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采朵野花戴头上 作者:非笔墨色
正文 第6节
采朵野花戴头上 作者:非笔墨色
第6节
“你方才说,再过不久就要押送寨主他们进京都了是吗?”王大武明知故问。
☆、54活得好好的 (1608字)
潘王听他嘴里口口声声都是寨主、寨子,刚刚那明媚的心情滴溜溜转着转成了晴转多云。
“是又如何?”潘王不满地甩开王大武的手,坐到椅子上,嘴里跟包着一个包子一样鼓鼓的,由于坐得较猛,扯动身下的伤口,他又是一阵龇牙咧嘴。
王大武见他脸色不对,软声道:“是寨主救了我,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与寨主里的兄弟们去死。”
“那你呢?你的命就不重要了吗?”潘王横眉冷对王大武,让王大武的气焰顿时消去了一半。
门被推开,家仆端着熬好的草药进来,一见到主子与这男子剑拔弩张的气势,吓得又退了出去,不想才退一步就被潘王喊住,家仆只好硬着头皮再端进去。
潘王端起装药的瓷碗,放到唇边吹了吹,用汤匙搅了搅待冷却的差不多了,舀起一勺送到王大武的唇边。
王大武本就在潘王那输了气势,他的脾气又倔强异常,任潘王再怎么用力往嘴里塞,就是不喝药,潘王最后气得将药碗放桌上重重地一搁,甩着袖子就出去,迈门槛的时候表情一僵,忍着疼,出了屋子。
看着桌上的药,王大武叹了口气,为今之计,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小想虽为潘王,却也是为朝廷办事,能与他再度相遇,他也没有料到,只是两人一见面又是如此吵闹不休的场面,让王大武不由的头都开始疼了。
说头疼,头疼的感觉越发明显了些,他伸手为自己探脉,发现脉象时弱时强,又盘腿打坐,用体内剩余未被火阳掌吞噬的真气探了探体内的各个穴位,发现原先被花振封住的经脉已经被火阳掌冲破了,体内那股至寒的真气,一直在与火阳掌的真气像两个球体一般转动。
王大武缓缓收了真气,体内那两股真气运作地渐渐慢了起来,他也稍稍松了口气。
门半开,门外站着的潘王见到王大武此番景象,内心很不是滋味,想是想到了什么,转身朝来时的路而去。
这次他要找的人是孟玉郅。
孟玉郅被喊来的时候,花振激动地摇着囚车,寨主则显得冷静的多,孟玉郅玩味地笑了笑,他一改从前乖顺的模样,竟然带着丝丝邪气。
一直到白霄拖着受伤的身体来押送他们的时候,孟玉郅才从屋内出来,脸上依旧挂着笑容,只是这笑容在看见寨主时被击破,换为一抹苦笑。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花振丝毫没有注意到,反倒是一开始就仔细观察孟玉郅的寨主看了个清楚。
白霄拖着病体坐在马车里,马车与囚车并排前行,晃晃荡荡地往京都方向去。马车内时不时有咳嗽声传出来,花振与寨主交换了个眼神。
花振开口问道:“白都统……可是安王的手下?”
白霄似乎没有想到花振会与他搭话,咳嗽声停顿了一下,虚弱的声音从马车里传过来,“是。有何赐教?”
花振道:“我们蓬勃寨在蓬勃山生存了二十年之久,从未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怀庆村内三百余口皆非死于我们之手,还望大人能继安王贤明,替我们做主!”
白霄冷笑一声道:“我家主子为你们耗费心机做了那么多,最后还不是落得被你们设计杀害的份?”
花振的满脸愧疚,没错,安王的死的确与他脱不了干系,“若是能用我这条老命抵还你家安王的命,白都统只管拿去吧。”
白霄不屑道:“区区一个土匪的贱命,其能与我家主人相比?你也不打听打听,我家主子是谁,要你的命有何用?等到了京都,还怕你头多不够铡刀铡吗?”
寨主听不下去了,打断白霄的话,直言道:“安王的死是我祝某人的错,要杀要剐冲我祝某人来,与寨主里的兄弟们毫无关系。只要能放过寨子里的无辜兄弟们,叫我死千次百次又如何?”
“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我家主人明明活得好好的,主人已经得知了孟公子和水公子的下落,现下正在于阳落脚,打算解救孟公子。”白霄说了太多话,接连猛咳了一阵,道:“要是不想枉死,最好是配合我家主人。”
白霄的一句“我家主人活得好好的”让寨子与花振欣喜若狂,安王没死,还打算救水生与小清儿,这真是太好了!
☆、55初入毒粟 (1813字)
再说水生与孟云清,那日被孟玉郅派人送往了于阳有名的小倌馆毒粟后,就被置之不理了。
毒粟的老板白青松出现的时候,一身淡青色的长衫,额头发丝盘过头顶,细碎的发丝将眉宇间的朱砂印若隐若现的呈现,他的眉颜色很淡,一双淡褐色的眼瞳,英挺的鼻子,嘴角一粒细小的痣,脸上的表情带着淡淡的冷漠,苍白的皮肤在淡青色长衫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白皙。
孟云清看见白青松的时候,以为自己见了仙人,揉了揉眼睛再看确定自己没有看错,的确是个男人。
白青松淡淡的撇了孟云清一眼,道:“你就是孟云清?”
孟云清点点头,被白青松一撇,吓得后退一步,躲到水生的身后,紧紧地揪着水生的衣袖。
白青松见他很是怕自己,道:“你放心,我毒粟从来不强人所难,你若不愿,就从小厮做起,至于这位水公子……呵……就勉强接客吧。”
水生的脸上凝重,手伸到背后,抓住孟云清的手,用力的握了握,找到了一丝安慰。
“接客是站在门口当小二吗?”孟云清回头看了看,毒粟的大门前站立着四名白衣飘飘的少年,虽然年岁都不大,但是一颦一笑中都带着淡淡的妖娆媚感。
白青松想笑,但是脸上表情却硬撑着僵硬地说:“如果你想,你也可以跟他们四个一样。”
“他们是店小二?”
白青松嘴角上扬,道:“这里可不是客栈、酒庄,这里是小倌馆。他们都是出卖自己得到银两生活下去的。”
“那不就是青楼?”孟云清说完,发现门口的四个小倌和身边路过的人都对自己看着,似乎对他口中的青楼二字很是反感,他们的脸上都带着温怒。
“我更喜欢叫这里为风花雪夜的销魂殿。”白青松用手遮住嘴唇,一双大眼睛里满是笑意,末了,他伸手摸了摸孟云清的头。
旁边的水生见白青松靠近孟云清,也不做声,只是用一种狠毒而又危险的眼神看着他,最后看得身边吹拂的热气都开始变成冷的,白青松权当看不见,揽着孟云清的肩膀很是亲近地往毒粟楼下的厅堂走去。
水生亦步亦趋,生怕白青松会对孟云清使手段,那双漂亮的眼睛都眯成了缝隙,直到走进了厅堂中,白青松接过小厮手中的茶递给他,他才回过神来。
“你不用这样看着我吧?我虽然是个小倌馆的老板,但是我也不干强取豪夺的事情啊?再说,我都已经说了让这个孩子做小厮了,你还想怎样?”白青松说得客气,可口气依旧是大老板的气势,咄咄逼人。
屋内不知何时走进来四名统一花色衣服的少年,少年们一字排开,温婉有礼,只是身上都带着脂粉气息,脸蛋虽然漂亮,但是少了孟云清的天真和水生的盛气凌人。最左边的少年上前一步,朝着水生微微福礼道:“小奴名峰鸾,以后就跟着水爹爹,请水爹爹多多赐教,若峰鸾与兄弟们做的不好,还请水爹爹尽情责罚。”
“噗——”水生刚喝下一口茶,在听见那名叫峰鸾的少年如此一番言语,将那口中还来不及咽下去的茶喷了白青松一身。
白青松的脸上突然变得很难看,水生放下茶杯,猛烈的咳嗽着,直到咳得两眼冒泪花,脸红脖子粗的才停下。
屋内的气压变得非常低,那四名少年也不知该如何是好,各个,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最后统一将眼神投向了桌边,孟云清仰头把茶杯里的茶喝得啧啧响,似乎并没有发现有何不妥的地方。
“你最好识趣点,我让你带他们四个人可不是让你来偷懒的,要是你不把你那一手床技教给他们,你就等着孟云清站门口迎客。”白青松所以的耐心都用完了,这下也不用什么先给一粒糖,再来一棒子的威逼利诱,只是简单明了的说了自己想要的。
孟云清显然没有发现两人之间的水火交战,捧着温润的青玉杯,睁大无辜的眼睛看着屋内的摆设。
白青松是个极喜欢看书的人,他什么书都看,大多数的书却并不是为自己准备的,比如此刻孟云清身前的檀木书柜,柜子里放着一排排大小不一的手札,孟云清数了数,足有五六十本,随手抽出一本,上面写道:《青天巅峰》。
摆回去,看书名就没有意思。
再抽一本,几笔细小的楷体,写道:《龙阳传说》。
讲龙跟太阳的故事,更没有意思,又摆了回去。再抽一本。
书皮上用朱砂画着一个半张脸的男子,之所以说他是男子,完全是凭着孟云清的直觉,书皮上没有书名,孟云清好奇地打开看,第一页赫然是一名男子的全裸躯体,这不由地让他联想到了花振的那本,点满黑点的穴位图,或许这是本医术,更没有兴趣了。
☆、56往事伤心 (1301字)
“你这就没有什么好看的书吗?”孟云清显然忘记了自己是来做什么的,全身心放松,俨然就是来这里避暑的。
白青松转身,挥手吩咐身边的四名少年退下,水生闷闷地跟着四名少年离开,此刻他自己都顾不得自己了,只能盼望白青松说话算话。
“小清儿,晚上我们一起睡,我给你讲故事。”
“水叔叔,你现在就要去接客了吗?床技高明为什么不先教我啊?”孟云清别着个身子,越过白青松的肩膀跟水生对话。
水生的老脸“噌”的就红了起来,嗔怪地瞪了一眼白青松,故作冷静地说:“没啦,雕虫小技,没有小清儿的手艺好,水叔叔晚上再跟你细说。”
白青松回头瞪水生,水生回瞪,两人不停地瞪着,最后水生举起双手道:“我认输,我年岁大了,瞪不过你。”
屋内又静了下来。孟云清放下手中的书本,开始打量白青松房内的摆设。
屋子的入口住放了一盆水莲花,偌大的浅口盆,无数个鹅卵石,还有几片荷叶和一朵含苞的荷花。虽然很少见过有人将水莲花这样养起来,但是也确实不失好看。
水莲花的后面是一扇窗户,窗户此刻洞开,对着一片竹林,竹林内只有稀疏的竹子,风一吹就将竹叶吹了进来。窗户的左边是一个紫檀木的柜子,柜子里摆放着玉器,各个都是精雕细琢的拳头大小的动物,孟云清走近去看,发现竟然是十二生肖,最下面一格是一头猪,圆滚滚的肚皮躺在拖盘中,像是一盘菜。
白青松兀自在桌案前的檀木椅上坐下,端起小厮放在桌案上的茶,掀开杯盖,捋了捋漂浮在水面的茶叶,浅浅的呷了一口。
“这是你的书房吗?”孟云清总算是将整个屋子内走了一圈,最后落座在白青松的对面,开始发问。
白青松道:“是我的书房,你好像忘记了你的身份吧?做为小厮,是没有资格坐在这样名贵的椅子上的。”
“那椅子是用来干嘛的?”孟云清问,很是天真。
“用来给有身份的人坐的。”
“我有名有姓,难道不够身份吗?所以我坐是应该的。”
“喏,门槛跟你很匹配,去坐吧。”白青松淡淡的瞟了他一眼。
孟云清似乎很怕他的眼神,只要他这样的瞟他一眼,他就会浑身发抖,不由自主地想站起来逃跑。
“我听说,你因为一个男人,伤心的昏厥了过去是吗?”白青松在他沉默的时候发问。
孟云清本来打算将博墨沁的死彻底忘掉,无论前路多么艰涩,他也不会再想起他,只是经白青松这么一提,他内心被压抑了一天又一夜的苦涩感情又再度汹涌着而来,很快,双眼泛起了雾气,最后那水润的珍珠在他眼眶中凝成珠子,啪嗒啪嗒地掉进泥土里。
“我已经……我已经打算忘记他了,你为什么……为什么……”孟云清抬头,眼泪顺着他白瓷一般的脸庞下滑,终于全都落在了衣服上,变成深色的斑点。
白青松对他的眼泪视而不见,拿起桌上的折扇,为自己扇着风,额前的发丝随着风飞舞,将那抹朱砂印显得更加清晰完整。
似乎对孟云清哭得模样不满意,白青松换了个姿势,用手撑着下巴道:“你别告诉我你就是用这么丑的姿态去面对那个美人的。”
孟云清有些懵,继续无视他,开始哭得有声息。
☆、57杀气腾腾 (1286字)
“当年为了让那个美人入我毒粟,我花了很大的功夫,他是一点面子都不给我,还是荷华使了点手段他才肯就范,虽然我从不强抢,但是我最喜欢的就是收集美人,只要那些美人在我毒粟内笑一笑,第二天毒粟就不用开张的。我现在就是想知道,那个美人现在如何了,你别这样哭得他好像死了一般好吗?”白青松不耐烦了,陶醉完后,不忘提醒孟云清他的苦相很难看。
“哇呜呜呜……就是因为他死了……我才哭得这么伤心的!”孟云清终于吐露出他伤心的理由,白青松顿时好像被雷劈到一样,里焦外嫩。
白青松站起身,不敢置信地走到他面前,揪着他的衣领让孟云清抬起头看他,最后咆哮出口:“你说什么!你竟然敢杀了我看上的美人!你活够了是吧!我要你偿命。”
“不是我……呜呜呜……可也确实是我害死了他!是我的错!你杀了我吧!”孟云清这颠三倒四的话人白青松有些晕眩,可脑海里有一个声音咆哮着要为美人报仇。
他揪着孟云清的双手,不停地收紧收紧再收紧,最后孟云清就这么被他活活的掐晕了。
到了晚上,水生拿着菜刀跟着白青松后面砍,幸亏白青松有学过武,加上有护卫保护才让他幸免于难。从那之后,凡是有人想在白青松面前提水生的名字,都直接改口喊水生“爹爹”。
期间有人不小心提到了水生的名字,恰巧被白青松听见,结果那人就拉了一天的肚子。原因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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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毒粟隔一条长街的地方有个客栈叫《缘来客栈》,客栈老板是个厚实的人,但是也是个极其爱财的人。这几日他的嘴一直都是笑呵呵的,从来就没有合并过。路过的街坊邻里看见平日总是板着脸的老板突然咧着嘴笑,纷纷上前探问,老板故作高深,对着来人统一的摇着手指,他抬着头,趾高气扬,仿若那骄傲的孔雀,眼珠都恨不得长到头顶上。
人们问候无果,都想探身子往里瞧,这时候老板就不高兴了,招呼着店小二将在门口探究竟的人推出去,最后竟然摆起了真人门神。
客栈内平日里客人不多,生意勉强还算过得去,只是今日客栈内不仅没有人,客栈老板还一副很高兴的样子,邻里纷纷默哀,莫不是受刺激过度疯了?
缘来客栈分三楼,一楼摆满了方桌,赶路的大多都选择在一楼点几个小菜胡乱吃一顿了事,而大多数有钱的老板都是喜欢上二楼找独立的雅间,楼上的环境显然比楼下好很多,雅间分为“春、夏、秋、冬”与这四个雅间对立的是对应的四景“兰、竹、菊、梅”。一般春字雅间进的人多些,而最为清静的应该算是冬字雅间。
贯通这四个大雅间的是一条由红木铺就的地板,地板上经常有人擦拭,显得纤尘不染,人们来来往往热闹非凡。这里布置得细致,所需要的银两比楼下多了不止一两倍。
此刻二楼上的冬字雅间的门正敞开着,门口站立了四名黑色衣服的冷峻男子,四名男子都是一身黑色便装,衣服的衣领与腰带上都用金色的丝线绣了祥云,祥云一路延伸,最后在衣服的前襟处汇聚成一兽纹。四名黑衣男子的打扮很不一般,衣服会在前襟处带兽纹的很少,而此刻这四名男子身上都带着这样的奇怪纹路,四人笔直地站立在门口,腰间挂着长剑,浑身散发着冷冷的煞气。
☆、58万难也要见他 (1373字)
冬字雅间内传出一名男子的声音,男子似乎与人争执着什么,声音越发的大了起来,最后竟然从门内摔出一个花瓶。
花瓶落地碎成了无数片,四名黑衣人都只是回了回头,然后又保持回原来的姿态。
男子的声音弱了下来,道:“我的好少爷,您就放过这唯一的一个花瓶吧。”
那个被称作少爷的人冷哼一声,又从门口丢出一个花瓶,花瓶再度碎成粉末,男子从屋内跟出来,蹲在粉末面前心痛地差点流眼泪。
男子正是白凌坤,白凌坤此刻正以一种想撞墙的姿态看着地上两个上好的前朝花瓶碎在了主子的手里。
他还没有哭诉完,博墨沁便冷着脸走了出来,踢得花瓶的碎片到处飞。
“少爷!它都碎成这样了,您怎么还让它挫骨扬灰呢!”白凌坤在内心里嚎哭,这可是上万两银子一个的上好青花瓷与琉璃玉,最后在少爷手中变成了这番惨不忍睹的景象,“您要是不想要,您就送给我啊。”
博墨沁飞来一记眼刀,让他把头都缩进了脖子,发现自己已经触到博墨沁的底线,遂不敢再多说。
博墨沁踢了踢脚下的白凌坤道:“给我准备马车,我要去毒粟。”
“少爷!老王爷说了,您身子骨还没有好,不能提前去!”白凌坤刚准备再将老王爷的话重申一遍,接着就被博墨沁一脚踢在了屁股上,当即摔了个狗吃屎。
博墨沁很不爽快,道:“你不去是吧,我自己去!”
“咔嚓!”一声,两把剑身挡在了博墨沁的脖子前,虽然是连着剑鞘,但是这突然冒出来的两把剑还是让博墨沁不由地后退了一步,以免受伤。
“请小王爷回屋!”最左边的男子带着冷傲的口气说着尊敬的话,话中言语自然清晰,意思为,不听话就动手了。
博墨沁死死地盯着那个男子,冷哼一声,迈步朝外继续走。
左边黑衣男子见博墨沁并不买账,反手就是一掌,打在了博墨沁的身上,博墨沁本想反抗,但是想到自己的武功全被封锁,索性也不反抗,任那掌打在自己身上。
手掌重重地落在了博墨沁的肩膀上,将他人扳回来,那手掌极其有劲,博墨沁感觉骨头都快被捏碎了,他执拗地想继续往外,黑衣社哪里管他是否不想还手,屈指就点住了他的穴道。
“小王爷,得罪了!”黑衣人恭敬地朝博墨沁的背影行礼,与另外三人合伙将博墨沁抬了进去。
博墨沁本身就是个话极少的人,这次吃了闷亏,有火没地方出,嘴里想骂点什么,可硬是找不到半个词,不由后悔平日里太过于惜字如金。
白凌坤揉着摔得疼痛异常的下巴,眼巴巴地坐在茶桌前,道:“少爷!您就听老王爷的一次吧,老王爷为了帮你都将身边四员猛将借你了,你看“元宝”高大帅气,不消两下您就乖乖回来了,“二宝”冷静执着,轻功了得,当初还是他把你抱出火场的呢,“三金”更了得,那一身纯正龙行功鲜少有人能与他敌对,“四银”虽然是最好看的,但也是四人中最弱的,不过最弱也比我武功好。”
“就你那三脚猫的功夫,能帮我解开这个独门锁身点学法吗?”博墨沁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让白凌坤脸拉得老长。
博墨沁被限制了行动,除了乖乖坐床上休养就剩下想事情了,想着想着,就想到了孟云清,不知道那日火场一别他是否将自己忘记了,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因为自己的死而伤心。昏迷前听见他在喊自己的名字,那种被自己喜欢的人紧张的呼喊的感觉,他想起来都会笑出声。
☆、59天打雷劈 (1420字)
当日火场内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昏迷前他看见了一个黑色的影子立在身前,那人对着自己说了什么,他没有听清,隐隐约约听见“桃花”二字,虽然不知道那人为什么对自己说桃花,但是他敢肯定,自己能火着离开绝对与那人有着紧密的联系,只是那人为什么要救自己?
为什么自己会在二宝的背上醒来,他事后问过二宝当时屋内窗户锁死,他是怎么进去的,二宝毫不隐瞒的说自己是从天井进去的,他记得当时火还没有烧起来的时候,他首先看的是天井,天井当时被覆盖上了,细长的锁链从外面穿过天井盖上的锁孔,将整个房间变成了插翅难飞的囚笼。
自己当时被下了迷毒,即便是把毒水逼出了一部分,也无法将体内已经消化的毒逼出来,所以他很清楚,自己当时根本没有能力活着逃出来。
他到最后一刻都不肯放弃,一直勉强着自己在炙热中睁着眼睛,迷毒发作的快,他的精神很快就崩溃了,等黑色人影出现的时候,他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影子,他记得当时人影说了很多话,只是屋内的火烧得很旺,他根本听不见,能听见“桃花”二字还是他咬了一下舌头唤回意识才听见的。
等到老王爷出马的时候,寨子已经被孟玉郅带着人控制了。老王爷只是在博墨沁昏迷的时候出现过,见博墨沁没事又匆忙地往下一个地方赶,临走时留下了两封信,一封是一枚飞刀射进屋子时的信,一封是老王爷的亲笔。
飞刀上的信很简短,只写了:孟云清、于阳毒粟。字迹潦草,白凌坤拿着纸问了很多人才看明白于阳后面的两个字是毒粟。
老王爷的信交代了许多,说来说去也就是几句保重身体之类的话,最重要的是,他竟然将身边的四大护卫全留了下来,一个都不带走,书信之后加了一句,“烧伤不愈免出门”。
博墨沁收到孟云清被送到毒粟的消息,自然是飞快地往于阳赶,本来可以尽快到达于阳落脚的,可是老王爷临走是对四大护卫说了这样一句话:少爷不安好,你们就不安好,少爷伤不好,你们就伤得更深。
博墨沁很想知道老王爷这句话究竟包含了几重意思,只是他向来不喜欢算计,更不喜欢剖析,所以也权当耳旁风。
他当做耳旁风,四大护卫绝对不会当耳旁风,博墨沁想骑马,元宝说会妨碍休养,换了一辆牛车,为什么是牛车,元宝解释说是因为牛走路比较平稳。本来从德镇出发到于阳只需一天的路程,最后生生拖到三天,博墨沁窝了一肚子火,又不好拿四大护卫发火。
一路上,白凌坤是饱受摧残的一个,由于他经常不护主,站到老王爷那边,博墨沁每次对他下脚从原先的三分力,变成了十分力,唯一一次下脚比较轻还是因为博墨沁想强行冲关,被三金给封住了经脉,他内力不足,无法强行突破,所以下脚的时候力气自然轻了下来。
此刻白凌坤坐在桌前麻溜的削梨子,老王爷为了博墨沁可是下足了心思,时不时就派人快马加鞭送来新鲜的水果,后来四银用一句话形容当时的情景是:“一骑红尘王爷怒,无人知是水果篮儿。”
白凌坤将梨子切成小块,端到床边,用筷子夹起一块放到博墨沁的嘴巴边,博墨沁本能的想扭头,无奈被点住穴道,动弹不得,他咬紧牙关紧紧地闭着嘴巴,就是不吃。
白凌坤无奈何道:“要是少爷肯吃我就跟告诉少爷您想知道的事情。”白凌坤放下碗,曲起拇指跟小指对天发誓,“我白凌坤对天发誓,若是有半句谎言,天打雷劈。”
“咔嚓!”天空突然晴天霹雳,一声炸雷劈在了客栈前面的大树上,大树被劈中,往外冒着浓烟,枝头开始往冬字雅间方向倒来。
☆、60病来如山倒 (1336字)
白凌坤吓得从椅子上弹了起来,丢下碗就背起博墨沁往外撤退。
屋外元宝为首的四名黑衣人,都听见了树木被劈断时产生的巨响,四人很是默契地接过博墨沁,开始往楼下走。
大树的枝头倒了一半,最后断开,朝树下跌落,砸断了枝桠,树叶凌乱地弹飞着。
“天打雷劈!”博墨沁一字一句地说,虽然被人横着抬着的滋味并不好受,至少能让白凌坤看清他的表情。
白凌坤擦了擦额头的汗,陪着笑,他要说的话真多句句属实,谁都知道天一热这雷电就多,劈中树木这是很正常的,树大招风嘛,“这绝对是巧合。”白凌坤继续谄媚地笑。
“轰隆——”屋外雷声又响了起来,天边都渐渐被染成淡墨色,乌云盖过头顶的天空,风吹得屋外的树“哗哗啦啦”地响。
街上的行人早已经飞快地找地方躲了起来,这天马上就要有一阵急雨了。
雷声从天边慢慢轰到头顶上,乌云浓厚地遮挡了天光,不消片刻,风停了下来,豆大的雨垫资噼里啪啦地往地上落,激起了地上的灰尘,一阵阵热气被雨水拍打,泥土的芳香从鼻端绕过,让人舒畅百倍。
在缘来客栈内动弹不得的博墨沁虽然苦,可在毒粟“受苦”的孟云清也好不到哪里去。自从白青松偶然尝过一块孟云清做好的糕点,被糕点的色香味诱惑,他就再也不愿意吃院子里大师傅做的任何茶点了。
后来白青松索性将孟云清送到了厨房,让本来掌勺的大师傅给孟云清做起了帮手,两人整日里是你切磋过来,我切磋过去。后来大师傅听水生说起孟云清会做藕粉,特意喊上了屋子内闲着没事的小倌们下池塘扒莲藕。
小倌们大多都是嬉闹的性子,竟然为了尝试孟云清坐的藕粉,各个都很卖力地扒莲藕,孟云清乐得自在,站在岸边清洗刚刚挖上来的莲藕。
上午扒了藕,晌午孟云清就把切了片,放在簸箕里摊开,晾在毒粟后院的大架子上,整整准备了四五个大簸箕。
夏日的天本身就说变就变,雷声雨点来得快也去得快,劈雷的时候,孟云清正在厨房里煮豆子,锅里的水“咕嘟咕嘟”的响,外面的雷劈得又响又吓人,他就算是手脚再麻利也赶不上那轰隆隆的雷声。
孟云清从小就怕打雷,每次打雷他都会把自己的头埋被子里,这点直到他长大也没有改变过。
白天打雷的时候他都是躲在屋内,捂着耳朵,哪可能冒着雷声去抢救晒在外面的藕片。后来大师傅是在雨点猛掉的时候想起来外面晒着藕片,一问才知他没收,二话不说,拽着孟云清就往外跑。
可怜孟云清心惊胆战地抱着被淋湿的藕片,飞快地往屋内跑,来回跑了两趟,任大师傅是活拖硬拽就是不出门。
雨下得极其猛烈,没有来得及收的藕片又泡了汤,大师傅哀叹了一晚上,念叨了几十遍,最后孟云清病倒了,发了高烧,烧了一夜。
夜晚是毒粟生意红火的时候,水生授课的时间大多在上午,夜晚纸醉金迷的时候他多半跟孟云清坐在屋里头乘凉。孟云清回到屋后,水生就发现了他的异常,一摸额头早已经滚烫,忙让他将身上的湿衣服换掉,然后把他强按在床上躺着。水生向白青松讨了一些银子,吩咐峰鸾去药铺抓了点药,又亲自伺候在孟云清的床边。
孟云清身子骨薄弱,这些年在蓬勃寨内虽然没有吃什么苦,但是整天忙碌,也并未长几斤肉,体质也未曾得到改善。
☆、61死而复生 (1408字)
水生看着躺在床上瑟缩在被单里的孟云清,心里的滋味那是打翻了五味瓶,说不出来的滋味,要是自己能查出陷害蓬勃寨的凶手,又或者没有遇见此次危机,孟云清还会是以前那个爱笑的孟云清,寨子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也依旧坚守着,不愿离开。
“莫沁……”
床上正烧得稀里糊涂的孟云清喊着“莫沁”,水生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拧了把冷水汗巾,敷在他的额头上。
孟云清一直稀里糊涂地说着胡话,一会喊孟玉郅,一会喊娘亲,过不久又会哇哇大哭出声,再过一会就安静下来,嘴里喊来喊去就剩下一个“水”字。
水生扶起孟云清,让他靠着自己的肩膀,双手将他圈在怀里,给他灌下了祛热的药,待他将药喝下去后,水生又给他用热水擦了便身子,再度盖上薄被。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擦了身上的汗和药的作用,孟云清安静了许多,不再念念叨叨地说胡话,只是时不时的蹬一下腿,好像是在梦里梦见了什么过不去的坎。
水生坐到床头,拿下烧干的汗巾,温柔地摸着孟云清的额头,温度已经降低了不少,人也显得安静了许多,只是嘴唇有些干裂,他的眉头轻轻地皱了一下,端起桌边的温水,又给他灌了许多,直到天色渐渐变黑,发现孟云清头上的温度下来后,他才离开孟云清的房间。
孟云清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感觉有月光照在眼睛上,让他很不舒服,他记得寨子里的房间月光是不会照在脸上的,他揉了揉眼睛,坐起身,月光大片大片地撒在屋内,将整个屋子照得亮如白昼。
喝了药发了汗,他的烧也退去了大半,体力仍然不支,想起身,手臂却使不上一点劲,他躺在床上,眯着眼睛看那月光。
“嗑”一声轻响从门扉边传来,孟云清支起上半身查看,隐隐一个黑色的影子站立在月光背后,让他看不清那身影的样貌轮廓。
“是谁?”孟云清有气无力地问道,又重新躺了回去。
黑暗中,那个身影动了动,终于迈动了步伐,朝床边走来。
月光下,那张瓜子脸与柔和的月光相映成景,一撇孤傲的唇抿成了一条细线,浓密的睫毛在月光下投下大片阴影,明亮的眼睛即便是在这黑暗中也散发着灼热的光芒。
“莫……莫沁!”
孟云清在生病中,刚想挪下床,双腿一捱到地面,就软了下来,直直地往前扑倒,跌进一个温暖而又充满芳香的怀抱。
孟云清睁开眼睛,眼泪扑簌地掉,从来没有哪一刻会这样哭得心都要痛得裂开了。
“是我。”博墨沁扶起跌倒的孟云清,让他能看清自己的脸,然后绽放了一个少见的笑容。
博墨沁想,这样哭出来也好,总比憋在心里不能说不能想的好,至少发泄过,自己内心的内疚也会慢慢变得好些。
“呜呜呜……都是我……都是……我害你……呜呜呜……”
博墨沁替他擦了擦眼眶道:“你还是一如既往的爱哭,男子汉大丈夫,要能屈能伸,怎们能说哭就哭?”
孟云清摇着头,大声的争辩着:“不是!都是我的错,就算是哭瞎了也无法弥补我对你的伤害,这一切都是我的错。”说到最后开始泣不成声,抽噎地越发猛烈了。
“我以为……我以为你被我害死了,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的错,你打我吧,骂我吧,只要你能泄愤,无论怎样我都愿意。我看见你的尸体的时候,我好恨自己,要不是自己怀疑你,你就不会死。都是我的错……”孟云清并不知道自己此刻是在梦里还是在现实中,他唯一知道的是,很多天没有梦见的人,终于肯入他梦乡了。
☆、62腰软 (1353字)
博墨沁替他擦了擦眼眶道:“你还是一如既往的爱哭,男子汉大丈夫,要能屈能伸,怎们能说哭就哭?”
孟云清摇着头,大声的争辩着:“不是!都是我的错,就算是哭瞎了也无法弥补我对你的伤害,这一切都是我的错。”说到最后开始泣不成声,抽噎地越发猛烈了。
博墨沁想,这样哭出来也好,总比憋在心里不能说不能想的好,至少发泄过,自己内心的内疚也会慢慢变得好些。
“呜呜呜……都是我……都是……我害你……呜呜呜……”
博墨沁叹了口气,手掌缓缓地触碰着他的头发,将他的头轻轻地托着,慢慢拥进了自己的怀抱中,让他趴在他的肩膀上尽情哭泣,“想哭,就好好哭个够吧。”
孟云清一直哭,边哭边责怪自己,话到最后只剩下“都怪我”,博墨沁不由好笑,孟云清从来都是嘻嘻哈哈的样子,即便是第一次见面他用门板打他的头,他也只是跳脚般的假哭,哪像今天这样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不哭了好吗?”博墨沁轻声询问。
孟云清抬起头,看着博墨沁的脸,摇了摇,将脸埋进他的胸膛,声音越来越小,只有眼泪还在不停地淌着。
博墨沁收紧怀抱,手臂绕过他的膝弯将他打横抱起,轻轻地放到床上。
“你还在生病,不能再受凉了。”他为孟云清盖好被子,起身准备离开,却袖口一紧,被拉回床前。
“你不要走……”孟云清大声喊着,哭腔很浓,听着就感觉很伤心。
博墨沁无奈,只能坐下,再度扶着他躺下,为他盖好被子。
“莫沁……你不要走……我……我还没有告诉你我喜欢你。”孟云清委屈的瘪嘴,眼睛一眨泪珠滚滚而落。
博墨沁的眼眸顿时一亮,嘴角的笑容是怎么也遮掩不住,他弯下腰,食指勾着孟云清的下巴,让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过巴掌宽,他小心翼翼地问:“你刚刚说了什么?”
孟云清脸顿时红得更鲜艳了,他想扭头,却因为博墨沁勾着自己的下巴,所以他只好顶着一张脸颤巍巍地开口:“我说……我喜欢你。”
“好清儿,我也喜欢你。”
似乎没有想到自己的爱慕能得到回报,当博墨沁说了也喜欢后,孟云清显然是被震惊到了,他表情有些僵硬地看着博墨沁,连呼吸都忘记了。
博墨沁笑容更深,纤细的手指触碰着孟云清的脸蛋,细细地描绘着他的轮廓,最后到下巴,直到那粉嫩的红唇。
呼吸渐渐拉得细长,室内莫名升起一股子热气,熏得孟云清与博墨沁二人都出了细汗。
“莫沁,你没有死,对吧。”
“想知道吗?”
“嗯!”
柔软的唇覆盖在孟云清的唇瓣上,轻轻的触碰辗转,毫无技巧的摩挲,呼吸间是彼此气息,那气息越发浓烈,最后化作一团火焰,无法收拾。博墨沁意犹未尽,内心的火苗早就窜得老高,他极力压制住自己内心的欲望,主动离开尚存着甜蜜的一吻。
孟云清被博墨沁突然的撤退惊得睁开了眼睛,他以为他要离开,用手撑起上身,另外一条手臂勾住博墨沁的脖子,主动将自己那红艳的唇送了上去,与他湿濡的交汇、嬉闹,比上次的时间更久更绵柔。
博墨沁搂着他的腰,手指缓缓透过薄薄的衣服抚摸着他的脊背,亲自触摸后他发现,孟云清虽然瘦弱,但是皮肤却是意外的好,或许是跟他不会武功有关。
“唔!不行了……腰软了。”
☆、63莲花手帕 (1514字)
孟云清双手挂在博墨沁的脖子上,头朝后仰着,大口大口的呼吸着。原来不知不觉间,博墨沁的手就开始朝着他的下腰更加用力的抚摸,导致触碰到了他敏感的地方,所以才有了酸软的感觉。
博墨沁轻笑,收紧手臂,将他揽到身前,柔唇覆上孟云清洁白的脖颈上,一点点一点点的亲吻。
孟云清舒服地哼出声,眼睛因为哭过所以带着一种妖娆的桃色,因为博墨沁的挑逗红艳的小嘴时不时微微张开,细细吟唱。
博墨沁伸出手指将他的衣服扯开,吻一路向下,最终在胸口停下,孟云清低头看向博墨沁,只见他亲吻着他的肌肤,身后的长发滑过肌肤,带着酥麻的电流,让他欲罢不能。
“莫沁……”像是渴水的鱼,孟云清红着眼眶,带着深深的眷恋与满足。
博墨沁听见他的呼唤,抬起头,与他四目相对,嘴角的笑容在月光下变成一道美妙的弧度。他将他放倒在床上,欺身将孟云清压在身下,修长的双腿与孟云清的紧紧交叠。
“小清儿……”话到唇边全部变成了行动。
室内传出低低地呻吟声,忽急忽慢,像是在唱一首旋律极高的乐曲。
毒粟后院的屋内正在上演一场火色生香的戏码,屋外有人正抱着树桩子抵死不从,抵死不从的人自然是白凌坤。
“姓白的,你别逼我动手!”三金冷冷地将剑抽出一半,抵在白凌坤的脖子上。
白凌坤似乎很不以为意,压低声音说:“我都说我只听一会儿,又不会是什么大事,干嘛不让我听!”
三金嘴角抽了抽,道:“小王爷下的命令你想违抗?”
白凌坤不服,道:“白天元宝那样对小王爷,你们咋不说小王爷下的命令啊!”
“你再多说大点,被小王爷发现我们就死定了,快走!”三金不屑地撇嘴,又再度上前抓白凌坤的手。
29。
“你个大老爷们,你干嘛抓我的手!”白凌坤松开手,逃过三金的魔爪,又再度抱着柱子不撒手!
“要不这样!只要你肯跟我走,我就告诉你,孟玉郅的真实身份!”
“成交!”
“……”
三金突然感觉,自己是不是给自己下了套自己钻了进去,反倒让猎物跑了。跟在白凌坤身后他越想越不甘心,索性使用轻功,“嗖”得一声飞毒粟三层的屋顶上去了。
“诶!你这人,说好了告诉我孟玉郅的真实身份的!”
三金突然想起,眼前这个死皮赖脸的家伙以前是大内第一高手……
三金盘膝坐下,从腰后掏出一个锦囊,锦囊内装着一方绣帕,帕子上绣着一朵红莲,因为月光的照射,帕子上的红莲隐隐可见。
红莲下方绣了一个字,因为距离,白凌坤始终没有看清,他接过帕子,细细端详,发现竟然是一个情字。
“你是说,这件事跟他有关系?”
“老王爷临走前给了我这个锦囊,当时我也不明白这个,直到霄大哥飞鸽传书,告诉我火莲教与蓬勃寨,我才想起来。后来二宝说将小王爷救出火场的时候,看见了一群蒙面黑衣人出现在蓬勃寨附近,衣服上绣得红莲跟这方帕子上的一样。”
白凌坤托着下巴想心事,三金也盯着帕子怔怔出神,思索哪些地方被自己遗漏掉了。
“可是这个跟我要知道的孟玉郅没有关系啊。”
“我既然说了,自然是有关,这帕子是蓬勃寨寨子被烧的时候,二宝在现场亲眼看见孟玉郅丢下来的。”三金很严肃很认真的强调着二宝。
“也就是说,绕来绕去,这个帕子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一起都是人家二宝的功劳!”白凌坤总算是懂了,感情这人纯粹是拿一方帕子来骗自己离开。
三金冷哼一声,道:“姓白的,我要不是敬你是个前辈,我一定一龙爪子挥死你,要知道,能在我燕大人面前这么说话的就你一个人而已!”
☆、64天外飞仙 (1224字)
白凌坤玩味地笑笑,上前一步,小声地说:“你不是姓三吗?怎么又改姓燕了?”
三金将牙咬得嘎吱响,当即一掌向白凌坤打去,这一掌饱含了怒火,一声龙吟自天际落下,最后化作一道无形的劲气,朝白凌坤头顶打来。白凌坤仰头,运气一股气,与那龙吟所形成的劲气相互抵抗,两股势均力敌的劲气,终化作了虚无。
“三金,你发火也得看看时间啊,作为补偿,这个手帕我就收下了!”
说完话不等三金回,白凌坤的身影就猛然一跃,消失在了屋顶上。几个弹落,他停在一根竹子上,脚下是一枝竹枝,他身轻如燕,落在上面似乎没有重量。将那方帕放在鼻端轻轻嗅了嗅,隐隐有一股幽幽的莲香,果然是千年红莲,味道即便是几经转手也不曾丢失一分。
“帕子啊帕子,能不能找到入口就靠你了!”说罢身影一窜,消失在了毒粟的院子内。
月光正好,朦胧洒下清辉,整个毒粟都笼罩在红色与银白的光晕中,就连屋顶的飞檐角上都挂着大大的红灯笼,灯笼上的写着浓墨泼写的毒粟二字,象征了它的地位,更体现了它的独有风情。
毒粟的大回字三层楼内,没一层楼的大红灯笼被点亮的时候,本来较为安逸的回字高楼内络绎不绝地出现各色各样的人物,人们端着酒盏,趁着酒性或划拳或高歌或吟诗或听曲,人声鼎沸,形形色色穿着华美的富态公子进进出出,手里都搂着一个娇弱的小倌,他们在楼下把酒言欢,在楼上做着销魂蚀骨的美事,待一切过后,皆为过眼云烟,天亮之后,彼此淡忘,不念红尘,不贪风情。
回字楼一楼,东边一片赏舞的池子围满了人,人们呈现痴迷地状态望着那只着薄纱的身影,戴那一袭粉红身影转过身来,浓妆艳抹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琵琶声起,那人抬起一脚,柔柔地将腿扳到头顶,双手紧紧的扣着脚背,薄纱在火热的空气中自下飞舞,他松下手,转而旋转起来,他腰软得像条蛇,身上粉红色的薄纱随着他的舞姿轻盈飞舞,轻飘飘地飘在他的周身,美得惊心动魄。
台下看官都痴迷地盯着台上的小倌,就连呼吸也慢慢变得慢了起来。
弹琵琶的少女突然停下撩拨的手指,静待小倌停下身形,一阵箫声随之在头顶而起,箫声凄美哀长,犹如已去相思,说不清道不明,引得人们纷纷抬头看向头顶,想要找到那吹箫人的身影。
这时,有人喊道:“这是荷华的天外来曲!没想到,荷华离开后居然还有人会吹,那舞似乎也是一个叫秋离的小倌为了配这曲而编撰的舞,怪不得我觉得眼熟!”
人群中开始有人附议,纷纷赞叹这一绝曲和残舞。
台上的小倌似乎并没有被这议论声打扰到,再度扭起腰肢,抛洒出长袖,犹如戏子的水袖,舞出了绝美的花瓣,小倌再度旋起身形,在台上快速的旋转,配合着箫声那一阵极长的弦音,最后跪倒,高高的仰起头,将那捏在手心的薄纱投掷而出,屋外窜进的风让那飘然的薄纱不停飞舞,似乎在为这小倌散去一身燥热。
箫声止,舞止,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有人喊道:“快看,天外飞仙!”
☆、65相较不分上下 (1375字)
一个白色的身影从屋檐下跳跃下来,纯白的薄纱在他的身边萦绕,漆黑的发丝犹如水浸般柔软光滑。
人影落地,弯膝,单手撩起小倌的腰肢,将小倌捞入怀中,朝人们投掷了一枚烟雾石,连脸都没有露出来就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
掌声再度“啪啪啪”地响起来,人们的叫好声不绝于耳。
三楼“梅轩”内,水生将峰鸾放下,让他坐在椅子上,自己责是脱了套在外面的白纱,喘了口气,“这白青松真是下足了心思。”
峰鸾捂着不停扑腾跳跃的心脏站起来说:“水师父,刚刚我是怎么上来的?”
水生回头看他,将漆黑的长箫递过来,微微一笑道:“刚刚是飞上来的。”
“啊?”峰鸾显然不能理解“飞”这个概念,睁大了眼睛看着水生,似乎要将水生看出一朵花来才罢休。
水生也不多解释,刚刚为了配合他演出,自己放下小清儿就出来,这会儿他正担心着小清儿会不会出什么事情,他交代峰鸾道:“下次记得别把腰贴地上,当年秋离可不是这样跳的。”
峰鸾脸一红,一想起那温柔的手掌贴着自己的脊背将自己搂起来,他感觉内心像是被蚂蚁啃食了骨髓一样,双腿发软。
“水师父说得是,峰鸾记住了。”
水生走出梅轩后,迈着飞快的步伐走下楼梯,朝后院小清儿住的地方去。
就在他快要走近的时候,突然从屋顶跳下一个黑色的人影,水生自从见过黑色劲装的火莲教教众后,后来凡是见到穿黑衣的他都会当做是火莲教的人,而眼前这人,正一身黑衣,虽然没有蒙着面纱,但是脸上的神色显然不善,水生暗暗运力,将一股真气凝聚在左手掌上,严肃地瞪着眼前的黑衣人。
黑衣人是三金,小王爷对他下的命令是不许任何人靠近,他身为老王爷手下的得力助手,怎么也不能将这次的任务办砸了,遂在水生出现的时候,他适时地出现阻止水生靠近这扇门。
“你们火莲教究竟想得到什么?究竟是不是你们冒充我蓬勃寨的青蛇印和青蛇镖杀害了怀庆村上下三百余口?你们居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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