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第1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重生末世之收魂 作者:弦

    正文 第1节

    重生末世之收魂 作者:弦

    第1节

    书名:重生末世之收魂

    作者:弦

    文案:

    末世嘛,别人被丧尸咬死,我却是被人砸死。

    重生嘛,里有人得了空间,我也有了空间。

    可是为什么别人的空间粮食蔬菜生长得茂盛,可我的空间却连个屁都种不出来?没关系,我还能养活物!

    为啥别人空间有深宅大院,自己空间就只有山洞可以住?算了,反正山洞够大,储备的粮食也够用个几年了。

    不过看到对面的空间郁郁葱葱,自己还是会羡慕嫉妒恨的!

    什么?你说你是我对门空间的主人?要我跟你合体才能将原本就是一个的空间重新融合?

    什么?你说要让我们的空间升级,就要跟你一起收集四处游荡的冤魂怨鬼?

    我怕鬼啊老大!不,亲爱的,我可以不去收魂嘛?我可以打丧尸哦!我可以做泡面哦!我还会暖床哦!

    算了,还是去收魂吧……总比天天被压榨体力出不了空间下不了床的好。

    其实末世之下,能度一度那些丧尸不甘和怨恨的灵魂,也是一件好事。

    内容标签:随身空间 末世 异能

    搜索关键字:主角:秦斩天,沈宝 ┃ 配角:张华,夏季,沈军,章萍,等等等等(配角很多) ┃ 其它:随身空间,末世,丧尸,天灾,美食,收魂

    编辑评价:

    突逢末世丧尸潮的沈宝,在逃亡中被同事杀害并当成了粮食。重生后他回到了五年前,机缘之下得到了一个带空间的玉佩。为了在末世中能有一线生机,沈宝开始囤积物资,并带着父母和朋友们锻炼身体。在健身俱乐部,沈宝碰到了空间的另一半主人,自己命定的伴侣——收魂师秦斩天。末日之时,两人携手收集游荡的冤魂怨鬼,升级空间,共度难关…… 这是一篇以末世为题材的空间文,并加入收魂的元素,通过收集世间的负能量来提升空间,给文章增添了一丝新意。作者没有过度开金手指,两位男主跟亲人朋友们一起囤积物资应对末世,没有冷漠阴暗,有的是团结坚强。

    ☆、死亡之下

    1:死亡之下

    沈宝身上的旅行包是来郊区工作的时候他娘亲自给他挑选的,不但价格不菲,而且回来之后他干娘还给进行了第二次加工再缝纫,所以结实程度堪称一绝。当初里面装满了各式各样需要和不需要的东西。可如今,这个特大号背包里的东西已经所剩不多了。

    两瓶山泉水、一包烤鱼片、一个面包还有两个馒头。这是背包里最重要的东西。在这个时候,不会再有任何一样物品比食物更珍贵。尽管东西不多,但沈宝的剩余已经是身边这些同事和几个村民里最多的一个了。当然其他人并不知情。

    沈宝到如今都有些发懵。他不知道为什么世界突然会变成这个样子。

    从听到第一例死尸复活的新闻到现在整个世界都陷入丧尸之乱,仅仅过去了半个月。

    半个月的时间其实并不短,但在以前,也许人们也会觉得那是一转瞬。可是现在不同了。无论是回首去想过去的半个月还是去设想未来的半个月,那都是一个漫长到让人浑身发冷的时间。也许人们没有将那第一例复活的尸体留下来做解剖,而是直接火化,是不是就不会有接下来的事情发生呢?只是这个问题并不在沈宝所能思虑的范围之内。

    沈宝大学毕业之后,他父亲给他找门路在郊区的一个大型水库给他安排了一个水库管理员的工作。所以他所在的地方人烟可以算的上稀少。就算周围有几个小村落,但也距离水库有一两里的距离。即便这里也有人感染病毒变作丧尸,情况也并没有城市里那么恐怖。

    其实要问这些正在往深山逃亡的人他们的目的在何方,没有一个人会给出答案。但是他们知道,远离人群是最佳的选择。在这个时候,他们不需要相信团结就是力量,他们需要的是一个与世隔绝的所在。哪怕到最后还是会有人被空气中的病毒所感染,他们也可以杀一个少一个。就算最后只剩下一个人可以活着,那也是活着。任何人都不想去城里做丧尸的晚餐活着是早点。

    人们在毫不知情地状态下被病毒所感染,被感染后的活死人所吞噬。变异的速度太快,他们这些暂且还活着的人,应该说已经是比较幸运的了。

    沈宝的脑海里一直重复着爸爸被丧尸抓到之后给自己打的那个电话。那个时候,网络和各种通讯工具都还是畅通的。在听到妈妈被丧尸吞噬,爸爸也被丧尸抓伤之后。沈宝没有哭,而是沉默的等待着爸爸的决定。

    “小宝,你要活着,好好的活着!不用替爸妈报仇,你只要活着!”然后手机被挂断了。沈宝知道,爸爸在神智尚且清醒的时候一定会选择自我了断。就是此时此刻,自己的最后一个亲人已经不再这个世界了。而这件事,就发生在一个小时之前。

    这样的世界,到底有什么可留恋的呢?

    沈宝很恐惧,恐惧的并不只是死亡,而是一切。不断的有丧尸在路上出现,一起逃亡的人不断地有人死去或者感染上病毒。从水库到山区三十公里的路,好像是要奔赴世界尽头一般难以到达。

    看着自己手上的铁棍,他已经不记得这究竟是烧火的火钩子还是水库边的闸条了。总之上面满是黑色的血渍,还有黄白色的脑浆。恶心从最初的无法忍受到现在的麻木。这种适应的过程并没有持续很久,这个世界是公平的,他没有给任何人预热的时间。当他们意识到自己已经对杀死丧尸不再手软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最初想象得那么难。

    也许麻木是最好的催化剂。

    沈宝以前的胆小怕鬼,到现在可以毫不犹豫地把手上的铁棍砸向丧尸的头颅,这不得不说是一个神奇的飞跃。可是他宁愿自己还在原来的世界里胆小着。

    他很清楚地能感觉到,自己的行动和思维在分离,而且越离越远。就好像每一次击杀丧尸的时候自己都在空中看着自己的身体在动手一样,宛如一场精彩绝伦的恐怖影片,那么的不切实际。

    老王说,他不相信眼前的这些是事实。然后第二天,他自杀死掉了。

    沈宝永远会记得五天前老王死的模样是怎样的惨烈。在山脚下,他找了一个巨石。在巨石上放了一块最少一百斤的大石头。他用麻绳把大石头栓好,然后站在巨石下,用尽全身的力气往下拉那块大石。老王曾经说过。如果这不是梦,他不能接受自己有全尸,因为他不想成为吃人的怪物。

    所以他宁愿在梦里用巨石杂碎自己的头颅,甚至碾碎自己的心脏。

    所有人在发现老王的惨死之后都是沉默的。

    也许人类的适应能力的确是最强悍的,短短的时间内,所有人都习惯了死亡。哪怕太阳的光芒再明亮再炎热,也阻挡不了人们阴暗的生活和冰冷的心态。“我还活着就好。”这是所有逃亡者心中的信念。

    沈宝也有。

    雪蟒山是h省年初决定未来十年内预备开发的一条原始山脉。而如今的这里尚且没有任何人类活动的迹象,自然在这片森林里也不太可能会有丧尸的出现。这是人们为什么会选择这个地方为最终目的的原因之一。

    另一个原因,就是雪蟒山有两座山峰终年积雪。也许是基于北方人对严寒和雪的一丝不同情感,他们相信寒冷会让丧尸望而却步,至少会减弱他们的行动力。哪怕他们也知道丧尸是没有知觉的一群活死人。连尖刀刺入心脏都没有感觉,何况是严寒呢?

    进了雪蟒山。人们随身携带的食物已经基本消耗尽了。好在秋天这个季节,原始山脉里尚且可以找到能供人们充饥的水果和野菜,甚至偶尔还会猎到一些动物。

    大家伙虽然都聚在一起,但所有人都只为自己的口腹负责。沈宝这种大学毕业还不到一年的人,体力自然不可能有那些三十来岁的村民强悍。所以在山里的一个多月,最好的一次收获就是一只被他用石头砸死的兔子。而这只兔子,他吃了整整一周。小心而且谨慎。

    他要活下去。无论是什么样的日子,爸妈都希望自己可以活下去!而他自己,也不想死。

    也许是他们的想法得到了验证,自从进了雪蟒山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见到一个丧尸,只是在他们生活的范围,小型动物开始越来越少。而危险并没有因为没有丧尸而远离。当他们发现了大型猛兽出没的痕迹。所有人都惊惧了起来。

    丧尸可怕,还是猛兽可怕?对于这一点所有人都没有办法去衡量。他们只知道如果是一两只丧尸,他们还有活下去的希望,但如果有一群野狼或者猛虎黑熊,那死就是唯一的结局。而他们这些人的求生意志俨然不允许“死”这个字在脑海里出现。

    可狼群还是出现了。最后活下来的,只有沈宝和他的一个同事。

    最终他们艰难地挤进了一个地下的深洞。借着不足三十厘米宽的洞□进来微弱的光线,沈宝看清了钟疆的脸。惨白得犹如鬼魅。这两个来月的折磨,谁也不可能再拥有一张好看的脸孔。

    “沈宝,也许这个世界上最后就会剩下我们俩。”这是钟疆今天说的第一句话。此时他眼中的沈宝,没有满脸的恐惧和疲惫,有的只剩下茫然和空洞的眼神。

    “也许……我们坚持不到那个时候。”这是沈宝这几天的第一句话。但也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句话。

    “你肯定坚持不到那个时候。”这,是沈宝活着的时候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因为下一秒,钟疆就将手中的铁棍击向沈宝的后脑。并且疯狂地连砸了好几棍,直到沈宝的头骨完全碎裂,脑浆混合着血肉溅了一地。

    钟疆扯过了沈宝的背包。尽管那个背包里除了两件衣服,就剩下了最后一个,已经发了霉的馒头。但是不要紧,他身边还有一个鲜活的尸体,没有变异也没有变成丧尸的可能。这是他可以坚持好一阵子的食物。

    当“我要活下去”洗刷了人的所有思维和情感的时候,杀人和吃人,又算得了什么?比起出去寻找食物会碰上狼群,他宁可在这里多忍一阵子。也许省着点儿吃,自己可以度过一个冬季。

    沈宝清楚地知道自己死了。

    在后脑突然疼了一下之后,他有那么一瞬间失去了所有的知觉。

    但很快,他睁开了眼睛,可以很清楚地看见这个地洞里的一切。不需光线。

    他看到了钟疆在啃食着自己那个馒头。那是他攒了这么久的唯一食物。可是不是这个馒头让自己最终丧了命呢?他不知道。直到后来他看着一天天洞口的光线由明转暗再有暗转明,直到自己的尸体被吃成一幅骷髅之后。他才明白,也许自己才是钟疆看中的食物也不一定。

    不过一切都已经无能为力了。有多少人可以看到自己的死亡呢?

    沈宝仍旧茫然地在地洞里漂浮着。除了视线,一动不动。他还没有去思考过自己为什么死了之后还能有意识,他也没有考虑过自己是不是变成了自己曾经最害怕的鬼魂。

    他,也没有在思考要如何去报复钟疆。他只是这么呆呆地看着这个地洞里的每一分每一秒,就像这些时间的流逝对他来说毫无意义。

    突然有一天,沈宝看到雪花飘进了地洞。洞口的丝丝光芒这时候才让他觉得异常碍眼。

    冬天来了。其实冬天已经来了很久了。只是第一次光临了这个地下的洞穴,那洁白的颜色得让人想笑。

    “艹!够他妈冷的,还下雪!”钟疆啃着一只老鼠,边上是燃烧着的干柴。身上穿的是沈宝的衣服。尽管型号小得他根本合不上衣襟,但多一块布都会多一层温暖。

    不久之后,钟疆离开了地洞。是去寻找食物?还是去寻找新的柴火?这一切沈宝都不可能再知道了。因为从那之后,钟疆就再也没有回来了。是生,是死,他无从知晓。

    而也就是在意识到这个的时候,沈宝才明白过来,自己根本无法离开这个地方。

    可是……他想去看看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想看看这个被丧尸病毒肆虐过的世界现在沦落成了什么样。可为什么,为什么连变成了鬼都不能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洞?

    如果我死了,为什么没有鬼差来拘魂?为什么我还要每天这样守着自己被啃干净的尸骨?

    “地缚灵”这三个字突然出现在沈宝的脑海当中。

    沈宝活着的时候很怕鬼。鬼故事恐怖片他一律都不会去关注。但上高中的时候,一群女生却特别迷恋鬼怪灵异事件。“地缚灵”这三个字就是那时候,听同桌那个女生跟前座的女生说起的。

    生前怨恨极重,又或者是有心愿未了的灵魂无法离开自己死亡的地方。这种鬼魂被叫做地缚灵。

    怨恨极重?恨吗?恨谁?那些丧尸?还是将人变成丧尸的病毒?又或者是将自己杀死又吃掉了自己的钟疆?

    是的。他不可能不恨。他怎么可能不恨?!如果没有丧尸,没有丧尸病毒,他可以安安分分地有一个跟公务员待遇一样的工作。尽管工作的地方偏远也没有娱乐,但对他来说有网络足以。每天早晚各巡视一圈水库,然后就可以尽情在网上想玩玩想看看,没事儿跟同学朋友在网上嘻嘻哈哈,有空跟爸妈打电话聊聊家常,年节单位有东西发,假期还准是准量,生活会是无法形容的恬静美好。

    他也不会不恨钟疆。一个将自己当做储备粮食并一口一口吃掉的男人,他如何不恨!

    明明两个人可以多一份生的希望,可以多一份寻找食物和柴火的可能不是吗?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自己没有变成厉鬼掐死他?为什么?!

    “小宝,你要活着,好好的活着!不用替爸妈报仇,你只要活着!”

    爸爸临终前的话突然出现在沈宝的意识当中。是啊,比起怨恨,我更在乎的是活着啊!有爸妈的期望,有自己的希望。也许还有期盼未来更好的那一天。我是想活下去的!我不想这样不明不白在刚刚逃出狼口之后就被一个活人给杀死。这不是自己要的结局!自己要活着!

    我还想活着!!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俺萌了很久末世空间文之后的产物。故事酝酿了好久,不过本文并没有什么属性异能。主角的异能是家传的,跟空间有关系。不过跟杀丧尸或者是对付天灾人祸没什么关系。

    第一章被说是苦逼之情溢于言表。其实我审视了一下也是这样的,但是不要被这种苦逼所欺骗,这还是跟以前一样,是轻松向的文。

    而且本文的丧尸份额不是特别大,后面会有大量的在灾难和变异的环境下生存之类的内容。所以一直想看爆僵尸头的观众就要小心跳坑了。

    本文金手指是开着的。不过不是仅限于主角空间里的食物和收藏品。具体如何在极端天气下生存,这个还得靠自己。不过有食物有衣服的日子会好过一些。

    本文里有少量鬼怪出没,不过不会恐怖。

    本文攻会在十六七章的时候粗线,不要着急,支持养肥。

    本文末世之前的时间比较长,大概在二十五六章的时候进入末世。前面是让攻受交流感情用的。感情很坚固,末世靠得住。这个是必须的哈~~~

    另:本文中一定会有一些三观不正的人,但绝对不是主角。请注意避雷。

    另2:本文也许仍旧会很绵长,跳坑同样需谨慎哦~

    再另:本文暂时只能两天更一次。还是那句话,支持养肥的呦亲~~~~包邮哦~~~~

    ☆、回到过去

    2:回到过去

    现实和梦境在脑海中交织着。梦着这些的人在痛苦地浑身发抖。身上的汗已经浸湿了床上的被褥和枕套。

    反胃的感觉让沈宝一下子从床上翻身坐起。捂着难受异常的胃部,趴在床边干呕了起来。

    脑海里仍旧是那个地洞,自己的枯骨,还有那些飘落下洞口的雪花。直到身边多了两个人,而自己的后背上落了一双温热的手在轻轻地拍抚,他这才震惊着回过味来。

    这不是地洞,这里没有自己的尸骨,这里没有飘落的雪花。

    淡蓝色的窗帘外透着不太明亮的光线,也许是初生的太阳,也可能是夕阳西落。抬起头,沈宝的眼睛里不再容得下其他东西,因为他看到了父母,那个已经在丧尸潮中死去的双亲。

    “ 妈!爸!”所有压抑的恐惧和怨恨以及来不及思考却深深铭刻在心里的思念和痛苦都涌上了心头。

    沈宝哭得很惨。在妈妈的怀里哭得近乎失去了知觉。在有记忆以来,他从来没有这么夸张的痛哭过。就好像天地之间除了哭,任何事情都不能让他抒发胸中的情绪。

    儿子的痛哭把沈军和章萍夫妻吓得手足无措。章萍不停地拍抚着儿子的后背,身体都有些颤抖了。“小宝,你咋了?告诉妈你咋了?”

    母亲的呼唤并没有换回沈宝的神智。他仍旧在哭着,而且势头没有丝毫减弱的趋势。甚至有几次差点背过气去。即便尚未昏迷,他现在也已经双唇发紫,整张脸惨白无比了。

    沈军被吓得够呛。“你到底哭个啥啊!做噩梦了?还是啥把你给吓到了?”自家儿子胆小他是知道的,可是好好的在酒店里住着,哪里有东西让他害怕啊?

    “你还问啥啊!小宝这样太危险了,你快打120!儿子要是出了啥事,我也不活了!”章萍见丈夫就知道在一边急得冒汗搓手,气得高喊了一嗓子。

    这一嗓子不但把沈军无措地神志给拉回了原位,也把沈宝给镇住了。

    突然间他停住了哭声,一把拉住爸爸的手,打着嗝儿,用力的摇头:“不,嗝……不用,嗝打……”

    见儿子终于停了下来。两口子长出了一口气。沈军赶紧给儿子倒了一杯热水递了过去:“快喝口水。告诉爸,你哭啥?”

    捧在双手心的水杯透出热度。到底有多久没有感觉过温度了呢?是冷是热……灵魂……或者说是鬼都是不可能有感知的。就像丧尸一样。想到这个,他突然扯出一丝微笑。只是他不知道这个表情吓坏了沈军夫妻。

    章萍赶紧楼主沈宝的肩膀:“儿子,你可别吓妈!妈就你这么一个宝贝疙瘩,你可不能出事啊!”

    沈宝迷迷糊糊地扭头看向自己的母亲。看起来不到三十多岁的模样,比自己最后记忆中的样子年轻了不少。再看看一脸担忧的父亲,此时脸上连一丝皱纹都没有,也没有中年发福之后的迹象。

    发现了这一点,他愣住了。随后看了看自己的手,好像……小了一些。左右仔细地看了看这个房间,有点儿印象,但是又实在是很陌生。“妈,咱们……嗝……这是在哪儿啊?”

    这句话的威力更大了。沈军被儿子的样子和问题给弄得浑身是汗。“你这到底是咋了?!不是你说要到b市玩一圈的嘛?昨天刚到你今天就忘了?”

    b市?旅游?沈宝愣了一会儿,仔细回忆,终于记起。自己十七岁的时候,高考,爸爸给自己选好了出路。所以万事无忧的他想要跟高中同学一起去旅行。只是爸妈都不放心自己单独远游,所以就干脆由他们带着来了b市。为此当年沈宝还不高兴了很久,在b市玩得也不开心。

    十七岁……也就是2025年,在末世来临的五年之前!想到这个,沈宝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疼得他“哎呦”了一声。但紧跟着他就笑了。到底是梦里他经历了未来的末世,还是这根本就是自己魂魄的梦中呢?

    管他呢!还能见到爸妈就好,还能看到这么明媚的阳光和这么多活人就好!“我……嗝,我刚才做了个噩……嗝,噩梦。”

    这句话可把沈军夫妻给气了个够呛。

    就连一向把沈宝当祖宗似供着的章萍都忍不住训斥儿子:“你做个噩梦就哭这样了?你是觉得我们俩心脏好想早点儿让我们得心脏病是不是?!”

    沈军长叹了口气:“行了。小宝,你告诉爸,你梦到啥了?”儿子就算再胆小,总不至于做个噩梦被吓哭成这样吧?好歹也是马上就十八岁的大小伙子了,之前还要跟同学一起去旅行,嚷嚷着要学自立呢。

    沈宝又喝了几口水把这个嗝给压了回去,这才说。“我梦到五年之后,世界上突然遍布了丧尸。爸妈你们都被丧尸咬死了。我一个人在水库工作,那里离着人群远,所以跟着同事和附近的村民往雪蟒山逃命。一路上我们杀了很多丧尸,也有很多同伴被丧尸咬死或者被感染变成丧尸。等到我们进了雪蟒山的时候,就剩下八个人了。我们在山上生活了一个来月,天越来越冷,动物也野果野菜都没有了。最后还被一群野狼围攻。我跟一个同事逃出了狼群,进了一个地洞。结果我在那个地洞里被那个同事杀了。我还看到自己的尸体被他给吃成了骷髅。我梦到自己在地洞里看着那个同事和自己的尸骨很久很久,直到有一天外面下起了大雪,有雪花飘进地洞的洞口,那个同事出去地洞之后再也没有回来。我才醒过来。”

    简单的讲述着自己记忆中深入骨髓的那一段记忆,沈宝此刻的神情是痛苦而又迷茫的。可是谁……又知道那是不是梦境呢?

    沈宝的话刚说完,章萍就狠狠地在丈夫的后背上来了一拳头:“我说不让你看什么恐怖片你非要看!你明知道咱家小宝最怕鬼,你还偷偷看!这个破酒店也真是的,给的什么频道,那陈芝麻烂谷子的老片还在放!我告诉你沈军,以后你要是再敢看生化危机什么的,我就跟你没完!”说完紧紧地搂着儿子,心疼地不得了。“这都什么破梦啊!你小子的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哪儿有什么丧尸啊,那都是艺术的加工!都是假的!”

    沈军也很后悔,没想到自己偷偷看个恐怖片还被儿子听到了。唉,可是这怕鬼的毛病到底像谁啊?明明自己从小到大都喜欢看恐怖片看鬼故事,怎么养出一个这么胆小的儿子。难道是物极必反?“是是是。我向组织上承认错误。是我不好,以后我再也不看恐怖片了。我要向咱儿子学习。做一个怕鬼的好同志。”

    沈宝被爸爸的话给逗乐了。这一乐,就好像把之前所有的痛苦都画上了句号。就如同那些记忆真的是梦境一般。反正他现在,并不打算立刻就去探究真相。是梦境,还是重生一定会有一个答案。

    章萍也被丈夫的样子给气乐了:“滚一边儿去。看你就烦,儿子哭了半天得耗费多大体力啊。赶紧去点餐,让他们送上来。昨天不是说今天去潘家园吗?还不赶紧的!这一大早上被你俩爷儿俩给折腾的。”

    潘家园,这个从来都很陌生的地方。

    记忆里,当初自己跟爸妈来到这儿,是妈妈想给自己买一个玉佩当做升学的礼物,也可以给胆小的自己压惊。结果自己因为不能跟同学一起旅游,还要被爸妈带着,觉得太丢人会被同学嘲笑,完全没有仔细看过这个全国著名的古董市场。而这一次,自己绝对不会错过阳光下的任何一丝景色,也许在五年之后,一切将不复存在。

    沈军和章萍以为儿子是经过一场噩梦彻底忘记了没能跟同学一起出游的不快。虽然早上把他们来吓得够呛,但现在却也有些庆幸。沈家和章家可就这么一个后代。这00后的娃儿可比他们这80后的爹妈金贵得多。从小给捧着养到了大,他们还真不希望儿子假期都不愉快。可谁让自家小宝从小就胆小呢?他们是真不放心一群屁大点儿的孩子一起去这么远的帝都来旅行。

    当然他们两口子都忘记了,他们高中毕业那会儿,可是两个人单独去了一趟西藏。回家之后没被爹妈给揍死就已经是幸运之中的幸运了。

    沈宝拿着相机,拼命地照着路遇的一切。不管是高楼大厦还是路边的小门市,不管是美女帅哥还是大爷大妈。他就好像要用一台相机记录下这个世界的一切。哪怕永远都只能是一张静态的回忆。但是,现在没有人会懂他的心情。

    一心以为儿子是第一次进京,所以兴奋地想要多拍照留念,沈家夫妻也没有多想什么,倒是配合着沈宝一会儿举手摆个v,一会儿朝镜头呲个牙的当模特。总之一家三人谁也没有顾及到司机师傅的痛苦心态,当然那和他们关系不大。

    在潘家园下了车。沈军和章萍挽着手走在前面,丝毫不介意秀他们的恩爱。而沈宝则跟在妈妈身后,仍旧没忘记不停地拍照。32个g的内存,他觉得自己这么拍的话,用一天还是不成问题的。管他哪些记忆哪些是梦,他现在只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改变不了这个世界,但至少自己可以在活着的时候更恣意一些,对爸妈再孝顺一些。等到弄清楚真相之后,或许自己的未来会更忙碌。

    三口人先在街上逛起了店门超外开的几家店面。虽然店铺是通向里面的,但是他们也没有借路而过。既然主要目的是买一块玉佩,这些店面刚好符合他们的要求。至于古董玉什么的,并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沈家是有钱,但还远不到挥霍无度也无所谓的地步。

    玉器店里不光是有成品的玉雕和首饰,还有一些打磨好了的玉球供人们挑选。是串成项链还是耳坠还是做成手机链和手链都任君自便。

    沈宝看中了一条紫水晶的球料。觉得自家娘亲带上紫色的水晶项链肯定更衬肤色。所以决定买一条当做礼物,也是想为早上自己那一场惊吓给母亲压压惊。

    他在临出酒店之前背着父母查看了一下那些明明是自己的,却已经不再熟悉的东西。发现自己的钱包里有一千块,背包的暗格里有两千五。看到这些钱他愣了一下,回忆了一会儿就记起来,这一千是他爸给的这几天在帝都游玩的零花钱。那两千五是他背着父母从自己的存折里取出来的,本来他是想来买一个汽车模型回去跟同学们炫耀一下。现在完全没那个必要了。

    一条紫水晶的球料并不贵,但也要价四百块。其实大多数碎料都是边角余料,也不可能是多么高档的货色,不然这一串一百五十粒五毫米的紫水晶珠子,也不可能只要四百块。换做以前,沈宝从来都不会为看中的东西讲价,但是这一次他的心已经不再是那个不懂疾苦的少年了。

    讲价,虽然生疏,但却并不太难。最后他以两百六的价格拿下了这串珠子,并让店家给串了一条项链。至于是不是仍旧很贵,他不在意。很多时候,人讲价的目的并不是省钱,而是一种心理平衡感。

    章萍没想到儿子会送自己一条项链,更没有想到儿子居然这么会讨价还价。所以在讲价的时候她异常地兴奋着。想自己养了儿子十七年,从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到伺候到他高中毕业高考结束。哪怕沈宝从小到大每年过节和生日都会送自己卡片,后来上了初中开始用零花钱给自己买蛋糕。但是这样的礼物还是第一次。自己可以带在身上,走到哪里都可以跟人显摆一下这是儿子的孝心。光这一点,就不是项链本身价值可以比拟的了!

    沈军看到老婆开心成那样,心里既为儿子的懂事而开心,也小小地失落了一把。不过当沈宝给他挑了一个玛瑙的领带夹之后,立刻沈爸也乐呵上了。还是儿子懂自己,这玩意儿既低调又可以在上班的时候带着。关键是比老婆的项链贵了一百块。这让他内心小小地暗爽了一把。虽然此心绝不可对外人道,他沈老板也实在是不缺这一百块钱。

    出了玉器店,还没等拐弯进市场的大门,迎面就走过来一个六十来岁的老者。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农村来的样子。口音很重,但沈宝不知道那是哪里的口音。“小兄弟,我这里一块刚刚出土的玉佩,看你有缘分,便宜点儿卖给你。”

    老者的出现和这句话让沈宝突然间确定了一件事。

    之前的那些恐怖和死亡,不是梦境。而自己,应该是重生到了过去。或者说是从未来重生到了现在。

    作者有话要说:重生鸟。

    哭是人最好的发泄方式,所以大哭绝对不是懦弱的表现。虽然小宝不是什么强悍受粗狂受,但也不是小弱受就对了。将来也是打丧尸的一把好受……不,是好手!

    ☆、初入空间

    3:初入空间

    之所以会这么肯定,完全是因为这个老者他记得上辈子也是在这个时候见过。

    曾经的此时此刻,老者拿着一个土黄色的手绢,里面是一个并不精致又有些赃污的玉佩。向他们兜售的话听起来异常虚假。当时自己心情不好,并没有心思看什么玉器,加上又完全看不上这种东西,所以直接就把人给打发走了。

    尽管一分钟的事情任何人都可能不会放在心上,别说是几年,也许第二天就会忘得干净。但当你亲临过之后再一次重新回到这一点,记忆便会将事情的威力无限放大。

    尤其当那个重新出现在记忆里的玉佩再一次呈现在自己面前时。他必须承认自己重生了,否则就是梦游未来,还是一个完整的充满了逻辑性的恐怖预言。比起梦,他更相信自己重生了。也许是最后自己醒悟到“我要活着”的信念,也许是世界本来到了那一刻就要重头来过。

    可到底老天有没有个整个人类重新选择的机会,沈宝不知道。但是他突然觉得,自己或许可以改变。从买下这个玉佩开始。

    哪怕只是改变自己和父母的命运。

    章萍很不满意这个玉佩,五百块对她来说并没什么大不了的。但买这么一个玩意儿就明显被坑了。

    沈军很看得开。并且开导自家媳妇儿:“玉这种东西要看缘分,小宝喜欢就好。有缘的玉带在身边可以消灾解难的了。你忘记咱爷爷就是被一块不值钱的玉坠子救了一命?反正也不贵,就当给儿子买双鞋了。一会儿再买一个你看中的不就得了。”

    反正也不是心疼钱,章萍听丈夫这么一说,也就不在意了。但是还是教育沈宝:“别啥都瞎买,这地方听说很多骗子的知道不?”

    沈宝微微一笑:“知道了妈。我是看那大爷好像急着用钱,我也觉得着玉佩挺顺眼才买的。您放心,您儿子没那么博爱啥都喜欢。”

    章萍笑道:“臭小子,这会儿咋这么会说话了。行了,一会儿妈给你找一块好的。这个你要喜欢就放钱包里带着,反正不大,压包也行。”

    跟上辈子的情形一样,最终章萍看中了一个价值一万四的玉佩。当年沈宝没有对此发表任何意见,后来那个玉佩也被他藏了起来没带在身上。而现在的沈宝则想得更多。一万四,可以买多少粮食存起来?可以活多久?

    上辈子死亡的记忆太深刻,所以对这么昂贵又毫无用处的东西实在是觉得不值。但为了不让老妈扫兴,也不能不顾父母的心意,最后他挑选了一个雕工不错,但明显比如之前那块的玉坠子。花了五千三。

    章萍对儿子的“不识货”颇有不满,但也明白买玉这东西得看眼缘。既然是儿子看中的,那这块玉就是好的。反正今天儿子的乖巧听话让她整个身心都是愉悦的,这些小事自然就被放到了脑后。

    当天一家三口逛到了傍晚六点才在在沈宝的提意下回酒店用餐。意外于儿子怎么会要回酒店吃自助餐,沈军问:“儿子,今儿你咋这么知道省钱啊?”

    沈宝的回答中规中矩,并没有丝毫隐瞒。而且,他已经有了这个打算。“因为那个梦啊。爸,你说如果那个梦是真的,以后我们就应该省钱多买粮食和生活必需品了。对不?”既然是重生,那么,在那一天到来之前,自己一定可以提前做些什么。至少可以积攒物资,然后带着爸妈到一个人烟罕见的地方,只是……绝对不能是雪蟒山。

    摸了摸儿子的头,沈军叹了口气:“儿子,你可别再说你那个梦了。被你妈听见,今晚就该咱爷儿俩挤一张床睡了。”

    沈宝笑了:“爸,明天咱去爬长城吧!”来日方长,五年的时间,总是会有办法让爸妈相信的。

    “呐!这可是你小子说的啊!可别到时候嫌累爬两步就嚷着往回走。”自己的儿子他还不了解?沈军才不相信以沈宝的小体格会坚持到底呢。

    第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节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