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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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斋]有姝 作者:风流书呆

    正文 第2节

    [聊斋]有姝 作者:风流书呆

    第2节

    少年如何看不出他的不舍,见他嘴上吃着,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自己,更确切的说是盯着自己手里的馒头,心内又是一阵暗笑。这小豆丁怎会如此护食?而且丝毫不懂得掩饰情绪。有趣,当真有趣?留在身边养着也好,至少能图个乐儿。

    咬下一口焦香四溢的馒头,少年冷清的面容彻底舒缓下来。他已经许久没好好吃过一顿饭了,只要一想到再也回不去上京,便郁结难消、如鲠在喉。但眼下,看着把手里的馒头当成无上美味的幼童,他竟然觉得,现在的生活也并非那般糟糕。

    “拿着。”他从荷包里掏出五两银子。

    有姝顺手接了,傻乎乎地问,“做什么?”

    “你的卖身钱。”

    “我不签死契。”有姝将银子放在桌上,语气略显紧张,“每隔五年签一次活契,这样可否?”

    “可。”少年对这个并不在乎。五岁的幼童,再聪明又能如何?难不成还是自己仇敌派来的细作?这个可能性微乎其微。

    心中虽然这样想,但该做的调查却不能少。少年与有姝签了活契,回到自己院落时,两名护卫已把有姝的身世背景调查的一清二楚。

    “王象乾的嫡子?”少年沉吟,忽而摇头叹息。同样是嫡子,同样被父亲厌弃,没想到幼童与自己竟然同病相怜。王象乾乃兵部尚书,太之一系的中坚力量,他宠妾灭妻致使嫡子流落在外的事,倒可以稍加利用。

    “去接他过来。”少年冲护卫摆手,话音刚落,门外就传来咔擦咔擦的踩雪声。

    护卫推门一看,却见三尺高的幼童抱着一个巨大的包裹,正慢慢地,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来。包裹体积庞大,而他太过矮小,远远看去竟像是包裹长了一双腿,会自己走路了。

    “噗……”两名护卫没忍住,笑出了声儿。

    少年以拳抵唇,免得自己也失礼人前。这小豆丁明明孤僻得紧,且还不会讨好人,偏偏一举一动都充满了喜感,总是能在不经意间让人开怀。

    “怎么不找人帮帮你?”示意护卫去接包裹,少年上前几步,将小豆丁拉入房间。

    开元寺的厢房构造都差不多,只大小格局略有差别。少年这间厢房已是最好的,但对一名皇族而言,怕是只能称为“简陋”。房里陈设非常简单,一桌四椅、一床一柜一火盆,便再没有旁的家具。

    有姝大略一扫,已然明白少年虽是皇族,目下却境况艰难,比起自己恐只好了那么一线而已。他抖掉鞋子上的雪珠,模仿两名侍卫的动作,冲少年弯腰拱手,正儿八经地道,“主子,有事但请吩咐。”

    “噗……”两名护卫又笑场了。小豆丁才三尺高,偏以为自己威武雄壮能赶上八尺大汉,那肃然的表情,慎重而又豪情万千的语气,配上黏糊糊的小奶音,反差之大能叫人把眼泪都笑出来。

    少年发现只要一遇见幼童,便会习惯性的以拳抵唇。他很怀疑自己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终会被幼童废掉。慢慢走到书桌边,垂眸盯着字帖,忍俊不禁的感觉才略微消散,他吩咐道,“会磨墨吗?帮我磨墨。”因是被放逐,路上又遇见几次暗杀,他身边的随从早已死的死逃的逃,只有两名护卫活了下来。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

    “会。”有姝相当自信。他毫不胆怯,更不拘谨,挺着小胸脯走到书桌边才发现,自己虽然技能满点,但身高不够,莫说磨墨,便是踮起脚尖也看不见砚台放在哪里。伸长脖子看了又看,踮起脚尖绕了又绕,他的耳根一点一点染上红晕,只觉得自己尴尬恐惧症都快犯了。

    少年专心致志的临帖,仿佛一无所觉,但眼眸中的清冷早已被浓浓笑意取代,左拳更是习惯性的放置在唇上。两名护卫不停抖动肩膀,嘴里发出噗噗的短促笑声,这是哪里来的幼崽,太滑稽了。

    有姝力持镇定,耳根却早已红透,吭哧吭哧搬来一张椅子,放在书桌边,然后手脚并用的爬上去,终于看见了砚台。他清了清嗓子,随即侃侃而谈,“磨墨要轻重、快慢适中,姿势必须端正,务必保持持墨的垂直平正,要在砚上垂直地打圈儿,不要斜磨或直推,更不能随意乱磨。柳公权有所谓的‘笔正’,磨墨也是如此,心正墨亦正,墨若不正偏斜,既不雅观,磨出的墨也不均匀……”

    有姝觉得很有必要让少年见识到自己的博学和能干,否则很难洗刷之前的呆傻印象。这位可不是普通人,而是他的保命符,必须牢牢抓紧,最好能达到形影不离的程度。能与主子形影不离的人,绝对是心腹中的心腹,这便是他的奋斗目标。

    感觉墨水够用了,有姝将墨条擦干净,放置在一旁晾干,然后挺着小胸脯看向少年,眼睛亮晶晶的,格外有神,偏偏脸上毫无表情,似是十分严肃。

    少年看他一眼,嘴角微微抽动,又看一眼,又抽了抽,这才把左拳抵在唇上,闷声道,“磨得不错。”但急于表现自己,急于得到认同的小模样却更为有趣。

    有姝暗松口气,依然站在凳子上,背着手,肃着脸,像是随时在等待命令。其实伺候人这种活,上辈子他已经干习惯了。为了留在研究所,他十岁便开始当勤杂工,那些科学家大多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除了上厕所、吃饭和睡觉,什么都要别人帮忙,久而久之便锻炼出来了。

    少年虽然出身尊贵,但脾气却很温和,要求也不苛刻,这份工作反倒比有姝想象中的轻松。

    第9章 四十千

    有姝第一次当差虽然出了点小洋相,但总体来说表现的还是很优秀。外面更鼓阵阵,已到了亥时,他见少年频繁眨眼,似是有些困倦,于是非常贴心的提议,“天色已晚,主子是不是该歇了?”

    “嗯,你也早点回去睡吧。”少年放下书卷,按揉太阳穴。

    有姝点头,走到门边又停住,奶声奶气的问,“天冷,泡了脚睡会更舒服,我去帮主子打热水吧?”说这话时,他并不觉得自尊受到了伤害。这里是封建社会,贵族与平民之间存在天然的,无法跨越的鸿沟。他既然给少年当了下仆,自然要把本职工作做好,这是一个狗腿子最基本的职业素养。哦不,说错了,应该是心腹。

    上辈子,有姝为了一口吃的,能把研究所里的科学家当祖宗一样供着,这辈子为了活命,自然也能把少年伺候的舒舒服服。莫说打热水,便是少年让他过去搓脚,他也不能拒绝。

    好在少年为人宽厚,淡笑摆手,“这些粗活有人会干,你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快回去歇着吧。”

    有姝对这位主子更加满意。谦和、温柔、体贴,很懂得为别人着想,给他打工也不算委屈。更何况他还身携龙气,说不定未来能当皇帝呢?莫说皇帝的心腹,就是皇帝的太监,含金量也是很高的。

    有姝心里美滋滋的,面上却毫无表情,似模似样的半跪行礼,然后倒退出门。外面依然下着雪,刚清扫的庭院又是白茫茫一片,唯有几株梅花开得正艳,淡而清雅的花香夹杂在冰寒的空气中,很是提神。有姝深吸口气,又静静站了一会儿,这才高一脚底一脚的回房,看见自己堆的小雪人竟然放在一株梅花树下,招手道了句“晚安”。

    如今他已搬到少年的院落,就住在最东头的耳房内,包裹家什等物放置的井井有条、规规整整,想来是那两名侍卫的手笔。

    有姝拿铁钳拨了拨炭盆,发现灰堆里埋着几颗未燃尽的火星,连忙往里添炭。院外响起咔擦咔擦的脚步声,紧接着门被推开,少年的护卫提着一壶热水进来,嘱咐道,“有姝,这是主子让我送来的,你用冷水兑了,把脚泡暖和了再睡。棉被够不够厚?不够我给你加一层。”

    有姝连忙道谢,末了又面向少年卧室的方向拱手,说多谢主子体恤。

    护卫很受不了他严肃正经的模样。一个三尺高的小娃娃,偏要装成大人,看着只会觉得好笑。护卫嘴角抽搐着放下水,用力揉了揉小娃娃的脑袋,这才走了。有姝泡了脚,烤了一个地瓜,吃饱喝足用杨柳枝刷了牙,钻入厚重整洁的被窝,长长舒了口气。生命有了保障,食物也不短缺,这日子才是人过的。

    他自我陶醉了一会儿,渐渐陷入半梦半醒中,恰在此时,屋内温度骤降,一股阴冷的气流缓缓浸入棉被,钻入皮肤。

    “不好,厉鬼来了!”有姝心中凛然,面上却分毫不显,僵卧了小片刻,感觉一双无形的手朝自己脖颈摸来,便似炮弹般弹跳而起,鞋也没穿就推门跑出去。好在他的房间离少年不远,穿过回廊很快就到。

    “砰砰砰”的敲门声响彻夜空,两名护卫立时从隔壁房间出来,衣衫整齐,神情戒备,可见并未入睡。二人正欲上前盘问,房门吱嘎一声打开,少年身披大氅,垂眸看来,“何事?”

    走廊外阴风阵阵,不知哪一股是那厉鬼所化,刹那间便能夺走自己性命。有姝不敢留在外面,哧溜一声从少年腋下钻入,催促道,“快关门,快关门。”

    少年冲两名侍卫摆手,又朝虚空点了点,让隐藏在暗处的人少安毋躁,然后关紧房门,将扑面而来的冷风阻隔在外。他回头看向面色煞白、冷汗淋漓的幼童,笃定道,“做噩梦了?”

    “嗯。”有姝点头,一会儿把左脚放在右脚背上,一会儿把右脚放在左脚背上,整个人摇摇晃晃,狼狈不堪。没办法,地上太凉了,两只脚根本站不住。

    少年以拳抵唇,轻轻咳嗽,随即走过去,将他抱到椅子上,用大氅裹好,温声叮嘱,“我让阿大给你打一盆水来洗脚,坐着别乱动。”

    有姝嗯了一声,等少年打开房门,立马伸长脖子探看。外面除了夜空、雪花、梅树,并不见旁的东西。他将精神力集中于双眼,反复侦查,这才确定厉鬼确实走了。看来待在少年身边果然是最安全的。

    热水很快打来,护卫还顺手将他的鞋子也拎过来。有姝草草洗干净双脚,状似忠心地道,“主子,我今晚帮你守夜如何?”

    “你是想帮我守夜,还是不敢一个人睡?”少年莞尔,从箱笼里拿出一床棉被,放置在自己枕边,招手道,“过来吧,跟我一起睡。”五岁的幼童不敢一个人睡也无可厚非,都是天涯沦落人,能照顾便多照顾一点吧。

    有姝双眼岑亮,靸着鞋跑到床边,拱手道,“谢谢主子!”话落手脚并用的爬到最里侧,挥着小胳膊强调,“我人小,不占地方,绝对碰不到主子。我睡相还很好,躺下是什么样儿,醒来依然是什么样儿。”

    他害怕被人嫌弃,钻进被子,把自己缩成小小一团,只露出一双眼睛,巴巴地看着少年。

    少年摇头低笑,也跟着钻进被窝,安抚道,“分别盖两床被子,便是碰到也无碍。快睡吧,夜深了。”

    有姝点点头,迟疑道,“我以后能每天晚上都帮你守夜吗?不睡床,在脚踏或地上将就一晚也成。”一旦自己落单,厉鬼就会痛下杀手。这半个月,他在外面不知吸了多少阳气,以往出现时只是一缕阴风,而今却能让一整个房间变成冰窟。他又变强了!

    少年拍拍幼童发顶,轻声道,“看你表现吧。”

    有姝不再纠缠,用被子蒙住头,缓缓闭上眼睛。房间里燃着几个炭盆,温度不高不低非常温暖,耳畔不时传来少年清浅而又平稳的呼吸,像催眠曲一般叫人心神宁静。不用担心忽然而至的厉鬼,亦没有纠缠不休的梦魇,这是有姝度过的最香甜,最安稳的一个夜晚。迷糊中,他隐隐想到:幸好,幸好在最绝望的时候遇见了这个人。

    一夜无话。翌日,少年甫一睁眼,看见的便是缩在角落的一个小团子,果然睡下是什么姿势,早上起来还是什么姿势。原以为这个年纪的小孩睡梦中颇为多动,要么伸胳膊摆腿,要么频频起夜,但有姝却十分乖巧安静,愣是一丁点儿也没越界。

    少年摇头失笑,刚掀开被子,埋在被窝里的幼童就忽然弹起来,又黑又大的双眼满是戒备,毫无刚睡醒的迷糊感。看清面前的人,想起昨晚的事,他晃了晃乱糟糟的脑袋,戒备神情瞬间换成憨态可掬。

    “主子,我伺候你洗漱更衣。”他从床角滑到脚踏上,匆匆穿好衣裳和鞋袜,出门打水。

    有趣,不过一名幼童,竟也会露出如此凌厉的表情。少年心中暗忖,面上却表情平淡,叮嘱道,“重活不用你干,待会儿自然会有僧人来送热水。过来,伺候我穿衣。”

    有姝得令,将整齐叠放在矮柜上的衣服拿在手里,走到少年身边。少年发育的很好,才十四五岁便足有五六尺高,此刻正伸展双臂,等待幼童帮自己披衣。

    有姝抬头仰视,自信心再度受到严重打击,不得不搬了一把椅子过来。然而,便是站在椅子上,要够到少年也不容易,他用力踮起脚尖,这才顺利将衣服拢在少年身上,系衣带的时候踮脚的时间太长,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

    “我抱着你吧?”少年边说边将双手插入幼童腋下,将他举高。分明能自己穿衣,自己系衣带,他却偏要三尺高的小豆丁动手,为的不过是观赏对方手短脚短,耳根红红的尴尬模样罢了。

    自被放逐以来,逗弄幼童竟是他能体会到的唯一的人生乐趣。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过短短一天,他便染上了这等恶趣味,却完全没有矫正的想法。

    有姝不知道自己被戏弄了,反而觉得老板贴心极了,利利索索的把衣带系好,被放到地面时还正儿八经地询问,“主子看看哪条腰带合适?不如选蓝色这条吧,比较搭配。”

    “好。”少年表情淡然,眸中却满是笑意,见幼童踮起脚尖帮自己系腰带,忍不住伸出手,压放在他头顶,将他摁了下去。

    有姝打了个踉跄,奇怪的瞥少年一眼,当他是无意施为,于是继续踮脚系腰带,紧接着又被摁下去。接连被摁了好几次,像打地鼠一般,有姝即便神经再粗壮也意识到少年在戏弄自己,睁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控诉。他要用精神力感染对方,让对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少年弯腰,盯着这双清透见底的黑眸,慢慢勾起双唇,无声笑了。多了一个小娃娃陪伴,倒也挺有生趣。

    第10章 四十千

    被小娃娃泪汪汪的眼睛看得不好意思,少年接下来不再戏弄他,极其配合的穿好衣服鞋袜。走到外间,僧人已送来热水和饭菜。两名护卫分别叫做阿大、阿二。阿大正在兑热水,阿二正在摆膳,洗完脸立马就能开饭。

    有姝用力吸了吸飘荡在空气中的饭菜香味,只觉得饥肠辘辘,空虚难忍。他猴急的跑到盥洗架前,拧了一条湿帕子,连连招手让少年赶紧过来。

    听见小娃娃肚子里发出的咕噜声,少年莞尔,主动弯腰,方便他动作。有姝快速擦干净少年脸颊、耳廓、脖颈等处,用剩下的水抹了抹自己的脸,然后跑到餐桌前站定,看清碗碟里的菜肴,双目圆睁,很是惊异。

    “你们怎会有肉吃?”他来了半个月,顿顿都是青菜萝卜,一丝荤腥也闻不到。

    “嘘,切莫声张。”少年食指抵唇,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有姝点头,见阿大阿二摆好碗碟后退出房门,便也依依不舍的离开。

    “往哪儿跑?过来吃饭。”少年淡淡开口。

    “你在跟我说话?”有姝靠在门板上,一会儿指指自己,一会儿探出头去看走廊外的阿大和阿二。幸福来的太快,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末世里,能吃上新鲜饭菜是一种奢侈,来了古代,虽说能吃饱,却依然尝不到荤腥,除非投胎在大户人家。

    故此,有姝对这一桌丰盛的菜肴当真眼馋到极点,恨不能化身巨兽,连碗碟带饭桌一块儿吞下。他眼睛冒着绿光,未免显得太急切,小步小步的挪回屋内,嘴角不时闪烁可疑的亮光。

    少年以拳抵唇,轻微咳嗽,末了招手道,“过来吧,今日菜有点多,我一个人吃不完。”

    “对,浪费食物可耻。”有姝挨着少年坐下,拿起竹筷帮少年夹了一个酱猪蹄,催促道,“主子快吃。”你吃了我才好开动。

    “嗯,你也吃吧……”话音未落,幼童已夹起一块肉塞进嘴里,然后挥舞筷子大口刨饭,那架势活像饿了八辈子。

    “慢点吃,还有很多。”少年扶额,当真有些无奈,但看着看着,竟也觉得饿了。初至开元寺,他十分不习惯这里粗陋的饭菜,习惯了宫中的锦衣玉食,乍然失去所有,还被打落万丈深渊,巨大的心理落差让他几乎对未来绝望。他整夜整夜失眠,端起碗,亦常常觉得难以下咽。

    他知道自己必须尽快振作,因为他不是一个人,还有外家,还有母后留下的众多心腹。一旦他垮了,所有人都要为他陪葬。然而理性归理性,真要摆脱感性的纠缠,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收下幼童是想让自己转移注意力,并多个乐子,现在看来,这个决定是对的。

    幼童吃嘛嘛香,睡嘛嘛美,只要肚子饱了,虽然总板着一张脸,眼睛里却写满快乐与餍足,那愉悦的情绪很有感染力。只不知,当他长大了,晓事了,得知自己的身世,还会不会这样没心没肺。

    思及此,少年默默叹息。

    “有姝。取次梳妆,寻常言语,有得几多姝丽。你的名字可是来自于此?”他给幼童夹了一块肉,徐徐询问。

    “就是‘有一位美人’的意思。”有姝不太喜欢咬文嚼字,话语很是直白浅显。

    “有一位美人?你这五官倒有几分精致,日后或许真能长成一位美人。”少年捏住幼童下颚,将他转来转去的看了好一会儿。五官的确精致,但最出彩的却是一双眼睛,漆黑、明亮、深邃而又清澈,似宝石,更似天上的星辰。

    “多吃点,多长点肉,胖了才好看。”他继续夹菜,颇有种养儿子的满足感。

    有姝连连点头,对少年的好感度突破天际。既能保护自己,又能让自己顿顿吃肉,上哪儿去找比少年更好的老板?五两银子把自己卖了,不亏,一点儿也不亏。

    “你名字是谁帮你取的?”少年饭量不大,吃饱了便放下碗筷,逗引幼童说话。

    “我,我自己。”本想说我妈妈,但想到自己已经重生了,有姝连忙改口。这名字连宋妈妈和白芍也不知道,她们只会用“少爷”称呼他,说是等进学了,让先生起一个寓意绝佳的名字。有姝当时没发表意见,但心里却很不乐意。他是有姝,便永远是有姝。

    少年摇头失笑,万万没想到五岁的幼童竟会给自己取这样的名字。有一位美人?脸皮着实厚得很。

    二人吃罢早饭,便有一名布庄掌柜带着许多布料前来拜见。有姝原以为是少年要做新衣服,却没料对方把自己推上前,让掌柜量尺寸。

    “除了白色,其他料子都要了。他比较顽皮,喜欢在雪地里滚来滚去,白色着实不耐脏。”少年挑拣出白色布料,继续道,“再用绢布做几套亵衣亵裤。对了,外袍尽量做厚一点,梁州的冬天似乎比上京还冷。”

    掌柜连连点头答应。

    有姝摸摸从桌面垂落下来的布料,心里高兴极了。宋妈妈和白芍毕竟是女流之辈,不但要把少爷养大,还要送他读书习字,使他不至于蹉跎前程,所需要花费的金钱不可计数,故而日子过得很拮据。有姝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穿上新衣,平日里甚至要捡白芍的旧衣服穿,村子里不相熟的人家还当他是个小姑娘。

    “给我做衣服?”他抬头,眼巴巴的看着少年,生怕这只是自己的错觉。

    “嗯,既跟了我,我自然不会亏待你。”少年拍拍他发顶,语气甚为温和。

    有姝瞬间被幸福感包围。说句老实话,他来到古代之后,生活条件并没比上辈子好多少,同样是吃不饱穿不暖,还有一只厉鬼时时想要自己的命,危险程度比待在末世还高。来到少年身边之后,这些境况才一一得到改善。

    什么叫生活?跟老板在一起才叫生活!他心中喟叹,总是抿成直线的嘴角终于翘了翘,挤出两个深深的酒窝。

    少年还是第一次看见幼童露出“面无表情”之外的表情,忍不住上前,戳了戳他左腮的小坑,轻笑道,“我现在才发现,原来有姝竟还长着两个小酒窝。”

    有姝翘起的唇角慢慢拉平,揉着腮帮子道,“谢谢主子,日后有姝定然为主子赴汤蹈火!”或许对少年来说,他给予的一切并不算什么,不过举手之劳而已,但对来自于末世的有姝而言,食物、衣服、安身立命之所,已是他得到的最珍贵的礼物。得到多少便要付出多少,日后若少年有难,有姝就算豁出性命也会相助。

    看见幼童眼中的感激与坚持,少年内心颇受触动。他习惯了带着目的性去结交一个人,也习惯了面上一套背后一套,然而当他施展手段来应付眼前这个纯白如纸的小娃娃时,竟觉得羞愧无比。但是人总会长大,亦总会改变,谁又能一直保持初心?若小娃娃永远如现在这般赤诚,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继续利用他。

    罢了,现在想这些还为时尚早,日后再看吧。思及此,少年弯腰,温柔万分的抚了抚有姝冰冷的面颊。

    两名护卫发现,主子最近开朗了许多,也染上了逗弄有姝的恶习。他明知道有姝嘴馋,吩咐他们买来一大堆吃食摆放在桌上,却偏不让有姝碰触,叫有姝又是瞪眼又是流口水,好不容易大发慈悲递一块糕点过去,自己却站得笔直,让有姝蹦蹦跳跳地去抢。

    有姝也是个傻的,每次都会上当,便是蹦得满头大汗也不放弃,最后四肢攀在主子身上,像小猴子一般往上爬,誓要把糕点吃进肚子里才肯罢休。直到这时,主子才会低笑着把身上的小猴子撕下来,把糕点掰碎了亲手喂过去。

    这样富有童真和朝气的主子,两名护卫从未见过,内心颇受震动的同时又觉得很欣慰。看来主子已经走出了被放逐的阴霾。

    这日,少年雷打不动的待在书房里读书习字。有姝站在凳子上帮他磨墨,磨完之后负手站立,表情严肃的等待下一份差事。少年抽空扫幼童一眼,温声道,“站着多累?去那边坐着烤火,你瞧你,耳朵上都长了冻疮。”

    有姝连忙掩住耳朵,却不小心把红肿的手背也露了出来。

    “手上竟也长了几个。”少年一面叹息一面从抽屉里取出一盒药膏,均匀涂抹在幼童手背和耳朵上,末了挥袖,“走吧,去边上待着。”

    有姝感激不尽的看少年一眼,这才跳下凳子,走到火炉边暖手。他已经不想再道谢了,因为少年对他的照顾,无论多少声谢谢都无法抵消。他只能将这份恩情记在心里,日后倾尽全力报答。如果没有少年,他知道自己活不到现在这个时候。这个世界虽没有丧尸,但无形的鬼怪却远比丧尸更可怕。

    想起鬼怪,有姝放松的心弦立马绷紧。掐指一算,那厉鬼已经消失了八九天,也不知这八九天里又害死了几个人,吸了多少阳气。他每消失一次,下回再出现时便会强大很多,叫有姝一时一刻也不敢放松警惕。

    第11章 四十千

    内心暗藏许多忧虑,有姝觉得自己必须吃点东西压压惊,于是掏出怀里用油纸包好的核桃酥,小口小口地啃。咔擦咔擦的咀嚼声不绝于耳,像是屋子里藏了一只偷食的小老鼠,叫人很难集中精神。

    少年忍了又忍,终是没忍住,招手将有姝叫过来。

    有姝走到书桌边,一边嚼东西一边含糊道,“主子有何吩咐?”

    少年见他嘴角沾满糕饼屑,无奈的替他抹去,“日后不许在书房里吃这种酥饼,听见了吗?”

    “听见了。”有姝乖乖点头,继而追问,“那我能吃什么?”

    嘴巴真是一刻都停不下来。少年莞尔,从抽屉里取出一包蜜饯,“吃这种不会发出声响的食物。好了,一边儿待着去。”

    只要是能吃的,有姝都喜欢。他眼睛亮了亮,接过蜜饯后立马往嘴里塞了一颗,然后走回角落烤火。书房里终于安静下来,少年看了几页书,回头再去看有姝,发现他脸颊鼓起一个小包,显然是把果肉吃完了,却舍不得吐出里面的核,只等着把甜味全都吸干净。

    少年无声笑了,遍布阴云的心头慢慢露出一线阳光,虽然被放逐到这等苦寒之地修行,却似乎比待在皇城更有乐趣。放下书,看了看窗外的天色,他温声道,“午时了,回去用膳。”

    吃饭这种事,有姝向来不落于人后。他立马蹦起来,把早已准备好的暖炉塞进少年手里,急道,“主子你等等,我马上去灶房取饭菜。”

    “先伺候我更衣再去。”少年将蹦出门槛的幼童拽回来,表情又是无奈又是好笑。

    有姝耳根微微一红,连忙规规矩矩的跟在少年身后。少年爱洁,一日必要换三套衣服,早中晚各一套,否则便浑身不舒坦。二人回到卧房,阿大恰巧把新裁好的衣服送来。

    “这几套是有姝的,快穿上试试。”阿大笑呵呵的打开其中一个小包裹。

    有姝踮起脚尖一看,果然是自己的尺寸,有内衣也有棉袄,还有两双牛皮靴子,里面夹了羊羔毛,穿上一定很暖和。他本就黑亮的眼珠似在发光,却还是压下满心喜悦,把少年的衣服取下来,说道,“先帮主子更衣吧,这些衣服我回去再试。”

    “现在就试,不合身我叫他们改。”少年却不答应,亲手为幼童穿衣。

    棉袄做得很厚,颜色也十分鲜亮,有姝最近长胖了些许,蜡黄的皮肤变得白白嫩嫩,看上去像个移动的粉团子,着实招人喜欢。少年将手放置在他头顶,将他转来转去的看了半晌,这才满意的笑了,“我家有姝果然是个美人。”

    有姝嘴角微微一翘,露出两个小酒窝。

    少年越看越喜欢,将他拉进怀里,伸手去戳小酒窝,连戳了好几下才作罢,笑道,“行了,快点更衣用膳。”

    被“用膳”两个字激励,本就心情愉快的有姝像打了鸡血,三两下把沉重的椅子拖到少年身边,站上去为他解衣带和腰带,完了将他推坐在床沿,蹲下身脱鞋。

    少年的恶趣味又犯了,故意将脚背弓起,叫有姝无论如何也没法把靴子拽下来。有姝吃奶的劲儿都用上了,脸颊一时间憋得通红,却不防少年忽然放松脚背,让靴子猛然脱落。

    有姝顺着惯性往后栽倒,不但摔了个屁股朝天,还像球一样滚了两圈,好半天爬不起来。所幸卧室内铺着柔软的羊羔皮,倒是没感觉到疼痛。他一面揉着小屁股,一面认真提议,“主子,你的靴子小了,我重新帮你做几双吧?保证比布庄的裁缝做得好。”

    这话并非虚言,末世里物资短缺,有衣服鞋子穿就算不错了,谁舍得扔掉?破了就重新缝上,直到缝无可缝为止。作为勤杂工,有姝没少帮人缝衣服鞋袜,生活技能早已点满。

    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怎能如此好骗?少年心内暗笑不已,面上却分毫不显,捏着他长满冻疮的小胖手,调侃道,“你这小手恐连绣花针都捏不住,还能做靴子?你看这几寸厚的鞋底,得一针一线地纳,没有一把子力气可不行。你有这份心足矣,主子我很欢喜。”

    纳鞋底的确是个问题,有姝再次为自己的年龄感到无力,闷闷不乐地道,“那等我长大了再帮主子做鞋。”似想到什么,他又高兴起来,翘着唇,露出两个小酒窝,“做衣服不费力,我先帮主子做两套春衫吧,再过一两个月就能穿了。”

    少年虽然不抱什么期待,却依然爽朗的笑了,“行,我便等着穿有姝帮我做的新衣服。”原以为母后去后,便再也没人会亲手为自己缝制衣物,并且将自己的吃穿住行、喜怒哀乐放在心上。但有姝做到了,不是下仆对主人的尊敬与职责,而是真切的关怀与感激。

    两个皆被父亲抛弃的人能在千里之外的梁州汇聚,未尝不是一种缘分。

    阿大不敢打扰心情愉悦的主子,将衣服收进箱笼,转去灶房端饭菜,刚走出院门,就见阿二将一位老妇和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女拦住。

    “这位小哥,奴家是来探望大少爷的,烦请您通报一声。”宋妈妈从荷包里掏出几文钱,想塞进阿二手里。

    阿二不肯接,明知故问道,“你家少爷是谁?”

    “我家少爷就是我家少爷,还能是谁?他原先住在东院的厢房,我们找过去,那里的僧人却说他搬来了这里。”宋妈妈没读过书,哪里敢擅自给少爷取名字,是以,现下有人问起竟不知该怎么称呼。

    “你家少爷多大年纪,长什么样儿?”阿大走过去盘问。两人跟自家主子学坏了,时不时便恶趣味发作,分明已把主仆三人的背景查了个底儿掉,却硬是要装傻。

    “我家少爷今年五岁,这么高,眉淡、眼大、鼻高、嘴小、脸圆,十分玉雪可爱。”

    “就是有点瘦,表情呆呆的,不常笑。”白芍跟着补充。

    “什么叫呆呆的,那是憨态可掬,憨态可掬!你这死丫头,没读过书就是不会说话!”宋妈妈不乐意了,狠狠戳白芍脑门。

    阿大、阿二忍笑忍得十分辛苦。怪不得有姝如此有趣,原来是耳濡目染的缘故。阿大放缓面色道,“我大约知道你们要找谁了,稍等,我去叫有姝。”

    宋妈妈和白芍大松口气,忙不迭的道谢。

    有姝很快随着阿大出来,将宋妈妈和白芍拉到自己原先那个房间。如今,他时时刻刻跟在少年身边,便是晚上睡觉也不分开,故此,屋里许久没人居住,已积了一层灰。宋妈妈原以为他受了怠慢,听了内情才叹道,“贵人心善,老奴帮贵人立个长生牌。”

    有姝点点头,从袖袋里掏出五两银子,奶声奶气道,“定要用我的钱立长生牌,往后我日日去添香油。”上辈子,有姝是不信鬼神的,这辈子却不得不信。那厉鬼说他已上了阎王爷的生死薄,既有阎王,便肯定会有神佛,多多为主子积些阴德,他日后也能过得顺遂一点。不似王象乾,做了太多损阴德的事,叫厉鬼找上门来,还连累了自己。

    “少爷,你哪儿来的银子?”宋妈妈面露忧虑。

    “主,贵人给的。妈妈放心,等我长大了,一定加倍还给贵人。”有姝没敢说自己签了卖身契,将银子塞进宋妈妈手里,继续道,“对了,贵人给我取了一个名字,叫有姝,日后你们便叫我有姝。”

    “这如何使得?少爷就是少爷,上下尊卑可不能乱。”宋妈妈坚决不肯,细细回味“有姝”二字,赞道,“虽然不解其意,但听着就很雅致。好,这个名字好。”

    白芍也竖起拇指连声说好,末了看看四周,压低嗓音询问厉鬼的事,听少爷说待在贵人身边厉鬼便不敢来了,不免长舒口气。主仆三人聊了聊彼此近况,又吃完阿大送来的饭菜,这才依依不舍地告别。

    有姝将人送到寺门外,远远看着她们的背影消失在山路尽头,正要回转,一名僧人抱着一大捆干柴从另一条山道走过来。

    “小施主,贫僧方才崴了脚,烦请您帮贫僧分担分担。”他放下干柴,指了指自己红肿的脚踝。

    有姝性情冷淡,对陌生人总会保持一定的距离,莫说僧人需要帮助,便是死在他面前,亦无法令他眨一下眼皮。他对僧人视若无睹,径直转身入内。僧人眸色微微一暗,跨步上前去掐他脖颈。

    急促的脚步声引起了有姝的警觉,他并未回头查探,而是撩起衣摆狂奔,却因为腿短,很快被追上。

    “往哪里跑?你若不死,我的名字便不能从生死薄上消去,如何重新投胎做人?你害我至此,总要付出代价!”僧人阴恻恻的嗓音响在耳畔,叫有姝头皮发麻。他反手去抠僧人双眼,却不小心划破耳朵上的冻疮,流了许多血。

    僧人愣了愣,随即扑上去吸食鲜血,含糊道,“没想到你竟是世外之人!好啊,喝足了你的血,我亦能成为世外之人,断了因果轮回!妙哉妙哉!”

    危急时刻,有姝的大脑依然在高速运转。从厉鬼的低语中他得知了一个惊天噩耗:自己的鲜血对妖魔鬼怪具有无与伦比的吸引力,其效果不亚于唐僧肉。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喝了自己的血大概也一样。

    换句话说,他现在的境况与末世一般无二,一旦流血,就会被周围的鬼怪分食殆尽。

    第12章 四十千

    有姝虽然年纪小,却见过许多大场面,很快就摆脱恐惧,努力求生。他再次抬手,狠狠朝僧人眼睛抠去,对方立刻松开手,捂住眼睛惨叫。趁着这个空隙,有姝拔腿狂奔,匆忙间回头一看,却见僧人根本不在乎破掉的眼珠,也飞快追了过来。想也是,这具身体到底不是他的,便是再痛,为了世外之人的血肉,他也能忍耐。

    有姝腿短,速度如何比得上一个成年人,眼看就要被追上了,不禁暗暗叫苦,早知道厉鬼如此穷追不舍,无孔不入,自己就该时时刻刻跟在主子身边。然而现在后悔已经晚了,他就算插上翅膀,也不可能瞬间飞回去。

    “救命!主子救命!”有姝扯开嗓子大喊,但此处离佛殿很遥远,路径也很偏僻,莫说少年,便是寺内僧人也不见踪影。

    听见背后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有姝隐隐感到绝望,却在危难之际,一阵破空声忽然而至,紧接着便是两声惨叫。有姝回头去看,发现被厉鬼附体的僧人已瘫倒在地,左右腿各有一个血洞,显然是被暗器所伤。谁人助我?又为何躲在暗处不肯现身?有姝不敢停下来,边跑边快速思索,眼看小院的拱门近在咫尺,差点喜极而泣。

    他知道自己虽然身世离奇,却绝不会有人在暗中保护。他爹没那个心,他娘没那个力,想来想去,这些隐藏在暗处的人要保护的对象,唯有主子。是了,他身携龙气,有几个暗卫也很合理。

    算一算,这是主子第几次救自己的命?有姝跨进院门时感激不尽的暗忖。

    与此同时,少年也从暗卫处得到有姝遇袭的消息,正推开房门急急跑出来,与慌不择路的幼童撞了个满怀。一跌入檀香幽幽的温暖怀抱,有姝就彻底放心了,四肢用力缠在少年腿上,撕都撕不下来。不分开了,除非灭掉厉鬼,否则这辈子都不与主子分开。这样想着,他抱得更紧,将苍白的小脸贴在少年大腿上。

    “没事了,有姝别怕,现在没事了。”少年弯下腰,将瑟瑟发抖的幼童抱入怀里拍抚。

    有姝没啃声,感觉自己被抱离地面,连忙去搂少年脖颈,并把脸埋在对方颈窝处。世上最安全的去处果然唯有这里。

    少年将受了惊吓的幼童带回屋内,找出金创药替他包扎被咬得鲜血淋漓的耳朵。阿大、阿二奉命前去审问那僧人,却得知对方已莫名其妙地暴毙而亡,秘密遣了仵作去验,竟找不出确切的死因。

    僧人究竟是冲谁而来?有姝还是自己?这个问题少年很想弄明白,但经过大半月的调查,却没发现任何可疑之处,时日一长也就抛开了。

    有姝这回受惊不小,连啃了十几个窝窝头才缓过劲儿来,从此便黏着少年不放,走哪儿跟哪儿,像个小尾巴。少年也不觉得厌烦,处处照拂不说,还亲自教导他读书习字。两人的相处渐入佳境,看着不像主仆,倒似父子。

    虽然待在少年身边很安全,但把自己的性命交到别人手中,有姝无论如何也不放心。每到空闲,他便开始琢磨如何弄死厉鬼。目前,他还未发现厉鬼的弱点,反而让对方抓住自己一个把柄。对方连寺庙都敢闯,还杀死一名僧人,可见并不惧怕那些泥塑的神佛。这世上能克制他的东西也许很多,但有姝知道的,却唯有少年一个。

    故此,弄死厉鬼的关键还在少年身上。若是能将他的龙气收为己用就好了。思及此,有姝的思路瞬间打开。他没研究过龙气,但所谓的龙气,归根结底是一种力量,与异能没什么差别。异能可以夺取,龙气自然也可以。

    夺取异能只需挖出异能者的晶核并吸收,龙气呢?要知道,少年只是个普通人,并没有晶核。难道要喝了他的血,吃了他的肉?像厉鬼对付自己那般?有姝疯狂摇头,把这个可怕的想法彻底摒除。他或许没什么节操和下限,三观也略有点歪,却素来奉行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行为准则。少年并未伤害过他,相反,还曾几次三番救他于水火。为了保住性命而谋害少年,这种事他绝不会做。

    有姝苦思好几天,终是把夺取龙气的想法压了下去。他向少年讨要了一块随身携带的玉佩,想知道一件器物若长久摆放在少年身边,会不会沾染龙气从而具备驱邪防身的功效。但事实是,他带着玉佩刚走出院门,就差点被厉鬼袭击。好在他早有准备,感觉到一股阴风卷过来,立马扯开喉咙喊主子,把那厉鬼硬生生吓走了。

    打那以后,有姝再也不敢拿自己的小命来玩,越发不敢离开少年一步。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不知不觉便过了十年,有姝从手短腿短的奶娃娃,长成了风度翩翩的少年郎,而本就身形挺拔的少年,如今越发俊美无俦,贵气逼人。

    开元寺的香火还是那般萧条,寺内屋舍年久失修,已是破败不堪,许多僧人受不得苦,纷纷还俗去了。有姝和自家主子居住的小院因无人打理,连瓦沿上都长满了蒿草,鸟儿藏在蒿草里筑巢产蛋,到了春夏两季便莺啼阵阵,雀鸣声声,很有几分野趣。

    这日,姬长夜,也就是当初的少年,正站在书桌后练字。他气质儒雅,面容温和,一笔狂草却大有气吞山河,威震八方之势。阿大凑近了细细一看,乃是“扭转乾坤”四字。

    姬长夜放下毛笔,习惯性的去看角落,却见有姝嘴里正含着一枚蜜饯,将腮帮子顶起一个小鼓包,本就未曾退去婴儿肥的脸庞越发显得逗趣可爱。然而更令人忍俊不禁的还是他的动作。他竟捏着一枚绣花针,熟练的穿针走线缝制衣物,若身穿花花绿绿的襦裙,俨然就是个小姑娘。

    姬长夜以拳抵唇,低低笑了两声,这才招手唤他过来,“有姝,看看你长高没有。”

    有姝放下针线,走到书柜边站定。他已经长大了,看向主子却还是需要仰视,为对方戴发冠依然得踮脚,此生怕是毫无赶超的希望。他背抵书柜,站得笔直,满怀希冀的询问,“长高了吗?”

    姬长夜用匕首在书柜上做了一个记号,颔首道,“长高了一寸,不错。”

    “才一寸?”有姝明亮的眼睛暗淡下去,转身自己比划了一下,不得不承认这个残酷的事实。

    “一年长一寸,还有五年可长,或许能及我耳际。”姬长夜揉弄少年柔软乌黑的发丝,脸上满是温柔宠溺之情。将一个奶娃娃精心喂养成秀丽无双的少年,那种满足感虽比不上暗中翻搅天下大势的畅快,却也别有一番滋味。若在喂养的同时得到对方的全部感激与热爱,便更让人无法放手。

    姬长夜有些上瘾,是故,当得知自己的布局已开始奏效,竟不知该如何抉择。他找了个借口遣走有姝,拧眉道,“上京有何异动?”

    “这是刚到的书信,皇太后与皇上正为七皇子的属地问题展开博弈,想来不日便会召您回京。”阿大奉上一封密函。

    姬长夜展开书信细看,眉头非但未曾舒展,反而皱得更紧。

    阿大不知他在忧虑什么,偏要戳他的痛处,“主子,咱们什么时候把有姝送回王家?若是您开口,他定然为您肝脑涂地。王象乾如今是太子的心腹,若扳倒了他,定能重创太子一系。”

    培养一名暗探,继而将对方送到自己的敌人身边,这种事于姬长夜而言已是稀疏平常,无需挂怀。但轮到有姝,他却迟迟拿不定主意。有姝的确很聪明,尤其是读书习字,几乎一教就会,举一反三,但在人情世故方面却单纯得像一张白纸。他从不懂得掩饰自己的情绪,亦不明白何谓人心险恶,将他送回王家,面对后宅的阴私与朝堂的风云,在种种阴谋算计中变得伤痕累累,满目沧桑,姬长夜舍不得,真的舍不得。

    他揉了揉太阳穴,叹息道,“再等等,让我好好想想。”

    阿大见主子表情不对,便也不敢再劝。

    这十年里,厉鬼时不时前来滋扰,令有姝警觉性大为增长。只要屋内有一丝异样,他就能立刻察觉,故而慢慢知道这个看似萧索的寺庙里,竟里里外外藏了一百多号暗卫。

    宋妈妈和白芍每隔几天便来看他,顺便带来外界的消息。他知道皇三子因私德有亏被放逐梁州,虽未削去玉牒,却被勒令永世待在寺庙修行,以赎己身。而皇三子究竟犯了什么错,又被发配到哪座寺庙,却是无人知晓。

    皇三子乃元后唯一的嫡子,本该继承大统,立为储君,然而当今圣上却十分忌惮元后母族,为防外戚专权便着力打压这母子俩。十五年前元后薨逝,十一年前皇三子被放逐,母族被抄捡查没,至如今,无论朝堂还是民间,已很少有人记得圣上还有一个嫡子。

    有姝略略一想便知道,自己的主子定然就是皇三子。有姝看上去有点呆,但其实聪明绝顶,从日常的蛛丝马迹中获悉,自己的主子并非传言中那般不堪,更不是无用之人。最近频频有暗卫来往小院,时不时便见信鸽在窗外盘桓,有姝隐隐有种预感,主子或许要归京了。

    第13章 四十千

    有姝已做好跟随主子归京的准备,宋妈妈和白芍却先一步赶到开元寺,要接有姝离开。她们以为十年过去,厉鬼早就走了,留不留在贵人身边并无所谓。

    “我现在还不能走。”有姝听完二人来意,摇头拒绝。他尚未找到杀死厉鬼的办法,一旦离开主子,唯有死路一条。

    “可是你母亲还等着你呢!”宋妈妈急得不行,握住少爷手腕,低声道,“你想不想知道自己身世?”她原想等少爷成家立业了再回上京认祖归宗,哪知道林氏那贱人竟不肯放过小姐,往小姐屋内塞了些男子的私物,污蔑小姐与外人通奸,逼着小姐在感业寺落发为尼。

    宋妈妈收到消息时,此事已成定局,想到小姐这辈子都毁在王象乾和林氏手里,她无论如何也咽不下这口气,冲动之下便想把少爷带回去。少爷好歹是王家嫡子,又如此聪明俊秀,定能获得老太爷和太夫人的宠爱。

    思及此,她也不管少爷是否愿听,竹筒倒豆子一般将所有前程往事尽皆倾诉,末了低泣道,“少爷,你母亲还等着你回去救她呢。你快跟我回上京吧。”

    “你是想让我回去认祖归宗?”有姝面无表情的询问。莫说他尚且自身难保,便是没有被厉鬼缠住,也绝不会回王家。

    宋妈妈连连点头,白芍也露出希冀之色。

    “是嫡子又能如何?母亲还是正妻,照样落得个长伴青灯古佛的下场,老太爷、老夫人可有为她说过一句公道话?你们也说了,我打一出生,全家人都知道我是讨债鬼投胎,被你们抱走十五年,亦无人问津。原以为讨债鬼已死在外面,正待松口气,却又忽然找上门来,宋妈妈,若换成是你?你喜欢得起来吗?”有姝抿了抿唇,继续道,“林氏连毫无威胁的母亲都不肯放过,又如何容得下我这个与她儿子争家产的嫡子?而家中的长辈,谁又会护着我?父亲?老太爷?老夫人?”

    有姝再次摆手推拒,“宋妈妈,我们势单力薄,现在回去不是争口气,而是送死。母亲能离开王家是好事,至少不用再受磋磨。待我此间事了,我便去接她出来。头发剃掉了能再长,出家了能还俗,但命没了,便什么都没了。”

    宋妈妈一听此言,顿时陷入长久的沉默。白芍热切的表情也慢慢冷却下来。一盏茶后,二人双双醒悟,目露羞愧。她们也是急糊涂了,差点害了少爷。王家哪里是什么好去处,却是刀山火海,血池炼狱。

    想通关窍,二人让有姝给母亲写一封信,也好叫她安心,然后回家收拾行李,先去京城查探情况。她们前脚刚离开,阿大后脚就来了,让有姝做好出远门的准备。

    三日后,有姝与主子登上马车,摇摇晃晃往京城去。

    姬长夜手里拿着一张圣旨,轻笑道,“有姝就没什么话想问我?”

    有姝正捏着一块米糕,用门牙一点一点磨,闻言左右摆头,对圣旨的内容毫无兴趣。该知道的他早就知道,不该知道的,他也猜到了,人太聪明就是如此烦恼。

    姬长夜将少年拉入怀中,细细抹去他嘴角的碎屑,叹道,“我原以为这辈子都回不了京城,故而想抛却身份重新活过,却没料父皇竟又招我回去。有姝,你大约已经猜到了吧?我就是当朝三皇子姬长夜。”

    有姝点头,表情十分淡然。主子就是主子,无论是开元寺里带发修行的落魄少年,还是如今运筹帷幄的上位者,对他来说都没有区别。

    姬长夜对少年稀松平常的反应很满意,思量半晌,又道,“那你可知道自己的身世?”终于还是走到这一步,他抿了抿唇,感觉口中万分干涩。

    有姝一面点头一面啃米糕,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满是疑惑,仿佛想问主子为何提起这茬。

    姬长夜心内微惊,捏住少年下颚,仔细看他,“什么时候知道的?”

    “四日前,宋妈妈来看我那次。”有姝坦诚相告。

    “竟是那天知道的。”姬长夜喃喃自语,反复回忆有姝最近几日的表现,发现他该吃吃,该睡睡,丝毫没有自己预想中的哀痛与仇恨,亦没有向自己求助的意愿。有姝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定了定神,他继续追问,“既如此,那你可曾想过回王家认祖归宗?你若是想,我能帮你把宋氏也接回去。”

    有姝哪里敢走?一听这话,连米糕都吃不下了,连忙扑到青年身边,双臂缠在他劲瘦的腰上,急切表白,“请主子千万不要送我离开!王家再好又能如何?他们从小将我抛弃,未曾给我一粒米,也未曾给我一件衣。将我养大的是主子,教我读书的是主子,让我吃饱穿暖、平安康健的还是主子,我宁愿待在主子身边为仆,也不想回到王家去当什么大少爷。”说到此处,有姝眨了眨黑白分明、清澈见底的大眼睛,真挚道,“哪里有主子,哪里才是我的家。”

    有姝口舌笨拙,一次性说这么多话,已是超常发挥,然而这一字字一句句,却都是他的肺腑之言。他担心自己无法撼动主子心神,不免感到十分焦虑,眼眶、鼻头慢慢变红,浓密的睫毛也染上湿意,看上去可怜极了。

    姬长夜看似温柔宽和,实则内心最是冷漠,当初收下有姝,一是为了利用他的身世大做文章,二是为了找个乐子,对有姝的怜惜有,却不是很多。但人心都是肉长的,朝夕相伴了十年,姬长夜便是一块石头,也该被捂热了,更何况有姝待他没有一点虚情假意,那颗赤子之心,自始至终都没变过。

    他来不及多想,将吓得脸色发白的少年抱入怀中轻轻拍抚,应承道,“有姝别怕,我不送你离开。有我的地方,总有你的归处。”怀里的人,是他手把手教养长大,亲眼看着他从三尺高的奶娃娃长成了姿仪绝世的少年郎。他虽已二十有五,却至今未曾大婚,身边既无妻妾亦无子嗣,有姝说是他的下仆,实则与他的亲人无异。他们日日同桌共食,同床共枕,早已是彼此最亲密、最重要的存在。

    将有姝送到人心险恶,纲常沦丧的王家,他如何舍得?之前的所谓布局,所谓筹谋,在有姝哭红的眼睛面前,什么都不是。姬长夜妥协了,彻彻底底妥协了。

    他抹掉有姝眼角的泪水,将米糕掰碎,一点一点往他嘴里喂,柔声道,“好了,别哭了,你已经不是三四岁的奶娃娃,怎么还喜欢哭鼻子?只要你不愿意,我绝不会送你走,我发誓。”

    姬长夜素来一言九鼎,有姝听了这话才算安心,伸出舌尖将米糕卷走,闷声道,“我没哭,只是有点心塞,吃些东西就好了。”话落接过米糕,嗷呜咬了一大口。

    看着少年一鼓一鼓的腮帮子,姬长夜低声笑了,积压在心头的阴霾缓缓消散。

    三天后,一行人抵达上京。由于三皇子当年被放逐时还未来得及出宫建府,如今年纪大了,也不方便留宿宫中,皇帝便把日前查抄的一座官员府邸赏赐给他。

    有姝跳下马车时,内务府派来的宫人正在擦拭朱红色的大门,门梁上悬挂的“方府”的牌匾刚被摘下,随意摆放在路边。

    “你这人怎么如此无礼,竟把马车停在别人家正门口。快些走开!”一名宫人上前驱赶,看见随后而至的姬长夜,辨认了半晌才跪下行礼。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当朝三皇子,亦是圣上唯一的嫡子,归京时竟只配备了一辆马车,看上去寒酸极了。

    哎,果然是个不受宠的。这样想着,宫人不免流露出几分轻蔑。

    姬长夜淡淡瞥他一眼,牵着有姝径直入内。早在母后薨逝之时,他就看透了人情冷暖,亦看尽了世态炎凉。他不再为父皇的贬斥伤怀,也不再为旁人的轻视愤怒,只因他知道,自己早晚会登上那至高无上的宝座,将这些人踩在脚下。

    说来也是命苦,有姝虽然来自于现代,又托生在大富大贵的王家,却从没住过如此宽敞豪华的屋舍。他这里看看,那里摸摸,目中满是惊奇之色。

    但对姬长夜而言,这座宅邸只能用“简陋”二字形容。放眼整个大明皇朝,哪个皇子的居所是三品官员的规制?他刚入京便被狠狠打了脸面,也不知多少人在暗中看笑话。但那又如何,能让皇帝亲口否决掉之前将他永远放逐的旨意,姬长夜已赢了一筹。

    目下,看见有姝绽放光彩的明眸,腮边露出的小小酒窝,姬长夜越发心情快慰。

    “喜欢这里吗?”他习惯性的去戳那软坑,为指尖温热细腻的触感着迷。

    有姝重重点头。此处花木峥嵘、假山林立,可说是三步成景五步入画,与破败萧索的开元寺相比简直是天渊之别。经历过末世的摧折,又遭受父母的遗弃,有姝对生活品质压根没什么奢求,能住在如此富丽堂皇的地方,自是无比满足。

    姬长夜见少年很是欢喜,心中的那点不虞也就随之消散了。

    第14章 四十千

    二人椅子还未坐热,外面便来了一个太监宣旨,让皇三子即刻入宫觐见。姬长夜当年被放逐时还未出宫建府,故此,至如今也没得到任何王爵或封号,在所有皇子中是地位最低的。此次能够归京,也是多方博弈的结果。

    当今太子行四,生母萧贵妃乃圣上最宠爱的女人,为了她,不惜气死元后,放逐嫡子,在朝臣的反对声中硬将四子立为储君。这母子俩可说是后宫、前朝最风光的存在。然而,元后没了,太后却还活得好好的,其母家肖国公府亦是朝中一大势力。太后为了维护家族利益,逼着皇帝纳了自己侄女儿入宫,立为诚贵妃,诚贵妃的儿子七皇子今年刚及弱冠,按照祖宗规矩,应该带领家眷离开京城,前往自己的封地。

    此次姬长夜能够顺利回到上京,问题就出在这封地上。如今的大明朝只剩下两块封地可供七皇子选择,其余地界都已是有主之物。一块是荆州,地处西北内陆,四周被各大蛮族包围,时有战事发生,不但极为贫瘠,亦十分危险;一块是湖州,乃大明皇朝最富庶的州府之一。太后为了照拂七皇子,自然想让他去此处,但太子和萧贵妃却不乐意。

    湖州是水上运输的交通要道,且土地十分肥沃,一年的赋税能赶上半个国库,七皇子去了那里,只要稍微做些手脚便能积攒大笔银两,日后招兵买马岂非难事?这对太子而言是个巨大的威胁,又兼之肖国公府势大,早有染指储君之位的苗头。这湖州给谁都可以,就是不能给七皇子。

    太子与萧贵妃深感不安,连番在皇帝跟前游说,试图让他把七皇子派遣到荆州去。太后闻听消息气坏了,这才想起当朝还有一个皇子没有封地,那就是姬长夜,于是待儿子前来与自己商量时,手指往地图上一点,斩钉截铁地道,“这荆州便赐给老三吧。他是嫡子,又已成年,早该加封了。”

    皇帝立即否定,“那孽子违背人伦,乱了纲常,已铸下不可饶恕的大错,朕没将他贬为庶民实属宽和仁厚,怎能再赐他封地?”

    太后闻言冷笑,“违背人伦,乱了纲常,这话皇帝拿去骗骗别人倒也罢了,无须在哀家跟前耍花腔。真正违背人伦的究竟是哪个,哀家心里清楚得很。哀家之前可以睁只眼闭只眼,如今既欺到哀家的小七头上,哀家却是忍不得。”话落抿了一口热茶,放软语气道,“老三到底是你的嫡子,带发修行十年已足够他洗心革面,你若是能召他回来并加封,世人都得赞你一声蔼然仁者。”

    皇帝本就心虚,又颇为忌惮太后,故作为难地道,“待朕考虑考虑。”末了甩袖而去。

    太后怕事情有变,授意肖国公与各位大臣向皇帝施压,尽早将封地定下。皇帝虽然不想把湖州给老七,却更不愿意让老三拥有翻身的资本,两害取其轻,只得选择妥协。

    于是一份诏书就这样送到梁州的开元寺,而姬长夜早就猜到此次回京,皇帝要与自己说什么。能得到封地和王爵,他内心并无一丝触动,这些本就是他应得的,更在他算计之内。只一点让他颇为头疼,那就是有姝这小尾巴实在是黏人,竟连入宫都要跟着。

    “你乖乖地待在府里,我让阿二给你买香酥鸭。我记得南街水井巷的福记香酥鸭可是上京一绝,那香脆咸鲜的口感过了十年还令我回味无穷。你不想尝尝吗?”他无奈地拍打少年发顶。

    有姝哪里敢离开青年一步,什么话都不说,只用力抱住青年劲瘦的腰,并将脸蛋埋在他怀里。这种无尾熊的抱法最是牢靠,一旦黏上,便是阿大和阿二齐上阵也没法将他撕开。姬长夜看不见他表情,只能一下一下捋着他顺滑的发丝,又去扯他玉白的耳朵。

    有姝不为所动,反而抱得更紧,恨不能直接钻到青年身体里去。若是这龙气能为他所用,他何至于此?这十年过得委实辛苦,睡觉、吃饭、读书,甚至上厕所,他都得形影不离地跟着姬长夜,便是姬长夜的幕僚前来禀事,他也硬赖在书房不肯离去。好在他年纪小,别人没拿他当回事,待他慢慢长大,朝夕相伴的情分自然而然就打消了姬长夜的心防,这才平安无事地活到现在。

    如今回到上京,有姝明白,若是自己再找不到收用龙气的办法,早晚会死。现在的姬长夜已不是当年那个落破潦倒的皇子,而是正经的,有了封地的郡王甚或亲王。他总有许多正事要办,总要去自己去不了的地方,譬如现在,譬如上朝。

    思及此,有姝越发收紧双臂,小脸在青年怀里蹭来蹭去,无意识的撒着娇。

    姬长夜最是拿这样的少年没有办法。这毕竟是他亲手养大的孩子,他晚上抱着他睡觉,白天搂着他读书,饿了为他张罗吃食,冷了为他置办衣物……年年月月,暮暮朝朝,他们几乎从未分开过一时一刻。到了京城,乍然与自己分离,他有此反应实属正常。

    这样想着,姬长夜心软了,轻轻揉捏少年圆润的耳垂,叹道,“罢了,想跟我去也行,你得换身衣服。宫里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的。”

    有姝一听这话,立马从青年怀里钻出来,边解衣带边道,“我马上换,你等等我。”

    姬长夜冲阿大使了个眼色,对方忍着笑拿来一套朱红色的太监服。二人本想欣赏有姝窘迫的表情,却未能如愿,盖因有姝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压根认不出那衣服的来路。他三两下换好衣服,又用油纸裹了两块绿豆糕,塞进袖袋里,兴匆匆地道,“好了,咱们走吧?”

    少年已年满十五,青涩稚嫩的五官慢慢长开,肤白、唇粉、眉淡,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更是灵气十足,穿上太监服一点儿不显得猥琐,反倒有几分鲜衣怒马的蓬勃朝气。

    姬长夜捏住少年下颚细细看了两眼,调侃道,“我家有姝果然长成了一位美人,若再年长一点,怕是会把上京闺秀们迷得神魂颠倒。”话落拧了拧眉,又道,“这唇红齿白的小模样太招人了些,恐会沾染麻烦。有姝,入宫后只管低着头跟我走,别说话,更别乱跑。”

    有姝立刻垂下头,乖巧应诺。

    二人入了宫,在养心殿前等候了小半个时辰才得皇帝召见。此时正值盛夏,外面日头毒辣,将空气都烫至扭曲。有姝这十年虽然过得不怎么顺遂,却也没受多少苦,一时间差点被烤成焦炭。他抬眸朝前方看去,见青年反手做了个安抚的动作,这才压下满心燥意。

    父子两十年不见,刚归家,没有一字半句关怀,反倒接连给了两个下马威,有姝再迟钝也能察觉到皇帝对青年冷漠的态度。说冷漠都太过轻微,该说厌憎才是。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想到视自己为讨债鬼的父亲,有姝默默叹息。

    恰在此时,殿内有人传召,姬长夜回头看了有姝一眼,用口型叮嘱他等在原地。

    此处是禁宫,青年觐见的人乃当朝皇帝,身上携带的龙气应该也很浓郁。两股龙气汇聚在一起,便是天下最猖狂的厉鬼,恐也不敢近身。这样想着,有姝安心了,双瞳慢慢放空,开始修炼精神力。

    一盏茶后,守在殿外的太监和侍卫开始换班,一行人在有姝身边来往走动,带起一股股热风。忽然间,燎人的热风中渗入一丝阴气,旁人或许难以发觉,但与厉鬼抗争了十年的有姝马上从冥想中惊醒,精神力汇于双眼,定定朝阴气袭来的方向看去。

    他原以为是讨债鬼,却没料来者竟是一名吐着鲜红长舌的女人,哦不,应该是女鬼。她缓缓走上台阶,路过有姝身边,从容跨入养心殿。

    有姝愕然,万万没料到天下间竟会有不害怕龙气的厉鬼。也就是说,这女人是比讨债鬼更强大的存在。如果讨债鬼继续滞留在阳世为祸,某一天也能成长到女鬼这种地步。换言之,到了那一天,便是姬长夜也保不了自己。

    思及此,有姝顿时心慌意乱,正待上前看个仔细,却见女鬼跌跌撞撞地跑出来,口里惊骇道,“三皇子怎会身具紫色龙气?姬正则好狗命!”

    姬乃国姓,女鬼口中的姬正则是谁不言而喻。她之前款款走来,姿态沉稳,可见缠着姬正则已非一时半日,却又在看见姬长夜的瞬间慌忙遁走,显然很是忌惮紫色龙气。姬正则毕竟是皇帝,理应有龙气护体,这女鬼却不怕他,还时时过来纠缠,由此推断,女鬼的道行应该比讨债鬼高,而且与姬正则有血海深仇,而姬长夜果然能克制天下鬼物。

    有姝眼珠子一转,计上心头。因是换班时刻,左右无人,他冲女鬼勾了勾食指,然后朝一旁的御花园走去。

    女鬼瞪大血红的眼珠,表情迟疑。

    有姝边走边回头,继续勾食指。

    女鬼这才确定,这小太监果真看得见自己。她反正已经死了,没什么好顾忌的,于是飘飘忽忽跟了上去。一人一鬼转到一处无人角落,开始谈话。

    “你如何看得见本宫?”

    女鬼一张口,有姝就洞悉了对方身份。自称本宫,那便是皇帝的妃子,而且位份不低;眼球暴凸,舌头老长,十有八九是上吊;不对,从颈间的一字型淤痕判断,她应该是被勒死,而且罪魁祸首正是皇帝,否则不会冒着被龙气吞噬的危险前来养心殿。那句“好狗命”可不是什么依依惜别的情话。

    “我有阴阳眼。”有姝抚了抚自己眼皮,开门见山道,“我们来做一个交易如何?”

    第15章 四十千

    女鬼在宫中飘荡十一年,还是第一次发现能看见自己的凡人。她上下打量有姝,问道,“与本宫说话之前,你是否该自报姓名?”

    “我是有姝。”有姝眨着又大又圆的猫瞳。

    女鬼等了许久,这才意识到眼前这人压根没有继续往下说的意思。哪里有人会这样介绍自己,只报了一个名,连姓氏都没有,更无身份来历。女鬼卷了卷一尺长的舌头,追问道,“然后呢?”

    “然后什么?”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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