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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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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青欲雨 作者:巫羽

    正文 第1节

    云青欲雨 作者:巫羽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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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青欲雨》作者:巫羽

    文案:

    木有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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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索关键字:主角:龙云沁李玙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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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青欲雨 楔子

    “宅前种的白萝卜,纤瘦柔弱,雨季也不能够让它成长,这地是多么贫瘠。我且还记得年幼时,母亲种的青菜总是矮小的可怜,绿叶耷拉,炎夏的风甚至烧枯了小瓜的藤叶。然而山野上种的豇豆,长得再不成模样,也仍是会收来腌制,我已忘记它的味道,是酸是苦,再难记起。我离开这里有十余年之久,归来,满目荒芜。”

    在一个午后更新了一条微博,他老式的笔记本电脑因风扇故障嗡嗡叫,他却习以为常,他在屏幕前坐了会,刷新了下,这条微博仍是零阅览零评语零赞。

    他的互相关注里有三位好友,他的粉丝有三位,微博二条。这是新注册的微博。

    起身,朝门后走去,他取下挂在墙上的彩藤篮。即使离开有十余年之久,他还认识荒野上长的野菜。他们从来不擅长种蔬菜,因为野菜丰富,因为遭遇的坏事不够多。

    棠梨花的季节很短,摘取它们时,要挑选花苞盛开的,这样才不会苦涩。它们开在进村的路口,三五成群,粉白飞舞。鱼腥草,在屋后的水沟旁疯长,长久没人摘采,根茎又老又硬,需细心挑选。

    走过长满杂草的小径,荒草残屋,构成了这村中的景致,龙云沁仿佛是这个古老村子的最后一位住户,这个族落最后一员。

    其实还有几户人家居住,住得很散,这些老弱的住户,他们也许见过龙云沁小时候的样貌,却已认不出成年后的他来。

    站在老棠梨前,先脱掉运动鞋,弯身将牛仔裤筒挽起,衬衣袖口扎高,龙云沁抱树攀爬。他心情愉悦,即使爬得十分艰难,手腕和脚板都蹭出了血。

    傍晚的风吹拂他过长的刘海,他将一只手臂挂在树枝上,仰头眺望西面的斜阳,披上一身金色的霞光。

    远处的山丘,荒废的梯田斑斓涌动,昨夜,初春的一场大雨,洗刷了这个僻远,被遗忘蒙尘的世界。

    ☆、云青欲雨 第一章 (上)

    棠梨花搅拌剁碎的生猪肉,敲入颗鸡蛋,下锅翻炒;鱼腥草摘取根茎,和木耳凉拌,加入酸辣酌料。简单的两样菜,半荤一素。

    家常菜弄不出什么花来,却也还要在两只盘碟上摆放上装饰用一小束棠梨花,看着粉嫩翠绿。

    昏暗灯光下,一张矮桌一张凳子,默默端碗米饭,慢慢吃下。

    夹动鱼腥草时,想到那人不吃鱼腥草,而自己是极爱吃的。那人又何曾吃过棠梨花?他肯定也不曾见过。他们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无关乎鱼和熊掌。

    半碗米饭,几乎是数着颗粒捡完,要是外婆还在时,看他这样吃饭,是要骂他的。外婆是个文盲,没读过什么粒粒皆幸苦的诗句。但她心中有很多道理,她对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见解。反倒是自诩受过高等教育的自己,很多事情他都看不明白,看不透彻。

    哗哗洗着碗碟,剩菜剩饭倒在一只破钵里,搁在门口,朝屋内喊了声:“黄胖”。一只瘦弱的狗崽从矮桌下蹦出,划动小短腿,欢跃跑来。

    黄胖是一窝狗崽里最瘦弱的一只,也因此其它狗崽都被邻里讨走,就只剩它趴在母狗身旁呜咽。

    一周前,龙云沁从县城姨妈家将它带来。装在一个小布包里。蓝红的刺绣包里,探出只狗头,一路迎得小孩围观。

    姨妈出来送行,送到车站,执着他的手说:“真不去看你哥?”又说:“老村都成荒村了,大家都搬出来,你回去作什么?”

    回去作什么?

    厌恶喋喋不休的人群,厌恶嘈杂的车流,厌恶装腔作势的男人女人,厌恶蝇营狗苟,谄谀献媚,奸诈阴险的百态众生。

    “汪汪”

    黄胖吃着冷饭,不时抬头叫唤两声,摇动尾巴。

    龙云沁蹲下身,抚摸它的小脑袋瓜,手腕上的贯珠手链蹭过黄胖毛茸茸的耳朵。黄胖歪着头,似乎很享受。

    “吃吧,明日下溪抓点小鱼,给你改善伙食。”

    仿佛听懂人话般,黄胖低头将钵中不多的饭粒舔扫干净。

    身份卑微,价格低廉的土狗,易养活,不挑食,无需花费什么时间去照料。黄胖没有狗粮,好在有个温暖整洁的狗窝,一身干净的毛,看着挺健康。

    早早将木门拴上,此时还不到9点。已经习惯了都市夜晚生活的人,很难熬过乡村夜间的无趣。

    旧桌上的笔记本电脑,闪着蓝光,风扇照旧嗡嗡叫唤。龙云沁登上网,刷开微博,提示一条评语。点开,是秦启明的评语,写着:“就看不惯你装文艺装忧郁,搬回深山老林,活还做吗?打算找死吗?”莞尔,这家伙总是这样,从不说好话,非常讨人嫌。“你不也没饿死。”刚刷新,就看到回复了。“我这种不可复制,我是为了避免饿死才搬去乡下减少消耗。”龙云沁回:“我也是。”

    我也是啊,秦启明,我是为了不在那庞大繁杂,如同迷宫般的大城市里绝望死去,而躲到这荒山野地里。你是求生,我何尝不是?

    刷新了两次,秦启明不再回复。

    沉默的秦启明,穿着身吊袋牛仔裤,袖子挽得老高,衣身上下,从衣领到鞋子,都是斑斓的颜料残迹。他有张消瘦英俊的脸庞,一副宽大运动员般的骨架。

    ☆、云青欲雨 第一章 (中)

    是什么时候认识秦启明的,仔细盘算起来,时间不长。那是在一次当代油画拍卖会上,刚进拍卖会大门,秦启明便迎上来,递过名片。那人没接,与他并肩的龙云沁抬手接过。当时的秦启明西装革履,意气风发,张扬狂妄。

    第一次相逢,龙云沁无疑对秦启明的印象不好,但他本身专业与美术息息相关,他看得到秦启明的才华——在他那两幅无人竞价流拍的画作中。才华,这是当时在场的那堆爆发富们,最不在乎的东西。

    才华?何等微弱,没用的东西,没有媒介,它就是空气般虚无。即使有了媒介,破琴数百,牛也还是牛。而没有名气,没有人脉,得不到重视,缺乏机遇,纵使伯乐在场,也要失之交臂。

    那人花费数百万,拍下一幅先锋大作,画家大名鼎鼎,国内外获奖,众人趋之若鹜。龙云沁欣赏不来它,他知道那人也是看不懂它有什么超绝处,而且压根对绘画没有兴趣。那人看到的是画家的名气,这样一幅当代名家的画作,悬挂在大厅,足以彰显主人的身份。因名气而尊贵,因尊贵而价值不菲。

    在旗族服装工作室里,龙云沁当着助手,说是助手,不如说是跑腿。这间著名工作室里的设计师要么有海外镀金的学历,要么在业界有名气。龙云沁只是个学历平庸,不起眼,没有任何人脉,无人赏识的后生。他能一眼辨认出时代服饰的错误设计,却没有话语权去纠正“大师”的荒谬处。他熟悉各种古代现代纺织品,却只能沉默无言在旁观看。他敏感细腻,他知道在别人眼中自己性情太过温和,看着有些傻气,但他并不是个蠢笨的人。他也有能力攀爬,也有能力将他人践踏于脚下,这取决在于他愿不愿意使出心机,取决于他是否会丢弃自幼否决的勾心斗角。

    人不总是正直的,这取决于诱惑有多大。

    那个雨后的傍晚,当李玙带着女友步入旗族服装工作室的那刻,龙云沁二十四岁的人生,和魔鬼签了一纸契约,堕入黑暗。

    在电脑桌前沉思着,身上的披肩划落,用力扯起,指甲挂在披肩纤维上,硬是扯裂了指甲,撕出了血。

    李玙,只要想到这人,心绪就无法平静。

    痛恨着自己,远胜于痛恨他。

    在s市里,自己曾堕落到何等可怕的地步,曾不择手段到丧心病狂。那样的自己,已完全是另外一个人,那一年的时光里,是另一个灵魂占据了同一具身躯。

    呵呵,那终究是自己。

    摊出双手,是自己的欲念与所为。

    一个熟悉声响,聊天工具跳出一个提示,有人拍下商品。

    龙云沁点开订单,有买家定制一套民国三十年代风格的旗袍。他制作的衣服,材料考究,做工细腻,当然售价也不低。

    轻巧的手指在键盘上敲动,和买家交谈,核实。

    他的店铺营业二年,之前因为工作繁重,经常没空接订单,而后来,自然不屑。

    一月就算只有两个订单,在这里已足够维持生活,何况他也卖些其他的织物,他手很巧,自学过刺绣和传统织造,他会制造团扇,会做扇袋,各种考究纹样心随意动,拈手而来。一件织品或说一尺绣花,递到他手里,他便能分解出它的织法,甚至刺绣的针式。这并非是他与生俱来的天赋,而是后天勤奋学成。

    他有位刺绣极其出色的外婆,而他的族群,擅长织布,染印。虽然那是以前的事情,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旧村几乎无人居住,在于营建了旅游新村。衣食住行,都是展品,而他们也是观览物之一。

    然而更多人在更早前,便搬去有现代化设施的县城,龙云泽家是最早搬走的一批。

    “大概要一月左右的制作时间,您要的这种面料比较少见,我需花费几日时间去外地采购。”

    敲下这行字,龙云沁手指上的血迹,沾染在键盘上,他似乎没有痛觉般。

    买家并没有任何意见,很干脆付了钱。毕竟需要定制服饰,对衣服特别讲究的人,不会在意这么一点钱。

    接下这单生意,龙云沁想着工具箱还没拆包,他吃饭的工具,细细码放在一口大木箱里。这个时代,仍有旧时扯布量身定制的裁缝,只要有市场有需求。

    住在这里,不便是难免的,距离采购市场太远,更别谈衣服制作好,需到县城寄出。不如将易耗品多进些,囤积在家中。

    住乡下也有住乡下的好处,自从搬回来,整个心都沉寂下来。安澜得像村南那一面蓝潭。

    ☆、云青欲雨 第一章 (下)

    清早,将牛仔裤,衬衣用晾衣绳穿挂在屋外,拉得平直,晨风阵阵刮过,水份快速蒸发,午时便能收衣。

    蓝裤白衣在身后飞舞,龙云沁一手提着一只空木桶,一手拿着自制的简陋鱼网,他身后紧紧跟随着黄胖,一人一犬,走向杂草杂花茂盛的小径。小径弯曲,通往村南的小溪。

    他小时候在这条溪里抓过鱼。

    抓鱼,是极欢愉的事情,男女老少都会参与,尤其新稻熟鲤鱼肥的时节,漫山遍野的欢语声,孩童们在葱翠的水稻田里扑腾,追逮着鲤鱼,他们不似大人那般使用古老且效率极高的捕鱼工具,他们的天性是玩戏。

    空寂无人的溪畔,野茶花暗自盛开,红彤彤一簇。龙云沁踏进齐膝的荒草丛,采撷一支红茶花,摘下草帽,别在帽子上,像母亲当年那样。

    草帽搁在折叠整齐的外衣上,一双运动鞋头对头放在一侧。

    龙云沁挽高袖子,裤筒,踏水入溪。

    水清澈可见半米深下的溪沙,鱼虾游曳其中,竟似不惧人般,悠闲自在。一网下去,轻松收获。

    小时候可不是这样的,孩子们五六成群在溪中争抢着逃窜的泥鳅,敏锐的溪虾。那时村中有五十余户人家,而今不过三四户。

    村落凋零,这对大自然是件好事,对一个族群却是悲伤之事。

    水桶里的鱼虾蹦跃,跳不出方寸,它们已是囚中物。

    龙云沁舒坦地躺在溪畔,仰望蓝天。孤零零的一人“横尸”水域,孤零零的一犬吠着溪中自己的倒影。

    在s市时,未曾留意天空,竟想不起那地方的天是灰蒙蒙的,抑或夜雨过后也曾湛清如镜。没有在意,没有想过抬头去看,是因为活得太匆忙,还是因为穿梭如麻的车辆,稠密如网的航线,让人时刻提防的所在,也窥不见天际。

    李玙曾说过:穷人和富人,生活在不同的天空下,这是从出生看第一眼时,便就不同。

    身份的界定,至今日已仿佛种姓的束缚,因为阶级已经形成,并且在固化。

    他说的许多话,现在想起,还很鲜明,他有一种冷血似的冷静慎密。由他口中吐出的让人冰冷至骨髓的话语,还有许多许多。

    怎么又想起他来?

    翻身爬起,用力拍打衣衫,回去吧。

    山茶花离开了母体,在大风中掉落成一片片红蝶,消匿于山野。矮矮的黄胖在前方扑戏着粉蝶,它很容易在玩戏时,忘记归家之路,但只需龙云沁喊一声,它便着从草丛里窜出。

    随它去吧,调头朝远方的小屋走去。

    泥木结构的二层小屋,一楼用来烧饭存放柴草,二楼用来住人,存放粮食。

    简陋的厨房,并不似传统厨房那般,只是一个三脚架,一些锅碗瓢盆。父亲在此地营建房子时,也依样画葫芦建了有台有灶的厨房,那大概是他老家厨房的样式吧?

    龙云沁,跟母姓。他出生后许多年,父亲都处于失踪状态,于是到他七八岁时,为了读书,便也就随了母姓。

    父亲是位画家,而且后来还挺有些名气。龙云沁第一次见到他,是在电视机里。父亲面对记者的采访,热情洋溢的介绍着他热爱着一片土壤,热爱这里的人们,由此才有硕果丰盛的创作。

    那时龙云沁十一岁,他知道父亲虚伪,他如果真热爱着这里,却为什么抛家弃子。

    大尾的溪鱼二尾,破腹清洗,贴在烤架上,兹兹响。龙云沁用小刀在鱼身上横划、三刀,让鱼肉更易熟透。

    抽动烈焰高炙的柴火,小心预防鱼肉烤焦。

    鱼肉的鲜味渐渐弥漫,龙云沁细心在鱼身上刷上调料,他的神情有几分庄重。他的外祖父,是抓鱼能手,很擅长烤鱼。龙云沁小时候常猫在他身旁看外祖父用小刀给烤架上的鱼开膛破肚,手法行云流水般。传统的烤法,不会先开膛破肚,拖出内脏,都是等快熟刷上调料前,才需要这般处理。然而传统的东西并未必值得效仿。

    母亲很容易接受新事物,尤其是当父亲在县城买了房子,接母亲和龙云沁俩兄弟过去。母亲换上了很时尚的衣服,包头巾取下,学电视里的女明星般,烫了头波浪长发。母亲总是很美,无论她是怎样的装束。

    然而,终是留不住父亲的心。

    母亲常说父亲是个艺术家,他热爱自由,无拘束的生活,而家庭是他的束缚。那是母亲还抱有希望的时候。后来,在县城那栋窄小的房里,母亲躺在病床上,抱着十二岁的龙云沁哭着说:“他不会回来了,听说去了美国,把我们抛在这里。”

    那时龙云沁读小学,兄长龙云意读初中,都是需要栽培花费的年纪,父亲像以往许多年那般失踪了。

    幸福就像一张画饼。

    调料加入椒盐及姜丝,还有少许清酒,鱼肉的味道越发鲜美,闻在鼻中,食指大动。夹起放在盘中,还未搁置在地,黄胖的身影晃进,把尾巴摇了又摇。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自己回来,难道是远远就闻到了鱼香味?

    “这可不是你先吃的节日。”

    训着黄胖,黄胖两只爪子趴在地上,在一旁呜咽。

    “那时候,大洪水刚退,人们在挨饿,可是没有吃的。稻谷全被水冲走,大家饿得走不动,小娃娃饿得在妈妈怀里哭。后来,是一只大黄狗衔着稻穗,从很远的地方,划啊划,过来搭救大家。”

    外婆讲着家喻户晓的传说,她是个说故事的好手,表情动作总是很生动,讲到狗衔着稻穗过来,还做出了划水的动作,年幼的龙云沁笑弯在外婆咯吱窝下。

    将烤鱼用筷子对折,丢出一半给黄胖,黄胖汪汪两声,衔上鱼尾,跑出院子。

    将第二尾鱼翻身,也刷上调料,弄小柴火,让它慢慢烤。龙云沁细致吃着半截烤鱼,味道并没有记忆中那么美味。

    然而,记忆并不可靠。

    记忆中,年幼时期,在村子里过得很快乐,然而并非如此,只是记住了快乐而遗忘了苦楚。没爹在背后被人说闲话,被人指指点点,能快活到哪去。读书时期,记忆中并不苦,细想起来,也曾为学费,和母亲走上数里路,回乡跟舅父家借钱,却像乞丐般被赶出来

    如果不是有慈善援助,龙云沁小学读不完,就得出来打工。如果不是当年正巧一家大企业在本地搞投资,顺水推舟般,附赠人情般做起助学扶贫。

    如果不是,在十八岁那年,查阅到了资助者的名姓和身份,那么,后来也不会成了一段笑话。

    ☆、云青欲雨 第二章(上)

    微博提示两条新评语,点开,一条是周佶的:“是什么原因让我们的生活这般坎坷,颠沛流离。”一条是秦启明回复周佶的:“jj,你还没从巫峡回来吗?再待下去就成野人了。”龙云沁看到这两位好友的留言,温和一笑,敲动键盘回复周佶:“小佶,我这边花花草草很多,可以考虑过来走走,我当向导。”

    认识周佶时,他还是个学生。周佶先认识的秦启明,而后经由秦启明认识龙云沁。说起来,这还是两年前的事情,当时秦启明去华山写生,周佶正好在华山采集植物标本。两人第一次碰面,秦启明在山林走动,遇到了前来讨食的周佶,秦启明差点以为周佶是位野人。周佶独自一人在盛夏的深林里游荡三天,衣服破烂,头发成团。

    当初光是听秦启明讲述,就觉莞尔。

    周佶瘦高,十分清秀,性情温吞,人看着有些傻傻的,但据说智商非常高,读小学时,就在老师建议下,被周爸拉去测过。

    龙云沁有三个好朋友,也就是新微博上三位互关,除去秦启明,周佶,还有位“青梅竹马”,名唤柳娣。柳娣和龙云沁自小相识,柳娣比龙云沁还小两岁,柳娣年幼时,父母外出打工,祖母老病,由于和龙家有亲戚关系,曾在龙家住过一段时期,因此,几乎可以算是龙云沁的妹妹。柳娣这段时间为就职在外地奔波,也没空闲来管龙云沁突然辞职回乡宅这事。

    大概,她也还不知道。

    柳娣有张娃娃脸,但却是个十分精明敏锐的妹子,被她知道自己突然回乡,必然要瞧出倪端来。龙云沁头疼想着,当时,怎么就把她拉到新微博好友里。然而,又有什么事能瞒得了她。

    想起她只见过一面李玙,便说这人寡情薄义,而且最可怕的是,在文质彬彬下,礼貌周到中,透着轻慢鄙夷。这需要细心观察,才会觉察,而又有多少人被这表象所蒙蔽,表错情会错意,觉悟时羞愧,无地自容。

    柳娣敏锐,而龙云沁也是个细腻的人,当时柳娣发现的,龙云沁其实早已知道。

    折叠收进屋的衣服,明天打算出行。需要购买布料,还需要大量的纺线,老宅里有部旧式的织布机,敲敲打打下,还能织布。

    他们曾是一个家家户户都会织布的族落,因为经济不发达,长久过着半封闭的生活,生活所需,衣食住行,都需自己生产。到龙云沁这代,社会巨变,大部分接触到现代生活的年轻人,都不懂纺织,对自己族落的文化,情感已十分淡薄。

    龙云沁是个现代青年,而有些趣好方面,他又有别于同龄人,搁现今社会,像个另类。

    ☆、云青欲雨 第二章(中)

    布料市场,辅料市场,跑了两趟,花费了两天时间,在初春里,流了一身汗。亲力亲为,身体力行。说得光彩正面,也曾想有亮堂的工作室,代劳的助手,专业定制的面料辅料,也追求过。

    搭上回家的动车,辞别江南城市,心想着,这样也挺好的,全凭着兴趣爱好在支配着,没有过深的利益计较。

    当初,在s市,龙云沁收集了不少老刺绣料子,数量算不上多,但十分珍贵,这些料子,当时舍不得拿出来用,后来离开s市时,竟也没带在身边。里边有两块明代缂丝,出售的话,价值不菲。正因为如此,所以没带走。这不是他出钱购买的,是一份赠品。

    慢慢吃着午餐,想着黄胖寄放在县城姨妈家,不知道过得怎样。姨妈家房子窄小,人口多,夸张点形容真可算是挤得都没有下脚的地方。黄胖过了好几天满山奔跑的日子,性子发野,不知道县城生活还能不能适用。

    一人一狗,日后大概就相依为命了。

    内心自嘲着,这样也挺好,黄胖养大了还会看家护院,咬歹徒,保护主人家。除非被驱逐,否则不离不弃,一生相伴,人有时还不如条犬。

    这般想法也是错的,毕竟人有各自的追求,各自的脾性,因为是万物灵长,越高级越复杂。人与人之间,又怎会像人与狗之间那么单纯。

    列车高速行驶,窗外的景致,呼啸而过,低头读阅电纸书,读着《三才图会》,这是部明代百科类的绘图本,里边有关于服饰的内容,正是龙云沁感兴趣的部分。

    张岱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龙云沁的癖好是织物与服饰。

    他们的族群,将历史织入服饰中,穿在身上,织物与服饰,自幼便熟悉亲近,仿佛天赋。而后天的,还需学习,开阔视野。

    列车靠站,一阵颠簸,龙云沁抬头,猝然对上前方一位出厢的男子,那人高大的背影,像极了李玙,以致心跳都慢了一拍。想想十分可笑,一刹那居然以为是李玙。李玙,怎么可能坐动车。

    人与人的差距,天壤之别。

    列车继续前进,摇摇晃晃中,龙云沁昏昏欲睡,便趴在小桌上睡去。这一觉睡得很不舒坦,光怪陆离。梦里,金韫在诉说着什么,他精致的脸上有着仿佛与生俱来的优越自豪,他笑的时候,会微微侧头,显得十分优雅。他一向鄙夷龙云沁,且从不掩饰。他有钱,有身份,有所谓的显赫身世,龙云沁没有,然而,除去这些外在的,不都是同样物质构成,饿得吃饭,冷要加衣,生老病死,凡人而已。这是个不愿意想起的人,因为这是他嫉恨的人。

    ☆、云青欲雨 第二章(中2)

    嫉在于这人处于特权阶级,凌越于社会规则;恨在于这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无力去反击,唯有以“厌恶”这种精神胜利法去对待。人生中总要遇到一两个这样的人,用光彩耀眼,高不可攀去刺伤他人的平庸,揉死蚁类般的任性妄为姿态,去践踏他人勉强维持的那点可怜尊严。

    金韫,龙云沁曾嫉恨过的人,在离开s市后,一切也都云淡风轻了。

    梦中这人还在喋喋不休,龙云沁试着用欣赏的态度端详起他来,周佶是他记忆中最纯美的男生,然而金韫,大概可算是平生所见最媚的一位。柔眉婉转,眼角飞扬,尤其左眼底下一颗泪痣,更添妩媚。相书说:“男生女相主富贵”,信矣。

    从睡梦中醒来,已是最后两站,龙云沁整整衣物,看着鱼贯出车厢的乘客,男男女女,情侣,家人,他疲倦的揽收额前过长的发,心情忧郁。

    没有家人,也没有情人,甚至没有一个在身边的朋友。

    母亲去世时,父亲回来办的丧事。那时龙云沁在读大学,哥哥龙云意因不爱读书,且家境所迫,已经出社会多年。在办理完丧事后,父亲留下了一笔钱,一是给龙云意娶妻,一是龙云沁读书的费用。很早就出来打工的哥哥,对钱财看得十分重,一分一厘都爱计较。龙云沁半工半读,到大学毕业后,回到老家,发现母亲县城留下的房子,竟没有他的房间。此时龙云意已经结婚,并有两个孩子。

    因为自小兄弟年龄相差大,玩都玩不到一起,没有过深感情,成年后,这一个哥哥,竟像是没有那般。

    没有家,这种失落孤独感,在s市时特别强烈。多想有自己一个舒适的房间,有关心自己的人相伴左右。只是那时欲望膨胀,迷失了自己,在错误时间里遇到了错误的人。

    回到县城,一身风尘,到姨妈家带走郁郁寡欢的黄胖,姨妈又在问真不去你哥家坐坐吗?龙云沁摇头,幽幽说:“我打过电话联系,哥嫂很忙的样子,还是不打扰了。”龙云意在开旅馆,近来生意似乎不错。

    这一路动车换汽车,汽车停在离村数里外的大路上,空寂无人,于是换双脚行走。黄胖欢跃跑在前面。之前耷拉着小脑袋,一下汽车就神气活现。龙云沁越走越慢,实在累坏了,而且饥肠辘辘。

    天越走越黑,回到家中时,已快晚上八点。用冰箱里翻出的有限材料,煮了份酸辣粉,给黄胖也准备份鱼肉。一人一犬各自吃着晚餐。而后,梳洗,上床。

    橘黄台灯下,趴在老床上,按着手机,看到条短信,竟是秦启明发来的。要知道这家伙非常懒于打字,发短信更是少有的事。

    “我的画最近居然供不应求,我奇了怪了。这次去交画,留心问老孟,才知道一直是同个人在购买。老孟认出他来,说是位明星。我操!你猜是谁?”

    龙云沁读完短信,心里震惊。他们共同认识一个明星,而且秦启明曾动手揍过他,还因此被抓去蹲了几天牢房,两人是仇人。

    “金韫吗?他想做什么?”龙云沁强烈心里不安,他一直怕金韫报复秦启明,而秦启明是因为他,而与金韫结仇。

    急忙拨通秦启明手机,秦启明慵懒的声音说着:“什么事?”这个时间,以他作息,显然还在画室里作画。

    “金韫?是他吗?”龙云沁急忙问。

    “哦,你看了我发给你的短信了。”又漫不经心,不以为然般确定回复:“是金韫。”

    一阵沉默,听到秦启明擦画笔的声音。

    “这变态小子到底要做什么,有什么阴谋阳谋,随他去了。反正我画不再寄卖那家画廊。”

    秦启明是个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人,想来这件事没有困扰到他。

    “别担心,我这种不入流的小画家,他拿我的画能去弄出什么惊天大陷阱来,说不定他这是对我的大作一见钟情咧。”

    秦启明一手耍动着油画刀,一手拿手机,歪着头,看着画架上的一幅静物画。

    龙云沁知道金韫不懂油画,而且压根瞧不起秦启明这种在国内都默默无名的画家。不过确实如秦启明所言,他凭借这些画,能弄出什么幺蛾子?有钱人,常有些匪夷所思的行为,又岂是常人能理解。“嗯。”龙云沁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

    “你当初没告诉李玙你是山里出来的吧?”唐突一句话,龙云沁好会才反应过来。“没,我怎么可能,那时我”秦启明接话说:“那时你虚伪,怕被瞧不起。”龙云沁苦笑,是这么回事。“那便好。有件不知道是好是不好的消息。”秦启明说得意味深长。“什么事?”龙云沁警惕起来。“李玙在找你。”秦启明话语一落,甩手将油画刀插在搁手的横木上。龙云沁沉默许久,于是秦启明继续说:“我有东西不是寄放在你之前租住的房子里,这次去拿,顺便帮你退租,房东说有人找你,我一问就知道是李玙。”什么一位高大的男子,开了辆很气派的车,文质彬彬,礼貌周到(伪君子,一切都是假象)。一看就是在形容李玙。

    “小龙?”一直听不到声响,以为龙云沁断线了。“在的,启明,大概是想叫我去取回,我没带走的衣物吧。”龙云沁其实也想不出李玙找他何事。

    秦启明不再说什么。他知道龙云沁离开时,什么东西也没带,因为是他去接的龙云沁。也知道李玙以前赠送龙云沁两块价值不菲的缂丝,可以换栋房子的,龙云沁没带走。

    “小佶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吗?”不想再谈李玙,问起两人的好友。秦启明笑了起来,回:“他前天跟我视频,刚从山里出来。说他过几天就回归人类世界,先来我这里,再去找你。”这是个好消息,自从周佶毕业后,龙云沁有好段时间没见过他。

    “你隐居皖南,我住在滇地,住得可够偏僻的。”龙云沁心想,还好,远是远了点,但小佶就喜欢这样的地方。有山有水,植被茂盛,物种多样。

    ☆、云青欲雨 第二章(下)

    木材和绳索组成的简陋织布机,一旦搁置不用,就似要散架一般。从杂物间里搬出,放在院子外,清洗,晾晒,将构建摆置好,捆牢绳子。取出纺线,缠绕好,一步步织造,不时停下调整。织布,龙云沁小时候学过,在学校时,又多学了其它几种织造法,对他而言,心中所想,手下成织,并不是什么神奇事。

    想想外婆说过,有的人有内秀,而有的人有外秀,有外秀的人,很容易就能展示自己的才华,就像将才华都穿在了身上,而内秀的人,需长期的相伴,才能才为人所知。

    其实这说的是才情的张扬与内敛。

    龙云沁,在网络上结识不少织物方面的人才,这些人有的是专业机构里的研究员,有的是不亚于专业的业余爱好者。

    午后,在怎么调整机器也不行,织出了半匹废布。龙云沁决定上网询问本地织物研究院的一位学者,此人也姓柳,叫柳宗白。

    在邮箱里上传好几张照片,细致留言,信件发送。

    一般,柳宗白会在一周内有回复。

    这次属于不正常,因为在当日晚上,便收到了柳宗白的邮件。

    “你回了滇南?我从图片背景里看出。这是滇南晚清特有的织布机,不多见啊,干脆送我们研究院吧。我们院里最近在仿制老织布机,到时还你一架,绝对好用。你这架是需要大修的呀。”

    隔着正方的黑体文字,也仿佛能看到柳宗白那流口水的模样。

    交友不慎。

    这是外婆的心爱之物,说是陪嫁品来着。

    算了,反正我也用不来它。

    “要我去你们院玩的时候,还能看到它哦。还有新织布机什么时候能给我,我要织衣服。”

    码下这行字,龙云沁无奈叹息。

    以前,这些研究院啊,文管所啊,可没少来村里收东西,收走后,就再不曾见到了——都给锁进了暗无天日的库房。

    学术资源要向平民开放啊,不要总是横条沟,怕人跨过去似的。

    四五日后,龙云沁在裁桌上,画着版模时,听到外头一阵摩托车声,出屋,见到一位黑瘦个高的汉子,四眼,跨在一辆破摩托车上,车后座还捆着一架木构的织布机,那捆法简直像捆粽子式的。

    “邮政快递?”

    龙云沁说着这四字可有点心惊胆战,要知道邮政快递它就压根不给派送,要自己走好几里路取件呢。

    “额,我,怎么说呢,我。”

    男子慢吞吞下车,想将车停好,无奈后座重心不稳,把那摩托车晃来晃去,不得要领。龙云沁急忙过去帮忙扶住,搭手解下后座的织布机。

    “是柳宗白院士让您过来的吧,您怎么知道我住这里。”

    邮政虽然不靠谱,也不会派这么笨手笨脚的人当派送员啊,而且虽然看着黑,可真是文质彬彬,眉眼如画。

    “是的,我前些日见过你,你别见外,不必称这么客气。”

    两人合力将织布机抬进屋。

    龙云沁见他一身汗,让他在家里坐着,自己去倒了杯水。递过,龙云沁问:“我没印象见过你啊。”

    男子接过白开水,咕噜咕噜喝下,也不知道这一路他被这架织布机折腾成什么样。

    “正常,上次我过来,村民还以为我是贼,还报了警。”

    龙云沁一时无言。

    “你有次去村后挖鱼腥草,我见过你,我当时在那边挖土。”

    说着伸出一只污黑的手,龙云沁吃了一惊,不过很快反应过来,他这是递着手里的一束纸。

    接过纸张,把皱巴巴的纸在桌上铺平,上面写着:第三次文物普查通知。

    龙云沁明白了,他听说过,文物队会分配人员下村普查,因为村路难行,所以会配备摩托车,只是,这位同志也太木讷了。

    “你现在还在我们村里普查吗?”

    “东裂沟那边很有意思,我打算再走走看看。”

    咳,我从小在那长大的,怎么就没觉得哪里有意思。

    就是一条臭水沟,现在居民少了,水沟干涸,可那地方连杂草都不长。

    “有找到住的地方吗?”

    龙云沁在网络上混过一些古代服饰论坛,这类论坛往往会开辟一个服饰复原板块,而服饰复原,依据的大部分是考古发掘的织物。所以他对考古这行其实不陌生。

    “没呢,村长听不懂我说的话。我自己找栋废宅入住,很快就被当成流浪汉带走。”

    男子扶了下眼镜,似乎很平淡,似乎这在他看来只是寻常事。

    龙云沁有种扶额的念头。

    “柳院士说,那架旧的织布机,我回城时,顺便给捎过去。我过几天再来载。”

    男子不多话,起身就要往外走。

    “等等。”迎出门口,站着喊人。

    男子回头,一脸茫然。

    “先住我这里吧。”龙云沁微笑说道。

    男子眼镜上闪过一抹光,龙云沁看清他有一双明亮乌黑的眼睛。

    实在不忍心看他在这里挨饿,还被当流浪汉报警抓人。

    小佶,早些过来,有一个和你一样的生物在我这里住哦。

    ☆、云青欲雨 第三章(上)

    朱弘的物品,一套换洗衣物,一个锅几包方便面,漱洗物品,再无他物。这种风格,比周佶还锻炼野外求生技能。因为周佶他们是有做过野外求生训练的——工作需要,所以还懂得带上固体酒精,药物,军刀,求救信号。

    按朱弘所说,从学校毕业,见文物队招普查人员,专业对口,就来入队。起先也不知道,是会独自一人分派工作,不过孤独一人也挺有趣,在拥挤的地方住久了,这里就像桃源一样。

    哗哗,朱弘在浴室里冲澡,龙云沁烧好晚饭,天近黄昏,窗外的霞光,分外好看。

    两人落坐,小饮吃菜,朱弘直赞龙云沁的手艺,龙云沁笑回:“你有些像我一位朋友。”

    于是讲起了周佶的故事,不想朱弘并不觉得好笑,只是说:“挺辛苦的,幸好遇到了好人。”

    秦启明就这么被发了张好人卡。

    不过,秦启明啊,确实是个好人。

    因为他是位画家,相识之初,可没少遭遇龙云沁的偏见。

    朱弘讲起他实习时的事情,他参与考古队,抢救发掘一座被盗的古墓。古墓因为塌崩且出了人命,才上了新闻,而后才有考古队的事情。

    “盗墓贼挖塌的墓,这种竖穴墓封土极不牢固。这属于常识,任谁来挖,也是先挖走封土,然而目的即是见不得光,便也无法正大光明,用正途方式去挖掘。”

    一点小唏嘘,或是小感悟。

    “挺有劝世意义,不择手段,总是有报应。”

    龙云沁小口喝着啤酒,内心感慨。

    “你姓龙,且世居此地,应当是土司的后裔。”

    朱弘喝过酒后,话题便说开,也不见得多木讷。

    “哦?”

    龙云沁抬了下眉,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

    神马显赫身世,往上追溯几代,总有个显赫人物,没有也可以攀上。也是因此,龙云沁对金韫的什么高贵出身嗤之以鼻。

    龙云沁很确定自己祖上只是个种种水稻,挖挖野草做饭的农民。然而朱弘的话,倒也引起他的兴趣。

    “明初,你们始祖随沐英入滇,因功封做此地土司,执权历经明清两朝,近六百年。”

    朱弘放下手中的筷子,一本正经讲述。

    那不是比金韫那啥两百余年的贵族历史还长。

    “不对,我家世代种田,土司不用种田。”

    外婆那种爱讲故事的人,如果祖上真是土司,又怎么不曾讲过土司的故事。

    “五百余年间,四番更替,尤其近代的纷乱,你们不识自己先祖也不奇怪。”

    龙云沁历史不差,他也好读书,而且往昔混的论坛,时常见人因为历史掐架,他又怎么不了解历史予今人所具有的意义。

    “你也说了五百余年,快六百年了,这一代代的子孙后代得有多少,是不是后裔也毫无意义,又不能分财产。”

    龙云沁摇头轻笑,他一直觉得每个人总该是谁的后裔,这谁与谁根本不重要。

    “是不能,不过,想想先祖统治过这片地域,而至今日还有你这么位年轻人留守在此,不也是很有趣的事情。”

    “我不是留守看护,我只是……我逃回来的。”

    龙云沁笑得似真还假,朱弘也不知道他说的可是认真。

    两人酒都喝得极少,一人一听,不知道是不是本地啤酒不好喝,还是朱弘也不爱喝酒。

    木屋的寝室,原有四间,后来多废做为杂物间。朱弘在厅中铺席子,龙云沁取来被褥,给他遮盖。

    明日清理一间房给他住,还得再预备一间,留予秦启明和周佶。

    ☆、云青欲雨 第三章(中)

    “咔擦咔擦”沿笔痕剪开布料,修长的手指贴着丝滑的布料,低垂的侧脸,柔和细腻,龙云沁专心致志于手头的工作。朱弘从身后走过,驻足,探看,他并不知道龙云沁的职业,但从屋子里的大量布料和辅料,也能猜到一二。朱弘悄无声息出屋,龙云沁回头时,正见他弯身取走斜放在门口的考古铲。

    朱弘平素话语不多,像个寡言木讷的人。

    将最后一片布料裁剪好,龙云沁清点,摩挲。他喜欢这份工作,因为他十分享受制作过程。

    想着朱弘睡在客厅,席被需要去收拾。龙云沁离开裁桌。

    客厅收拾得很干净,席子卷起掩在门后,被子折叠成豆腐块似的,和枕头一起放在藤椅上。就昨夜喝酒留在桌上的两个空瓶子,也安然躺在垃圾桶里。

    从朱弘骑摩托车抵达家门口时,龙云沁便留意到,虽然他肤色黑,衣服看着也洗得褪色,但是那副眼镜,却十分精致,而仔细看衣服料子和工艺——裁缝通病,材料和做工都比较考究。

    这家伙,搞不好身世不错。

    有钱人,没有生存压力,可以随心所欲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而很多人,只能辛苦工作,用微薄工资,极有限的私人时间去维持个人爱好。

    龙云沁觉得自己是个幸运的人,他用于糊口的技能,便是他的爱好。

    走至窗前,推开木质窗户,眺望远处的荒地,一个小人蹲在低地里,似乎在摸索着什么。离小人不远处,横过条水沟,那里长满茂盛的鱼腥草。

    “黄胖。”

    午时,站在门口唤着黄胖名字。

    今早,院门一开,它便急不可耐的奔出家门,也许是在山野里扑捕蝴蝶,忘记了归家。

    “嗷嗷”一阵低低的吠声,黄胖蹿到眼前,抬头一看,朱弘提着考古铲,身上背一个大挎包,笑着走来。

    “它跟我出去,这狗不怕生。”

    龙云沁弯身摸着黄胖的头,它抖动两只耳朵,一脸的机灵。这狗是不怕生,但见生人必吠。犬类鼻子很灵,对气息非常敏感,大概是从朱弘身上嗅到的信息归类为“安全”吧。

    第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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