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
[GL]囚鸟 作者:白露为燕
正文 第19节
[GL]囚鸟 作者:白露为燕
第19节
“孟公子……”经理看起来有很多话想说,但不知道是不敢说还是不能说,又生生咽了下去。
“没关系,你直说就是了。”
“孟公子态度是好的,我看得出来,他很努力,但是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够,再加上,孟公子常年在国外生活,汉语不是很好,我觉得,这份工作让他很吃力。”
孟庆东有点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但他身为父亲,从小就没怎么管过自己这个儿子,说到底还是怪自己。眼看着儿子和女儿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孟庆东愈发烦躁,这样下去,他一来没有正当理由提拔孟流琛,二来,以他的水平,孟庆东也没办法放心地把孟氏交给他。
“把下个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给西绽来做。”
“啊?”经理有些发愣。
“我说把工作计划交给西绽来做,还需要我再重复一遍吗?”
经理赶忙摇头:“不用了不用了,我记住了。”
公司每个季度都会召开会议,各部门经理在台上展示策划案,路西绽刚进入公司不做,一开始就将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她,只要她出一点纰漏,就会当着所有董事的面成为笑柄。
待两个人离开之后,孟庆东摇晃着转移,旋转至身后的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他双手交叉在一起,眼睛眯成一道缝。他手中握着最新款的vertu手机,轻轻扬起嘴角:“秋白,没有打扰到你吧?那就好,也没什么事情,只是今天召开董事会你没有来,董事们都很记挂你。嗯,好的,说起来,最近的确有件事情需要你亲自出马,除了你,我觉得其他人或许是做不到的。”
乔家。
“爸爸,不是说好了月底让我进入公司开始实习的?为什么又突然反悔。”
“我这么做,自然是有我的道理的,倚夏,你还太年轻,很多事你不懂。”乔父说道,他知道乔倚夏自尊心要比一般人强很多,现在到了紧要关头说不让她正式进公司,无非是对她能力的不信任,便又补充道:“你的能力是很强,可你不要忘了,你接下来要面对的是整个乔氏,不掌握更多的真本事,你怎么应对那些狡诈的老滑头?好了,你回去仔细想想,不要跟我怄气。”
“我知道了。”
看着乔倚夏离开的背影,乔母担心地说:“老乔,这样真的没问题吗?我怕到时候倚夏会受不了。”
乔父拿过报纸戴上老花镜开始阅读起来,漫不经心地说道:“孩子不懂事,你也跟着不懂事么?”
“我只是觉得,那位路小姐跟倚夏的关系这么好,如果你真的这样做,会不会影响到孩子们的感情?”
“感情?”乔父冷哼一声,“在商场上,连父子都可以反目,更别说是朋友了。你以为,那个孟庆东凭什么从一个身无分文的入赘女婿爬到今天这个位置?没有点杀伐决断的精神根本成不了大气候。虽然外界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不过商场如战场,这一点,我倒是可以理解他。孟氏可是一块肥肉,到了嘴边的肉我如果不吃,那我才是真的痴了。”
“可是……”
“好了好了。”乔父无可奈何地看着自己忧心忡忡的妻子,“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但你要明白,我现在所做的一切,不仅仅是为了乔氏,更是为了倚夏,商场上弱肉强食的道理与其让别人告诉她,还不如我亲自来教她。”
她们都曾经是不可一世的天之骄女,然而在这个毫不留情的商业泥沼中,她们却都是最最渺小的一粒尘土,正如乔父所说,哪怕是骨肉相连的父子都极有可能在眨眼间成为彼此厮杀的仇敌。更何况是相濡以沫的亲□□人。
回到家时已是傍晚时分,路西绽洗去一身的疲惫,正在厨房为乔倚夏做着可口小菜。在漫长无味的时光里,这倒真的是乔倚夏生存的最大意义了。
“想我了吗?我的乔太太。”她从后面抱住她,对着她的脸吻了一下,见路西绽情绪并不是很好,乔倚夏心下不解,路西绽从来不是那种会把工作上的情绪带回家里的人,现在这样,肯定不是小事,“怎么?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吗?”
“往后一段日子,我可能没有时间做饭给你吃了。”
“就为这个?”
“如果我不在,你定又不会好好吃饭了。”
乔倚夏不得不被她严肃认真的模样逗笑,原以为是什么人命关天的事,想不到却是因这个:“那这样好了,以后呢,我每日三餐都拍一张照片发给你,让你确定我有没有吃饭,这样你总该放心了吧。”
见路西绽弯唇一笑,乔倚夏端起碗筷道:“苍苍,你知不知道,其实你不是一个适合撒谎的人。”
“这话怎么说。”
“虽然你能够猜透别人能够想什么,但你却控制不了自己的心。”因为深深地爱着她,所以即便她总冰着一张脸,她也能够从那张平静如水的脸上参透喜怒哀乐。
“公司最近研发了一个新项目,我爸爸打算涉足医药行列。”
对于路西绽来说,眼前的人是可以让她百分之百信任的人,她可以告诉她她的一切心事,只要对面的人想,她甚至可以把主动交出她的电脑,让她知道她的所有秘密。
乔倚夏往路西绽碗里夹了一块排骨:“这是好事啊。”孟氏现在势头越来越大,近几年医药走势大好,孟庆东这个决定无疑是为公司的发展锦上添花。
“路氏曾经有过一位大股东,当年就是他跟我外公并肩座山,一起打下了路氏江山。可惜后来两个人反目成仇,那位股东一气之下变卖了股份,从此退出路氏,断绝了跟路家人的一切往来。这次公司准备推广的是一种抗癌药物,我父亲所需要的配方,就是由那位曾经的路氏股东所掌握着的。”
“所以,你父亲的意思,是要你去将配方拿到手。”路西绽跟孟庆东的事,乔倚夏也知道一些,父女二人反目终归不是什么光彩之事,路西绽不想说,她也不想问。
“不止我。还有贺兰秋白。”
☆、第107章 浪漫婚礼
贺兰秋白一直是董事会的成员,同时也是股东大会的一份子,在公司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或许会有人私底下议论,为什么孟庆东先前宁肯让一个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儿媳妇进入孟氏,都绝口不提路西绽进公司的事情。但这就是他的高明之处。孟庆东作为最高统治者,能够如此善待自己的儿媳,无疑对他在公众面前树立良好形象有极大的帮助,任谁也想不到表面温文儒雅的翩翩君子会在背地里向自己的亲生女儿使阴招。
今日孟庆东当众宣布将“和世”项目交给贺兰秋白和路西绽分头去做,很明显两个人是各自为营的,孟庆东嘴上说借此机会锻炼路西绽的能力,促进公司的发展,实则只是在故意给他出难题罢了。当年路老爷子跟朱蕴桓的矛盾闹得人尽皆知,叫他回过头来援助曾经的路氏已经是一个不可能事件了,更何况还是身为路老爷子后代的路西绽?
“我相信你。”乔倚夏对此倒没有表现出过多的担忧。一来,路西绽的聪慧是鲜少有人能与之比拟的,二来,这个机会的确可以锻炼到路西绽,她孤高的性格实在不适合在商场上发展,学会低头是第一步。
路西绽点点头,自信道:“我也相信我自己。”
路西绽已经尽可能全面地搜集了当年路朱二人反目的相关资料,两个人的反目在当时算得上是商界的一件大事,不过至此两个人对于这件事绝口不提,更是再没有往来过,甚至于路老爷子的葬礼朱蕴桓都没有参加。祸端是什么,恐怕只有当事人知道了。
“苍苍,我今天收到商陆跟白英发来的请柬了。”提到这二人,乔倚夏神情里有着喜悦,眷恋,还有丝丝的感慨,“这两个人虽然别别扭扭,但好在最后走到了一起。”
“是好事。”
“是啊。商陆虽然看起来木木的,不过是个很踏实的小伙子,白英跟她在一起,应该会过得很幸福。”
“除了踏实呢?就没有别的优点了?”
乔倚夏不知她为何会这样问,说道:“除了踏实之外,人长得也俊俏,脑子也伶俐,另外,他母亲我见过两回,是很温柔娴淑的女性,白英至少不必担心婆媳关系不好处理。”
只听路西绽轻咳了一声,抽出一张纸巾优雅地擦着唇,面露不悦之色:“当着全世界颜值与智商最高的人的面夸别人生得俊俏,伶俐,真的是明智之举吗?”
原来是自恋症又犯了,不过乔倚夏从来不怕同她斗嘴:“我可记得某人说自己不是人,是仙的,怎么现下又将自己归到人的范畴中去了,都说女人善变,我看这话倒是丝毫不假。”
“古时都有皇帝微服私访,今日神仙何故不能下凡尘?”
“那敢问神仙姐姐,据我所知,你们仙界可是禁止与凡人相恋的,你已经触犯了天条,这可如何是好?”
路西绽稍稍靠前凑了凑,身子抵着餐桌,伸手捏住乔倚夏的下巴:“那就罚那个让我神魂颠倒的女人跟我白头到老。一辈子不许变心。”
乔倚夏觉得她的眼睛永远被浓浓的爱意所装点着,在彼此目光碰撞的那一刻迸发出耀人的火树银花,那是只有她与她才拥有的温情,是旁人所无法感受到的小幸福。她的眼眸里有世上最明亮的星,长成一棵缀着红色气泡的许愿树,盛开出一朵又一朵的爱情花。
婚礼大概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难忘的事情,那是跟所爱的人走向白头的伊始,也是一个感动和幸福交织汇聚的纪念日。
商陆跟白英的婚礼不大但足够温馨,没有选择浪漫的礼堂,豪华的五星级酒店,场面温暖而欢乐。白英穿着一袭白色婚纱,化着精致妆容的她展露笑颜,可爱的花童蹦蹦跳跳拖曳着她的裙角,父亲把她的手交到商陆手里的时候湿了眼眶。那一刻,她是整个世界最美丽的女人。
酒席上的亲朋好友听着动人的誓词,毫不吝啬地献出自己的掌声,两个人终于紧紧相拥在一起时,石韦终于忍不住抽泣了起来。他年纪比商陆和白英大了近两旬,在他心里,他一直将这两个年轻人当作他自己的儿女疼爱,最开始他也曾经狠狠批评过他们,白英也曾经被他一句话打击地不停掉泪,可那都是因为,他太喜欢他们了。后来白英和商陆谈恋爱,两个年轻人第一个告诉的不是家里人,也不是乔倚夏,而是石韦,那一天白英像拥抱父亲一样拥抱着他,对他说,没有他就没有他们的爱情,他是他们的恩人。
能够亲眼见证一段姻缘,是多么幸运而温暖的事啊。
“倚夏,能见到商陆跟英子这么幸福地在一起真好,能再见到你,也真好……”石韦擦了擦脸上的泪,奇怪,他也不知道自己今天怎么这么多愁善感。
乔倚夏浅浅一笑,未置一词。事实上,比起现在的工作,她永远更想念以前跟伙伴们并肩作战的那些日子。风也好,雨也罢,欢笑也好,误解也有,都将凝结成无价的钻石,永远镌刻在她的生命轨迹里。
敬酒之前白英在台上唱了一首歌,是许慧欣的《幸福的味道》,从来都知道白英声音甜美,但这首歌却被她唱出了深沉成熟的韵味,她的眼睛微微眯着,漂亮的就像一个天使。其实一个人的美丽与否,从来就不是看单纯的五官,幸福是由表及里的,美丽却是由内而外的。
“都已经是嫁了人的了,竟还是这么孩子气。”乔倚夏抚了抚敬完酒之后趴在自己的肩头一直掉眼泪的白英,感觉到她的泪沾湿了自己的衣襟。
“路教授,很高兴你今天能来。”商陆微笑着敬着路西绽酒。
路西绽和乔倚夏二人今天打扮的很是低调,脸上未施米分黛,穿着朴素的套装,头发也扎成了马尾。看得出来,两个贴心的姐姐为了不压过白英的风头,花了一些心思。
“于情,你跟白英是倚夏的好友,我理应来祝贺你们。于理,你们是国家的栋梁之才,国家未来的发展还要靠你们,我更不应该缺席了。”
商陆一饮而尽,深邃的眉眼望着路西绽,无比真诚地说道:“路教授,我衷心地希望你跟倚夏姐能够一辈子幸福,永远相亲相爱。”
宾客离开之后,白英一直伏在乔倚夏的肩头不让她离开,所幸路西绽和乔倚夏先前就决定留两天再走,一是让乔倚夏同旧友叙叙旧,二来两人也可以好好地逛一逛,那天下午,在卧房里,白英第一次跟乔倚夏讲了深埋于心的那一段初恋,曾经在她的生命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的那个人,她没有想到又一天她还能这么风轻云淡的提起。
“那时候我也不知着了什么魔,任身边有再多人我也只看得到他,奈何他的眼里偏偏没有我。我就每天每天的想啊,哭啊,念啊。每次下课之后都会跑到厕所去洗洗手,因为厕所在最南头,可以经过他的教室,我就可以满足自己的小心思偷偷看他一眼,如果正好能够撞见他就再好不过了。你不知道,极少数的跟他眼神的碰撞都会让我激动的一上午听不进课去。只要他能多看我一眼,我都觉得真的好幸福。
直到后来他跟我最要好的朋友在一起了。听起来很像里的情节,可是接下来的事情却没有按的方向发展。我们两个没有所谓的互相理解,彼此容忍。而是彻底决裂了。很长一段时间我甚至在上班主任课的时候都能直接哭出来。但很奇怪我不知道我究竟是为了逝去的友谊还是宣告毁灭的暗恋。也许都有吧。
也许是因缘际会,也许是命中注定,上大学之后我们竟然又遇见了,他就在我们隔壁的学校,我们在一起了。可是很多事在实现之后你会发现并没有实现之前你所想象的那么美好,你所以为的美好永远都只存在于你的痴心妄想里,现实就像是被打破的体温计一样,水银蔓延到皮肤里,浸润到血液里,让你千疮百孔,中毒身亡。你会后悔的。后悔没有就这样让这么一段美好的暗恋停留在你的记忆里,没有让它定格成最美的青春画卷。而是亲手毁灭了它。
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爱上一个人了,因为爱一个人真的太累太累了,我花掉了我七年的青春去爱一个人,最后除了伤心和绝望,什么都没有得到。
一直到我对商陆说我愿意,他单膝跪地帮我戴上戒指的那一刻,我才明白。其实那七年的时间从来都不是浪费,而是告诉我要更加努力地去珍惜现在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
我挺庆幸的,真的,我能遇到商陆,真好,真是太好了。”
那一天,到最后,白英胡乱地擦着她的眼泪,时哭时笑,像一个精神分裂的小疯子,乔倚夏安静地听她说着或喜或悲的往事,说着她跟初恋的糗事,说着商陆追求她时候的笨拙的样子。青春,本不就是如此么,没有谁的青春是一帆风顺,没有荆棘和泥沼的,每个人都曾在十六七岁的年纪挥洒过眼泪,都曾在笔记本上书写过少女的心事。而这些,都已经化成了缤纷的栀子花,在时间的卷轴里弥漫着芬芳的气息。
此刻,在乔倚夏眼前的不是流着眼泪的容颜,而是大写的幸福。
☆、第108章 登山之旅
结婚第三天是回门日,加之路西绽同乔倚夏多留一日,四人便相约第二天一起游玩。老实说,虽然路西绽跟乔倚夏的关系对商陆白英已经不是秘密,但每每同路西绽相处,二人总还是有些不自在,明明是个离自己的生活极远的神仙般的人物,现在竟与自己成为了好友。
路西绽提出四人一起去登山,现在是初春时分,天清且山明,正是绝佳时机。因她有哮喘,不宜过劳,乔倚夏原是不乐意的,但奈何路西绽决定的事情是改变不了的,乔倚夏也就随她去了。
她们运气是极好的,虽风高气爽,不过登山的人却不算多,因而得以呼吸新鲜的空气,还能落得清净。
“老大好偏心啊。”商陆坐在一旁的石头上,白英伸手重新扎着散乱的头发,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控诉道。
以前他们三人,加上石韦,是一同登过山的,乔倚夏跟石韦体力不错,中途几乎不用歇息,商陆年轻但体力差劲,爬不了几步就喊累要休息,石韦倒是宽容,不过乔倚夏每次都会跟他讲一些大道理,害得他后来无论如何也不敢提歇息的事了。
此番跟路西绽一同登山,商陆觉得每过三分钟乔倚夏就会主动提出要休息,生怕累着路西绽,又是喂水又是用纸巾帮她擦汗,看得商陆和白英直想借机调侃她二人。
“不是偏心。”
白英嘟嘟嘴:“不是偏心是什么,以前我跟商陆喊累的时候,倚夏姐你可是没少骂我们。”
“不是偏心,是我的心从来就没有在你们身上。”
白英神色暧昧地笑了笑,钻进商陆怀里:“哦哟,以前还以为咱们家倚夏姐是个万年融化不了的大冰块,想不到这块冰融化之后,竟然是热的?”
“好了,别胡说八道。”乔倚夏怕路西绽尴尬,冷脸让他们住嘴,握着路西绽的手,又开始了登山之旅。
起初还好,还算得上是平坦,可越往后,越让人觉得,这哪里有路?分明就是在草丛山石峭壁挣扎,稍不留神就有可能受伤。现在是初春,山花才刚刚萌芽,算不得繁盛。幸而这山不算太高,在征服了一个又一个山头之后,跟着一片丛林和一块山石,她们终于瞧见了终点。
到达顶峰时已近傍晚,伴随着落日的余晖,橘红色的米分屑零碎地洒在她们年轻而姣好的容颜上,晕染出浓浓的温柔。山顶上有餐馆和宾馆,路西绽却没了吃饭的力气,只让他们三人去吃饭,自己倚靠着床背小憩起来。乔倚夏不知道她为什么一定要来登山,但她既然想做,她就一定会答应她,会陪她。能有一件事让路西绽记挂在心上不容易,危险自然是有的,乔倚夏唯一能做的,就是确保路西绽的安全,不让她受伤。
“来,苍苍。”一人温柔抚着自己的脸颊,路西绽睁开眼睛,看见了乔倚夏,“我给你打包了粥和菜,吃一些。”
因为她有洁癖,所以乔倚夏也把餐具和餐盒装进了登山包里,她用调羹舀了一勺粥,吹了吹,递到她嘴边。路西绽喝过一些之后才将餐盒端过来,两个人转换了身份,她也舀了粥递到她嘴边:“我是要你去好好吃饭,不是要你替我买饭的。”其实她根本就没有睡着,人在累极了的时候,往往是更不容易睡着的,乔倚夏从离开到回来不足二十分钟,定然是心里记挂着自己,打包过后就回来了。
“上来吧。”路西绽伸出手,作出要拥抱她的姿势。
乔倚夏上前俯了俯身子抱住她,而后脱了外衣躺上了床,雪白的被子搭在她们的腿上,她们靠着彼此的头,度过着这个难得平静的夜。
路西绽侧头吻了吻她的脸:“一起看日出。”
乔倚夏点点头,心中甜蜜极了。
路西绽的声音此刻跟冰冷一点也沾不上边,柔得像棉花糖一样,捏不着,吃到嘴里却很甜。她把她圈到怀里,双手扣在她的腰间,细细密密的吻落在乔倚夏的眉心上,眼睫上,鼻梁上,她抱着她,就像抱着最珍贵的宝物。不舍得放手,又不忍弄疼。
“苍苍。”
“嗯?”
“我爱你。”
这是她第一次说爱她。乔倚夏靠在她的怀里,觉得此刻就算天塌下来也不用害怕。经历一天的劳累,她也有些乏了,此刻被她这样抱着,她只能想到这三个字。用以代表她的心情。
路西绽先是一僵,而后更紧抱住她,轻轻吻上她的唇,撬开她的口,将这世间最美味的甘甜尽数送给她。她爱她,她知道的。
“倚夏姐,教授……!”
乔倚夏听着白英那清亮甜美的声音,微微蹙眉,路西绽已经松开她欲要去开门,乔倚夏上前重新抱住她,深深吻了她一下,恶狠狠说道:“这两个家伙,最好是有要紧事。”
……
“拜托,不管怎么说,我们夫妻俩也是把结婚第二天的美好甜蜜时光留给了你们两个姐姐不是。现在连游戏都不陪我们玩,是不是太过分啦。”白英手里拿着牌,佯装委屈道,“哎,商陆还说,倚夏姐就算是富家千金也不会不亲近我们的,我看未必。明明就已经生疏我们了。”
也不是不想陪他们玩,只是看路西绽面露倦容,明天又要早起看日出,乔倚夏很想让她早些休息。
“怎么玩。”
说话的人是路西绽,白英闻言展露出笑容,跟路西绽说着游戏规则。这完全就是纯靠运气的游戏。她跟商陆又不是不知道乔倚夏和路西绽是什么样子的人,跟她们玩拼智商的游戏,他们夫妻俩岂不是自寻死路,就只能单纯碰碰运气了。
商陆跟白英运气不错,两个人在房间里琢磨了不少想问的问题,想不到第一局就让他们两个人赢了,真是有如神助。路西绽也从容,这两个年轻人提议玩真心话大冒险,不过是为满腹的疑惑找个发泄的借口罢了。
“路教授,你跟倚夏姐,你们两个,谁是攻啊?”
对于有着多年腐女经验的白英来说,这是一个一直缠绕在她心头的问题,虽然上次有意无意地跟路西绽影射过这件事,不过她还是很好奇答案。
“倚夏想享受的时候,我可以在上。倚夏想掌控的时候,我可以在下。”
路西绽是一点都没有害羞或者脸红,乔倚夏同她相视一笑,甜蜜极了。倒是羡煞了商陆跟白英,两个这么完美的女神在一起了,世界上到底要有多少男人哭晕在下水道啊。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这局输的人是白英,她捂着自己的脸,拼命摇着头,刚刚的仇,路西绽是绝对会报回来的。
果然,路西绽问的问题一点也不私密,完全跟白英之前设想的十八禁不一样,不过这个问题,却比她之前想的任何一个问题,都要让她头大。
“我跟倚夏,谁更漂亮?”
她可以选择godie吗?这根本就是二十一世纪的世纪难题。两个人都在眼前,不管答案是什么,都一定会得罪另外一个。不选大冒险就是为了防止乔倚夏使坏叫她给前任打电话,可是现在看来,她宁愿选大冒险!
“是这样的,我觉得,论姿色,两位姐姐肯定都是属于上上等的。我觉得,路教授肤若凝脂,面似桃花,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宛如天外飞仙……所以我选倚夏姐。”看着路西绽阴沉的脸色,商陆握住白英的手,倒吸了一口冷气。他觉得他家老婆实在是智商有点低,咬文嚼字地把路西绽夸了一通,最后选了乔倚夏,一下子将两个都给得罪了。
谁知路西绽却破天荒地笑了出来,白英本做好英勇就义的打算了,路西绽这样一笑,让她心里更加发毛了,这是演的哪出戏,她真想大吼一声,生气就狠狠骂我吧,别这样笑里藏刀!路西绽柔和地看着她,淡淡说道:“答得好。”
白英捂着心口,深深呼了一口气,她发誓,她下次一定会选大冒险。
后来的几局白英和商陆也不敢再问出格的问题,都是诸如“最喜欢的作家”“最讨厌的食物”这类中规中矩索然无味的题目,一直到最后,商陆才喝了一杯啤酒借着酒劲壮胆问道:“倚夏姐跟路教授,以后会要孩子吗?”
两个人皆是一愣,便是路西绽,也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孩子,这两个字对于她们来说,似乎太遥远,太遥远了。
“这个问题,让西绽回答吧。”事实上,这个问题,乔倚夏先前是有考虑过的,刚好可以借这个机会,听一听路西绽的想法。
“我不需要。但如果倚夏喜欢,我没意见。”
“那路教授,你是不喜欢小孩么?”
“这是第二个问题了,我不答。”
☆、第109章 岁月静好
夫妻俩不敢再问,时间不早了,两个人道过晚安之后就回房去了。路西绽没说话,自己从拿了睡衣去了浴室,乔倚夏坐在床沿,房间很安静,没有电视的吵闹声,亦没有乐章的跳动声,想到方才路西绽说的话,她轻轻扬起嘴角。
人只有在心底由内而外流淌着幸福的血液的时候才是笑得最美的时刻,可惜乔倚夏永远也不能看到此刻的自己有多美。美到令人心碎。
是夜,二人紧紧相拥着,闻着彼此身上淡淡的香气,并自私地将自己身上的味道刻印在另外一个人的身上,写下永恒。
“苍苍,你爱我吗?”
就算是乔倚夏,也不过是万千女人中的一个,她可能比她们坚强点,聪明点,倔强点,但对于爱,普天之下的女人都是一样的。再独特的女人,也会希望听到爱人对自己说一句我爱你。
“爱的开始是一个眼色,爱的最后是无尽的苍穹。”
“你不是不喜欢林清玄么?”刚认识路西绽时,她曾经不经意问过她,书柜上有很多国内名家,比如龙应台,余秋雨,季羡林的散文集,偏没有林清玄,因着林清玄是乔倚夏从小到大最喜欢的作家,她就没有按捺住好奇心问了她。那时路西绽只说了一句不喜欢,没再做其它的评价。
“现在喜欢了。”
“是么,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
“从喜欢你时。”
乔倚夏心中一暖,往她怀中移了移,方才那个问题,似乎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紧接着,她又听路西绽说道:“你喜欢的一切,我都不会讨厌,并且会尽力做到喜欢。”
而这就是路西绽表达爱的方式。
天色暗淡,她们坐在山头,揽着彼此的腰,直到黑云终于被狠狠撕扯开来,殷红色的霞光从不远处低低升起,整个城市仿佛披上了蝉翼般的薄纱。天空尚且有一层灰色朦胧的雾,远处镶嵌进大块云朵,云朵里隐匿着火焰似的金花。路西绽的头发在后面绑了一根头绳,额侧有两缕碎发丝,随着春日和煦的晨风起舞。
她想起那一年,她跟路书野,也是这样坐在家乡的山头,一起看了一场最美的日出。光芒洒在他的脸上,清晰而柔和。没有母亲,她认了,父亲将她视为草芥,她认了。只要有了哥哥,她就有了家。
“日出扶桑一丈高,人间万事细如毛。”那时她才不过十二,霞光高照,她只听着路书野喃喃自语,并未深究其意。十几年过去了,当她再次任由这一片红云拂过她的面颊,她才终于体会到,万事万物此消彼长,过去的事情终于已成过往,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
“夏,十年前,我以为我再也不会有家了,我想,一个满身罪恶的人,是只配孑然走过一生的。但现在的我,想跟你有一个家。为了你,我想努力打败心魔,让你拥有一个最完整的我。”
“虽然,我给不了你商陆和白英那样的婚礼。但就以天为媒,以地为妁,以日光,以山泉,以白云,以绿树,以世间万物为见证。我给你承诺,千山万水,永不相离,生老病死,永不相弃。”
对于乔倚夏来说,眼前的这个人,什么都好,唯一的不好,就是总担心她对自己不够好。爱情,从来不是你对我有多好,而是我要你在我身边。
“偶尔,也给我一点心疼你的机会。浪漫的事都被你做了,你让我做什么?”乔倚夏一边吻着她,一边抱怨道。
“那就别要孩子了。”
乔倚夏没有想到她会突然说这个,问道:“你很讨厌小孩吗?”
“不讨厌,也不喜欢。”
“我们的孩子,你也不喜欢?”
“就是因为是我们的孩子,我才更不想要。我们的孩子,身上流着你的或者我的血,我总不能不去疼他吧。”路西绽道。
乔倚夏笑了笑,点点头:“把人家生下来,又不疼人家,听起来的确是有点不负责任。”
“我只有一颗心,没办法分给别人,孩子也一样。”
路西绽看起来不像喜欢孩子的样子,这一点倒是跟乔倚夏不谋而合,跟年龄大小无关,只关乎于心态。孩子从一方面来看是诚挚爱情天长地久的象征,子嗣绵延,情愫方才得以传承,但她们两个不同常人,爱情已经步履维艰,不求海枯石烂,只求今生二人能相伴到老。
乔倚夏虽赞同路西绽的看法,可还是忍不住打趣她道:“可惜了。”
“可惜?”路西绽挑眉望她,“如果你喜欢,我不反对。”
“我是觉得,路教授聪明绝顶,却没个孩子来继承,实在是二十一世纪一大遗憾。”
路西绽冷哼一声,伸手捋了捋自己的发梢,火烧云喷洒在她乌黑的发丝上,勾勒出刹那芳华。
“没人能继承。”
眼前的女人不论平日里在她面前是多么温柔可人,对她如何宠溺,可只要提到智商或是专业度,傲娇本性便暴露无遗。
乔倚夏强压着想笑的冲动,饱含深意地问道:“你自己的骨肉也继承不了?”
“这世界上只有一个我,我就是我,独一无二,绝世无双的我。谁也模仿不得,超越不了。”
乔倚夏又好笑又怜爱地嗔笑道:“我也超越不了么?”
路西绽在她额头印上一个甜蜜的吻:“你超越不了,我可以往后退几步。”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这世上总有一个人,倔强偏执,却独独甘愿为你妥协。
茗诗酒店是去年才开业的一家别具雅致的饭店,与希尔顿、香格里拉之流的五星级奢华大酒店不同,金雕玉砌,富丽堂皇。茗诗只有三层,第一层是音乐吧,穿着旗袍颇有民国风味的老板娘会根据顾客的喜好播放或抒情或动感,或摇滚或复古的音乐。第二层是混合餐厅,湖色餐桌摆放的错落有致,颇有情趣。
贺兰秋白与乔一海坐在三楼最东头的包间里,房间很高,头顶是立体三角形式的镂空设计,抬头就能看到湛蓝的天空,左侧缃色的墙壁上挂着一幅精致的百骏图,桌子不大,是一张紫檀八仙桌,缩短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二人同时举杯,觥筹交错间,笑语回荡。
“贺兰小姐真是痛快人!当年有刘备三顾茅庐,今日有我乔一海,三顾巾帼女英雄,哈哈!”
“乔董过奖了,我只是一介女流,哪里有资格与诸葛亮相提并论!”
“论气魄,论才智,贺兰小姐可一点也不逊于男儿。不该就这么固步自封,否则,我敢打赌,贺兰小姐绝对会成为商界女霸。”
贺兰秋白温婉一笑,晃了晃手里的酒盅:“乔董,算上这次,你我不过只见过三次面,您又是如何断定,我不是一个中看不中用的草包的呢?”
乔一海夹了一口油泼生菜,笑意扯开了他眼角深深的皱纹:“乔某在商场也非一日两日了,是花瓶,还是璞玉,我还是分辨得出的。”
“哦?”眼前的这个男人,何止是眼光独到,做起事来更是狠戾,颇有几分古代帝王将相的风范。乔一海不是第一次私底下联系自己了,目的很简单,虽然彼此没有说明,但他吞并孟氏的想法昭然若揭,想要独吞一个大企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没有一个内线是很难做到的,而贺兰秋白,就是他最应该争取来的,“看来在乔董的眼里,我是一个不仁不义之人?”再怎么说,她也是孟庆东的儿媳,要“策反”她,在乔一海看来莫非很容易么?
“这句话,我不反驳,因为在我看来,商场上从来就没有真正仁义的人。我对贺兰小姐,大抵是英雄与英雄之间的惺惺相惜。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但我不是燕雀,我知道,总有一天,贺兰小姐会被我打动。”
贺兰秋白抿嘴莞尔,乔一海顺势说道:“只要贺兰小姐愿意与乔某并肩,我许诺,乔氏的第二把交椅,非贺兰小姐莫属。”
这个条件的确很让人心动,她只是一个没有背景的女流,即便是在孟氏,也不过靠着吃一些股利过活罢了。不过她改变主意,却不是为了这充满诱惑的回报。她不看重钱权,从不。
“如果贺兰小姐怀疑我说的话。”乔一海把文件夹推到贺兰秋白那里,“只要在这上面签字,即刻生效。”
贺兰秋白笑着将合约推回去:“乔氏的声誉享誉全国,乔董是守信之人,我无须怀疑。”
乔一海眼眸深邃,目光锐利如鹰,眉宇间是历经沧桑和尔虞我诈积淀下来的城府:“那就预祝我们合作愉快了,贺兰小姐。”
贺兰秋白再次与他碰杯:“乔董,我很想知道,乔小姐……”
“她不知道,也不能知道。否则,可是会坏了你我的大事。”
“乔董就不怕令千金暴怒?”
乔一海哼了一声:“小孩子么,即便是知道了,哭一哭,闹一闹也就过去了。怪只怪,她不该结交这么一个朋友。”
可不止是朋友。贺兰秋白思及此,红唇微张,眼里夹杂了愤恨。正如乔一海所说,她们两个的相遇,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若非如此,贺兰秋白不会对路西绽有坏心,更不会对路家有二心,她从没打算做小人,却被一步步逼得不得不做小人。
“倚夏跟她混在一起,迟早会被带坏!”
“乔董。”贺兰秋白脸上的笑意消耗殆尽,“就算您对西绽心怀偏见,也总该顾忌一下,她是我的小姑子。况且,我不认为,论学识,论家世,西绽有半点不及令爱之处。”
她与路西绽,是有疙瘩,她是恨她,可有些话,她能说得,能想得,别人是说不得的。贺兰秋白没有理会乔一海的致歉,兀自喝起酒来。脸上泛起红晕,她突然想起十二年前,她跟那兄妹二人一同去逛旧金山的地下夜市,面如冠玉的男儿一手揽着她,一手搭在妹妹的肩上,人潮拥挤,她依然记得他说的话。
从今以后啊,苍苍多了个姐姐,秋白多了个妹妹。
☆、第110章 蕴霖会所
对于朱蕴桓,路西绽是有所了解的,那时候路老爷子还未去世,路朱二人也尚未反目,路卉芸经常带他兄妹二人来朱蕴桓的私人跑马场。时过境迁,曾经的刎颈之交俨然成了死生不复相见的仇敌,可悲可叹。
夺回路氏是一条漫长的路,这注定会是一场艰难的旅程。而在这条路上,尊严,骨气,高傲,全部都得暂时抛掉。蕴霖骑士会所坐落在梨花湖西部,内有上百匹骏马,多为哈萨克马,卡巴金马,三河马等。上流社会的显贵们最爱的便是那匹罕有的汗血宝马,英风飒飒,好不威风。
像是料到了路西绽会来一般,朱蕴桓不给她任何机会,直接让助理将她给打发走。这对于路西绽无疑是一记重击,从来都是她不见别人,哪有别人让她吃闭门羹。但见不到朱蕴桓,就拿不到配方,拿不到配方,项目就无法启动,贺兰秋白那边虽然没有动静,但路西绽深谙她的城府道行,万不得掉以轻心。
朱蕴桓铁了心不再与路家的人有任何瓜葛,路西绽去多少次都是没有用的。她也不学电视剧那套,从天亮等到天黑,朱蕴桓与路氏是有心结的,唯有把心结解开才能让他消除偏见,可当年的时路西绽根本不知道,也就无从下手。虽然对事情的原委不甚了解,但她是心理学专家,她了解朱蕴桓的心理,靠煽情牌打动不了他,只会让他看轻了路氏。
爱人之间是心有灵犀的,路西绽没有再主动跟乔倚夏提过这件事,不过乔倚夏感觉得到事情进行的并不顺利。
“苍苍。”是夜,她揽着怀中佳人,柔声唤道,“我替你去找他。”
路西绽没说话,乔倚夏便继续说道:“我们本是一体,现在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那位朱老爷子跟路氏有心结,你出面,他是一定不会见的。再这样耽误下去,只会便宜了她人。”
出人意料的是,路西绽没拒绝,点了点头:“好。”
在这件事上,乔倚夏不会自以为是的瞒着她去做,而一定会征求她的意见。以免弄巧成拙。
而路西绽也不愿在爱人面前硬扛,否则只会便宜了贺兰秋白,误了大事。
那是一个花白胡子的老人,深陷的双眼刻写着风霜,却深邃明亮,不似寻常人,一言不发,已经有一股浑然天成的气场。朱蕴桓端坐于椅上,双手放在扶手上,颇有帝王风范。貌美如花的温婉女子端着茶盘将玉色雕花茶杯置于乔倚夏跟前,冒着缕缕清香。
“朱某已退隐‘江湖’多年,今日竟得以与乔氏千金相见,实在是荣幸。”
乔倚夏微微颔首,说着寒暄之语。
朱蕴桓看了她一眼,讳莫如深道:“乔小姐是来当说客的吧。我听说乔小姐与路氏千金私交甚好,我还一度怀疑过,看来,所言非虚。”
“既然您已经知道我的来意了,那我也就不卖关子了。朱老先生,我今天来,就是为了路氏。”
“哦?那么,令尊知道这件事么?”
乔倚夏略有迟疑,而后道:“我今天来,仅代表我自己,无关乔氏,也无关我父亲。”
朱蕴桓笑了起来:“可是,乔小姐现在能够坐在这里,全凭了一个‘乔氏千金’的身份,如果你无关乔氏,那就只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女子,我又凭什么见你呢?”
乔倚夏一时无言以对,只得换一个话题:“老爷子,当年的事情,我一个晚生后辈不涉其中,亦没有评论的资格,但上一辈的事情,不该波及到下一辈。路西绽是一个好的管理者,她有才智,有诚意,您不该全然忽视。就算要拒绝,也该给一个当面拒绝的机会。”
“当年的事,我的确是不想再提了,更不想再想起。实不相瞒,贺兰小姐也不止一次找过我,路小姐应该是知道的。于情,这贺兰秋白和路西绽,都跟路氏脱不了干系,我不该给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机会……不过,路老头的孙女儿为了见我一面,把乔氏的千金都搬来做救兵了,我倒是真想看看,如果我把这个机会给贺兰小姐……”
乔倚夏却不急不躁,只是扬唇一笑:“我敢打赌,朱老爷子您不会这样做。”随着朱蕴桓的反问,她答道,“你既已知道我是路氏的说客,大可以也将我拒之门外。可是您没有,这足以说明,在您的心里,是愿意给路氏机会的。当然,机会跟机会是对等的,您给了路氏机会,自然也有想从路氏得到的东西,而这个东西,只有西绽才能给,我说的没错吧?”
“您要的,是体面,是尊严。我给您,路氏给您。这是最好的结果,老爷子您不会不懂。”
“哼哼。”朱蕴桓似笑非笑的冷哼一声,“乔氏的继承人,是有两把刷子。还请你告诉路老头的孙女,这个机会,是我朱蕴桓施舍给他们路氏的!他们路氏,欠我的,一辈子都还不清!”
公寓里。
“当年跟我外公的恩怨,他一刻也没有放下过。”听了乔倚夏的话之后,路西绽眼眸低垂,铿锵有力道。
“他是想要身为路爷爷孙女的你,亲自解开这个结。而至于这个结,到底是活的,还是一个死疙瘩,我们就不得而知了。”乔倚夏边说边握住她的手,“他说后天下午三点会在马场等你,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去。”
“好。”知道乔倚夏会担心,与其赶她去上班,倒不如让她踏踏实实在自己的身边。
“如果他提的要求让你很为难,就不要勉强自己。”涉及到这件事的人再怎么说也是路西绽的至亲,她会为难是一定的。
路西绽笑得爽朗,带着一股子的傲气:“你看我像是委屈自己的人么?”
“也是。”乔倚夏无奈地摇摇头。
去跑马场的那一天艳阳高照,天气好的不得了,朱蕴桓没有在办公室里待着,而是戴着帽子,穿着一身运动服在驯马,虽然年纪大了,但老当益壮,看得出来他的身体素质很好,步伐也很矫健。朱蕴桓把马鞭交给一个穿着西装戴着墨镜的男人,用毛巾擦了擦手,看了路西绽一眼。
“真像。”
朱蕴桓看起来没什么戾气,倒像是一个为人和善的长者,坐在长椅上,双手捶了捶脖颈:“我记得那个时候,小路经常说,希望女儿做个快快乐乐的人,公司的事以后就交给儿子处理。可惜了。可惜喽。”
听到朱蕴桓提起路书野,乔倚夏生怕他说到什么不该说的,迅速移开了话题:“老爷子,您刚才骑的那匹马,好生威风。”
“恩。”朱蕴桓点点头,“好眼力。这匹马是汗血宝马,寻常的马场里,可是找不到的。”说到这里,朱蕴桓脸上闪过一丝得意。
“很像西风。”
朱蕴桓把目光移到她的身上,语气里夹杂了片片感伤,却不易察觉:“难得你还记得。不过这不是西风,西风去年就走了,这个,叫紫骏。那个时候,你也不过是个幼孩。你哥哥是好的驭马者,天资聪颖,智勇双全,他第一次骑马的时候,才只有十岁。脸上,眼里,看不到一丝的畏惧。好一个铁血男儿。‘我路家人,没有一个不精于骑射’,你爷爷,总是把这句话挂在嘴边的。”
“是。”
没有想到她会应声,朱蕴桓有点吃惊,路西绽从小身体不好,患有支气管哮喘,不适宜这种运动,朱蕴桓是知道的。但这女孩性子刚烈,倔强,六岁那年,执意嚷着要上马,无奈之下路卉芸只得同意,起先是她驭马,后来索性让路西绽上了路书野的马,路书野坐在后面抱着她,兄妹二人像极了古时神采飞扬的侠士侠女。
“上去试试?”朱蕴桓挑眉看她。
路西绽没有半分迟疑,径直向前走去,乔倚夏握住她的手,她反握了她一下,表示不必担心。
她的头发高高束起,脸上漾着清高的冷峻,身穿月色衣裳的她跟湛蓝的天空交相辉映,融为一体,英风飒飒。朱蕴桓捋了捋胡须:“真像,跟那路老头,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路家人……哼。”却转头望向乔倚夏,“乔小姐有兴趣试一试么?”
“倚夏不才,不通骑术。”
“嗯,倒也好,女儿家么,安安稳稳的好。这个路丫头,我第一次见她,就知道她不会简单,一身的傲气,戾气。”
与朱蕴桓周旋,不可操之过急,今日能够与他见面已经是个不小的进展,路西绽聪明的没有提配方的事,就当作是来叙旧,朱蕴桓也没有为难她,和善得紧。打持久战,靠得是耐心。
事情有了突破,路西绽的心情比前几天好了不少,不过她发现,乔倚夏似乎比她还要兴奋,或者,不能说是兴奋,像是心里藏着什么事一样,更像是,在取笑自己。
“夏,你究竟在乐些什么?我脸上有脏东西么?”
“我是在笑你傻。”
“笑我?傻?”开玩笑,傻这个字,从来就跟她没有半毛线的关系!
“是。”乔倚夏从后面抱住她,下巴搁在她的肩上,“你会骑马,你自己不知道么?”
“什么意思?”
“没什么。”乔倚夏声色暧昧,在她的脖颈上落下一个吻,“说起来,我倒是真有些嫉妒了。”说罢乔倚夏松开了她,转身向盥洗室走去。
路西绽皱眉道:“把话说清楚。”
乔倚夏顿了顿,转过身子又好笑又可气地望着她:“那天晚上,你跟我说对不起。那声对不起,说得可冤。”原是不打算告诉她的,可转念一想,路西绽心思敏捷,如果不告诉她,这件事很可能也会成为她一个解不开的心结,终是不忍。
路西绽白净光滑的脸上浮现出浅浅的红晕,未置一词。直到浴室里传来水声,她才干咳了一声,走到落地窗前抱住胳膊自言自语道:“这就是愚蠢的味道么。”窗外繁星点点,灯辉皑皑,“聪明惯了,不傻一回倒还真有些遗憾。”
☆、第111章 危在旦夕
日子过得极快,转眼间到了孟流琛的生日,进公司之后,孟流琛和路西绽姐弟二人都没有搬回孟家,仍然在每天工作结束之后开车一个多小时的回家去,孟庆东主动提出为孟流琛办生日会,孟流琛只对他说,之前那么多年都没有办过,今年也没有这个必要了,孟庆东哑口无言。
实际上,对于孟流琛来说,在年纪很小的时候,他期盼过,期盼过父母会漂洋过海见自己一面,哪怕没有礼物,只有一个拥抱,可这在普通家庭稀松平常的事,对他来说却成为了奢望。失望了那么多年,早已成了习惯,他早已没有勇气期待什么了。
孟庆东放了他三天假,准他趁着过生日去同朋友好好聚一聚,放松一下。孟流琛人缘好,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但过生日的时候送祝福送礼物的却是男性朋友居多,他是出了名的讲义气,不仅女孩儿们喜欢他,同性也对他评价颇高。
包厢里弥漫着淡淡的薰衣草香,头顶上的吊灯温暖四溢,迷醉了孟流琛俊俏的眉眼。这世上,总还是有牵挂他,以及值得他牵挂的人的。
孟可君一件一件地从皮包里拿着礼物,就像是哆啦a梦的魔法口袋一样:“这些东西你从小就爱吃,哎,上回也没记得多带些给你,不知道这里有没有的卖。还有,你姑父特别想你,他知道你喜欢百达翡丽的手表,特意托人给你买了限量版的,快试试看。”
孟流琛低垂着眼看着越堆越高的礼品,酸涩跟喜悦交织,都说姑姑疼侄子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但孟可君对他来说,更像妈妈。
“你进公司了真好,这样就可以帮你姐姐多分担一点了。”
孟流琛点点头:“原本是这么想的,可是我看那些东西吃力的要命,要不是不想留姐姐孤军奋战,我都想回澳洲去了……”
“嗨。”孟可君莞尔,眼里尽是对晚辈的宠爱,“可不能自暴自弃,怪我,该认真教你识汉字的,你常年生活在国外,又没有知识基础,做起事来生涩是难免的,不过你这孩子从小脑袋瓜就好使,慢慢来,总会有进步的。”
孟流琛刚想说话,随着一阵铃声,他按下接听键开口通电话里的人讲话。
“是西绽?”孟可君笑问。
“嗯。”
“真好,起初让你回来的时候,我总担心你们姐弟俩处不好,总担心,西绽容不下你。”
孟流琛笑一笑,带着满满的心安:“姐姐远没有看起来那么不近人情。是孟家亏欠她太多了。虽然一开始她对我冷言冷语,但是并没有因为我是孟家人而记恨我,这不,我身上穿的这件范思哲t恤就是姐姐送我的生日礼物。”说罢摸着脖子上的红绳,撤出来一个玉坠,“还有这个,她说男戴观音女戴佛,这个可以保我平安。”
“这丫头还挺迷信,不像她的作风哦。”
如果没有那段往事,教科书一样古板严肃的路西绽当然不会信封建迷信这一套,可人一旦有了经历,却也难免小心翼翼。可惜对此孟可君并不知情,孟流琛也并不打算告诉她。
路西绽原本打算晚上订个房间请他吃一顿饭的,不过孟可君难得回国,给他们姑侄二人留些单独相处的空间,比跟她这个姐姐一起吃饭更让他开心吧。
hr的工作越来越多,经理不断地给她加大工作量,她虽能力强,可终究不是机器人,加上朱蕴桓那日提出的要求,她坐在书房里,看了一眼小黑板,上面密密麻麻的关系网络和关键词,第一回有了力不从心之感。
原来,当年路老爷子跟朱蕴桓之间的恩怨,全部系在一个无辜又可怜的少年身上,而这个少年,就是朱蕴桓的孙女,朱晓霖。据朱蕴桓说,那一年正处于春暖花开之际,路氏的业绩蒸蒸日上,路老大喜。可这人一旦越是爬的高越是不满足,路老就像是魔怔了一样,不知道哪里听来的传言,说是凤栖山那边有乾隆年间遗留的宝藏,黄金玉翡,价值连城。于是他便约着朱蕴桓二人私自上了山。
悲惨的事情接踵而至,先是路老恍然大悟,这分明就是谣传,而自己一时利欲熏心上了当,紧接着,朱蕴桓回家之后,发现自己的孙子惨死家中。
朱蕴桓的儿媳早亡,儿子痴迷于赛车,在国外做了赛车手,几乎算得他们祖孙二人相依为命,起先朱晓霖年纪小,朱蕴桓又忙着跟路老创业,一直是请保姆照顾朱晓霖的,不过待朱晓霖上六年级时,主动跟朱蕴桓说家中有人他不自在,耽误他学习,朱蕴桓想着,孙儿的年纪也不小了,是时候独立了,便只请人按时去家里做一日三餐,其余朱蕴桓不在的时候,家里就只有朱晓霖一个人。
悲剧终于发生了,当朱蕴桓拖着一身的疲惫回到家中时,发现孙子身穿红色花裙子,双手双脚被捆着,脚上吊着秤砣,双手被挂于屋梁上,已经没了呼吸。
朱蕴桓伤心欲绝,法医尸|检后得出了窒息死亡的结论,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警方迟迟没能找出朱晓霖被人谋害的证据,案发现场既无指纹,又无脚印,更没有凶器。朱蕴桓空有着满腔的怒火却无处发泄,只让这件案子,一直蹊跷着到了今天。
人人都说那是个充满了诡异和不祥的房子,那个时候,朱蕴桓住的还是四合院,装修的并不精致,跟朱蕴桓越来越高的沈家并不相符,可是朱蕴桓不在乎,他说只要仍然住在这里,就能感觉到孙子存在的气息,就好像他从来没有离开自己一样。后来朱蕴桓的儿子见父亲伤心过度,在国外又娶一妻,生了一个漂亮的混血女儿,朱蕴桓却对她不冷不热,心里想着念着的,都是自己那早亡的孙子。不久后,他就把自己的私人马场扩大规模,还将名字由蕴桓改成了蕴霖,以表对孙子的思念和哀悼。
朱蕴桓之所以跟路西绽的爷爷决裂,其实只是一种情感上的发泄,他怨路老唤他去寻宝,他认为如果没有这一次寻宝事件他就能好好看着孙子,悲剧就不会发生。可是比起对路老的怨恨,他更怨的,恐怕是自己。
再次说起这件事的时候,朱蕴桓满脸泪花,这么多年过去了,孙儿的音容笑貌仍然时时在他眼前浮现,他无法再对孙女倾注等同的爱,在他看来,那是一种罪过,只有用自己的一生去缅怀朱晓霖,他才能赎清自己的罪。
乔倚夏说的分毫不差,朱蕴桓同意帮路氏是因为他有想从路氏得到的东西,而这个东西,只有路西绽能给他,那就是价值。朱蕴桓眼看着这个路家的后人从当年不谙世事的小丫头变成了犯罪心理学的巨鳄,侦破了一起又一起的悬案、谜案。他知道,他头顶上的这一片乌云,终于有被驱散开来的机会了。
这件案子已经过去了十几年,想重新着手调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当年负责这起案件的警官已经退休,路西绽取得当年的卷宗,结合其他参与了这起案件调查的警员的回忆和口述,让这起谜案在脑海中渐渐明朗起来。
“时间已经过去了这么久,恐怕不容易查。”乔倚夏将煮好的牛奶放到书桌上,伸手搭上她的肩。
“我的人生词典里,没有困难二字。”
乔倚夏点点头,不得不对此表示赞同:“如果当年破案的人里面有你,或许也就不会成为悬案了。”
路西绽端起玻璃杯,微微皱眉,眼睛空洞而凛厉:“我破的了案,却救不了人。”她高抬着头,一如既往的清高,“犯罪心理学家是基于‘犯罪’二字的基础产生的,如果世界一片祥和,没有暴戾,没有凶案,也就没有了所谓的犯罪心理学。说来可笑,但我们这些人又的的确确是靠着这些罪犯混饭吃。可是我们,比任何人都想失业。”
可悲的是,这些最想失业的人,永远都不会失业。
接到孟可君的电话时,路西绽刚刚冲好澡准备在书房看会书而后早些休息,她叹了一声气,跟乔倚夏二人一同赶去了医院。
刺鼻的消毒水味使人深深眩晕,跟乳白色的墙壁交相呼应,医院,正是地狱的代名词。
孟流琛带着氧气面罩,紧闭着双眼,长长的睫毛像孔雀的羽毛一样,被灯光镀上了一层白光。杜玲一面握着他的手一边流着眼泪,孟可君站在床边一言不发。一个大哭,一个沉默,可这沉默的一个,怎么看都比大哭的那一个更加真挚。
“姑姑,流琛的病,不是已经痊愈了么?”
孟可君摇摇头,眼底是深深的疲惫和心疼:“从当年移植手术之后,一直很稳定,也没有出现排异现象。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这样。”
☆、第112章 另有其人
孟可君揉了揉发红的眼睛,心中感慨万千,不为别的,为得只是这命途多舛的姐弟俩,孟流琛也好,路西绽也好,皆自幼体弱多病,尤其是孟流琛,生母没有一天陪在他的身旁跟他说过一句的体己话,自己这个姑姑就算能给他再多的爱,可是,这种爱真的能比得上亲生母亲的关怀吗?孟流琛不怨,就真的代表他一点都不介怀吗?
想到这里,她别过头去,不再看病床上的孟流琛。
杜玲的样子令人生厌,从未进到一个做母亲责任的她现在倒是摆出了一副慈母的姿态,毫不客气地对路乔二人下了逐客令。那丑陋的嘴脸,让人感到恶心。
“说起来,流琛也很可怜。”车上,乔倚夏想到方才所见的孟流琛憔悴的面容,感慨道。
“每一个初生的婴儿,都是最无辜的生命体。不同的环境让这些无辜的个体活生了或幸福,或悲惨的模样,甚至有一部分人,变得不再无辜。”
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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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