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快穿]事不关己,硬被挂起 作者:西门不吹雪
正文 第1节
[快穿]事不关己,硬被挂起 作者:西门不吹雪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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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快穿]事不关己,硬被挂起
作者:西门不吹雪
【文案】
文案一
宫斗版
某妃子:道长道长,本宫要一道符,本宫要neng死那些个小贱人!
道长:……
修仙版
某修士:道友骨骼清奇天资非凡,来我xxx宗吧,包灵丹包法器包功法,优惠多多童叟无欺,xxx宗你最好的选择。
道长:……
末世版
某领导:道长救命,场地已经准备好了,就等道长开坛做法了,请道长代表正义消灭那些丧尸!
道长:……
abo版
oga们:谁说oga只能生孩子,只要999,牧道长的灵丹妙药带回家,我们要打破制度,统领宇宙,推翻alpha!
道长:……
种田版
某老实农民:道长道长,你给俺算算,俺家的哥儿什么时候会有娃子啊。
道长:……
西湖黄鸡版
某二少:屁股真大,本少甚悦之! 道长默默抽剑,一个两仪糊了上去!
文案二
打东边来了只蠢咩,背上背着个长剑
打西边来了个二叽,手上提着把重剑
西边来的二叽看到东边来的蠢咩,问:约吗?
东边来的蠢咩看着提着重剑的二叽,答:你有鼎吗有碧水吗有风袖吗?都没?呵呵,不约!
高岭之花蠢咩攻x外二里黑黄鸡受
内容标签:强强 情有独钟 游戏网游 无限流
搜索关键字:主角:牧倾华 ┃ 配角:叶重澜 ┃ 其它:穿越、重生、剑侠情缘
晋江银牌推荐:基三玩家牧倾华莫名其妙穿越到自己在游戏中的道长身上,带着游戏中的身体穿越异世,孤僻宅男的牧倾华只想找个桃源当个安静的美男子,奈何总有炮灰找上门。人不犯我我不犯人,道长高冷一笑,表示在绝对实(外)力(挂)下一切阴谋诡计都是渣渣……
本文设定新颖,视角独特,延续作者一贯的爽文风格。以塑造出新一代男神为目的,碾压一切没事找事的对手,伴随主角一路霸气侧漏的开挂表现,爽到底,让人读起来畅快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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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末世副本
万籁俱寂,一轮弯月挂在天际,皎白的月光照射下来,朦朦胧胧的仿佛笼罩着层光辉。
目光所及之处,到处都是成群的冰雪,层层叠叠,一望无际的冰原在月辉下反射着幽蓝的光泽,神秘而又美丽。
满世界的雪白之中,一座黑色的小楼就显得格外的突兀而醒目,楼中一点灯光昏黄摇曳,仿佛是这冰雪世界里唯一的一点温暖。
牧倾华就站在小楼开启的窗户前,一枝冷梅从窗外探来,暗香萦绕,艳丽的红梅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冰晶。
似乎是起风了,晶莹的雪花被卷进来,落在他的眉宇鬓角,很快便融化开来,变成水汽滑落而下,些微的凉意让牧倾华前所未有的清醒。
从他的这个方向看过去,可以将下面的景物全部看在眼底,幽蓝的坚冰,平静的湖面,苍冷的月色,以及天地相交处那一片好像没有尽头的远方。
事实上,也是真的没有尽头的。
刚来这里时,他曾经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朝着一个方向走,这里是没有白天的,头顶上的那轮弯月万古不变的悬挂在那里,唯一有所区别的就是洋洋洒洒的细雪有时候会停一停。
彼时,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走了有多长时间,只知道头上的细雪停了七次,落了七次,等他第无数次回头时,那座黑色的,点着灯光的小楼还安安静静的伫立在身后不远处。
数不清几次之后,他不得不停止了那种毫无意义的行为。
这个世界是静止的,明明有风有雪,却没有风雪的呼啸声,安静的近乎死寂,时间的流逝无法在这里留下任何痕迹。
牧倾华的脸上没有一点表情,冷的就和外面的冰霜一样,如果是正常人的话,被困在这样的一个地方,不知今夕何夕的,就算不疯,精神也是一定要出现些问题了。
幸好牧倾华和正常人有那么点差别,身为一个死宅,身为一个孤僻的,不喜欢和外人打交道的死宅,别的方面或许有所欠缺,但在忍受寂寞上,绝对比别人高了几个档次。
如果能给他一台电脑,给他一根网线,他甚至根本不会觉得寂寞,就算在这里除了他之外,连一个喘气的生物都没有。
要知道,他以前可是有过连续一个多月不出门的记录的。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他能保持冷静的原因之一,而另一个则是眼前的景物熟悉而又陌生。
或许一开始莫名其妙的出现在这里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但是等他冷静下来之后,对着眼前的一切却是越看越熟悉。
而这样的熟悉在他偶然一瞥,在倒映的湖水中看见自己的身影之后,更是恍然大悟。
《剑侠情缘三》,简称剑三,俗称基三,一款他玩了三年,基本上每个晚上都要登上去玩一会儿的游戏,他说眼前的景物怎么那么熟悉,不就是剑三的登陆界面嘛。
而湖面上倒映着的那人白衣蓝边,宽袍阔袖,一派的仙风道骨,正是他玩了三年的道长号。
身为一个宅男,身为一个资深宅男,如果现在他还不知道自己穿越了,那真是枉费他看了那么多的重生穿越文了。
知道自己穿越了,他也就淡定了,至少比一开始脑补的被外星人抓住了做实验好多了,然后他就非常镇定的在小楼里住了下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身体比较特殊的缘故,他并不会感到饥饿,也不需要吃东西,周围的环境也安静,符合他的喜好,如果能有一台电脑就再好不过了。
牧倾华摸了摸鬓角滑下来的湿痕,一个蹑云便从小楼的窗台跳了下去。
白色的影子落下雪地上的时候轻飘飘的,竟没留下一点痕迹。
蹑云逐月是剑三门派的基本轻功,这是他偶然之中从这个身体中挖掘到的技能,然后他发现,自己从一个死宅男,进化成武林高手了。
牧倾华当时的表情是这样的:= =
别指望他有什么兴奋狂喜之类的情绪,从某些方面来说,牧倾华永远比别人要少了那么一根筋,而且这地方完全封闭,连个活物都没有,是不是成为武林高手了,其实也没太大的区别。
除了刚开始的惊慌之后,牧倾华现在已经是无比的适应了,每天除了发呆,还是发呆,不过他有时候难免会想,自己是不是会被永远困在这里,人毕竟是群居动物,就算他再宅,再孤僻,也还是需要交流的。
但这样的顾虑并没有困扰他多久,当他和往常一样,习惯性的坐在湖边发呆的时候,湖心忽然就冒起了气泡,蒸腾的水汽弥漫开,逐渐将他笼罩,巨大的吸力将他整个人都吸了过去。
修长的身影消失前,他还在想,自己貌似没做什么吧,难道又要穿越了?!
果然是穿越了!!
牧倾华刚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阴沉沉的天空,不是暴风雨来临前的那种阴沉,而是被人用一种灰色染料涂抹之后所呈现的肮脏,就连阳光都仿佛染上了那样的色彩,扭曲着从云层中折射下来。
他本能的抬手遮住了眼睛,尚未等他弄清楚目前的状况,忽然脑后就有一阵疾风袭来,一股恶臭没有任何征兆的就钻入了他的鼻尖。
牧倾华本能的皱起了眉头,巨大的危机感升起,他转身,拔剑,一个两仪就糊了上去。
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流畅至极。
嗤!
那是剑入肉体的声音,当初花了他几千大洋做的赤霄红莲自然不是凡品,不说其他,无坚不摧绝对是能够做到的。
于是,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剑,对方整个人都被劈成了两半。
牧倾华有些发愣,一句我杀人了还没在脑子里成型,下一刻他就已经眼力很好的看清了被他杀了的人的真面目。
如果那还能称之为人的话。
清白的肤色,脏的看不清原来颜色的衣服,还有那漆黑锋利的指甲,和露在嘴巴外面的獠牙,牧倾华毫不怀疑,如果自己刚才不是反应快,绝对会被咬断颈动脉。
被一剑劈成两半的东西并没有流血,只有大片大片已经烂掉的腐肉在不断的往下掉,正常人的话早就跑到一边大吐特吐了,而牧倾华却是上前一步,拿着剑捅了捅,又捅了捅,然后皱眉沉思。
这肯定已经不是人了,到有些像电影里的丧尸,难道自己穿越到了末世?
倒也不是不可能,已经有过一次离奇穿越经历的他接受起来还是蛮快的,甩了甩剑刃上并不存在的腐肉,他还剑入鞘,这才有机会观察身处的环境。
他现在呆的地方似乎是个已经倒塌的居民楼,楼房不远的地方就是一条街道,各种各样已经被焚毁的车辆乱七八糟的堆积在一起,显而易见,那里曾经经历过一场非常严重的车祸,车的主人有的逃了,有的死了,以牧倾华现在的目力甚至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一些被烧成了焦炭的尸体。
现在的天气算不上凉,他似乎能够闻到弥漫在空气里的那种腐烂气味,这样想着,牧倾华的眉头又皱起来了。
天色似乎更暗了一点,有什么细小的响动悉悉索索的响起,牧倾华警觉的转头看去,目光锐利。
一个,两个,无数个腐烂的人影从暗处钻出,向他所站的地方围拢过来,清白的肤色,僵硬的动作,尖利的牙齿……牧倾华反手向后,握住了剑柄。
淡蓝色的光芒闪过,一个生太极气场让范围内丧尸的动作都迟滞了起来。
四象读条,太极无极,两仪化形,几个技能一气呵成,离得最近的十来个丧尸已经彻底躺了下来。
牧倾华并不恋战,转身一个大轻功就飞上了一旁的六层高楼。
丧尸们挥舞着爪子吼得嗷嗷叫,头顶上,远去的身影蓝芒闪烁,缥缈如飞仙。
☆、 第二章 末世副本
剑三的大轻功绝对是个非常逆天,非常不符合科学的存在,仅仅半个小时的功夫,牧倾华差不多就把他现在身处的这个城市逛了一半了。
高楼依旧耸立,只是却蒙上了一层阴影,一点都没有了一个繁华大都市所特有的光鲜亮丽,半个小时下来,他没有看到任何一个还活的正常的人,有的只有丧尸,各种各样身体僵硬的走在大街上的丧尸。
这个城市已经彻底沦陷了,成为了丧尸的乐园,到处都漂浮着一种腐败的气息。
牧倾华朝着附近最高的一个建筑物飞了上去,居高临下,视线格外的开阔,周围的景物都被纳入眼底。
面对这样一个仿佛被遗弃的世界,他忽然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是要像鲁滨孙一样在这个废弃之地上演一段挣扎求生记,还是像孤胆英雄一样踏上征途寻找幸存者建立美好家园?
牧倾华端着一张冰块脸,一点都不怕脏的坐在阳台上严肃思考。
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意味着他是走末世种田流,还是走末世救世主流,绝对不能有一点疏忽。
牧倾华(⊙o⊙)
可惜,现在并没有太多的时间给他思索未来的人生大事,就在他托着下巴发呆的时候,一声枪响划破了城市灰蒙蒙的天空,就好像一滴油掉在滚烫的沸水中,小半个城市都骚动了起来。
一脸的络腮胡,让人看不清具体的长相,唯一露出来的眼睛里夹杂着几缕血丝的中年男人“啪”的一掌拍在青年的后脑勺,神情不善的说道:“你找死吗?!找死也别拉上我们,说了几遍了,不到万不得已不许开枪!不许开枪!你是活腻了吧,真活腻味了,老子不介意提前送你一程!”
被拍了一个踉跄的青年年纪不大,最多二十岁的样子,还顶着一头黄毛,末世前绝对是个爱靓爱现的人,只是现在,光从他那身皱巴巴的,一点都不合身的衣服就可以看出他过的绝对算不上多好,不过就算再不好,比起那些已经死去的,或者变成丧尸的人来说,已经是太大的幸运了。
低垂的眼帘中极快的闪过一丝愤恨,黄毛青年用力的在裤子上擦了擦自己冒汗的手,冲着周围几个面露不悦的人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我看走眼了,以为是丧尸……”
络腮胡不是个善茬,更不会因为他几句话就糊弄过去,刚要再教训几句,忽然不远处简短的一句“静声!”就让他彻底没了声音。
说话的是个年轻的男人,三十岁左右的样子,相貌斯文儒雅,他算是十几个人里穿的最干净整齐的了,白衬衫黑色的西装裤,如果再戴个眼镜的话,妥妥的大学教授,知识分子。
从他一开口,其他人都下意识的照办的举动中,可以看出,他绝对是这伙人里领头的那个,只见他皱着眉,目光谨慎戒备的看着远处,微微竖起的耳朵似乎在专注的倾听着什么。
其他人被他的神情所感染,也有了些紧张,纷纷握紧了手里的武器。
当那一大片的丧尸拐了个弯,出现在他们视线中时,所有人都吓尿了,就连沉稳如莫程都忍不住的变了脸。
“立刻撤退!”莫程果断下令,“一小队护住秦雨,所有人往停车处靠拢,和四小队会和,立刻撤离!”
“莫、莫先生……”有人惊慌的声音响起,“后面、后面也有丧尸……”
所有人闻言,向后看去,果然,黑压压的一大片,绝对不比前面少。
这里原本是商业区,街道上乱七八糟停摆着的废弃车辆可以看出末世那天这里出现的巨大混乱,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的车没法开过来,只能停在外围,而现在,十几个冒险过来收集物资的人唯有突破重围,与留守在车那边的四小队会和,才能逃出生天。
莫程当机立断,一句“所有人向南方撤退”,然后手一扬,一个拳头大的火球在丧尸群中炸开,走在最前面的几个丧尸瞬间失去了行动力,但这也并没有起到任何缓冲时间,不会畏惧,仅剩本能的丧尸群依旧前仆后继的往这里冲,新鲜的血肉不断地在吸引着他们。
这一伙人一共有十六人,现在已经是末世的第三个月,丧尸见得多,杀的也多,心理承受能力被磨练的还算不错,彼此间的配合也算默契,在火球炸开的瞬间,同时向着一个方向开始突围。
这些人里面只有黄毛青年年纪最轻,也是第一次出来做任务,免不了慌张恐惧,也才会出现枪支走火的事,虽然现在是关键时候,其他人都没有对他做什么,但从四周瞪过来的愤恨眼神中,他知道,回去之后自己的日子怕是要更难过了,这些丧尸明显是被他的那一枪给惊动来的。
二十岁不到的半大少年又是害怕又是愤怒,而望着最前面那个一扬手就是一片火光闪过的男人时,目光艳羡而又嫉妒。
如果是他,如果是自己觉醒了异能,这些人哪敢对他这么嚣张,谁还敢给他气受?!
这场世界级的灾难来的毫无预兆,让人类毫无抵抗之力,只是一场日食,全球三分之二的人都变成了丧尸,幸存者每天都挣扎在死亡线上,与饥饿搏斗,与险恶的生存环境搏斗,与丧尸搏斗。
每天都有大批的人在死亡,出生率却降到了有史以来最低,连以前的千分之一都不到,这是人类的浩劫,熬过去了得到新生,挺不过去就此灭亡。
人类以前总觉得自己是地球的主人,地球会和他们一起灭亡,那不过是个笑话,人类的浩劫就在眼前,而地球还会,并且永远都会这样转动下去。
异能者,是和丧尸同一时间出现的,他们和丧尸一样,同一时间陷入了沉睡,然后醒来,有的变成了丧尸,有的变成了异能者。
就和那些中描写的一样,异能者比普通人强了无数倍,但因为人数稀少,算不得是对抗丧尸的主力,可就算是这样,那样异常的能力还是能让人敬畏,也是每个团队想要拉拢的人才。
值得一提的是,第一批觉醒中的异能者,许多因为沉睡时间过长,被家人朋友当做丧尸一般抛弃,最后非但没有觉醒异能,反而成了丧尸口中的美味。
莫程便是第一批觉醒的异能者,身为异能者,本身的领导能力也不错,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这群幸存者中隐形的领导人。
无论其他人心里怎么想,至少表面上都是敬着他的,作为首先觉醒的异能者,他的异能比那些后来觉醒的人要高,暂时还可以起到镇压的作用。
十六个人中,除了莫程的火系异能,就只有两个异能者,分别是金属性异能者和一个空间系异能者,金是自然属性,本来攻击力是很高的,但那个金属性的异能者——也就是那个络腮胡——他的等级并不是很高,杀伤力便有限了,操纵着街道上废弃的车子,狠狠的砸在丧尸群中,虽然一辆车能压一片,但消耗太大,很快络腮胡的额头就见汗了。
另一个空间系异能者就是秦雨,她是这群人里唯一的女性,这次所有人冒险出来收集的物资有三分之二都在她的空间里,所以她虽然没有任何作战能力,却是大家要保护的存在。
剩余的那些普通人也不是每个人手里都有枪的,毕竟不是国外,枪支有限,而且开枪的声音会引来丧尸,所以更多的人用的是铁棍,狼牙棒之类的冷兵器。
火光逐渐蔓延开,莫程一马当先,承受了大半的压力,可就算他异能再强,面对源源不绝往这边涌来的丧尸,他的面色也开始发白了。
几声枪声响起,然后就是车喇叭声,显然是原先守在车上的人见情况不对,想往这边开。
莫程见状,并没有松口气的感觉,反而抿紧了双唇。
面前的丧尸群因为听到动静撤离了一些,开始向车辆的方向围拢,这让他们的压力减轻了一些,但情况并没有因此得到缓解。
车子在离他们四十米之外就无论如何都开不过来了,最前面的那辆经过改造的军用吉普车在撞飞了十几个丧尸之后,逐渐被蜂拥而来的丧尸围拢,情况显然不太好。
两队人之间的这四十多,将近五十米的距离成了跨不过去的鸿沟。
黄毛跟在其他人后面跳上一辆轿车顶部,刚要下来时,就被一只脏兮兮的爪子抓住了小腿,他怕的发抖,明明手上有枪,却连扣动扳机的勇气都没有,眼看他就要被拖进丧尸群里,忽然一只稳定的手伸过来,扶住了他摇摇欲晃的身体,然后将他往后一推,一团鸡蛋大的火苗,让那个丧尸一下子燃烧起来。
莫程护着黄毛后退几步,忽然大吼一声“老胡!”
他的声音刚落,一辆车被一股力量拖到半空,莫程手一扬,火光窜出,轰!空中的那辆车猛然炸开,丧尸群陷入一片火海中。
☆、 第三章 末世副本
局面陷入了僵持,莫程和老胡的异能消耗的很大,可丧尸却还在源源不断的往这边赶来,最重要的是车队那边的情况似乎也不太妙。
几乎被丧尸包围了的吉普拐了个大大的弯,轰的一下撞到了左边的墙上,幸好车是被改造过的,外表坚固,除了车头撞凹了一块之外,看上去还好,就是不知道车里面的人怎么样了。
秦雨是队里唯一的女性,虽然是异能者,但却是没有任何攻击性的空间异能,她的体能自然比不上其他人,几乎是被人半抱半扶的才跟得上队伍的步伐。
因为她的特殊性,莫程专门让人护着她,但形势越来越不妙,其他人都渐渐的自顾不暇了,放在她身上的注意力自然也就少了几分。
当她因为喘气,跑慢了几步,被一只脏兮兮的爪子勾住头发的时候,她整个人都吓蒙了,几乎连喊救命的力气都没有了,作为一个有美貌有异能,虽然总是会出来做任务,但一直被保护的很好的秦雨来说,这还是她第一次离丧尸这么近,近的她可以清楚的看到对方那半张腐烂的脸,没有眼珠的黑洞,还有散发着恶臭的嘴巴……
秦雨胃部翻腾,几乎要呕吐出来,可她没法动弹一下,末世以来,死亡第一次离她这么近。
她的处境自然有人发现了,只是危机来的太快太突然,所有人都措手不及,关键时候,蓝芒闪烁,秦雨只觉得自己被人拉住了,拉着她的那只手温润细腻,手感极好,只是温度偏低。
然后她就看到一道修长的背影挡在了她身前,宽袍阔袖,发丝如墨,只一个背影,她仿佛嗅到了冰雪的味道。
莫程呼吸一滞,险之又险的避开扑过来的一只丧尸,他是亲眼看到那人是怎样突兀的出现的,然后拔剑出鞘,淡蓝色的气场将方圆十几米之内的丧尸都笼罩其中,原本扑过来的丧尸动作莫名的迟滞起来,莫程微一皱眉,竟然感受到了淡蓝光晕中所蕴含的淡淡能量。
五方锁足,九转推人,两仪化形,杀!
牧倾华单修紫霞,并没有什么厉害的群攻技能,面对这么多的丧尸,他也是有些棘手的,因此,他将秦雨往后推给了她的队友,然后朝着因为他的出现而怔愣住的人群高喝:“走!”
然后梯云纵旋身而起,跳到了众人之前。
淡蓝色的气场再次生起,牧倾华一人一剑,走在最前面,显然是要给他们开道。
莫程反应最快,高声道:“一小队和我一起断后,其他人跟上!”
本来陷入困境的队伍因为牧倾华的加入有了喘息的空间,队伍虽然缓慢,但已经逐渐向四小队靠拢。
“上车!”
莫程将最后一个火苗丢进丧尸群,然后拉住守在车边的牧倾华上了车。
油门一下子被踩下,坐在窗户边的人可以清楚的看到趴在玻璃上的丧尸被猛然抛出去,脑浆迸裂的情景。
死里逃生,众人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跳起来欢呼大叫,而是共同的看向一身道袍,干干净净的牧倾华。
眼中有感激,有敬佩,更多的是迟疑!
莫程首先站出来,他本来是要握手的,可看到对方的那身装扮,莫名其妙的就改握手为拱手了,做完了那个动作,他自己都觉得好笑,可最后他到底还是没有笑出来,面对牧倾华通身的高华出尘,冰姿雪貌,相信谁都没办法在他面前肆意的。
“我叫莫程。”最后他只能肃着一张脸,一本正经的说道:“多谢你救了我们。”
牧倾华抿了抿唇,端着自己的一张男神脸没有说话。
莫程有些尴尬,他虽然性子算是温和,却绝不是个善于言谈的人,气氛莫名的有些沉闷。
最后还是秦雨接过了话头,关键时候,女性特有的甜美温柔的声音绝对能起到缓和作用的,不过这一点在牧倾华面前似乎有点失效,他只在对方问他名字时吐出三个字之外,就在没有吭声了。
其他人都一致认为这个突然出现的,实力强悍的,穿着一身道袍的男人实在高冷,不好亲近,全然不知,他只是习惯性的在发呆而已。
找到幸存者了,鲁滨孙种田流pass,然后呢?跟着他们一起拯救世界?!牧倾华一本正经的想着。
本来这么一个实力强悍,颜值又高的人,秦雨是想套套近乎的,可对方这副油盐不进的样子让她挫败之余又有些恼怒。
队里半数以上都是对秦雨抱着一些好感的,毕竟相貌不差,还是个罕见的异能者,于是对着高冷的牧倾华便也多了一些成见。
车厢里的气氛一点都没有了往常回去时的闹腾,显得格外的沉默,所以当到达目的地,,车停下来的时候,几乎是每个人都松了口气的。
牧倾华在车上的时候,就将外面打量清楚了,这里已经是郊外了,离刚刚所在的城市有一段距离,本来应该是个厂房,四周的围墙上又用铁丝往上加了一段,用来防止丧尸入侵。
厂房的占地不算很大,三辆车子在空地上一停,几乎就没有太大的空位了,等车上的人刚下来,就有人迎了上来。
牧倾华略略扫了一眼,除了这十几个进城收集物资的人之外,留守在这里的大多是老弱妇孺,大概有二三十人的样子,看来这支二十人都不到的小队,就是这里的主要战斗力了。
牧倾华还在观察,就见莫程拉着一个大肚子的女人走了过来。
女人相貌清秀,那肚子大概有六七个月了,在这个食物紧张,所有人都面临着饥饿的末世,她似乎被保护的很好,眼神明亮,气色不错,甚至面部还有些微微的丰腴。
莫程小心的护着她,然后微笑道:“这是我的妻子王嘉依。”
“牧先生,”王嘉依比较外向,也比他丈夫善谈一些,“先前的事我听莫程说了,多谢你救了他们。”
牧倾华微微后退一小步,低垂的眼帘带着些敬畏的看了她的肚子一眼,然后沉默的摇了摇头。
果然如阿程所说的那样不喜欢说话,王嘉依善意的笑了笑,一点都不介意的说道:“到底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如果牧先生不介意的话就先在我们这里住下来吧,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 第四章 末世副本
牧倾华顺理成章的暂住了下来,或许是因为他的救命之恩,也或许是他那副一看就是世外高人的扮相,所以他受到的待遇还是非常好的。
别人大都是两三个人,或者更多的人挤在一起,他却可以一人独居,虽然房间的面积很小,但还算干净,而且里面一床,一桌一椅,在这个动荡的末世,有这样的一个落脚处,已经算是不错了。
床很简陋,就是由几块木板搭成的,牧倾华睡在上面只觉得硌得慌,现在已经是晚上了,末世的夜来的特别快,昼短夜长,这也是牧倾华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夜晚。
他有些睡不着,王嘉依是个非常健谈的人,几个小时的时间已经让他大概明白这个世界的基本情况,关于异能,关于丧尸,这群幸存者都是从n市逃出来的,在这里暂时建造了居住地,末世生存不易,据王嘉依所说,他们原本是有三百多人的,可现在就只剩下五十多个了,而其他人,不是死了就是逃了。
末世里的残酷,由此可见一般。
王嘉依说的时候表情伤感,但牧倾华听了却并没有太大的触动,他知道自己和正常人有些不同,也不是很在意,而他睡不着的原因自然也不是忧国忧民,同情那些可怜的幸存者,而是他——饿了。
是的,已经n久没吃饭的这具身体饿了,这实在是一件挺新奇的事,晚饭的时候他只是象征性的吃了一点,就因为这个身体是不用吃饭的,没想到只是几个小时的功夫,他就饿了!!
难道说在那个世界时间是静止的,所以不会饿,而在这个时间正常流逝的世界,他的这个身体是会饿的?!
也不是没可能,毕竟穿越都遇到了,何况是一个有时候会饿有时候不会饿的身体。
这些并不是重点,重要的是他要不要去找点吃的呢?
牧倾华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想了想,又想了想,期间将两只试图偷袭他的蚊子钉死在了墙上,最后还是忽略了肚子咕咕叫的声音,盖着被子装死。
不是他不想去,而是纯阳的大轻功太显眼了,漆黑的夜里蓝光湛湛的,绝对是把所有人都吵醒的节奏。
他有点可惜,如果当初自己玩的是唐门或者明教就好了,可以隐身啊,弄点吃的多方便。
咕——肚子叫的更欢了,好像是把前段时间没吃东西的饥饿感都集中到现在一样,牧倾华觉得自己都要饿出重影来了,然后不知道是他对于食物太渴望从而生出执念还是什么,他的手上竟然真的出现了两个饼……
王婆婆的稻香饼——每秒恢复气血值提高一点,持续15分钟。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能吃,管饱。
牧倾华躺在床上,一口一口的咬着稻香饼,目不转睛的看着空中突然出现的框框——那是他在游戏里面的包裹,里面的东西一样不多,一样也不少,和他最后一次上线时一样。
直到两个饼吃完了,他才起身,盘腿坐在床上,开始挖掘其他或许存在的,只是他没发现的东西。
直到天快亮的时候,牧倾华才停止了探索,而效果也是可喜的,他的马还在,他的各种装备外观也在,最叫人欢喜的是竟然还有神行这个技能——虽然能够神行的地方只有n市这一个他去过的地方。
可是这并不妨碍他的高兴,削薄的唇甚至破天荒的扬起了一个弧度,有了神行,他在这个世界的生命安全至少是绝对能够得到保障的。
天光发白的时候,外面渐渐有了人声,今天是星期天,末世以前绝对是个赖床的好日子,但现在,谁都不会将时间浪费在睡懒觉上,一早就有人起来做饭了,淡淡的饭菜香味逐渐弥漫开。
这里的物资都是平均分配的,只是出去做任务的人得到的要多一些好一些,这也是应该的,毕竟他们是拿性命在拼,而剩下的那些没有战斗力的就少一些,勉强维持温饱而已。
牧倾华一夜没睡,精神却还不错,他自然是闻到外面飘进来的香味了,只是四个稻香饼下肚,他现在完全不饿,整个人看上去都是慵慵懒懒的。
大概八点多的时候,王嘉依来了一趟,给他送了两套衣服,不得不说对方是个细心的人,连牧倾华来的时候两手空空,并没有带任何行李都注意到了。
而牧倾华想了想,还是将王嘉依给的衣服穿上了,他虽然对别人的情绪,外界的事情反应迟钝了一些,却还是隐约知道自己的这身装扮并不和适宜,换一套衣服,表面上融入一下人群,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牧倾华换好衣服,迟疑了一下,又将头上的道冠取了下来,柔滑的发丝散落下来,长长的一直垂到膝下。
他拢了拢脑后的黑发,拔剑割了一大截,然后——嗖嗖嗖——头发以肉眼可以看清的速度,迅速长到了原先的长度。
牧倾华:= =
几次之后,他不得不承认,这具身体果然是个非常神奇的存在,然后只能找来一根发带,在脑后梳了一个高高的马尾。
等他出门后,看到他的人都有些愣神,昨天的他衣袂飘飘,仙风道骨,一张男神脸,今天的他一件白衬衫,简简单单的牛仔裤将那双大长腿,和挺翘的臀部之类的优点都凸显了出来,依旧是一张男神脸,无论是末世前还是末世后都是让人舔屏的存在。
末世里没有娱乐,早就被各种艰难折腾的疲惫的人猛然看到这样一道风景,纷纷表示,真是赏心悦目啊。
让别人赏心悦目的牧道长转了一圈,基本上就对这个地方熟悉了,这里被布置的很好,门口有看守的,也有巡查的,没三个小时换一拨,和已经沦陷的n市比起来,这里就像是桃源,可人毕竟是太少了,地形也不是个容易防守的地方,而且离n市也就一个小时的车程,这里好虽好,恐怕并不是个久留之地。
牧倾华一边走一边思索,刚想回房就听到一个骂骂咧咧的声音。
“混蛋!老子在外面拼死拼活,差点给丧尸吃了,你倒是在后面安安稳稳的享福,这些都是老子弄回来的,你有什么资格吃这些!”饭碗碎裂的声音响起,“你不是很猖狂很傲吗?不是仗着有几个臭钱就到处显摆,不把别人看在眼里吗?现在是末世了,你再有钱也没用,让你抢我马子,有本事你再去抢啊,我告诉你你现在就t是个废物!”
牧倾华的脚步一下子就停住了,这声音——很耳熟啊!
☆、 第五章 末世副本
唐高阳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能够醒来的一天,他以为自己死定了,被推进丧尸群活生生的咬死,怎么也不会有生还的可能才是,可他偏偏就睁开眼了,这一睁眼不是普通的睁眼,而是一下子醒在了十年前。
他一开始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可身边的一切又是那样的真实,两天下来,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重生了,重新回到了十年前,末世三个月之后。
对此,他有些想笑,又想大哭一场,老天果然是没长眼睛的,竟然让他这么一个坏到骨子里的烂人重生了。
唐高阳出身不错,老爸是当官的,老妈是做生意的,上面还有一个拿他当宝的位高权重的爷爷,而唐家到他这一代也就唐高阳这么一根独苗苗,可以想象他是怎么被娇宠着长大的。
唐高阳坏,吃喝玩乐,高傲任性,那些官二代富二代该有的毛病他都有,虽然没有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但也确实仗着自己的家世胡作非为过。
可惜后来末世来了,一切次序被推翻,所有的规则将被重组,人类惶恐不安。
末世开始的时候,唐高阳并不在京城,而是在远隔万里的n市,原因不过是被当时的女朋友缠着陪她来过生日而已,或许说女朋友也不恰当,说到底对方也只是个被他包养的小明星而已。
一个冲着对方的身份,一个冲着对方的美色,唐高阳对于这类的交易驾轻就熟。
所以,当他某天发烧醒来,看到身边空无一人的时候他并没有太在意,对方只是偷偷丢下他这个累赘,而不是把他丢给了丧尸,已经非常不错了。
况且在末世,一个空有美貌,没有脑子的花瓶能活到什么时候还是个未知数。
自然而然的唐高阳很快就将对方抛到了脑后。
上一世,他并没有在末世受太多的苦,因为他很快就被人找到了,康博辉——这个他从小一起玩到大的青梅竹马,披着一张温雅的皮,顶着一张伪善的脸,一步一步将他送进了地狱。
想到那个人,唐高阳的眼睛都变红了,上一辈子的自己何其愚蠢,该信的不信,不该信的偏偏对他掏心掏肺,最后不但害死了自己,还让那个自从唐家出事之后就一直无微不至照顾自己的人尸骨无存。
唐高阳的心又开始疼了,这是自从那人死掉之后就出现的后遗症,没想到重生了不但没有消失,反而变本加厉了,这是不是就是他的报应?!
因为想到那个人,唐高阳的表情有点怔愣,这在黄毛眼里就变成了挑衅,于是他更不爽了。感情自己骂了半天,对方都当放屁了。
这个人末世前就是那副拽拽的样子,但现在都末世了,他凭什么还是这副高高在上,蔑视着所有人。
黄毛也是个没脑子的,年轻冲动,脑抽的情况下不但踢翻了对方手里的碗,连枪都掏出来了。
嘭——
唐高阳目光紧缩,淡蓝色的光芒亮起,血色流淌,这一枪射歪了。
黄毛捂着自己受伤的右腕,面色青白,双唇发颤,目光中满是惊恐。
清晨的基地,万物刚刚苏醒,所以这一声枪响也格外的清晰,很快大群的人边往这边涌了过来。
莫程到的最快,一眼就见到了三人对峙的情景,其中两个他都认识,还有一个也有点眼熟,好像是他老婆前几天捡回来的那个。
让他不解的是,这三人怎么扯到一块了?
上挑的桃花眼微微眯起,看着那个挡在自己身前的背影,唐高阳心中惊疑不定,他可以确定,上辈子是绝对没有这个人的,那么对方是从哪个地方冒出来的?这个世界与上一世已经有所不同了吗?
牧倾华并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于是一切解释都交给了唐高阳,唐高阳也并没有隐瞒,一五一十的将刚刚的事情说了一遍。
黄毛面色涨红,一脸愤恨的说道:“你本来就是个废物!不然怎么不跟我们一起出去收集物资?!末世前抢了我女朋友,末世后还要我拼死找回来的食物给你吃,你当我冤大头吗?!”
女朋友?“哪个?”时间实在是太久远了,唐高阳交往过的女朋友那么多,没有名分只是床伴的更多,他是真的不知道对方的所谓女朋友到底是哪个了。
拜他那双风流多情的桃花眼所赐,就算他是正儿八经的在问这个问题,但落在别人眼中却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挑衅,不仅黄毛气结,围观的人也有些不满,无论如何,在这种时候,冒险出任务的黄毛,总比什么都没做过的唐高阳要得人心一些。
眼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莫程不得不将三人拉走,一是调解一下他们的矛盾,顺便也给黄毛处理一下伤口。
莫程毕竟是有些微信的,黄毛在他面前也不敢太过咄咄逼人,只是眼神中依旧透着愤恨。看来他和唐高阳的梁子是结下了,当然,对于半路跳出来,刺伤他手腕的牧倾华,他脸色也没好到哪去,只是碍于对方的实力,不敢表露出来而已。
对于他的愤怒嫉恨,当事的两个人都没有放在心上,牧倾华是没感觉,他对别人的情绪向来接收的很少,而唐高阳,是真的没有将这么一个炮灰的人物放在眼里。
两人从莫程那里离开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耽搁了好几个小时,他们都没有吃午饭,只是谁也没有在意。
唐高阳看着这个唯一不在他预测当中的人,沉默了片刻,笑道:“我可不可以到你那里坐一会儿?也好谢谢你。”
牧倾华还没说话,他又接着道:“不是我不想邀你去我那儿,只是我那里另外还住着三个人,环境实在算不上好。”
牧倾华只犹豫了一下,便点头答应了。
房间还是和早上离开时一样,清清静静的,牧倾华难得有了一些常识,给对方倒了杯水。
“你这地方倒是好。”唐高阳环顾了一周,就在房中那张唯一的椅子上坐下了。 他当然不只是过来感谢的,他也不擅长客套,话没说几句,便切入正题。
喝了一口水,他笑着道:“我不喜欢欠别人,牧先生救我一命,我便还先生一个人情。”
牧倾华的目光若有若无的在他右边耳垂一扫而过,而后淡淡道:“没我你也能躲开。”
唐高阳微微一愣,倒也不反驳,而是道:“无论如何,你帮了我总归没错,我也提醒牧先生一句,早点离开这个地方,这个基地表面上看着挺和谐的,暗地里复杂着呢,莫程那人倒是个真君子,可惜真君子向来斗不过小人。”
他面容嘲讽,并没有再解释些什么,很快就离开了。
牧倾华面无表情,让人看不出他对唐高阳的那番话是什么反应,等他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却被两个人的对话刷屏了。
黄毛半夜不睡觉,夜会另一个基地异能者老胡!
两个人正在密谋商量着,要抢他的赤霄红莲!!
根据黄毛的说法就是那个人的剑红光闪闪的,一看就是个宝物,说不定他会这么厉害就是因为那把剑的缘故,如果身为金系异能者的老胡能够拿到那把剑的话,实力绝对会更上一层楼,到时候你就是基地的第一把手啦,哪还会屈居莫程之下baba……
牧倾华(⊙v⊙)
这里果然不是个久留之地啊!
至于牧倾华为什么会看到他们的刷频,当然是因为昨天救人的时候下意识的就点了组队,然后——然后他就忘了退组……
过了两天,基地不知怎的,开始流传搬迁的事。
作为隐形领导人的莫程想要带着大家离开,他其实很早就有这个打算了,这个地方实在太小了,他们人也少,他眼光看得远,虽然暂时安置了下来,却从来不认为可以一直生活在这里,他的目的是北上,去京城,活着是找一个比较大的基地住下来。
可他的这个提议不是每个人都赞同的,其他几个异能者首先就不同意,还有那些普通人,虽然没有明说,但看他们的神情也是不愿意走的,末世动荡,缺少安稳的地方,他们好不容易找了这么一块净土住了下来,谁又想再添波折。
何况这一路上绝对是凶险之极的,把脑袋扎在裤腰带上的日子谁也不想过。
因为这事,莫程的威望在有心人的操作下变得有些动摇,就连牧倾华这么迟钝的人都感觉到了空气中浮动的不稳定因素。
或许是顾虑着牧倾华,也或许是上次莫程的那番警告,黄毛在没有用枪对着唐高阳,但也没有彻底放过他,每天两三次的找茬恐怕要成为他的习惯了。
唐高阳从来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从来都是被人捧在手心宠着的人那肯忍受别人的半点欺辱,于是他想离开了,正好也可以避开之后与康博辉相逢。
他当时脑子坏了才觉得对方是冒着大险专门来找自己的!
那天再次被黄毛借故找茬之后,他想也没想的就起身离开,不是普通的离开,而是离开这个基地,反正有空间在手,他并不怕外面的丧尸。
是的,在重生的那天起,他就发现了耳钉里的空间,甚至空间里的泉水还让他有了上辈子没有的异能,这是他最大的金手指,他欣喜于这样的改变,这代表着他有了自保之力,应该不会成为那个人的累赘了吧。
离开之时,他看到了牧倾华,也不知是哪来的冲动,他伸手邀请,问了他一句要不要一起走。
让他意外的是,对方竟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他虽然不解,但有这么一个强大的助力毕竟是件开心的事,于是也就没有发现对方在他耳垂上一扫而过的目光。
灵泉空间——正是牧倾华在他右耳的耳钉上看到的四个小字。
有空间,有灵泉,妥妥的男主角,要拯救世界,当然是要跟着主角了,牧倾华的想法就是这么简单。
如果是唐高阳一个人要离开的话,并不会引起太大的波浪,但加上一个颜值和实力成正比的牧倾华就不一样了,就连正在养胎的王嘉依都惊动了。
面对着这个送过自己衣服的女人,牧倾华组织了一下言语,最终憋出一句让莫程小心一点。
王嘉依似乎有些惊讶,但很快又笑开,笑容明媚,“谢谢你,我会转告他的,倒是你,真的不留下吗?”
牧倾华摇了摇头,转身跟上了唐高阳的步伐。
王嘉依叹了口气,她身材臃肿,背影却透着柔和。
☆、 第六章 末世副本
已经和牧倾华一起北上的唐高阳并不知道,那个自己心心念念,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的人离他很近,不过二十公里而已。
跟在康博辉身边保护的十五个保镖已经死了九个,其中有四个因为被丧尸咬到了被他随手抛弃了,向来整齐干净,打扮的一丝不苟的人现在很是狼狈,他脸色并不好看,但还算镇定,子弹足够,食物也还能坚持一段时间,他总能回到京城的。
而就算这一路上会遇到什么险境,他握紧了手里的枪,不着痕迹的看了身边几个护着他的保镖,他也会是走到最后的人。
京城,他总是能回去的。
可这样的信心在当天晚上便受到了严重的冲击。
为了早日赶回京城,康博辉把剩下的六个人分成三匹,轮流着开车赶路,除了路过加油站的时候,或者偶尔填补所需要的物资的时候停一下之外,几乎所有时间都是在赶路的。
那天夜里也一样,末世的夜黑如墨汁,连一颗星子都看不到,只有车灯所照出的一点光亮。
其实这样的夜里是非常不安全的,可是经验丰富的保镖没能劝得住康博辉,越早赶回京城对他越有利,现在情势特殊,他可是还想早点进京分一杯羹的。
路旁的树木投下扭曲的影子,车子行驶的很平稳,忽然“嘭”的一声巨响,剧烈的撞击让车厢里睡得沉稳的人一下子惊醒过来,康博辉反射性的握紧了手中的枪,还没问出一句“怎么回事”,又一阵巨大的撞击让他没坐稳,整个人向前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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