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瓶邪]番号为零的部队 作者:翠寒烟
正文 第1节
[瓶邪]番号为零的部队 作者:翠寒烟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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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邪]番号为零的部队》作者:翠寒烟
文案:
抢亲!胖子抢云彩路遇校长的官盗部队。云彩对张起灵一见钟情,张起灵却逼着吴邪拜堂,解雨臣主婚,黑眼镜伴郎。下下斗,砍砍粽子,民国乐事多!~﹡~﹡~﹡~﹡~﹡~﹡~﹡~﹡~﹡~﹡~﹡~﹡~﹡~﹡~﹡~﹡~﹡~﹡~﹡~﹡~修真连载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张起灵/吴邪 ┃ 配角:胖子/黑眼镜/解雨臣/王盟 ┃ 其它: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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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1934年,国军番号极其混乱,可在这混乱中,竟然有一支番号为零的部队。这支部队按照建立顺序来说应该是蒋校长的第十一支特种部队,或许,称为特殊部队更加合适。
那么,这支部队的职能是什么?
东汉末年,三国鼎立,枭雄曹操为弥补军饷设立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军衔,专司盗墓取财,贴补军用……
对了,这支部队就是官盗!
其作用很明显,为当权者填充国库。蒋校长收买军阀、资助政客、拨款“剿匪”,对国库随意取用从不吝啬,预算在他眼里只是一沓废纸,顺便卖出文物讨好国际友人,何乐而不为?
☆、第一章
第一章
民国二十三年,安徽边界,大王山。
要说这大王山,以前叫云彩山,虽然不够陡峭峻奇,壁立千仞,可也山峦苍翠,冈峰层叠,是个郊游踏青的好地方。然而,自从来了一位占山为王的胖子,看上山脚猎户的女儿云彩,他就豪迈的给云彩山换了名字,并称云彩山——大王山方圆百里内的一切都归他所有,包括云彩山下的云彩。
猎户的女儿没文化,可也懂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好好一黄花大闺女,凭什么给这肥头大耳的胖大王做压寨夫人?于是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父亲阿贵携女儿云彩悄悄收拾了细软准备逃跑,奈何山大王的迎亲队伍已经到了院子门口,他们一时势成骑虎,左右为难。
“爹……”云彩带着哭腔,拿出平日用来捆兽皮的麻绳,“您勒死我吧,说什么我也不嫁!”
“好闺女,虽说他是个山大王,你嫁了他,他待你好,也是吃香喝辣啊。”阿贵抹了抹眼睛,事到临头,他忽然觉得云彩就算嫁了也不错。
云彩没料到父亲会这么说,听了之后,愈加悲愤,“算了我自己去死!”
“咚!”有个人从外面蹦进来,踢倒了墙根处的小水缸。
阿贵父女俩吓得往门边直靠,阿贵壮着胆子喊,“谁……谁!”
这夜,火把在山间舞成金色的巨龙,火苗将人影拉得老长,一道一道交叠着,密密麻麻。
十里之外,与吹着唢呐,敲锣打鼓迎娶新夫人的队伍不同,有支队伍安静低调,几乎连呼吸都不可耳闻。借着月光可以看到这批人皆身着颜色不可辨认的呢制中山式军服,腰系武装带,个别人脚蹬长靴,其余者绑腿布鞋,肩上挂着枪,可比枪更显眼的是悬挂腰间的大布袋。
这布袋,花纹奇异,还是防水的,因为里面涂着厚厚的树脂,来自一种失传的工艺。
“停。”树影婆娑的林子里,有人忽然道了一声。
为首的军官扭过头,衣领上的三颗星反射着月亮的微光,是个上校。而在他旁边还有一位上校,个头与他差不多,只不过更加削瘦,乍一看还以为对方营养不良。
“参谋长阁下,出了什么事情吗?”那军官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团座大人,我派出去的斥候回来了。”被称为参谋长的中校回答。
“叫过来,叫过来,给张副团座问话,还有,别叫我大人。”团座一屁股坐在离他最近的石头上。
参谋长笑得很厉害,道,“那也别叫我阁下。”看脸部线条,他应该是位硬朗的帅哥,但这位帅哥不顾形象,大晚上偏要在鼻梁上架副茶晶眼镜,颜色较深看不清眼睛,而且没有取下的意思。准确说来,自团座到任,参谋长阁下就一直以这面目示人。
“张副团座,团座有命,那去问问呗?”参谋长指着迅速靠近的几道黑影。
这位张副团座跟参谋长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帅哥,别看他瘦,可绝不是枯瘦,军服下面还是极为有料的。
只听张副团座淡淡道,“还是请团座亲自询问吧。”
团座翻了个白眼。
团座大人姓吴名邪,年约二十五,曾留学日本,归国后空降至这个直属蒋校长的百人团。没错,这团最多一百人,可它竟是团级,享受所有团级待遇,甚至是超常规待遇。比如最近由德国空运来的军服,武器,琐碎的军品,吴邪的百人团几乎人人都享受到了。
吴邪属于空降兵,因为团长本是副团长,吴邪来了后,正团长反而变成副手。说起来,倒不是吴邪比副团长有本事,这个百人团里最有本事的绝对是副团长。
那么,是个人背景咯?
也不是。
吴邪家祖上本是官盗,后来一百年金盆洗手,可现在重操旧业。他爸爸是蒋校长的文物鉴定办公室主任,他二叔是俗称红顶商人般的存在,他三叔是部队里的中将,可谓家世显赫。
然而,这张家……
吴邪揉着自己的太阳穴,心不甘情不愿地站起来。这张家虽然没落了,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操控中国的大家族随便伸出小手指还是可以摁死人的。他吴邪怎么这样命苦,被官场间的争权倾轧所连累,成了一个得罪张家的牺牲品。
“呵呵呵。”参谋长嬉皮笑脸,作为张副团座的同期同学,他私下认为团座大人性格不错,居然能够忍受不苟言笑,毫无情绪反应的张起灵。
“团座,请吧。”参谋长十分具有绅士风度,像似要亲自替吴邪引路。
吴邪腹谤,“这个黑眼镜,跟那冰山男一样,一热一冷,真难应付,不过我还怕你们不成?”
吴邪弯起嘴角客气地笑了笑,从腰间的大袋里翻出一个圆形饼盒递给张起灵,“张副团座,这是我从上海带来的雅霜雪花膏,桂花香型,你拿去擦,这样脸就不会老绷着。”
“团座!”吴邪的副官王盟从队伍后面窜过来。
团座,您不想活了啊?竟然调侃副团座!
☆、第二章
第二章
雅霜牌雪花膏,在那个年代也算一种奢侈品,尤其是女人,对这种护肤品趋之若鹜,广告上说它是“最为爱美仕女之妆台良伴”。
没错,女人的最爱。先不讨论团座大人为何随身携带雪花膏,就谈他敢将送给佳人的良礼转赠副团座,已经是勇气可嘉。
“哎呀,副团座你就笑纳吧,本座的胳膊很酸呐。”吴邪笑眯眯地说。
张起灵还是那副淡淡的表情,看了眼雪花膏,又去看吴邪的脸。纵使他不问世事,当然这是夸张了,纵使他对周围一切漠不关心,常年在深山老林,古墓深穴里打转,这种风靡全国的东西他还是见过的。很简单嘛,张家的女人也是女人,自然也爱美。
黑眼镜笑道,“副团座你就拿了吧,斥候还等着团座问话。”
王盟一脸凝重。
张起灵轻轻瞥了眼黑眼镜,顿了顿,竟然真的接过雪花膏塞进自己的大布袋。
这次,换吴邪肉疼了。刚回国没薪饷,也不愿拿家里的钱,这还是出门在外那几年存的。原本他去永安百货买了雪花膏后准备送给霍家小姐,结果半道被他三叔绑了,直接扔上飞机,跳伞至安徽边界。他上任才一天呢。
吴邪吃了个闷亏,瘪瘪嘴,犯不着为盒雪花膏郁闷。几个斥候已经走到跟前朝他敬礼,他挥挥手,示意他们放松。
“团座,前面有人成亲。”斥候说:“场面相当隆重,一个山大王也搞这么大排场。”
“山大王成亲?”吴邪忽然兴致高昂,“新娘子漂亮吗?”
“咳咳。”黑眼镜咳嗽几声。
吴邪马上改口,“离我们有多远,如果堵住我们的行进路线就麻烦了。”吴邪是个乌鸦嘴,胖大王的迎亲队伍还真堵在他们的行进路线上。
张起灵把地图拿出来瞧,黑眼镜帮他举起火把照明。他们现在要去一座春秋战国时期的古墓,就在云彩山背后不远的山丘里。
“绕不开,继续前进。”张起灵抬头看向吴邪,“团座,请下命令。”
吴邪又要翻白眼,心说你已经下命令继续前进,还从我这儿走个过场干什么?而且这些人全听你的,老子就是个摆设,你还真给老子面子。
“行了行了,继续前进。”吴邪装模作样地对传令兵说:“告诉各位连长,队伍继续前进,万一出现状况,张副团座全权负责!”
好一个甩手掌柜。
张起灵又瞄了吴邪一眼,吴邪回望他,微笑,“副团座没意见吧?”
张起灵摇头,“没。”
吴邪晃了晃脑袋,既然牛人张起灵说他负责,自己就不必担心一会儿跟土匪起冲突。要知道他们这支队伍不是用来打仗的,每个人都是万里挑一的盗墓好手,如果折在莫名其妙的火并里,他吴邪两个月的薪饷就要泡汤了,那是多少个雅霜牌雪花膏啊。
“团座。”王盟凑过来,“要是打起来,我们躲在副团座身后?”
“你自己去躲,我看起来这么不中用?”吴邪恨不得踹死王盟,“小看我,扣你薪饷。”
“不要!”王盟惨叫。
走出这片林子,崎岖山路在眼前蜿蜒盘桓,他们脚程比常人快,仅半小时就赶了七、八里路。近了,微微扬起下巴便能瞧见从山顶绵延至山脚的火光,吴邪感慨,真是壮观,这山大王不是一般人。他留学之前参加过彝族的火把节,那会儿正值七月流火,家家户户门口都燃着昼夜不息的火塘,向火神乞求光明与温暖,向火神乞求这个国家能够驱除凶残的敌人。
弃笔从戎是多少有志青年的理想,然而……吴邪望天兴叹:“我只是要做一个正常的,保家卫国的军人啊!”吴邪深深叹了口气,脸部肌肉搐动不已,“三叔,这笔账我一定要跟你算。”
再说胖大王的迎亲队伍。大王今日很高兴,穿着红色长衫,红色镶边黑缎马褂,骑匹高头大马,春风得意,志在今晚小登科。同时,他后面跟了位军师,捧着为新夫人准备的拜堂行头。
“大王。”军师胁肩谄笑拍马屁,“听说新夫人长得国色天香,小的亲自去查看过,保准没错!”
“重重有赏!”胖大王眉开眼笑,身上的肥膘随着马身子抖来抖去。
见大王如此高兴,军师又道:“那□□我也替大王准备好了,叫金枪不倒方,由寨子里的老中医连夜熬制出来,夜御百女不是问题。”
“娘希匹!”胖大王转身,一巴掌扇过去,打得军师眼冒金星,差点摔了行头,“爷还需要□□?别在这瞎放屁!就你才阴/痿不起,大王我夜夜不空过,鏖战三天三夜不是问题!”
军师马屁拍到马屁股上,苦水自咽,忙捧着行头滑下马,大步跑向云彩家的院子。过了会儿,他脸色苍白地跑回来,哆哆嗦嗦道,“大……大王,新夫人不见了!”
☆、第三章
第三章
越是靠近云彩山,吴邪越是怵惕不宁。这附近真能埋人吗?还是遥远的岁月改变了地质面貌,风水宝地沦落为大凶之穴。张起灵似乎也发现了不对劲,或者说他早已看出异状,因此没经过吴邪就突然下令,“停止前进,原地休整。”吴邪对此毫无异议,皎洁的月亮斜挂山头,一片祥和宁静,谁也没料到将来他们会迎来一场灾难。
“我去附近看一看。”张起灵对吴邪道。
“带几个机灵点的一起去。”吴邪表示对下属的关心。
张起灵缓缓摇头,没再多说,只身一人顺着山涧往右边走去。
“团座大人,”黑眼镜开始笑,反正他对吴邪就没第二种表情,“不用担心,你应该尽可能诅咒张副团座牺牲,那样权利便如你囊中之物,唾手可得。”
“我没那么大野心,参谋长阁下多虑了。”吴邪盯着张起灵的背影,重重地哼了一声。
笑话!麻烦的事情一箩筐,稀里糊涂被弄来当团长已经够郁闷,还主动争权夺势,对象为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的张起灵,那闷油瓶子一般的人,简直疯了。
吴邪坐下,王盟把水壶递给他,一帮人安静地等待张起灵。
只身探查的张副团长其实对这位空降的团长大人没有任何意见,在他看来,团长不过是虚名,在斗里还比不过一个黑驴蹄子。
说起黑驴蹄子,张起灵从自己的大布袋里拿出由黑驴蹄子磨成的粉末,随手往空中一洒,顿时,空气里传来极其难闻的气味。
所谓风水宝地,其本质便是气,对阳宅来讲,寻找吉气,避开煞气方为最佳。而阴宅呢?吉气通畅当然也是必须的,可还要加一条,山水格局适合保尸,不能叫先人变成莫名其妙的怪物,这样阴宅才能万世长存,荫益子孙后代。
云彩山附近的地貌肯定发生过变化,至少眼前这条十几米宽的河流过去不在这个方位,那座春秋战国时代的古墓如今吉气尽散,要是有后人存在,约莫已经死得差不多了。
张起灵在河前站了一会儿,山水冰凉湍急,清澈却不见底,仿佛被人施了秘法,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他扬起下巴,遥望山顶的源头,月光落下,悄悄融进水里,浮光跃金。
云彩山……
张起灵收回视线,准备回去与大部队汇合,这时,旁边的山河里忽然冒出一团黑影,随着水波向他漂来。他微微一怔,借由月光仔细看去,人?
真是人!然而披头散发像极禁婆。
张起灵思忖片刻,跳进水里把人救上来,触及对方的那一刻,发觉是位身材婀娜的女子。待把这女子平放河边,捋去遮住面庞的长发,露出姣好的五官,又发现原来是个美丽的少女,只是脸色铁青,四肢冰凉,估计在水里泡了很久。
没救了?
不。
张起灵开始实施救护,双手交叠按摩少女的胸口。这少女不知从哪来,衣服被石头划破一半,不说完全衣不蔽体,可也好不到哪里去。现今的中国,依然讲究男女授受不亲,可为了救人,他也顾不上什么礼教了。
约莫按了五、六分钟,少女渐渐有了呼吸,没多久,她呛出几口河水,算是彻底顺过气。
“你没事吧?”见少女眼皮颤动,应该已经恢复意识,张起灵轻轻问了一句。
“爹……”少女张口第一句话便是叫爹。过了会儿,她第二次唤道,“爹……”
张起灵沉默。
少女睁开眼睛,没看到自己的爹,倒瞧见一位年轻英俊的军官。两人对视半天,少女忽然惊声尖叫,“啊!”然后捂住自己裸/露的胸口往后爬,差点又摔进河里。
张起灵眉头一皱,按住她,“别动。”
“放开我!放开我!”少女手脚并用想推开张起灵,可是动作过大,胸口重新暴露于张起灵眼前。
“爹!”
张起灵望着泫然欲泣的少女,只得开口说:“我不是坏人,是我救了你。”然后转过头,不去看少女的胸口。
君子坐怀不乱,当代的柳下惠啊。
少女将信将疑,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过了一会,看张起灵没什么动静,心便稍稍安定下来。
不过,这样下去也不是事。
那少女倒聪明,惊魂未定的时候智商为负,安静下来就明白张起灵是个好人。她努力扯了扯自己的衣服,想把胸口遮住,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半晌,走投无路的她终于开口道,“军爷,我……我叫云彩,是山脚下的猎户。我被山大王逼婚,逃跑路上与爹失散落进水里,现在只求件完整的衣服。”说完,发挥女人的天然优势,哭得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别看张起灵平日一副淡漠疏远,生人勿近的摸样,其实他比谁都善良。云彩哭了,要求也不过分,张起灵思考后的结果就是脱下自己的军服,背着脸递给云彩。这还不算,待云彩披上军服后,她说脚崴了,走不动,张起灵只得背起她,暂时将她安置在团里。
于是,我们的团座大人与参谋长阁下以及全团九十多名盗墓好手全部盯着迟迟归来的副团座,耳边还回荡着团座的调笑,“不得了,张副团座出去一趟竟然捡回个媳妇。”
张起灵淡淡地扫了吴邪一眼,将云彩放到地上。
王盟缩在自家团座身后悄悄说:“团座,你完了,副团座那眼神绝对是威胁,不信你等着看。”
☆、第四章
第四章
半夜时分,深山老林,云彩姑娘哽咽着讲述了自己的血泪史。
吴邪一琢磨,这不是斥候回报的,前面有个山大王娶媳妇的事情吗?这下好了,当时他还问新娘美不美,这会儿老天爷将人送至眼前,由他亲自鉴定美不美。
“团座,美吗?”黑眼镜朝吴邪咧嘴。
吴邪装作没听见,对张起灵道:“副团座,助人为乐是好事,不过云彩姑娘是人家山大王的未婚妻,一会儿追过来怎么办?”
“不,不是……”云彩抽泣着打断吴邪,“我不是土匪的未婚妻。”
吴邪忙道,“不是不是,云彩姑娘别哭。”要说哄女人,吴邪还是有一套的,只可惜云彩轮不到他来哄,而捡云彩回来的那位完全无动于衷。
王盟给云彩找了身合适的衣服。要说女人衣服从哪来,这不是团里能人多,身材各异,有时下斗前踩个点,需要乔装一番,扮成女人更方便。
云彩在树后换好衣服,将张起灵的军服叠得整整齐齐捧在手里,走过来时,脸上透着少女特有的娇羞。吴邪暗叹,真是一个美丽的姑娘,她看起来这么生涩扭捏,同时质朴得像庭院里的白山茶,几乎没有男人可以抵挡这种魅力。
……除了张起灵。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就是有人不解风情。
云彩红着脸,把张起灵的军服抱在胸前,“我洗干净再给你。”
张起灵点点头,然后……没有然后了。他直接忽视了云彩,拿过另一件军服往身上套,云彩怔怔地立在他身边,似乎有些尴尬。很快,离得较近的士兵开始轻笑,黑眼镜转过脸,朝王盟摊了摊手,王盟一脸艳羡。
“唉。”吴邪摇头,他还是第一次碰到张起灵这种人。
“团座,刚才派去打听消息的斥候回来了。”王盟道。
张起灵背来云彩,吴邪第一时间遣人打探山大王的动向,斥候说前方涌来一大拨人,气势汹汹的,为首的是个胖子,手里牵根麻绳,麻绳套着一个山民打扮的人。
云彩的眼泪又滑下来,“爹!”
两边的人都很多,躲是躲不过的。吴邪想,土匪嘛,难道还怕他们不成?兵来将挡,水来土屯。
黑眼镜最先开口,“我们有斥候,那边也有探子,云彩姑娘只怕已经暴露了。这事儿你得解决,张副团座。”他说这话时,表情虽然一本正经,可语气不是一本正经,于是任谁都看出他根本不正经。
吴邪瞄向张起灵,后者还是一脸淡漠。
“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良策都体现了不战思维,我看去谈判得了。”吴邪神态安闲,似乎比黑眼镜还要放松。
谈判?张起灵没有反对的理由。
他们这支队伍要从人家地盘上过,原本就决定派人交涉,现下不过多了个麻烦,不过派谁去呢?
王盟嘴欠,急忙道,“对方是大王,我们这边当然是团座。”
吴邪恨呐,人家姑娘又不是自己背回来的,干嘛叫他去谈判,他还准备坐享张副团座的谈判成果。
黑眼镜看出吴邪的想法,笑道,“团座,你觉得张副团座有谈判的才能吗?”
……似乎没有。
或许,让他去威胁山大王更有效果?
张起灵并非不会谈判,只不过黑眼镜思考过后认为张起灵不是跟那山大王谈判的最佳人选。
最佳人选是谁?
当然是文质彬彬,温文儒雅,舌灿莲花的团座大人。
黑眼镜数顶高帽扔过去,吴邪只得说:“身为团长,理当为兄弟们排忧解难,不过此行太过危险……”
黑眼镜立马指向张起灵,“团座放心,张副团座一定随行,至于兄弟们,交给我就可以了。”黑眼镜为吴邪他们备好三匹马,王盟身为副官,当然跑不掉。
“团座,我也要去吗?”王盟摘下帽子在手中揉来揉去,“我打架不行。”
“跟着副团座,保证你不会掉一根头发。”吴邪低头检查自己的毛瑟手枪。
“我是您的副官,不是副团座的副官,副团座怎么没副官?”亏得王盟把这么绕口的话说得这样清晰。
吴邪抬起头,心想少爷我老早就犯了嘀咕的,约莫那位副团座不喜欢身边有人如影随形的跟着吧。
张起灵,真是个怪胎。
☆、第五章
第五章
前面刚说那位副团座不喜欢有人如影随形的跟着,这不,一路行去,对方一声不吭,委实应了吴邪的话。
吴邪想,“他肯定讨厌我,我不但抢了他的位置,还给张家的计划制造了障碍。不过,这也不关我的事,少爷我也被摆了一道好吗?我找谁哭去,妈的!”
“团座。”旁边的王盟忽然朝吴邪伸出手。
此时月亮隐去,月黑风轻,正想事儿的吴邪没注意王盟的喊声,绷着一张脸策马徐行。
王盟急了,“团座!”
“啊?”吴邪回神。
下一刻,一只瘦长的手伸来搭上吴邪的缰绳,随后用力一拉……你说走得好好的,突然被人猛力一拽,佛都郁卒啊,何况马。吴邪的马抬起前蹄,亮出嗓子嘶鸣一声,“咴……”眼看着吴邪坐姿不稳,有点往下栽的意思,那手迅速松开缰绳,稳稳扶住吴邪的肩膀。
吴邪一脑门问号,这是唱哪出戏,抢人家缰绳有意思吗?转过头,眼神先落到扶住自己的那只手上,再顺着手背爬至主人的脸——
张起灵!
张起灵神情肃穆,见吴邪没事了,便轻轻地将手收了回去。
吴邪眨了眨眼睛,“张副团座,你这是干嘛?”
“团座,前方那么明显一根树枝,你眼睛长哪了?”王盟不客气地抢白,“要不是张副团座,你铁定摔个狗啃泥。”王盟身为副官,打小就跟着吴邪,以前的身份当然不是副官,而是远房亲戚家的孩子,一齐长大,一齐念书,一齐出国。
吴邪斜眼往前方瞄,好家伙,还真有一根横出来的树枝,可天这么黑,你们都是属猫的吗?团座没看到,你们全看到了。王盟,你个臭小子又皮痒,敢这么埋汰你家团座,再不济我还练过,绝不会摔,从马上跳下的动作不说风流潇洒吧,至少行云流水,能摔得那么凄惨?
“团座,团座!”王盟瞅着吴邪的侧脸。
“哎?”吴邪再度回神,咳嗽一声,拉好自己的缰绳,“知道了,别叫。”然后扭过头,对张起灵道,“张副团座,谢谢。”
张起灵摇头,“不用。”
“什么不用啊,要不是你拽我,我就真摔了。”
张起灵迟疑片刻,缓缓道,“团座,我拽的是马。”
吴邪,“你妈的……”这句话他没说出来。
张起灵望着吴邪,“团座。”
吴邪内心憋闷,“什么?”
“出发。”张起灵催马前行,绕过树枝走到前面。
王盟在一旁隐忍的低笑,好歹给吴邪留了分薄面。
森林幽暗,山路迂回曲折,空气里弥漫着郁郁花香,还有吴邪满满当当的抑塞。吴邪瞪着张起灵的背影,心说张起灵啊张起灵,借用参谋长一句话,你应该尽可能诅咒我早点牺牲,那样绊脚石就没啦。
张起灵像似有所感应,竟回过头看向吴邪,“时间不多,快点。”
“快点啦,团座,那墓里的东西就要出来了,赶紧找胖大王谈判去。”王盟也在一边催促。
三人之中,吴邪落到最后,好嘛,反正重量级人物都是压轴出场。走了许久,树木逐渐稀疏,前方出现一大片空地,同时出现的还有斥候嘴里那一大拨气势汹汹的人。
“吁……”吴邪勒住马。
这拨人熄了火把,全部摸黑前行,所以开始没能看见他们。待吴邪三人走进他们的视野,胖大王一挥手,簇簇火焰噼里啪啦溅出火星,将一众人等的脸庞照得亮堂堂。
吴邪想了想,瞥了张起灵一眼,张副团座安然自若,接到团座的眼神后,策马走到他身边,“下马吧。”
他们下了马,胖大王也下了马,大家不约而同往中间走,慢慢地,都能瞧清对方的眉眼。先说这胖大王吧,果然胖就一个字,身材壮实肥硕,全身红彤彤,犹如一个大炮仗。仔细打量后,发现他模样尚算周正,匪气横秋却毫不猥琐,古语有云:相由心生,他应该是个义字当头的人。
吴邪微微一笑,他不讨厌这胖子,相反,他喜欢这种类型。
“团座,你别走太快,离副团座近些。”王盟轻戳吴邪的后背,关键时刻,他还是一心护主的好青年。
不过这话除了吴邪能听到,张起灵也能听到,因此张起灵瞄了吴邪一眼,那眼神虽然平淡,却透出绝对的善意。顿时,吴邪觉得自己特没面子,谈个判还要仰仗下属,他以后真没法混啦。
“咳。”吴邪清了清喉咙。
仔细想想,尊严事小,性命事大,对方一百多号人,有挂彩破相的潜在危险,既然张副团座愿意当保镖,自己干嘛拒绝呢?思及此处,他居然感到莫名的安心,即使他讨厌对张起灵产生这样的情绪。
两拨人面对面,吴邪笑,胖大王却一直瞪着眼睛,脸带怒气。
吴邪一拱手,“两军交战不斩来使,大王仁义之师,想必不会为难我们。”吴邪说的客气话,谁当真谁是傻蛋。
胖大王当然不是傻蛋,他有狗屁的仁义之师,不过一群官逼民反的可怜农民。他在吴邪三人的脸上扫了一圈,忽然抬手指着吴邪的鼻子大声吼道,“哇呀呀呀呀!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小云彩!老子是大王山大王,想活命就把老子的新夫人交出来!娘希匹的!”这叫先声夺人,为自己造势。胖大王话音未落,后面的喽啰一齐高喊,“交出新夫人!交出新夫人!”
“噗!”王盟在吴邪身后捂住嘴巴,“唱戏呢,他以为自己是钟馗,还是程咬金,张飞,李逵?”
吴邪也觉得好笑,被人无端端吼了一通后微微偏头,面带挪揄地低声对张起灵道,“张副团座,桃花运呐交不得,你看人家果然找上门了。”
☆、第六章
第六章
跟山大王打交道,吴邪准备了一套黑话准备套近乎,这下完全派不上用场,那胖子跟他的喽啰气势正盛,大有不交出云彩就让他们横着出去的意思。吴邪不害怕,但谈判场上既输人头又输气势,对自己也太不利了。
“大王。你看这人多,咱还是移步去幽静场所慢慢细谈怎么样?”吴邪又一拱手,王盟没笑,他倒先要笑起来。堂堂正团级上校,领着资格比自己还老的另一位上校来跟土匪头子谈判,规格够高了吧?居然还要尊称对方一声”大王”,什么世道,屈尊至此,至少先让本团座把人头优势找回来。
吴邪想得好,可胖大王不买账,眼珠子一转,只盯着吴邪一人道,“看样子你是主事的。别看老子如今落草为王,没上山前也念过几年私塾,认得你的军衔。”说这段时他特别神气,有种昭告天下“老子祖上也曾阔过”的得意。“不过吃公家饭就能随便抢姑娘?那是老子的新夫人!抢到老子这儿便是太岁头上动土,管杀不管埋!”
又被威胁一遍,吴邪依然气定神闲,为什么?因为他终于肯定胖大王上板牙之前镶的是金牙,只有嗜财如命者才会在嘴里镶金牙吧。吴邪很痛快的笑了,有门道,钱能解决的问题那都不是问题,反正听云彩描述,胖大王根本没见过她,只听狗头军师说自己美若天仙才起了淫心,两人之间绝没真爱。
张起灵侧头凝视吴邪,知道对方心中已有计较,这位新团座的脑子似乎特别灵光。
“大王,你这颗金牙不够大吧?”吴邪笑得含蓄,那暗示却□□裸。条条大路通罗马,此路不通便换一条。
胖大王先是一怔,而后皱起眉,盯着吴邪,眼神别提多正义,就好像要拒绝这世间一切贿赂。
吴邪琢磨,走错路了?
胖大王却转头对旁边的人说:“这□□的军官,把老子当什么人!老子先把他拖远了好好揍一顿!”说完便伸手按住吴邪的右胳膊,大拇指在军服上用力掐了掐。
吴邪低头,完全明白,不过还是假意唤了声,“你做什么!”
胖大王的小动作没逃过张起灵的眼睛,因此在接到吴邪的暗示前,他已经往后退了几步,在喽啰眼里就是他怕了,还引来一阵嘲讽的哄笑。
吴邪挺高兴,这张起灵果真不一般,这么细小的动作居然也给他捕捉到,亦懂得自己的心思,不给自己坏事。王盟就不一样了,跟了自己这些年,肠子依旧笔直,哪怕多几个弯弯绕,自己也能省不少心。这不,王副官本来对张副团座寄予厚望,觉得他一定能保护吴邪,可土匪头子动手后,对方不进反退,眼看自家团座被体积大两倍的胖大王拽走,一时着急上火,冲着张起灵骂道,“妈的就是一窝囊废!”
不是窝囊废的王副官摸向腰间的□□套,打架不行,没说枪法也不行,可他不想想胖大王为什么不仗着人多收去他们的武器再行谈判,那肯定是成竹在胸不屑这么做,对面一百几十号人,至少一半端着自制土枪啊。
“瞄准,瞄准!”军师眼尖,在王盟拔枪的同时喊了一嗓子,王副官与张副团座瞬间被几十杆土枪锁定。
“放下枪。”张起灵轻轻道,一点不在意王盟刚骂过他。
王盟恶狠狠地瞪了张起灵一眼,把枪重新放进枪套,迈开腿往吴邪的方向跑。可谁会让他过去,他不仅没成功,还被人揍了几拳,幸好张起灵出手将他救出来。
“混蛋!救我干什么,把团座抢回来!”王盟高喊。
张起灵不说话,滞了几秒,又觉得王盟不是一般吵,便点了他的穴道,让他浑身酸软跌坐在地。
这一切,吴邪全看在眼里,待张起灵扭头望向自己,他居然有些不好意思。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王盟你不要在外人面前拉低你家团座的智商好吗?早跟你讲过,你家团座好歹出身盗墓世家,也勉强混个武林高手,哪能一下被人擒住,动动脑子成不成?不过,王盟你对本团座的情谊,团座我记在心里了,有本团座一日,就绝亏待不了你王盟。
“团座!”
山野里回荡着王盟激动的叫声,反观张起灵一脸平淡如水,只不过眼神像似黏在吴邪身上,一刻不曾离开。
☆、第七章
第七章
离人群远了,光线也黯淡许多,胖大王松开吴邪的胳膊,故作生气道,“老子要揍你!”这也太假了,哪怕一只鸟儿都能看出胖大王没有揍人的欲望。
吴邪笑了笑,“舍财免灾,大王开个价码吧。”
胖大王一梗脖子,“老子要的是新夫人!”
“新夫人?不过一不识字的乡下女子罢了,除了年轻些,没有其他特点,容貌既不风姿绰约,性格也不文静娴淑,配不上大王这样的人杰。”吴邪态度诚恳,说的煞有其事,叫人不得不信。
胖大王确实没见过云彩,只道是方圆百里有名的美人,所以军师一提,他就动了心。
吴邪继续道,“我见过一些女子,不说倾国倾城,至少比乡下女子美貌,无论气质还是才华,云彩均望尘莫及。大王念过书,又是一山之王,配这样的女子绰绰有余,怎能找个村妇。再说有了钱,什么女人得不到,广寒宫里的嫦娥怕是也要飞下来嫁你。”
一番话说得胖大王洋洋自得,虽明白吴邪在奉承自己,可他受用啊。
“我可以给大王介绍美女,到时金银财宝,温香暖玉皆是囊中之物,一个猎户的女儿算什么。”吴邪开出空头支票,反正胖大王不是会相信这种话的人,可这话又必须讲。
“真的?”胖大王居然应了。
吴邪是军官,军衔还不低,看样貌、谈吐,绝非出自一般人家,对方见过的世面,接触的人肯定比自己高上不止一个档次。之前也说过,胖大王是进过私塾的人,祖上秀才、举人之类出了不少,他太爷爷官至四品,后来家道中落,日本鬼子打进中国,所剩不多的田地也在炮火中被地主夺去,这才郁闷难当,占山为王。他并非心甘情愿做土匪。这不,胖大王心思活泛起来,有钱什么女人不能找,买一百个妻妾都行!比起未曾谋面的云彩,还是黄金的吸引力更大。对,黄金,他胖子才不要什么银圆。
如今,胖大王心思外露,吴邪松了口气。
作为官盗部队,盗墓所得的百分之九十五上缴中央,其余百分之五作为奖励分给下属。他们这团才一百人左右,每次都能拿不少,并且这些能人异士不招呼好了便会跑路,人家自立门户干票大的也收获颇丰,只不过多数人看中军队安稳,就算连续几月未下斗也有固定的薪饷拿,这才放弃自由投奔军队。
“怎样?”吴邪望着胖大王,“考虑一下?”目前团里可动用的资金打发胖大王应该尚有富足。
胖大王装模作样思考一番,道,“五根金条!”
吴邪乐了,这胖子果然狮子大开口,过路费要五根金条,要不是怕节外生枝,还有云彩的后半辈子,他才不屑谈判。
“哟,不愿意吗?”胖大王眼神嘲蔑,“政府军比老子还穷。”
瞎话,吴邪能穷过他?百人团真借道云彩山,他胖子未必敢拦。
“五根吗?成交。君子一言,快马一鞭!”吴邪一副割肉的苦脸。
可胖大王又说,“我不信你,你到时反口,我人财两失。”
“呵,大王真是多虑,人无信不立,我们可以当场立契,互相按手印。”
“契约谁写?”
“我……大王写也行。”
“让我军师来!”
“可以。”
五根金条什么概念?
一根金条为十两,一两黄金为一百银圆,那么一根金条就是一千银圆,五根五千银圆。在上海,一银圆买十六斤大米,四到五斤猪肉,北平物价比上海略低,一银圆可以买八斤猪肉。这是大城市,换了小城镇或农村,三到四块银圆便能买好几亩地,造房娶妻不在话下,什么一百妻妾,两百都养得活。
吴邪出手那是相当阔绰,因为考虑到胖大王要顾及自己的喽啰,给少了人家不为所动。可是过路费也不应太多,云彩本身卖不了一根金条,五根勉强接受,估计副团座跟参谋长也不会反对。
“哈哈。”胖大王高兴坏了,这比打劫赚钱快,特别他这种有原则的人,能打劫的对象实在不多。
吴邪看了他一眼,“大王,除了云彩,她爹也要放。”
“放!老子要个老男人干嘛?不过……”胖大王话锋一转,“阿贵跟她女儿值五根金条?团座眼睛都不眨,看上那妮子了?不说一般嘛。”
能做大王的,就算读书不多,脑子也不会笨到哪里。
吴邪怔了一怔,弯起嘴角笑得和气,“不是我看上云彩,是我的同僚张副团座对云彩姑娘一见钟情。大王有成人之美,云彩只是个小姑娘,不解风情,像大王这样的人中之龙,只有风华绝代的尤物才配得上。”
“哈哈哈。”胖大王又笑了三声。云彩啊,他现在对她的兴趣早被金条取代,而且他还有了新打算。不过敢跟他胖子抢女人,说心里不膈应那是假的,因此他对这位张副团座格外上心。
再说吴邪,他原本信口胡诌,哪想过这谎话会招致什么后果。谈了一盏茶功夫,两方算是谈拢,吴邪回到王盟身边,王盟简直热泪盈眶。那胖大王在众喽啰面前训话,说咱有钱了,乡下女人不要也罢。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还是笔横财,喽啰们见大王拿定主意,夫人也是他的,自然不会反对。
双方约好在寨子前立契,人马都带上,谁也不吃亏,交了金条,胖大王直接放这支队伍过去。只是他要求吴邪独自回去通知下属,另外两人作为人质押在山寨里。
吴邪想,敢叫张起灵作人质,这胖子是个人物。
张起灵不反对,王盟反对也无用。
吴邪临走前忍住笑意对张起灵道,“张副团座,跑了新夫人,大王不高兴了。但是你放心,我一定会来接你,万不能叫你留这儿做压寨夫人。”
王盟瘪嘴,想问团座为什么不关心一下自己,只记得张起灵,可听完整句话后,他又庆幸团座忘了自己。
“我走了,王盟暂时交给你。”吴邪开心的取下马鞭,在马屁股上轻轻抽了一下。
张起灵没说话,表情一如既往的平淡。
待吴邪走后,胖大王过来请人,看到张起灵时说:“走吧,老子的山寨冬暖夏凉,你们真有福气。”
张起灵上马,默默朝前走,王盟迫不得已跟着他。
过了一会儿,胖大王骑马凑前问道,“你们副团座是哪位?长得帅吗?”
王盟砸了咂嘴,“眼前这位便是。”
胖大王一愣,任谁都看得出他眼底透着轻蔑与嫉妒。“呸!小白脸,妮子都好这口!”他啐了声,感觉自尊心受到严重打击。
低调是另一种傲慢,至少张起灵的低调在胖大王眼里就是傲慢。
胖大王见张起灵没搭理自己,脸上挂不住,大王气势受挫,就自找台阶下。“算了,君子不夺人所爱,大王我成人之美,今儿把喜堂借你,算对得起你为云彩拿出的五根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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