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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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MIX/混音人生 作者:孙黯少年黯

    正文 第16节

    REMIX/混音人生 作者:孙黯少年黯

    第16节

    他身上特有的气味使我安下心来,声音也不由得放轻柔,“累不累。”

    “我要是说‘累’,晚上回去可以有按摩服务吗。”

    这句话是咬着我的耳朵说的,可惜我对这种程度的调戏已经有了抗体,像模像样的学他调戏回去,指尖搔刮着他下巴上冒头的胡茬,“可以——假如你还需要点儿别的,特殊服务。”

    他对上我的眼睛,猛地坐起来,“夏小息你这是在撩我?”

    我抱诚守真地点点头,“yes?”

    “……”

    结果我还是高估了这位适龄男性的定力,突发奇想的也不怎么天时地利,给他撩得差点忘了正事。

    “你说司峻啊,脑震荡。住几天医院得了,给他娇贵的。”

    后来他捂着后脑勺被我打的包说:

    “他得罪了人被仇家报复,对方不是吃素的,想要他的命,现在人命保住了,我得善后。三言两语跟你解释不清……”

    我知道司峻是他从十几岁以来最好的朋友——包括刚刚那个长发男人,他说——恰如李谦蓝和乔馨心于我,都是为人一生不可取代的存在。就算挂在嘴边的总是不打折扣的嫌恶,那个长发男人来了也不肯进去看一眼,就算宫隽夜嘴上骂着“臭不要脸的撞成脑残了还他妈撩骚人家医生”,依旧不遗余力的去替他处理事故。

    那种羁绊,被岁月赋予的意义,任谁心里都有分量。

    “那就别解释,我也没法儿掺和。”我在他头顶蹭了蹭,“我关心的是跟你有没有关系,没有就保护好自己,或者告诉我我能为你做什么。”

    想要加重这句话的语气,好让他知道我是认真的,我抚摸他的手背,把手指一根一根的握进掌心里。

    他微不可查地笑了声,“你能做的就是别离开我。”

    这话很不像是他会说出来的。

    夏皆的店六月八号开张,高考结束,万千学子脱离苦海的日子。我请了假回家,路上碰见无数亢奋的高中生,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自己解放了,喜悦溢于言表,在路中央大声讨论着假期的计划,我看着他们忽然想到,我那时候一心就想着跟宫隽夜告白了。

    这恐怕是我经历过的最好的一年。

    想想我曾经连一个像样的家都没有,用钱靠省,有苦靠撑,现在居然也能过上这样的日子。

    我该感谢谁呢?

    开业当天来了不少人,生意比我预想中好得多,何故也来捧场,令我细思恐极的是,他把招牌一般的费娜女士也拖来了,包揽了相当一部分的男性客源。

    我那天除了回归本质继续当服务生以外就是站在门口,尝试各种角度拍照,给李谦蓝和乔馨心发送过去,邀请他们回家了过来做客。

    宫隽夜则是神隐了几日,后又发来消息报平安,说他那边事情解决的差不多了,我才放下心回学校复习准备期末考。

    我们这个专业是名镇全校的麻烦,还有一科没考完的时候,其他系早已经放假,大二大三几乎走光了,宿舍楼空掉大半,学校也趁现在开始张罗着给大四备考研究生的换更清静的住所,先前的宿舍挨着一处施工地,有学生反应噪音扰民,这样能够最大程度的保证他们的休息环境,减小对备考生的影响。

    那天我从图书馆出来,约了于灿一块儿去吃晚饭,提前到宿舍楼下等他。在新楼与旧楼之间热火朝天搬着行李的人中,我看见了一个拉着皮箱、却兀自仰脸发呆的男人。

    真是面熟。

    第92章

    若是两次偶遇的间隔时间长,抑或是那张面孔像电视剧龙套一样平庸到过目即忘,说不定我还不会一眼注意到他。

    第六感这种玩意儿饶是唬人,老实说他也不算是一瞥惊鸿的长相,只是入目的瞬间让我下意识的去回想,这个人是谁,我在哪见过。

    耳机滑到了脖子里,我终于想起来。是我在医院里等宫隽夜,旁观他和朋友打闹的时候,从司峻病房里出来的那个医生。人都是看脸的,我也不能免俗,因此对长相合乎胃口的自然记忆深刻。

    他身着常服,比白大褂时多几分油墨似的学生气,五官有一种柔和的无害,手上拖着两个拉杆箱,站在人影攒动的楼前独自出神,那神情好像离家多年的游子突然返乡,却发现家里已经天翻地覆一样,懵了一脸。

    要是先前他都在医院里实习工作,指定是不晓得学校里的变动吧。

    我看着好笑,也没去想自己贸然上前搭话是否妥当,许是那样的面孔实在让人没什么戒心,我说,“学长,你住四楼的吗。”

    他看向我,很认真的困惑着。

    “他们现在三楼往上的都没装修好,”我跟他说,“要等一个星期。”

    “一个星期?”他惊道,“我们……得自己找地方住了?”

    我点点头,“节哀。”

    “谢谢……”他皱着眉头,对着干燥地面委屈地眨着眼,下巴上有汗,看上去却依然清爽素净。

    我仿佛一下子领悟了司峻为什么在几近半残的惨状下还要用生命去撩这个医生。

    不愧是他们那一国的。

    眼角余光瞥见于灿胳膊底下夹着书小跑过来的身影,我和他点头说了再见,去该去的地方。晚上回宿舍闲下来了,才想起跟宫隽夜聊这件事,说那医生好巧是我们学校的(其实我们学校本身就有附属医院,成绩优异的那些会在完成学业后直接进入医院工作,这样的人不在少数,不值得大惊小怪),说他耐看,又说司峻眼光毒辣,说着说着,他毫无征兆地跳转到另一话题,四下不着的问我:“你有遇到过‘同类’吗?”

    “gay吗,”我琢磨明白他指的是什么,老实回答,“除了你就是林瑞安啊。”

    “……”

    对面一阵默然。

    这个不知算我的还是算他的情敌是我们之间唯一的禁语。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但凡提起这个姓名,俩人都会以很低级的理由酸上一阵。

    大概不带脑子能够为亲密关系增添情趣?我这么理解。

    “喂……”只好小心地暖场,“你在吃醋吗?”

    “是啊。”

    他的语气里却完全听不出应有的苦闷,死守着身为大人最后的尊严,惜字如金地说,“快哄我。”

    这可一点儿都不酷。

    所以我一考完放假就上杆子的跑去哄他了。也不酷。

    放暑假前我们社团内部开了个会,说是考虑到学校每个假期都要布置的社会实践作业,就和另一个社团约好,策划了一个合宿活动,这样好以社团为单位搞定那个让人头痛的报告,大家一起行动也不会太枯燥;合宿地点选了临近的沿海城市,时间定在八月,这个时节的海边凉爽宜人,最适合旅行。

    一听是集体活动我就本能的想要拒绝,开会到了后半段征求大家的意见,我话都到了嘴边,想问可不可以不参加,然而看到同在一间教室里开会的居然有那个学长,我又暗暗将话咽了回去。

    ——因为宫隽夜说这个人是“同类”。

    事实如此,我身边没有性取向和我相同的朋友,我和宫隽夜的区别在于他是bisexual,也曾有和女性交往的经历,而我对异性提不起丝毫那方面的兴趣;能以同类身份和我谈论相关话题的,在这之前没有一个,所以我单纯的很好奇,想知道他们是什么样,与我又有什么不一样,并且他身上确实有一种使人感觉很舒服的气质,我想,认识他应该不是坏事。

    “夏小息同学,”宫隽夜跟着瞎掺和:“要不是他一看就是个botto,我都要以为你移情别恋了……”

    彼时我正窝在沙发里,抱着本子为一首新歌填词,对句尾押韵的两个词的选择举棋不定,笔尖停在半空中迟迟没落下,头不抬,反手轻轻摸了一把他的发尾,说:“老公听话。”

    “哦。”他立刻没有一个标点符号的怨言了,答应得极其殷切,生怕我改口似的。

    就这样还嫌我好哄呢。

    离出行日期还有一个周,我的生活仍维持着三点一线,夏皆那边她说用不到我,我还在学校的时候她正着急用人,就找了个帮工,是个住在小店楼上单身公寓里的年轻男人,离得近也方便,刚好顶上了空缺;我一般上午在家学后期制作,下午去何故那边和费娜碰个头,因为上次的歌反响不错,她提议我趁热打铁出几首翻唱,放在那个叫“joah”的音乐门户网站上。八月中下旬她有另外的新歌企划,不出意外的话,合作人选依然是我。

    所以一旦有了大块的空闲我还是老样子,挤各种理由跟他厮混在一起,好像甜的吃多了也不嫌腻。

    “你去多久?”

    “十天。”

    在分小节的段落后做了记号,我把本子合起来放在书柜下面,决定今天到此为止,转头专心回应他。双手攀上他肩膀,在颈后交叉了十指,好像猴子或考拉挂在树上,“怎么了?”

    他也揽过我,像个大孩子发出黏人的鼻音,“请投喂十天份的肉。”

    我卡了一下,松开他就想跑。

    惨的是被他未卜先知,一手敏捷地抓住了我的裤腰带,笑眯眯地把我一点一点拖回来:“撩完就跑真刺激,嗯?”

    目睹了整个过程的老王抻着脖子为我鸣不平,也被他一甩门关在了外面。

    “我有问题。”我被他抱着放在床上,板起脸孔敲他的脑门儿。

    “我没问题。”他很冷漠。

    我瞅准时机,一翻身把他压在下面,“你觉得有没有可能,我做。”

    他却似乎对我的发言不感到意外,反应也不强烈,直说,“可以啊。”

    “但是你要想着。”他极有耐心地把我的手从他衣领上拿下来,一边亲我的手指一边解开自己的衣扣,胸膛轮廓随之袒露,我从手背开始发麻。

    “你第一次的时候我是有做过充足功课的,所以没有发生什么流血事件,如果你什么准备工作都没有,你忍心把我弄伤吗。”

    “不,不忍心。”

    他眼睛弯起来。

    “这就对了。”

    足足过了一个小时我才反应过来,妈的,他是不是在骗我。

    作者有话要说:  跟《于心有愧》和《逢春》的剧情重合部分xddd

    第93章

    把让我头痛的一家老小都各自安顿好了,我背着一个塞得鼓鼓囊囊的单肩包,脖子上挎了副常用的耳机,同一群年纪相仿的家伙们挤上了火车。

    去临市的慢车要三个小时,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的时间,开始还颇有游兴,后来就成了一行人闷在匣子似的车厢里听空调残喘,好在我们队伍庞大,路上靠聊天来打发时间。

    我就算性格比以前亲人,在这种场合依然找不到那么多话说,习惯性的当了一阵旁听者,帮同社团的女生拧开了几个汽水瓶子,影星八卦和量子力学我都插不上话,最后连附和也放弃,独坐了靠窗的位置,听着歌发呆。

    宫隽夜爱说我闷骚并不是空口无凭。有些人外向,擅长交际,受瞩目也不慌乱,有些人内向,怕引人注意,沉默而怯场。可我两者都不属于,对外形象固定,漠然难以接近,但说社交也无障碍,明明喜欢唱歌,表现欲却奇特的为零,只是怠于应酬,在他或者夏皆、李谦蓝何胖子这样信赖的人跟前才会嬉笑怒骂,脱去自认为好看的包装。

    给他的,也比给其他人的要多那么一点。

    一点点?

    我看向窗外。

    一旦回归了舒适的独处状态,我便头脑放空,看绵延的景色被前行的轨道不断抛向身后,时而有细微变化,视野倏地拉远,光线似有棱角一般,碾开大片辽阔的平原和青色山丘,夏日的树林繁茂而寂静,我摸出背包外侧夹层里的笔记本,圆珠笔夹在指间,太阳照得面皮发红,眼睛畏光的眯成缝。

    这又是个有海的城市。

    我们合宿的地点就定在海边,设计别致的青年旅社,房间内的设施条件不见得高档,要的是那个文艺的腔调。男女生分别住两个八人间,卫浴是公用的,和在学校的环境没什么差别,但出游本身叫人快乐,大家纷纷扔了东西往外跑,分头去采购晚上聚餐用的食材。

    好像都忘记说好了是来这里做“社会实践”的。

    “夏息!”社长把重物指派给闲着的人,伸长了手臂递给我一张列的满满当当的纸条:“负责买中间这个、这个、和这几样东西,再跟旅社老板借个电加热锅。”

    “好。”

    我领命离去,刚下火车时还叫嚣的疲惫似乎已经消散。市场要步行去,路上很晒,脖子上的耳机线都被汗水沾湿,我在预算允许的范畴内,买了些新鲜的食材,用它们替换掉过多的垃圾食品。

    人多的地方,做饭就是浩大工程——如我所料,这里的人近半数没下过厨,女生有三五个手巧的,剩下的人都是图个新鲜,对食物的要求仅停留在“能下嘴”的程度。我厨艺虽不精进,好歹上得了台面,给宫隽夜煮个泡面能煮出十八种花样,归根结底,还是我爸好养活。

    对方社团却杀出一匹黑马。

    就是那个真人不露相的学长。

    他做饭的时候,女生们都像见了偶像似的,把简陋的厨房围得水泄不通,走动转身都困难。他掌勺,我给他帮忙码菜,或开窗放一放油烟,等人都散了,在他起锅装盘的间隙里同他聊上几句。

    “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他挽了干净袖口,平摊手掌在锅子高处试着油温。我一分心,忽然忘了下一步该做什么,提着菜刀在砧板上停了停,切了把芹菜。

    “夏息。”

    我洗手时菜刚下锅,嗤啦一声,他仰着身体往后躲避着迸溅的油水,耸着眉头微笑。

    “我姓童,童年的童,保佑的佑,茗茶的茗。童佑茗。”

    他比我大两、三岁,谈吐淡定慎重,和学校里那些浮躁张狂的同龄人有本质上的区别,内涵折射成举止,展露在气场上。

    “学外语的?”

    我背靠在流理台上吃棒棒糖,点头。

    “开学就大二了。”

    站在这个位置正好能看到他头顶的发旋,不烫不染的天然黑发,没有耳钉和项链一类的装饰品,白衬衣也是简约的基本款,站立的时候肩背笔直,会有撅起嘴唇的小动作,跟男人女人站在一起好像都没什么违和感。

    “我比你大两级。”

    他取了张厨房用纸擦手,探身朝门外看了去,跟我一样都不想出去凑热闹,“学弟。”

    我笑笑不说话。

    晚上我们去沙滩上摆放桌椅,在亭子里拉起四面的小灯泡,围坐在一起吃东西。下午我们占用了厨房,社长和几个女生便用了庭院里的灶台,把吃烧烤用的肉和蔬菜都洗净串好,之前干活儿的人现在可以休息,等着吃就行。

    我坐在童佑茗左手边,看他胳膊肘撑着桌子安静地发短信,把天黑前拍的照片发给了谁,还拍了旅社的庭院和我的耳机,但是不为自己拍照,跟右手边喝饮料的女生摇着头笑,说不上相。

    饭后我沿着海岸线散步,把双脚浸泡在咸涩的海水中,感觉沙砾从指缝里渗透,滑落,或是整个包裹住脚面,长久的站在那里不动。海面随着夕阳的沦没渐渐成深蓝色,他走过来,影子像被风吹走了,站在我身边。

    我指指刚才要给他拍照的女生,说,“那个学姐喜欢你。”

    我们在静处,与岸上的亢热绝缘,他被话堵住,却不以为这是冒犯,反问,“你怎么知道?”

    “看出来的。”

    我递给他一片薄荷味的口香糖。

    “善于观察是好习惯。”

    他抬手摸我的头发,没有故作老成的意思,“可我不喜欢,也不必让人难堪。”

    “学长不喜欢女的吧。”

    他动作顿住,发丝全拢在手指间,又轻轻一揉。

    “嗯。”

    “这么巧,我也是。”

    他咬破了嘴里的泡泡,像是在笑。

    第四天晚上,他和社长请假说要在外面留宿一晚,去见个朋友。

    我那时在门廊里乘凉,躺在躺椅上摇摇晃晃就快要睡熟,被窗下的说话声惊醒。

    “去约会啊?”

    “嘛……算是……”

    他笑得有点难为情。

    其实来的那个人就站在马路对面,隔得老远跟我打过招呼,我没声张。车祸后又一次见他,气色恢复得甚于以前,不知道是不是爱情的力量。

    耳机里的歌播放到舒缓的一首,我把叠起的腿交换了位置,也没打算再往后窃听,搭在扶手上的手臂垂下来,给宫隽夜拨了个电话。

    眼睛睁开又闭上。

    电话却没有通。

    第94章

    大概是环境太过恬逸,让我的反应像出了故障似的延迟了两秒,眨眨眼,低下头再看一眼手机,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电话没人接。

    好像是破天荒的头一回。

    之前他给我这个电话的时候就说过,知道这个号码的人不超过十个,对他来说都是心腹,而对我来说至今还没有打不通过,有一种风雨无阻的安心。

    甚至有一次他接起来爽朗地跟我说“宝宝你等会儿啊我正这边砍人呢”……

    所以失联这种事发生的概率极低。

    我又心神恍惚的盯着天边塌陷的火烧云看了一会儿,一个打挺坐起来,好像很冷静地拨了周靖阳的电话。

    照样不通。

    我这才觉得有点不对劲了。

    毕竟比起任性妄为的宫隽夜,周靖阳的为人要靠谱千万倍,作为得力助手,工作要求他性格谨慎入微,说句胳膊肘往外拐的话,正事方面我对他的期望值高过宫隽夜,如今却依然是落了空。

    那边发生了什么?

    我克制着自己耐着性子等了十分钟再打一次,结果却不如我想的有所改变。

    站起来,门廊里的木地板被我踩出一串让人发麻的闷响,晚些天阴了,气温降下来,临海处咸湿的凉风吹到身上也有些让人不适的冷意,我忍不住瑟缩了一下,胳膊上细细密密地竖着一层汗毛。

    ——可能没有更好的办法。

    换句话说,等我找到其他办法,耽误掉的时间也弥补不了,而我现在最不愿做的,就是什么都不做。

    扭头几步跨回屋里的时候我还又拨了一次电话,看着显示无人接听的屏幕,我拦住还未离开的社长,说,麻烦您替我转告一下我们社长,恐怕我也得走了。

    这个比我大几届的学长下巴正抱着笔记本坐在旅社的公共区看视频,他动动手指按了个暂停,扶起眼镜,“怎么了?”

    “联系不上家里人,有点不放心。”

    “说不定正在忙呢,过会儿再打呗?”

    他见我摇头,穿上搁在桌子下面的拖鞋,追着上楼梯的我走了几步,“别着急啊夏息……不会有什么事儿的,回去了告诉我们一声啊!”

    “啊。”

    我推门进了寝室,扯了背包把自己的东西一股脑儿地往里扫,上网订了张距离现在时间最近的火车票,快车的话每天只有这一趟,两个多小时,到家是晚上八点。

    宫隽夜那边还是没人给我回话。

    说担心似乎有点小题大做,谁还没个打不通电话的时候,夏皆有时候不接电话那是她脱不开身,服务行业尤其如此,自开店以来她每天都忙到深夜,饭都顾不上吃,一开始我还时有怨言,后来便逐渐配合了她……但谁都没有宫隽夜这么让我不安。

    因为他把我完好的隔绝在了“另一个世界”之外,让我一度忘记了他这样的人,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遭遇险恶。

    遇到事情他只会告诉我“我要走了”和“几点回来”,却从不说“去干什么”。他向来遵守诺言,又习惯有所保留,所以对于他如此决定的理由,我从不起疑心。可能我潜意识里也认为凭我的力量无法为他提供什么帮助——不去自以为是的添乱就好了。

    六点多市里堵车,当地没有地铁,出租车卡在水泄不通的马路上僵持了二十分钟,司机见我着急,直接在路上给我开了门让我跑。我跑了整整一条街,到候车厅时正赶上检票。

    夜车人不多,车厢也相对的比绿皮车干净,我抱着包坐在单薄的白色灯光下,跟邻座的中年男人目光交错,他身上有难闻的焦油味,手指关节的纹路里都是黑色的污垢,眼神不善,我也一样。跑得浑身发汗一坐下就想睡,我把眼闭上,不连贯的睡眠却被三次报站声打断,索性直挺挺地靠在椅背上,眼睛不知道往哪看,手指彼此紧绞在一起。车厢里聚人气,温度比外面高,我被心事弄得坐立难安,身上一阵热一阵冷,一些完全脱离现实的可怕幻想冒出来又被我压下去,我宣泄不出那些拱上来的火,急躁却也别无他法。

    正当我掐着表庆幸快要熬到头的时候,周靖阳给我回了电话。

    我看了好几遍来电显示的名字,接通的时候手颤抖了一下,很快稳住了,但是那一瞬间我觉得支撑着身体的骨头都被人用蛮力拆散架了似的。

    好比有一个羸弱的灵魂从我身体里横穿而过,我深吸一口气,平静道,“喂?”

    “宝宝?”

    我被夹在出站的人群中不自觉的放慢了速度,洪流般的噪音在我身旁奔走,我肩膀一下子垮下来,没有目的地盯着地面看了一会儿,身子一歪,靠在了隧道边贴着小广告的墙壁上。

    风从大门外粗鲁的灌进来,挟裹着呛人的烟味和汽油味。出站口外挤满了接站的人,个个踮着脚尖伸长了脖子在人群里张望,我没人可找,就溜着边儿往外走。

    他问我:“怎么了?”

    我说没事啊,没事。

    或许是口渴,我说到一半的时候哽了一下子,整句话的语气就听起来很异样,再加上我周围很吵,还夹杂着火车站外黑车拉客的吆喝声,他没可能察觉不到。“你在哪儿?”

    我被身后的人撞了一下,说,“哦,我,嗯,旅行提前结束,就回来了。刚下火车。”

    听着他的声音,傻站在路边,好像忽然不知道该干什么了。

    可我还是有一种释怀的轻松感,回味起了在车上小睡时做的那个似是而非的梦。

    我跑回来是做什么呢?

    “宝宝,”他叹了口气,声音被电流磁化得很轻柔,“骗我。”

    我没有反驳。

    甚至还想让他知道。

    “唉。”他说,同时自那头传来低语的人声和悉悉索索的骚动,他渐渐远离了那个中心,像是走到了很远的地方,“给不给我解释?”

    “给。”

    “那就在原地等我。”

    “好。”

    于是我就去便利店里买了瓶不怎么冰镇的汽水,站在台阶下等他了。

    路灯拖着我的影子不撒手,路对面有两只野猫撅起尾巴翻垃圾桶,易拉罐叮叮当当洒了一地。我笑了一声。

    真他妈有病。

    第95章

    六年前我在那个奇妙的夜晚遇见他,我十四岁,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裤子,不合身的旧外套,裤脚一直撂倒球鞋跟,以为闯大祸,在路边彷徨的张望。

    而他骑一辆黑色的重机,长腿一迈踩在道牙上,眉眼风流惑人,有种轻佻而不自知的神气,冲我摆弄手里的打火机,说,给哥点根烟?

    ——六年后我看他摘下头盔,额前的碎发被弄得掀起来,露出棱角分明的鼻梁,整个人笑得很垮,却又带着种不可错认的纵容,说,“你怎么说回来就回来了……”

    我憋了一路,也不知道被这句话戳到了哪个怒点,口气与动作一样生硬,心里泛酸,试图用眉毛佯装一点没有心情的笑,说:“所以呢?”

    他想必没见过我这样,看得出被我的反应扰乱了预先准备好的说辞,所以他停顿了一刻,重新组织语言,在靠近到我耳边的同时,用两根手指绕过我的手指,勾住。

    “宝宝生我气了。”

    那种和他四目重叠又被触摸的感觉差点让我破功。

    但他的脸注定了他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苦情戏演员,跟人眨眨眼都像在调情。我对此已经有了充足的抗体,哪怕心生动摇,还是勾着他的手抗议的往后缩了一下:“解释完了再跟你回去。”

    “可我觉得你现在需要的不是解释。”

    他又把我拽回去,顺势张开另一只手,把我揽进怀里,往汗水沁湿的背心上拍了拍。“你需要抱。”

    “……”

    我沉默以对,下意识的用眼睛沿着夜里人影荒芜的街道扫了一圈,确信没有引起路人怪异的注视,才以更甚一分的力气回抱住他。

    “下次别这样了。”

    不这么做,我全身那种想喊出来的力气都没处发泄似的,脸压在他肩窝里,不知道该往哪钻。

    可我只能做到这一步了。

    “是我不好。”他揉揉我的后颈,“对不起宝宝。”

    “我错了。”

    我听见自己如释重负的叹息,身体仿佛被他高高地抛起来又接住,前一秒还困在无处着落的恐慌之中,一眨眼却惊觉在他怀里。我知道没人喜欢看自己因为沉陷感情狼狈荒唐的样子,那不理智,也不洒脱,为了不存在的担忧跑了几十公里,得不到答案,好像就是为了亲眼看一看他、用手抱一抱他。

    别的什么都可以不要。

    什么都。

    我问他,你的事情解决完了吗?其他人呢?

    他搓了搓手指,“你看我过来挺快的吧,我就在新街那边的巷子里,往深了走有个盘口,两拨人起了冲突,差点招来警察……不过在我没接电话的时候已经处理好了。放心。”

    眼前一黑,又与他隔了一层玻璃,他把头盔扣到我头上,指关节在我额角“梆梆”地敲了敲。

    “其他人在‘洗地’,后半夜会结束的。”

    等我在后座坐好,背包塞在身前,他拉住我的两只手,像系安全带一样环抱在他腰上。

    夜深了。

    他载着我穿过七月流火的夜晚,我身上烦热早已散尽,吹着风倒是有些昏昏欲睡,路过一座桥,河面上水光潋滟,生动的倒映在桥身之下,织成一张破碎的网。数盏路灯作伴,光芒像手臂圈住身前最温柔的一块。我不说话,只紧贴着他后背,想试试听不听得到心跳。

    “你是不是,不喜欢我干这一行?”

    我刚开口,想起要把头盔上的透明罩拉上去,风猛地涌进来,吹得我眼睛睁不开。“无所谓喜不喜欢。”

    “假如我非要逼着你收手,事不由人,你夹在中间会很难做吧。”

    前方十字路口有个红灯,他减慢速度,融在风里的声音变清晰:“有些东西不是说收手就收得了的。”

    他停下来,摸摸我的手背,“宝宝比我想法成熟呢。”

    “咱们俩立场不同罢了。”

    我把下巴往他肩上蹭了蹭,说,“你有分寸,就不会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去赌,去挥霍,这没意义。”

    “重要的是。”

    我闭了一下嘴,话再说出口,不知怎么就降了调。“你还有我。”

    “嗯?”

    他不笑还好,一笑我就觉得自己蠢。这毛病怕是改不了了。

    “你养我啊?”

    “怎么不行,”我心一横,“等我攒几年钱,有资本开家工作室,没资本就卖唱,我会想办法的……只要你别太败家我都养得起。”

    他笑了,肩膀发抖,然后松了松膀子,假装没有嘲笑我不切实际的天真。

    “那敢情好。”他转弯加速,“回去我把咱们家房本啊存折啊黑账啊全部积蓄都给你,以后我就当小白脸,吃你的睡你的,上炕认识媳妇下炕认识鞋。”

    “爸爸,做人不能这么不要脸。”

    “反正我都快三十了,丢得起这个人。就这么定了。”

    “……”

    于是从那天晚上回去后他就疯了。

    因为我跑回来纯粹是贸然行事,头脑冷静下来免不了有些后悔,又不好回自己家,干脆呆在录音棚弄我的翻唱。

    而宫隽夜表示前天的事儿风头还没过去,他有必要在家避避嫌,闭门不见客,要么散步买猫粮,一身短袖短裤,邋邋遢遢的居家打扮,穿衬衣从不系扣子(这就很不应该了。)胡子两三天不刮,活动范围严格划分在方圆一公里内,非常听话,我让他什么时间回家就什么时间回家,要么窝在房间里听我唱歌,煞有介事的跟我探讨选曲。

    我含着润喉糖,拿一份筛选过的歌单给他,二十首按照顺序全唱一遍,让他挑出合适的五首,由我收入这次的翻唱专辑里。

    他坐在沙发上,手臂平摊开,嘴里叼一支圆珠笔,手中捏着我的歌单,脚尖跟随节奏打拍子,我一让他说感想,他就理直气壮地:“我哪懂你们这些人民艺术家。我唱歌跑调。”

    我几欲窒息,“宫隽夜——”

    “但是我认为。”

    他用手指掸了掸纸面,“你对着我的时候,唱情歌最好听。”

    第96章

    在窗外落进来的阳光里,他扬起脸,我看到变幻的光线像水一样从他的眼底流淌过去,额发薄薄的铺了一层,把他翘起嘴唇的模样映衬得格外让人心动。

    润喉糖咔嚓一声被咬碎,我本只是站在那儿神游,突然就手忙脚乱起来,赶紧低下头摸了摸自己的脸,又用指头去蹭鼻子,最后从他手中抢过歌单,退回话筒前。

    “那我给你唱一首吧。”

    “想要有直升机

    想要和你飞到宇宙去

    想要和你融化在一起

    融化在银河里

    我每天每天每天在想想想想着你

    这样的甜蜜

    让我开始相信命运

    感谢地心引力

    让我碰到你——”

    到了该换气的位置,我停了下来。

    音乐空放着,他眉尾挑起,实际上早已看穿我的把戏,还装作兴味正浓的模样,无不故意地说,“怎么不唱了?”

    “‘可爱女人’?”

    我大笑着被他捞进怀里。

    上午的练习结束在午休时间,他下楼去喝水,顺手把外面挠门的无双和老王抱走,我留在录音棚里做例行的清扫,桌子上把废弃的草稿团一团丢进垃圾篓。

    用得上的那张纸被我用笔筒压在书桌上,在台灯下又端详了一遍。五首歌里除去一首是提前约好跟费娜合作的,其余四首需要考虑不同的曲风,我虽然嘴上嫌弃,还是把宫隽夜的意见也考虑在内,暂时定下了歌单,有其他想法也可以随时更改,下午就去找费娜商量一下合唱的细节,顺便也听听她的建议。她的指导很关键。

    记得第一次和她约歌她就告诉我,作为新人,首先要做好无人问津的准备,甚至要在冷遇中尴尬许多年。虽然不乏有那种一夜之间火到大江南北的人,但当今有才华有实力的人太多,太厉害,真正能够一炮走红的人却没有几个。

    地铁里卖唱被人拍到的也好,热门单曲翻唱出名的也好,靠歪门邪道捧出来的也好,撇去必须拥有的、令人惊艳的实力,剩下的要看机缘和运气。因此,除非有娱乐公司提供包装炒作等一条龙服务,对待结果就最好不要抱太高期望。

    “你对这个世界的预期值有时会和实际情况发生偏差,这很正常不是吗。想要听到赞美却遭到批评,想被认可却得到一句‘还需努力’,外界的声音不单让你失望,甚至和你的想法相悖……这都是你无法掌握的。”

    “而你要无条件的接受这种不公平。”

    “没有不高兴,没有不甘心,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接受不公平。”

    “因为跟全世界谈规则是不可能的,虽然很残酷,但真的没有道理可讲。”

    况且,若是打定了主意以爱好出发,就别把功成名就当做最终目的,那叫“动机不纯”。

    所以我索性不瞻望那么多了,还是和当年参加比赛的时候一样,选了几个我喜欢的但受众少得可怜的歌,下载网站上的留言从来都过不了百那种。

    选曲的过程中,我还在那个叫“joah”的原创音乐网翻到了之前和费娜唱的那首《念破》,点击破万,成绩不出彩但也绝不难看,一个人的时候忍不住偷偷摸摸单曲循环,还把下面不到十页的评论从头到尾翻了个遍。

    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看一眼就关掉。

    我锁好录音棚的门,回房间跟宫隽夜一起睡午觉。

    这是我最喜欢的。我们拉上阳台里的窗帘,与整个暄热的八月隔绝,唯有偶尔密集起来的蝉鸣像海浪似的掀过去,复又像玩累了的小孩子一样静静地伏在了日光里。小时候我很喜欢趴着睡,一觉醒来脸上总带着红色的凉席印子,夏皆常常侧躺在我身边,她的影子有花露水的味道,一只手支着因为打瞌睡随时都会跌下来的脑袋,一只手拿扇子扇我出痱子的后背,我看着她额前的头发被风一下一下的吹起来,没有摇篮曲也能安然睡去。

    宫隽夜也喜欢这样看着我,许多不需要理由的亲吻发生在这样的时刻,有时我闭着眼睛,误以为目光也有微热温度,他浅而长的呼吸取代了扇子的凉风,轻而易举的牵着我到梦里。

    ——直到被视讯电话的震动声吵醒。

    我猛地一弹动,连带着他搭在我身上的一只手跟着滑脱,翻了个身去床头柜上摸电话,颓丧的匍匐着,赤裸的后背上看得到两片肩胛骨之间的沟壑,细细长长。

    “……司峻,你是不是傻逼。”

    他脸仍旧深埋在羽毛枕头里,鸵鸟一样不肯面对现实,生无可恋地咒骂:“星期五开你妈股东大会,妈的智障。”

    我忍了笑,自觉的爬起来给他找衣服,身后他“咚”得一声跳下床,游魂似的绕到我面前来,厚着脸皮等我给他穿衣服。天地可鉴,我对这家伙可真是百依百顺,连我自己都感动,用手背轻轻拍他的面颊,“醒了吗。”

    他一脸委屈。

    “宝宝,我觉得很奇怪。”

    他一心二用的同我聊天,两只手交替为自己扣上枪灰色的袖扣,一双眼垂下又望向我,看样子是渐渐醒了。“司峻啊,他出了这档子事儿之后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不,我不是说他以前是个畜生……就,没有一点儿征兆的,改邪归正了。”

    床垫过分柔软,我一只脚没踩稳,身体失去平衡,他就用两只手扶着我的腿,还居心不良的摸了一把,被我踢开。

    “这不是好事吗。”

    我给领带调整好松紧,将白色衬衣的衣领翻折下来,手一掸肩膀上微小的浮尘,把香水递给他,“出了那么严重的事故还保全了性命,换了谁都会心有余悸吧。”

    “也是。”

    闲谈到此为止,他要去外面等司机,临走前还把我扯下床亲了一口,“你下午去费娜那边吗,我忙完了去接你。”

    “好。”

    我知道他走出去就要回头,所以在原地多站了一会儿。

    就等他看见我。

    “走吧你。”

    我想我不用在鬼门关走一回才知道珍惜,不用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想见他的时候就能立刻到他身边去,不管多远,不管多久。

    他和我的歌一样,每一秒钟都不能错过。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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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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