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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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读者是如何悲剧掉的 作者:宅鲸

    正文 第1节

    一个读者是如何悲剧掉的 作者:宅鲸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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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一个读者是如何悲剧掉的

    作者:宅鲸

    在某本书里跑过龙套的苦逼读者,被自己捅过一刀的魔王悲剧掉的故事。

    中二魔王攻x杯具读者受,附带各种欢脱二货。

    伪现代背景,经不起考究,请诸位大大敲砖留情。

    内容标签:时代奇缘 穿越时空 魔法时刻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德,魔王 ┃ 配角:勇者 ┃ 其它:1v1,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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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t 1

    林德面无表情地砸了鼠标,举起手,犹豫两秒钟,然后进了厨房磨菜刀。

    菜刀是件好物。

    除了能镇定安神之外,还能让人产生一种正在手刃仇人的错觉。

    人生在世不称意,不如菜刀霍霍向猪羊。

    林德觉得自己实在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从小就不争不吵不闹,乖巧伶俐,从来不自暴自弃自怨自艾,连爱好都体现着他乖巧的个性。

    是的,林德是一个网络的忠实读者。

    现代人嘛,总容易精神空虚。林德喜欢爽,喜欢yy,喜欢种马后宫,总而言之,一切恶俗的剧情他都喜欢。更何况,网络嘛,称不上什么高雅的艺术,作者赚钱开心,林德也开开心心。

    但现在林德很不开心。因为他最近萌上了一篇很萌的叫做《龙翼战记》的文,题材是老掉牙的勇者大战魔王,但架不住情节好文笔棒,虽然作者是毫无任何完结作品的新人,但林德还是义无返顾地跳坑了。

    善良,热血,有点小迷糊但更多天然呆的勇者主角没有引起林德的注意。

    花瓶一样排列的后宫,林德自动忽略。

    但是……

    魔王他好萌啊,好萌啊!林德感到自己的小心脏被某种神秘的箭击中了。连着整整一个月,反复刷新所有有魔王出现的段落,林德觉得自己都快魔障了。

    为什么魔王只是书里的人物呢?

    如果魔王能活在现实中,或者他也是书中的角色就好了,那样他就可以……倒头就拜当魔王的小弟了。

    林德一想到自己和魔王生活在不同的次元,就觉得世界灰暗了一半,但光彩的另一半是,他能在有生之年,能在电脑屏幕上看见魔王,这实在是太幸福了。

    ——然而,事情总是会出现转折的。

    转折叫做,作者大人在自己的评论专区发了一个帖子,标题叫做“龙套与配角报名申请区”,内容页很简短,要求姓名,性格以及剧情要求之类。

    做了n年的百花丛中过,不留一张评的林德推了推眼镜,白光一闪,啪啪啪地开始敲字。

    他的回复也很简短。但林德知道,作者一定会动心。

    【姓名:林德。性格:随意。剧情要求:一定要成为魔王的小弟,是魔王最亲近的心腹,在全世界中魔王最信赖他了!

    ps如果大人让我满足心愿的话,我愿为大人您献上一个盟主。】

    检查了一遍有无错别字,林德心满意足地点了发送,之后便满怀期待地开始等待更新。这年头,谁还会和毛爷爷过不去呢?

    几日后,林德得偿所愿了。新出现的角色名字叫做林德撒穆尔,有着罪孽之瞳之名的亡灵,是黑暗之域的实际统治者,也是魔王最大的爪牙。

    ……这个设定好带感。

    林德觉得自己快被幸福的泡泡淹没了。就算有着次元的差距又怎么样,只要有心,更重要是有钱,也能给他抹平了!

    因为这一点,林德打赏起来越发凶猛,虽然他工作也只有每个月四五千,但架不住他生活单一,不需要烧钱给女朋友。实际上,林德已经决定去找一个和魔王大人有着相同性格的女性来当自己的女朋友,虽然目前在他看来,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完美如魔王的人了。

    ……不过,也许,林德想要一个像是魔王的女朋友的这件事,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实现了。

    因为林德成为了作者的大金主,所以故事中的林德,戏份也越发充足起来,也慢慢开始交代了他的背景:林德撒穆尔原来是一个国家的王子,遇到了魔王之后,投入了魔王的麾下,但他的父皇不能接受这种事情,于是便杀害了林德,向教廷表明清白。

    得知此事的魔王,屠杀了整个国家,为林德陪葬,之后,又挖出了自己的左眼,来复活了林德。从此以后,林德撒穆尔就是魔王最强大的手下,以狠辣多疑,足智多谋,智商多变出名。

    虽然林德在面对路人时,狡诈得好比诸葛亮转世,但一看见主角,智商自动掉入负无穷,甚至被广大群众戏称为智多变。

    同时,也因为这个,众多女性执笔的同人文开始了魔王x林德x勇者的3p耽美文,虽然林德拒绝承认那厮是魔王,但有不少魔王和林德幸福的在一起的he结局,也算是另类完成了林德的愿望(?)。

    但林德已经不去和作者计较这个了。

    他全身心都被吸引到一个点上去——魔王屠杀一个国来为自己陪葬。

    嗷嗷嗷,太幸福了。林德为这个剧情感动得痛哭流涕,他的人生圆满了,他活了这么多年就为了这一刻,他可以说,就算下一刻死去,林德也心满意足了。

    什么“颠倒世界只为摆正你的倒影”,“为了你我可以抛弃全世界”,这样的话虽然又苏又雷,但架不住爱啊,这就是那瞬间林德的真实感受。

    但好景不长。

    所有的爱的作者,都有让读者忍不住剁死他的冲动。

    在历经半年之后,《龙翼战记》终于走向了尾声,林德也很欣慰,虽然知道一定会是勇者打败魔王的结局,但林德一向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好少年,他不会做出为了自己,让作者改结局的事情。

    不求永永久久,但求曾经拥有。林德觉得他一点也遗憾,剧情能有这样的发展,他已经知足了。他现在安心等待的,就是林德和魔王一起被主角砍死,然后死同穴。

    生年不同时,死后亦同穴。

    林德被自己意淫的剧情萌得一脸血。但是他料到了开头,没料到结局。

    于是作者用结局糊了林德一脸血。

    神马!

    林德其实一直憎恨魔王杀了他全国!

    神马!

    林德投靠魔王其实一直在忍辱负重,为找到魔王的弱点而卧薪尝胆!

    神马!

    林德一直在主角面前智商二百五是因为他在为魔王培养敌人!

    神马!!

    结局时林德捅了魔王一刀,然后和勇者开开心心去创造新世界了!

    我草你妹啊!!

    那一刀捅得林德内心是千疮百孔,百感交集。他盯着那个结局,忍了半天,还是没忍住把鼠标砸了。

    这是什么破事啊!林德很想人肉作者然后掐死他,为避免自己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林德忍了又忍,跑进厨房开始霍霍地磨菜刀了,磨了两小时之后,林德觉得自己已经平静起来,可以理智地对待这件事了,于是又回到了电脑桌前。

    他顺手把菜刀放在了键盘旁。

    总而言之,林德觉得自己接下来的做的事情,堪称仁至义尽,他打开《龙翼战记》的读者群,点开作者的企鹅,打字。

    魔王走狗

    大人,为什么会是这么一个结局?

    作者

    咦,你不满意吗?

    我觉得这个结局挺完美的。

    完美你个球啊——林德的表情裂了,理智隐约要弃他而去。但他表现的还是很镇定。

    魔王走狗

    ……我觉得林德不要叛变比较好吧,和魔王一起死挺好的。真的。

    林德盯着光标闪烁的地方,目光灼灼,万分期待作者说出“哎呀,既然你这么觉得,那我就去改结局好了”之类的话,但实际上,林德低估了世界的下限。

    作者

    啊咧,这个我也是被迫的啦。我女朋友萌勇者x林德的cp啦。如果我不这么做的话,会被家暴的qaq亲

    作者

    安啦,不满意的话就自己脑补结局好了。我没有意见的。

    林德一时间不知道该作何感想。

    他早应该知道了,既然作者会被他的毛爷爷影响,那么,被其他人影响也是正常的事情。但是……

    你以为他会平静地接受这种事情吗!

    会吗!

    林德愤怒地抄起电脑旁的菜刀,对着电脑屏幕就是一刀,那力度比起林德撒穆尔捅魔王的那一刀只重不轻。

    林德没有勇气违法犯罪去捅作者一刀。

    但他连电脑屏幕都捅不得吗!!

    ——但事实上真捅不得。在麻痹的感觉漫上整个身体的时候,林德觉得自己的人生简直是一个笑话,生的卑微,死的搞笑。就在他以为自己的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林德左眼猛地一疼,电脑爆出一团火花,彻底报废了。

    ……他活下来了?

    林德动弹一下,发现自己毫发无损,连衣服都是完好的。除了疼得不行的左眼,和眼前的电脑残骸,好像之前的触电只是一个错觉。

    林德眼睛疼得眼泪噗噗地往外冒,他用手擦了一下脸,发现自己流出来的不是正常的透明的眼泪,而是暗红的血,像是蜿蜒入骨的仇恨——这是什么灵异事件?林德捂着眼跑去洗漱台,在镜子的倒影中,他的左眼也是血红血红的,像是生了病一样的诡异。

    “林德……”

    宛如地狱尽头传来的呼唤。林德整个人都僵住了。镜子里,他的身后站着一个身穿黑色华丽战甲,头生双角,背长龙翼,俊美无双如天神下凡的男子,他比林德高半个头,因此,为了在林德耳畔呢喃,男人微微地垂下头,漆黑的头发遮住了他的眼睛,只有红唇如血,微微抿起一个温柔的微笑。

    “林德,为什么要背叛我呢?”

    温柔犹如情人的甜言蜜语。

    只可惜这温柔的背后是掐死你的温柔,这甜蜜的真相是毒死你的甜蜜。

    ☆、act 2

    林德一瞬间被剥夺了所有的思考的能力。

    他曾听到过一个说法,说人死的时候,会产生幻觉,虔诚的信徒会看见他们的神。是的,也许真正的林德已经在触电中一只脚迈进了死亡之门,但他在此刻,真的见到了他的神。

    我家魔王不可能那么完美!嗷嗷嗷和我脑补的一模一样,我的魔王啊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存在……请动手吧,能死在您手中是我一辈子最完美的结局,即便是憎恨,也意味着您曾经在意过我,死而无憾了……

    虽然此林德并非彼林德,但那一瞬间,林德还是默默回顾了自己乏味的一生,并总结出这样的结局实在太完美不过。

    不过。

    一秒,两秒,三秒。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

    喂喂,魔王大人,来个反应啊。难道你让他自己动手不成?林德小心翼翼地用眼角余光瞥魔王。魔王的侧脸很美,林德觉得自己的词汇量完全不能表达出魔王的一丝一毫。

    他只能说,他第一眼看见魔王,就知道魔王已经在他心中被描摹过千万次。

    这是他第一次真的见到魔王。

    也许也是最后一次。

    所以林德很激动,他很矫情地想,这大概就是一年万年的含义。他看魔王一眼,就好像已经凝视了过万年……不过,从这个时间长度来看,大概不止万年,起码也是亿年?

    话说魔王大人您不要这么一言不发啊,这样他超害怕啊!魔,魔王大人……林德小心翼翼地,十分委屈地戳了戳魔王。然后……魔王他倒地了!他倒地了!

    这一定是他的戳人的方式不对!

    “魔王大人您怎么了……”林德吓得脸都白了。他扶起魔王,只觉得有湿热的液体蔓延到手上。他愣了一瞬,往上摸索,很快就握到了一个微冷的金属物体。林德下意识地把那玩意儿拔出,喷涌而出的鲜血溅了他一身。

    林德整个人傻了,他呆滞地看着窝在手中的小刀。

    这把刀在《龙翼战纪》里面有着长到令人发指的装逼名字:永恒封印之埃尔维斯匕首。它被这样描述:那是一把非常奇特的小刀,不过手臂长短,银灰色,没有任何其他装饰,只有微弯的弧度带出一种奇异的美感。

    ……它完全符合这样的描述。

    唯一的问题叫做它长得非常像是林德家里的那把水果刀。

    不对!他到底在想什么!

    “魔王大人你坚持住!我这就为你去喊救护车!手机手机手机……”

    ……

    几个小时之后。

    急救室正在手术的那盏小灯啪得一声灭掉。林德急急忙忙迎上去:“医生,他……情况怎么样?”

    “已经脱离危险了。”医生摘下口罩,一脸严肃地开始训话,“水果刀这种东西怎么可以随意拿来玩呢,还玩什么spy,最后居然摔一跤把刀戳身体里了……安全问题绝对要注意啊……”

    “是是是!”林德表情僵硬地点头称是,默默地在心中忏悔——时间太短,他只能想到这么不靠谱的借口,魔王大人我对不起你的英明神武。

    “还有,你也是——既然发现了干嘛不早点送医院,要不是病人体质还不错,不然就可以直接送火葬场了!”

    无,无法反驳。

    林德咬了咬下唇,他先是以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幻觉,之后,也没有意识到,一直沉默的魔王是站着昏厥了。

    不过,他活下来了,太好了。想到这里,林德觉得眼睛微酸,他眨眨眼睛,再眨眨眼睛,把眼泪逼回去:“魔……那个……他什么时候能醒?”

    “等麻痹效果过去了,随时都可能吧——病人的求生意志很强呢,不然也熬不到救护车。”医生把厚厚的一叠纸砸进林德的怀里,“对了,记得把钱付了。还有,你真的不要去做个眼睛检查吗?红眼病看起来很严重啊……”

    “……不,不用了。”

    ……

    林德趴在魔王的病床前为自己的存折哀悼,他的老婆本没了。你说为什么当今社会的医疗要这么贵呢?不就是输点血,缝几针,几万块就没了,还没算后续的治疗费。

    林德叹了口气。

    也许他可以劝说魔王醒来之后,让他把医疗费付完再杀他。

    林德有点忧郁。他低头看看手中的永恒封印之埃尔维斯匕首——赶过来的时候太急,不知不觉就一直抓着它没放手。刚刚,林德去了洗手间把刀上的血迹洗干净,结果……越看越像水果刀。

    其实不科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比如操着一口标准堪比新闻联播主持人的京腔普通话的魔王,还比如虽然本体是冷血动物暗翼巨龙但是血型居然是人类烂大街的o型血——林德没法描述自己心惊胆战地看着医生替魔王验血,以为魔王即将走向外星生物解剖台道路,结果最后得出结论o型血的那瞬间的心情。

    十万个草泥马在马勒戈壁里呼啸而过。

    林德隐约觉得他接触到了某种程度上的真相,想了想,打开手机企鹅,作者的头像还亮着。林德心情有点复杂,这次,他打字打得很慢,不过林德认为这是他不习惯手机聊天的缘故。

    魔王走狗

    那个……作者大人,我突然发现永恒封印之埃尔维斯匕首的描述和水果刀好像。

    作者

    =_=b居然被发现了orz

    虽然不想承认,但……那真的是水果刀。那天我一边切西瓜一边敲的文……

    林德心中陡然飘过各种恶劣的想法。如果说作者一手抖把手切了,这样就不会有这个操蛋的结局了。虽然内心这么想着,林德还是很厚道地只发了一串“……”给作者。

    作者

    诶诶,反正看起来也没有差别嘛。我是从没有原型就不能动笔星球来的啦=w=亲

    比如说勇者,我就是拿金闪闪的外表和别的角色的性格杂糅一起的。

    亲你妹哟!林德第一次觉得作者卖萌的口吻是如此的可恶,尽管昨天他还向别人炫耀自家作者是多么可耐多么萌。结果今天就被打脸的如此之惨。

    更重要的是——

    魔王走狗

    你就不会选碉堡一点的本体吗!

    td魔王被永恒封印之埃尔维斯匕首捅死和魔王被水果刀捅死,这是一个效果吗!吗!!林德心底的悲伤逆流成河。

    ……你懂不懂这是在他胸口捅了一刀后又撒了一把盐的痛苦。

    作者

    不要生气啊,林德,我下次一定会选碉堡了的本体的qaq

    魔王走狗

    我问一下,魔王的原型是……?

    作者

    讨厌,让人家留点悬念嘛。

    好想揍死作者,冷静,冷静。林德深吸一口气,换了一个问法。

    魔王走狗

    那我能知道魔王身体的原型设定的血型吗?

    作者

    你等等啊,我去查查。

    作者

    是o型。果然和想象中的一样,书中的世界果然是作者的设定乃践踏逻辑的最高法则。

    林德揉了揉他的太阳穴,问出了他最关心的问题。

    魔王走狗

    那林德撒穆尔的设定呢?我是说,除了性格之外的。

    说实在话,虽然林德在故事里的分量很重,但实际上,全文并没有于林德撒穆尔是正面直接描写。

    林德盯着手机屏幕,虎视眈眈。

    作者

    不知道啊,反正除了左眼是魔王的眼睛,是红色的之外,别的都是按照亲的来的啦。

    亲是什么样的,林德撒穆尔肯定就是什么样的啦~

    林德的手顿住了。

    手机屏幕的倒影中,他的左眼血红血红的。

    这算是什么情况?

    “你在做什么呢,林德?”

    一个带着轻笑的低沉声音响在林德的耳畔。林德下意识地抬头,才发现魔王已经醒了。而醒来的魔王,脸上挂着很淡的微笑,微微低头,注视着林德的手。林德的一只手上握着手机,另一只手上抓着那把水果刀。

    魔王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一点,带着深深的嘲弄,他开口,依然是标准得不能再标准的普通话:“你要再杀我一次吗,林德撒穆尔?或者说,我的左眼?”

    嘤嘤嘤魔王大人您听他解释啊!

    ☆、act 3

    “魔王大人,我虽然是林德,但不是您认识的那个林德……所以,能不能……”林德很想扇自己一个耳光,这语无伦次的像什么样子,“我和那个林德是不一样的,我是绝对不会背叛您的!”

    标准的九十度鞠躬,林德低着头,不敢去看魔王的表情。视野里只有对方的一双完美的手,仿佛天造一般完美,而此时此刻,那只手动了。

    ——果然魔王还是决定要掐死他吗?

    林德看着那只逼近的手,脑海里只剩下这么一个想法。

    然后,那只手轻轻巧巧地,把手机从林德的手里拎出来。

    这是什么情况?

    林德困惑地抬起头,看见魔王聚精会神地把他的手机翻来覆去地看,然后点了点屏幕,屏幕发光,魔王的眼睛噌得一下,亮了。

    过了一会儿,屏幕暗下,再点,再亮……总而言之,某个世界上所有人都谈之变色的魔王大人,把手机亮亮暗暗的游戏玩得不亦乐乎。

    林德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魔王本来就是暗翼巨龙,巨龙么,本来就是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而暗翼巨龙又是龙族里独占欲最高,好奇心最强的类别,见到新奇玩意儿一定要据为己有。

    也许他刚才完全是自作多情了。

    魔王刚才也许盯的是他的手机而不是他本人——太,太过分了,难道他还比不上一个手机的吸引力吗!

    林德心情复杂的可以吞下一坨翔,如果有着次元的距离也就罢了。在两人共处一室的情况下,他完全无法忍受魔王忽视他这件事:“呃……魔王大人?”

    “……”

    “魔王大人?”

    “吵死了,你想干嘛?”

    魔王一脸不悦地把目光从手机上抽出,一双血红的双眼盯着林德,杀意溢满——如果你不给一个合格的借口的话,我让你知道魔王一怒的后果——从魔王眼中读出这样的含义,林德脑门上的冷汗刷得一下下来了。

    “魔王大人,请,请允许我向你介绍,您现在已经不是在原来的那个世界了……呃,这个世界叫做地球。”林德十分心虚地说,“因为这个世界是建立在一个叫做地球的星球上,这个世界没有魔法,没有龙,没有精灵矮人……不过它发展出了另一个叫做科技的文明……”

    “林德,你什么时候这么啰嗦了?”魔王不满地挑挑眉,“如此大范围的禁魔领域,你以为我什么都感知不到吗,甚至连化作龙身都……吾知晓异世界形态各异,无需惊奇。”

    等等,自称变了!魔王大人您的自称它变了!

    林德莫名其妙地觉得很悲伤,似乎内心的某座至高无上的神像崩出了一道小裂缝。

    但他还是压下心中的怪异感,继续说明:“嗯……这里只有人类,而人类发明了一种叫做电的能源,像是您手上的那个,还有……”林德抬头看向天花板,指了指上面的电灯,“这些都是科技的成果。”

    魔王若有所思地看着电灯:“……倒是很有趣。”

    “能得到魔王大人的肯定是它们的荣幸。”林德心底涌出了深深的自豪感。他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向雌性炫耀羽毛的雄孔雀。

    “……你在地球就住这样的屋子?可真寒酸。”魔王嘲讽一声。

    地球这种地方不可能出现建在火山里面的宫殿群啊……林德回忆了一下魔王在原著里的审美观,明智地不去争辩:“我不住在这里,这里是医院……就是类似于教堂那种治病救人的地方。”

    “教堂?”一看见魔王露出厌恶的表情,林德心底猛地喊糟——他怎么会忘了这个是魔王的老对头了。果不其然,魔王跳下病床,“去你家。”

    “等等,魔王大人您的伤!”

    魔王打断林德的话:“你在违背吾之意志吗,林德?”

    “……请魔王大人等一会儿,我去办出院手续。”林德扭过头,无语泪千行。

    虽然医生建议再观察一段时间,但林德一口咬死了要立刻出院。最后,林德拎着一大堆看不懂的病历表单回来找魔王。

    他一回到二楼就吓一跳!

    停电了吗?怎么黑漆漆的没有灯……林德听见不少病人在黑暗里抱怨,还有几个医护人员拿着手电筒在走道上快速走过——发生什么事情了?对了,魔王大人!

    “你在东张西望地看什么?”一道低沉的声音响在林德的身后。

    林德忍不住热泪盈眶,一个箭步冲上去,死死地抓住魔王的衣服:“您,您没事真是太好了?”

    “林德你脑子被食尸鬼啃过了吗?”魔王勃然大怒,“谁允许你碰到我的衣服了。你以为在那件事发生之后,我还会允许你分享吾之荣光吗?”

    林德吸了吸鼻子,放开了手。那大概是他的错觉吧,似乎在他抓住衣服的那一瞬间,魔王整个人都僵掉了。

    “走吧。”魔王轻哼一声。

    林德眼疾手快地拦在了魔王面前,不出意料地得到了魔王的怒视:“你在试探我的底线吗?”

    他怎么可能有这种胆大妄为的想法,只是……

    “那个,出去的路要走楼梯,这个是窗户,不是出口。”

    林德果然还是无法接受魔王大人跳窗户的这个设定。

    魔王不屑地瞥他一眼,血红的眼睛让人心悸。不过,他还是遵循了林德的建议,浑身散发这不悦的气息的走楼出门。林德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两人一起走出了医院大门。

    夜晚,万家灯火通明,无数的霓虹灯闪烁着,流光溢彩,天上的星光和地上的灯光相映成辉,把夜色点缀的像是一个披着诱人的颜色各异的金属片衣服的丰腴黑美人,眼角魅惑勾人。

    魔王的脚步顿住了。

    林德无法描述那瞬间,魔王大人那一双红眼睛到底是如何“噌”的一瞬,亮了。

    男人深吸一口气,冲着那如星河流淌的夜色说:“我喜欢这里……吾,暗翼巨龙,黑暗世界之轴心,万物战栗之主,魔王利未安森,在此时此刻在此宣誓——颤抖吧,畏惧吧,吾已经降临,此世即将沦为吾之奴隶,万物堕落……”

    魔王张开双臂,如巨龙展翅。林德觉得眼睛酸涩,他似乎看到地面上腾升起巨大的龙之倒影,如同万物之王者向世界宣誓。林德觉得自己被某种叫做王八之气的东西震慑住,那瞬间,他只想倒头就拜。

    如果不是发生了之后的事情的话——

    噼里啪啦,霹雳啪啦。

    一大堆被暴力拔下来的电灯泡从张开双臂的魔王衣服里掉出来。

    “……”

    萧萧冷风卷起几片落叶,魔王大人依然在林德身前保持着霸气侧露的姿势。在两人对面,一个母亲拉着她的女儿快速跑过,一边跑一边教育小孩:“别看,这样不礼貌,不可以歧视精神病院跑出来的……”

    ☆、act 4

    第二天清晨,林德推开门,他推了推脸上的墨镜,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他小觑了魔王的闹腾能力。

    一来到林德家,魔王就表示不能忍受林德两室一厅的狭小空间,这点地方还没他的爪子大,狭小到觉得窒息。

    要求所有电灯都开着,这点倒是在林德的预料之中,预料之外的是,魔王的学习能力远超他的想象,不但学会了开关灯,还无师自通了开电视。

    从此以后无论是电视还是电灯,所有权都不再属于林德了……

    …… 不过,从另一个方面,林德也必须感谢那台电视——虽然人家悲催地被魔王拆了然后又一个螺丝钉不差地装回去了。林德不得不阻止魔王顺着电视线拆墙壁的举动,过程之心酸,难以言说——总而言之,多亏了电视分散了魔王的注意力,魔王总算暂时放弃了“这群贱民居然敢住在我上面和下面(楼上和楼下),该当死罪”的想法。

    林德不知道他该不该庆幸电脑刚刚被他砸了,所以魔王目前还不知道有网络这个玩意儿这件事。

    但整整一个晚上,灯火通明外加电视音响,林德一晚没合眼。

    第二天早上六点,他就顶着墨镜出门了。

    不知道电视能吸引魔王多久的注意力,林德必须把很多事情都提前办好,他扳着指头数——首先,他需要给自己弄个美瞳,不然红红的眼睛多吓人;其次,他还要购买电脑(菜刀至今还卡在屏幕里),手机(林德不指望自己能把手机从魔王手上抢回来)……还有眼罩和耳塞(不然晚上睡不着)。

    ……说不定还要为魔王弄一个会闪闪发光的gps定位仪。

    林德可清楚地记得,在《龙翼战记》中,龙族可都是几十年不用睡觉的怪胎,外加会飞——以魔王的实力而言,大概地球什么的跑那么个五六圈,不费劲!

    钱啊,为什么那么多东西都要用钱来买。林德为自己抹了一把心酸泪,并且开始计算着在原本的工作之外,再找一份兼职了。

    啊啊啊,烦恼的事情为什么那么多啊。提前享受到养家糊口的悲催,林德忍不住抹了一把辛酸泪,坐在公车站的椅子上唉声叹气。

    周日六点的公交站冷冷清清,远处有几个大妈在扫地,再远一点,一个巨大的广告牌立着,上面一个陌生的金发红眼的外国美青年微微抿起嘴角在对林德微笑,那是一个俊美而忧郁的男子,轮廓深邃,眼角旁有着火焰一样的胎记。

    虽然以前没见过这个模特,但林德总觉得这人看起来有点奇怪的违和感,忍不住多瞥了几眼。

    于是林德得出结论——这样气质独特的美男,见过的话就不可能忘记了。所以他一定不认识!

    “喵~”一只幼猫的叫声把林德拉远的思绪带回现实。

    林德往边上看了一样,他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蹲着一个带着鸭舌帽的男人,那男人手上拿着剪开了盖子的牛奶盒,放在地面。幼猫立刻甩甩尾巴,走过来,开始舔食。

    那男人的手轻轻地抚摸小猫,动作轻柔,那小猫也不怕生。一人一猫的画面极其温馨和谐。

    这时候,林德等的公车到站了。他上了车,从窗户俯视车站。那个鸭舌帽男依然保持着那种姿势。大概是林德想象力太丰富了,他居然觉得,这个时候,那个男人对他露出了很和善的微笑。

    ——其实这个角度根本就不能看到对方的脸吧。

    因为目标明确,林德的采购很顺利,也办置了新的手机卡,只等着把新手机号告诉身边的人了。倒是美瞳出现了意外,他的眼睛各种抗拒塞进硬物,眼泪和鼻涕齐下,等他终于能勉强睁开眼睛后,发现整个左眼都肿得好似一个新鲜的水蜜桃。

    美瞳店的服务员也没想到过程会如此艰难,为了安慰林德,她送了他一本最新的美容杂志,封面就是在车站广告牌那里看到的金发美男。

    也难怪,在演艺圈这个脸重于一切的小世界,有那么一张祸国殃民的脸,这个艺名“林弥”的外国美男的一夜爆红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不过没他家的魔王大人好看。

    林德又骄傲又得意地想。

    等到林德回到车站,下了车,时间已经到了中午,太阳火辣辣地照射在地面上,热度完全可以拿来煎蛋。出乎林德意料的是,那个鸭舌帽男居然还蹲在原地,只是身边围绕着一群野猫野狗,有几只甚至躲进了男人的影子里乘凉。

    牛奶大概是已经被喝完了。

    那男人手上拿着一根棉签,正在为一只受伤的野狗上药,他的动作熟练,大概是已经做过很多次了。在林德自己都无法忍受的烈日下,那男人居然还有闲情逸致做这种事情——不知道为什么,林德对那个鸭舌帽男的好感噌得一下就上去了。

    但林德依然没想到,对方会突然对他说话。

    “好久不见了,林德?”

    对方的声音很好听,但林德绞尽脑汁都想不到他认识这样的人:“……你谁?”

    对方愕然地抬起头,露出一张俊美的脸,他两鬓的金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你不记得我了吗?”

    “哦!”林德恍然大悟,“你是那个新出道的平面模特林弥吧?……呃,我们以前认识吗?”

    金发男人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微微低了低眼,眼角的火焰形状的胎记妩媚动人。林德不得不承认,对方的忧郁气质和背后有故事的感觉,足以俘获任何一个女性——当然,没有魔王大人好看!

    他说:“那么,让我自我介绍一下吧。我是勇者弥赛亚,很高兴再次见到你,林德撒穆尔。”

    啊啊啊啊!

    这家伙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林德忍不住连退十几步,第一反应就是回家喊魔王大人要小心——他随即反应过来,弥撒亚并不知道魔王在他家里,而且,从《龙翼战记》的结局来看,“林德”和勇者的关系应该不会太差。

    可是,还是觉得哪里不对。

    林德猛地一拍手掌,他终于明白之前的违和感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勇者明明是一个热情善良爱笑的天然呆啊,虽然眼前这只看起来很善良也在微笑,但那只挥之不去的忧郁感是怎么回事!喂!他的勇者怎么可能那么忧郁!

    “噗。”勇者被林德连退十几步的举动逗乐了,他站起身,走到林德身前,露出了温暖如春风的笑容,“你放心好了,我不会伤害你的。”

    弥赛亚一边说,一边用手摸摸林德的头。

    金发男人的微笑有着奇异的,能让人安心的力量。

    ——但林德觉得勇者是在安抚小动物一样。

    第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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