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永生永世 完结+番外 作者:希依欧
正文 第12节
永生永世 完结+番外 作者:希依欧
第12节
我拉着她的手臂,哀求道
“这位先生,如果你再不放手,我就叫非礼了。”
护士小姐用甜蜜的嗓音威胁道。
我只好乖乖松开了手。
接洽的人在第二天才到,是一位穿着职业装和高跟鞋的女士。她把合同放在我面前,挨个挨个地说明了当时我只随便瞄了几眼的合同有哪些重要的条款。谈话的中心内容是,虽然错都在我,但是公司待遇极好,不仅不扣钱,还会给我一大笔补助。
“因为你的操作不善,造成了游戏大面积的瘫痪,技术部的人都已经忙疯了。他们之前就已经两个月没放假了,现在看来,估计以后两个月也没假了。”
女士严肃地说。
“你的身体并没有什么问题,已经可以出院了。之后也不必再来公司。”
她快刀斩乱麻,我总插不上嘴,直到她说完准备走人,我才拦下她,问她病毒的事情。
“什么病毒?”她矢口否认,“没有的事!”
“别想通过这个多要钱!”
【初步end,接下来进入漫长的番外】【凡事都会交代清楚】
【两口子终于能好好谈恋爱了……】
她踩着高跟鞋走得风风火火虎虎生威,我下了床追了好一会儿,可总是走不快。“等等!”
然而她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电梯门渐渐关上,我扶着墙面的扶手,费力地喘着气。
走廊里的人都行色匆匆,并不会有谁刻意在意其他人的情况。我看着他们来来往往,心里空荡荡的。
这是让人陌生的现实世界。
没有主角,没有配角,所有人都只是这个大世界中的小角色。大家在自己的故事里面忙忙碌碌,碌碌无为。或许有的能成为了不起的人,谈了不起的恋爱。
但是我已经谈过了啊。
我发了一会儿呆,然后用衣袖擦了擦眼睛,慢吞吞地走回了房间。
毕竟除了那里,我也没有别处可以去。好好休整一下,然后再去跟公司好好协调,我不是想要骗钱……我也不想要添麻烦。
我只是想知道真相……不……
…我不确定……
之后我整夜整夜睡不着,没有想什么,就是单纯睡不着,不过还算有力气,就是脸色差些。医生说可以出院了,我收拾了一下,发现只有一身衣服和一个包,大概是才上班时穿的和带的。打开包看看,还有手机和公交卡什么的。
我回忆了一下家的位置。
问了最近的公交站,被告知远的很,又问了下这里的地址,发现离我家里也远,都算郊区了。最后还是护士小姐帮我叫了的士,打了车回去。
一共两百块多几块,司机师傅很大气地抹掉了零头。
我下了车,尾气的味道熟悉又陌生。
他们说,我在游戏中经历了四天。因为发现了游戏崩溃的迹象,所以很快就将我强制退出了。
只是对我来说,实在是好多年。那些记忆真实而有质感,比起我面前的这栋老房子来得深刻许多、现实才像是虚幻的事。
我慢慢蹲到地上,眼泪顺着脸和脖子滚到衣领里。
我一直在后悔。
为什么当初那么犹豫,为什么要害怕,为什么到最后才想要去拉他的手!?
如果……可是没有如果!
这个真实的世界让我完全没有真实感,每一步都像踩在云里,每一刻都像活在梦里。我好像还停留在那个游戏中,下一刻,他就会出现,拉住我,抱着我。
我们一辈子一辈子地谈恋爱,没完没了的。
可是没有了。
我蹲在地上哭到上气不接下气,鼻涕和眼泪糊了一脸。
周围的人大概在看,大概没看,有什么关系呢。
他们总有自己的事。
过了些时候,约莫是我哭得实在太惨,有人蹲在我面前,给我递了一张纸。
“谢……嗝…谢谢……”
我艰难地想说谢谢,却打了个嗝。顿时觉得怎么那么难,什么事都好难,没用得要命,就又埋着头哭。
那个人很轻地叹了口气。
然后我的脸被人抬起来,下意识躲了一下,但是下巴被捏得很用力。所以还是被抬了起来,用纸擦了擦,只是脸上实在太脏了,一张纸并不能起什么作用。
于是他换了衣袖给我慢慢擦干净。
我一动也不敢动。
眼前慢慢变得清晰,那个人的脸也能够看得清楚。他头发乱糟糟的,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穿着一件深色的套头衫,袖子被我弄得湿漉漉的。
我没有看过他这么宅男的样子。
但是就算是宅男,他也是最好看的宅男。
我眼泪哗了哗地流,咬着嘴巴不哭出声来。
山重水复,柳暗花明。
以后再怎么倒霉都没有关系。
他蹲了下来,拉着我的手。这是最完美的时刻,我难以克制,哭得激动又欣喜,十分投入,直到我发现他拉着我的手时,用手指不断摩擦我的手背……
是的他居然在吃我豆腐。
喔豁,我没心情哭了。
胡乱擦了擦脸,我瞪了他一眼,他特别温柔地对我笑笑。
啊!
电压太强,我又畏畏缩缩地把脸埋在膝盖上。
现在可不是游戏,没有系统加成,我心里,还是比较虚的。
虽然我很想说死鬼你是不是喜欢我呀我们谈恋爱啊同居呀!
我不想再兜兜转转你追我赶了。
但是我怂。
他又摸了一会儿我的手,然后扳着我的脸亲了亲。
“有点咸。”
他说。
我抖抖索索地盯着他,觉得整个评价都充满了诗情画意。
他带着那副黑框眼镜,顶着鸟窝一样的发型,用低沉又好听的声音说:“我爱你”
“请告诉我,你的名字。”
阳光照在他脸上,每一根绒毛都清晰又柔软。不管身在何处,不管他成为何人,这一刻,跟每一个世界,都是重合。
end
【番外从第一个世界开始。】
番外一
聂彦第一次看见李斐的时候,是在大学的主修课上。
那堂课人很多,座次都是不够,后来的人需要去其他教室搬椅子,然而可以移动的椅子,本身也是不多的。
大家多半会提早一些,带着书和便利贴占座。聂彦第一次干这事的时候,低估了大家对于学习的热情,以至于到达教室时,虽然没有几个人在,也没有空座了。
然后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背。
“我多占了一排座,你和你朋友需要吗?”那人不算太高,抬一点头看着聂彦:“就在那排。”
光打进他的眼睛里,透出一些水色。说完话就抿了一下嘴,明明忐忑又想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聂彦当下就觉得心里一动。
他愉快地答应了,并且把这当做一个邀请。然而上课时才发现那个家伙真的只留下了他和他朋友的座位,自己却坐在了别处。聂彦都快以为自己会错了意,却发现李斐整场课都在偷偷看他。
瞄一眼,自己一往他的方向看就挪开。过一会儿,似乎觉得安全了,又偷偷看过来。
就像一只第一次见到肉食动物的兔子,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想要靠近,又本能地觉得很危险。
让肉食动物既想趴在原地,等着它慢慢靠近,又想直接跑过去,把它叼在嘴里,用尖锐的牙齿,挤压它的后颈。
总之他们就这样认识了。
李斐喜欢聂彦。太明显了,专门挑他要经过的地方平地摔,又不直接叫人扶,只敢自己看着地上,偷偷瞄聂彦一眼。聂彦要是没有马上走过来,他只好可怜兮兮地坐在地上,都不知道该不该自己爬起来。
他还会帮他占座。有时聂彦他们能够自己搞定座位的事,李斐就不会主动凑过来。只是第一节课时有一排座鹤立鸡群地空在拥挤的教室里,直到下课,李斐才会不动声色地走过去,把那排空座上的书收好,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悄悄坐回自己的位置。
其他人追聂彦的时候,什么事都敢干,恨不得整个人都贴上来。但是李斐不行,他太怂了,胆子小得要命。明明喜欢他,还不敢说,聂彦主动把电话输进他手机里面,他都不敢打。
怂得聂彦都快绷不住绅士风度。
想上他。
聂彦就是那种脸白心黑的,看上去彬彬有礼温和又体贴,心里都是冷的。越喜欢的东西越想欺负,面子上跟李斐亲亲切切地说话,心里已经把人欺负到眼泪都掉下来。
他觉得李斐整个人简直是按着他的口味长的。
所以他们第一次接吻,聂彦就一手按着李斐的后脑勺,一手掐着他的腰,亲得酐畅淋漓,亲到李斐整个人软在他的怀里。
但是也只有那么一次。
李斐喜欢温温和和有风度的人,所以聂彦就藏起自己的那点不可告人的心思,安安分分地扮体贴。他也是真喜欢李斐,连演戏也没有关系,只要李斐愿意在他身边,他就给他看最好的一面。
一演就是七年多。
无论什么事情,装的久了,就都跟真的一样了。
装一辈子,就是真的。
可惜没得那个机会。
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久了,总是温情脉脉,倒显得不真实。李斐乖乖待在家里,对什么事都似乎漠不关心,只顺着他。倒让聂彦对他们之间的感情疑心。以至于李斐偶尔闹闹脾气时,聂彦反而觉得心痒,忍着想要欺负他的心情哄他,抱他,亲他的眼睛和嘴唇。然后做`爱。
父母用自己的病逼婚的时候,聂彦故意对李斐说些伤人的话,想看他生气,看他哭,看他小声抽气的样子。眼睛红红地看着自己,气到话都说不清,然后他会把他抱在怀里,看他一边挣扎一边又忍不住贴上来的样子。
好想看。
结果李斐说分手吧。
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聂彦整个人都是傻的,各种意义上。
但是他觉得自己还是抗得住的!
林小姐偷偷去见了李斐,回来之后就取消了婚约,并且给了他一个耳光骂他人渣。聂彦却高高兴兴得去见了李斐,被过肩摔了好几次也开心。
不过聂彦觉得自己需要锻炼了,不能总被老婆过肩摔呀。
他爸的病虽然棘手,但是好好养着,也能活好多年。聂彦想着弄个合约婚姻,大家面子上过的去,也就行了。
结果情况就急转直下。
他没有自以为的那么强大。
李斐抱着他,他的温度和味道都一如既往,好像多年前一样。
但是聂彦知道,这是最后一次。
他喜欢的这个人,不管看起来多么柔软,心里总有一块坚硬的地方。
但此时此刻,他竟也感到一点庆幸。
和失落。
这种怅然若失的心情在手术刀刺入胸口时越发明显。
如果李斐选择了和他一起面对,而非独善其身。如果李斐软弱得要命,离开他就不能活下去。如果他足够强大,并且漠视他人的生死。
如果,还有下辈子。
聂彦倒在李斐的怀里,看着他的脸,他的眼睛,泫然欲泣,他最喜欢的样子。
他有那么多话要说,却只叫的出来一声斐斐。
……斐斐……下辈子……
我会扫除一切障碍,等着你,抓住你。
爱你。
番外二
元帅有许多儿子,却只有一个嫡子。
他为他取名张宗曦,取得是晨曦的意思。这是元帅和夫人多年以来第一个男孩,而他终将成为张家的下一位掌权人。
张宗曦在非常严苛的教育之下长大了。
他很早就失了小孩子的天真,学会自律和沉默,责任感背负在他的肩上,似乎将七情六欲都消磨干净。夫人时常想要宠爱他,亲近他,却也觉得无力。
所以当他欺负一个庶子的时候,夫人几乎是欣慰的。
总算有些小孩子的样子,能够闯闯祸,让做娘的来收拾残局。
作为一个嫡子,张宗曦其实并不太关心那些庶子庶女的事。
他爹曾经教导过他需要背负的那些责任里,并没有包含这些庶子女。而他娘更是此视若无睹,平时连见面都懒得。
所以很难解释,为什么他会那么讨厌张宗闵。
张宗闵是元帅的一个庶子,跟张宗曦同年生,生日非常接近,只比张宗曦小八天。
然而他出生时,元帅还沉浸在有了嫡子的喜悦中,所以对这个附加的庶子并没有多少感情。之后的待遇也是天差地别。
一嫡一庶,本就是不同的人。
但是张宗曦就是讨厌他,讨厌他与自己相似的脸,讨厌他说话的腔调,甚至连张宗闵被欺负到只能哭的时候,这份厌恶之情也不能减轻半分。
这种厌恶几乎是与生俱来,张宗曦难以说明,只是近乎本能地觉得,这个家伙,总有一天会抢走自己东西。
无论是已拥有的,还是将拥有的。
有一次他故意把张宗闵从家里带到街上,想直接扔了他。结果被一个还没有自己高的小孩子过肩摔,然后就被一群小跟班拉着就跑,张宗曦也是懵逼的。
他甩开了小跟班的手,躲在拐角处,看那个小孩子给张宗闵擦了眼泪,自己却突然哭得惨兮兮的,鼻尖和脸都红扑扑的,还打嗝,可怜得要命,一点都不像能把他们几个过肩摔的样子。
这幅样子,叫张宗曦想到军营里面才生出来的小马,湿哒哒软绵绵的,四条腿那么细,半天都站不起来。
他那时候年纪还小,说不出是什么心情,只是觉得很喜欢。
很想要。
但是那个小孩并不是一匹小马,他不能只开口就要到。而且在他所受的教育里面,也没有人告诉他,如果很想要一个人,应该怎么办。
小孩子领着张宗闵走掉了,张宗曦一个人站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才慢慢走回元帅府。
他需要去问问他爹。
元帅当晚喝了酒回来,看着儿子主动来找自己高兴地抱着儿子举高高,还用自己的脸去蹭张宗曦的脸,喷了他一脸的酒气。
张宗曦面无表情地接受了元帅气味颇重的父爱,问元帅说,要是很想要一个人,应该怎么做。
元帅哈哈大笑,只以为自己的儿子孩童心性,便回答道:“曦儿要是有想要的人,就把她抢过来!”
“抢过来之后,应该怎么做?”
“盖一间金屋,把她藏起来!”
元帅颠三倒四地给自己儿子讲金屋藏娇的故事,他喝得太多,反而非常兴奋,折腾了大半宿才去入睡。等第二天起来,只记得儿子来找自己玩,却忘了他们具体说了些什么。
不过这不重要呀,元帅淡定地喝了醒酒汤,提着儿子去军营继续教育啦。
但是张宗曦当时太小了,他的所有认知都来自元帅的教导,他将这次酒后对话当做了真,谨记在心。
并且在成年之后,将其付诸实施。
张宗闵失踪的事并没有引起太多关注,府里派人去找了一下,没有找到,也就算了。后来又在市里混乱的时候找到了,便低低调调地带回了府。
他受了惊吓,发起了烧,夫人叮嘱了一下大夫,顺利治好了他的病,也叫他失了记忆。
圆满地为自己儿子闯的祸收了尾。
那是第一次,张宗曦真切地感受到了夫人对他的关爱,以及帮助。在之后的日子里,他开始试着在遇到难题时,向自己的亲娘求助,而每一次,都得到了绝对的支持。
虽然第二次,已经是十几年之后的事了。
【依然是番外。】
【攻喜欢受本身,但是系统攻略也有加成,天时地利人和。攻受双方对彼此的认知都有偏差】【从明天开始真摸不到电脑了!大家七月见!】
番外二。2
张宗曦再一次见到当年将他过肩摔的家伙时,其实并没有认出来。
云九小时候长得很好看,长大之后反而远远不如了,不过也算清清秀秀。腰身纤细,一手盈握。
关键是他唱老生,老生们髯口一带,都长一个样。
真是隔绝潜规则的利器。
那时候当红的是云芝,长得美,嗓子好,唱得多是贤妻良母,很得各种夫人小姐的喜欢。张宗曦在院子里面还撞见过云芝和张宗闵调`情,场面非常尴尬,云芝倒是一脸坦荡地推开人,张宗闵抿了抿嘴,挣扎着想喊声哥。
他却径直走了。
他向来不喜欢张宗闵,年纪大些之后不屑于再找他麻烦,只无视罢了。倒是夫人喜欢云芝,张宗曦还顺路送过他两次——也算表达一些对母亲的亲近了。
云芝一向大方得体,长得又美。张宗曦虽然对他没什么想法,但是看看也觉得赏心悦目。后来他在戏班子的后院里看到练功的云九,素着一张脸,穿着短衫,一边压腿一边小声抽气,眼睛湿湿的,看上去柔弱又易折。
倒让他有些喜欢。
而且云九老是偷偷看他。
他一去戏院,总能遇到云九。当着面不跟他说话,作了揖就跑掉,反而背地里小心翼翼地偷看他,还不敢盯着一直看,瞄了一眼就挪开,过一小会儿,再瞄一眼。
一眼又一眼,简直直接扫在他心上,只觉得痒得不行。
张宗曦本来就不是能憋得住的人。
但是这种草食动物慢慢主动靠近的感觉太美妙,一点点试探着,不断伸出尾巴,又嗖地一下收回去。软软的尾巴尖扫在肉食动物的鼻子上,似乎下一秒就会自己跳进它嘴里。
他真是忍了又忍。
没忍住。
他在帅府中选了一个小院子,亲自布置了它,每一件家具都是最新式的,价格不菲。深红的沙发和床颜色绮丽,质地柔软,同草食动物白色的皮毛非常相称。
他跟夫人简单地谈了一下,他的娘亲凭借着强大的内心以及伟大的母爱接受了这件事,并且提供了一个会功夫的小姑娘,既能好好的服侍,又能看住人。
最后是一把锁。
现在,他终于可以将他的小新娘藏进来,住在这准备好的金屋里。
就像他曾经被教导的那样。
后来他们就在一起了。
这样说似乎省略掉了太多细节,张宗曦认为这本身就是两情相悦顺理成章的事。然而于云九而言,却似乎是某种程度的巧取豪夺,一开始挣扎得厉害,看他的时候也总是有些怕的样子。
但是都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
第一次睡过之后,张宗曦就去了军营,一去好多天。一是确实忙,二是存心晾着云九。以为小别胜新婚,结果回来的时候云九看他还是怕兮兮的。
作为张家下一位掌权人,搞得定敌军,搞不定自己媳妇儿,张宗曦就是再面冷心硬,也觉得滋味难言。
他亲了亲云九,总算从他眼里看到一些依恋来,不由得叫了他一声九儿,却被一把推开。
他的九儿,低眉垂眼,脖子的线条纤细又清晰。声音低低软软,端的是柔肠百转,内里却说要一刀两断。张宗曦看着他,不知道他是故作矜持,还是真的要逃离。无论如何,都免不了气闷。
可是九儿嘴上说得绝情,手却攥得那么近,每说一个字,都像落在悬崖边,摇摇欲坠。
他在害怕。
这幅姿态既叫人喜欢,又让他心疼。
张宗曦耐着性子听完了这一席话,拉起九儿攥着的手指缓缓亲吻着,看着他惊慌得如惊弓之鸟,却紧张到一动也不敢动的样子,心中一阵痒意,简直快要控制不住温和的表面。
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他低声念着,强行灌输着,说服着,引诱着。
是你看着我,引导了我,诱惑了我。
我怎么会给你机会,让你往后退。
云九颤巍巍地说是,就像被抓住脖子的天鹅,垂下一边的脖子修长而脆弱,张宗曦缓缓把他抱入怀中,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控制住自己,不会弄疼他。
抓住了。
这个家伙,蠢,胆子小,什么都不懂,喜欢个人都只知道躲着偷看,话都不敢多说一句。他需要一座金屋,被好好地藏起来,才能好好生存下去。
依靠着自己,生存下去。
番外三
宋徵一出生就是世子,在镇南府没养几年,就被送进宫里。说是和皇子一起养大,皇恩浩荡。其实也算个质子,好叫皇帝拿捏住他父王。
不过皇帝沉迷玩乐,倒不曾特意敲打这个世子,连着他的皇子们也大都不思进取。宋徵入宫前被父王千叮咛万嘱咐,深以为后宫险恶。结果到了却发现一群挖瓜裂枣,日日吃吃喝喝,连心眼都被吃掉了。
真是白做了那么长的心理准备。
杨隐当时还是个小屁孩,但已经长得很好看了,衣着打扮却往丑了来。他母妃是舞姬出生,长得很美,身段好,被皇帝很是宠幸过一段时日。怀杨隐的时候却开始发胖,等到生了他之后,也难复从前。故而也就失了宠,低低调调地养儿子,又怕儿子太出众惹人嫉妒,就故意扮丑。
虽然如此,杨隐还是不时受到其他皇子的欺负。他年纪轻,被人绊了一跤都要哭。宋徵遇见过两次,生了恻悯之心,拉了他一把。给小家伙擦完眼泪,发现还是个美人胚子。
杨隐长得像他的母妃,非常精致又娘气的模样,哭起来很好看。宋徵当时年纪也不大,喜欢好看的,又怜惜他的处境,便把杨隐纳入了自己的庇护下。后来镇南王怕自己儿子被养残了,寻摸了一个世外高人给他送去。宋徵就直接带着杨隐一起拜了师,做了师兄弟。
他们虽然一个是世子,一个是皇子,但是各有各的苦处,算得上相识于微时。又师从一人,一起长大,情谊自然是不同。宋徵情窦初开的时候,觉得杨隐长得好看,人也软软的,就跟杨隐说要娶他做王妃。杨隐虽然比宋徵还小上几岁,但是天生一颗七窍玲珑心,一看就知道他师哥不是真喜欢他,理所当然地拒绝了。
“师哥,你压根就不喜欢我呀。”杨隐的声音还带着稚气,“你就是喜欢那种软不拉几的小东西,什么兔子啊小猫啥的。”
宋徵跟杨隐辩驳,他确实喜欢那些小东西,但是并不代表对杨隐就不是真心。
杨隐跟他说不通,也就不说了。他们一起长大,宋徵不是不知道杨隐不像表面表现出来的那样软弱无害,但是杨隐确实是他见过最美的人。
醉卧美人膝,醒握天下权。这是宋徵从小就被教授的事。
有什么不对吗。
后来皇帝死了,混乱之中宋徵又逃出了宫去。临走前想要带杨隐一起,却被拒绝了。“母妃留在了这里,我也要留在这里。若有朝一日我做了皇帝,就给师哥坐。”
杨隐的母妃一年前去世了,她低调了好多年,到底没躲得过后宫阴私,成为了被殃及的池鱼。宋徵知杨隐心中有恨,也不多劝,只留了些人给他,便独自回了镇南王府。
他们师兄弟,一个在外领兵打仗,一个在宫中扰乱局势。经营了多年,终于等来了宋徵攻破宫门的一天。
再次见面的时候,杨隐趴在一个男子的胸口哭得肝肠寸断梨花带雨,宋徵明知道他在做戏,还是忍不住有些生气。
毕竟在他心里,杨隐是他喜欢的人。
他抱起杨隐,吩咐人杀了那个男人。却听得他在背后喊了一声大王,杜鹃啼血,直喊到宋徵心底。那个男人拖着音调咿咿呀呀地唱着,宋徵听不懂他在唱什么,只觉得每一个字,都好像要哭出来似的。
宋徵停在了原地。
他第一次听这段,却又非常熟悉。
好像上辈子,就听过似的。
【nanohuuu妹纸说得特别对!】【依然是番外】
杨隐看着宋徵的脸色,觉得不太对,又觉得林卿唱得凄凄惨惨,便主动求宋徵给林卿留一条命。
他其实不太看得上林卿,说是什么大才子,还不是被自己玩弄于鼓掌间。不过林卿长得帅,身上摸起来也不错,玩玩而已,杨隐也就不介意他蠢了。
杨隐带着林卿回了自己母妃的寝宫,看着林卿失魂落魄的样子,倒有些有趣。他将林卿抱在怀里,看着他紧紧抓着自己袖子的模样,突然能够感觉到宋徵为什么会对那些小东西如此喜爱。
那种被依靠索求的感觉并不太坏。林卿和它们毫不相同,此刻又是相似的。怯弱,柔软,只能在始作俑者怀里瑟瑟发抖。
杨隐稍微对林卿上了那么一点心。
宋徵坐上了皇位,然而麻烦才刚刚开始。杨隐虽然只想做个闲散侯爷,可到底师哥师弟,免不了要被宋徵抓壮丁。
宋徵看着师弟的美人脸,还是很讨人喜欢,渐渐就把那日的心悸放在了脑后。他还是想娶杨隐做皇后,结果被自己师弟糊了满脸的奏折。杨隐也是很懵逼,这都十几年前的事了,他以为已经是昨日黄花,没想到师哥还没有回过神来。
“师哥,你该不会还是……?”他到底没直接问,只用手势示意。
宋徵脸色立马就黑了。
他知道杨隐把那个男人放在他母妃的宫里面,看在他们一个住主殿,一个住偏殿的份上,宋徵也就忍了。他控制自己不去想这两个人的事,可现在杨隐把这个问题抛出来,很明显无论宋徵还是不是,总之他自己已经不是了。
一想到这两个人发生过床笫之事,宋徵简直气地胸口疼。
他不好跟杨隐起冲突,便在夜里把林卿弄了出来。夜已经深了,林卿也是才从塌上下来,一脸晕乎地跪在地上,睡眼惺忪地朝着他看。宋徵刚想扔个什么东西过去,他就一个激灵地清醒过来,然后诚惶诚恐地把头埋了下去。
宋徵想起年幼的时候养过的兔子。夜里把它从窝里面拿出来玩,便也是这幅样子,才开始昏昏沉沉,发现被人拿在手心里面才吓地清醒过来,差点没咬了他一口。
宋徵难得心软了一下,摆出一副招贤纳才的模样跟林卿探讨了一些事,发现林卿虽然胆子小,脑子里却也还有点东西,不至于辜负了他的状元之名。
不过还是有些天真,说话也颠三倒四的。
宋徵喉结动了下,想到了杨隐问出的那句话。鬼使神差地要林卿做给他看。
林卿长得还俊,不过是男人的那种。宋徵带兵打仗,什么爷们没见过,就喜欢杨隐那种秀气又软弱的模样。可杨隐哭起来梨花带雨,一般男子哭起来却只觉没用。向林卿这样的,宋徵原本根本瞧不上。
但是看他眼里含着水,怯怯地讲些闺房秘事,害臊地手脚都没有地方搁的样子,却让宋徵心里非常,非常地痒。
他有点硬了。
而且林卿确实给宋徵开了一扇大门。宋徵不是不知道男子之间怎么交欢,但确实不知道竟然有这些讲究。他掏出了压在奏折里的画,叫林卿把敏感点全部标注出来。
那是宋徵初通人事那年画的,在梦里面,他将一个男子压在身下,做些不能描述的事。醒来之后,却不记得那人的脸,只记得一些感觉。
他估摸着必然是梦见了杨隐,两个人都软软的,虽然忘记了相貌,却觉着那人哭起来也很好看。便画了一张挡住脸的画,并向杨隐求了亲。
林卿一一照办了。
宋徵克制着,派人将林卿送走之后,才看着那副画,用自己的手泄了出来。
番外三。1
后来宋徵就常在夜里把林卿找来。
他对林卿的欲`望来得有些莫名其妙,只是听着林卿低声描述床笫之私,就能够让宋徵胸中燃起一片大火。因为早早把宫人都轰了出去,宫里的烛火特别暗淡,随着林卿的描述而颤动着。投下的巨大光影剧烈晃动,竟有些摧枯拉朽之势。
宋徵克制着,用上了一统山河的毅力。
差点儿没克制住。
林卿怎么看都是一张男人脸,但是骨子里面软,骚,整个人都往宋徵身上贴。宋徵被撩得受不了的时候,突然想到林卿和杨隐有一腿的事,简直就是一盆冷水劈头淋下,欲`火全成了怒火。他摸着林卿的脖子,一下子收紧了手。
一个杨隐,一个林卿。一个长得美,一个性子软。恍惚间,宋徵都不知道是为了谁。
他看着林卿可怜兮兮地挣扎了半天,那种尽数掌控的感觉很奇妙。
臣服于他,忠诚于他,眼中只有他。
暴虐之情突如其来,毫无缘由。宋徵感受着手中的温度与脉搏,他的肌肤并不太柔软,但是攥在手中时,感觉却并不太差。
他有些想吻他。
想睡他。
宋徵猛地回过了神,狠狠将林卿甩在了一边。林卿伏在地上剧烈喘息着,衣衫凌乱,长发垂在腰肢与地面上,十分怯懦又软弱的样子。
这是宋徵最喜欢的样子。
然而宋徵冷着脸走了。
他自认自己对杨隐一心一意,不慕风流。年少相识,多年情谊,做不得假。纵然后来多年不得相见,但宋徵也从来未想过他人。
只是区区一个林卿,二三言之间,便对他产生这样大的影响,倒叫宋徵于杨隐的多年深情,都成了笑谈。
情最难久,故多情人必至寡情。
他不能够留下林卿。
结果宋徵还是把人放自己寝宫里了,还把杨隐支到宫外去办事。
林卿这么蠢,能出什么事呢。
就这样养着吧。
宋徵白日里面忙于国事,到了夜里回了寝宫,也只趁着林卿熟睡才去见他。他甚至吩咐宫女在安神香中加了迷药,让林卿不至于被惊醒。
宋徵知道自己入了魔障。
他想做一个明君,如今却是一副昏君的做派。违背了当初对杨隐的誓言,却对杨隐的男宠做些难言的事。宋徵一向冷静自持,就算对杨隐也未曾有过逾越之举,反倒对林卿欲罢还难,只是揉`捏着他的皮肉,听着他的喘息,就觉得之前几十年,都像白活了似的。
宋徵沉迷其中,突然生出些相见恨晚的感叹来。这样的心情在杨隐发现了他们的事,并坚持要带着林卿走的时候,愈发明显。
【注释:情最难久,故多情人必至寡情。明代陈继儒《小窗幽记》最开始写这篇文,是想写一个爱情并不能拯救世界,但是攻受之间可以相互协调,共同努力,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
关于受,因为是他的第一人称,所以大家很能了解他,并且理解他。
但是第一人称本身是很不客观的,他会赌气,会夸张一些事,也会不知道一些事。
关于攻,他的本质其实是没有变的,有些大男子主义,喜欢性子软的好欺负的。什么事都不会跟受说,自己就做决定了,闹大了才说实话。
他是典型的我赚钱养你,你乖乖在家就好的那种男人。
但是他依然面对很多压力,并且能力有限。
现在的情况其实和第一个世界很像,不过当时是父母不同意,现在是全天下都不同意。
第二个世界就恋爱过程来说是最顺利的,因为攻不是主角,所以游戏本身就没有设定障碍。
他顺风顺水,他娘也愿意帮忙,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是,受长得娘呀!
这就是第三个世界为什么不能用扮妹纸的方法成亲的,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
关于妹纸提到的,没有记忆,不算同一个人,也很有道理。
只是想要表达一种,攻对受的感情已经是本能,不管忘记多少次,他都会重新爱上他,这种感觉。就像在灵芝炒河粉的里有这么一句话:秋意云虽然失去记忆,但情之所钟,大概是还有命在,就还要爱这个人,倒与记忆在不在无大关系。
第三个世界受混得这么惨还有个非常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男二的设定被撤掉,男二变成了杨隐。
男二的设定真的是有加成的,比如杨隐就长得很符合攻的审美。
这里也想讨论一个点,就是长得符合审美,但是性格不是最喜欢的类型。和性格符合喜好,但是长得不符合审美。面对这样的两个人,你会爱上谁。
因为文笔有限,所以很多想传递给大家的东西可能都很不成功……楼主会继续加油的qaq【突然发现讨论剧情的部分,好像比更新还多……再贴一发!】
【依然是番外】
第1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2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