光!还能发热!
是谁说人生就是一充满了杯具,洗具和餐具的大茶几来着,这话真心靠谱。
就在他满心欢喜的服务着他人顺道美滋滋的满脑袋喇叭天使乱飞的时候,不知道是活到头了还是怎么的,忽然之间就四肢发麻头脑发懵,接着当胸的一阵绞痛,他就失去了知觉。
直到倒地前的一瞬间,吴顺都觉得挺欣慰的。
生死无常,人嘛都是□裸的来,顶多再哭哭啼啼的含个手指头,吴顺可不亏,干干净净的走,走的时候还美滋滋的含着个绝世神器。这样就算是死后下地见阎王,他都该站在风流鬼的队列里。
迷迷糊糊朦朦胧胧,吴顺觉得自己做了场大梦,梦太长了,他都不知道哪儿是开头,哪儿是结尾。大概是公园的石凳实在太硬,他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被隔得很疼,疼吧,还四肢无力,无力吧,偏偏一颗脑袋沉得跟灌了水泥似的,坠得他颈椎都要脱节了。
赶紧的,该干嘛干嘛去,劳务市场几点开来着,去晚了可就没好活了……正寻思,他睁眼了,可这一睁眼,吴顺是彻底的懵了。
大白窗帘四四方方的,跟围什么似的把他围在当中,这特么是哪儿啊!?
吴顺眨巴眼睛,用力闭上,憋气,然后再睁开,大白布窗帘还在。忽的,帘子被人掀开了,随着“嘶啦”一声滚轮响,白帘子后头钻进来一脑袋,是个脸瓜粉嫩的小姑娘。小姑娘头上戴着一顶粉嘟嘟的三角护士帽,一开口声未到先露出了整齐的白牙。
“魏先生,你醒啦。”
魏先生?喂——先生?
吴顺傻乎乎的,也不管人叫的是不是自己,顺便的点了点头。
小护士一听,当即就乐了:“太好了,你都晕了好几天了!你先休息下,我马上就去叫医生来。”
白帘子一闭,小护士不见了。
听那脚步噔噔走远,吴顺挣扎着从床上翻起来,好家伙,他手上还挂着吊针,也不知道挂了多久,半边胳膊都凉透了。
好不容易拨开布帘,他终于看清了这房间的摆设,进门一排嵌入式的橱柜,边上的天花板吊下来个电视机……这看着,怎么有点像是医院啊。
低头在自己手上看到住院处的纸环,他更确定了——这儿是医院没差!可好端端的,怎么就上医院了呢?是谁给自己送来的?难道是那个绝世神器?
那敢情好。吴顺忽然有些莫名的高兴,要是真因为这么一次□口出一段狗血生死恋来,那也没白活。
正琢磨,屋里又进来几个人,白大褂的是大夫,身后跟着刚才的小护士,还有一男人他不认识,但是感觉上又不像是内天晚上的绝世神器。
纳闷呢,大夫让小护士把白布帘子揭开了,之后是体温心跳等等一系列的简单检查,翻来覆去检查完毕,大夫很爽气的拍了一把吴顺的屁股,然后隔着医用口罩留下句话:“行,没事儿了。”往胸口袋里装着听诊器,他走到门口又特地扭回来看着吴顺叮嘱道:“以后可别再喝这么多,有下次,老子死也不救你。”
吴顺一愣,心说这什么态度啊,世风日下得连医生都这么满嘴炮仗的见人就喷?
边上的小护士倒是见怪不怪,嘻嘻一乐,放下药盘子也走了,光剩下屋里的陌生男人。
吴顺抬头看看对方,这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男人,头发不长,长相很精神,尤其是那双眼睛,眸色沉沉的看着就给人一种稳重可靠的感觉。
这就是救命恩人?吴顺不太确定,但还是从干巴巴的脸上挤出点笑容:“……谢……谢谢你啊……”
男人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的“嗯”了一声,然后自己给自己找来一张椅子摆到吴顺床边坐下。弯身从床头柜底下拿出苹果和道具,他开始削苹果。
吴顺傻眼,这刚说过世风日下呢,怎么又遇上活雷锋了!他瞬间感动无比,费劲的扭头看看四周,病房的设施还不错,看来得不少钱的,这可怎么办,欠下大人情了!
男人手指灵活,果皮螺旋状的从刀口底下钻出来,都不带断的。
吴顺支支吾吾的说:“内个……等我出去了,一定想办法把钱还给你。”
男人瞟他一眼,冷冷的问:“你能有什么钱。”
吴顺心说哎呀,这恩人挺了解他的,还知道一时半会没钱还。于是他也不说漂亮话了,老老实实的说:“我内天,内天就想去劳务市场来着……这不是……”
男人冲他一摆手,接着把削好的苹果递了过来,内意思是你甭说了,我都明白。吴顺悻悻的咽了记唾沫,接下苹果咬了一口。
“你先休息两天,等过两天我再给你接活。”拿纸巾擦了擦手,救民恩人收好水果刀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吴顺仰头看他,嘴里嘎嘣嘎嘣嚼苹果,他瞬间觉得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啊,不但救他,还给他找活干!正热泪盈眶的感动呢,男人已经走到病房门口了,临出门,忽然冷森森的丢过来一句:“你要敢再跑,看我不弄死你。”
一句话,吴顺手里的苹果掉到了床单上……老天爷啊,这是什么情况!?弄死我?他为毛要弄死我啊!?
极度震惊的伸手捡苹果,吴顺这才发现事情有点不对头,他的手送了几年快递,日晒雨淋的黑的很,可这只手却皮肤细腻。仔细看大小,好像也不对,这手指头一根根的又白又长,哪儿有劳动人民的气质体现啊?!
把手翻过来,他看到住院处的纸环,纸环上清楚的写了一行小字:a栋413床,魏朗。
魏朗?!谁是魏朗!!!老子明明姓吴,叫吴顺!!!
☆、最遥远的距离
两天之后,吴顺终于顺利出院,不过他的病例上又多了一行字:解离性失忆症。
给他削苹果的男人叫沈淮,在一家小型经纪公司工作,就目前的情报来说,他是吴顺的同居人,也是吴顺的经纪人。
在沈淮出示一整套完整的身份证明材料之前,吴顺从来不信什么借尸还魂的鬼话,然而照过镜子看过裤裆里的鸟之后,他终于承认自己又一次诚服在了命运的淫威下——他重生了,而且重生过来的身体不是别人,就是那天在厕所里一遭艳遇的绝世神器!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并不是我就在你面前,可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像吴顺这样,明明有根秀色可餐的绝世好丁丁就近在眼前,可那好丁丁却长在自己裤裆里。
沈淮在得知吴顺并不记得自己之后显得挺沉默,黑漆的眼珠一盯住吴顺,吴顺就头皮发麻,怕露出端倪。
提着大包小包走出医院,他踌躇的很。
到底要不要告诉他我其实不是你家神器,我其实只是在厕所里帮你家神器[哔……]了一下就成了你家神器?
……
扯淡呢!?
坐在副驾驶坐上,吴顺望着车窗外面扮忧郁,这个新身体的主人叫魏朗,是沈淮他们公司的一个签约模特,不过不怎么红就是了。
如果说在这之前吴顺一直被生活强。奸着,那这一次,他可以说是快乐的投入到美好的合奸中去。魏朗的身体满足了他对雄性生物的所有的肖想:个高,身材好,丁丁美,脸盘儿亮,除了职业比较莫名其妙之外,这样一具年轻漂亮的肉体在圈儿里,绝对是炙手可热的。
美貌规则并不是女性独有的特权,美貌的男人一样可以享受到高人一等的特殊待遇。想象着以后肆意约炮,到处玩弄各种男人的美好生活,吴顺就有点控制不住嘴角的弧度——爽,实在是太爽了!
乐滋滋瞟一眼前方的后视镜,他看到沈淮的脸。其实沈淮长得挺帅的,不说惊艳,却给人一种硬朗干练的印象,加上这几天的接触,吴顺已经总结出来了——这位其实是个冰山脸的大毒舌。只是不知道毒舌上了床脱了裤子会怎么样,是冷冰冰的一脸面瘫,还是会有什么意外惊喜?
吴顺贱兮兮的,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现在这草都长到自家门槛里来了,他要是再不尝尝鲜,是不是有点辜负草的一番美意?
习惯性的意淫一旦开始就刹不住车,就在吴顺快在脑内活动里把这位贴身小经济彻底扒光的时候,沈淮踩了刹车。
吴顺没系安全带,一骨碌在那前倾的惯性里撞出去,沈淮眼疾手快,在他撞上车前部的一瞬间掰住了他的肩膀。
“不要命了,怎么不系安全带。”
吴顺龇牙咧嘴,他还不是特适应这新身体。医生跟沈淮说他只是暂时性失忆,不过恢复的时间不确定。沈淮会不会因为这个坏消息而跟自己生气呢?
哎,其实你生气我也不想啊,谁知道口个活还能一下口到别人身体里去呢!
吴顺有点委屈,皱着脸忧郁的说:“你是不是……还怪我呢?”
沈淮的视线游移一下:“你又没做错事,我怪你干什么。”
说着,他身体向着车窗一倾,整个上半身都依到了吴顺的胸口上,吴顺闻到一股淡淡的男用香水味。他胸中剧烈鼓动,居然像个羞涩而激动的小处男似的半红了脸。
这这这……这草是要自己送到咱嘴边了么!!!
无限期待的看着沈淮朝他伸出胳膊,吴顺以为自己终于要得到这个淡定男的拥抱了,可结果,却是几秒钟后的一声“咔哒”——原来是沈淮替他开车门。
“你先上去,张扬说你这段时间得好好休息。”沈淮低头给自己解安全带,见吴顺半天不动,才想起来对方失忆了。
他面露歉意,伸手从吴顺的衣服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然后像大人教小孩儿似的,摊开吴顺的手心,把钥匙摁进去。
“我们住5楼,501,你先去,我停好车子就来。”
位于五楼的这间公寓并不大,没经过装修,只是简单的粉刷了墙壁,再有就是一些必须的家用电器。两室一厅的结构,加上狭小的卫生间和厨房,打开客厅的窗户,铺天盖地的阳光就迫不及待的把整间屋子给塞满了。
客厅的墙上,挂着一张巨大的相片,那是一张男性背部写真的相片,模特只穿个牛仔裤,露出整片背部肌理流畅的线条。吴顺站在那相片前面,不知道怎么的也有点依样画葫芦的意思,可背过身拧巴了两下,他自嘲的摇了摇头。
这身体原先的主人是个靠身体吃饭的模特。如果是他,肯定能摆出一样漂亮诱人的姿势,可如今这壳儿里装的只是个送快递的,白白浪费不说,连前途都成了问题。
吴顺往后退了几步,抬头仔细的看那张相片,这时候沈淮上来了。进门脱鞋,他把手里的购物袋摆到门边。
“还记得这儿么?”
吴顺摇摇头。
沈淮的表情仿佛是一瞬间暗了:“没关系,我问过张扬,他说这事儿不能着急。”
吴顺犹豫半天,问道:“……张扬,张扬是谁?”
沈淮正背着他往厨房去,听到这句话,他的后背颤了一下,回答说:“……哦,张扬就是那天给你检查的大夫。”
敢情是熟人,要不怎么会这么不留情面的对着自己狂喷呢,爱之深恨之切,吴顺对大夫的一点小成见立马就烟消云散了。
问过沈淮房间的分配情况,他算是正式以魏朗的身份住进了501室。不过有件事情他一直没敢问,如果真的是借尸还魂,那现在自己的身体又去了哪里呢,总不会还在那间公园小厕所里摊着吧……
吴顺很是忐忑,他开始密切的注意各家的报纸和新闻。然而结果却让他失望,因为既没有哪个电台的新闻说哪儿哪儿的厕所发现了无名男尸,也没有哪家报纸上登出了不明身份男子死亡的消息,就好像厕所艳遇这事儿从来没发生过,唯一不同的,只是有个叫吴顺的人,悄无声息的从这个社会里消失了。
安然无恙的过了有一个礼拜,吴顺每天都过的很闲,饭沈淮做,衣服沈淮洗,房间沈淮收拾,他唯一的工作就是好好养病。
养病?养个蛋的病,他根本就没病。
没事儿吃吃零食打打游戏,四下无人就玩玩自己裤裆里的神器,吴顺像个小学生一样无忧无虑。
然而这天晚上,沈淮敲开了他的房门。当时吴顺正在准备调教自己的小丁丁,可坐在床上连裤子都没来得及脱,沈淮就进来了。
吴顺一头撞进被窝,然后慢慢的把脸转向门口。
你有什么事儿么?他沉默着,用目光向沈淮询问道。
沈淮仿佛是有点不好意思开口,沉吟半天才说:“你是不是可以开始接活了。”
吴顺拧拧眉毛,叫他走街串巷的送快递行,当个衣服架子给人秀这个秀那个,那可不行!他当机立断,使劲摇了摇头。
沈淮低声“啧”的一下,似乎很怀疑的扫了吴顺一眼:“平面,你总能做吧,不用动,光拍两张照片就行。”
吴顺想也没想,还要继续摇头,只见沈淮对着他又是一摆手:“不说了,我给你做主,明天早上7点出发。”
说完,他把门一关,一点回转的余地都没留下。吴顺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得耷拉着脑袋使劲的蹭枕头。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占着坑,总是要下蛋的。既然老天让他用这身好皮相重获新生,那必然也是要牺牲点色相的。
七拐八弯的说服自己,吴顺起身去把房门一锁,既紧张又兴奋的从裤裆里摸出他的绝世神器。
小丁丁漂亮,形状色泽包括分量都很能吸引人。吴顺趁着兴头撸了两把,然后慢慢的向着那微露的器官顶部探出半个身体。
他想亲一亲舔一舔,然而努力了半天,结果却只是远距离的闻了闻,于是,吴顺又不可避免的多愁善感了。
第二天,吴顺起了大早,跟着沈淮赶到市郊某个大型的摄影棚。他这是刘姥姥进大观园,路过布景道具就忍不住停下来看,更不要说人家正在赶工的场子了。
沈淮拉着他的胳膊,走起来就脚步不停,吴顺忙不跌的跟在他身后,因为两人身高差不多,所以脚步总有些交叠的危险。
沈淮穿一件米色外套,领口的发尾修得十分整齐。吴顺随着他的步子,忽然很想弄明白这株门槛草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因为怕事情败露,他很少跟沈淮说话,两个人的交流多半也是沈淮单方面的叙述,然后他被动的接收,至于主动了解,可以说是一次没有。
不过现在,这么个干净漂亮的男人摆在眼前,光让他过眼瘾,心里难免有点痒。
伸手握住沈淮抓在他胳膊上的手指,他轻轻的捏了一下:“我心里没谱……”
沈淮回过头,目光不知道怎么的有些锐利:“要什么谱,本来就不是什么靠谱的活。”
吴顺顿时有些哭笑不得,本以为卖青涩能换来小经济一点廉价的同情心,可结果,居然还让对方鄙视了。
然而十几分钟后,吴顺终于意识到的确不是沈淮夸大其词,因为他接到的第一件工作,是一份不孕不育的平面广告。
广告的内容很简单,他要跟一个女模特搭档演一对喜得贵子扬眉吐气的苦逼夫妇。当摄影师一遍又一遍的要求男模特表情自然,要发自内心喜悦的时候,吴顺尴尬的望了一眼棚区外的沈淮。
沈淮也在看着他,只是那眼神显得很陌生,不是第一次见面时的沉稳,也不似给他房门钥匙时的温柔,那目光直勾勾的刺透吴顺的身体,好像在远远的望着他背后的什么东西。
☆、择日不如撞日
吴顺阴差阳错的成了个连星子都算不上的微明星,因为他一点也不红,所以公司里也少有人搭理他,沈淮隔三差五的给他排通告,但大多都是些鸡毛蒜皮的零星活。比如犄角旮旯的杂志封面啦,男科医院的宣传广告啦,偶尔有个正经的茶饮料广告,他也肯定是站在一排人里,用欢天喜地的表情对着不知道在拍哪儿的镜头说几句真好喝啊,太好喝啦,实在是好喝惨啦……
不过就这种活,吴顺都干得死去活来。他天生就不是活在镜头底下的料,可偏偏还长得人模狗样,摄影师恨铁不成钢,翻来覆去的拍,最后只得破口大骂,骂他是个只能看不能用的样子货,骂他入错行耽误人干活。
就这么被一天三顿饭似的骂来骂去,吴顺的脸皮越来越厚,顺道的,他的工作经验也噌噌蹭的往上涨。几个月下来,再有什么杂志外拍或者不露脸光露身体部位的工作,他也能马马虎虎的接应下来。
一天中的大部分的时间,他都是和沈淮在一起,甚至还有种错觉,好像他是一条大型观赏犬,而沈淮就是那个牵着他脖套的主人。主人叫他往南就往南,主人叫他往北就往北,总之一切跟着经济走,吴顺觉得,自己的生活完全没了主心骨。
工作占据这身体的时间太久,生理需求能获得满足的时间就显得捉襟见肘。吴顺攒了一个来月没发泄,感觉自己脑仁都快流到下面那一块中央阵地去了。
意淫沈淮,那只是战斗5的初级技能,慢慢的发展到现在,他几乎见到对方就想勃/起,闻着味道就能石更。恨不得沈淮能给自己放个十天二十天的假,好让他带上沈淮的照片,找个地方好好的撸两发。
所以,这每次到了吃饭的时候,要么就是看电视的时候,只要他闲下来,总会低着头盯着自己的裤裆看,一看看半响。
起初沈淮不搭理,慢慢的他总看总看,沈淮就觉得不对头。
终于在这天晚上,吴顺吃着薯片看电视,看着看着,两只眼睛又掉到自己裤裆里去了。碰巧沈淮刚洗了澡从浴室出来,头发上的水珠子都没沥干,一下让他的傻样给拽住了步子。
怎么又看上了,这裤裆里是有宝啊?!
“魏朗……魏朗?”他朝着吴顺所在的沙发走过来。
吴顺反射半天,才意识到这是在叫自己呢,他顶着人家的名字都几个月了,唯独名字这块儿还偶尔的掉一下链子。
“嗯嗯?怎么了?”抓了把薯片塞进嘴里,他嚼得像只巨型仓鼠。
沈淮眉头一拧,露出几分不快来:“还怎么了?这不该我问你么?”
“我?我挺好啊。”吴顺打开双手,左右看,没什么地方不妥的。
沈淮眼神一溜,最后停在他的裤裆里。
两个人同居了好几年,彼此都是知根知底的,魏朗什么分量,进进出出的他也见过好多次,不过以前可没发现他有这毛病啊,难道是因为失忆,所以连兴趣爱好都独辟蹊径了?
沈淮站在吴顺面前,上半身光着,没淌干净的水珠子一粒粒的扒在滑溜溜的皮肤上面,就跟吴顺千留恋万不舍的视线似的。如果思想可以具象化,那他现在就恨不得自己是条粗糙火热的舌头,仔仔细细的挨着沈淮舔,把内一身晶莹剔透的水珠子全给舔干净了。
沈淮虽然看着高高瘦瘦,可其实一脱下来,也是个结实有料的模子。肩膀胳膊线条流畅,顺着两边胸脯口下来,左右各点开个浅颜色的乳晕。底下快垒分明的腹肌,紧实饱满的弧度一直延伸到股腹沟,才让煞风景的大裤衩给挡住了去路。
好家伙,这一身料,当艳星都够本了!
吴顺心里暮的冒出只尖牙的大尾巴狼来,跳上他脑子里的小山崖就扯着脖子长嚎了一声。
顺着沈淮的视线往下走,他顿时一个激灵,要死,这点成线线成面的全面抗战可不能暴露,毕竟人民群众举起武器就是为了推倒地主!
“唰”一下,他把个薯片袋子挡到前面,然后抬起屁股往沙发里缩了缩。
大概是脸上惊悚过度的贞洁烈妇感过于强烈,很快就引来了沈淮森森的鄙视。
他冷哼一声,不屑的抓着脖子上的毛巾回房间去了。
吴顺看着他走,眼睛牢牢的牵住对方的屁股和腰,反复握紧的拳头最后一松,隔着薯片袋揪住了自己的绝世小丁丁。
大摸大舔不行,那就着真人小撸怡情总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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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摸20来分钟,吴顺神清气爽的从厕所里出来,彻底缴械投降的小吴顺也乖乖的服了软。意犹未尽的舔着嘴唇,抬眼就让客厅里的沈淮吓了个踉跄。
“你……你怎么在这儿。”
沈淮从手里的资料上仰起脸,他皮肤白,洗过澡之后尤其白,脸上绯红朵朵的,就跟刚做过什么有氧运动似的。吴顺想象力有限,立马就跟刚才自己的脑内大毛片联系到了一起。
沈淮像看傻子一样把他从头到脚看了一遍,然后叹气。怎么人家失忆就好好的,偏偏魏朗失忆就跟变了个人似的,顺道连智商水平都被拉到了人均水平之下。
“我就住这儿,不在这儿呆着还能去哪儿?”
吴顺讪讪的说:“我不是这个意思。”
沈淮不理他,翻着手里的资料说:“我刚给你要了分单子,是个羽绒服的平面广告,过两天厂商亲自来人挑模特,你可给我上着点心。”
吴顺被他呼来喝去的调/教惯了,沈淮说什么,他都是条件反射的不想就先点头。
羽绒服,好,这回是个正常的,羽绒服。
羽绒服?!
吴顺的脸垮了:“大哥,现在几月份?”
沈淮:“八月啊,怎么了?”
“八月?羽绒服?!”
沈淮扫了他一眼:“爱去不去。”
吴顺立即点头:“去,就是穿着羽绒服吃火锅,我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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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沈淮临时有点事情,吴顺做完通告被允许一个人回家了。他有种牢犯遇到特赦的欣喜感。
脱离了沈淮的脖圈,他一下觉得整个世界五颜六色无比美妙。草草的回家洗了澡换了衣服,他顺道还偷了点沈淮的香水。
作为一个以清新阳光为卖点的小模特,吴顺顶着内张豆瓣小清新脸在摄影机前笑了一下午,就为了给牙膏广告拍一条龇牙咧嘴的显摆式笑容。
大面积的情绪透支,让他真到了自己想笑的时候反倒笑不出来,就像现在一脸假迷茫的坐在某基佬酒吧里面对上来搭讪的419对象一样。
“我能请你喝一杯么?”
多么通俗易懂的开场白。
吴顺点点头,这是他一直憧憬的场景。作为一个从来没有惊艳过世界的普通人,他深深的体会到外貌协会这个组织的强大存在感。
过来搭讪的是个面目清爽的男人,屁股很翘,他似乎也很明白自己的优势所在。极其卖弄的趴到吴顺身边的吧台上,他接过了酒保推过来的酒杯。
音乐声很嘈杂,加上舞池里闪烁的灯光,吴顺几乎没留意对方的具体长相,他不过是享受被人追求的快感。
借着酒杯的传递,男人很自然的抓了一下吴顺的指尖,于此同时,他的鼻尖也凑到了吴顺的肩上。
“你用的什么,闻起来很不错。”男人低声问道。
吴顺想了想,说不出,但他也没有傻到错过这个好屁股的邀请。
默不作声的抿起嘴唇,他把胳膊揽到了男人的脖子上,抓起酒杯碰过,他笑眯眯的把嘴巴贴近对方的耳朵。
思考着说什么挑逗的话才好,他的视线无意的扫过了舞池中闪动的人群。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就在黑灯瞎火处。
一个高瘦的人影正在以极快的速度穿过人群朝他走来,越走越近,越走越快,就在吴顺目瞪口呆的干瞪眼的时候,人影从顶灯旋转的灯光中露出了一张帅气干净的脸。
沈淮?!
☆、你好我好大家好
每个怀有少女情结的姑娘或者基佬都希望自己的每一天都能跟爱情电影似的,既有王子又有水晶鞋。王子从人群中牵起你的手,然后两个人笑得跟傻逼小文青似的一路衣角飞扬,是不是挺浪漫?
其实吴顺有个秘密,三十几年来,这个秘密一直藏在他心里,羞于启齿——虽然是个不折不扣的糙老爷们,可他却羡慕童话故事里那样浪漫美好的爱情。
要不是因为后来的现实世界实在太残酷,说不定他这辈子都还沉醉在王子和王子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种不负责任的句子里。
酒吧里人声嘈杂,沈淮拉着他的手,把他从光影交叠的花花世界带到了外面黑漆漆的走道上。
吴顺跟在他后面,心里忽然有了点矫情的小浪漫,他脚步轻飘飘的,还有些兴奋,然而理智又告诉他,自己这次可能要完蛋。从出院到现在,沈淮几乎没对他发过脾气,可这一次,他却明显的感觉到了对方身上那种不快的讯息。
走道很黑,跟外面灯火闪烁的街道还有很远的一段距离,酒吧门口的灯箱把沈淮的影子拉的老长。
吴顺尴尬的看看他,有点心虚。
公司虽然明确规定签约了艺人不可以随便出入这种人员混杂的娱乐场所,但是吴顺从没放在心上。第一,他没名气,第二,憋了这么久,他的确是忍够了,第三,他想男人。
可是当着沈淮的面,这三条理哪条也说不出口,毕竟这是魏朗的身体,而他,只是个借用者。
沈淮站在那里,一声不响的盯着吴顺,神情严肃。
这尴尬的气氛让吴顺喘不过气,跟沈淮处了这么久,他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沉默,要是沈淮像那些导演似的对自己破口大骂,那还容易沟通一点。最恐怖的就是他光盯着自己,不说话!
吴顺心里没底,七上八下的直打鼓,终于在他决定说个笑话打破僵局的时候,不知道从哪儿传来一串高八度的童音。
仔细一听,那声音在不断的重复一句话:“妖精,快放了我爷爷!妖精,快放了我爷爷!”
吴顺抖起一身鸡皮疙瘩,心说这节骨眼上,谁啊!
探头往来路看看,没人,只有他跟沈淮两个人,再一听,发现那声音居然离自己很近,近得好像,好像就是从自己身上发出来的一样。
他忍不住低头看,这时沈淮也向着这边伸出了手。
吴顺反应快,还以为自己要挨打,反射性的抬起胳膊护住自己的脑袋,沈淮却变戏法似的从他口袋里掏出了一只手机。
这手机是出院的时候沈淮给他的,联系工作专用。
而此时,这个手机屏幕上,正欢快的跳动着一只粉红色的小葫芦,小葫芦一边跳还一边用高八度的童音兴高采烈的说:“妖精,快放了我爷爷!妖精快放了我爷爷!”
吴顺一脸黑线:“这是什么?”
沈淮自顾自的摆弄手机:“追踪器。”
我说这家伙怎么能这么快就找上来!吴顺内心咆哮。
“你跟踪我?”
沈淮出奇淡定:“你这病不稳定,我怕你哪天走丢了就不认识路回去。”
吴顺干笑:“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不认识了不会问别人么?”
沈淮不说话,顺手把手机塞回吴顺口袋里,扭身就朝外面走。吴顺像个大尾巴似的跟在他后面,似乎也把刚才酒吧里尴尬的一幕忘得差不多了。
不过他还是很忐忑,沈淮怎么不问问自己为什么要到这种地方来呢?是他根本就对自己漠不关心,还是因为魏朗本来也是个随便的人?
都说娱乐圈玩的挺乱的,男人女人混着玩,荤素不忌,今天潜规则你明天潜规则我,难不成这个叫魏朗的也被人潜过?不对啊,那都被潜了怎么还能一点都不红呢!
满脑子乌七八糟,吴顺上了沈淮的车,沈淮依旧很沉默,一路上都没搭理他,吴顺有几次想活跃下气氛,可都是话到了嘴边又咽下去。人都说伴君如伴虎,他倒是觉得自家这位小经济也差不多,成天到晚阴阴的,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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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公寓,吴顺先抢了浴室洗澡,心安理得的从冰箱里拿出罐冰镇可乐,一转身,他就让站在身后的沈淮给吓了一大跳。
“……有,有事儿?”
沈淮还穿着刚进门时候的衣服,只是头发显得有些乱。因为之前都是在暗地儿,所以吴顺没自己注意过对方的样子,现在房间里灯光大亮,他就清楚的看到了沈淮脸上难以掩盖的疲惫。
他两只眼睛里布满红血丝,脸色也不太好,就跟被人长期精神蹂躏过似的。
吴顺可怜他,把可乐递过去:“……喝点?”
沈淮慢慢的转动视线,目光从吴顺的脸上移到他拿着可乐的手上,并没有接的意思。
吴顺以为他有洁癖,就解释说:“刚开的……我没喝过。”
不料沈淮那边冷冰冰的丢来一句八竿子打不着的:“说一遍家里的地址。”
“啊?”
“地址。”不像开玩笑。
吴顺想了想说:“永乐大道帅旗公寓501。”
沈淮点点头,整个人的感觉都松弛下来,动手解着衬衣领口,他推开吴顺,从后面的微波炉里拖出一盒炒饭,然后就跟给自家宠物狗投食似的往吴顺面前一指。
“吃。”
干脆利落的说完这个字,沈大爷大摇大摆的打了个哈切去浴室泡澡了,剩下吴顺很不是滋味的一个人喝可乐。
这人怎么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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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沈淮带着吴顺去面试那个羽绒服的广告,一起参加甄选的人还有好几个,都在走廊外面候着。
吴顺第一次参加这种半吊子的选拔活动,所以来的路上沈淮把该注意的事项都给他交代过一遍了。
东张西望的坐在等候区的折叠椅子上,他一点也不像个来争取工作的,反而在他身边的沈淮还比他像个模特。
沈淮本身条件也不差,要身高有身高要样貌有样貌,一年四季冷空调似的帅脸还是时下颇为推崇的冷峻美。不过吴顺想不通,他怎么就做了经济呢,还给个可有可无的人做经济。之前不敢说,但是之后吴顺却很有信心,以他的资质,猴年马月也混不出个人样来,要不是跟公司签了卖身契,他早就撒手不干了。
不过这些话他不敢跟沈淮说,怕说了之后连微波炉炒饭都吃不上。这么些天下来,他俩分工明确,沈淮管钱,他管干活,丝毫不马虎。
因为之前住院花了不少钱,吴顺心里一直就有愧疚,以他的目前做的那些通告来说,温饱可以有,再想有富余那就很难说了。所以一般都是沈淮让他吃啥他就吃啥,沈淮让他穿啥他就穿啥,一切行动听从指挥。
一堆人在走廊外头等了好半天,终于来了个人开始往里面叫号码。吴顺一看,还挺正式,顿时态度上也严谨了一些。
又等了一会儿,终于轮到他,起身往面试的房间里去,他忍不住回头看了沈淮一眼,沈淮不知道在给谁发短信,手指哗啦着手机屏幕,连脑袋都没抬一下。吴顺像个小孩儿似的忽然有点委屈,我这都要贡献出宝贵的第一次面试了,你怎么就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呢!
走到屋里,这个房间不大,当中一排桌子上坐了几个人,也看不出谁是本场面试的最终boss。
吴顺在工作人员的指示下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然后就是必要的形体展示。来回走了两圈,负责面试的当中一个女人似乎对他比较感兴趣。只要吴顺一抬头,必定能对上她热辣似火的视线。
好家伙,这是潜规则的前奏么!
有人看好自己,吴顺就跟小孩儿被老师带了小红花似的,整个人飘飘欲仙,就差没节操的给人往回抛媚眼了。
果然,几天之后他的付出有了回报,厂商明确表示要他来接拍他家后面这一整年的平面。不过还没等他邀功请赏,沈淮那里又出了问题,怎么呢,人沈大爷不!同!意!
☆、抓阄抓出糗
吴顺觉得自己偶尔是不是也该抗争一点什么,这不仅仅局限于一条领带或者是一双皮鞋,而是体现在一些更加能够凸显自我存在感的方面。他得想办法争取到沈淮的视线,沈淮的思想,而不是作为一件简单的商品被人摆在货架上摆弄。
当然从经纪人的素质方面来说沈淮做的绝对到位。他大公无私,不会因为无谓的同情而丧失赚钱的机会,更不会把自己的个人情绪带到日常的工作中,不对,他有个人情绪么?
吴顺坐在沙发里,神情专注的偷看对面的沈淮,沈淮正在做抓阄用的小纸条。
就在沙发旁边的茶几上,摆着这次抗争战的争夺热点——广告合同。
牢牢的盯住沈淮的一举一动,吴顺却随着对方手指的动作心猿意马了。他发觉对方的手指很漂亮,不仅修长干净,而且动起来相当的灵活。
吴顺看着看着,眼睛一虚,不由自主的乐了。
沈淮抬眼瞥见他嘴角诡异的弧度,无声的翻了翻眼皮:“好了,你抽吧。”他把做好的纸条整齐的攥在手心里,然后拿给吴顺。
吴顺一龇牙:“要是我抽中了,你就得让我去!”
沈淮点点头。
从小到大,吴顺抽奖就从来没中过,不要说冰箱彩电的大奖,就连超市里那种十个人抽九份奖品的活动,他也能奇准的抽到那张谢谢惠顾。所以这个时候面对沈淮手里的一簇小纸条,他已经在心里默默放弃了。
纸条很快被抽出来,但是吴顺没有马上展开,而是很警觉的藏到了自己身后。于是习惯性的,他又对上了冷面小经济抛来的鄙视眼神。
“我,我得看看你有没有作弊!”他指着对方手中剩下的小纸条。
沈淮没料到他会来这一手,当即就楞了一下,不过他很快淡定下来,伸手把剩余的纸条全都丢到茶几上,他冲吴顺递了递下巴:“看吧。”
这态度看起来怜悯味儿十足,吴顺却丝毫不在意,屁颠屁颠的蹲到那些纸条前,他紧张又期待的一张接着一张剥起来。
头两张,他搞得就跟人香港电影里最后一局开牌定生死一样隆重,脸上的表情既有凝重又有忐忑,一时一变堪称精湛。不过到后面,他就只剩下兴奋了,而且是开一张就愈加兴奋一点,连续开了十来张“不去”,他死死的攥住最后一张纸条,摆到沈淮眼前。
“最后一张。”他咽唾沫。
沈淮依旧四平八稳,敞身靠上后面的沙发,他很大度的说:“开啊,继续开。看看你能不能如愿以偿。”
当然要开!意义重大了!吴顺激动的手都有点抖了,难道命运之神真的开始眷顾他这个长期悲剧专业户了?!
他慢慢的,慢慢的,相当慢慢的展开了最后一张纸条。
先露出来的,是个“不”字!
普天同庆。
吴顺努力的抑制着内心的狂喜,故作老道的对沈淮说了句:“不好意思。”然后啪的一下,就把完全展开的纸条拍到了小经济面前。
果然,白纸黑字——不去!
他搓搓手高兴的站起来,甚至还很夸张的亲了亲自己的手心。果然同人不同命,换了个身体,连带着手气都变好了!
正当他迫不及待的把自己的神之手伸向茶几上的合同的时候,沈淮的漂亮手忽然从容不迫的压住了他的动作。
“还有一张呢。”他说。
“还有一张?”
沈淮瞥了一眼吴顺刚坐过的沙发,那上面还躺在一张,是吴顺刚才抽走的。
吴顺扭头一看,当即露出了一副为你智商拙计的表情。
“还看?有必要么?”
沈淮不松口,光是直勾勾的盯着他。吴顺笑微微的对着那两只乌黑明亮的眼睛,心说好家伙,那我就让你死的痛快一点!
只见他哼的一声,摸起沙发上的漏网之鱼,然后对着沈淮展开来。
“看见没?”露骨的得意。
沈淮眼珠一转,点点头,然后动作极其迅速的拿起茶几上的合同,眼都没眨一下,直接给潇洒了无痕的撕成了渣渣。
吴顺傻眼,根本都来不及阻止!
“……你干嘛!要耍赖啊!?”他把手里的纸条狠狠的摁到茶几上,强调道,“我明明就抽中了!凭什么不让我去!”
沈淮问:“中了?”
当然中了,这还用说么!吴顺义愤填膺。然而等他一低头,他又傻眼了。
原来他抽中的那张上面也写着“不去”两个字。
这是闹哪样!?
这时候,冷面小经济终于从沙发上站起来,然后安慰似的顺了顺他的毛:“我就是不许你去,明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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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吴顺失眠了,他从来都是累的像狗一样,吃了沈淮给他投的食物,沾床就能死过去。不过经过了晚上那一番斗智斗勇的抓阄大作战,他彻底的被自家的冷面大爷伤了元气。
为什么呢!?他想不明白,好不容易争取来的工作,沈淮为什么要拦着?要是一开始就不愿意,那干脆连面试都不要叫自己去啊,是谁说的“给我上点心”?听他的话乖乖上心,就给个“不许你去”的结果?!
他嘎吱嘎吱来回翻身,压得底下的席梦思都快喘不过气。终于,他像是忍到了极限似的,一骨碌从被窝里翻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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