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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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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霸每天都在告白 作者:一笔三花

    正文 第48节

    学霸每天都在告白 作者:一笔三花

    第48节

    于浩林指这桌子上的一堆零食:“饿了先吃点,我去叫点外卖,饭后半个小时咱们做运动。晚上出门。”

    启仙尔满脑子问号,还是撕开薯片“咔吧咔吧”开始嚼。

    今天的于浩林也是一脸y郁。

    启仙尔吃了一嘴油,换在以前,章江不得杀了他才怪。

    于浩林掐着表,算时间:“有半个小时了吧。”

    启仙尔像头待宰的白猪,点头。

    “那来吧,晚上可能没时间了。”于浩林直身跪在床上,单手 了上衣,让启仙尔过来。

    “我还没”启仙尔还指着在自己的乱飞的头发,还回味刚才的jir_ou_饭,胳膊就被于浩林抓过去。

    “嘴巴张开。”

    启仙尔第一次闭着嘴,摇头:“我先刷个牙成吗?”

    于浩林问:“我不刷你嫌弃我吗?”

    “当然不会啊。”

    于浩林对着启仙尔还在冒油的嘴咬下去:“我也是。”

    一整个白天,在宾馆的任何一个角落,两个人重复着吃饭和做|爱这两件事。

    启仙尔一度以为以后半辈子只剩这两件事。

    因为实在做得太多,启仙尔什么都顾忌不上。

    包括做一名安静的美男子。

    除了浪|叫、换姿势、盯着于浩林头上的汗,再没有什么事能让启仙尔抽出仅有的脑容量去思考别的事了。

    晚上八点,两个人才洗了澡刷了牙,盖着被子聊了会天。

    接着于浩林又把启仙尔包成粽子,揽着他一起出门,于浩林让启仙尔找个隐蔽地方坐着喝奶茶,自己则是去摩天轮排队。

    启仙尔捧着奶茶坐在一边,要有点酸,好在平时排舞基本功扎实,其他到没什么感觉,盯着霓虹灯下的于浩林看了一会儿,眼神就有点飘。

    飘到几年前,那个时候,他眼里还没有自己。

    现在呢?

    “快过来!”于浩林自己也带着口罩,毕竟知名度有一点,怕被人认出来,老远就压着嗓子喊人。

    周围的人都被这几声吸引住了。

    攥着自家孩子的领子,小孩儿被勒得紧了:“妈,我热。”

    妈妈:“闭嘴,坐完赶紧回家。”

    上了包厢,两人互相扯了口罩,呼吸几口,于浩林把启仙尔帽子摘了当扇子给他扇风。

    “你怎么想着来这了?”启仙尔趴在玻璃上往外看。

    灯光碎着,底下人零零散散站着。

    于浩林手臂挡在启仙尔身后,启仙尔想转身,被对方压住,听他说:“你配不上我。”

    启仙尔一惊。

    “我当年是这么说的吧?”

    “嗯。”

    “我求你个事儿。”

    “嗯?”

    “当屁放了。”

    “啊?”

    这句是我的前进的动力啊,舍不得。启仙尔心里话没说,面上也不说话。

    于浩林把手机掏出来,开机,解锁,拍照。

    被亲了一下的启仙尔全无察觉,注意力全部都在“说好的都不玩手机,为什么你背着我藏私货”上:“咦?你什么时候拿回来的?!”

    之后看着于浩林定位发了条微博。

    北极冰:私奔结束。[图片]

    之后自己顶在启仙尔后背上:“我已经向全世界宣布我爱你了。”

    “我也见过你最糟糕的样子了。”

    “所以你可以把心打开爱我,不论模样。”

    启仙尔扭头,眼泪鼻涕糊了一脸,肩膀一抽一抽的,乌鲁乌鲁说了一大堆,于浩林没听懂,也着急,赶紧帮他擦脸。

    启仙尔抱住于浩林的脖子:“啊啊啊,我忘了还有新闻发布会啊!章哥会骂死我的!怎么办啊啊!”

    于浩林把纸摁在对方脸上:“你可闭上嘴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过程很魔幻,不要在意现实了,方方面面的

    第77章 番外二 局外人【第一人称】

    我听说秦歌自杀的消息第一反应不是悲伤,而是嫉妒。

    为了王野,他什么都做。

    我亦如是,明明这么相似。

    当时我正坐在办公大楼向阳的玻璃窗前,捧着杯热茶,原本打算早上给他。

    现在楼下围了一群人。

    唯独没有王野。

    我记得昨晚的电话。

    他情绪还算平静,“全部责任我担,债务书上已经签了字。”

    我说:“这只是暂时的,我会想办法把钱凑齐。”

    秦歌语调很冷:“用多久?一辈子吗?”

    “至少在你和王野婚礼之前。”我说。

    这当然是骗他的,我不希望秦歌和王野结婚,我甚至不希望他俩一起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秦歌和王野毕业之后来华盖也就是前脚后脚的关系。

    就算时间很短,但我还是一眼就看中秦歌。

    某个下午,气喘吁吁抱着资料上楼的秦歌。

    脸红的秦歌。

    我时常把他带在身边,喝酒的次数多了,我发现他胃不好而且容易醉。

    我开始试探他。

    每次他替我挡完酒,就坐在酒店门口的台阶上休息,并且总是会第一时间给王野打电话。

    我笑着拦住他:“等一会,我车上有胃药。”

    他冲我摆手,脸上透红,眉毛皱在一起:“我有朋友来接我,坐这儿等会。”

    我明知故问:“什么朋友。”

    他说:“男朋友。”

    我先是兴奋他的性向,后又有沮丧他有对象。

    不过马上兴奋压过沮丧。

    性向是客观的,对象是主观的。

    我可以发挥能动性改变他的主观想法。

    这很卑鄙,但是我乐意。

    之后的很长一断时间,我外出应酬都会带着他,他也都会醉,醉的时候会脸红,但必须诚实的说,我爱死他喝醉的样子了。

    我曾经观察过,秦歌体质偏寒,一般不会碰太过生寒的东西。

    手指尖儿一年到头都是凉的。

    所以每次应酬,我会选择附近不错的海鲜餐厅,点点儿螃蟹,或者是野味馆里的兔r_ou_,他的办公室里我也会备上一盒金银花。

    全部都是给他的。

    我有很大的烟瘾,面对秦歌的时候,我从来不避讳。

    我抽烟的时候,他脸上会明显不自然,甚至也会脸红,这是在某些极端情况下,确切的说在我每小时抽半包儿的时候。

    我几乎能听见他脸上每一寸皮肤的叫嚣。

    一般在烟雾缭绕的环境下超过十五分钟,我会主动和他搭话,内容关于今天的会议安排或者早上我让他泡好的咖啡。在和我说话的时候,他会非常礼貌地直视我的眼睛,也是我正大光明以无比正直的理由搜刮他眼里的全部。

    他的眼睛是灰蓝色的。

    不知道王野有没有说过它很漂亮。

    直觉告诉我一定说过了,我呼出一口气,让密闭的空间里的烟雾更加浓烈。

    他的脸会更红。

    我会更兴奋。

    我见过秦歌的笑。

    对王野的,对我的。

    完全不一样。

    我会因为这件事破坏我一天的好心情,我甚至都会对路边跟着我的野猫不屑一顾。

    可能是我三十分钟前刚喂过的那只。

    如果没记错,是奶牛猫,只有尾巴尖上是黄的。

    “别对我笑。”我下班之前对秦歌说。

    他还是会笑着和我点头,说:“知道了。”

    说了也没用。

    但我还是会说。

    我有两台车,我会用另一台用来跟踪秦歌。

    他下班会约上王野,到距离公司挺远的一家酒店吃饭,名字很好记。

    富春江。

    落地的玻璃让我在对面也能看清。

    王野送了他一块表,第二天我就在秦歌手腕上看见了。

    王野没什么钱,那块儿表也就几千块。

    但是秦歌笑了,挺开心的。

    身边的服务员把菜单递过来,我挥挥手。

    点了秦歌最爱吃的菜。

    之后继续朝对面看。

    他们的会面持续了两个小时,我把自己餐桌上的剩菜打包,开车回家。

    下车的时候,我又遇上了那只猫。

    它对着我瞄瞄叫了两声。

    我不喜欢猫的声音,它开始蹭着我的裤腿叫。

    我蹲下,说:“别对着我叫。”

    “喵~”

    我为了表示严肃,手指头点在它鼻子上:“别对着我叫。”

    “喵~喵~”

    我带它回了家,帮它洗了澡。

    也发现了一个秘密。

    原本以为的黑斑被水冲掉了色,变黄了,和尾巴一样的颜色。

    我突然对它来了兴趣。

    程度浓厚的让我想起秦歌。

    我开始更为谨慎的对待它的饮食问题,我打开手机,搜寻到的任何一个网站都告诉我,猫最好吃猫粮。

    可我没有猫粮。

    我打电话给了秘书,同时按住猫头,夹在我的大腿中间,单手帮他找虱子。

    “我现在需要猫粮、猫抓板和猫玩具,半个小时送到我楼下。”

    对面很体贴地问:“猫窝呢?”

    我说:“这个不用。”

    挂了电话,我捏住它的后颈,把它放到浴室。

    垫了块儿毛巾,给它做清洁。

    所有东西送到以后,我没有留秘书吃饭。

    我回到浴室继续,它在等我。

    它眼睛很大。

    灰蓝色。

    我做错过很多事。

    其中很大一件,就是对秦歌。

    我熟悉几个借贷公司,很小型,并且不干净。

    我知道王野需要钱,置办房子,和结婚需要的一切。

    再后来,从出事到秦歌自杀半个月而已。

    后来我才听说,王野大二开始追求秦歌,用了两个一年。

    我算了算,我遇见秦歌的开始,是秦歌接受王野的开始。

    明明差不多吧。

    放屁,我晚了两年。

    我也不喂我的猫了,好在它很聪明,知道自己找东西吃(我把猫粮就堆在床头下面)。

    不过我还是把这件事归因于我的善良。

    别笑,我再强调一遍,我的善良。

    对不起,我笑出声了,你们随便。

    未来的几天我睡得不好,想到王野还活着我就更难受。

    他是最该被谴责的那个人不是吗?

    不是。

    我突然想把猫送走。

    我给秘书打了电话,但是对方动物过敏。

    它暂时留下了。

    我站在楼顶往下看的时候,没有头晕。

    我承认我做事的方法有些欠妥。

    没人过来谴责我,唯一有资格的两个人都没有。

    我没有马上跳下去。

    我先是在大楼边儿上坐了一会,看着我脚下的鼎城。

    以前都没注意,这楼挺漂亮的。

    颜色又让我想起秦歌的眼睛,那只猫的眼睛。

    我给邻居打了电话,问它有没有按时吃猫粮。

    邻居说,猫丢了。

    我本来还想骂他一顿,但是我说了谢谢。

    无牵无挂了。

    我睁开眼的的时候,躺在床上。

    我大学的宿舍。

    我摸到耳朵边上的手机,屏幕亮起来的时候,我体会到前所未有通彻,感官被全部调动起来,我爬下床,在墙上的镜子看见自己。

    六年前的样子。

    外面的阳光照进来,我看见一个人。

    让我呼吸一滞的人。

    他们在拍照,很悠闲。

    王野也在这儿,这一点我想不通。

    但我还是只沈呼了两口气就出门打了招呼。

    对方气呼呼地走了。

    秦歌生气的样子也很好看。

    他脸红了。

    他没有喝酒,我没有抽烟的情况下,他脸红了。

    我又开始在有他的世界里心安理得的活着。

    我以为我有了一次绝无仅有的绝妙机会。

    我错了。

    生活就像无数次无聊的电影,在我眼前滚过。

    就在医院里,王野指着床上的秦歌对我说:“我是他男朋友。”

    我就知道。

    我这是报应。

    我原本打算接受生活的报复。

    但是出现了意外。

    情感是不可控的。

    人在欲望的前提下,往往会做出很多不合理的,我们姑且称之为“欲|望冲动”的举动。

    我在知道我输了的前一晚。

    邀请了秦歌。

    我可能又在做一件不可挽回的事。

    可欲|望它说:做吧。

    我就做了。

    或许对我施加报复的生活不想这么放过我,他故意露出马脚,让我一脚踏空。

    万劫不复。

    我放弃抵抗。

    回到我自己的床上,等着第二天天亮。

    我原本打算再一次放弃抵抗,但是我咽不下一口气,这口气关乎一个问题。

    我从容赴死,王野苟且独活。

    从“爱”的意义上,我是不是超越“爱”这个字的本身。

    我分别找到当事人,就“爱”这个话题,给自己正名。

    我狡猾地躲开道德批判,找到名为“爱”的缺口。

    我问秦歌,我是否可以弥补。

    他明确拒绝。

    我找到王野,试图证明,比起“爱”来,我有更多。

    他说,这很单方面。

    我自闭了。

    回家的路上,我抽着烟,踢翻了我单脚可以踢翻的所有东西。

    我原本用话少来掩饰的一切,现在都不需要了。

    我一边抽烟,一边破口大骂。

    我不知道我在骂什么,一棵没有和我心意的歪脖子树。

    一只被人丢弃的破鞋。

    早早关门的商店。

    一场把我浇透的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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