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快穿]事不关己,硬被挂起 作者:西门不吹雪
正文 第13节
[快穿]事不关己,硬被挂起 作者:西门不吹雪
第13节
怀菱缓缓地舒了口气,他忽然觉得这人才是最洒脱的一个,外人都说他祸国殃民,蛊惑君王,弄权敛财,可他觉得那人或许从来没将这些放在心上。
无论什么时候,哪怕是在帝王言听计从的宠信和滔天的权势面前,他眼底的淡漠和冷静都没有减少分毫。
也因此,他觉得这位国师大人异常的可怕,人都是有弱点的,或贪财,或好色,或重权,有了弱点才好加以控制,可对方却是独来独往,清心寡欲,就算喜欢敛财,那也只是表现出来的而已,并非真正的沉迷,这样的人绝对是最难对付的。
豫王看轻了他,所以落到了如今这个下场,他一点都不想步豫王的后尘!
宗人府大牢,豫王刚送走了一个旧情人,又迎来了一位国师大人。
这是他成为阶下囚的第三天,原先翩翩风度的豫王被现在这个一脸憔悴,蓬头垢面的男人所取代。
他原本是靠着墙坐在阴影里的,整个人沮丧落魄,消沉到了极点,可在看到牧倾华的那一刻,他仿佛忽然间就活了过来,一下子扑了过去,隔着栅栏激动道:“国师!国师是来救我的吗?请大人去和父皇求求情,本王是冤枉的!是太子他们陷害我,我要见父皇,我要亲自去和父皇解释清楚!!”
牧倾华白袍白靴,一张莹白如玉的脸在周围阴森地牢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美好,只是他说出来的话就没这么美好了。
“王爷当真是冤枉的吗?从豫王府中搜出的龙袍,还有你那些心腹之人的指正,所有的一切可都是证据确凿呢!”他叹息一声,仿佛很是可惜的说道:“王爷还是死心了吧,陛下的旨意已经下来了,废除你的爵位称号,念在你是他的儿子,赐毒酒一杯,估计传旨的人已经在路上了。”
豫王整个人都懵了,眉宇间泛起一种绝望来,他一下子坐倒在地,隔着栅栏死死的揪住对方的一角道袍,哽咽道:“国师救我,我还不想死……不想死……”他不甘心,明明离皇位就只有一步之遥了,豫王党的形势一片大好,朝臣对他赞赏有加,怎么可能就这么输给那个除了后台就什么都不如他的大哥!
“知道你是怎么输的吗?”牧倾华蹲下身,凑近几分淡淡道:“你暗中的部署,藏着兵器的密室,这些可都是你自己的秘密,就算是你的心腹,恐怕知道的也没几个吧,可最后却被人知道了还泄露了出去,而更可笑的是,你现在还在向那个害了你的罪魁祸首求救,豫王殿下,你可真好玩。”
豫王脑子里一片空白,好一会儿他才恍然明白过来对方最后一句话里所包含的意思,他的眼中满是不可置信,拽着他衣角的手背上青筋一根一根的冒了出来,他哑着声音几乎是十分艰难的说道:“为什么——”他们是盟友,如果不是他的暗中支持,豫王党不可能这么快的就崛起,不可能发展的这么快,他以为他们是互惠互利,他不懂他为什么忽然就将一直以来扶植的势力连根拔起。
怀菱背弃他他可以接受,毕竟他当初辜负了他的情,他恨他,而且对方现在是太子侧妃,更是怀了太子的孩子,站在太子那边无可厚非,怪只怪他小瞧了那位曾经是他男宠的人,可这人无论如何都没有暗害他的理由,这对他没好处,一点好处都没有。
修长的指尖在他腕上一掠而过,豫王手臂一麻,已经松开了握着对方衣角的手。
牧倾华站起身,背脊笔直,语气平静,“我这辈子活的也不算短了,可还从没被人当成男宠羞辱过,你说,我是不是要报复一二?”
他的脸上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语气也很平缓,和往常并没有两样,可就是如此,一种淡淡的傲慢从他骨子里开始弥漫出来,虽淡,却又很是深刻。
任何人见到这样的牧倾华都不可能将他和男宠这个词联系起来,别说联系了,就是想想都是一种玷污,男宠没有这种清高傲慢,蔑视一切的眼神。
只是从骨子里泄露出来的一点,就足以震撼所有人。
豫王也不例外,他看着面前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人,试图反驳道:“可我当初到底没有得逞,反而是太子,父皇没接走你之前,你——”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但话中的意思两人都明白,他镇定了一下心神,急声道:“你要报复的应该是太子!当初你在王府时,我除了不让你出府之外,一直对你礼遇有加,从来不曾强迫过你,太子所为比我更甚,为何你反而帮他!”
“谁说我帮他的?”牧倾华奇怪道:“你放心,你不过是先走一步,不用多久他自会来陪你。”
豫王震惊,“你究竟想做什么?”
牧倾华抬手,封了他的哑穴,“手足相残,父子相忌,最后全灭,你觉得这个结果如何?”
豫王徒劳的张了张嘴,却再也无法发出任何声音,他只能用力的捶着限制了他自由的栅栏,直到指关节破皮裂开,鲜血渗出来都没有在意到。
他眼睁睁的看着白色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眼底渐渐的浮现出绝望来……
豫王死后的半个月之后,皇帝病重,有人说皇帝是被豫王的事情气病的,也有人说他是因为服了问仙宫的丹药吃出病来的,总之无论是何种原因,一旦身为靠山的皇帝真的死了,牧倾华这个在众人眼中祸国殃民,蛊惑君王的妖道都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古往今来所有的奸臣除了死之外哪还有第二条路,而牧倾华或许还是有的,太子可是一直没有放弃过他,按照目前的情况看来,等到老皇帝死后他最可能做的事就是把牧倾华这位一直以来心心念念的美人充入后宫了。
对于那种情况怀菱自然是不乐意看到的,他可不想有这么一个强大的对手,他不乐意牧倾华自然就更不可能乐意了,于是,在皇帝驾崩那天,问仙宫忽然就起了一股无名大火,将花费了大量财力物力修建的问仙宫以及宫里的包括国师和一百三十二位神棍烧的干干净净。
就算后来新登基的皇帝派了好几拨的人探查,也没查出起火的真正原因。
权倾一时的妖道就此湮灭,也只引来别人一段时间的唏嘘而已。
而离京师四十里外的小道上,传言中已经化成了灰的国师大人换了一身相当低调的衣服,俊美的脸用斗笠遮了一半,他手里拿着马鞭,背上背着剑,正骑着马慢吞吞的往南边走。
“江南秦家……”秦家是一年前突然出现的家族,一开始是以铁铺起家,然后慢慢地,开酒楼开米行,短短一年的时间旗下生意无数,竟硬生生的占领了江南一半的市场。
秦家家主原本只是个名不经传的人,但却一手创下了诺大的家业,在商场上逐渐多了一个鬼才的名号。
想到这儿,牧倾华微微勾唇,眼中溢满笑意。
其实早在半年前就已经查探出叶重澜的下落了,毕竟他好歹也是一个有权有势的国师了,暗地里发展一些人手帮着找个人还是不难的,何况叶重澜那里的动静那么大,一点都没有收敛的意思,显然也是故意如此,想要让他找来的。
只是他那个时候刚被封了国师,部署也都完成了一半,所有的鱼儿都咬钩了,就这么丢开手实在有些可惜,所以他将见面的时间稍微往后挪了一下。
这一挪就是半年,现在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心中的那口气也发的差不多了,自然就该去找人了,再晚的话,那只鸡就该生气了。
牧倾华一甩马鞭,胯下骏马瞬间就飞奔出去,只留下尘土飞扬。
夕阳西下,倦鸟归巢。
秦府今天来了一位客人,事实上身为一个土豪,每天到秦府拜访的人都非常的多,有的需要好生接待,有的需要无视,看门的人也是练出一双好眼力的。
可今天这个却有些不大一样。
要说具体哪里不同又说不上来,那人风尘仆仆的,显然是赶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路,身上的衣服不算什么好料子,别说平日里前来拜访的富贵人家了,就连他这个看门的身上穿的都比他好一些,竹篾编织的斗笠遮住了他的脸,让人瞧不真切,也因此让他多了一点神秘。
原本这样不修边幅,甚至称得上有些落魄的人早就被赶开了,可看门的人却一直没有动手,因为对方身后牵着的那匹马。
——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就连他这个一点都不懂马的人都能看出,着绝对是一匹好马,绝对值不少钱的那种。
因为这匹马,看门的人想了想,便让他稍等片刻,然后就让人去通知了。
叶重澜今天刚好在家,他在教老五写字,原主因为被他占了身体,从了商,在没有科举的希望了,那就陪他一个考科举的弟弟,也算是对秦家的一点补偿了。
他算盘打得不错,可惜刚刚满了四岁的老五一点都不给他面子,不断的在凳子上挪来挪去,半点都静不下心来,最后还把两人的袖子染上了墨汁。
叶重澜皱了皱眉,敲着他的脑袋说:“你倒大霉了,这可是你二哥亲手做的,等着他回来教训你吧。”
说着也不管苦瓜脸的老五,直接走出了书房,然后就有人来通知他,说是有人找他。
叶重澜一开始也没在意,自从他的生意做大了之后,总会有各种各样的人来找他的,或者谈生意或者攀关系,他虽然不耐,却也不能将所有人都拒之门外,这也让他坚定了赶紧将老二培养出来的想法——直到他看到那个背脊笔直,负手站在正厅中的人之后。
似乎是听到了身后传来的脚步声,牧倾华转身,取下了头上戴着的斗笠,露出一张俊美之极的脸来。
叶重澜几乎用上了小轻功,嗖的一下撞到了他怀里,牧倾华倒退两步,被他撞得骨头都泛疼了,他抽了抽嘴角,抬手摸着他毛茸茸的脑袋,刚要说话,就被叶二少揽着腰,一下子扛在肩头。
在下人目瞪口呆的目光中,叶二少强抢民男一般将人扛回了自己的院落,然后一个下午都没出来。
于是,久别的重逢之后,别说诉说衷情了,两人连话都没说上一句,就直接开吃了。
用叶二少的话来说,这就是爷们儿的爱情,用不着唧唧歪歪的你一句我一句的,直接扒衣服,上!
秦家兄弟的晚饭一直都是在一起吃的,美其名曰为了促进感情,可今天却有些例外,四个人从大到小一个个的排着坐,首位上的人却一直没有出现。
直到天黑的时候,桌上的菜都冷了,四人才看到他家大哥红光满面的出现在门口,身边还拉着一个长得非常好看的人。
然后他家大哥指着身边的美人,对他们笑的一脸得意,“这是牧倾华,我给你们找来的嫂子,怎么样,漂亮吧!”
秦家四兄弟:“……”
☆、 第四十九章 二少也要种田!(完)
秦家多了一位新主人,据说是家主的心上人,凡是见过的人都为对方的容貌所慑,直叹家主好艳福,难怪一直以来洁身自好,从不踏足烟花之地,有如此出众的一位心上人,其他庸脂俗粉的,哪还入得了眼。
与其他下人不同,对于这位突然冒出来的“大嫂”,秦家四个兄弟的反应却是尊敬有余,亲近不足,甚至是有些敬畏的。
除了最小的那个,其他三个对于当初那件事或多或少的都有些心理阴影的,俗话说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而有了心上人的原主显然也不是个好大哥,现在换了叶重澜,也没好到哪里。
虽然依旧关心着几个弟弟,但自从他家道长到来之后,他更多的心思显然是放在牧倾华身上了,最明显的就是以前他会亲自教老五识字,现在直接给请了一个有名望的先生。
新请的先生是个严厉的人,不像叶重澜那样,会纵容他,一旦他不听话了,就会打一下手心,几天下来,老五直接逃课,去了老二那里。
倒也不是为了告状,只是有些委屈,他觉得自从大嫂来了之后,他家大哥就不关心他了,也不陪他玩了,每天都只陪大嫂玩。
“我不喜欢大嫂。”他趴在老二的膝上,鼓着嘴这样说道。
秦筝也不喜欢,可他毕竟不是个小孩子了,无法像弟弟那样口无遮拦,他知道,就算是亲兄弟,他家大哥也是要娶妻生子的,现在还算好,等到以后真正的有了自己的孩子,怕是更加的艰难。
秦筝本就是个想的多的人,有些事情他心中忧郁,却谁也不能说,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叶重澜教给他的那些东西学的更努力了,时不时的叶重澜也会让他办一些事情练练手,渐渐地,秦家老二在商场上也开始有了些名声。
秦家的气氛因为牧倾华的到来,表面上和谐,暗地里却有些尴尬,直到牧倾华成为了秦家小五新任的师父起,那种无言的尴尬才被打破,慢慢的有了转变。
起因是请来的那位先生古板严厉,秦家小五又是个跳脱的性子,先生不喜欢调皮的孩子,管教的越发严格,而他越严格,秦家小五就越发的和他对着干,直到他连着几天撒泼耍赖甚至装病,都不愿意上课,那位先生也是个心气高的,遇到这么顽劣的一个学生,薪水也不要了,直接甩袖子走人。
叶重澜也头疼,原本还想再请个先生回来的,当然这回他会挑个脾气好些的,可还没等他将人请回来,秦家小五在某天看到练剑的牧倾华时,惊为天人,吵着闹着一定要拜师!
道长有些无语,倒也没有拒绝,毕竟是叶二少这一世的弟弟,某方面来说也算是他的弟弟,既然喜欢,那就教他好了。
牧倾华不算一个好老师,不会谆谆善诱,也不懂因材施教,他的教学简单而又粗暴,一天下来,白白嫩嫩的皮肤上多了许多青紫瘀痕,很是狼狈,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被虐待的。
好在他虽不是个好老师,但秦小五绝对是个好学生,就算吃尽了苦头,他也咬牙坚持了下来,以他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当真是难得了。
时间慢慢悠悠的过去,平静却也还算有趣,就在叶重澜想着要不要按着这个世界的习俗补办一个婚礼的时候,京城传来皇帝驾崩的消息。
好像这位皇帝在位还没满一年吧,他有些漫不经心的想着,新登基的皇帝刚满周岁,由太后和几位大臣共同掌管朝政,不过这些也与他无关,唯一让他在意的就是他和牧倾华的这场婚礼要延后了,连续两位皇帝的去世,让朝廷降下旨意,三年之内,民间禁止一切红白喜事。
牧倾华虽然宅,但这么大的一件事自然也是听说了,对此他只是淡淡一笑,便抛之脑后,一心教导着秦小五。
尚元六年,卓、祈两州发生洪灾,这场大雍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巨大洪水冲垮了千万亩良田,让三千多万人成了灾民,就是在大雍鼎盛的时候这也是一个巨大的灾难,何况是如今政治腐败的时候。
朝廷拨下的赈灾钱粮被层层剥削,十之八九都落到了世家大族和一些贪官污吏的手中,真正落到灾民手中的少之又少。
更可怕的是洪灾之后的瘟疫,让曾经富饶的卓、祈两州成了真正的人间地狱,到处都是尸体和灾民。
这还不算完,尚元六年是真正的多事之秋,也是这个王朝走向灭亡的开始,卓、祈二州的灾难还没得到缓解,徐哲郡又闹了蝗灾,在朝廷的袖手旁观下,走投无路的百姓终于不甘等死,扛起了造反起义的旗帜。
一人谋反,八方应援,一时间,整个世道都乱了。
对于造反的百姓,朝廷的手段只有一个:血腥镇压。
开始的时候确实取到了一些效果,可最后杀了一批又冒出来一批,造反的人像是地里的韭菜一样,怎么都杀不完,最后面对人数越来越多的起义军,朝廷渐渐的有些抵挡不住了,战报送到京城的时候,陈江以南的十六个城镇彻底沦陷。
怀菱啪的一下将手里的折子摔在地上,胸口剧烈的起伏着。
“都是一群酒囊饭袋!”他怎么也没想到,大雍号称兵力最强大的军队竟然这么没用,连一群贱民都杀不了,反而中了对方的伏击死了七成,简直是废物!
虽然气到了极点,但他毕竟不是曾经的小白花了,现在的他是大雍最有权势的太后,他慢慢的让自己镇定下来,然后招来百官一起商议。
怀菱是个有心机的人,人也还算聪明,但他却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掌权者,充其量他也只能算是弄权,朝廷上还是分了好几个派别的。
各个派系之间互相讥讽推诿,暗地里拉后腿,这也是起义军这么快就能成气候的最大原因。
怀菱想要以最快的速度平息战乱,打仗最重要的是什么,对现在的朝廷来说,是钱粮,年前刚刚因为天灾人祸的拨下去一大笔,去年耗时三载的百花宫又刚刚修建完毕,现在国库是真的没钱,当然也和户部尚书不是太后党有那么一点的关系。
总之户部就是各种推诿,拿不出钱就是拿不出,就是把他们全都杀了也拿不出,怀菱气极,好在这时心腹给他出了一个注意——江南秦家。
秦家在大雍也算是有些名气的,特别是在卓、祈两州的洪涝之后。
因为朝廷的怠慢,官员的层层剥削,洪水过后,卓、祈两州饿殍遍野,关键时候,秦家家主联合江南几十个商家一起,出资给灾民运送物资。
秦家是名副其实的江南首富,却自愿拿出大半身家接济难民,此举仁义,被万民称颂,更带动了无数人一起,自发的参与进来。
因秦家的这一举动,至少有数百万的人活了下来,而秦家的富有和善举,正是怀菱现在最想要的。
太后的一道懿旨被人快马加鞭的送去了江南,说是秦家此举活人无数,是世人的榜样,他想见一见传闻中的秦大善人。
叶重澜接到旨意的时候嘀咕了一声麻烦,虽然是个麻烦却也不能不去,毕竟是懿旨,他就算从未将这个世界的朝廷放在眼中,却也不能明着违抗当今太后的旨意的,说到底他现在还是要在这个世界混的。
他并没有想的太复杂,只以为这是个去去就回的事情,因此和几个弟弟交代了一番之后,就和传旨的人一起进京了,看着他离开的牧倾华想了想,到底还是没有跟上去,太后是谁,他自然是知道的,他和怀菱算不上是敌人,但也不能说交好,只是曾经有过一段时间的交易而已,之后他诈死离京,出现的话反而意味着麻烦。
牧倾华不想增加麻烦,但他不知道有些事情是无论如何都避免不了的,比如说一个月之后,叶重澜被召进宫,怀菱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就认出了他,或者说是认出了他的那张脸!
秦业!他还记得这个人的名字,毕竟他曾经是真的想嫁他,就这么粗茶淡饭,平平淡淡的过一生的,只是后来豫王找来,他一时没忍住,又掉回了坑里而已。
谈不上后悔不后悔的,毕竟如果没有回来的话,他现在也不可能成为太后,大权在握,只是偶尔累了的时候,特别是当初在太子床上被折腾的生不如死却偏偏还要笑脸迎合的时候,他也曾想过,如果当初没有听信豫王的甜言蜜语,如果他还在那个小山村,他过的又会是怎样的日子,会不会幸福?
毕竟当初秦业对他是真的好,豫王最喜欢他的时候也没对他那么好过,而秦家上下待他也很是和气。
可惜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现在的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去过那种小山村的生活的,养尊处优的日子过惯了,再也没人敢给他找罪受,再过几年他可能连这个人都会忘记,可偏偏在他记忆就要模糊的时候这个人却出现了,还以这样的一个身份。
“我记得你以前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没想到现在竟然从商了。”怀菱屏退下人,以一种老友叙旧的口吻说道。
叶重澜皱了皱眉,眼中尽是疑惑,显然一时半会儿的没能认出对方到底是谁。
怀菱察言观色的本事这些年还是没有退步的,很快就看出了对方的疑惑,对此他有些尴尬和羞恼,“我是怀菱。”
叶重澜想了想,又想了想,终于从某个早已被遗忘的角落找出了与这个名字对应的人来,这不是原主痴心不悔,害的秦家家破人亡的未婚妻吗?实在不能怪他记性不好,多久以前的事了,他能想起来算不错了。
只是,原主的未婚妻是太后?呵呵,该夸原主的眼光果然不错吗?!
知道当今太后是原主的旧情人之后,叶重澜最想做的就是离开,只是却被绊住了手脚,怀菱一心想让秦家的财富为自己所用,怎么可能就这么简单的让他离开。
而秦家家主是当初差点娶了自己的人,这就让事情更加好办了,秦业对他的迷恋他是看在眼里的,两人如果来个旧情复燃和好如初的话,秦业只会对他更加的死心塌地,那富可敌国的秦家不还是他的?!
怀菱一心想要勾引叶重澜,借着各种各样的名义让他进宫,几天下来,越看他越是顺眼。
秦业长得不差,要不然他当初也不会差点和他成了亲,而多年不见,以前的那种文雅的书卷气褪去,眉宇间更多的却是一种洒脱不羁,明亮坚毅的双眼,挺直的背脊,比他暗地里养着的那些出色了好几倍,怀菱看顺眼的同时,也越来越动心了,这样的情绪已经好多年不曾有过了,就和当初刚到豫王府一样。
叶重澜也不是傻子,怀菱并没有掩饰,他很快就猜出了对方的想法,对此,他直截了当的表示,自己已经有家室了。
在领了朝廷的封赏之后,他以家中亲人牵挂为由,打算早日回去。
对于他的拒绝,怀菱是极度不悦的,倒也不是什么情根深种,只是一个曾经深爱自己,对自己百依百顺的人忽然之间他所重视的就不是你了,另一个人顶替了你的位置,将一件曾经属于你的东西抢去了,他有些嫉妒和愤怒而已。
于是,掌权了好几年,从未被人违逆过的怀菱就想见见那个取代了自己的人是谁,让自己不高兴的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商人是不能做官的,这是大雍延续了几百年的规矩,可当今太后却硬是打破了这个规矩,不顾其他人的反对,给了叶重澜一个正五品的闲职,而后更让人将他的家眷给“请”来了京城。
对此,叶重澜是愤怒的,可他却被困在了宫里,并不是出不去,硬杀的话还是能杀出去的,可他和牧倾华能够不把一切看在眼里,可秦家的四个兄弟却是要生长在这个国家的。
有了束缚之后就无法随心所欲了。
他甚至不能同对方翻脸,只因为秦家再有钱也只是个平民。
“没想到几年不见,你竟然变得这么饥渴了。”
这句话是叶重澜非常想说的,可却不是他说的,声音来自窗外,白衣玉冠的人隔着窗户正看着他们,背上的长剑在阳光下反射着一种冰冷的光芒。
“是——你!”怀菱的脸上震惊恍然敬畏逐一闪过,“你果然没死!”他愤然道:“既然没死,又为何要回来?!”
“不是你让人来接我进京的?”牧倾华抬眸淡淡道。
“荒谬!我连你是真死还是假死都不知道,怎么可能请你回来,就算知道你是诈死,我也只盼你有多远走多远!”
牧倾华并没有答他,反而是叶重澜,慢慢的走到窗户边,与他隔着窗相视一笑,道:“还真是太后将他请来的,你不是要见我的心上人吗,这就是了。”
饶是怀菱城府极深,也愣住了,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样南辕北辙并不想干的两个人竟然会凑到一起!
“你来了,小五他们呢?”叶重澜有些不放心的问道。
“送去代郡子辰那儿了。”
“代郡?!”那是被叛军占领的地方,怀菱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外面太安静了,安静的不对劲,连一个活生生的大活人站在了寝宫外都无人过问。
意识到危险的怀菱刚要喊人,就见牧倾华抬了抬手,一个东西准确无比的射入了怀菱嘴中。
他捂着嘴巴咳了一阵,神情略带惊慌的问道:“你给我吃了什么?”
“枯骨!”牧倾华声音淡淡,却让怀菱一下子白了脸色,在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枯骨的毒性了,他是眼睁睁的看着当初的太子一点一点的虚弱下去,整个人瘦成了一副骷髅架子,最后死在他面前的。
他不想死,他想求饶,想把他碎尸万段,可最终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两人离开。
“本不想搭理你们这些事的,可你竟然看上了我的人,既然是情敌,我也没必要客气了。”
。……
那天太后遇刺,整个寝宫的人都被人放倒了,太后亲自下旨,关闭城门,务必拿下刺客,绳之于法。
叶重澜和牧倾华的南下之路是踏着鲜血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的,将近两万军队的设伏,围剿,追击,叶重澜武功再好,也只是血肉之躯,当他的轻剑折断的时候,他整个人已经倒了下去。
牧倾华紧紧的抱着他,雪白的道袍上早已沾满了血污,显得有些狼狈,却风华不减。
十步开外,是张弓搭箭被杀的心惊胆战的军队,由不得他们不怕,仅仅两个人而已,却杀了他们三千七百四十九人,这哪里还是人!
为首的一个将领咽了口唾沫,并不敢靠近一下,他右手高举,然后猛然划下,无数箭矢便射了出去……
那一场整整维持了十二天的截杀让天下人震惊,虽然那两个人最后还是死了,可这并不妨碍之后的正史野史都留下了他们的名字,以两人对两万的军队,最后斩杀三千多人,这样强大的武力古往今来也只有这两个而已。
代郡,秦小五站在城墙上,眺望着远处的江水,十二岁的少年看上去一下子长大了不少。
他依旧记得白衣的道长离开时嘴角的淡笑,和那句“别担心,我去接你大哥,很快就回来。”哪怕多年之后,他成了位高权重的开国元勋,也没能忘记。
可那两个人最终却都没能回来。
。……
☆、 第五十章 二少的江湖路!
扬剑山庄从建立至今,已经存在了两百多年,一直以铸剑品剑名扬天下,凡事在江湖上闯荡的人都以拥有一把扬剑山庄出来的武器为荣,而宝剑配英雄,扬剑山庄的剑也不是谁都用得起的。
在知道自己成为扬剑山庄的庄主的时候,叶重澜一开始是极为高兴的。
不说几辈子了,他终于干回了老本行,可以策马江湖,光明正大的握剑了,单只原主继承的这座扬剑山庄,和藏剑山庄只有一字之差,性质也颇为相同,让叶重澜有些想家了,虽然记忆中的那个世界已经隔得很久远了,加起来是真正意义上的几辈子,但一些东西是刻在骨子里的,再过上千百年也不会忘记。
正在叶重澜想着这些的时候,门吱呀一声被人打开了,夜幕退去,天光大亮,新的一天焕发着勃勃生机。
山庄的下人们都是训练有素,伺候着主人穿戴整齐,叶重澜握了握那把属于原主的寒光剑,太轻了,并不趁手,他的剑都在道长的包包里,在找到道长之前,看来他还需要为自己打造一套备用的出来。
练完剑,早就候在一旁的管家适时的上前,递上帕子,他似乎是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芳含院那边的人传话过来,说是表小姐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庄主可要过去看看?”
擦着汗的手微微一顿,叶重澜有些无奈,现在的这个世界,这个身份他都很喜欢,虽然有所谓的“表小姐”这个大麻烦。
“一切事情等我吃完早饭再说!”
表小姐程霜霜是原主舅舅的女儿,因为早年丧父丧母,很小就被寄养在扬剑山庄,与原主也称得上是青梅竹马了,已故的庄主和夫人都很怜惜这位孤女,待她极好,理所应当的,等两人长大后,这位表小姐就成为了原主的未婚妻,山庄未来的女主人。
原本应该是一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欢喜故事,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可事实总是无常的,变故就出现在程霜霜十七岁,原主即将守完孝期两人快要成婚的时候。
从小被当成大家闺秀培养长大的程霜霜难得出门一次,就遇到了匪类,负责保护的十几个侍卫全部阵亡,危急关头她被一个武功高强的人救了。
救她的人年轻英俊,身手不俗的同时还带了点神秘,就和很多话本故事里写的那样,两个人之间渐渐有了情意。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原本也算是英雄美人的一段佳话了,奈何这位美人有了未婚夫,更加没有让人料到的是那位救命恩人的真实身份——魔教教主。
没错,就是这么一个狂狷霸道上档次的职业!
正邪双方的对立立场,隔着程霜霜之间的情敌关系,两个人自然是不死不休的结局,最后输的是原主,谁让他是破坏别人感情的炮灰呢,而扬剑山庄也因为原主的死彻底消失在江湖上。
原主的经历让叶重澜胃疼,对那位所谓的“未婚妻”也不是很待见,对方喜欢谁他不管,他也想在找到道长之前摘掉自己头顶上的那顶标着有婚约的帽子,可对方吃原主的,喝原主的,却在原主和心上人的对峙中站在了心上人那边,无论她是有意的或无意的,最后原主和扬剑山庄落到那个田地都有她的一份功劳。
养不熟的白眼狼,说的大概就是这种人了。
叶重澜走进楼中,第一眼见到的就是你伫立在窗边的白色身影。
程霜霜很漂亮,当然了,不漂亮的话也不可能让两个优秀的男人为她斗得头破血流了,而她漂亮之余,更有一种温婉端丽的气质,那种大家闺秀的温婉气质是江湖上的那些或豪爽或侠气的女子们所没有的,也难怪过尽千帆却从未将任何一个女人放在心上的魔教教主都为之心折。
因为被关了几天的缘故,她的脸色有些苍白,眉宇间更是憔悴不已,身姿纤弱,颤颤巍巍的,仿佛一阵风刮过来就能把她吹倒。
如果是原主在这里的话,就是再大的气也要熄灭了,肯定会毫不犹豫的上前去搀扶,可叶重澜却只是站在原地,墨黑的眼睛直视对方,一点要动的意思都没有。
一天没有进食,原本就不怎么好的身子更是气虚无力,她扶着窗沿,略有些吃力的弯了弯身,喊了一声:“表哥。”
叶重澜走到另一边,在离程霜霜最远的一个地方坐下,道:“听下面的人说你不吃饭,是打算用绝食威胁我吗?”
程霜霜身子一颤,尽量维持住脸上的平静,说道:“霜霜不敢,我只想求表兄放那人一马。”
叶重澜顿了顿,道:“你让我放了他,你可知道那人真正的身份?!”
程霜霜低下了头,她没有说话。
“看来你是知道的,既如此,你还要我放他?”
苍白的双唇颤动的更厉害了,可她的声音却很坚定,“他是不是邪魔外道我不确定,我只知道,赵公子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欠他一命,若没有他,霜霜早就丧命在盗匪手中!”
“仅仅只是救命恩人?难道不是心上人?!”叶重澜嗤笑。
对面的人一下子屏住了呼吸,白色的身影娇弱的仿佛下一刻就要消散一般,然后她松开了扶着窗沿的手,慢慢的跪了下来,“表哥,我求你——”一行清泪从她眼角滑落,“只要你放了他,霜霜保证,再不和他见面,以后一心一意,只做表哥的妻子……”
叶重澜搓了搓手臂,差点没惊得跳起来。
谁要你做妻子啊,他有妻子了好不好,要是被道长知道了,绝对要拔剑糊他一脸血了。
想到到时候道长可能会有的表情,他暗暗打了个寒战,与此同时,他也为原主有些不值,原主是真心爱她护她,从小到大,十几年来从未变过,得到的却是这样一个结果,也是可怜。
这样想着,叶重澜忍不住替原主问了一句话,“在你眼中,十数年感情竟是抵不过两个月的相识吗?”这是原主留给他的记忆中最想问她的一句话。
楼中一片寂静,良久程霜霜才轻声说道:“从小我就和表哥一块儿长大,表哥待我极好,可比之男女之情,我对表哥更多的却是兄妹之义,可那个人,在那个人面前时,我会因为他的喜而喜,因他的怒而怒,整个人都仿佛不是自己的了……”
“只是兄妹之义的话,当初为何要答应婚事。”
“这岂是我自己能够选择的……”
叶重澜无语,“你但凡有一点不情愿,当初的婚事就不会定下。”
程霜霜的眼中划过一抹悲色,她只是一个孤女,自幼就没了父母,就算姑父姑母待她极好,也改变不了寄人篱下的事实,有些事情不是她想拒绝就能拒绝的,而这点是天子骄子的扬剑山庄继承人永远无法了解的。
叶重澜沉默片刻,并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沉声道:“三年一次的品剑会快要到了,你可知道?”
程霜霜面色一僵,咬牙点头。
她虽然不是江湖人,也从来不关心江湖上的事,但扬剑山庄在江湖上的地位特殊,三年一次的品剑会对扬剑山庄的重要性她还是明白的。
“既如此,你偷去的拂尘剑是不是该归还了?”说到这句的时候,叶重澜的声音冷下来,这也是他愿意来这一趟的最大原因。
“我没有偷……”程霜霜下意识的反驳一声,一股寒气从膝盖猛地上窜到身上。
“是啊,没有偷,只是借!”叶重澜的唇角含了一丝嘲讽,“扬剑山庄的品剑会举办至今已有六十七届,还从未有过会前借剑之事发生,还是被借给了魔教之主,若是传扬出去,你可曾想过会给山庄带来何种祸事?!会前失剑,又会给山庄的信誉带来何种打击?!你自幼生长于此,庄中上下带你不薄,就算你与原…与我无情,也不该损害山庄的利益!”
程霜霜被他这一番斥责驳的身子发颤,好一会儿她才颤声道:“他只是想要拿去看一看,你放我出去,让我见他,我让他把剑还回来……”
这人看着一副聪明相,却实在并不怎么聪明,叶重澜站起身,失了再和她说下去的兴致,只在离开前留下最后一句,“赵教主已经不在庄内了,三日之前他就被属下救走,这个消息你听了想必是高兴的。”
程霜霜腰背一软,整个人瘫坐在地上。
。……
拂尘剑是已故的上任庄主所铸,取海外精铁,耗时七年方才铸成,削铁如泥,吹毛断发,拿到江湖上的话绝对能排在名器谱排行榜的前十名。
原主继任庄主刚满一年,又是第一次主持品剑会,为了彻底站稳脚跟,才狠下心拿出拂尘剑当做这一届品剑会的胜利品。
可谁也没想到,这把还没展示在人前的宝剑,竟然会在品剑会到来的一个月前被一个女人当成了讨好心上人的工具给拿走了。
品剑会的帖子已经发了出去,现在换剑展示怕是不行了,而宝剑神兵也不是地里的葱,随便一抓就是一大把,扬剑山庄暂时还拿不出能够与拂尘剑相媲美的宝剑来。
以叶重澜的技术,倒是能够锻造出来,可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连材料都找不齐,更别提其他了。
于是,他想了想,吩咐下面的人去办了几件事,便闭门不出了。
直到品剑会的到来。
☆、 第五十一章 二少的江湖路!
扬剑山庄的神兵被盗了!
这个消息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在江湖上传扬开,听说了这个消息的人有震惊有不信,扬剑山庄在江湖上的名声也是数一数二的了,谁有这个能耐敢去撩虎须,扬剑山庄可不是吃素的地方,不然也不会两百多年在江湖上的地位都屹立不动了。
这靠的可不仅仅是闻名天下的铸剑技术,更因其明里暗里牵扯到的庞大势力。
名剑会是扬剑山庄的一个标志,名剑会上将要出示的神兵被盗,关系到的是扬剑山庄的脸面,如果这件事是真的的话,山庄在江湖上的威信恐怕要打个折扣了。
这也是庄内几位德高望重的长老和有名的铸剑师傅听说消息泄露出去后,不断的过来坚持要见他的最大原因。
叶重澜并没有反对与他们见面,只是面对几个头发都白了的人的担忧话语采取了左耳进右耳出的做法,笑话,消息就是他命令人传出去的,又有什么好劝说的。
并不是不在意山庄的名声——虽然他也确实没有在意太多——可他自然是有自己的打算的。
一直到名剑会到来的那一天,他亲自对着各派掌门,以及冲着名剑会而来的几百江湖人坦言,拂尘剑被魔教教主夺走,还请江湖同道鼎力相助!
名剑会的邀请帖一帖难求,有钱都买不到的东西,江湖上有资格收到帖子的人不出二十人,而这二十人无一例外都是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也是名剑会上有资格夺筹之人,其他人虽然没有机会夺筹,但是能够在会上与其他人交手,观看那些高手的对决,对自身的修行也是一种收获,所以每一届参加名剑会的人都不会少。
而今年,因为名剑被盗只是传的沸沸扬扬,来的人就更多了。
叶重澜这番毫无遮掩的坦然相告,引起了巨大的波澜,一是因为神兵果然被盗,传言竟然是真的,二是夺宝者魔教教主。
魔教之所以被称之为魔教,在江湖上的口碑显然不好,罗刹教就是这样。
如果说扬剑山庄是江湖正道数一数二的大世家的话,罗刹教就是黑道上的老大了,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说的就是罗刹教,而传闻中的魔教头头于檀机更是一个能止小儿夜哭的狠角色。
江湖上从来不差关于魔教的种种恶行,正邪两道向来势如水火,可也因为彼此忌惮保持着微妙的平衡,而这样的平衡在几年前罗刹教新任教主上位的时候有了打破的迹象。
于檀机是个有野心的人,他似乎并不满足于现状,几年之间,正邪两道偶有摩擦,而扬剑山庄,这个武林正道之一的大世家,似乎成了他相中的猎物。
程霜霜,他固然是喜欢的,可最重要的却还是她背后的这个武林世家。
关于这点,那个一心沉浸在爱情中的少女永远不会知道,而原主本该早就有所察觉的,却被所谓的爱蒙蔽了眼睛,直到临死前才看清,如今换了叶重澜这个旁观者,看的自然更清楚,所以他决定来个反击。
他从来就是一个好战分子,比起被动,他更喜欢主动出击!
武林正道也不是铁板一块的,有明哲保身的,有劝他不要冲动从长计议的,也不乏一些野心人士借着他的这股东风提出了一个选取武林盟主的建议。
要知道,在这个世界自从前一任尽得人心的薛从厌大侠去世之后,已经七八十年没有过武林盟主了。
叶重澜倒是不在意这些,他的目的只是让原主的仇人消失而已,其他的事情本也与他无关。
最后名剑会变成了选举武林盟主,讨伐魔教的大会,凤凰阁的老阁主以微弱的优势被选举成盟主,据说这位老阁主一身武功已至化境,在江湖上威望甚重,叶重澜只是大略的听了一听,如果不是碍于自己现在的身份,他倒是很愿意向对方讨教一番的。
总之,这突如其来的讨魔之举就这么浩浩荡荡的进行了,在平静安稳了几十年的江湖上激起了巨大的波澜。
除了参加名剑会的人之外,也有不少闲的蛋疼的人自发的参与了进来,人数达到了近千人,这让罗刹教的形势看上去变得岌岌可危起来。
可叶重澜知道,事实绝对不是这样的。
罗刹教存在的时间并不比扬剑山庄短,身为黑道上的头头,自有其深厚的底蕴在,而正道这边看着声势浩大的,内里势力却是错综复杂,良莠不济,这一千个人里面,能有一半真正抵得上用场就算不错了,更多的大概就是纯粹过来凑热闹,拖后腿的。
虽然这么说有点不近人情,但事实如此,好歹也是活了几辈子的人,这点眼力还是有的。
叶重澜并不看好这场所谓的讨魔会,更没指望他们能彻底扳倒于檀机,比起别人,他更相信自己,而这场所谓的讨魔会不过是他打出去的一个幌子而已,一个吸引住于檀机的视线,方便他暗中动作的烟雾弹。
只是关于这点,天知地知,还有他自己知道,程霜霜是绝对不知道的,她只知道因为拂尘剑被盗一事,整个武林正道都在讨伐于檀机,心系情郎的她彻底慌了。
当某天,叶重澜收到下面人传来的程霜霜在扬剑山庄失踪的消息时,并不怎么意外,一个彻底沉沦在爱情中的女人,会做出什么事情来,谁也不知道。
罗刹教的总教坛坐落在烟霞山中,烟霞山地形险峻,易守难攻,就是一小队的精兵拿下它也有点困难,更别说是他们这一千多的人了。
叶重澜的猜测是没错的,攻打罗刹教的前几天,他们这群人就受到了挫折,而且对方用毒偷袭,怎么阴险怎么来,一些凑热闹的乌合之众首先就是遭殃的那一批。
好在他们之中还是有些真正的高手的,一些有名望的门派中的精英弟子齐出,将战况稳定了下来,可是好景不长,某天夜里,被推为武林盟主的凤凰阁老阁主被杀死在了自己房中。
凶手是谁,没人去查,因为没那个必要,老阁主尸体旁边的一枚墨色令箭清楚的说明了凶手的身份,那是魔教教主于檀机的标志。
老阁主的死引起的震动自然不用多说,此时此刻,对他们的士气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群龙无首,对接下来的事情极为不利,而且作为主攻之一的凤凰阁,失去了阁主,下面的人一片混乱,战斗力恐怕也要大打折扣。
眼看着这场讨伐就要沦落为一场笑话,关键时候也只有叶重澜这个扬剑山庄现在的庄主镇得住场了。
原本他也是竞选武林盟主的热门人选之一来着,可他毕竟年岁太轻,做庄主的时间也太短了,资历不够最终落选,而后这次讨魔之行,他的表现可谓是极为出色的,也是到现在众人才想起来,扬剑山庄最出名的不仅是铸剑之术,还有那一手精妙绝伦的剑法。
锦衣璀璨,笑容明朗,和谁都是一副很谈得来的模样,但动起手来绝不含糊,轻剑灵动,重剑厚重,轻重二剑切换自如,特别是切了重剑之后,那一片片的血肉,简直太凶残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一路上众人的吃穿用度,所有的物资有八层是扬剑山庄拿出来的,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再加上叶重澜这一路上的表现,使他毫无疑问的在老阁主被刺杀之后成了新一任的武林盟主。
说到武林盟主这个职业,就让他想到谢渊谢盟主,在大唐,谢盟主可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人物,就连他师兄也很敬佩他,甚至为了偶像加入了浩气盟成为了浩气盟的一员,如果让师兄知道他也当了盟主的话肯定要对他刮目相看!
寝室之中,孤零零的点了一盏灯,为即将到来的夜色添了唯一的一点暖意。
离开了扬剑山庄的程霜霜披着头发坐在软榻上,眉眼间一片阴郁,显然她过的并不怎么开心。
门吱呀一声被打开,瘦弱的肩膀微微颤动了一下,她并没有起身,也没有抬头望那边看上一眼。
来人径直走了过来,给她披上了一件衣服,“天冷了,别着凉。”低沉的声音中含着淡淡的关切。
可惜,程霜霜并不领情,啪的一下拍开对方的手,眉眼含怒道:“你还关心我做什么?!你把我关在这个地方,不许我出去,还派人看着我,你到底将我当成什么?你的囚犯吗?!”
“霜霜!”于檀机不顾对方的挣扎搂住她道:“我怎么可能囚禁你!只是现在形势复杂,外面一片混乱,我只是不想让你有危险。”
简单的几句话,让程霜霜的挣扎弱了下来,她沉默片刻,咬唇说道:“很糟糕吗?”
漆黑的眸中划过一抹幽光,于檀机拍着她的肩膀说道:“别担心,我会处理好。”
“我们把剑还给表哥吧。”虽然知道说出这句话后对方会生气,可程霜霜还是再一次提出了此次前来的最大原因。
搂着她的手微微一顿,于檀机的唇角扬起一抹淡淡的讥笑,“这已经不是一把剑的问题了,你以为把剑还回去对方就会罢手吗?他们要的是覆灭罗刹教!”
“我去求表哥!”程霜霜急切道:“他最是疼我,一定会听我的,我去让他放过罗刹教。”
于檀机手一紧,捏着她下巴的手一个用力,惹来对方的一声痛呼,他立刻醒悟过来一般松开了手指,意味不明的看了看对方发红的下巴,道:“凤凰阁的那个老家伙死后倒是便宜了你那表哥,让他成为了新一任的武林盟主,你那表哥倒也是个有些能耐的,可就算如此,我于檀机也不会输给他!”
任何一个男人,被别人,尤其是被自己的女人认为自己不如情敌,都是不能忍的,于是,自尊心受到伤害的于檀机觉得,自己有必要给情敌一个厉害的教训!
☆、 第五十二章 二少的江湖路!
这些日子以来,烟霞山下一片腥风血雨,正邪两道在这里斗得你死我活,往日里虽然景色不错,但因为是魔教总坛所在而鲜少有人会来观光的烟霞山现在更没人会踏进这里一步了,短短半个多月而已,死在这里的已经快有三百人,连空气中仿佛都弥漫着一股挥之不去的血腥味。
开战第二十天,双方你来我往,皆有死伤,相比起来,正道这边死的人数更多一些,以叶重澜现在的威望,是绝对比不上凤凰阁的老阁主的,所以正道这边的士气日渐低迷。
叶重澜很清楚,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他倒不是很在乎这场讨魔会的胜负,只是让于檀机赢了的话,有麻烦的就是扬剑山庄了。
好在他暗中的一些布置已经准备妥当,于是,两天之后,一张请战帖被人恭恭敬敬的摆在了于檀机的面前,战帖是叶重澜亲笔所书,他以武林盟主的身份邀请魔教教主烟霞山一战,以二人之间的胜负结束这一场武林之争。
于檀机允。
初七那天是个好日子,万里无云,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泛着金色,整个烟霞山被笼罩在阳光之下,虽然经历过一番恶斗,却依旧不掩清奇秀丽的风姿。
决斗开始之前,约定好的那块山头就已经挤满了人,正邪两道泾渭分明,彼此提防,彼此戒备,而最耀眼的莫过于站在中间的那个人。
琥珀色的眼眸,微微带笑的唇角,锦衣奢华,自有一种风流气度,更加瞩目的是他背上背着的那一轻一重两把剑,江湖上用剑的人不少,十个人里有八个人的兵器是剑,可从来没有人的剑会像他的一样奇怪,这么大这么重的剑连拿着都觉得费劲,更别说将它当做杀人利器运转自如了。
没见过的人最多觉得奇怪,而真正见识过叶重澜动手的人就觉得敬畏了,特别是魔教的那些侥幸从他手里逃生的人。
他们中有的是亲眼看到自己的同伴被那把可怕的剑拍成肉泥的,连一点逃开的机会都没有,对着重剑的主人,他们憎恨,更多的确是一种惧怕。
当于檀机出现的时候,安静了很久的地方出现骚动,叶重澜非常无语的看着一个周围用白色的纱幔遮挡着的轿子由八人抬着,无比高大上的往这边飞来。
轿子落地时只发出轻微的声响,连尘土都没溅起多少。
看着纱幔后隐隐约约的身影,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这个出场,他给六十分。
“多日未见,庄主别来无恙?!”低沉含笑的声音自帘后传来,亲切有礼,仿佛在和多年未见的老友叙旧,而非即将生死决战的宿敌。
对于这样的寒暄,叶重澜只淡淡的答了一句,“我与教主不熟。”
低低的笑声响起,于檀机一挥衣袖,纱幔自然而然的向两边卷起,在露出轿中身影的同时,他的声音也传了过来,“与我不熟,但在下身边的这位佳人,庄主应该是熟悉的吧。”
眉眼如画,肤若凝脂,虽然用薄纱遮住了半边脸,但坐在于檀机身边的女子,除了程霜霜之外,自然不会有其他人。
不但是叶重澜认出来了,一些他从庄中带出来的心腹手下也认出来了,他们不知内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魔教阴险,竟然抓了庄主的未婚妻来做要挟。
一些个心直口快的当即就对着于檀机破口大骂,这一骂不要紧,在场所有人立刻就知道了程霜霜与扬剑山庄的关系。
于檀机挑眉,一手搂着身边之纤细的腰肢,一手勾着她的下巴,轻声道:“你同他们说,是我抓你来的吗?”
程霜霜扭头,极力想要避开这大庭广众之下令人难堪的亲近,然而她的那点力气,哪里是于檀机的对手。
“不想面对吗?”于檀机眯起眼睛,按在她腰上的手加大了力度,“是你非求着让我带你来的不是吗?既如此,你就该清楚,现在的这一幕是你逃不开的!”
“我知道!”程霜霜拍开他的手,忍着腰上传来的疼痛,扬声道:“我不是被他抓来的,是我自己来的,表哥,剑是我盗的,是我的错,任何责罚我都担着,只求你放手,不要和于公子决斗好不好?”
此言一出,现场彻底静了下来,刚刚唾骂于檀机的那些人也闭上了嘴。
轿中的女人是武林盟主的未婚妻,武林盟主的未婚妻偷了拂尘剑,武林盟主的未婚妻和魔教教主关系暧昧,武林盟主的未婚妻称呼魔教教主于公子,武林盟主的未婚妻为魔教教主求情……
众人仿佛看到武林盟主的头顶上多了一顶帽子,那帽子还是绿油油的,绿的发光的那种……
叶重澜被四周投过来的同情目光弄得心下发闷,看什么看,被戴绿帽子的又不是我,是原主好不好,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本来还算不错的心情被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弄得很不好,他不好了,其他人自然也不能快活,叶重澜索性噌的一下拔剑出鞘,轻剑直指轿中之人,“决斗时间已到,莫非教主还要躲在一个女人背后吗?!”
于檀机自然不会躲,其实他也被程霜霜的那番话弄得很不爽,他对自己的武功还是很自信的,光明正大的打败自己的情敌,兼最大对手,他统一江湖的目的可以说是完成了一大半。
对方用的是剑,于檀机的武器也是剑,剑槽上有一条食指长短的血丝,杀人时仿佛血液流动,故而取名血红,在名器谱上能排前三。
于檀机一开始是真没怎么将叶重澜放在心上,毕竟扬剑山庄最出名的是铸剑之术,从没听说过扬剑山庄庄主剑法精妙的。
可两人一交手,他就知道不对了,对方的剑法绝非泛泛之辈,一招一式,他竟闻所未闻,这是什么剑法?!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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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