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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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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斋]有姝 作者:风流书呆

    正文 第23节

    [聊斋]有姝 作者:风流书呆

    第23节

    有姝无法,只得找了个就近的客栈落脚。他想了半天,眼睛忽然一亮,让老鬼帮忙在坊间找了一只巴掌大的哈巴狗,用颜料染成纯白色,又把毛发修剪成自己原本的模样,问道,“像不像?”

    “像了八九分。”老鬼颔首。

    “走,去端王府领赏。”有姝把小狗往袖子里一揣,兴匆匆跑了出去。

    侍卫听说他是来送狗的,又见他怀里的小狗与画像极其相似,立刻让人前去通禀。

    七皇子已经一个月未曾上朝,景帝日日派人来催亦无动于衷。传旨的太监见他脸色苍白,眸光涣散,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倒也不敢勉强,只得回去复命。他前脚刚走,七皇子后脚就下了榻,沉声道,“把本王的拐杖拿来,本王要继续锻炼。”

    小顺子取来拐杖,低声规劝,“王爷,您整天无休止地锻炼,身体怎么受得住。邓先生已经说了,您身体尚在康复期,过犹不及。”

    七皇子不答,先是撑着拐杖在殿内绕行,后又扔了拐杖,一步一步稳稳当当地走出去。下台阶的时候有些迟缓,但到得草坪之后,他竟健步如飞起来,任谁也想不到,一个月之前,他还是个双腿瘫痪的病人。

    王府里里外外全是暗卫,谁若是想把消息透露出去,唯有死路一条。忽然,一名暗卫从树梢飞身而下,拱手道,“王爷,前院有人禀报,说是小狗找到了。”

    “快把人带进来!快去!”七皇子嗓音发抖,脸上更是露出狂喜之色。

    暗卫不敢耽误,立刻赶到前门带人。他嫌弃有姝走得慢,竟直接把他扛在肩头,翻过重重院墙直入后院。有姝被颠得七荤八素,抱着小狗蹲在地上,好半天缓不过气来。

    七皇子满心满眼只有他双手捧着的那条小狗。白白的,小小的,圆滚滚的一只,乍一看,竟真是他的有姝。他快步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接过小狗,本想举到面前好好亲吻安抚,却对上一双褐色的,虽然懵懂清澈,却少了许多灵气的眼眸。

    “这不是本王的有姝!”从极致的喜悦到失望的深渊,他现在的心情只能用“暴跳如雷”来形容。毫不怜惜地丢掉小狗,又见自己掌心沾满白色的颜料,他眸色越发狠戾,一把揪住来人衣襟,用力拎起。

    他身高几近九尺,十分高大昂藏,而有姝才七尺三寸,立刻被悬空吊起,勒住脖子,弄得面颊涨红,呼吸不能。

    “咳咳咳,是我啊,主子。”他一面蹬腿儿一面拍打主子强壮的胳膊。

    少年方才蹲着喘气,只能看见乌黑的发顶,现在仰起小脸,露出五官,令暴怒中的七皇子如遭雷击。这浓淡适中的柳叶眉;这乌溜溜、水润润的眼睛;这挺翘的鼻头粉红的小嘴;因为难受抿唇而显出的两个小酒窝,竟与书房里的画像丝毫不差。

    七皇子似被火烫一般松开手,一面去搂这人纤细的腰,一面轻拍他剧烈起伏的胸膛,颤声道,“你,你是谁?”他不敢叫破,唯恐又弄错一回,再次品尝从云端跌落地狱的滋味儿。

    “主子,我是有姝啊!”有姝好不容易喘匀了气,连忙死死拽住主子衣袖,呛着泪珠的眼里满是欢喜。

    七皇子差一点就把他抱住了,但也只是差一点。他艰难地把人推开,略一摆手就有侍卫送上一把椅子,坐定后诘问,“你怎么证明自己是有姝?”惊喜来得太过突然,以至于他想相信,却又不敢相信。

    怎么证明?有姝绞尽脑汁地想了想,开始述说与主子相处的点滴细节。

    “这些事,你完全可以从别人口中知道,不算。”七皇子捏碎了椅子扶手。

    “那怎么才算?我真的是有姝啊,主子你还画了我的画像,就挂在书房里。”有姝急了,跑到他身边左蹭右蹭。

    七皇子被他蹭得身体发麻,硬下心道,“那副画不知被多少人看了去,谁知道你是不是某些人送进府里的探子。”

    主子刚整治了承恩公府,又连带的拖垮了大皇子与皇后,正处于风口浪尖上,小心谨慎些总没错。有姝刚皱紧的眉头又缓缓松开了,觍着脸凑到主子跟前,吐出半截舌头哈气,含糊询问,“你看这样像不像?”

    像,像极了!他变成人和变成狗的模样其实差不了多少。哪怕没有那张画像,七皇子也能第一眼把他认出来。但只要一想到这小混蛋躲了整整一个月,他就气不打一处来,非得让他吃些教训不可。

    “不像。”七皇子摇头冷笑。

    有姝希冀的表情垮了下去,看见主子双腿,眼睛忽然暴亮,立刻蹲下身,沿着他小腿一寸一寸往上按揉,并同时把体内的能量输入穴道。这种按摩手法唯有小狗知道,这下主子应该相信了吧。

    狗爪子怎能跟眼前的纤纤十指相比?无论是触感还是视觉享受,都提升了好几个层次。七皇子盯着被黑色布料衬托得莹白如玉又嫩如水葱的指尖,竟慢慢升了绮念,当它们缓缓按揉到大腿根时,下腹已燃起一团烈火。

    “够了,我相信你是有姝。”为防出丑,也为防给有姝留下孟浪的印象,七皇子一把将他拉起来,嗓音沙哑。

    有姝欢呼一声,毫不迟疑地扑入主子怀中,在他脸上又亲又舔,不过片刻就涂了一层晶亮的口水。老鬼说得没错,当狗当太久了,有些习惯已经扭不过来了。可怜七皇子本想掩饰身体的窘迫,这下却更为难受,连额头的青筋都暴了出来。但要让他把人推开又舍不得,只得交叠起长腿,将之抱坐在膝头,一面享受久违的亲吻,一面爽朗大笑。

    小顺子等人站得远,并不知道刚才发生何事,原以为府里又会死人,却没料主子与对方眨眼就抱到一块儿,现在还亲上了。他迟疑一瞬就转过身去,不敢多看。

    七皇子把失而复得的宝贝搂进怀里亲了个遍,这才开始追问他前一阵的动向。

    有姝早已想好,若是主子没有记忆,便不会把前几世的经历说出来。主子每一世都是全新的个体,他应该有选择的权利,而非被过往束缚。自己会努力去争取,然后顺应天命,得之幸甚,失之淡然,只不远不近地守着也就心满意足了。于是他隐去某些片段,把能说的挑挑拣拣说了。

    七皇子唏嘘半晌才道,“原来你本就是人,不过中了妖术而已。那你的家人呢?”

    “我没有家人,一直在世间流浪,连个户籍都没有。”这也不算谎话,有姝本就是个流落异世的游魂。

    七皇子不知何故,竟暗松口气,低笑道,“那么日后我就是你的家人,你的户籍落在端王府,明日我着人去衙门办理。”

    有姝点头,嘴巴一咧便显出两个小酒窝。七皇子立刻伸出指尖轻戳一下,触感温软柔嫩,于是又戳一下,然后开怀大笑。这一天他等了许久,几乎与梦中的场景一般无二,唯一的美中不足是:有姝并未在他怀里化人,而且也不是赤条条。不过罢了,日后总有机会。

    他握住有姝左手,翻来覆去地看,末了像往常那般置于唇边亲吻,调侃道,“难怪你那狗爪子粉红粉红的,原来本身就是如此。”手指柔若无骨,掌心娇嫩细滑,全无半点老茧,有姝的身世绝不像他述说的那般凄惨。但无所谓,只要他肯回来,只要他永远留在身边,即使他是别人派来的探子,七皇子也认了。

    第97章 造畜

    终于找到宝贝疙瘩,七皇子紧绷了一个多月的心弦才算放松下来,听他说了造畜之事,立刻修书一封,遣人送去淮州绛县,命绛县县令严查内情,务必要把所有受害者都找到。

    眼见暗卫怀里揣着书信疾奔而去,有姝看向主子的目光越发崇拜热切。他就知道主子是无所不能的,有什么难事交给主子去办就对了。七皇子本就心情舒畅,被他一看竟有些飘飘然,却又在瞥见他尖削下巴时暗了眸色,“最近这一个多月可有好好吃饭?我观你这样,仿佛瘦了很多。”

    “你体积忽然膨胀到这么大,他都能看出来你瘦了?这什么眼神儿?”老鬼对此表示惊奇。

    有姝也睁着眼睛问道,“你怎知道我瘦了?”话落拉扯空荡荡的衣襟,露出半拉肩膀和形状优美的锁骨。他的确是瘦了,这件衣服是当初主子渡给他的紫微帝气所化,原本十分合身,现在却有些大了。

    七皇子立刻替他拉好衣服,又把略有些松散的衣带解开,重新系牢,耳尖微红地道,“凭感觉吧。你这脸蛋原本应该更圆一些,现在都没什么肉。”他一面说一面揪住少年腮侧的嫩肉,轻轻捏了一下。

    说起这个,有姝就满脸委屈,把自己一路上受过的苦楚叙述一遍,惹得七皇子也红了眼眶,立刻让厨子置办一桌酒席,越丰盛越好。

    “慢着,饭菜口味得变一变。我本就是人,主子你吃什么我就能吃什么,再不要给我弄白水煮鸡肉了。”有姝连忙拉扯主子衣袖,认真道,“我好久没吃过重口味的饭菜了,我要大鱼大肉,大荤大腥,大油大腻!”话落悄悄吸了吸唇边的口水。

    七皇子忍俊不禁,一面揉乱他满头青丝,一面扬声下令,“小顺子,让膳房的厨子只管做重口味的菜,不拘咸的、辣的、酸的,统统呈上来。”

    站在远处的小顺子这才上前,一面点头应诺一面偷偷用眼角余光去看那少年,却见对方偏着脑袋,也正用乌溜溜的眼珠看过来,目光澄澈灵动。小顺子一惊,在心里怪叫道:哎呀我的娘!这眼睛与有姝小主子好生相似!难不成王爷找不到小狗,打算养一个人当替代品?这也长得忒漂亮了些!

    他一面胡思乱想一面匆匆赶往膳房,依稀听见王爷用温柔的语调唤了一声有姝,不免踉跄一下。

    饭菜很快就上来了,七皇子早已习惯与有姝一个碗里吃饭,倘若碰见他咬不动的大块肉,还会撕碎了一条一条喂进嘴里。现在,即使有姝变成人,这个习惯他一时片刻也改不了,见婢女替有姝盛了一碗饭,摆手道,“把这套餐具撤了。”

    迫不及待去端饭的有姝有些傻眼,“主子,没有碗筷我怎么吃饭?”

    “以前你也没有碗筷,不照样吃得好好的?”七皇子夹了一块红烧肉,喂到他唇边,眼底满是兴味,“来,张嘴。”

    有姝为了尽早见到主子,可说是风餐露宿,忍饥挨饿,这时候也没有心思计较人不人权的问题。况且他当了两年的小狗,有些事早已养成习惯,连忙凑过去,一口把肉叼走。

    喂小狗与喂人完全是两个概念。小狗叼走肉丝之后会吧嗒吧嗒嚼几下,然后囫囵咽了,再用舌头把嘴边的汤汁舔去,神态十分娇憨可爱。但变成人之后,他舔舐的却是被肉汁沾染的红唇,唇缝微启,不经意间露出一排雪白贝齿,这幅景象与可爱一点儿沾不上边,只能用“诱惑”二字来形容。

    以往与有姝一块儿吃饭的时候七皇子会胃口大开,然而现在,即便快速刨了小半碗饭,他依然觉得腹中饥渴,仿似有某种深沉的,隐秘的欲望始终得不到满足。

    见主子只喂了自己两块肉就端起碗,自顾刨饭,有姝抚着空荡荡的肚皮,央求道,“主子,给我吃一口。”话落攀住主子胳膊,迫使他放低碗,然后一头扎进去。

    七皇子差点一筷子戳到他脸上,顿时有些哭笑不得,连忙把碗沿对准他嘴唇,慢慢往里刨饭。有姝的确是饿得狠了,好一阵狼吞虎咽,一连吃了三碗饭才算勉强填了个七分饱,然后没骨头一样躺在椅子里,双手放在肚皮上有一下没一下的按揉。

    这副模样简直是小狗的翻版,只不过画风从可爱变成了慵懒,令七皇子频频朝他看去,然后摇头失笑。有姝吃饱了反应就有些迟钝,直过了一刻钟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恢复人身,再这样揉肚子似乎有些不雅?他连忙正襟危坐,偏着脑袋去看已放下碗,正端着茶水漱口的主子。

    “吃饱了不能久坐,主子你最近还在练习走路吗?我扶你去院子里逛两圈?”

    “自从你失踪之后,我一会儿在想你有没有饿着,一会儿在想你会不会被野猫野狗叼走,一会儿又担心那些不长眼的乞丐把你烤了吃。我每天担忧得食不下咽,夜不能寐,如何有心思练习走路?总算你还有点良心,知道回来。”七皇子习惯性地握住他一只爪子,手心手背各烙了一个火热的吻。

    有姝脸上的红晕瞬间退去,微微低头,愧疚难当地道,“抱歉,我不是有意的。我不能开口说话,故而也解释不清原委,便想着等恢复人身了再回来找你。你一天是我的主子就永远是我的主子,我无论如何也不会离开你,除非你赶我走。”

    “傻瓜,我怎么舍得赶你走。回来就好。”得了有姝的承诺,七皇子才算放下心中大石,揉乱他乌黑的发丝,低笑道,“走吧,扶我四处走走。”

    有姝为了抹消无故失踪一个月的罪恶感,十分积极地搂住主子劲瘦的腰,带他前往后花园。小顺子亦步亦趋跟在后面,满脸纠结:王爷分明已能健步如飞,怎么这会儿反倒装起残障来了?瞧瞧,连走个平地都要把全身重量放在那单薄少年肩头,从后边儿看去,竟似一座大山把人家给罩住了。

    有姝的确十分吃力,好不容易把主子扶到凉亭里坐稳,已是气喘吁吁,汗流浃背。但他丝毫顾不上自己,掏出一条手帕仔细替主子擦汗,一迭声儿地问道,“主子你累不累?双腿疼不疼?我帮你揉揉吧?”

    “不累,不疼,别忙活了,你也坐着歇会儿。”七皇子将人拉到身边,用指腹抹掉他额角的汗珠,眼里满是疼惜。

    两人略坐一会儿便回房洗漱休息。有姝还是小狗的时候会被主子一块儿抱进浴桶泡澡,现在自然而然就解了衣裳,跨进去。七皇子飞快瞥了一眼他细白的长腿和挺翘的臀部,然后用澡巾盖住略有些肿胀的下腹,极其尴尬地咳了咳。人和狗真的完全不一样,曾经只觉得温馨幸福的场面,现在却充斥着无尽诱惑,令他每时每刻都要动用强大的自制力。

    有姝完全感受不到主子的痛苦,用双手拍打水面,叹息道,“浴桶变大了,不能游泳了。”

    七皇子莞尔,探手取下凳子上的木雕小鸭,问道,“还记得这个吗?你现在只能把玩,不能躺了。”

    木雕小鸭做工很精致,内部挖空了一部分,能平稳地浮在水面。有姝一下水就喜欢扑腾来扑腾去,游累了就躺在小鸭背上漂流,若是小鸭漂不动,还会冲主子汪汪直叫,让他帮忙拍水。

    那时候可真懂得享受!有姝一瞬间臊得满脸通红,连忙把脑袋扎进水里,咕噜咕噜吐泡泡,这幅模样竟也不比当狗的时候稳重多少,惹得七皇子朗笑起来。怪道小狗如此可爱,原来他本人就是这种性情,并非受妖法所控。

    “好了,快出来,小心憋坏了。我不笑你了还不成吗?”见少年连耳根子都红透了,七皇子半拖半抱地把他弄出水面,柔声低语,“你若是嫌弃浴桶小了,改天我让人打造一个大池子,专门让你游泳。这鸭子我也给你雕一个等身的,放在水面上任你漂。”话落拿起瓢,慢慢往少年头顶浇水,然后揉搓他一头青丝。

    有姝捏住小鸭子,低不可闻地道,“不用了,浴桶挺好的,我忽然变大了,有些不习惯而已。”

    嘴上说着不用,双手却握着玩具不放,眼睛亮晶晶的全是希冀的光芒,当真一点儿也不懂得掩藏心绪。七皇子越看越是喜欢,不免把人抱进怀里,好好亲了亲。有姝顺势躺下,眯着眼睛哼哼,直哼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自己已经不是狗了,连忙捂紧嘴巴,心道老鬼果然说得没错,我本就是一副狗性儿,若是再过两年恢复人身,怕就是人模狗样了。

    七皇子被他扰人心扉的轻哼弄得下腹火烫,却又被他羞愧万分的表情逗笑了。他不着痕迹地深呼吸,待下身疲软才把人拉起来,上上下下揉搓一番,连指缝、脚缝也不放过,当真与照顾小狗没有丝毫区别。反观有姝,一会儿被他弄得羞臊不已,一会儿被他弄得通体发麻,一会儿情潮激荡,胡思乱想,待到出水之时已从头到脚都是红的,像煮熟的虾子。

    他再一次怀念当小狗的好处,即便羞得要死,旁人也无法透过浓密的绒毛看清他的表情,不像现在,赤条条的一目了然。他捂住下半身,站在矮凳上冲主子眨眼,仿佛下一瞬就要烧起来了。

    七皇子假装没发现他略有些反应的身体,将他扛起来,大步走到内室,扔进床榻里。

    有姝立刻被转移注意力,不可思议地道,“你,你双腿能走路了?那你之前作甚骗我?”

    七皇子将一条毛巾盖在他脑袋上,轻轻擦拭头发,低笑道,“怎么?只许你不告而别,不许我开个小玩笑?”

    “许。”有姝认怂,等头发不再滴水才开始穿亵衣亵裤。睡够了草窝与坚硬的石板,终于回到端王府,躺在柔软的被褥里,他忍不住打了几个滚,然后耸动鼻头轻嗅枕头上的气味。没错,是主子惯用的龙涎香,好生怀念。

    瞥见他撒欢的动作和陶醉的表情,七皇子闷笑道,“你给我说实话,你究竟是人还是狗精?”

    有姝僵硬了片刻,急忙道,“我真的是人啊主子。我本身就是这样的,你相信我。”

    七皇子心里早已笑得打跌,面上却半信半疑,“好吧,我相信你。我只想让你知道,无论你是人还是狗,我都不会嫌弃你。”

    有姝用力点头,心里热乎乎的,却也不敢再撒欢,躺在主子身边用晶亮的眼眸看去,“说几个故事再睡觉?”

    七皇子习惯性地把人抱进怀里,然后挑高一边眉毛,心中再一次感叹人和狗的不同之处。当初有姝还是狗的时候仰躺在他怀里小小一团,用一只手掌就能托住,四爪朝天露出粉红的梅花垫,看着十分可爱。但现在,他的身躯拉长了,变得柔韧而又极富弹性,垂眸一看,除了秀丽无双的脸蛋,还有修长的脖颈和优美的锁骨,更隐约露出半个圆润的肩头。

    这幅模样与可爱丝毫沾不上边,简直令七皇子的视线不知该往哪儿放。他扶额呻吟,心知日后的每时每刻,下身恐怕都不会好受。也不知那处时时硬着会不会憋出病来,得找机会问问邓先生才好。

    他心里想了许多,面上却平静淡然,曲起双腿,免得有姝碰到不该碰的地方,又把他身体揽入怀中,这才从枕头下面摸出一本山海经,哑声询问,“上回我说到哪儿了?”

    “说到《雷神》,雷泽中有雷神,龙身而人头。”有姝拱着脑袋往主子臂弯里钻,这是他变成狗时的招牌动作。

    七皇子再次叹息,却还是翻开书页,慢慢讲故事,待把人哄睡了才急忙下榻,转到屏风后兀自忙碌。

    景帝听说有人带着一只狗上门领赏,原以为再过不久老七就该上朝了,却没料那只狗是假的,送狗的人也被他抓了起来,如今不知是死是活。邓朝山几次入宫觐见,对端亲王不吃不喝、忧思过重的情况表示担忧,又说自己年纪大了,精力有限,让小徒弟代替自己去端王府守着。

    景帝召见了邓朝山的关门弟子,见对方是个俊秀无双的少年,不但医术好,目光也极为澄澈,便顺势答应下来。他原本想称病,逼迫老七入朝辅政,却又顾忌虎视眈眈的众位皇子,不得不打消主意。

    然而旁人到底不如老七可靠,他刚让贴身内侍念了几天奏折,“皇上患有眼疾”的流言就传了出去,令众位皇子蠢蠢欲动。眼疾不似别的病症,可以慢慢将养调理,同时还能抓着皇权不放。一旦患上眼疾,无论你身体多强壮,都得从高处跌落。

    景帝十分焦躁,所幸邓朝山又施了一次金针拔障之术,令他视力恢复如常。但这只是暂时的,若无法彻底剥离眼中的白障,过一阵它还会重新长出来,换一句话说,景帝的时间不多了。

    一个雄心勃勃的帝王,转眼却沦为笼子里的困兽,而他的儿子、妃子、朝臣,一个个围在笼边,用血红的,满是侵略意图的双眼窥视,这感觉糟糕透顶,也令景帝恨之欲狂。每熬过一天,他就深深怀念老七陪伴在侧的日子。老七忠诚、可靠、孝顺,对他的病情守口如瓶。他不图任何回报,只不过想与他的小狗安安稳稳活着罢了,然而连这点小小的愿望,别人也要打碎。景帝对承恩公府的怨气不断加深,也对步步紧逼的众位皇子充满戒备反感。

    思量了好些天,他终于放出消息,说自己准备考校众位皇子,然后找出最优秀的继任者。众皇子群情激动,明面上对父皇万般恭顺,背地里却斗个你死我活。不等景帝动手,大皇子、三皇子、五皇子便先后落马,或被贬为庶人,或被圈禁终身;四皇子看出苗头,自请去了封地;六皇子将所有势力归入九皇子麾下,全力助他夺嫡。

    几番较量之后,在次年三月,景帝颁下圣旨,正式册立九皇子为储君。九皇子的礼亲王府重新换了匾额,成为太子府,一时间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而一街之隔的端王府却彻底沉寂下去。

    当然,这所谓的沉寂不过是在外人看来而已,众位阁老却绝不敢轻忽端王,时不时便要拿着政务前去征询意见。说实话,他们对太子的表现极其不满,对方能斗败众兄弟,自然也是有本事的,但说句大不敬的话:他的才能顶多用来治小国,不似端王,乃是平天下的不世之材。用“明珠在前”来形容二者之间的差距还有些不够,换上“萤虫之火安敢与日月争辉”才算是妥帖了。

    端王在时,无论多具有争议的朝政,一天之内必能解决。他先是让众位阁老发表意见,将意见不同之人分成几派,互相辩驳,哪一方取得优胜就采用哪一方的办法,叫大家心服口服。倘若他自己的想法与大多数人相左,便会亲自站出来驳斥,其口舌之利宛如剑戟,可令所有人惟命是从,再无二心。

    他不但拥有超凡的人格魅力,还深谙制衡之道,每有政令颁布,令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从。反观九皇子,入阁之后的作为只能用“一塌糊涂”来形容。每有阁老意见相左,他便会犹疑不定,难以决断,然后佯装头疼把众人遣散,回去之后招来幕僚商讨。

    偏偏那些幕僚见识不足,替他夺得储君之位已是极限,再来裁决国家大事竟脑袋发晕,不知所谓,接连弄出许多笑话。这还罢了,为了巩固太子的地位,他们排除异己、残害忠良,用不光彩的手段换掉两位阁老,把自己的人顶上去。

    景帝本还冷眼旁观,直至此时方对九皇子彻底寒了心。未曾册立储君之前,九皇子做足了孝顺儿子的架势,然而一入朝就开始拔除景帝心腹,还借口说为了避免父皇眼疾加重,把奏折全拿去批阅,这是摆明了要政变啊。老七在时哪里会这样干!

    两相对比之下,景帝越发觉出老七的好来,心道老七若是双腿健全,这储君之位非他莫属!

    直到此时,七皇子才觉得时机到了,准备重新出山。这些天,被罢免的阁老陆续找上门来诉苦,言辞间颇多试探。他们受够了九皇子的专政专制与排除异己,七皇子虽然能力超凡,却极为反对君主集权,甚至还曾说过:阁臣制才是更为健康的政体,阁臣的人数可以增加,却绝不能删减。

    反观九皇子,竟打算把所有阁臣换成他的心腹,从而达到君主专权的目的。权利一旦下放,再要收回去就难了。众位阁老在朝中经营一辈子,即便落马,势力却已根深蒂固,哪里是九皇子动得了的?即使七皇子双腿残障,他们也愿意拱他上台,但前提是七皇子本人要有那个意愿。

    双方略一接洽,便已对各自的打算心知肚明,唯独九皇子和景帝还瞒在鼓里。

    这日是一年一度的赛马节,七皇子一大早就起床了,准备带有姝入宫观看赛马。有姝人还未醒就已钻到主子怀里,伸出舌头一阵乱舔,舔到粗硬的胡渣才哼哼两声,睁开迷蒙双眼。

    七皇子双腿早已康复,将他压在身下好一番搓弄,这才取来亵衣亵裤替他穿好,低声交代,“入宫之后跟紧我,别乱走。”

    “你今天是不是有什么动作?”

    七皇子不答反问,“我觉得大燕国的政体十分健全,有众位阁臣在,君主只需在关键时刻做出裁决就够了,手中握有权利,还可不受辖制,想上朝就上朝,想罢朝就罢朝,阁臣自然会把政务处理得妥妥当当,你说这样多好?”

    有姝什么都明白了,认真道,“主子,你只管往前走,我在后面跟着你便是。”

    第98章 造畜+陆判

    有姝以邓朝山关门弟子的名义留在端王府,平时主要负责照顾端王吃饭、穿衣、洗漱、熬药、按摩等等。端王走哪儿他就跟哪儿,府里人也就渐渐习惯了两人形影不离的状态。

    至于走丢的藏袖犬,如今已没有人再提起,倒是有姝带回来的那只哈巴狗被小顺子捡去,精心照顾着。他原本想问问有姝公子要不要养,哪料公子刚把小狗抱起来,被它舔了嘴巴,就惹得王爷勃然大怒,命他即刻把哈巴狗拿走丢掉。

    小顺子一直以为王爷与自己一样,是个爱狗之人,但现在再看,又似乎是他想左了。王爷不爱狗,只是独独爱那只名叫“有姝”的狗罢了。可怜有姝公子当了一只狗的替身都不自知,还整天傻乐傻乐的。有姝公子是个好人,明知道王爷不准,却还是叮嘱他悄悄把狗捡回来养在偏院,说出了事他一力承担。这么善良单纯,倘若有一天失了宠,可该怎么办呢?

    有姝被小顺子充满同情的目光看得浑身不自在,推着主子的轮椅快走几步。他们已经入了宫门,正准备前往御马场,沿途碰见许多文武大臣,纷纷走上前行礼。几位阁老拱手道,“王爷,皇上听说您终于肯出门了,心里十分高兴,打算亲自下去拿了彩头给您。”

    “叫父皇担心了,惭愧惭愧。”七皇子连连摆手。

    众人边走边聊,到得赛马场,已有许多王公贵族坐在各自的席位上。因端王不良于行,又得了皇上格外嘱托,他的席位在第一排的最外围,空间很大,无需担心拥挤。隔壁一桌就是六皇子肃亲王的座位,随行的还有一妻两妾与几个儿女。

    肃亲王是太子的嫡亲哥哥,身份地位非同一般,前来敬酒献媚的大臣络绎不绝,妻妾也被女眷们围住,言谈间极尽讨好。尖锐的笑声不时传来,令有姝耳朵发胀,他耐着性子坐了一会儿,见时辰不早,便悄悄凑过去问道,“主子,赛马什么时候开始?”

    “等父皇和太子来了就开始,你若是坐不住可以去走走,但不要离开我的视线范围。”七皇子摸了摸他顺滑的发丝。

    有姝指着蹲在草丛里抓蚱蜢的小娃娃们,希冀道,“那我去抓几只蚱蜢?”

    七皇子忍俊不禁,摆手道,“去吧,让小顺子给你编个草笼子,免得抓到的蚱蜢又跑掉。”

    有姝大喜,兴匆匆地朝不远处的草坪跑去。小顺子拔了几根狗尾巴草,给他编了一个精致的草笼子,亦步亦趋跟在后面,帮着收捡战利品,或者说玩具。他越看有姝公子越觉得他像以前那只藏袖犬,想当年藏袖犬扑到的蚱蜢与甲虫,也都是让他编了笼子收起来,然后挂在窗棂下,夜里偶尔能听见悉悉索索的叫唤,十分催眠。那藏袖犬颇有灵性,并不胡乱杀生,玩腻的虫子都会放掉,这一点与有姝公子也十分相似。

    王爷爱狗就爱狗,重养一只得了,何必欺瞒有姝公子呢!小顺子一面同情惋叹,一面挤出笑容,把有姝公子递过来的蚱蜢塞进笼子里。两人玩了一会儿就听见不远处传来通禀,仿佛是“太子驾到”。

    太子到了,皇上差不多也该到了。有姝连忙跑回去找主子,趁太子被朝臣堵在路上行礼攀谈的空挡坐好。七皇子先是握住他手腕,将他沾满泥土与草汁的手掌翻来覆去地看,然后掏出帕子慢慢擦拭,低笑道,“变大了,爪子也不好擦了。想当初我一条手帕能把你四只爪子都擦干净,现在却费事得多。”话落扔掉脏污的帕子,再换一条继续。

    擦完左手,有姝乖乖伸出右手,看见指甲缝里乌漆墨黑的泥巴,脸颊不禁红了红。七皇子摇头低叹,却也丝毫不嫌弃,用牙签把污物剔出来,又让小顺子倒些烈酒在帕子上,仔仔细细、里里外外擦拭几遍,这才作罢。

    “父皇很快就来,你老实坐着。”他捏了捏少年鼻尖,又从袖袋里掏出一包糖炒栗子,慢慢剥开。

    有姝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过去,耸着鼻头嗅闻糖炒栗子的香味,然后自动自发张开嘴,等待主子投喂。七皇子被他嗷嗷待哺的模样逗笑了,剥好一颗栗子后送到嘴边,等他张口来咬却又远远避开。有姝咬了几次未果,一头扎进他怀里,双手紧紧反握他拿栗子的手,嗷呜一口吞掉,还不忘把他指尖沾染的糖汁舔干净。

    “哟老七,这人是谁啊?孤看着怎么有些像你以前养的那条狗呢?”一道低沉嗓音从身后传来,二人回头看去,却见太子站在一旁,笑得颇有些阴鸷。

    自从入阁之后,他没少被父皇和阁老们拎出来与老七比较,直把老七捧到天上,把他贬到地底。父皇还明明白白地告诉他,倘若老七双腿健全,这太子之位非对方莫属。

    太子越想越不服气,便是阁老们再如何劝他拿上奏折去端王府请教,他也置若罔闻,心道等自己登基,先就找个借口把老七杀了,免得碍眼。

    对方散发出来的杀气十分浓烈,明眼人一看便知。有姝本想炸毛,然后呲牙咧嘴地低咆,想起自己已经变成人了,这才垂下头掩饰愤怒的表情,一只手偷偷探入主子衣袖,与他十指交缠。

    七皇子反握住有姝的手,淡笑道,“皇弟,这位是邓朝山先生的关门弟子邓有姝,专门负责为我调理身体。我许久未曾入宫,想来你并未见过他。”

    “原来你就是邓先生的关门弟子,失敬失敬。怎么样,老七最近身体如何?”太子神情倨傲。

    两人一个不愿意喊“太子殿下”,而是口称“皇弟”;一个不愿意唤“皇兄”,改为不恭不敬的“老七”,可见对彼此都颇为不满。坐在四周的朝臣们屏声静气,闭耳塞听,生怕被卷入这场是非。

    有姝再抬头时已面无表情,拱手道,“启禀太子殿下,王爷的身体很好。”

    “那便好。本来就已经瘫了,可千万别再弄出旁的毛病。”太子冷笑,随即甩袖而去。坐在隔壁桌的肃亲王凑过来,低不可闻地道,“太子殿下说得极是,老七,你双腿已经瘫了,那玩意儿还管不管用?若是不管用,赶紧让这位邓小大夫看看。”

    有姝极想扑过去咬他一口,却不得不按捺。他现在已经不是狗了,不能随心所欲地暴露真实情绪。七皇子用力握紧他手掌,附耳道,“跟这些秋后的蚂蚱计较什么?我那玩意儿管不管用,只要你知道就行。”

    有姝脸颊爆红,瞬间忘了之前的气怒,唯余羞臊。

    见少年用额头一下一下轻撞自己胳膊,耳根连同脖颈已是通红一片,七皇子这才朗笑起来。偏在此时,景帝大步而至,撇下半跪行礼的朝臣与皇子,朝坐在角落的端亲王走去,哈哈笑道,“老七,你终于舍得出门了?朕已经修书去了乌斯藏,让他们今年务必再进贡一只袖犬,保证与你以前那只一模一样。”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父皇算了吧,那小狗丢就丢了,无需再找替代品。”七皇子苦笑摆手。

    有姝嘴角微抽,心道这句诗能用在这种场合?怎么听着有些奇怪呢?然而景帝却不以为意,只要儿子肯忘了那只该死的小狗就好。他越发开怀,拉住老七说了很久的话,这才把膝盖快要跪肿的朝臣和皇子们叫起来。

    太子弯腰拍打衣摆,目中杀气一闪而逝。六皇子状似不经意地瞥他一眼,并指微弯,做了个意味不明的手势。

    骑师们已把彩头挂在竹竿上,景帝需在百米之外的马背上一箭射断绳索方可。然而那是以前,现在他患了眼疾,便只需策马过去,伸手摘下。景帝刚跑出去几丈远,马儿就开始发狂,一面嘶鸣一面撩起前蹄,试图把背上的人甩掉。

    景帝视线里本就一片模糊,此时越发惊惧,大声喊道,“救驾,快救驾!”

    “快快快,快救皇上!”场上顿时乱成一团,大家都想救,却又怕救之不及摊上死罪,表面看着十分积极,实则并无几个人动手。尤其是太子和六皇子,一味叫人往前冲,反倒把马场堵了个水泄不通,待禁卫军赶来时,竟连个钻过去的缝隙都没有,更何论纵马去追。

    眼看马儿越跑越远,越跑越快,而景帝已摇摇欲坠,危在旦夕,七皇子忽然从轮椅上站起来,踉跄走到围栏边,夺过一名侍卫手里的弓箭,疾射而去。箭矢从骏马左耳穿过右耳,扎在百米开外的地上,发狂中的马最后撩了撩蹄子,慢慢躺下不动了。

    直到此时,方有侍卫踩着人群翻过去,将双目发黑的景帝扶起来。景帝眨了眨眼,颤声道,“谁,谁救了朕?”

    “启禀皇上,是端亲王。”侍卫朝后指去。

    景帝远远看见一道模糊的身影,仿佛是站着的,尚且来不及惊讶,却又见那身影跪倒下去,双手撑在地上,似乎十分难受。一名身穿白衣的男子跑过去搀扶,隐隐约约喊着主子。

    “老七能站起来了?老七能站起来了?”邓朝山早就与他说过,七皇子身体里的毒素已经清除,他之所以站不起来,盖因双腿废了十几年,已缺失了重新站立的信念和勇气。若是运气好,找一个契机刺他一刺,剧烈动荡之下或许还有希望;若是运气不好,找不到相应的契机,那便瘫痪一辈子。

    很显然,自己遇难濒死正是这个契机,由此可见,老七对父皇的安危究竟在意到什么程度。景帝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忙朝栅栏边久久跪伏的人跑去。

    看见父皇惊喜万分的表情,太子和肃亲王却像吃了屎一样。

    “皇兄,现在怎么办?父皇不但得救了,救他的人还是老七。老七是个瘫子尚且能把咱们比到泥地里去,他若是好了,朝堂上哪里还有咱们的位置?”太子气急败坏,表面却还要露出既担忧又庆幸的表情。

    “他是永远站起来还是一时站起来,谁又能知道?先善后再说吧。你现在已经是太子了,父皇不可能废了你改立老七,别忘了,他还有一个卵生兄弟好好在冷泉宫里待着呢。”肃亲王拍打太子肩膀,低声安慰。

    出了这样的大事,赛马节自然取消了。景帝命人把老七抬到乾清宫安置,又急召邓朝山觐见。邓朝山在内殿诊脉时,他已从侍卫口中问清了来龙去脉,连诸人是什么反应都不放过。所幸这些侍卫训练有素,慌乱中也不忘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着重提了提太子与肃亲王有意阻拦他们救驾的行为。

    救驾不及本是死罪,为了保命他们自然要找个垫背的。景帝果然忘了问责,拍着桌子勃然大怒,勒令他们立刻把马场控制起来,彻查内情。邓朝山恰在此时出现,拱手道,“启禀皇上,端亲王猝然站立又挽了强弓,如今已精疲力尽睡死过去。此处太过吵闹,不如让人把他送回端王府?”

    景帝走入内殿,见儿子果然睡得很不踏实,这才命人将他送回去。等御撵走远之后,他问道,“老七真的能站起来了?”

    “今日受了刺激,往后多加练习应当能站起来,但要自如行走,恐怕还得训练四五年方可。”

    “四五年朕等得起。”不仅等得起,还正中下怀。景帝在殿内来回踱步,忽然扶了扶额头,喟叹道,“老八!朕差点忘了老八!邓朝山,给冷泉宫送一杯鸩酒过去。”

    与此同时,躺在御撵内的七皇子睁开眼,握住有姝指尖低语,“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该来的终究会来。”

    “种什么因,得什么果。他不逼你,你就不会展露锋芒,不展露锋芒便不会得到皇上重视,不得皇上重视也就不会离开双雪殿,从而进入朝堂。一步错步步错,这本是他造的孽,也该他承担后果。”有姝像祥林嫂一般念叨起来。

    “好了,我知道了。”七皇子莞尔,把人拉进怀里辗转亲吻。

    半月之后,曾经春风得意的太子因弑君之罪被圈禁,其胞兄肃亲王则贬为庶人,抄没家产,历经几番动荡,在所有阁臣的建议下,景帝册立第七子端王为太子,即日起入宫辅政。

    五十年后,乾清宫。

    有姝把主子双腿摆放在自己腿上,沿着脚踝一寸一寸往上按摩。即便主子重新站了起来,骨头里却还残留着一些毒素,年轻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临到老却落下许多后遗症,每到阴雨天气就疼痛难忍。

    七皇子,不,现在应该称为道光帝,伸出满是皱纹的手,将有姝脸上的易容抹掉,露出一张秀丽无双的脸庞。即使五十年过去,即使自己行将就木、老态龙钟,有姝却丝毫未变,他还是初见时的模样,纯真稚嫩,眸光清澈。当无情的岁月令所有人纷纷老去,却仿佛对他格外宽容。

    一股巨大的恐惧感袭上心头,令道光帝红了眼眶。他慢慢把有姝抱进怀里,轻抚脊背,似哭泣又似叹息,“若是我死了,你该怎么办呢?”谁还会在意你是冷是暖,是喜是悲,谁又会在你寂寞的时候翻开书页,缓缓给你讲一个故事?然而无论如何,那个人都不会再是他了。

    “我也不知道啊!”有姝的声音略有些发颤。他何尝不感到恐惧,何尝不感到迷茫。当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始终年轻,而主子却一点一点老去时,竟似被抛却在岁月光阴的长河中,浮浮沉沉,颠颠倒倒,几度绝望。

    那么多世他都等到了,却再也无法肯定下一世还能不能重逢。亲眼看着主子化为腐朽的骸骨与尘灰,从此消散在天地之间,那感觉不亚于让他亲历一场死亡。主子逝去后的几十年、几百年、甚至几千年里,他又该怎么熬过锥心蚀骨的孤寂与苦痛?

    有姝几乎不敢去想,却又总会在不经意间想起来,然后瑟瑟发抖。

    感觉到怀里的人在颤抖,道光帝连忙拍抚他脊背,哑声低语,“有姝别怕,要不然你跟我……”他顿了顿,仿似从流着鲜血的心脏里剖出下半句,“你跟我一块儿去吧?”

    有姝想也不想地点头,然而没能等到那一天,他就先行沉睡了,身体在月光中散发着微光,像一具圣洁的雕塑。对此,道光帝只有满足,没有遗憾。他原本就想着,无论如何也要比有姝多活一天,如此,有姝便不用独自承受爱人离世的痛苦。他活着的时候,道光帝希望他能平安快乐,死了亦惟愿他无牵无挂。

    把人抱进水晶棺材,外面层层叠叠封上棺椁,又耗费数年光阴建造了一座宏伟的地下陵墓,以免旁人搅扰有姝的安眠,道光帝这才心满意足地闭上双眼。

    六百年后,晋国。

    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里忽然传出一阵凄厉的嚎哭,又有几道焦急的嗓音齐齐劝慰,依稀可听见“娘娘节哀顺变,别伤了身体”云云。

    由回廊步入正殿,一眼望去便是梁上挂着的一块烫金牌匾,上书“映月宫”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此乃晋国皇帝最宠爱的妃子月妃窦氏的寝殿,她同时也是晋国的第一美人,仅半面之缘就把皇帝迷得神魂颠倒,念念不忘,以强硬的手段纳她入宫,从此椒房专宠。

    然而这位风光无限的美人也有凄惶无助的时候,她年仅三岁的儿子被某位妃子暗害,已中毒身亡。宫女一面安慰娘娘,一面说要去禀报皇上,却被她用力拉住,“不要去!我还有办法,对,我还有办法!”

    她抱起儿子,打开后殿的一道暗门步入地宫,地宫里的蜡烛无火自燃,照亮她前行的道路。地宫尽头是一堵高达十丈的墙壁,其上雕刻着各种各样青面獠牙的鬼怪,中间那座浮雕乃一位黑面男子,手里拿着毛笔朝其中一只鬼王点去,鬼王跪地作揖,脸上露出恐惧的神色,周围鬼怪则纷纷转身,似乎想要奔逃。

    在这些惟妙惟肖的浮雕前,女子坚定的神色终于崩塌了,显出几分骇然。她深吸口气,随即把儿子轻轻放在地上,冲黑面男子磕头,一个、两个、三个、四个……磕了几刻钟,及至额头红肿流血也未见停歇。

    终于在磕到两百下的时候,黑面男子的浮雕竟化为实体,从墙上飘落,沉声询问,“你又想作甚?”

    “求仙尊救救我的孩子!”女子痛哭流涕。

    “你理当知道,本座乃冥府判官,只会勾魂,不会救命。本座替你换这颗绝世美人的头颅时就曾警告过你,这头颅乃五百年前秦淮河畔一花魁所有,贱命贱身,你用了她的东西就沾了她的贱格,即便一时得宠也长远不了,生下的孩子也是个短命鬼。是你自己执迷不悟非要如此,如今再来求本座又有何用?”男子甩袖转身。

    月妃从怀里掏出一支金光闪烁的狼毫,哀求道,“若是仙尊能救回我儿,我就把您赠送给先祖的神物完璧归赵。”

    男子猛然转头,神情几度纠结。片刻后,他取回狼毫,叹息道,“罢了,本座就再帮你最后一次。本座这里有一具遗体可容纳你儿魂魄,这就取来施展移魂大法。”

    “什么人的遗体?”月妃焦急发问。儿子毕竟是天潢贵胄,哪能随便捡野坟里的尸体来用?

    男子冷笑,“你不必觉得辱没了你儿。说句不中听的话,就你儿这低贱命格,入了这具遗体当真糟践了他。他乃六百年前的大燕皇族,周身缭绕着紫薇帝气,你儿本是早夭之相,更无真龙天子之命,若是用了这具身体,日后却能颠倒乾坤,得登大宝。若非本座的阴阳点化笔乃世间至宝,必要用至宝交换方能了却因果,也不会把他拿出来。”

    女子大喜过望,连连磕头。

    男子消失片刻,再出现时手里抱着一具散发微光的“尸体”,女子只瞥了一眼就被他秀丽无双的面容吸引了,转而惊疑不定地道,“仙尊,他的年纪似乎太大了,即便你有法术,能让旁人忘了我儿之前的容貌,却也不能让他们忽略他的年纪啊!”

    “你懂什么,本座这里有一瓶黄泉水,可回溯时光。待本座喂他饮下就能变成三岁稚儿。”男子拿出一瓶水,灌进“尸体”口中,待他缩至三岁大小便开始施展移魂之术,然后把另一具没了魂魄的尸体抱走。

    “母妃,我肚子饿。”躺在地上的稚儿慢慢睁开双眼,露出一抹笑容。

    第99章 陆判

    月妃唯恐陆判官诓骗自己,也不去抱儿子,只是擒着他胳膊,问了许多问题。幼童对答如流,且很多问题都是母子俩才知道的私密,这才彻底打消月妃的怀疑。这的的确确是她的儿子,不过换了一具身体而已,瞧这雪白的皮肤,黑亮的眼睛,怎么看怎么可爱,皇上见了一定会喜欢。

    当她把儿子抱出地宫时,晋国皇帝听闻消息正巧赶来。他仿佛丝毫未曾发现儿子的相貌改变了,见儿子只是略有些发热,这才放下高悬的心,把母子俩搂进怀里好一番安慰,还一再保证会严惩凶手。一个月后,某高位嫔妃暴病而亡,阖宫上下被拉去殉葬,这件事便算了结了。为了讨好如日中天的月妃,许多嫔妃带着礼物前去探望九皇子,言辞间极尽恭维。大家一如既往地生活着,唯独皇后十分困惑。

    送走前来请安的月妃和九皇子,她斜倚在软榻上,幽幽开口,“绿柳,你还记得九皇子原本长什么模样吗?”

    “启禀娘娘,九皇子不就长这样吗?不过他最近生病,似乎瘦了一些,脸蛋没以前那样圆润有肉了。”大宫女屈膝道。

    “是吗?怎么在本宫的记忆里,九皇子压根没这么玉雪可爱呢?本宫记得他以前皮肤粗糙蜡黄,小眼睛、塌鼻子、厚嘴唇、短脖子,简直丑得没法入眼。当年他出生的时候本宫曾怀疑孩子是不是被掉包了,刻意让人去查,还怂恿皇上滴血验亲。怎么你们都忘了吗?”说到最后,皇后惊悚地发现自己的记忆也开始模糊,九皇子丑陋不堪的容貌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反复擦拭改换,理所当然地变成现在这副样子。

    宫女困惑道,“娘娘,您许是记错了吧?月妃娘娘可是天下第一美人,她生的孩子怎么会丑呢?”

    “本宫最近为了调查九皇子中毒之事,当真有些累了,竟连梦境和现实都分不清。去把太医找来替本宫看看,本宫头疼。”皇后扶额。

    大宫女目露担忧,连忙去了太医院。

    月妃原本对陆判官的话半信半疑,但日子久了,她也就信了。陆判官说儿子终有一天能得登大宝,皇上便开始患病,然后绝了子嗣,而之前诞下的皇子陆续死去,到最后竟只剩下九皇子一个。

    对唯一的独苗苗,皇帝自然极其看重,但他失望的发现,这孩子竟是个傻子,一个字反复写几百遍,再来问他依然不认识,更别提让他背书,以至于到了十一二岁竟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姬有姝”。让他作一篇文章,他就拿着毛笔在纸上一顿乱涂,最后交上去的卷宗只能看见一个个墨疙瘩,把皇帝气得吐血。

    这还不是最可恨的,他在学习中表现得非常愚钝,但在吃喝玩乐方面却极有天赋,蹴鞠、斗蟋蟀、打架、酗酒、调戏宫女,简直无师自通,整一个纨绔子弟、混世魔王。

    即便是自己唯一的儿子,皇帝看他一眼也觉得烦,跑到月妃宫里大发雷霆,说什么慈母多败儿,老九若是登基,晋国非亡不可。月妃也很焦急,却又毫无办法。她把儿子关在殿里读书,儿子能把窗户拆了跑出去;给他请最厉害的先生,他能转眼把先生打得头破血流;把他丢进军营吃苦,回来的时候除了赌博什么都没学会,还在侍卫地讨好下胖了十几斤。

    眼看因为儿子的愚钝与顽劣自己渐渐失去皇上的宠爱,月妃终于憋不住了,再次下到地宫磕头。然而这次无论她磕多少下,墙上的浮雕都无动于衷,显然已不准备再搭理这母子俩。

    “仙尊,这真的是最后一次。您若是如了我的愿,我就让皇家建造寺庙供奉您,您若是不肯答应,我就拆了这堵墙,让您无家可归……”

    她话音未落,墙上的浮雕就动了动,然后缓缓飘落。

    “窦氏,你以为本座只这一个居所吗?”黑面男子鼓着眼睛,表情十分愤怒。

    月妃能在后宫杀出一条血路,自然也有几分眼力见。她不但从仙尊的脸上发觉了不满,还有隐藏得极深的色厉内荏,如此看来,这里即便不是他唯一的居所,却也是很重要的落脚点,倘若被破坏,很有可能还会损伤他的法力。

    拿住这个把柄,月妃自是得寸进尺,磕头道,“既然仙尊还有去处,那么信女就把这里拆了,也好给我儿建一个地下斗狗场。他已经提了很多遍,信女都没答应。”

    黑面男子忍了又忍才没把阴阳点化笔戳到月妃脸上。他慢慢踱了几步,沉声道,“你这次又想让本座干什么?”

    月妃见他松口,连忙膝行上前,“仙尊,你既然能给信女换头,给我儿换身体,自然也有办法让他变聪明吧?”

    黑面男子冷笑起来,“窦氏,你还真是得寸进尺!”话落思忖片刻,颔首道,“本座可以帮你,但你须得与本座定下契约,言明这是最后一次,日后你我再无干系。”

    “信女愿意!”月妃毫不迟疑地点头。

    黑面男子提笔在空中写下一张金光闪烁的契约,让月妃咬破指尖在其上画押。月妃照办之后立刻回到映月宫,让人把儿子找回来。九皇子今年十二岁,长着一张秀丽无双的脸蛋,却揣着一颗黑透的心肝,酷爱虐打宫女,更喜欢欣赏犯人被猛兽撕咬吞吃的血腥场面。

    太监把他请回映月宫时,他手里还牵着一只体格庞大的獒犬,獒犬周身沾满血迹,走一步就留下一个脏污腥臭的脚印,从后面看去颇为瘆人。月妃被地上的血脚印吓住了,尖声命令儿子赶紧把狗弄走。

    “喊什么喊,再喊我让黑龙吃了你!”对待自己的母亲,九皇子也无半点恭敬。

    月妃气得倒仰,冲隐身的陆判官使了个眼色。陆判官笔尖在九皇子额头轻点,将他弄晕,然后搬到内室平放在床上,徐徐道,“他之所以顽劣不堪,盖因魂体脏污,命格低贱,以至于染黑了五脏六腑。待本座将污物清除,还他一副水晶心肝,人也就变聪明乖巧了。”

    “那您就赶紧动手吧。”月妃满脸急躁。

    陆判官颔首,用笔尖划开九皇子胸膛,查看他内腑的情况,哪料脑袋刚伸过去,就被冲天而起的腥臭熏得眼冒泪花、脑袋发晕。月妃也被逼退数步,捂住口鼻惊问,“我儿的内腑怎会这么臭?”

    陆判官连忙施展法术封住嗅觉,冷笑道,“你原本不应得宠,而他也不应降世,老天爷既容忍了他的出生,自然要剥夺他一切善念福报,还他一个世间至脏至臭的皮囊,偏偏本座为他逆天改命,移魂到这具真龙法体中,令他更沾一层恶果,可不就更脏更臭了吗?本座替他洗去这层污物,自己也会臭上几十天,当真得不偿失!”

    虽然满心怨气,但为了摆脱月妃母子俩,陆判官依然弯下腰,开始清理九皇子的五脏六腑。心脏乃重中之重,有了一颗七窍玲珑水晶心肝,便是此人再顽劣,早晚有一天也会受教从而改变,于是陆判官用阴阳点化笔划开心脏外层包裹的黑壳,准备沿着这条缝隙慢慢把污物剥离,哪料刚剥下一块小碎片,就见里面泻出一丝紫金色光芒。

    这光芒比日月之辉更为璀璨,即便陆判官乃堂堂鬼仙,也差点被刺得双目失明。他急忙掩面,心道不妙:这具躯体之中竟然还留存着原主的魂魄,却被一股强大的法力封印在心脏内,从而瞒过了所有鬼神。但他方才用阴阳点化笔破开一丝封印之力,再过不久,那沉睡的灵魂就该苏醒了。

    也就是说,这位皇族早晚有一天会复活,却因为自己的缘故,竟让一个孤魂野鬼占据了他的身体,这是怎样一个因果轮回?陆判官头晕脑胀,懊悔不迭。原以为帮了月妃就能了却一份因果,哪曾想竟沾上一个更恶的因果,这可怎么办?

    被金光刺得浑身发痛的陆判官心知这人醒来,头一个就该拿自己问罪,而他体内蕴藏的力量莫说一介鬼仙难以抵挡,便是天尊降世也无法匹敌。不行,得赶紧脱身,否则就晚了。

    陆判官当机立断,把毛笔探入九皇子的大肠内,沾了许多臭不可闻的污物,一点一点涂抹在缺口上,涂了一层又一层,直把金光全部遮蔽才罢休,然后颤着手抹掉额头冷汗。

    他知道,这层污物早晚有一天会被金光冲破,但等到那个时候,他已躲到隐秘之所,对方也就奈何不得了。用毛笔把九皇子的肚皮合上,又暗暗撕毁了之前的契约,他走出内殿,言道,“月妃,你我之间两清了,日后不要再来打扰本座。本座已决定搬到别处去住,那地宫里的墙壁你爱拆不拆,且随你心意。”

    不过少了一些供奉,失了几年道行,与魂飞魄散相比算得了什么?他先撤再说。

    月妃早在金光透体而出时就被逼退至殿外,满心以为儿子的内腑已经清理干净,故而也不挽留,急急走进去查看。一月过去,两月过去,三月过去……儿子丝毫没有变聪明的迹象,她这才知道自己被陆判官耍了,再要找对方算账时墙壁上的浮雕已不翼而飞,竟真地撇了个干净。

    月妃无法,只得接受现实,所幸这具身体的原主命格极贵重,运气也堪称逆天,当她几度被皇上训斥,位份也一降再降时,皇上竟无端端得了一场重病,三天后一命呜呼,举国哀丧。

    次年,九皇子登基,虽才十三岁稚龄,却对女色极为沉迷,立刻下旨召选秀女填充后宫,又把政务丢给宦官与外戚。他生活极其奢侈,一顿饭要吃掉千两白银,连如厕都是用的绫罗绸缎,对外便说自己皮肤太过细嫩,受不住纸张的粗糙。非但如此,他还极为残暴不仁,最喜欢的游戏就是把自己豢养的猛兽放到大街上,然后站在城头笑看它们撕咬百姓,谁若是敢站出来反抗,即刻就会被禁卫军射杀,末了分尸丢去喂狗。

    而他的宠臣都是一丘之貉,非但不加以规劝,还助纣为虐,当他无聊的时候便提出各种各样的法子取乐。这些法子十分骇人听闻,有把人活剐的,有把人丢进蛇窟的,还有把人扔进油锅活生生炸熟的,不过三年就把忠良之士杀了个一干二净。

    正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在淳帝,也就是九皇子的暴政之下,不但百姓揭竿而起,各地藩主与将领也都纷纷举起“清君侧”的大旗,入京讨伐。淳帝的亲军没能抵抗多久便四散而逃,太后娘娘怕被严刑逼供先一步悬梁自尽了,嫔妃们没了约束,连忙打包细软从密道遁走。偌大一座宫殿,短短几个时辰就已人去楼空,徒留淳帝及其心腹太监坐在金銮殿上发愣。

    “大军快打进来了吧?”听见宫墙外的砍杀声,淳帝吓得两股战战、面无人色。除去皇帝的冠冕,他也不过是个外强中干的懦夫而已,连自裁的勇气都没有。

    “启禀皇上,再过一刻钟就该打进来了,您也顺着密道逃吧。”太监苦苦相劝。

    “朕若是跑了,他们掘地三尺都能把朕找出来,一路上风餐露宿、疲于奔命,朕可受不了那种苦。”淳帝拍了拍胸口,继续道,“朕手里还有一张底牌能换取日后的安逸生活,又何必逃命?你去打听打听,这首先攻破城门的军队究竟属于哪方势力。”

    “奴才早就打听清楚了,这支军队隶属于虎威将军。”

    “虎威将军是何人?”淳帝只认得身边的几个太监,哪里知道朝堂还有这号人物。

    “虎威将军可不得了,曾是龙城一名盗匪,后被朝廷招安,领了一群兄弟去西北驻边,十年内从小小的把总直升统帅,现已收拢了西北二十万大军。二十万大军与其他藩主的五六十万大军比起来虽然不值一提,却因西北占据边疆最前线的缘故,在常年与蛮夷的战斗中养成了十分彪悍的战力,一路势如破竹,直入京城,率先拔得头筹。而其他势力目前还在半途,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到。”

    “什么时候能到?难道朕还要举着旗子欢迎他们不成?”淳帝用力拍打龙椅,咬牙切齿地低语,“罢了,就便宜这虎威将军。听你之前所言,他也算是个狠角色。”

    说话间,一群身穿黑色甲胄的彪壮士兵已破开宫门,大步入了金銮殿。他们也不横冲直撞,而是分列两旁,垂头恭迎将军。只听走廊外传来一阵沉稳的脚步声,一道健硕身影忽然出现,几近九尺的身高把斜照下来的阳光挡了个严严实实,更有一股腥风随他而来,宛如利刃割面。

    正所谓“百闻不如一见”,虽然淳帝早知道虎威将军是个狠人,但真正见到对方的这一刻才明白什么叫阎王再世。他手里提着一把滴血的钢刀,步步逼近,留着浓密络腮胡子的脸被一道疤痕贯穿,显得狰狞至极。他略略抬了抬剑眉,狭长凤目也跟着射出一道冷光,沉声道,“你没逃走倒是让本座吃惊了。”

    而更令他吃惊的则是淳帝的相貌。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位传说中杀人如麻的暴君,竟长着这样一张宛若春华的秀丽脸庞,竟叫他一眼看去差点失神。但也只是差点罢了,当他对上那双浑浊不堪的眼睛,所有的惊艳都被浓浓的厌恶压了下去。

    这张脸配上这双眼,简直暴殄天物!可惜了!他暗自摇头,然后举刀砍去。

    方才还稳稳坐在龙椅上的淳帝飞扑到他脚边,抱着他强壮的双腿嚎哭,“将军慢着!您若是能饶了朕的性命,朕就把姬氏皇族的宝藏送给您!”没错,晋国皇族正是曾经统领了整个天下的姬氏皇族的后裔,手里握有姬氏皇族积累了上千年的宝藏。

    虎威将军孟长夜不为所动,一刀插入淳帝胸口,慢慢刺了进去。以他的手劲,只需把刀尖往里一送就能了结此人性命,但不知为何,对着这张脸,他竟有些迟疑,一时间神思不属,一时间又深恶痛绝,闹得头疼欲裂。

    当他咬紧牙关,准备刺穿淳帝心脏时,跟随了他十年的军师刘温却上前阻拦,“主公,那可是姬氏皇族积累了上千年的宝藏,足够让边关的百姓们吃饱穿暖,足够让您招兵买马一统天下,您再想想清楚!”

    “是啊主公,淳帝虽然该死,但留他一条贱命若是能换来天下太平,百姓安康,又何乐而不为?请主公三思。”

    “请主公三思!”众位副将齐齐拱手。

    孟长夜拔出刀尖,狠声警告,“算你命大!倘若让本座知道你有意欺瞒,这条狗命本座随时能取回去!”

    淳帝死里逃生,后怕不已,捂着胸口一迭声儿地称是。孟长夜摆手让属下替他包扎胸口,却见一团黑色的,奇臭无比的液体从伤口涌出来,熏得他差点飙泪。

    “娘的,这是什么玩意儿?”他倒退三大步,捂住口鼻。

    其余将领也都受不住,有的掩面,有的转身,有的夺门而逃。还是刘温神经最强韧,扒开淳帝破损的龙袍细看,呢喃道,“这莫非是狗皇帝的心头血?不愧为亡国暴君,心头血竟比大粪还污,不行,我也快吐了!”话落飞奔出去,连连干呕。

    淳帝自个儿也快晕了,又怕眼睛一闭就被虎威将军砍掉脑袋,从怀里掏出一张羊皮卷说道,“将军,这就是藏宝图,你们若是带朕逃出去,朕就把它交给……”话音未落,羊皮卷就已被飞身上前的孟长夜夺走了。

    见对方像避瘟神一般急速后退,淳帝冷笑道,“你拿了地图也没用,只有流着姬氏血脉的人才能打开宝藏。”

    “姬氏血脉都像你这么臭?你的那些祖宗怎么受得了!”孟长夜一面翻看地图一面冷声嘲讽。

    淳帝也曾受过伤流过血,但那时都挺正常,怎么心头血会如此之臭?他不明就里,更觉得颜面无存,气急败坏地喝令贴身太监赶紧为自己处理伤口。有人照顾这坨臭烘烘的大粪,孟长夜及其属下自是求之不得,冷眼看着主仆二人脱掉龙袍洗干净污血,又撕了衣摆把伤口一层一层裹住。

    黑血总算止住了,臭味也淡了很多,孟长夜这才把换了常服的淳帝拎起来,威胁道,“路上别耍什么花样,否则舍了宝藏不要,本座也会宰了你。”

    淳帝哪里有那个胆子,像鹌鹑一般缩在众位彪形大汉之间,踩着尸体跌跌撞撞出了宫门。因各路藩主已在路上,自己带来的二十万大军不足以抵挡联军合击,孟长夜第一时间离开京城,也把宫中宝物搜刮了一遍。

    当各方雄主赶到时,皇城已空空如也,一具身穿龙袍,五官被划烂的尸体躺倒在龙椅上。刚逃出城门就被联军抓获的一名宦官指认说这正是淳帝,自此,清君侧的任务总算是完成了。

    淳帝的死讯,有人相信也有人怀疑,但他们现在最主要的目的是称王,故而得先找到玉玺。所幸孟长夜是泥腿子出身,斗大的字不识一个,只知道搜刮财物,竟不知把象征皇权的玉玺带走。当宦官把隐藏在地宫里的玉玺拿出来时,刚联合起来的藩主又纷纷对立,展开了一场玉玺争夺战。

    与此同时,孟长夜已撤出京城,在天津休整数日,然后命二十万大军先回西北,自己则带着两千精锐去寻宝藏。营帐陆陆续续被拔除收拢,两千精锐各自牵着战马,在路边等待。

    伤口已经结痂的淳帝指着一匹马吼道,“你竟然让朕骑马?朕从未骑过马,一向坐的御撵!朕连擦屁股用得都是绸缎,若是上了马鞍,非被磨破皮不可!”

    “你他娘的少废话!让你上就上!晋国都已经亡了,别一口一个朕,惹得老子心烦!”孟长夜是个粗人,也不与他废话,甩手就是狠狠一巴掌。

    淳帝脑袋被打偏,目光涣散片刻又渐渐凝聚,用不可思议地目光朝虎威将军看去。

    第100章 陆判

    或许源于心中对时光永远停滞的恐惧,当主子渐渐老去的时候,有姝也产生了强烈地随他一起死去的愿望。而对方之前输入他体内的能量却是为了守护,为防他做出无可挽回的傻事,这股力量自动自发地开始封印他的精神力,导致他不受控制地陷入沉睡。

    甫一恢复知觉,还来不及喘口气,迎接他的就是重重一巴掌,而动手的人却是他念念不忘的主子,这叫他如何接受?他眨了眨眼,不敢置信地低唤,“主子?”

    除非被障眼法之类的小法术迷惑了神智,否则仅凭肉眼,他定然不会认错自家主子。面前这人虽然留着浓密的络腮胡子,脸上还横贯一条狰狞刀疤,却掩盖不了那俊美无俦、冷峻刚毅的眉眼。很显然,他又换了一个全新的身体,而自己与他究竟是何关系?看他憎恶的表情,粗暴的举止,似乎不是朋友,而是仇敌?

    有姝心中慌乱,却也知道在弄清楚状况之前,最好还是别轻举妄动。他抬头望天,飞快眨眼,试着把泪珠眨回去。然而这副表情却被孟长夜误解为倨傲,甩手又是一巴掌,冷声道,“还愣着作甚,赶紧上马!否则老子就在你腰上栓根绳子,拖着你走。”

    “将军,与他废话什么?直接把人绑了用马拉!”一名脾气爆裂的副将高喊。

    有姝两边脸颊都肿了起来,这下是真憋不住了,眼泪汪汪地看着主子,哽咽道,“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你好好与我说不成吗?你说了我就听,绝不会再犯。”

    怎么转瞬就换了个性子?这话说得忒乖巧了些!孟长夜心下纳罕,再一看他眼睛,不免愣了愣。说老实话,淳帝这副相貌原本是他最喜欢的,微微一笑的时候露出两个小酒窝,能把人的心都看化了。但坏就坏在他那双眼睛,眼白布满血丝,瞳仁浑浊不堪,里面充斥着残暴、自私、权欲、算计等世间最污秽的情感,镶嵌在这张秀丽的脸庞上竟似鲜艳的花朵吐出腐败腥臭的花蕊,令人作呕。

    然而现在,这双眼睛似放置在清透的泉水中洗过一般,眼白愈白,瞳仁愈黑,亮晶晶地沁着泪光,漂亮极了,也干净极了。看看现在的他,再想想之前那个昏庸无道的淳帝,孟长夜竟产生了这完全是两个人的错觉。

    但他很快就摆脱了这双眼睛的魔力,抬手又想一巴掌扇过去,最终却不知怎的没能落忍,不轻不重地拍在他脑门,骂道,“你做错了什么自己还不知道?他娘的,要不是你残害百姓、滥杀忠良,老子也不会造反!还不快点上马!若是耽误了行程,老子亲手敲断你的狗腿!”

    有姝眸光微闪,待要细思这番话,却见一名面白无须的男子上前告饶,“将军息怒,皇上七岁那年从马背上摔了下来,之后就再也没碰过马。他真的不会骑,奴才带他一块儿可好?”

    “不早说,浪费老子时间!”孟长夜瞪了男子一眼,然后翻身上马,甩鞭而去。

    有姝看出男子是一名太监,且似乎对自己并无恶意,便在他的搀扶下登上马鞍。其实他会骑马,但在没弄清楚状况之前,还是以静制动最好。男子等他坐稳之后也翻上马背,将他环住,轻轻拉动缰绳。马儿撩开蹄子跑起来,先是很慢,然后越来越快。两千精锐把二人围在中间,保证他们即便插上翅膀也飞不出去。

    寒风刮在脸上似刀割一般,令有姝颇有些吃不消。他偏了偏脑袋,试探性地低语,“咱们日后怎么办?”这个问题已足够套出他想要的信息,而且他敢肯定男子与自己应当是主仆关系。

    男子果然附耳道,“皇上,虽然您用藏宝图换来一条性命,但虎威将军是个狠角色,天晓得他会不会过河拆桥,杀人灭口。依奴才看,咱们还是找个机会半道逃了吧。汴州刺史是先皇心腹,也是看着您长大的,应当会收留您。再怎么说您都姓姬,是真龙血脉,那些个藩主要想称帝,别人还不认呢!您去了汴州,汴州就是另一个晋国,咱们届时再商量复国的事。”

    有姝既不点头也不摇头,遥望主子风驰电掣的背影,内里思绪如潮。他算是明白了,自己现在姓姬,叫不叫有姝暂且不得而知,乃晋国的亡国之君;而主子是虎威将军,率兵推翻了晋国统治,俘虏了自己。为了保命,自己便拿皇族宝藏做交易,这才换得一时安稳。从主子和将士们的表情言谈中他又猜测,自己应该是个暴君,亡国的责任十成十归结于自己的昏聩无道。

    但是怎么可能呢?我此前一直在沉睡,刚醒过来还不满两刻钟,又怎会当了晋国的皇帝,然后弄得天怒人怨?有姝百思不得其解,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感觉快要炸了。

    他原以为自己的魂魄附到了别人身上,挽起衣袖,看见手腕内侧的一颗朱砂痣,却又否定了这个念头。这的的确确是他的身体,如假包换,却又干了许多他根本不知道的事,就仿佛有什么人偷走了他的记忆与时光,徒留一个烂摊子让他收拾。这感觉糟糕透顶!

    很快,有姝发现了一件更糟糕的事。他原本也养尊处优,却并非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窝囊废,相反,用普通人的标准衡量,他可说是文武双全,武艺高强。但现在,不过骑了一会儿马,他双腿内侧竟似火烧一般疼痛,显然已被磨破皮了。

    这具身体本是能量汇聚而成,比一般人更为强韧,恢复力也十分惊人,但现在却变成了脆皮鸡蛋,稍稍一碰就碎。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有姝疼得龇牙咧嘴,再也没功夫去想别的。

    他要是知道这具身体从小泡着牛乳、喝着琼浆、睡着云锦、穿着丝绸,连擦屁股用的草纸都是绫罗,就会明白自己为何如此无能。再锋利的宝剑,许久不用也会锈蚀。

    太监察觉到他的不适,低声劝慰,“皇上您忍一忍,奴才找机会带您逃出去。”

    逃?有姝怎么可能逃离主子身边?这具身体之所以登上皇位,全有赖于主子渡给他的紫薇帝气,反观他自己,则沦落为造反的将军,也算是因果轮回。为了偿还这份因果,有姝甘愿献上自己的一切。主子想要皇位?他就亲手推他上去;主子想要宝藏?他就帮他寻找。总之这辈子他跟定主子了。

    但亡国之君与造反将军本是死敌,又该怎样和平共处?按照主子的行事风格,一旦自己没了利用价值,就该卸磨杀驴了吧?思及此,有姝忍不住缩了缩脖子。但他很快就摒弃掉这些杂念,准备先刷一刷主子的好感度。

    胡思乱想间,军队抵达一座小山村。因为战乱,村里的人早已拖家带口逃命去也,留下许多空荡荡的房屋。两千精锐稍微挤一挤正好够住。有姝在太监的搀扶下翻身下马,一双小细腿儿抖得像筛糠一样。

    孟长夜排开人群走来,拎住他后领,沉声道,“你与本座同住。”末了点出几名壮汉,“你们看好这太监。他若是敢跑,不用来回话,直接砍了。”

    众人齐声应诺,然后纷纷回去休整。

    孟长夜挑选的是村长家,房屋十分宽敞,刘温与几个副将也一块儿住进来,麻溜地砍柴、烧水、煮饭。他们带的粮食不多,掰开了扔进沸水里熬成粥,味道很糟糕,但好歹能吃饱。

    有姝走不动道,像小鸡崽儿一般被孟长夜夹在胳膊下,入了正房,然后重重扔在满是灰尘的炕上。有姝腿疼、手疼、屁股疼,哪儿哪儿都疼,忍不住呻吟起来,黑白分明的眼珠似沁了水,滴溜溜地打转,仿佛随时会掉泪。

    孟长夜被他可怜兮兮的小模样煞到了,心里一会儿揪成一团,一会儿又寒气直冒,一再告诉自己这人是个杀人如麻的暴君,这才压下想要上前拍抚安慰的冲动。

    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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