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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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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正文 第19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19节

    水云裳。

    贞娘子爱花,所以水云裳到处是花团锦簇。

    贞娘子并没有种植什么名贵花木,但酷爱花期较长又耐活的品种。

    花形硕大艳丽的月季,大如狮头的绣球花,小朵紧致的爬墙藤蔷薇,深深浅浅的四季海棠,紫红相间碎羽状的百日红,雪青淡蓝的美女樱,高雅的白玉兰……行走在曲径通幽的青石小径上,头顶悬垂沉沉的凌霄花枝,伸手可摘点头邀约的太阳葵,脚边点缀的是星星点点,花色各异的半枝莲,百日草,亭亭玉立的小葱兰……

    随着香风阵阵,落花纷飞,彩蝶飞舞,蜂鸟欢唱,生生将这里打造出一片仙境,不仅使人浑身清爽,而且有种洗净尘俗之感。

    所有来到这里的客人,均惊叹不已,虽无荷塘小桥可泛舟,但怪石假山,八角小亭,遮荫长廊无一不缺,清凉阵阵中花香怡人,宛如身处江南园林。

    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推开重重花枝掩盖下的方格木门,掀开白色轻纱帐幔,只见一位典雅的女子正在矮榻前席地而坐,静静地倚窗绣花。

    她身穿浅白色纱裙,腰系淡黄色如意结,乌发堆成云髻,鬓间簪一只缠丝凤簪,眼若秋水,黛眉淡淡,一派温文尔雅的淑女贵妇模样。

    她用玉雕般的手将小巧的绣花针往发鬓处轻轻一抹,刺下最后一针后,轻启朱唇咬掉线头,拆开绣绷架,用手轻抚,仔细端详这幅完工的绣品。

    这是一幅从九天宫阙直冲地府火海的神鸟凤凰。

    由于贞娘子手艺高超,使得这幅绣品如同有生命般鲜活。

    不同于以往传说中浴火重生,毫不留恋尘世,只留下孤绝背影直飞冲天的凤凰,眼前这只凤凰却义无反顾的折身反冲熊熊火海。

    嘹亮的凤鸣声中,光芒万丈的金凤凰伸开羽翼,张开利爪扑向冲天的火焰,如同裹挟着一股劲风,将那金红色的火苗震撼的左右摇摆。

    黄金般浇铸的凤羽之中密密麻麻点缀的是如针尖般的黄金粒,只有凤尾眼翼处用湛蓝色碎玉,而那些火焰,则是黄金线和金红丝绣成。

    世有神仙鸟,厥名为凤凰。千年或不见,人自心中藏。毛羽焕五彩,步履生辉光。举翥几千里,出没不寻常。

    贞娘子叹了口气,对已经站立许久的来人轻声道:“紫墨,将门关好。”

    温奕张嘴想称是,但是张了张口,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出来,于是默默转身把门关严。

    蝉鸣,鸟啼,落花,轻风一并拒之门外,也隔开了尘世喧嚣。

    贞娘子指了指案前厚厚的丝绒软垫:“紫墨,坐下说话。”

    温奕行了个礼,规规矩矩坐下来,仿佛做了什么错事般难过的低下头。

    贞娘子抬眼轻轻打量了一下温奕。

    人瘦了不少,眼圈黑乌,嘴唇干裂,眼角发红,可见心身俱疲。

    温奕本是一个很坚强的男子,即使父亲入狱横遭不测,母亲抑郁病故,他也咬牙抗了过来。只是现在瘦的脸颊塌陷,双肩瘦削见骨……可见越是沉默寡言的人,越是内心似火,用情至真至深。

    这孩子折磨的不轻啊!

    贞娘子内心有些不忍。

    贞娘子将身旁的红泥小炉煨着的茶水倒了一杯,轻轻推给温奕。

    “紫墨,想要追随鸣岐先生,必须要过这一关。”

    谁也帮不了他,只有他自己。

    贞娘子轻叹一声,本性温良的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也会动手杀人,尽管自己当时狼狈不堪,但是她终是通过了。平静了几日后,她也接受了现实,否则自己怎会安然无恙的坐在这里绣花喝茶呢?经历了挫折和生死后才明白——强者,才是生存之道。

    而温奕即将要面对的考验的确非常残酷。可是,谁让她看了不该看的呢?

    “紫墨,若再不动手,贞姨也没有办法保你。”

    “贞姨!”

    本来口齿不灵的温奕浑身颤抖,哆嗦着嘴唇更是艰难的再吐不出一个字。

    他怎么动手?他怎么可以动手?那可是他最钟爱的女子啊!

    她虽然出身贫寒,但丝毫没有卑微之气,小小的身躯里仿佛蕴藏着巨大的能量,不畏生活艰辛,积极而又勇敢,脸上时刻洋溢着阳光般的美好!

    笑靥如花,新鲜有活力,最重要的是,她就是他身边那朵最善解人意的解语花,言语笨拙的他,无论心里想什么,她都能立刻猜出来,无论他想做什么,她都默默去做……这样的女子,是他想陪伴一生的呵!

    原本温奕的生活是那么冰冷枯燥,就像结了寒冰的漫长冬季,黑暗无光,迟迟不见暖阳,在他终于等到了一缕灿烂的阳光后……却又要他亲手断送!这何其残忍!

    还不如让他去死!

    温奕脸色发青,郑重的给贞娘子磕头。

    “贞姨,饶她一命!求……求鸣岐先生……”

    “不可!除非鸣岐先生收回成命,你我均不能违背!”

    贞娘子毫不犹豫地拒绝。

    叶婉珍,虽然是她得意弟子,可是贞娘子也会审时度势,趋利避害,毫不留情。

    贞娘子的确是满意叶婉珍的。这个小女子聪明灵敏,善于学习,藏巧于拙,把她放在水云裳绝对可以独挡一面。但是她又善于伪装,口蜜腹剑,表里不一,胆大心狠……这么短的时间,叶婉珍不仅精通刺绣堆锦,而且已经学会读书识字,做帐盘货,甚至还会不着痕迹的利用漏洞给自己挣油水。

    可以说,叶婉珍就像一张摊开的纸,她所有的性格特点,贞娘子尽收眼底。

    但是这些行为贞娘子并不讨厌,因为这些恰恰正是贞娘子所需要的。

    她并不想成为像叶婉珍这样的人,相反,她对叶婉珍这样的人虽满意却并不欣赏。但是她可以把叶婉珍打磨成一把合适的刀,而她正是使用这把刀的主人。

    叶婉珍这把刀还很稚嫩,她还需要更多的磨砺,只是她没有机会了。

    相比温奕,心性纯和而不多言,聪颖沉稳而不张扬,是块最好的原石,若是他当那把刀,绝对比叶婉珍更忠心更好用。

    “三日后,鸣岐先生来访,若是这个投名状你再交不上去,后果自行承担。”

    贞娘子虽不忍再给这个孩子增加压力,但是事情就是这样,别人不死,你就得死。

    温奕面如死灰,颤抖着施了一礼后,生无可恋的退了出去。

    温奕的母亲弥留之际,给儿子暗示,去青阳——寻娘。

    温奕以为母亲病的言语失常,想让他去青阳寻父,不小心说错了一个字。但是来到青阳镇遭受了重重打击的温奕,无意中听到路人言谈之中提起的贞娘子后,突然参透了内容,于是他找到了贞娘子。当贞娘子看到他那张脸的第一眼,就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贞娘子内心酸涩,故人之子啊,眉眼如此相似!

    听到门声轻轻关上,贞娘子无力的倚着身后的软垫,长长叹了口气。轻抚衣袖,隐约地摸到手臂上那残留的坚硬羽毛,心里戚然。鸣岐说过——羽翼未丰,时机未到。

    想到自己第一次动手,瞬间突发觉醒,双手伸出来却变成鲜红的尖爪时,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那双如同恶鸟般的利爪会是自己的!而且浑身热血沸腾,有一股特别的兴奋,那是种杀戮弑血的冲动,让人丝毫没有办法控制!

    贞娘子调整了身姿,用玉葱般的手指端上一杯碧水清茶,慢慢地挪到窗边,斜斜倚靠,看着窗外的繁花陷入沉思。

    那些隐藏在青阳的鹰犬,估计早就注意她了,只是她现在面容改变了很多,所以没有立刻下手。但纸是包不住火的,自从那天鸣岐深夜来访,竟然有两只虫子盯上了。所以鸣岐下令,一个交给她处理,另一个弱的就交给了温奕试手。

    鸣岐先生的指令如山,任何人都不得违背!

    这虽然只是个命令,但更是个考验。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在鸣岐先生眼里,弱者都是累赘。

    成为累赘的后果,就是舍弃!

    贞娘子做到了,只是温奕……性情中人,不太容易。

    若不是曹老太主动找上门和她结下情谊,水云裳杀人的事件不会就这么不了了之。

    那个曹老太,将近古稀之年仍然雄心不改,想玩票大的。一心为自己儿子曹达谋划,广结网,交天下,凡是她认可的有识之士统统成为座上宾,无论男女,无论尊卑。而且为人性格豪爽,一掷千金,不拘一格,她的儿子曹达更是谈笑间大展经纶,捭阖纵横……呵呵,铜臭商贾,酸腐书生,也妄想指点江山!

    这个曹老太,倒是个不怕死的,只是代价惨重到恐怕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会有多大!

    蜘蛛结网说不定能逮到虫子,但是如果连网都不结,那就一无所有。

    只是不知道这张网,到底逮的是哪个虫?

    贞娘子微微一笑,她的举止是隐藏不住的,那种高贵仪态也不是一朝一夕可养成的,所以不仅被朝廷鹰犬发现,就连曹老太也“一见钟情”,这些是贞娘子有意为之,如果说曹老太发现了她,倒不如说是她故意引诱曹老太“上钩”。

    曹老太提出,两人要像男子那般结拜成生死姐妹。

    但是贞娘子也像男子般高傲的拒绝了,君子之交淡如水。

    曹老太反而更为欣赏她清高的品格,愈发惺惺相惜了起来。

    她可是皇族,皇族是世间最高贵的血统!算你这个老太婆有眼光!

    她一直在青阳镇静心等待,等待自己那风华无双的皇弟来找她,果然,她等到了……

    那晚,鸣岐所赠那大地鲜血般刺目的一滴灵液,竟如此神奇,第一次唤醒了她先古血脉!赵氏皇族,果然天下至尊!

    鸣岐先生——齐王赵淳。

    ☆、七十六

    黑色牛皮长靴挑起叶婉珍的下巴。

    满头冷汗的叶婉珍只看到长筒黑皮靴子上那发亮的银首和繁复古朴的花纹,她飞快地看一眼面前如雄伟山峰般威慑的黑衣人,又诚惶诚恐的垂下了眼皮,呼吸急促,汗水湿透了衣背。

    她紧紧握住拳头,尖利的指甲深深扎入手心,手心顿时传来钻心的疼痛。

    她提前将指甲修剪的又尖又长,必要时,疼痛会使自己镇定一些。

    落叶无声,踏步无痕,这正是他的风格。

    一切都如往常般平静,万物生灵仿佛都噤了声,叶婉珍的心和大地在一起咚咚震颤。

    在这个没有浓雾侵袭的夜晚,她已经跪在这条必经的小路尽头等待了很久,这次,她终于没有错过。

    “小……小女子愿……愿誓死效忠!”

    在任何时候都没有胆怯过的叶婉珍,面对巨大的威压第一次有些口语失常。

    “你的忠心对我没有丝毫用处。”

    一个暗哑而阴沉的声音传来,如同鹰头山上刮过带雪的寒风,让人冰冷徹骨。

    叶婉珍却激动万分。他和她说话了,他的脚接触到她了!

    “小女子愿赴汤蹈火,为您做任何事!任何事!”

    黑衣人静静的盯着鞋尖挑起如同老鼠般哆嗦的女子,她脸色苍白,冷汗直流,仍在苦苦强撑。若是将她脖子飞刀斩断,鲜血会从横切处喷溅三尺多高。

    终于,那只黑色的靴子放了下来。

    “你自尽吧。”

    叶婉珍一愣。

    但是这男子越是冷酷绝决,叶婉珍越是兴奋!

    人是贪心的,开始只是希望这辈子能再见一次,可是见到后又希望能有交集,可是交集后就结束一切归零,这是叶婉珍万万不想要的,她还想要更多。

    手指再一次刺破手心,粘乎乎的鲜血涌了出来。

    冷静下来的叶婉珍道:“死是小事,可是小女子一件事都没有替您做太过浪费。若您让我去杀曹达或是司徒瑾,小女子也立刻去做。”

    虽然不自量力,但是黑衣人仍是来了兴趣。

    “为何要杀他们二人?”

    抬出青阳镇最有份量的两个人,肯定比她自己要有用。叶婉珍咬牙,一口气道。

    “曹达一介酸儒,狂妄自大想异地称王,只不过依附其母才壮大,蜉蝣撼树死不足惜。而司徒瑾,手下均呼其大哥,其作风尤如悍匪,堂堂男儿,妄称青阳三杰之一,连手下的兄弟温饱都发愁,留之何用?若是我是曹达,定会剑走偏锋和螭国私下联手,一起开辟新的疆土!若我是司徒瑾,定会绑杀青阳富户乡绅,何愁财源滚滚!”

    倒是有点意思了。

    说的一套一套的,可见是提前精心准备的。而且知道的还不少,平时不少费心偷听。只可惜,是个傻大胆儿。

    和螭国合作,没有强大的能力驾驭,不亚于引狼入室,引火烧身。而绑架这种不入流的手段嘛,那司徒瑾宁肯饿死也不屑为之,也就剩这点气节活着了。

    “曹达是巨富,司徒瑾有领军之能,无论别人对其如何垢病,也比你——有用。”

    一个芥豆大小的人物忠心算得了什么,这两个人比她有价值多了。

    黑衣人没有心思停留,一撩身后黑色披风,转身想走。

    叶婉珍重重趴在地上磕头。

    “小女子还有一位哥哥异与常人。自从大病一场醒来之后,不仅言行举止与以往颇为不同,而且有一手惊人的园艺,凡是他抚触的花木不仅能起死回生,而且生长极快,犹如花精!若您需要,小女子定会将大哥一起请来,为您效劳!”

    为了能留住对方,她有些口不择言,将早就心存疑点的东西加大夸张,就连她自己越说越心惊,越说越觉得真实,反而无意中真相了……

    见黑衣人停了脚步,叶婉珍大力磕头:“今上!请您吩咐!”

    黑衣人不禁冷笑了两声,这个丫头真是斗胆包天,这句话喊出来,只怕这水云裳的人要死个差不多了!只不过,马屁拍的正好,倒挺受用!

    “你先杀了温奕吧!”

    “是!”

    看着黑衣人翩翩离去,叶婉珍按捺住内心的兴奋,趴在地上磕头恭送。

    叶婉珍的腿麻木的不听使唤,她勉强撑着自己站起身,飞快地揉揉疼的厉害的双腿,抑制不住一脸的开心,笑容满面的跌跌撞撞往外跑去。

    杀温奕用什么好?绳子的话她力气太小,根本勒不死!那用刀,去厨房!菜刀好像太大,不好藏匿,剪刀似乎更合适!

    月亮吐露着银光,天上缀满了闪闪发光的星星,像细碎的流沙铺成的星河斜躺在青色的天空,淡淡清凉的光辉,犹如一块透明的面纱,轻轻地张在大地上。

    庭院静静,花香更浓,月色中,树木如狰狞的巨人站着,错叠成一堆堆密集的黑影,树叶的隙好像千百双的小眼睛,神秘地窥视着周围。

    “温奕,你可都看到了?”

    树荫下最暗的黑影处,有两个人静站在那里很久了,和叶婉珍跪候的时间一样长。

    温奕心如死灰,如同雕塑般一动不动,良久,才缓缓点了头。

    “不要带任何行李,你走吧!”

    温奕向贞娘子郑重的行了拜别大礼,默默的离开了,孤单的身影如同寒风中的落叶。

    贞娘子摇了摇头。

    这个女子根本不适合他。只不过,得让他亲眼看到才会死心。

    温奕低着头慢慢走在路上,毫无表情的脸上突然挤出一个非常难看的笑容。

    本打算为她撑起一片天,为她遮风挡雨,无论如何也要将她护下,哪怕最后共生死。

    真是滑稽而讽刺,一切的风花雪月,其实只是它人的逢场作戏罢了!他就像一个小丑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

    温奕仰天闷笑,原以为那是朵善解人意的解语花,没想到那解语花却想伴君侧做帝王莲……

    一颗璀璨的流星划破天空,如同一根断了的琴弦。

    叶婉珍气喘吁吁的跑到温奕门前,轻轻敲门。

    她已经用最短的时间准备好了说辞。

    半夜做了恶梦,想父母,想家,孤单无依,突然不受控制的跑到师哥这里,然后趁机……

    叶婉珍将自己凌乱的头发往下拨拉了几下,新换的贴身小衣大开的领口又往外拨了拨,眼睛瞬间流出清泪,用手一揉,红红的眼圈立现,好一幅可怜慌张而又诱人的模样。

    可是她敲了半天门,里面却毫无声息。

    叶婉珍感到奇怪,紧紧握住袖子里藏的剪刀,推门进屋。

    无论如何,首次的任务必须完成!

    一室月光,卧榻清冷,床上的寝具仍保持完好。叶婉珍上前摸了摸,人早已不在了……

    一灯如豆。

    黑衣人仍在低头抚琴,曲声轻缓动听,如同小溪流过山涧,听者心情安然平静,仿佛身卧青石,伴着一股清清潺潺的山泉林中小憩。

    案桌上摆满了美酒佳肴,瓜果糕点,鲜花清茶,只是两人隔着桌案,一人低头抚琴,一人托腮静静沉思。

    终于,一曲完毕,黑衣人按抚了一下尖锐而坚硬的手指。

    “这些年淳儿在哪里?”

    “螭国。”

    果然,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螭国的确是个很好的避难所。

    “螭国的国王将来有何打算?”螭国人帮了他,定会要些回报。

    听到贞娘子的问话,赵淳冷冷的看了她一眼。贞娘子闭口不言,默默地给他续了热茶。

    赵淳不喜女子议政,有些事只能回禀或是照办,不要问为什么。

    “那个女子我暂且留下。”

    “明白。”

    这把刀终于不受控制了,但是也在意料之中。像赵淳这样的人物,叶婉珍是无法抵抗的。遇到比自己更强大的人,她会毫不犹豫的易主,就像她想弃掉她一样干脆。

    “温奕已经走了。”

    赵淳抬头,黑色的面纱仍遮挡面容,只是透过黑纱,那一闪而过的金色双眸让人心惊。

    “此后世间再无温奕此人。”

    贞娘子终于松了口气。淳儿事后没有追究,那就不会轻易杀掉温奕,会另有它用。

    其实在赵淳面前,她是不敢存什么侥幸心理的。两人躲在树影里,他早已知晓。但是为了温奕,她还是打了个赌,赌她这个皇姐还有几分薄面。看来,淳儿还是对她这个唯一的姐姐有几分在意的。这让她心里欣慰很多,看向赵淳的眼光也柔和了起来。

    赵淳性格孤僻,桀骜冷情,冷酷的有些不近人情。

    赵浈虽然是公主,但是在自己弟弟面前并无什么威仪。赵淳不喜人伦亲情,对母亲和姐姐并不亲近,虽然她比弟弟赵淳大了差不多十岁,对这个幼弟有种慈母的心结,但是赵淳从没有和她有过什么交流。

    后宫佳丽层出不穷,母妃失宠后就常伴青灯古佛,玛瑙菩提佛珠从不离手,对姐弟二人也很少过问。

    但她却是知道皇弟赵淳的秘密的。

    他身上远古血脉觉醒的非常早,但是却很弱,只有后背上有些细微的羽翼,这还是在他有一次受了伤后躺在床上不吃不动才被赵浈无意中发现的。她悄悄弄来药具给他医治,小心地包扎。

    皇家多隐秘,虽然她们都是皇族,可是很多事情也并不知晓。

    都传皇族有远古血脉,可是身边的人都很普通,也许那高高在上的父皇是其中一员,但是他们并没有机会了解。

    赵淳年纪虽小,但心思缜密,懂得怀壁其罪的道理,弱小的他尚无法自保,所以异能的事他隐藏很深,甚至悄悄忍痛拔掉身上带血的羽毛。

    他还不够强大,母亲既不受宠又无势力倚仗,早早觉醒异能会引来杀身之祸。赵浈也小心的维护着这个秘密,姐弟二人虽然话语不多,但彼此都心照不宣的长大成人。

    先皇弥留之际,拟下的遗诏成了一张废纸。

    那真是一个青鸾历史上罕见的重大时刻。

    密密麻麻的御林军,禁卫军,还有从城外突然调动的大批铁骑精英将皇宫围了个水泄不通,各为其主的军队发动了战争,嘶杀声响彻天地,尸骨成堆,血流成河。而宫内更是惊天的炸雷声不断,巨大的轰隆隆声中,滚滚烟尘四起,天空中飞扬着冲天的火焰,如鲜血般的光芒遮盖了天际。

    有人说是那是新研制威力巨大的火器,但是很多人仍将信将疑。有的百姓关门闭户,战战兢兢地悄悄焚香祈祷,对传说中拥有神力的皇族更加敬畏。

    这场夺位之战足足进行了半个月,老天也加威助势,滂沱的大雨也下了半个月,直到临月城几乎快要淹没时这场战争才停止。

    当太阳金色的光芒又重新照耀在威严大殿的琉璃顶时,所有的血腥已经冲刷干净,大水也渐渐退去,空气中弥漫着雨后的清爽,天边还挂起了一道垮越天际的七彩飞虹——佛光祥瑞。

    十三皇子赵灏——孝元帝登基了。

    齐王赵淳输了。

    尘埃落定后,外界都传新君仁义,不杀手足。

    母亲圣妃软禁,皇弟不知所踪,只有她被抓入秘牢,每天拷打逼问赵淳的下落。后来,温奕的父亲温询冒着巨大的风险设计让她诈死,易容后逃脱到青阳,并叮嘱她耐心等待。

    没了赵浈,孝元帝只能对母亲圣妃以礼相待,这已经是他最后一张底牌了。

    这天下群雄,赵灏均不看在眼里,但唯一能与之抗衡的,只有另一个存在的异能皇族——赵淳。

    世界犹如海洋,时代犹如劲风,前浪是兄长,后浪是兄弟,风拥后浪吹前浪,亘古不变。

    ☆、七十七

    一碧无垠骏马翔,少年鞭响牧歌扬。

    远处的流沙河滔滔不绝浑浊的河水,卷着飘浮的枯枝败叶滚滚而去。

    风吹水面层层浪,阳光洒下点点金。

    朝歌仍“恶习不改”,光着膀子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在绿色的草场上纵情狂奔。

    马儿喷着鼻息,四蹄生风发出嚓嚓的有节奏的声音,最后大颠着疯跑起来。迎着阵阵狂风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驾驭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骏马长鬃飘飘,朝歌黑发飞舞,一脸兴奋而又张扬,青春的脸庞如同散发着灿烂光芒的太阳。

    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朝歌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情顿起,打着尖利的唿哨乱喊,不禁高兴得开怀大笑,笑得从马背上一头栽下来,落在草地上还是止不住地打滚狂笑……

    多么美好而带有甜味的草原啊,黑麦草,鸭茅,象草,苜蓿!草原中当然还有绚丽芬芳的鲜花!格桑,金达莱,银莲,鸽子花、蓝盆花……谁能想到脚下这片辽阔的草原,竟然是一夜之间出现的。

    在那个没有浓雾的夜晚,两个人骑着马在银色月光下像箭一样飞翔,朝歌在前面纵马,而叶剪秋在身后欢呼着撒下草籽……

    夕阳染红了天空,大地一片红色的朦胧。朝歌身后是一群悠闲的马匹,它们甩着尾巴低头吃草,不时地仰起头,向天空喷着响鼻。

    望着草原尽头那八百亩被大网遮挡住的农场,仍掩不住里面想探出头的郁郁葱葱。那里面满满都是丰收和希望,这些超越自然的鬼斧神工,只因为一个人——叶剪秋。

    “飞鸡(机)!”

    “王炸!”

    “……”

    牛皮大帐内,一伙人正在兴致勃勃地围着一张小圆桌打扑克牌。

    他们手里拿着用硬纸板制的纸牌。由于纸牌太过简陋粗糙,显得手小不够用,纸牌不时地从手中滑落,造成了有人一边打牌,一边弯腰去捡,顺便用贼眼偷看的有趣模样。

    叶剪秋很兴奋,看着几个披头散发的牌友贴的满脸纸条非常得意,通杀你们这群菜鸟!

    他索性站起身来,一条腿蹬在板凳上,将厚厚的扑克片在手里拢成一叠,支着下巴冷静地看着牌面上的局势。等轮到他发牌时才“唰”地一声将手里的牌呈扇子形打开,不加思考的揪出几张潇洒的往桌上用力一甩,又“唰”的一声重新归拢。

    他洗牌时更帅,厚厚的纸牌在他手里异常听话,一堆牌均匀分两份,两打牌同时掀开,哗啦哗啦交叉在一起,然后利索的又合拢,啪啪的又重新洗成两打,眼花缭乱的如同狂翻树叶。

    每个动作既过瘾又解恨,连洗个牌都是一种风景!

    一轮结束,对面的几个牌友自觉的往脸上糊纸条。

    “老木,该你刷锅了!”叶剪秋推了推身边的一位壮汉,那位脸快糊严的汉子黑着脸恼恨的大力一拍,桌子中间立现一大坑。

    叶剪秋心疼的看着厚厚的黄梨木桌面上如月球表面的坑洼,不禁咧咧嘴,小声道:“黑……”

    “别叫,我洗就是!”

    那位姓木的大汉开始笨拙的洗牌。

    看来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黑鹰很管用啊!朝歌临走时交待他,有事就喊黑鹰,无论多小的声音它都能听到……超声波嘛?

    管它呢,反正这个世界已经严重颠覆他多年的唯物科学,有什么更好玩的尽管放马过来!

    叶剪秋玩的很开心,这些囚犯牌友们虽然看起来不像善类,但是时间长了,发现他们其实很好相处,并没有外表那样可怕,还是纸老虎居多。

    他们显然也有会功夫的,有的看起来功夫还不低,武侠上不是常说,双目炯炯发亮,太阳穴高鼓才是高手么,那这位正在“刷锅”木仁兄就是!

    叶剪秋觉得很爽,每次和他们打牌都觉得如同一场杀气腾腾的华山论剑!

    真想来根烟哪,夹在耳朵上一支,叼在嘴巴里一支,眯着眼睛杀丫的!最好是喝点小酒,骂点脏话什么的,嘿嘿!仿佛时光穿梭,曾经在大学时代和同学们在宿舍乌烟瘴气打牌的场景又出现了。

    坐在下手的曹五用手撩开挡住视线的纸条,不禁暗暗惊叹。

    小厨子耍起来帅来真要人命啊!

    曹五心思完全不在牌上,他终于有机会可以放心大胆的欣赏小厨子了。

    只见小厨子一头浓密的长发用一根普通的枣木簪子随意挽起,小脸干净清爽,额头饱满光洁,眉毛长长,眼睛润润,嘴唇淡淡,连一双小耳朵也洁白如玉垂,耳侧的几络黑发没有簪好,软软的垂落下来,秀气的如同一朵素净的白兰花。

    他上身穿着一件靛蓝底白花冰纹小圆领的蜡染长袖衫,蓝底蓝的深沉,白色白的纯粹,这件古怪样式的衣服他穿上又合适又好看。还有下面穿的素麻色的长裤,由于一条腿前弓蹬着板凳,裤子将他的小屁股兜的浑圆挺翘,小厨子呀,裤子太紧了,不过真好看!

    枣木簪子太普通了,回头给小厨子买个好的,金银配他太俗,玉簪最合适,对!清透的碧玉簪一根,足以衬托他清丽出尘。

    自从学会打牌,曹五就没赢过。

    短短的时间内,农场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累的要死的农场员工们终于“偷得浮生半日闲”。

    这个农场自从播种完毕后就完全封闭起来,四周不仅用高大的遮阳网围起,还种上了一排排的果树。由于修改了河道,流沙河围着农场边缘静静流淌,这里不用一兵一卒看守,凶猛的黑虎鱼就是最佳的守护者。不对,最佳的守护者的奖状应该颁发给神出鬼没的黑鹰,虽然人们极少见它真身,但是黑暗中那红亮的眼睛总是一闪而过,宛如黑夜中的浪荡游神。

    这里阳光充足,庄稼常见的病虫害和细菌性病害很少,这倒让人很省心。

    农场守着那唯一的心脏供水之源——流沙河。但是河水微含盐分,浇地还是可以用的,饮用的话还得多次过滤加工。大水漫灌式浇田容易造成土地干硬板结,所以,选用了最适合当地的管式滴灌。

    现在农场里铺满了粗细不一的管子,这些管子是找手艺绝佳的老工匠制成的,不仅厚实坚硬,而且不易破损。管子就像血管一样延伸到土地的每个角落,每棵树,每株苗,每朵花都有专属于它的滴水孔。

    粗一些的埋入地下慢慢渗水,细一些的露出表面渐渐滴漏,水滴缓慢而均匀地渗入植物根部。不仅降温,而且保湿,土地会一直很松软。

    农田周围撑起了很多网眼密集的白色大网,这种网子选用结实坚韧而又光滑的白麻草织成。

    浓雾穿过大网时,水珠就会附着在网上,积少成多,慢慢集聚成一股股细细的水流,沿着特制的管道流到储存用的水箱中。用这种办法收集起来的水比流沙河的水更要纯净,可供人放心饮用,也可以用于农业灌溉。白色的网子不仅能反光遮阴,还有一定的保湿功能,在烈日下,也可以减少植物水分的蒸腾。很多果树也被网子精心地“保护”起来,看护着树上已经开始快要成熟的果实。

    管子的灵感来自于沙漠中的农业奇迹之国——以色列。

    而这个网子的方法的灵感来自于天涯之国——智利。

    这两个国家都是缺水的国家,尤其是以色列,不仅创造了农业上惊人的奇迹,而且还被誉为欧洲厨房。在这个极度缺水,三分之二都是沙漠的国家,不仅满眼绿色,满地鲜花,而且还有农田,森林,即使沙漠腹地也有绿洲。

    而智利北部的阿塔卡马沙漠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干旱的沙漠,那是一片可以与火星相媲美的土地,那里的很多气象站从来没有过降雨记录。但是在这里生活的居民勤劳勇敢,用智慧的方法使自己的农田重焕生机。

    农场外围有一处专门跑马的缺口,从那里放马出去,是一望无际的青青草原。朝歌很喜欢,每天在那里马放南山,当牧童去了。

    而现在农场留下来的,全是重犯死囚。

    虽然农场的秘密他们全都知晓,但没有关系,反正他们早晚都要死。

    王老汉一家子全都在农场外围盖房子去了,眼看丰收在即,得抓紧时间建自己的商铺,安排军属们上班当营业员挣钱!

    叶剪秋虽然很忙,但还是抽空和李氏专门去了玉谷县把静石先“哄”回家。

    这静石先生,真是越老越像小孩儿。由于年迈,身体又欠佳,私塾学堂都不愿请他教书,清高的他又没有脸回去,只好在街头摆了个代写书信的小摊子。

    当叶剪秋和李氏打听了很多地方后,终于见到了在街头市井,人来人往中仍保持儒雅风骨的静石先生。

    养性终朝端然坐,免教人失俺风魔。

    虽然他落笔成香,下笔皆叹,但是终为斗米折腰。看到他打发走一位客人后,小心地收起几个铜板又将晕晕欲睡时,旁边打烧饼的小贩担心地不停扭头看他,忙碌中还不时上前推一把,既怕小偷到访,又担心流失客人,真是让这位好心的小贩操碎了心。

    当叶剪秋和李氏走到静石先生身边时,看到他那被小贩常推的肩膀已经被沾的油腻腻的。

    感觉到有客人光顾,静石先生睁开迷糊的双眼茫然道:“请问是写信,写贴,写联,还是写契啊?”

    静石先生的生意还是很好的,回头客也多,没想到秀才下海更胜一筹。

    李氏终于忍不住捂脸呜呜痛哭。

    静石先生仍捋着胡须感叹:“心若不动,风又奈何?你若不伤,岁月无恙。”

    李氏又气又怨:“斗米尺布,岁月风雨!体已相怜,相守终老!”

    简直让人啼笑皆非的一对儿啊!

    千哄万哄,这个倔强老头才算跟着他们回到了青阳镇。

    回到青阳镇后,叶剪秋第一时间提只大金枕头榴莲去找了许大夫。

    许大夫已经在医馆提前恭候了,看到榴莲喜出望外,不怕扎的抱在怀里闻来闻去,并美滋滋地道:“小秋,说吧,哪个病人?”

    “叶静石。”

    榴莲这种水果真是奇怪,喜欢的爱到要命,不喜欢的恨的要死——总之,是个让人死去活来的东西。

    没想到他回到农场后,这个曹五,竟然不怕死的跟来了。

    见他气喘吁吁的扛着一大包东西站在自己面前,叶剪秋简直摸不到头脑。

    曹五二话没说,打开巨大的袋子往外掏东西,牛角,羊角,皮狙角,各种稀奇古怪的兽角头骨……

    虽然开始有些毛骨悚然,但是叶剪秋还是被深深吸引住了,尤其是当曹五掏出一个完整的皮狙兽头骨时,叶剪秋惊呆了!

    那是一幅罕见的拥有一双如同珊瑚般长角的头骨,雪白坚硬的颅骨,棕红色造型奇特的长角,沉默无言中有种岁月沧桑和古朴力量之美,尘沙下不知道掩埋了多少光阴,完整的连牙齿也无一缺少!

    叶剪秋啧啧称奇,不禁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里欣赏。

    “下面交叉放上刀剑,挂在书房内更好看!”

    曹五开心极了,都说外番客喜欢摆着玩,没想到小厨子更喜欢!

    “真美!从哪里找到的?”

    曹五不好意思的挠头:“怪胎罢了!从沙坑里刨的。”

    看着曹五不时地心虚瞟向朝歌,叶剪秋恍然大悟,哦,原来是为朝歌这个大美人来的!他不禁暗笑,朝歌可是荒漠中的霸王花,只怕吃不到嘴里还会扎一嘴的刺!

    但是看在这美丽绝伦的工艺品份上,叶剪秋还是大方地道:“放心,我会给你创造机会的!”

    农场生活枯燥,看着你追我跑,你伤我喜的爱情游戏也不错,全当捧着爆米花看免费电影了,反正朝歌也不会吃亏,挨揍的肯定是曹五。

    一听此言,曹五激动的双眼含泪,他有些哽咽地道:“小厨子,不管你是神仙还是妖怪,我都愿意和你……”

    “交朋友!”

    叶剪秋很开心,看来那次打架曹五是看出端倪了,不过这么长时间人家也没有再找过麻烦,人还是很不错的。

    李氏一再交待他多交朋友,他不仅交到了很多囚犯朋友一起愉快的玩耍,而且终于有个土豪也主动前来报到了,虽然曹五是借花献佛。

    脑回路完全不在一起的两个人都很满意,只有无辜的朝歌打了个大喷嚏!

    ☆、七十八

    一辆威风凛凛的大马车出现在路上,赶车的汉子轻松地甩着皮鞭,嘴里吆喝着将鞭子轻轻打在那头神气活现的大马身上。

    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拉车的马可是匹好马,体型健硕,体毛为棕黄色,向腹部渐渐变为黄白色,腰背中央有一条黑褐色的脊中线。马身呈暗棕色,遍体长毛,跑起来四蹄生风,一看就是匹耐力强的好马!

    板车也是辆极好的板车,木料崭新而还散发着红松特有的香味儿,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四个插销反铆结构的木质车轮,为了减少颠簸,车轮上还有布帛包了起来,即使如此,也能看到车轮内木轴上那铆着的一颗颗闪着暗光的大乌钉。

    板车上还制做了一个高大弧形的皮制车棚,既遮阳又防风,车夫坐在车辕上,就像头顶就像撑了把遮阳伞般舒坦,这车身既轻巧又没有什么震动,从身边经过时,几乎听不到常见的辘辘声。

    路过的人无不停下脚步,用羡慕的眼光看着从身边经过的大马车,甚至有人还追赶着上前小跑欣赏,越是有人看,赶车的汉车越是来劲,更加大力的吆喝:“驾!”

    一溜烟尘,潇洒极了!

    人们心里不禁奇怪,庄户人家最多用皮狙兽拉车,而且是两轮的。那些富商巨贾之家才用大马车,而且整个青阳镇只有为数不多的几辆四轮马车,光是曹家就占了三辆。

    但是这个一看装束就是乡下汉子咋赶个这么好的四轮大马车呢?

    人们越是用羡慕和疑惑的眼光看着赶车的汉子,那汉子越是忍不住脸上的笑意,恨不得想在自己脸上刻下自己的大名——叶大山!

    叶大山自打买了这个新车后,一口气带着老婆孩子连串了好几家亲戚,就连去世多年的大姐家也去了,没事还往青阳镇跑了几圈,还壮着胆子坐在好馆子又吃了一顿!这马车就是天大的脸面呀,还没等他们下车,那些小二哥就从里面跑出来热情迎接,不仅亲自将马车安顿好,而且一脸的殷勤奉承。

    去大姐家走亲戚简直是把老姐夫的脸打的啪啪响,当那位头发已经花白的姐夫看到叶大山赶着马车上门时,迎也不是,避也不是,最后仍是尴尬的坐下来陪着叶大山一家艰难的吃了个饭。叶大山心里明白,这个姐夫还是看他不顺眼,只不过现在他发达了,姐夫是为了几个外甥拉拢他而已……呵,今年中秋,这几个外甥指定无一不缺得提礼来看他!

    还有老丈人一家,简直可以用欢天喜地来形容,不仅摆了一桌好酒好菜招待,而且还专门派了几个人在外面看守着马车,生怕有人将马车弄坏。婆娘牛氏更是在娘家那些姐妹面前长足了脸,如众星捧月般的坐在人堆里,唾沫横飞的吹嘘她如何去了大茶馆听戏,如何见了大名鼎鼎的杨捕头,如何在司徒瑾大人家里喝茶……

    大舅子还找了村里的最有名望的人专门来坐陪,他们一家子尽管在屋里吃喝,根本不用操心马车的事。

    光是想想那些围在门口往里探头的村民,叶大山就得意的恨不得飞起来!

    那位童生夫子说了,所谓学者无先后,达者为师。虽然他不太懂啥意思,但是却知道不论时间长短,他早晚也会成功的!先贤说的真对呀,瞧,他现在不是人生正得意么!

    可是那个曹五,真是可惜了。

    想到这里,叶大山叹气。若是能和曹家结亲,那他会更上一层楼,他的声望会再次登上一个顶峰!

    虽然人家和大小没有啥特别的关系,但是老五却主动将自己当成儿婿了。看着叶大山不舍得穿那些好料子,偷偷卖了钱后,不由分说又送来了一大堆绸子,叶大山只好挠着头皮提出他想买辆好马车。

    这不,这辆马车就是曹五给买来的,听说还是专门从绵州府最高档的车行订制的呢!人家压根就没提个钱字!还听说这马是野马王的后代,乖乖哩!野马王啊,曹家真是有大能耐呢!

    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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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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