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重生之硕和 作者:丸子不起早
正文 第1节
重生之硕和 作者:丸子不起早
第1节
书名:重生之硕和
作者:丸子不起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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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序章
“硕和,你等我,我会去找你的。”刘明握着电话,信心满满的跟他保证着。
“好。”似乎一直以来他都是这样子回答的——
“等我。”“好。”
“不要离开我。”“好。”……
硕和应了无数声好,那人给的承诺却从来都是水里望月,雾里探花,他只看到一个虚影。这一次,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硕和看着眼角折叠起的皱纹,不过四十多的年纪,他已经开始苍老了,岁月这把手术刀对每个人都不留情啊。年轻的时候,他还有一张俊美的脸,人人都夸他好看,风姿如玉,宛若天人。那时候他还是偷偷自恋的,喜欢搬弄一些化妆品,保养自己的皮相。那时候刘明跟着他走了好几条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活脱脱一个小痞子,他恼怒他生气,刘明不离不弃。那时候,好像就是宁负天下人,也不负心上人,世人的眼光竟然也成了感情的催化剂。
可是,他渐渐等不起了啊。
20岁,那人出去闯荡,发誓要把天下送到他手中。他想的不过是,在人潮拥挤的大街上,牵起一双温暖的大手,感受彼此的温度。
25岁,他回来了,功成名就,却深陷险境,每日活在刀光剑影,尔虞我诈中。硕和为了他被人绑架,那些人折了他的双腿,从此他在阴雨天永远要忍受疼痛。刘明说:“等我,我一定会为你报仇的。”然而,病房里的他,想要的不过是深夜醒来,能看到那人守在床头跟他说:“渴不渴,要不要喝水。”
30岁,他扫清障碍,却为了稳定地位,与一个女人牵手走进教堂。白色的婚纱,白色的礼服,好耀眼好刺眼。从此他只愿陌路不相逢。然而,刘明又说:“等我,只要把那些人都处理干净了,我就可以带你环游世界,安享余生了。”那时候,他结婚没有通知硕和,是硕和看到报纸,自己偷偷跑过去看的,看了后被新人一双灿烂的眼睛闪瞎。
40岁,他偷偷跑出来跟硕和约会。走到一半,一个电话打来,原本一脸倦色的他,竟然浮现出一抹温情的笑容。是啊,那边是他的儿子,是他一半的血脉。亲情在日积月累中已经无法抹去,即使他说不爱那个女人,但事实证明他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然后,他只说“对不起硕和,我答应儿子陪他却迪斯尼了。”转身走掉,硕和愣愣的看着空荡荡的右手边,刚刚那个人还信誓旦旦说再不会抛下你一个人。
45岁,他没老,硕和老了。因为思念,怨恨,嫉妒日日夜夜的侵蚀。也因为心灰意冷。每次看到那一家人的天伦之乐,他只能默默在心里数着伤口。他孤独许多年,终于挡不住岁月面目全非的改造。心老了,脸那里能不老。
那人又开始了,他要来了,来接硕和离开。硕和收拾行李,把旧物清空,打开家门。他要走了,独自一人。毕竟,与其等着又一次失约,不如自己先行离开,心大概就不痛了。
刘明赶到那间小屋的时候,里面已经空了。电话那头也已经无人接听。
作者有话要说:初次写文,呵呵,希望有人支持下。
☆、重生(捉虫)
第一章重生
落下海之前,他看到海岸边那个眼神冰冷的女人。她一改往日温婉贤淑的样子,叼着烟,冷漠的看着硕和被人扔下海。从此以后他们都解脱了,她不需要与一个男人争丈夫,她也不用被一个男人比下去。她所爱的,一定要全心全意只爱她一个才行。只有这个人没了,她才能肆无忌惮的占有刘明所有的爱。
硕和也觉得解脱了,哪一种离开不是走呢,只不过这次是永恒。他向来不是很看重这一身皮囊,更何况人生百年,他不过是早一点下去那个传说开满彼岸花的岸边。他告诉自己去了那里,一定要喝下孟婆汤,把前世今生都忘光光的,一身清白地转生,他再也不要等在那岸边,痴痴等一个不回家的男人。从此萧郎不过是路人。
闭上眼,任由海水淹没五官,不能呼吸。死亡濒临的那一刻,忽然后悔,此生何必执着地等着那个负心人,他还没有看过更美的风景,没吃过想吃的许许多多美食,他错过了太多人间的美好,只因为把时间都浪费在了等人的路上。可惜了,他没学过游泳。
再醒来的时候,天黑着,不知道什么时辰,天空黑漆漆的完全看不到星星。
他躺在破落的巷子里,满身鲜血,一身的衣服已经被撕成破布,看不出原来的样子。其实就算衣服没有破,大概也就是一块碎布吧。硕和想。这身子不过□岁小孩的样子,浑身捏不出几两肉来,完全是一副骨架子。好吧,硕和大概明白,这应该就是所谓的穿越了。竟然真的有灵魂这种事么?虽然平日里被一帮腐女学生耳濡目染知道网上很流行穿越,可是他毕竟不喜欢那些嬉闹肤浅的,平日里多看的是诗歌散文,因此对穿越也不过是有个大致的概念罢了。
这个孩子,大概是被人殴打致死,才被他占了便宜托生。看小孩的样子,不像平常人家的孩子,倒像是孤儿,不然如此瘦弱只怕是被虐待的了。只是不知道如今他处在哪个时代,硕和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特别是看到天空一闪而过的许多流星时,他更奇怪了,流星是陨石落下来形成的,地球上的流星有这么频繁吗?
受伤流血,又加上是刚刚进入新身体,硕和很是疲倦,很快就睡着了。
被吵醒了,耳边是一群人叽叽喳喳的喧闹声,像苍蝇一样让人厌烦。硕和不耐烦的挥手赶苍蝇,没想到打中了眼前正伸手过来想看看硕和死活的少年。少年生气的一脚踹过去,使硕和一个不稳撞到旁边的墙上,然后他睁开眼睛,茫然的看着眼前大大小小几个孩子。
“没死就快起来,野杂种,你占了小爷游戏地盘了。”陌生的语言,不同于地球上任何一种语言,但是硕和听懂了。他知道面前的孩子在骂他,或者是这个身体的主人。硕和为人与世无争一辈子,几乎没吵过架,完全无法招架这么粗鲁的对话。他忍着痛从地上爬起来,很有礼貌地对着少年说:“我不小心在这里睡着了,对不起。不过你们说话太没有家教了,你妈妈没教你待人处事的道理吗?”
“靠,这小子找打,敢说我们没家教。兄弟们,上。”一堆拳脚落到了硕和身上,受过伤的身体再也承受不住,一口血哽在喉中,一下子喷了出来,把一个男孩的衣服喷了个满江红,那孩子吓得哇哇大哭,其他几个见势不妙,纷纷拉扯着跑了。
硕和没动,也动不了,浑身上下骨头内脏没那处不疼的。他缓缓瘫倒在地,两眼默默的看着天空。天亮了,而且至少是中午了,因为他的影子就在他脚下。天空还是一片蓝,云还是白的,只那太阳竟然是橙色的。终究不在地球上么?就在硕和对着天空发呆的时候,他看到了一架椭圆形的飞碟从头顶上飞过。
ufo?硕和震惊了,这不是地球上传的轰轰烈烈、真真假假却一直没有定论的外星人飞船嘛。就在他发呆的时候,已经不止一架飞船从他头顶上飞过了。到处都是飞来飞去的ufo,就跟满大街跑的汽车一样普遍。看来他到了一个科技发达的外星球重生了啊。
任阳光晒满脸,感受着与地球不一样的温和光线,硕和的嘴角慢慢扬起一抹笑容。从此他与往生再无纠葛了。你看,天还是蓝的,他有多么幸运,才能得到机会再拥有看到美好风景的眼睛啊。
身上疼没什么,关键是,他饿了。硕和悲催的想,前世从来没有体会过饥饿的感觉,才刚在这颗星球上落地,首先就考验他的胃了。肚子咕噜咕噜的响着,催促硕和,我要吃,我要吃。
因为胃疼,再加上这幅身体真的很瘦弱,硕和只好一手捂着胃,一手撑着墙壁,艰难的爬起来。他被那群小孩打到吐血,虽然用身上几块破布擦过,但是依然有残留的血渍在嘴边,看起来无比可怜。
不过这里没人有空关心他,硕和一眼就看出来,这片地区十有□是个贫民窟,破败的院落,乱搭的帐篷,衣衫褴褛却面目凶狠的路人,一切都显示着不一般的穷。很快他就知道,他现在站的地方叫流星街,是下等贫民的聚居地,到处都是吃不饱穿不暖的孩子,还有做各种“生意”的居民。为了饱腹,这些人什么都敢干,妄图从他们手上拿到最珍贵的食物几乎不可能。一路走来,连垃圾山都有人守着,没有关系都休想得到一点分配的残渣。
而硕和,是个全然没有前身记忆的穿越人士,他谁也不认识,也从来没遇到这种情况,从那帮孩子口中他知道自己还算个野孩子,没爹没妈的,这里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最可能的结局就是无声无息的在某处死亡。
硕和有点绝望,难道他的二次人生要因为饥饿终止吗?与其如此,还不如让他在海里消失,反倒干净。
一整天都在流星区里流浪,拖着一个病残弱小的身躯,让硕和有点撑不下去了。终于,两眼一闭,他又倒在地上,他想,大概这里是终点了吧。他没看到自己倒在哪里,反正贫民窟所有的地方一样肮脏不堪。
晚七点,正是“洛夜酒吧”开门时间。说是酒吧,底下做的都是皮肉生意,赚着那些贫苦矿工们好不容易赚来的一点血汗钱。流星街不仅仅是个贫民窟,更有许许多多的被政府流放来挖矿的罪犯,商人们是什么钱都要赚的……洛夜门口的人流量渐渐多了起来。
“老板,有个小孩子倒在那里,要不要处理了。”门口的服务生跟老板询问道。
“哦,小孩子?死了没?”想起那个托自己找个少年的大客户,斯罗有点感兴趣了,最近很难找到这种幼龄的小孩了,政府突然管制的紧了,很多人不愿意冒险,以至于流失了不少客源。
“没有,还有一口气。”小弟乙已经跑过去看了。斯罗凑过去抬起小孩子的下巴,发现竟然是个好苗子,小小年纪却有张精致的脸,如果不是营养不良,洗干净应该很养眼。嗯,就他了,他还心烦找不到好的送过去呢,现在竟然天上掉馅饼,白捡了个货。
硕和迷迷糊糊的感觉到,自己好像被人扔进了沸水里,难道自己又死了,现在被人下锅煮了吗?似乎感觉到有人拿着东西在自己的身上刷来刷去,话说以前从来没有听人说过下油锅前还要把人给洗干净的吧再这么煮下去,自己肯定要被煮熟了,整个身体好热感觉到有人往自己的嘴里灌着些什么,也不知道究竟是些什么东西,还带着一股难闻的味道,硕和在心里想着,这种猪食一样的东西是人吃的嘛,简直是摧残他的胃。难道他是被饿死的吗?他为自己的死法在心里恶汗了一下,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因为这样死去
被洗香香洗白白的硕和,皮肤细腻,眉眼如画,鼻子小巧笔挺,嘴唇天生红艳如同最美的曼腰花(该星球上的一种名花,大小如芍药,颜色似玫瑰,被人形容为曼妙细腰的美人花),真真是国色天香,假以时日,去掉这幅皮包骨的身体,蜕变新生,大概就是新一代的蓝颜祸水吧。
下人们议论声不断,难得在这种地方见到一个漂亮的孩子,还这么可怜,马上就要被送去给那些有钱的贵族糟蹋,可惜了那张夺目的脸啊。
“孩子,要怪就怪你命不好啊,以后投胎看肚子,不要再流落到这种地方受罪了。我们这些人也是无能为力,帮不了你啊。”女仆萝丝摸摸眼泪,她天生是个心软善良的女人,最见不得这些美好的像天使的孩子受苦落难,这不,眼泪又哗啦啦的落下来了。
很快,硕和被送上一艘星舰,在短暂的颠簸之后,他已经沉沉的睡着了,这时候就是电闪雷鸣都阻挡不了他睡觉的热情了。一路昏睡中,硕和不知道自己已经远离了流星街多少个筋斗云的距离了。星舰飞行了一天一夜,才到了如今伯兰星球中央三区。
伯兰星球,大概有十个地球那么大,然而它就像地球一样70的地方覆盖着水。在鱼见星系里,伯兰星球是环境最好的适宜人类居住地星球。星球里没有国家,但是有皇族,贵族,平民之分。中央区划分如同许多个同心圆一样,最中央的是行政办公区,其次是皇族居住的中央一区,贵族居住的二区、三区。三区以外是一些小贵族、稍微有点势力的平民居住,再往外就跟郊区差不多了。
硕和的人生,将在这里开始转折。
作者有话要说:小修了一下文,伪更,呵呵
☆、玩具
第二章玩具
兰伊斯听说手下给他找了个漂亮的玩具,忍不住想回家先看看。于是他看到床上安静躺着的天使。沉睡的硕和看起来乖巧宁静,漂亮的面孔因为舒适的环境而舒展开来,看得到那细长的眉毛,弯弯的像柳叶。红艳的唇瓣如同被狠狠蹂躏过,在精致的面庞上展开。他的手情不自禁的攀上那滑软的皮肤,丝绸般的触感让他不忍离开。
兰伊斯肥胖的没有一点骨节的手顺着硕和的脖子往下探,却摸到坚硬的骨头,这孩子还不是一般的瘦啊。他一向挑人,比较喜欢有肉感的小孩子。不过,冲着这孩子一张美得不像话的脸,他也舍不得不碰。
这个肥的流油的胖子,一脸猥琐的盯着硕和的每一寸皮肤。他在中央区非常的出名,这里的人都知道他有个特殊的爱好,那就是恋童癖。凭借自己贵族的身份玩弄了不少少年,只是大多是贫民区的孩子,别人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还算有些背景的,很多人知道不好惹,也就没人说什么。
硕和一碰到柔软的床铺,就睡得天昏地暗,哪里知道自己正被人家觊觎。就在他做着美梦的时候,胖子兰伊斯那双不怀好意的手就摸遍了他全身。直到他的手重点照顾那小小的玉柱……硕和感觉不对劲,非常不对劲,为什么总有一股要尿床的感觉?
猛地,他睁开眼,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球在自己身体上滚着。原谅他的错觉吧,兰伊斯养尊处优养出来的肥肉的确让他硕大的脑袋看起来就像个大皮球一般。那张血盆大口正在他身上胡乱的啃着,下半身有只手在移动。瞬间的感觉,只有恶心乘恶心。硕和毫不犹豫的吐了。肚子里没被灌进去多久的液体,很快就把大皮球脑袋弄得花花绿绿、黏腻腻的,惨不忍睹。
兰伊斯一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然后他很快反应过来,那孩子竟然一醒过来就吐了他一头胃液。他还从来没遇到过这么不要命的,敢如此对他。也活该他倒霉,硕和上辈子是个美人,本身就有点以貌取人,他身边围绕的也多是英俊挺拔的男子,更何况别人都知道他男朋友刘明不好惹,很少有这么猥琐恶心的胖子敢对他非礼。于是在审美观的指挥下,胖子兰伊斯丑陋的面容踩破了他心里的底线。
他还是个孩子呢,虽然身体里装的灵魂都快能入土了。这个胖大叔竟然打算这么残害国家幼苗,真是天理不容。上辈子他只听过有恋童癖的人,只知道报纸杂志上那些小孩子的惨事,到底没有真正见过,如今遇到这面目可耻的胖子,才知道那些人多恐怖。瞬时充满了对被害孩童的同情。
抓起床单抹了抹嘴巴,硕和鄙夷的冲着兰伊斯说到:“真恶心。”
胖子怒了,今晚不但没吃到,反而被脏东西吐满头和脖子。这晦气就别提了,更可恶的是床上的小孩竟然敢当着他面骂他。哼,他一定要让他吃不了兜着走,兰伊斯心中怒极,甩手就是肉呼呼的一巴掌,马上看到一朵血花在小孩的脸上张开,他才略略解气。这时候什么都做不下去了,喊了人进来,把硕和关进小黑屋里,怒气冲冲的去洗澡了。
小黑屋里面什么都没有,除了门下一条缝通通空气,再也没有缝隙了。没有床,硕和就蜷缩在地板上,夜里冷气都从地下冒出来,把他冻得瑟瑟发抖。但是他宁愿去得罪那个胖子,也不想被一个胖子吃干抹净。睡不着,他就开始回忆,回忆地球上温暖的太阳,回忆刘明给他买的可爱的抱枕,回忆每次他们偷偷摸摸也甜甜蜜蜜的约会。不知不觉,他就睡着了,只是不知道他有没有梦到那个一直让他等的人。
第一天,没有人来看他。好像这个角落已经被世界遗忘。虽然是白天,但是除了门缝透过来的微光,硕和感觉不到任何光亮。他盯着门缝那丝微弱的光线,听见外面来来往往的脚步声,从那些窃窃私语中知道一些八卦,还能判断出门外路过的是仆人还是客人。硕和没有叫,他知道一旦他有所求,他就必须付出什么,而他,是不可能顺从那个胖子的。如果能够出去代表着让自己被人践踏,那他宁愿饿死在黑屋里。
第二天,没有人来。他已经饿得发昏。因为原来吃到的那点东西都被吐光了,他腹中空空如也,自然很快都消化掉了。仆人们偶尔谈论他,无非是一些单薄的怜悯。他们早已经看惯这种事,见怪不怪了。
硕和甚至提不起精神来想东想西,刘明的影子渐渐淡去,剩下的反而是楼下米家的绿豆粥,学校食堂里琳琅满目的菜,一切能吃的东西,都从他脑子里飘过。偶尔他想站起来活动一下,马上就眼前一片黑暗,金星环绕。于是,硕和时睡时醒,醒过来眼前看到的都是烤鸭啊,酸菜鱼啊,火锅啊……他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一卖火柴的小男孩,只看得到幻觉了。
第三天晚上,终于有人从门缝下递进来一些食物,很少,只能吃个半饱的量。门外的男人冰冷的传话:“老爷说,你什么时候乖乖从了他,就可以出来了。”他转身就走,没有听到硕和因为虚弱只能发出的微不可闻的声音,“做梦。”
拿到手里的东西类似半固体,好像果冻一样软软的,但是没有果冻鲜亮的颜色和晶莹的质地,看起来更像是嚼玻璃。后来硕和知道大多数平民和贵族吃的都是一样的营养剂。据说国家把时间都花在发展科技上了,普遍不注重吃食。他们认为过分注重味觉享受是浪费时间浪费生命。如果把手里的东西看成果冻的话,倒也不是吃不下去。只是那混合了各种人体所需元素的营养剂是在不算太美味,简直是味同嚼蜡。饥肠辘辘的硕和忍着因过分饥饿而反胃的感觉,努力把营养剂填进肚子里。
这东西,还不如地球上的土豆呢,毕竟土豆可是煎炒煮炸随意还管饱的啊。硕和想起以前自己老是被老妈说浪费,没把碗里的米吃干净,现在到觉得老妈的意见多么英明,早知道如今要吃这么难吃的东西,当初就该珍惜米饭啊。
不知道被关了多少天。听说那个胖子有了新玩具,于是就把硕和遗忘在角落了。仆人看他被关着可怜,从来没有忘记给他送饭。硕和对着黑暗,渐渐地想不起来阳光是什么模样。
他幻想着他拥有一朵小王子那样独一无二的玫瑰,这间小牢房就是他的612星球。于是他每天都要对着他的玫瑰说话。
“种子种子,快发芽。哥哥等着看你娇弱美丽的小幼苗哦。”
“看看,这美丽的小嫩芽,长的真健康。哥哥给你做个健康检查,然后我们聊聊天好不好?”
“嗯,今天我给你浇水了哦。来,咱们去太阳底下(门缝那透进来的光)晒晒,没有光合作用的叶子长不美呢!”
“嘿嘿,小美人长大了呢,瞧着叶子多鲜嫩啊。风吹过来了,给哥哥跳个舞吧。跟你说啊,那些穿着红舞鞋跳舞的女孩子可好看了。好吧好吧,不逗你了,小美人你跳的最好看了。谁能比得过你纤腰细细呢。对吧。”
“玫瑰玫瑰,你长大了呢,花骨朵都长出来了。我也给你个玻璃罩子吧,不然灰尘弄脏你的裙子,灰扑扑的就难看了。”
“小美人你开花了,看你把太阳羞得,都不好意思出来见你啦。以后我们玫瑰就是世界上最好看的花了。哟,哪里招来的蜜蜂啊,不许招惹我的玫瑰。”
“玫瑰,哥哥喜欢你,你不要离开哥哥好吗。好吗,我们永远在一起。”
“玫瑰,我也好害怕啊,这里好黑,没有人呢。只有我一个了,只有你陪着我了。玫瑰,给你讲我以前的爱情故事吧。什么,你说我看起来这么小,怎么可能谈恋爱。其实我只是借住在这个身体啦。我早就死过一回了。是我爱人的老婆把我扔下海的,他说让我等他,一直没等到呢。我以为以后可以和他一辈子在一起的,可是没想到我跟他缘分浅啊。”
“玫瑰,你看你一辈子无忧无虑的多好啊。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做。我每天把你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和你说话和你谈心,谁像我一样这么耐心照顾你呢……”
硕和一直被关着,因为他从来都不答应顺从胖子兰伊斯。大概关了三个月后,他终于再次看到了伯兰星橙色的阳光。
走出来那天,他对着他的玫瑰告别。“玫瑰,我要去别的星球上流浪了,可是不能带着你,我独一无二的玫瑰,等我回来。别怪我,我讨厌那些让我等的人,没想到现在我也要你给我承诺呢。”放佛看到那朵早已经绽放的玫瑰轻舞摇曳。
硕和离开兰伊斯宅邸,带着自言自语的习惯,还有对孤独的恐惧。他发誓一定要找到一条路,让自己可以肆无忌惮地在这片蓝天下呼吸。
作者有话要说:觉得小王子里面王子和玫瑰很有爱
☆、主人
第三章主人
兰伊斯虽然猥琐,却不太干强迫的事。见硕和抵死不从的样子,更何况有人送来了新的玩具,就把他扔在一边了。
新来的小男孩十四五岁,在伯兰星球,人类平均寿命是200岁,因此十四五岁属于儿童期了。不过这个小男孩相当有心眼,又爱撒娇吃醋,听说兰伊斯关了另一个男孩在宅邸里,就开始发脾气让兰伊斯把硕和赶走。兰伊斯也是正宠着那孩子,刚好,听说伯兰星八大贵族之一的弗兰奇幼子蒙特?弗兰奇需要一个伴读,就打算把硕和送过去做人情。
其时有不少人想靠此拉关系,拉人脉,或者派人进去做暗线。兰伊斯觉得,硕和要是有本事让别人留下算他运气,没本事就把他随便扔了就行,反正不过是个没爹没妈的孤儿。
硕和终于得以从那间暗无天日的屋子里出来。粗壮的女仆粗鲁的把他拉到浴池里面刷洗干净,换上了一件干净的衣服。洗干净以后的他,看起来白白嫩嫩的,非常可爱,一点也不像刚出黑屋时那个狼狈不堪的样子。于是女仆心软了,这孩子多惹人疼啊,她用自以为温柔的疼爱掐着硕和水嫩的脸颊,把小小的硕和疼的抽气。然后有人把他带到快艇里面,让他安分坐在那里等安排。
硕和趴在窗户边,贪婪的看着天空中漂浮的白色云朵,他目不转睛,好像孩子盯着可口的棉花糖。重生以来,硕和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简单的东西了。简单,也是一种幸福。就像现在,他还可以看着蓝天白云,他还能站在橙色的阳光下,呼吸新鲜的空气。而且,他坐在他上辈子绝对不可能有机会坐,别人也没机会的ufo上。硕和喜欢称呼这些宇宙飞船为ufo,只有这样他可以偷偷怀念一下那个不知道在何处的地球。
蒙特?弗兰奇,在弗兰奇家排位第六,12岁。伯兰星的人50岁才正式成年,50岁前他们需要接受各式各样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是所有孩子都必须过关的,就像地球上的义务教育。之后就是根据个人天赋和兴趣爱好学习的各种学科。
蒙特?弗兰奇还在读基础教育,虽然对他来说课本里□的东西实在很容易理解,但是小天才的父母认为必须让孩子们多与人群接触,建立自己的人脉,提高社交能力,因此不许他越级毕业。把蒙特郁闷得。而且为了让他能够更好的度过在学校的生活,他们还要给他安排伴读,其实是跟屁虫才对吧,蒙特认为每天跟着自己上下课的人实在很讨厌,父母一定是找人来监视他。
不过他也有自己的办法,找个什么人不都是他拍板说了算。哼……
于是见到面前形形□的男孩时,蒙特翻着白眼,很不耐烦。跟挑超级市场的大白菜似的开始挑人——
“这个太壮了,不要。”
“像老鼠,贼眉鼠眼的,不要。”
“太娇弱,那么害羞怎么见人,下去。”
“太凶了,影响胃口。不要。”
……
来到硕和跟前时,心里忽然有点感觉,这个人,看起来比刚才一堆人顺眼多了嘛。不知道怎么的,他就是对硕和比较有好感。明明是个小孩子,却装大人的样子挑起硕和的下巴问道:“你,识字么。”硕和虽然听得懂这里的话,但确实没写过,这身体原来的主人平日里也是个流浪儿,没什么机会识字,因此倒是会说不会写的。于是他老老实实的讲:“不会。”
喧哗声一片,附近一些听到问答的男孩都鄙夷的看着硕和,连文盲都敢送过来,哪家这么缺心眼的。文盲嘛,肯定是争不过他们这些特地训练过,礼仪、文化、资质都不错的孩子,他们可是每个家族的希望啊。
他们以为这人肯定也要被刷下去了。哪知道结果让他们掉了下巴,因为蒙特笑眯眯的说到:“就你了。”因为只选一个,别人只能回去,只是不少人不解的看着硕和,完全不理解为什么一个文盲会跳了龙门。蒙特的小算盘可是打得噼啪响,一个不识字的,平日里就管不到他学习,也不能偷看他的东西泄密,而且没文化好培养,以后还不是对自己俯首帖耳,快乐崇拜。
蒙特笑的得意,却不知以后他会因为这人受到打击。硕和虽说不认识这里的字,也对伯兰星球的东西一问三不知,但他毕竟是个活过四十多年的老男人,还当过大学老师,知识底蕴完全不是一个小屁孩能比得上。如今这个身体,年纪小,记忆力又强,正是学习的黄金时段,给他时间和机会,他完全能学得很好,甚至超过大多数人。
候选的孩子都退出去后,蒙特上下左右不停的打量着硕和。就像丈母娘看女婿一样精细认真。于是,硕和清冷却美丽的脸,弯弯如画的眉,明若星子的琥珀色眼睛湿漉漉的转着,好像在引人疼爱,小巧的唇瓣却红艳如曼腰花,真是越看越欢喜,越看越有滋味。蒙特暗暗赞叹自己挑人的眼光不一般。唯一让他皱眉的是,硕和太瘦了,露在外面的手臂几乎看不到肉,像是一层白白的皮盖在骨头上,随手一掰就能捏碎的样子,不行,他的人怎么都不可以这副弱不禁风的可怜相,一定要养的白白胖胖才行。
因此,我们看得出,蒙特?弗兰奇再怎么早熟,内心还是很小孩子的,看到顺眼的玩伴,即使刚开始不满意被迫安排,但是依然首先考虑这么对自己人好这件事。他初次见到硕和,只觉得这个人很让人相信,相信他一定会是自己的人,当然,小孩子的自己人概念有待商榷,不过这促进了蒙特对硕和的好感和信任。
小小的蒙特站的像个将军,说话也极力学习他叔叔霍布里斯将军的语气,两手背在身后,强硬的说到:“我,蒙特?弗兰奇,从今以后是你的主人。知道吗!”
硕和看着他鼓着腮帮,硬要装大人的样子觉得好笑,但是又不能真的笑出来,心里憋得内伤。其实,叫主人这种事对他来说不难,因为他看得清楚形势,知道自己一旦走出这里,将会食不果腹,也找不到好机会给自己创造一个更好的将来。毕竟,不同的起点,决定不一样的命运。他宁愿相信在这里他可以得到机会,追求自己的梦想——找一个合适的人过简单的生活。
他低下头,轻轻说:“是,主人。”
“告诉主人,你叫什么名字?”蒙特稚嫩的声音再怎么装都学不来他叔叔的强硬,倒显得更可爱了,也让硕和憋得更辛苦了。
硕和只好继续低着头,嘴角翘起,很恭顺的回答:“林硕和,丰硕的硕,和平的和。”只听得蒙特呢喃,怎么有这么古怪的名字。
女仆把他带到他今后住的地方。那是一间很小的屋子,但是阳光刚好能从窗台照进来,投射出斑斑驳驳的暗影。房子里有床,卫生间,床边还有一张小桌子。随后女仆送来了他的通讯器,一个类似手表的东西,但是比手表更高级,因为它能投射出小型光屏,因而能视讯,能上网查阅新闻,更重要的是它相当于一个人的身份证。调查得知硕和身世不详又没有身份证明后,弗兰奇家给他办理了身份证明。
“硕和,欢迎你来这里,以后好好过日子,你会有很好的生活的,放心。”女仆微笑着对他说到。
“谢谢,你叫什么名字?”
“杰西卡?兰德。你可以叫我杰西卡。”女仆显然很高兴他问了名字,愉快的对他说。硕和点头,甜甜的叫到:“杰西卡姐姐,以后麻烦你照顾了。”被一个美丽的小孩叫姐姐,杰西卡心里飘飘的,忍不住直点头。硕和也微笑,他觉得杰西卡是个很聪明的女人,至少她一下子记住了他罕见的名字。
毕竟,那是中文啊,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沉淀,中文已经成为公认比较难学的一门语言。这个星球语言如此陌生,名字构造听起来跟欧美国家很相似,不得不说要理解硕和名字的困难。
依然是难吃的营养剂,不过分量很足,还有餐后水果送过来。硕和好不容易吃了个饱,心满意足的在自己房间的床上打着滚。摸摸滚圆的肚子,好像,这是他重生以来吃的最好的一顿了。
他拿起女仆准备好的新衣服,进浴室里洗澡。灯光下,多日前的伤痕几乎已经看不见了,不知道是小孩子恢复能力强,还是这个身体特殊。没有上过药的伤口只有淡淡的痕迹。硕和很高兴,无论前世今生,他好像还是比较喜欢干净的身体。洗完澡,让浴室开启自动清洁功能。这是杰西卡告诉他的,伯兰星很多产品可以声控,并且有一定智能。尤其是宇宙飞船还有机器人,都十分智能化。
硕和的床靠近窗边,他依着窗台坐着,看着外面的天空和行人。天黑了,自动感应灯亮起来,汇成一片灯海。抬头已经看不到弯弯的月亮,只有两个红色的“月亮”挂在天空,交相呼应。他痴痴的看着,不知道在想什么。然后,关灯,睡了。
作者有话要说:爬格子爬格子,一步一步往上爬
☆、早餐
第四章早餐
他瘫坐在地上,两眼无神的看着天花板。房间已经几乎没有人气,因为这里唯一的一个人看起来神志不清的。约定好上门收废品的老张拿着房主留下的钥匙进门,一眼看到了胡子拉渣、憔悴不堪的刘明。他好像坐在那很久了,手里紧紧握着一本日记,也不知道是什么要紧玩意。
老张是个半文盲,只会跟钱有关的算术。他一点都看不懂那些花里胡哨的文章。这人看着可怜,不过他也要办事啊。
“先生,我们要收拾东西了。你还要找什么就快拿吧,等下就没了。”老张好心劝道。
刘明眼睛一瞪,竟然露出杀气,一丝凶狠从他眼睛里闪过。他瞪着老张风干核桃般皱巴巴的脸,恶狠狠的道:“谁让你们来动他东西了。”
“这,这是林硕和林先生说都交给我们处理的啊——”老张正抱怨着,“你们不能说话不算话吧,要讲道理先生。”然而,争到一半,看到对方越来越狰狞的表情,老张立马胆怯了,谄笑着道谢,慌慌张张退出房子去。今天这一趟真够吓人的,估计再呆多一秒,他老命就要没了,老张感叹自己一个收废品的也难过日子啊。
硕和从梦中醒过来。梦中的情节历历在目,那个人悲伤的面孔也不像是假的,就好像他穿越回去看了场后续版电影。他们的确相爱过,可是不经意便错过了。只怪他从来纵容着刘明的三心二意,纵容他的野心毁掉他们的感情。
天还没全亮,黎明前的黑暗里,月光依稀可辨。杰西卡轻手轻脚的进来,把他从睡梦中摇醒。伴读总需要比主人起早些以做准备。她想替硕和换下睡衣,硕和老脸一红,面子挂不住了,怎么也不能接受一个女人给自己换衣服。他从来自己动手,被人伺候这样的事,除了刘明,在别人面前都不好意思接受。
“杰西卡,我自己来吧。你先忙你的。”他这已经有赶人的意思了。杰西卡看他一脸飞红,动作躲闪,知道他害羞了,只好放下衣服出去了。送来的衣服不好穿。从前他穿了一年又一年的棉t恤和长裤,只觉得舒适又方便,随便往头上一套就完事。可这伯兰星的衣饰风格恰恰与精简的主食相反,美丽精致又复杂,更像十八、十九世纪英伦贵族的风格。在硕和看来,精致、繁复等于麻烦。
硕和穿好裤子,望着一堆的上衣满额黑线。他的印象里只有冬天的时候才需要穿一层又一层的衣服裹着自己。现在还是夏季,还穿这么多,想想就觉得汗水已经流满全身了。好不容易分清里里外外的顺序,在看到一件镶着蕾丝花边领口和袖口的衬衣、一件对襟长袍时,硕和还是囧囧的雷到了。
心里无限怨念,为什么,从地球跨越宇宙,从上辈子到这辈子,蕾丝都是设计师的宠儿呢?
忍着把蕾丝剪掉的冲动,硕和穿好背心,衬衣,又手忙脚乱的穿起最后那件长袍一样的外套。结果慌乱中竟然把扣子扣错了,不得不拆了重来。他完全想不通为什么要设计几十颗扣子在衣服上,看起来像军装的长袍外套,如果穿去打仗,肯定会因为士兵来不及穿好衣服而输掉。硕和不满的想到。总觉得长袍下面空荡荡的有风游走。
穿衣服像完成一项浩大的工程,虽然对初次穿这种形式衣服的硕和来讲他的速度已经算快了。进到浴室里面洗漱,从镜子里看见,经过一夜无病无痛的好眠,明明睡的饱饱的他眼睛底下竟然有黑眼圈。还很浓重。硕和想,大概黑圆圈长谁脸上都会像熊猫的,区别只是熊猫的体重,想到这他心里开心了点,对着镜子做起鬼脸来。
杰西卡催他去吃早餐。早餐质量还不错,贵族府上的食物毕竟比一般人家讲究。松软的糕点入口有微微的甘甜,却甜而不腻。餐后有一大杯绿莹莹的果汁,听说是艾兰果炸出来的。没有了饥饿的威胁,硕和吃的很从容不迫,他年纪虽小,举手投足却很有贵气,甚至比一般的贵族还有礼仪。想也是,要硕和这个活过几十年的“老人”再像个没饭吃的小孩一样狼吞虎咽,他是厚不起脸皮的。
彭恩?里夫斯特是弗兰奇府邸里最有权威的老管家了。弗兰奇家繁衍壮大有几百年的历史,无数代人的努力,从一个种地的小农民到如今权倾全球的世家大族,过程可谓艰难。如今后辈们一直被教育着弗兰奇的历史,要他们不要忘了是那个啃着黑玉米的老老老祖先带领他们发家致富的,可是所有人都把自己当成了天生的贵族。而贵族,当然都需要一个精明能干、严格训练过的贵族管家。
彭恩?里夫斯特就是从皇家贵族管理学校出来的一个精英中的精英。他的礼仪比任何一个同学都规范,甚至超过了他老师的标准。他擅长管理大大小小的内务,能把偌大的府邸安排的井井有条。他与弗兰奇家主,蒙特?弗兰奇的爷爷是从小玩到大的至亲好友,因此深得信任。
此时,他刚从小少爷的房间里出来。因为只有他知道避过蒙特?弗兰奇的起床气把他准时平和的叫起床。蒙特长大以后是个十分自律的小伙子,但他依然无法否认他小时候有过那么一段赖床的小毛病。上上下下的人都知道,如果在不恰当的时间地点甚至有时候根本毫无规律,你把蒙特?弗兰奇叫醒了,那你就要小心他给你颜色,对你搞恶作剧,几乎没人能逃过他莫名其妙的起床气。然而,彭恩?里夫斯特做这事十分在行,他也很少被报复,虽然蒙特拔过他几根胡子,还经常偷偷剪他的头发,让他可怜的越来越稀少的头发更加凋零。
路过小餐厅,他看到了一个小男孩。穿戴的整整齐齐坐在那里,柔软的黑色短发顺服的贴着脸颊,衬得那张脸越发的粉嫩可爱。更让他惊讶的是,小男孩吃饭的动作。
他已经猜到这个必然是昨天蒙特少爷刚刚选的伴读。然而,他也知道,资料上讲硕和是个被遗弃的孤儿,曾短暂的被一个捡垃圾的老太太收养。没几年那老太太去世,林硕和就彻底成了流浪儿,谁也不知道他真正的名字和年纪。不过有一件事相当可疑,食不果腹的林硕和怎么可能有机会学到那些贵族礼仪。
此刻他动作优雅,有着贵族里最古老的家族才有的漫不经心的优雅。好像他不是在吃,而是在享受着一种过程。太奇怪了,难道是天生的,或者是哪个贵族的私生子?彭恩?里夫斯特眯眯眼,转身离开了。再奇怪也不过是个没有背景的小孩,他有教养也好,如果是个粗俗无礼的小子反倒容易让自己少爷学坏。
蒙特在长身体,总是很嗜睡。因此他来到餐厅的时候,也是睡眼朦胧的样。细看,他也是个美少年,他有一头蓬松卷曲的金色头发,覆盖住前额,额发下面剑眉星目,鼻梁挺拔,嘴唇略显得淡薄。只是少儿的虚胖让他看起来肉呼呼的,一张婴儿肥的脸总是鼓鼓的像青蛙,让人忍不住欺负。
蒙特的哥哥姐姐都比他大许多,对这个幺弟甚为疼爱。当然更喜欢“疼爱”他肉肉的脸颊。被人欺负多了,又从小听说将军叔叔霍布里斯的威风,于是蒙特幻想着成为一个将军,那样就没人敢欺负他了。只是平时他一开始学霍布里斯,就像小猫扮老虎,明明没那气势,还长着一张萌脸,死要面子的样子可取悦了不少人。
不知怎么的,看到硕和吃饭的样子,他就觉得好看。硕和的动作有着他哥哥姐姐都没有的优雅流畅,慢条斯理的样子,让蒙特觉得今天的早餐一定是很美味,不然他的小仆人怎么能吃得这么津津有味呢。
他忽然打起精神,做到自己位子上开吃。但是,吃进去的东西并没有什么特别,家里那个老厨师做出来的口味他闭着眼睛都尝的出来。蒙特郁闷自己竟然被下人骗了,愤愤不平的停下来看硕和。蒙特看着,硕和也没停,硕和其实是有些饿的,更何况他一直就有吃早餐的习惯。因而他不受打扰的样子让蒙特再次怀疑两人的食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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