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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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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剧情修复师同人之行 作者:小冰花

    正文 第12节

    [综]剧情修复师同人之行 作者:小冰花

    第12节

    每次去看阿飞的七天里,小孩都非常依赖他,同吃同睡,寸步不离,每回他要走之前,都泪水盈眶,十分伤心。

    但他也只是个舅舅而已,现在也长成个大男孩,有他自己的生活和朋友,他确实不应该多加干涉了。

    其实真的没什么,天下无不散的宴席,自己作为剧情修复师,早就该习惯了不是吗?为什么还要伤心失措?

    曲铮拼命的安慰自己,只觉得头似乎痛得忍受不了,心也疼得厉害,就好像有一个人的大手正在紧紧捏着他的心,疼痛得气也似乎透不上来。

    曲小铃忧心的唤道“哥……”

    曲铮摇摇头,站了起来,一步步缓缓的走回了自己的房间,连门也不记得关上,就重重的倒在了床上。

    曲铮病了,不吃不喝,只是像烂泥一样躺在床上,整个人散发着绝望的气息。

    曲铮这一日又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还是什么也不吃。

    林医生给他做了全身的检查,还是摇摇头,对着曲小铃说道“检查不出什么来,看他的样子,恐怕是很严重的心病。”

    看着唯一的哥哥倒在床上憔悴的样子,曲小铃这个女强人也忧心起来,沉沉的叹了口气,说道“都第四天了,怎么会这样?他从来就没有这么难受过,那个我从未见过的小孩,难道比我这个妹妹还重要吗?”

    林医生道“话也不是这么说,心病还须心药医,他的心里有个死结没有打开,自然难受了,只要对症下药,让他得偿所愿,他的病马上就会好了。”

    “是吗,哥哥的愿望吗?”曲小铃喃喃道,忽然又展颜一笑,说道“谢谢你,林医生,我明白了。”

    古代中州沈家庄。

    沈家庄前面一里处有一条清澈的小河,两边垂柳微扬。

    一个十五六岁少年嘴里咬着一根细长的草叶,斜倚在一棵垂柳旁,眉梢眼角俱是笑意,神色十分柔和,似乎想到了什么,眼中的笑意更深,整个人都是神采飞扬,谁也听不到他嘴里低喃着“铮铮……”

    有三三两两的姑娘路过,都忍不住痴痴的看着少年,舍不得离开。

    少年实在太迷人,一双又黑又亮多情温柔的大眼睛,嘴角的笑意更动人,简直能把少女的魂魄都勾去。

    铮铮,你这次又会给我带什么生日礼物?你很快便会知道,我什么礼物也不要,只要有你就够了,爹爹说,我今日十六岁生辰,就已经是大人了,可以向你表明心意,可以跟着你去任何地方。

    我十二岁时就明白了对你的感情,你永远都不知道我当时有多痛苦,我简直都不想活了,大病了一场,爹爹看我这么痛苦,问明了我的心意,就告诉我,你和娘亲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你不是我真正的舅舅,我完全可以不受伦理道德的和你在一起。

    爹爹疼爱我,不希望我有心里负担,所以才告诉我这些。

    可是爹爹不明白,就算你是我亲舅舅,我也顾不得了,我每一日,每一夜,朝思暮想,魂牵梦绕,想你想得发疯,爹爹怕我走火入魔,伤害了你,让我静心养气,我才能在每年的七天忍着不真正触碰你。

    你总是说你家在很遥远的地方,除了你谁也到不了,不管你是不是在骗我,我都要和你走,无论天涯海角。

    铮铮,你为什么还不来?太阳都下山了,你有什么事耽误了吗?你可一定要来啊,否则阿飞会受不了的。

    少年呆呆的站在垂柳下,笔直高挑的身形一动不动,宛如亘古石像。

    他旁边多了一个极其英俊的魅力男子,正是他的父亲沈浪。

    沈浪暗叹一声,柔声道“阿飞,回去吧,爹爹相信他明天就会来的。”

    少年摇摇头,说道“不,铮铮从来也没有迟到过,一定是出什么事了。”

    他的声音非常嘶哑,还带着颤抖。

    沈浪也不禁脸色微变,沉默半晌,说道“阿飞,相信爹爹,曲铮绝对不会有事,当年他能在你娘仇敌环伺的情况下,保护你们母子平安过了这么多年,相信绝没有人能伤害得了他。”

    少年颤声道“那他为什么不来?”

    沈浪沉吟道“许是有什么事耽误了,你先回去休息好么?爹爹替你等他。”

    少年固执道“我不要,铮铮要第一个看到我。”

    沈浪又是叹息一声道“那好吧,爹爹陪你等在这里。”

    曲铮自然是绝对不会来了。

    七天里,少年一步也没离开过,沈浪期间每日回去拿来饭菜,少年吃了,因为他很明白,他不吃,就会撑不住倒了下去。

    到了第七天,少年水米未进,终在子夜更鼓响起时,修长的身子软软的倒了下去。

    沈浪及时接住了儿子,把他抱了回去。

    少年病了,病了很久,沈浪衣不解带的照顾了一个月。

    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当沈浪去厨房拿来煎好的药时,床上瘦得已经脱了形的少年已经不见了。

    只留下了一封信:爹爹,我要去找他,他曾经说过,他的家很远,但是再远,我总能走得到的,不要替我担心,儿子不孝,跪拜叩首。

    千万莫要找我,没找到他之前,我绝对不会让爹爹找到的。

    沈浪拿着书信,木立着久久不动,已经有了些许皱纹的眼角沁出了泪水。

    阿飞,曲铮,愿你们两人双宿双栖,一世安好。

    四年后,江湖中突然平空出现了一个剑术奇快奇高的少年,谁也不知道他身世来历的神秘少年阿飞,人称飞剑客。

    作者有话要说:  嗯,狗血了一点,曲铮对阿飞的感情很复杂,亲情?兄弟之情?爱情?说不定都有,掺和在一起,连他自己也不了解。

    人的感情很复杂,是永远难解的谜题。

    我的打算是,曲铮和阿飞相处的回忆,穿插在正式的剧情中,就是所谓的回忆杀。

    下一章,李寻欢正式出现。

    ☆、阿飞之缠情

    冷风如刀,万里飞雪。

    李寻欢在车厢中伸展着笔直修长的腿,叹了口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一个扁扁的酒瓶,大口的喝酒,大声的咳嗽了起来。

    他不停的咳嗽,苍白的脸上泛起了病态的嫣红,宛如地狱的火焰,因为酒精正在燃烧他的精气与灵魂。

    车座上有很多块坚实的松木,他拿了起来,开始雕刻,手法精纯而熟练,因为他雕刻的永远是同一个人。

    风雪终于停了,这时风中传来一阵人的脚步声,虽然说这脚步声比马蹄声轻得多,李寻欢仍是听得清清楚楚。

    他的耳朵一向灵敏得很,他立刻掀起了貂皮做的帘子,推开了车窗。

    只见一个少年一步步孤独的走在风雪中,他仿佛已经走了很久,所以走得很慢,但是他一步也没停顿。

    他既没有带伞,也没有带帽子,冰雪融化从他的脸上流进他的脖子里,穿着一件很单薄的衣服,紧抿着的薄唇已冻得发白。

    他的身子笔挺,眉很浓,眼睛很大,鼻子很挺,五官深刻而瘦削,神情坚硬冷漠,眼睛中的神色朦朦胧胧的,仿佛对任何事任何人都漠不关心。

    这个人有一张李寻欢平生所见最英俊最动人的脸,虽然太年轻了些,但是有一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李寻欢笑了,他推开车门,笑道“上车来,我载你一程。”

    少年看都不看他一眼,继续走他的路。

    李寻欢说道“你是聋子?”

    少年的手忽然握住了他腰畔的剑,李寻欢又笑道“原来你不是聋子,上来喝口酒吧,一口酒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害处的。”

    少年终于瞧了李寻欢一眼,只见这个人已不再年轻,眼角有了皱纹,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一双碧绿色的眼睛,温柔而灵活,仿佛夏日的海水一般,充满了活力。

    这个人少年不是第一次见,他认得人,还记得他叫李寻欢,是个有名的大侠。

    因为十年前,舅舅带着他见了李寻欢。

    他当时虽然只有十岁,但是这个人太特别,他绝不会忘记,也绝不会错认。

    少年的目光一凝,他的耳边仿佛响起了舅舅的说话声“你二十岁那年,若是有一天一个人走在风雪中,这个叫做李寻欢的人会邀请你上马车喝酒,你千万不要拒绝,因为这人虽然是个不要命的酒鬼,却是个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好朋友,舅舅希望你能交上这个天下最好的好朋友。”

    当时他一边说,一边笑,似乎觉得有趣的很。

    少年终于上了李寻欢的马车,端端正正的端坐着,垂下了浓密纤长的睫毛,仿佛在神游天外,连李寻欢递酒给他,他也不接。

    李寻欢含笑看着他,柔声道“在想什么?喝一点酒暖和身体。”

    少年忽然抬起头,说道“这酒我喝不起。”

    李寻欢闻言连眼角的皱纹都有了笑意,笑道“我请你喝酒,用不着你花钱买,而且等你有了钱后,再回请我也不迟。”

    少年瞪了他一眼,轻抚着腰间的剑柄说道“好,我有钱了再请你。”

    李寻欢早就注意到了他的这柄剑,这剑纹理清晰,扁平光滑,竟仿佛是把手工制作的木剑。

    他的眼里也不禁露出了惊奇之色,这柄剑一看就是少年小时候练剑时用的,少年长大了仍然剑不离身,恐怕是少年至亲之人所赠,才会如此珍惜。

    少年忽然又道“我知道你,你是有名的大侠,人称小李飞刀的李探花李寻欢。”

    李寻欢有点意外,说道“你莫非曾经见过我?”

    少年嗯了一声,慢慢的道“我十岁时,我舅舅带我见过你,他说你吃喝嫖赌,样样精通,不但是个世家公子,还曾中过探花,在朝为官,但是不久后就辞去了官职,在家里仗义疏财,为人豪爽慷慨,有再世孟尝之称,是个值得结交的好朋友。”

    他一下子说了这么多,李寻欢倒真的吃了一惊,忍不住失笑道“你舅舅知道这么多,莫非是哪一位了不起的英雄人物?”

    少年沉着脸,说道“他不是武林中人,甚至不会丝毫武功。”

    李寻欢哦了一声,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少年的脸上忽然露出了浓重而深刻的痛苦,眼中的悲哀与绝望似乎已深入了骨髓。

    李寻欢看着这样的少年,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个少年似乎对他口中的舅舅有一种奇特而隐秘的感情。

    他没有再想下去。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少年又慢慢的道“你可以叫我阿飞,因为认识我的人都这么叫我。”

    赶车的是个虬髯大汉,目光如鹰,绰号金刚无敌铁传甲,一身铁布衫横练功夫,很多年前李寻欢救了他,他就自甘奴仆,一直跟着李寻欢,忠诚的很。

    这时他赶车赶到了一个小镇的客栈,客栈很小,住满了旅客,十分热闹。

    院子中堆着十几辆写着金狮镖局的空镖车,镖师们在大口喝酒,大声谈笑,显然是刚交了镖,完成了任务往回走,所以十分轻松。

    镖头是急风剑诸葛雷,他和镖师们在大声的自吹自擂,生怕别人听不见他的英雄事迹。

    李寻欢在慢慢的喝酒,一边喝一边咳嗽,阿飞则一进门就盯在一个人身上,坐下来了还是不错眼珠。

    这个人坐在角落的桌子,只有一个人,背对着阿飞,他的头发很短,是齐耳短发,参差不齐,但绝对不是和尚,穿着也很奇特,银灰色的长衫长裤,说不出的违和感。

    阿飞的呼吸都似乎窒住了,这个人的背影实在太像他刻骨相思的人,虽然短发和衣服一点都不像,但他就是有非常熟悉的感觉。

    但是他不敢上前,因为他已经绝望太多次了,这四年来,除了中原和关外,他甚至去了传说中的海上仙山和岛屿,每回九死一生,仍然绝望而返。

    若不是他凭着一股信念支撑着,他早已活不下去。

    因为铮铮曾经说过“你二十岁时,就会遇到李寻欢,你两个人一定会成为生死相交的好友,你也会成为名满天下的飞剑客,到时你舅舅我就算真的走了,也一定会想办法回来看你。”

    他今年正好二十岁,今日真的遇到了李寻欢,这是不是表示铮铮会出现?

    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他的铮铮?

    阿飞心跳得很快,胸腔似乎都要爆裂,只听短发人忽然叫道“老板,再来一壶茶。”

    只听这人的声音嘶哑,带着很浓重的鼻音,他这时侧过头来,阿飞看得清楚,这个人的相貌平平无奇,绝不是铮铮。

    声音不是,相貌更不是。

    阿飞咽下了涌上喉咙的一口血,这四年来,他早已患上了心悸呕血的毛病,已经越来越严重了。

    李寻欢没注意到他的神情,因为他在低着头雕刻他的人像,一直没有抬起头来。

    那边的诸葛雷正在举杯大笑,大笑声忽地停顿,因为有两个人从风雪中雪片般飞了进来。

    这两个人披着鲜红的披风,戴着雪笠,一样的高矮胖瘦,一个脸如锅底,另一个脸如白纸,长得三分不像人,七分像条蛇,正是令人闻名丧胆,满手血腥的杀手碧血双蛇。

    两个人蛇也像只蛇一样盯着诸葛雷。

    诸葛雷再也笑不出来了,他认出了这两个杀手。

    黑蛇用剑指着他,尖锐的道“留下你从口外带来的东西,就饶你一命。”

    诸葛雷面色如土,忽然从怀中拿出了一个包袱,咬牙道“既然两位看上了这包东西,就请拿去吧。”

    白蛇盯着他,忽然道“你若是在地上爬一圈,我们就不要你的脑袋。”

    诸葛雷面色青白交加,竟然真的伏在地上爬了一圈。

    李寻欢再也忍不住叹了口气。

    碧血双蛇立刻看向了他,白蛇阴森森一笑,说道“原来有一位高人在这里,倒是我兄弟二人看走眼了。”

    两人同时软剑指向了李寻欢,李寻欢却还在专心刻他的木头,仿佛什么也没听见。

    “哈啾……”忽听一个重重的打喷嚏声,十分响亮,在这紧张的气氛中十分突兀,正是阿飞还在盯着瞧的短发人。

    只见短发人眯起了眼睛,说道“十分抱歉,你们继续,请无视我……哈啾……”

    话未说完,又打了一个喷嚏,拼命的揉着鼻子,一脸无奈,这个人显然是得了很严重的伤风感冒。

    白蛇蛇眼瞪着这人,目中露出了凶光,软剑一振,匹练般的剑光向短发人射去。

    李寻欢也不禁也耸然变色,因为他看出了这短发人只是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

    众人只觉得眼睛一花,赫然见白蛇的喉咙中插了一把木剑。

    木剑持在了一个人的手上,一个纤长灵活稳定如磐石的手,正是少年阿飞。

    没有人看清他是如何出手的。

    好快的剑!好深厚的内功!竟用一把木剑致人死命,骇人之极。

    木剑抽出,鲜血激射而出,白蛇砰然倒下。

    阿飞面无表情,瞪着黑蛇,说道“拿出五十两来。”

    黑蛇早已吓呆了,闻言颤声道“你为了五十两杀他?”

    阿飞冷冷道“是的,因为他只值五十两。”

    黑蛇又呆了,忽然狂吼道“给你……给你……全给你……”把身上所有的银子掏出来扔在地上,然后疯了似的冲了出去。

    阿飞也不理他,捡起了五十两,慢慢的走向了李寻欢两人,谁想还爬在地上的诸葛雷突然暴起,一剑向阿飞的后心刺去。

    眼看一剑将至,诸葛雷忽然狂吼一声,跳了起来,又重重的跌在了地上。

    只见他的喉咙里插了一把小刀,赫然是李寻欢的小李飞刀。

    没有人看得清他是怎么出手的,甚至没有人看到刀光闪动,就这么插在了诸葛雷的喉咙里。

    阿飞只看了一眼,就转头走向了短发人。

    短发人似乎吓呆了,坐着起不来。

    阿飞不自禁的眼光放柔,轻声道“我请你喝酒,你要不要喝?”

    短发人呆呆的看着他,眼神无比复杂,半晌都不说话。

    阿飞静静的瞧着他,也不催促。

    又过了片刻,短发人终于道“好吧,不过,我就喝一杯。”

    他的声音似乎更嘶哑了,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

    李寻欢看着两人,眼中也带着奇特的表情。

    ☆、阿飞之缠情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在这一章把所有事交待清楚,但是晋江一晚上都在吞我的文档,一边写一边吞,我已经泪流成河,只好等明天再说了。

    短发人果然只喝了一碗酒,他喝酒时的样子不但喝得慢,而且一直在皱着眉头,显然不但酒量不好,也不喜欢喝酒。

    只因为这酒是阿飞亲手倒给他喝的,他不得不喝。

    三个人现在是坐在李寻欢的马车上,酒店里死了两个人,自然不能再继续呆着了。

    马车很宽敞,所以三个人也不显得拥挤,还放了好几坛酒,这是阿飞用那五十两买的。

    阿飞仰头又是一碗酒,不但喝得多,也喝得快,因为他刚杀了一个人,心里并不好受。

    他并不喜欢杀人,但是有些该死的人不得不杀。

    短发人和李寻欢都在瞧着他。

    短发人眼中的神色也不知道有多么复杂,有喜悦,有内疚,有伤感,种种情绪掺杂在一起,反而让人猜不出他在想什么。

    李寻欢眼神中却充满了愉快,因为他很喜欢这个年轻人。

    他看着阿飞这个年轻人,觉得自己仿佛也年轻了好几岁。

    阿飞又喝了一碗酒,忽然说道“我并不喜欢杀人,那个白蛇是我第一个杀的人,我不得不杀,因为他实在该死。”

    短发人忽然转过了头,不让人瞧见他眼中的神色。

    李寻欢柔声道“你为了救人,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阿飞沉默不语,眼角却忍不住偷偷看着短发人。

    短发人用尽力气控制了自己的情绪,转过了头,凝视着阿飞,说道“这位少侠,谢谢你救了我的命,你为了我第一次杀人,我很抱歉。”

    阿飞却避开了他的眼光,说道“我不叫少侠,你可以叫我阿飞。”

    短发人眼中露出了笑意,说道“阿飞,谢谢你。”

    李寻欢这时才发现,这个短发人的样貌虽然很普通,眼睛却很漂亮,形状优美,笑起来弯成月牙形,让整张脸变得生动起来。

    阿飞瞧着这人的笑容,瞧着他的眼睛,不自觉瞧得痴了。

    真的好像,连笑起来的样子也一模一样。

    李寻欢看着这样子的阿飞,眼中又露出了奇异的神色。

    只听短发人又道“阿飞,我会报答你的。”

    阿飞沉默半晌,忽然笑了,说道“我救了你是为了我自己,你不必放在心上,我更不会要你报答我。”

    这是阿飞第一次笑,李寻欢从未想到笑容会在一个人的脸上发生这么大的变化。

    少年的脸本来是那么孤独,那么倔强,但等他的嘴角泛起笑容时,是那么温柔,那么可爱,那么迷人。

    每个人心上都有一根弦,这根弦叫情弦,李寻欢觉得自己这根情弦似乎因为阿飞迷人的笑容轻轻拨动了一下。

    拨动之下的心悸感似乎直透入四肢百骸,久久不去。

    李寻欢瞧着少年的笑容,也仿佛痴了。

    短发人却垂下了头,仿佛在思考着什么。

    他又抬起了头,手上却忽然多了一团金光闪闪的东西,并抖了开来。

    李寻欢脸色变了,因为他十分意外。

    只见这东西像一件马甲,整个马甲以金丝线绣而成,看起来又轻又软,没几两重。

    阿飞也在盯着这件金丝马甲,似乎也觉得很惊奇。

    短发人说道“李大侠,你认得它吗?”

    李寻欢点头,慢慢的道“如果我没看错,江湖传说中有三件很神奇的宝物,其中一件就是它,叫金丝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是武林至宝,我也是第一次见到。”

    短发人笑道“李大侠真是见多识广,一眼就认出来了,这就省得我多费口舌了。”

    李寻欢沉吟道“不知这金丝甲兄台是哪里得来的?”

    短发人道“哪里得来的并不重要,我现在拿出来是要给阿飞的,阿飞救了我,无以为报,这算是我的一点心意。”

    他说着,递给了阿飞。

    阿飞竟然不由自主的接了过去,神色倒是一怔,说道“如此贵重的宝物,为什么要给我?”

    短发人凝视着面前的少年,柔声道“这是给你防身用的,江湖险恶,人心难测,你的江湖经验又不足,刚才那诸葛雷从你背后袭击你,若不是李大侠及时杀了他,你一定会受伤的。下次再有类似的事,李大侠若是不在你身边保护你,有了这件金丝甲,总能挡一挡的。”

    阿飞呆呆的看着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人面前,他总是举止失常,心中悸动。

    李寻欢欲言又止,总归没有说什么。

    短发人又道“你现在就穿上去吧。”

    本来以阿飞的性格,绝不会接受一个认识没多久陌生人的馈赠。

    但是他凝视着这人熟悉而温柔的眼神,竟然真的脱掉了单薄的衣服,露出了白皙结实的上身,贴身穿上了金丝甲,然后又穿好了衣服。

    短发人满意的笑了,说道“这样才乖,你要记住,我给你的金丝甲绝对不能给别人,谁想要,就杀了他好了。”

    他说着,瞟了一眼沉默下来的李寻欢,又道“当然,李大侠是例外,你们是朋友,又有过命的交情,互赠也是应该的。”

    阿飞沉着脸,说道“我绝不会给任何人的。“

    言下之意,就是李寻欢也不会给。

    李寻欢不禁心中苦笑,他看得很明白,阿飞对这个连姓名都不知道的人有一种奇怪的感情,他自己本人却没有察觉。

    李寻欢当然绝不会贪图这金丝甲,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觉得心里不舒服,觉得阿飞对自己还不如对别人好,感觉有一种奇怪的酸涩。

    三人一时谁都不说话,只闻外面马车格郎格郎的铁链拖地声。

    这是驾车的铁传甲为了防止冰地上的车轮打滑,在上面捆绑了几根铁链而发出的拖曳声。

    忽然马车停了下来,铁传甲说道“有人挡了路。”

    李寻欢皱眉道“什么人?”

    铁传甲声音中有了笑意,说道“雪人。“

    挡路的果然是个雪人,圆圆的脑袋,圆圆的肚子,脸上还有两只圆圆的煤球似的眼睛。

    阿飞盯着这个雪人,脸上又忍不住露出了痛苦之色。

    他小时候,每年和舅舅仅有的七天相聚里,有时候会下雪,因为他出生在早春之前,北方还时不时下个小雪,下的雪还足够堆个雪人。

    舅舅说他是南方人,特别喜欢雪,所以每次都很高兴,没多少雪也非要堆个小雪人,堆完后还非要和他打雪仗,笑声不断,明明是个大人,仍是玩得像个孩子。

    那七天里,是阿飞最幸福最快乐的日子,只愿一辈子都停留在那个令人沉醉的时光里。

    当年的阿飞有多快乐,现在的阿飞就有多痛苦。

    这种痛苦就像附骨之蛆,无时无刻不在噬咬着他的心。

    阿飞看着这个雪人,心又绞痛起来。

    短发人则瞧了瞧少年,又瞧了瞧雪人,眼神中俱是怀念之色。

    李寻欢瞧着清楚,暗叹一声,弯下腰从雪地上捏起一团雪,扔了出去。

    只听叭得一声,雪人倒下,露出了人的衣服。

    这个雪人下赫然是一具尸体。

    这具尸体赫然是在酒店中疯了似跑掉的黑蛇。

    李寻欢和阿飞都怔住了,只有短发人转过了头,似乎不想直视这具丑陋狰狞的尸体。

    李寻欢和阿飞对望了一眼,神情都很惊讶。

    李寻欢不知何时手中已多了一把小刀,轻轻抚摸着,说道“有人把这黑蛇杀了,恐怕是因为那个包袱的缘故,也许当时我应该拿过来瞧瞧的,看看里面究竟是什么样的宝物,惹来这么多人杀人抢夺。”

    他说着,有意无意的看了短发人一眼。

    短发人只好装作不知道。

    阿飞沉吟道“杀他的人,为什么要把尸体堆成雪人放在这里,拦住我们的去路?是不是因为他身上并没有找到包袱?”

    李寻欢说道“你说得不错,必是如此。“他说着,目光一凝,沉声道“有人来了。”

    阿飞眉一扬,忽然拉住了跟在他身后短发人的右手,叮嘱道“你跟在我身边,不要乱走。”

    短发人心中苦笑。

    阿飞,我既使变成了让你不认识的人,你还是要保护我吗?

    你什么时候才明白,我并不需要任何人的保护,尤其是你阿飞,我受之有愧。

    李寻欢朗声道“朋友既然来了,请出来喝一杯酒吧。”

    只听一阵大笑声,有两个人从前面的树上跳了下来。

    一个人是金狮镖局的总镖头金狮查猛,另一个人是神行无影虞二拐子。

    李寻欢和二人说话间,又有四个人走了过来。

    只见这四个人明明长得又老又丑,偏偏穿得五颜六色,不停的挤眉弄眼,嘻嘻哈哈,作出顽童之状,说不出的令人恶心。

    铁传甲看见这四人,变色道“那黑蛇是被这四人的蝎子和蜈蚣杀死的。”

    李寻欢的脸色也变了,沉声道“四位莫非是苗疆极乐峒门下?”

    一个老童子嘻笑着飞掠向李寻欢想动手,却被虞二飞身拦住了,他沉着脸道“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我劝四位还是不要冒险的好。”

    李寻欢微笑道”但我一把小刀万万是杀不死六个人的,各位请尽管动手。”

    金狮查猛干笑道“李兄只要把那包袱交出来,我们马上就走,绝无二话。”

    李寻欢又轻抚着手里的小刀,忽然道“不错,包袱确实在我身上,不过却要容我考虑考虑是否还给你们。”

    虞二道“却不知阁下要考虑多久?”

    李寻欢道“一个时辰后,还在此地相见。”

    虞二想都不想,立刻道“好,一言为定。”

    查猛迟疑道“虞老,这个不妥吧?”

    虞二冷冷道“小李探花,自出道以来,大小身经三百余战,从来也未曾逃过一次。”

    六个人真的立刻走了。

    阿飞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话,这时才放开了短发人的手。

    忽见一辆马车从远处极速驶来。

    只见这辆马车小巧精致,很快就到了近前,停了下来。

    只见车辕上空空,竟然连个赶车的车夫也没有,也不知道是如何驱动走来的。

    四人正在惊讶,从马车上传来一个十分好听的女子声音,她银铃般笑着说道“你还不上来?难道还要我抱你上车?”

    短发人眼睛一亮,转头对阿飞说道“我该走了,阿飞,你多保重。”

    阿飞一怔,还未说什么,短发人已经上了马车。

    他忍不住大声问道“你要去哪里?”

    短发人从车窗外伸出手招了招,说道“阿飞,你放心,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的。”

    他说完话,马车立刻绝尘而去,来的突兀,去得也快。

    阿飞呆呆看着,半晌都没有反应过来。

    李寻欢暗叹一声,说道“阿飞,你也该走了。”

    阿飞瞪着他,说道“你要我走?为什么?包袱明明不在你身上,你为何要承认?”

    李寻欢道“这是我的事,和你并没有关系,你为何还不走?”

    阿飞还是瞪着他,一动不动,只是道“你怕连累我?”

    李寻欢眼中再也忍不住露出痛苦之色,嘴里却笑道“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我们迟早要分手的,此时走再好不过了。”

    阿飞突然从车厢中倒了两碗酒,说道“我再敬你一杯。”

    李寻欢接过一碗酒喝了,慢声道“劝君更尽一杯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说完,又忍不住弯下腰咳嗽了起来。

    阿飞终于转过身,大踏步的走入了风雪中。

    李寻欢瞧着少年孤独的背影,喃喃道“我是个不祥的人,你却前程远大,所以我绝对不能连累你,你不要怪我,我不是真的要赶你走。”

    他说着又喝了一碗酒,又咳嗽了起来,一连串的咳嗽声在风雪中听起来更是令人心碎。

    ☆、阿飞之缠情

    无人驾车,小巧精致的马车疾驰在风雪中,蓦然又停在一个渺无人烟的地方。

    短发人瞪着马车中的大姑娘,说道“你竟然把能源车装在空间中,又改装成马车来用,算我服了你。”

    只见大姑娘梳着两根油光水滑的大辫子,一双又大又亮的大眼睛,眼波流转间,动人心弦。

    她说道“谁像你一样,不用空间,就用两条腿走路,也不嫌累。”

    短发人道“你也不怕吓到这些古人。”

    大姑娘道“他们只会当自己眼花了。”

    短发人道“不要小瞧古人的智慧,小心被当妖怪抓起来。”

    大姑娘笑道“安啦,这次是不想正面见到李寻欢,又懒得雇马车,在这样的破路上用我的爱车,我还心疼呢,话说你戴着这个面具真是丑到死,快点扒下来,免得伤眼。”

    短发人闻言从脸上揭下一个薄如蝉翼的面具,露出了本来面目,说道“也不算丑吧,这是标准的路人脸。”

    大姑娘道“我说老曲呀,你这样瞒着阿飞,有意思么?他还能把你吃了?”

    短发人自然是曲铮,只见他的脸色甚是憔悴,眼下有淡淡的青色,显然是睡眠不足,听大姑娘这么问,沉默不语,显然没有开玩笑的心情。

    大姑娘又道“我知道你去找了沈浪,看了阿飞离家出走时的纸条,所以才肯接受这次的任务。”

    原来曲铮先去问了沈浪,意外知道阿飞对他的心思,就一直在失眠,好不容易想明白,动用王怜花留下的面具,以陌生人的样子出现在阿飞面前。

    曲铮横了她一眼,没好气道“我觉得你一个女孩子,老是喜欢偷窥别人,这种习惯真的很不好。”

    大姑娘道“你有资格说我吗?我可是看到你每天都在偷窥阿飞。”

    原来曲铮早已偷偷跟着阿飞有一段日子了,看少年从不住旅店,也不在饭馆吃饭,自苦自虐,像一头孤独的狼一样远离人群,又是心疼又是愧疚。

    他光是想像少年这四年间为了找他吃了多少苦,就心痛得无以复加。

    他突然对自己的为人处事产生强烈怀疑,好一阵消沉难解。

    他和阿飞绝对不可能在一起,以一个陌生人的面目出现在阿飞面前,也是万不得已。

    无论阿飞对他有多深的感情,时间都是最好的疗伤药,忘却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另一段感情,这世上能抚平阿飞所有创伤的,恐怕只有善解人意的李寻欢能做得到。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自己既然不能给阿飞一生的承诺,如此是对两人最好的选择。

    曲铮噎了一下,反驳道“李寻欢你也没少偷窥吧。”

    大姑娘又笑了,笑声像清脆的风铃声,笑道“彼此彼此,我们两人不愧都是剧情修复师,爱好也一个样。”

    曲铮道“悠着点吧,小心爱上李寻欢。”

    大姑娘还在笑,笑声却突然变得十分奇怪。

    曲铮怀疑的看着她,说道“你笑得很心虚。”

    大姑娘不笑了,板着脸道“你放心,我最有职业道德,否则铃老大也不会派给我这次的任务。”

    曲铮叹了口气,说道“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会劳动你这个纯爱部的大驾?”

    大姑娘道“因为铃老大说这个位面早已因为不可测的因素变成纯爱世界。”

    曲铮又沉默不语。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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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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