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弟,给哥亲一个 作者:若竹
正文 第44节
弟,给哥亲一个 作者:若竹
第44节
丁湛沉默了好一会,抬头望向助理。
“没有任何动静,既不出面澄清,也不出面承认。”
到现在为此,陈民安也只以为这事是捕风捉影之事。
因为,这些年来,董事会那帮董事无聊时便挖了丁湛的不少花边新闻,虽然没人敢将那些事公开化,但董事会的人大多知道丁湛就是那个在国内威名远扬的股市神童,也知道他来风扬之前是h港名演员。
丁湛和吕风扬各自都算是有着精彩故事的传奇人物,但在丁湛来风扬任职之前,两人确实没有任何交集。
所以,除非丁湛自己亲口承认,不然,现在风扬内的人,大多都只会认为那些传言全是无稽之谈。
“嗯,那就随便它乱传吧。”
丁湛很庆幸,自己长得很像妈妈,从外貌来看,绝对不会有人联想到他是吕风扬儿子。而在自己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吕风扬绝不敢站出来亲口说,他就是自己的父亲。
丁湛很是笃定,因此,助理说的事在他心里并没有引起多大的波动,吃过午饭照旧地专注工作。
傍晚,助理将一堆的文件送过来,看着埋头工作的丁湛,陈民安不由得多口关心起上司来。
“丁总,你天天这样加班,卓小姐和小杰没有意见吗?”
陈民安也是少数知道卓楚妍母子俩存在的人之一,因为偶尔丁湛也会差他给那两母子送点东西。
“不会。”
丁湛答得理所当然,但陈民安就不太理解了。在他看来,自己这个上司并不是个冷漠寡情的男人,怎么儿子都长这么大了,还不给对方一个名分和家庭呢。
是因为不喜欢吗?但从他见过丁湛跟卓楚妍相处的情形,看得出来,两人的感情很好,而且,丁湛对丁宇杰也实在是没得挑的。
但丁湛这么富有,却能容忍未婚妻和儿子住在那幢危楼里,听说还不是自己的房产而是租来的。
陈民安跟在丁湛身边这么多年,越来越觉得这男人跟一台拥有超强工作能力的机器一般。
“丁总,其实,我觉得卓小姐,很不错!”
陈民安不敢将话说得太明白,他只认为,如果上司结了婚,大概就会变得会珍惜自己多一些,而不天天这样没日没夜的加班。
“哦,她的确很不错!是个挺好的女人!”
丁湛自然明白自己助理想跟自己说什么,但卓楚妍再好,也跟他无关啊!
陈民安还想说什么,丁湛接着又说。
“陈助理,你妈不是还在医院里吗?你早点下班去照顾她吧。”
等陈发安离开之后,丁湛叫了外卖,在办公室里草草吃了晚餐,又继续工作。
终于处理完手上的事,丁湛将车子驶离停车场的时候,习惯性地抬起手腕看看表,晚上八点。
扔在副驾上的手机,安静得如一块石头。
本来,这么多年来,到了晚上,丁湛的手机一直很安静,因为客户都知道丁总从来都拒绝在私人时间内聊公事,会在晚上打电话来的,一般除了卓楚妍母子,就不会再有其他人。
所以,丁湛从来不会在意这电话响或不响。
但今天,他却格外地留意着,耳朵一直竖着,听着这手机有没有响,不时,目光就会从大马路上收回来迅速扫一眼手机。
停红灯的时候,他专程将手机拿到眼前按了一下,看自己是不是错过了电话或短信之类。
回到家,拿着钥匙开门的时候,丁湛居然有几分紧张,而且,隐隐有点忐忑,怕门打开之后,迎接自己的,又是一屋的黑暗。
这样的自己,丁湛很讨厌,但他阻止不了。
即使明知,却还是无力阻止。
门打开一小条缝,便从里面透出一线的光亮,丁湛微微地吐了一口气。
“小凡,哥回来了!”
丁湛推开门,站在玄关大声地朝屋里面嚷着,表面看来是在叫莫凡,其实,是跟自己说,自己会有这种松了一口的心情,不过是因为这屋里住着自己的弟弟!
“哥!你回来了!”
果然,被他这么一嚷嚷,坐在客厅里的莫凡便蹦了起来,赤着脚跑了过来。
丁湛“嗯”地应了一声,莫凡已经接过他手上的公文包,欢腾地跑着拿去书房,丁湛边脱鞋,边望着莫凡的背影出神。
这是莫凡第二次帮他拿公文包,但好像,却无论他自己或是莫凡,都当这是很平常且理所当然的事了。
“哥,我今天回来得晚了,没时间弄吃的,见冰箱里有些点心,就蒸了些馄饨,正准备吃呢,你要一起吃点吗?”
莫凡很快就跑了出来,对坐在沙发上扯着领带的男人说。
“嗯,再等会,我去洗个澡。”
丁湛望一眼两天没见的莫凡,觉得像现在这样像兄弟一样相处,其实挺不错。
“好,我等你。你还想吃什么,我再弄点。”
莫凡回来时已经看过冰箱里的存货,知道里面放了大堆的速冻食品。
“不用了,随便就行了,我在公司吃过晚餐了。”
丁湛说着已经进了卧室,这一次,他只是轻轻掩了上门,却忘了像前几次一样,特意地将房门锁上。
因为怕莫凡饿着了,丁湛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泡澡,而是站在水柱下淋浴。洗到一半的时候,听见“呯呯”的敲门声,然后,是莫凡的声音。
“哥,我昨天做了东坡肉,你要尝尝吗?”
“不,明天再吃吧。大晚上的,吃那个会消化不良的。”
丁湛自己也没意识到,自己这么说,等于是告诉莫凡,明天自己会回来吃晚饭。
“好,那就留明天晚饭再吃。”
莫凡可是听得很明白,立马就将话挑明,不容丁湛反驳。
丁湛立于水柱之下,楞了一下,才领悟过来,自己的话,带着歧义了,显然,是让莫凡误会了。
“嗯,明天晚饭吃吧!”
不过是一顿晚饭,吃了又不会死人!
丁湛如是想!
唇边浮起一丝自嘲的微笑,不由得对自己过份防范之心嗤之以鼻。
浴室门外的莫凡,心情好得想要哼两句歌儿,可哼哼着,却发现自己肚子里搜不到半首曲子,只记得那天在ktv哼的那首曲子,于是,他轻声哼着:
【……情绪莫名的拉扯,我还爱你呢,伴你断断续续唱着歌,假作没事了,时间过了走了,爱情面临选择,你冷了倦了我哭了,一开始都不快乐,你用卡片纸写着,有些爱只给到这,真的懂了……】
哼着哼着,他的视线便落在茶几上那束已经凋零得差不多的粉红玫瑰,唇角扬得更高了些,歌儿哼得也更大声了:
【……爱淡了梦远了,开心与不开心,一一细数着,你在不舍,那些爱过的感觉都太深刻,我都还记得,你不等了,说好的幸福呢,我错了泪干了放手了后悔了……】
这首曲子,他那天在ktv里念着哼着,直唱得他想哭,可现在,明明还是同一首歌,他却觉得哼得无比轻快,就连那伤感的歌词,哼起来也别有一番味道。
于是,等丁湛洗完澡出来,还没走近厨房,就听见莫凡那又破又烂的嗓音在厨房里哼唧,“……说好的幸福呢,我错了泪干了放手了后悔了,只是回忆的音乐盒在旋转着要怎么停呢……”
丁湛跟莫凡相处了十几年,听莫凡唱歌,这还是头一回!
开始,他是抱着双臂倚在厨房门楣,皱眉听着这绝对算得上是噪音的歌儿,但听着听着,再看看莫凡一边给那锅里不知是什么加上葱花,一边还自我感觉良好,且有模有样地哼唱着,不由得就“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你笑啥?”
莫凡转头瞪他一眼。
“唉,我说小凡,你这破嗓音就别在这嚷嚷了。当我求你了,你再嚷,我晚上得做恶梦了。”
莫凡白他一眼,“我就只唱给你听,你还真不识货!”
丁湛笑得差点没蹲地上,他摆着手抱着拳。
“唉,莫大爷,就你这种货色,我不识也罢。”
丁湛本来没其他意思,只限指莫凡的破铜锣的嗓音,可莫凡听着,却不是这么一回事了。
“丁湛,你给我说清楚,我什么货色?”
莫凡僵直了身子,转过身,脸色变得不太好看。
丁湛知道他误会了,却也没有要哄他的闲情逸致,挑挑眉。
“我是以事论事,话也就只是字面上的意思,你非要多想,我也没办法。”
说完,面无表情地转身朝客厅走去。
莫凡寒着脸,端着那锅汤走向饭厅,边走边像怨妇般抱怨。
“我没多想,你不是一直在嫌弃我吗?嫌弃我做的饭不好吃,非要让家政公司的保姆来做,嫌弃我打扫的技术不过关,非要让清洁阿姨来打扫……在你眼里,我就是这样的货色……”
莫凡一边抱怨,手里可没停着,将蒸的馄饨都拿了出来,然后又拿了碗和筷子,盛上汤。
丁湛只静静地睁大眼看着那个高大的男人在厨房和饭厅间来回折腾,曾几何时,这个男人如果受了这样的气,不把那锅汤给倒扣在他丁湛头上才怪。
可现在,他却还能这么大的气量,只是小小抱怨一下,看来,莫大爷这几年,屈就的本能还真的长了不少。
“快来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莫凡盛好两碗汤,自己拉了张椅子坐下,瞪一眼客厅里坐着打量自己的男人。
丁湛这才走过去坐下。
“小凡,我妈这周周六过来,我们想回l市一趟,你要去吗?”
丁湛没再奚落他,莫凡自然也不好再念叨,点点头。
“嗯,我要去的。l市,是你们的家乡吗?”
莫凡不确定以前丁湛有没有跟自己提过,但估计从前的自己即使是听过了也不会摆在心上。
“是的,我妈从小在l市长大,直到后来h港到内地招生,我妈是第一批到h港就读的内地生。”
丁湛没说自己,因为自己八岁离开l市到h港的事,莫凡自然是知道的。
“哦……哪你以前跟姥姥住在哪里?那间屋子还在吗?”
莫凡好像忘了几分钟前,自己还像怨妇一般控诉着丁湛,现在,却没事人一样关心起丁湛的过往来。
“我和姥姥一直住在l市郊外的一间小屋子里,那屋子还在,但已经又破又旧,大概快要拆迁了。”
丁湛前几天回l市的时候,也有回去那个曾经的家看看,只是,站在门外看着又破又烂的外墙,他有点不敢走进内屋去看。
那么多年过去了,关于那个家,他只想保留着记忆中的那份温馨感,真要走进去看到里面破烂不堪的场景,只怕会徒添唏嘘。
“到时带我到那附近走走,好吗?”
莫凡似乎也感受到丁湛话间所隐藏的伤感和无奈,小声地问。
“嗯。”
伤感通常都有着传染性,一时间,两人都不再说话,只是低头吃东西。
“对了,昨天晚上去你哪了?我倒真是好奇了,什么地方能让游历无数名胜古迹的莫大导演流连忘返!”
丁湛吃饱了,直起腰身问莫凡,他来g市五年,没听过有哪座山是很出名的。
“云湖山。”
莫凡答道。
“我靠,你跑那么远去取景?”
云湖山是l省著名的风景名山,山上据说有很多千年古树,怪不得这小子乐而忘返。
“嗯,我在网上查了资料,看到里面有几个场景跟我新剧中的场景十分吻合,因此,我就自己开车去了一趟。”
丁湛这才想起另一件重要的事。
“小凡,明天我跟你去买辆车,你以后自己爱去哪就去哪,不过,如果不回来过夜,记得跟我打声招呼。”
莫凡一听,高兴了,忘形起来身子便倾过来直往丁湛身上蹭。
“丁湛,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啊,不许反悔。”
丁湛直接站起来闪避过他的碰触。
“当然是我说的,哥虽然不算很富有,但要买辆车给弟弟,还是买得起。”
丁湛刻意强调,这只是哥哥送给弟弟的礼物,但莫凡才懒得理这多余的解释,反正,是丁湛送的就行了。
“你想要什么牌子的车,呆会我们先上网看看,看中了,再直接去四s店里提车,或者让人家给我送来。不过,我得先说清楚,你在h港开的那种奢侈品牌的车子,这里可是没有的。”
丁湛不是不舍得花钱,而是在g市,那些豪华的顶级名车,基本是要预订的,而且,太招摇并不是一件好事。
“只要是你送的,不管什么牌子,就是破得只剩四个轮子,我也喜欢。”
莫凡恶心吧唧地说。
丁湛对他翻翻白眼,便扔下他回自己卧室里了。这些天丁湛一直在加班,已经累得够呛了,今天他没再带活回家里干。
等莫凡收拾好碗筷走进来时,丁湛正坐在床上,笔记本电脑搁膝盖上看新闻。
看见莫凡像进自己房一样门都没敲走进来,丁湛不高兴了。
“莫凡,你怎么一声不吭就进来了?”
莫凡眨眨眼,一脸无辜样。
“是你自己没锁门,而且,你不是让我一起上网看看车子吗?”
说着,一屁股坐床沿上,甩了鞋子直接就爬到丁湛身边。
丁湛盯他一眼,朝旁边挪了挪,刻意地拉开两个人的距离。
不是他想这么矫情,而是这几天擦枪走火的事件上演得太频繁。
那晚睡沙发上不由自主地被莫凡撩起了兴致的事,还有昨晚梦见自己和身边这男人折腾的事,都告诉他一个十分可怕的事实。
无论他丁湛的理智有多强大,但他的身体,却总是很轻易就被身边这男人撩拔起种种本能。
“哥,你坐这么远,我怎么看?”
莫凡不依了,又朝他挪了过去。
丁湛算是被他打败了,心里也跟自己拧了起来:操!我就偏不信,我丁湛堂堂男子汉,居然会过不了美男关?
于是,丁湛也不躲了,由着莫凡靠过来,打开网页,搜出各大品牌汽车官方网站,莫凡先是指了几家德国合资的品牌,先是打开看了一下款式,莫凡觉得还行,丁湛才点进莫凡指定的那个品牌在g市四s店的网页。
“小凡,你确定是这辆了?”
丁湛问,莫凡挑的是一百三十多万的奥迪q7,这款越野车确实是莫凡以前会喜欢的车型。只是,丁湛没想到,五年过去了,他的喜好还是没变。
“嗯,就这辆了。”
莫凡没有多废话,现在的他,生怕丁湛会反悔,当下恨不得马上跑去人家四s店里将车开回来。
“好,我付款了,我让他们明天一早将车送过来,你别到处乱跑。”
丁湛专注地用网银在网上付了款,这才从网页上退了出来,脸上突然一热,“啵”地一声传进耳里,等丁湛反应过来自己被人偷袭时,莫凡已凑到他的耳边,阵阵热气吹拂着他的耳垂,紧接着听见莫凡磁性的嗓音轻轻地低喃道。
“丁湛,谢谢!”
丁湛身子一僵,要知道,耳朵是他最敏感的地方,莫凡这个动作,跟勾引他差不多,这不,这几天过分活跃的小丁湛,现在又迅速地半抬头了。
“莫凡,滚开!”
丁湛用手肘重重顶了身后的莫凡一下,自己随即向前一扑,迅速离开莫凡一米远。
莫凡很是受伤地眨着眼,琥珀色的眼眸里迅速蒙了一层红丝。
“丁湛,我只是说声谢谢而已。”
丁湛皱着眉,眼前的莫凡,除了眼眸里浮起的红丝之外,总感觉看着有点怪,又认真的看了几眼,便发现莫凡的脸上现在大坨不正常的绯红。
回想一下,莫凡的唇从来都是冰凉冰凉的,但刚才他的唇触在自己脸上的时候,是热得火烫,就连喷在自己耳垂的热气,都跟以前不同,好像要高温了好几倍。
丁湛忘了要防备,手脚并用地爬回莫凡的身边,抬起手,莫凡刚才被丁湛吼了一声,现在见丁湛扬起手,还以为他要抽自己耳光,身体本能地朝后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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