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第6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从时间的裂缝中重生 作者:doing0910

    正文 第6节

    从时间的裂缝中重生 作者:doing0910

    第6节

    小忆拿着下午茶过来,安安静静地坐在边上。

    “呵,都快四点了啊。”林司懿手上的工作整理得差不多了,才发现小忆等了很久了,“怎么都不叫我?”

    林司懿拿起小忆特制的奶茶,看着他笑。“想问我怎么回事?”

    小忆点头,拿出自己的小本:“是不是李然的父亲可能和这次大火多多少少有点联系?”

    “不错嘛,挺聪明的。”林司懿点头。

    “尽管这次大火不会伤到李然父亲的元气,但是这次死伤的不是普通人家,社会负面反应肯定会很多,知情人现在虽然拿李然父亲没办法,但不排除以后李然父亲会遇到种种麻烦,所以你现在决定不再和那边搭上关系了,所以,顾安的提的要求……”

    林司懿看着一个一个字从小忆手中惊心动魄地出来,这个人既然看事情看得这么透,和自己想的所差无几了,怎么还是会最后落到遇到他时仅在一个小小的菜馆当服务生?

    没让林司懿多想,小忆叫敲敲桌面,示意他,自己说得对不对。

    “你猜得没错。”林司懿给予肯定。

    小忆露出一个“那是当然”的自信的微笑。林司懿也附和地笑了一下。有些话他没有问出口,比如为什么所有人都都还是一头雾水,自己也是刚才才想明白的,而小忆却这么容易就看出了端倪?比如他以前到底经历了什么?比如他的真名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告诉他?

    和上次一样,他们两个还是各自存了很多疑问,不会问出口,只会小心的试探,不敢勇敢地暴露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有一个新的人物出现哦。。。。小忆来到这个时空在找到林司懿之前的遇到的人

    妖孽沈奕飞

    妖孽沈奕飞李然基本已经不在学校了。

    是夜,照例李然驱车到市中心夜生活最丰富的地带,找到本城的官家子弟和富家子弟聚集的酒吧——苏蓝。

    苏蓝说是权贵第二代聚集的地方一点也不为过,它虽不是本城最大的酒吧和声色场所,但是它盛在它的格调。外面是具有古典气息的木质结构,红漆雕花镂空的窗户,质朴的木门,门面不大,门前颇有来历的石狮预示着开着酒吧的人肯定有不浅的背景。

    外面结构古典,里面则是相反。一楼是完全符合爱热闹的年轻人的设计,幻彩的灯光,充满金属质感的音乐,各色风味不同的酒,当然还有漂亮的人。

    二楼是单间的包厢,适合官场和商场的人谈生意做买卖,也适合年轻的非富即贵的一代开party,群魔乱舞。

    当然三楼四楼很少人有这个资格上去。

    李然坐在吧台,一改往日和善的面容,冷着脸,不停地灌酒。周围几个熟悉他的人都不敢上前搭讪,反常即妖。李然是个大方的主儿,整天嘻嘻哈哈的也要糊弄,而且不亏待人,这里的几个有名的坐台的,都喜欢李然这样的。可是今天的李然,谁也不敢上去触霉头。

    李然知道过了今天,自己身边唯一的温暖就此与自己越离越远。对于顾安的心思不知道吗?怎么可能,从小到大,李然现有的大半辈子是和顾安一起度过,td,顾安放个屁李然就知道他上一顿吃的是什么。他怎么可能看不出顾安渐渐开始变质的感情。

    可是李然是个什么?顾安又是个什么?李然的出生是算计出来的,他生来是还债的,替父母还债,就算现在光鲜,最后肯定没有善终;可是顾安,他是个天才,冷静理智坚毅,做什么都能做得尽善尽美。呵呵,他李然只会装傻充愣,做个二世祖,而且还是名不正言不顺的。

    从他知道自己的亲人在做些什么,而他的父亲又怎么为他们开方便之门之后,他就完全断了和顾安再进一步的念想,他姓李,有些东西逃不开,他不想让顾安知道,所以只能到此为止。

    他更没有勇气,去揭示父母所做的一切,他害怕失去他唯一的依靠,他目前立足于世就可怜地只剩下钱了,他不知道当一切崩塌的时候他凭什么能够生存下去。

    他也良心不安,知道这一切败落,一切的报应终会来临。

    “苏蓝”里不乏漂亮的人,也不乏自动上来搭讪的人。“喝酒啊,一起吧。”

    李然撇了一眼刚凑上来一副自来熟的样子的漂亮人儿,还是顾自喝酒,没有说话。

    “喂,你为什么喝酒?失恋了?”这个人一副软骨无力的样子俯在吧台上,不知道是不是喝多了,眼角噙泪,媚眼如丝。

    李然看了他一眼,依旧没有说话。

    “唉,是个木头啊,没情趣。”刚离人开的叫沈奕飞,是最近才在x市上层开始出名的人物,不过不是什么好听的名声,不过是个男版的交际花,只是听说从“京城”来的,而且在那里的名流上层也吃得开,所以这里的人倒也不敢有太多言语。

    沈奕飞刚来不久就听说了李然是出了名的冤大头,而且是市委某高官的公子,今天见他这副样子,有点好奇,可是从刚才来看,这个李然应该不是同道中人。你说他有节c,ao?沈奕飞可从来不信什么公子哥儿会有这东西。

    凌晨2点,沈奕飞觉得无趣,这里比京城没意思多了,要不是那小子没了消息,他才不来这地方。这个城市只适合休闲养老,没什么“前途”,尤其是像他这样的行业的。他可是想尽早赚够钱,然后找个小镇养老,顺便带上那个“木头”,不过他好像把那个“木头”弄丢了,半年多没有给自己来信了,只知道他在这个城市。

    他那个性格,不知道变通不会讨好,又没有床技,虽然后面一年是有长进,可是……在沈奕飞看来,还是太菜,到时候不知道被谁骗了的都不知道,所以他只好委屈点来找他了。

    沈奕飞今晚又在各个酒吧找了一圈,还是没有找到他想找的人。

    沈奕飞的现在的住的公寓前面有个大草坪,每次夜深为了贪快,沈奕飞都是直接穿过草坪到公寓的。今年大概是流年不利,不仅在b市混不下去了,他要找的人也失去了联系,现在居然看到在草坪上躺了一个人。不要啊,前面躺着的不是尸体吧。

    沈奕飞除了他所从事的行业拿不出什么台面,从其他方面来看,他也算个好人。所以,他虽然心里发毛,但是还是上前去看了。把人翻过身,沈奕飞松了口气,这个人他认识,就是刚才在“苏蓝”勾搭不成的李然,看来他真的是借酒浇愁啊,喝得这么醉,不知道哪个司机这么不道德,直接把人仍在这里。当然要给x市的出租车司机申明,这不是司机的问题,而是李然童鞋自己走到这里一头栽倒了,不管任何人的事。这么大晚上,除了个别沈奕飞这样的人,也不会再有人好心来提醒他,或者把他领走了吧。

    沈奕飞虽然心好,但是也不是白做的。他在李然身上一阵摸,还好,x市治安不错,钱包什么的都在。

    沈奕飞抽出几张小粉红,自语道:“这是报酬!好了,现在我驮你到我那。算便宜吧?”

    沈奕飞扛着睡死过去的李然,一路碎碎念。

    沈奕飞把人扛回住处,剥了他衣服,看着他一头冷汗,于是好心地拧了一块毛巾给他擦汗,一边擦一边心想,这人长得可真是人模狗样的,好吧,长得确实有衣冠禽兽之姿。

    “不要走,求你不要,安!”突然李然抓住了沈奕飞的手大叫。好一会平静下来,但是嘴吧还是嗫嗫嚅嚅,听不清在说什么。

    沈奕飞愕然,从来李然这样的子弟欺压他们这些做皮r_ou_生意,沈奕飞见惯的是一些没心没肺地。沈奕飞来x市有半个月了,也经常遇到李然,最初李然给他的印象是这人很好哄,脾气很好,是个典型的只会花销没有头脑的冤大头,这样的人的生意最好做了。而且,李然风评不错。

    而今天,他开始见到的是李然一个在喝酒,也许是他的样子太痛苦,抱着看好戏的态度,沈奕飞才上去打招呼的,后来也没搭上。现在,李然就躺在这里,醉了。可是梦里还不平静,他在祈求,他在挽回,他在哭诉。

    “不要,算了,你走,走,离我远一点!顾安,不要靠近我,李家太脏了……”李然一只手掩面,泪从眼角流下。“顾安,顾安……”

    整个晚上,李然一直在叫一个叫“顾安”的人。到底什么人有这样的魔力,沈奕飞好奇。

    早上,不,应该是中午,沈奕飞家注定是要ji飞狗跳。

    两个人同时醒来,大眼瞪小眼,好一会儿,李然才反应过来,大叫一声,一副就像是良家妇女被调戏后的样子。

    “你,你……”昨晚李然一身酒臭,所以沈奕飞把他的衣服给脱了,后来又懒得给他套睡衣,再加上他没有虐待客人的癖好,也不想委屈自己,只有一张床怎麽办?只好睡一起了。

    所以导致现在李然裹着被子,拉过胸口,瞪着沈奕飞,大叫“你你你!”

    “别你了!”沈奕飞扔了一套衣服给李然,“什么你我的?昨晚是我收留了你,要不然你今天早上就在被人围观了。”

    李然也回想起了,自己好像实在走不动了,又没人可以叫,后来就倒在了一个软软地还算舒服的地方,不过那个地方应该不是这个人的家吧。

    “这栋公寓前面的大草坪上!”沈奕飞替李然解惑道。

    “啊,谢谢了啊。”李然意识到昨天的确是这个人帮得忙,虽然有点不好意思,道谢还是要的。

    “哼,我收钱的!”沈奕飞套了件衣服,甩下一句话就出了房间,“中饭做好了,一会来吃饭。”

    其实李然是这群人中心眼最实的人。周围都是一群天才,再加上自己早已意识到的出生,整天嘻嘻哈哈的李然其实是最没自信的,他喜欢和学校后面的人打交道,因为简单,不用七拐八拐的。

    如果说,李然和林司懿一样有一颗七窍玲珑心,那么他可以继承家业,无论仕途还是经商都会是条不错的;如果说李然是一般家庭出生,那么他也不用考虑现在的很多问题,只要傻呵呵地跟在顾安身边就可以了,可是事实并不是这样,所以,昨天他做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决定,这是以他的智商认为的最好的方法。有时候,逃避也是解决办法之一。

    色香味俱全的三菜一汤,无疑,沈奕飞的饭做得很好,这也是一个优质的男公关所需具备的素质,不过沈奕飞这项素质好像没怎么用过,唯一用在那个“木头”身上,唉,还打算和“木头”两个人以后相依为命的,反正他可以养他。、“吃饭吃饭!”想到那个人现在没有着落,沈奕飞就一肚子气。那个死心眼真的为了一个不在何方的男人然后只身南下,后面连信都不给他写一封,枉他这么记着他。

    李然埋头吃饭,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惹着这个漂亮的人了。李然一抬头,发现沈奕飞在他耳边哈气,一双猫眼就直愣愣地盯着他。“喂,顾安是谁啊?”

    “噗!”李然吃到一半的饭一下子喷了出来。别怪李然,他哪会知道沈奕飞会来这么一句。

    “我擦,你!”沈奕飞最受不了的就是脏了,“你有没有搞错,不用反应这么大吧。”

    “对不起,对不起……”李然慌忙地帮李然擦身上的脏物,一副笨拙紧张的样子,没有丝毫的做作。

    沈奕飞看着他低头嘴巴里说着对不起,手没有停歇地掸着衣服,突然觉得这个人很真,真的要你觉得你说每一句话,他都不会怀疑,不会计较你是什么身份。

    沈奕飞决定冲动一次,使出十八般武艺,把这个人拿下,虽然傻乎乎的,但是拥有很多人都没有的品质:认真,这个人值得自己再动一次情,哪怕最后输了,他也心甘情愿。

    “你还是去换一件衣服吧。”李然看最后那点酱汁实在是擦不干净了。

    “呵呵,傻子。”沈奕飞笑起来美得惊心动魄,但是,无奈,李然真的是根木头,对于女人的美丽他也许还懂得欣赏,对于男人,他一辈子只认定顾安,其他男人在他眼里都只是个雄性生物而已,只有同类和不同类之分。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想到给沈奕飞也写一个故事,大家有没有好的意见和建议啊,征求。。。。。。。

    在一起吧

    小忆伤好之后还是继续两边干活,但是工作量明显轻多了。不知道林司懿和老板娘说了什么,现在小忆的活基本上只需要在傍晚到晚上送外卖就可以了,九点钟就可以下班,随便给他们几个带来夜宵。

    而在这里要做的其实不多,做饭的时候林司懿还会来帮忙择菜。这样的日子对小忆来说在梦中也没有经历过。

    “小忆啊。”林司懿手上摘着芹菜叶,说道,“这个周末和老板娘请个假吧。”

    蹲在边上的小忆抬头,不解地看着林司懿。

    林司懿笑笑,眼睛直直地盯着他看,突然冒出一句话“我们去买衣服吧。”

    买衣服?在小忆的概念中从来没有这么一个词。在那个时空他每一季的衣服都会有专人负责,所以基本不用自己c,ao心。来到这里后,温饱都是个问题,衣服也只要能穿就可以了,夜市小摊贩和那时的一个朋友关系不错,总会各种“价廉物美”的衣服来;再后来有很多衣服都是一些人送的。

    所以在小忆的记忆里,从来就没有买衣服这回事。

    边上的林司懿还在絮絮不止:“你看这天气凉得很快的,到了十月份夏天的衣服就不够了,今年我们好歹也小有收获,他们都打算要‘工资’,那我也有,再加上你的‘工资’也会涨,我看你秋季和冬季的衣服也不够……”

    后来林司懿自己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了,小忆看着他,突然笑了,林司懿偶尔的婆妈也不是没见过,可是每次都想笑,这么一个不说是冷冰冰,但是至少也是有点冷淡的人,现在像个大妈。

    算了,和林司懿一起上街买衣服应该会不错吧。

    随后几天的一场寒流滞止了出行的计划,也把人冷得够呛。将近一个星期的y雨天气对于林司懿和小忆来说都不是件痛快的事,每每从骨头里发出的阵阵隐痛,都让林司懿难以忘怀那个时空的一些事,也让小忆不知如何面对眼前这个人。

    有些伤痛尽管看似好了,但是不彻底地摊开放在太阳下晒晒,它永远也难以拔出。

    在一个星期天,这鬼天气总算是好转了,虽然室外的温度降了很多,但是至少太阳出来了。此时的日光不觉中已经更改了温度,从夏阳变成了秋日,没有那么毒没有那么烈,晒在人身上很是舒服。

    今天要出门,林司懿说上午逛街给两个人都置几身御寒的衣服,然后一起去吃饭,晚上在看电影,要是早的话,还可以逛个夜市再回来。林司懿说,这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他还说……“我们试着好好在一起,好吗?”

    虽然当时说这话的时候林司懿是一本正经,没有多余的小动作只是认真地看着小忆。小忆当时的反应还算正常,最后是重重地点了点了,可是现在一个人回想,还是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林司懿居然就这么问了,而自己没多考虑居然这么答应了!

    “小忆!好了吗?”

    林司懿在催了,看来他也不是不紧张,是啊,估计他比自己还逊吧,自己好歹在云逸城以前还有一个林逸,也算是正正试试的一对爱侣,可是林司懿好像没听说在没去过云逸城之前在这边还有恋人,而那时的他也不算是林司懿的恋人。

    林司懿一声询问,小忆不得不加快动作,可是发现自己少得可怜的衣服中真的还没有这个季节能穿的,以前这个时候也不觉着冷,就是一件衬衫,再冷点就外套一件棉衣,几个秋冬也就这么过去了,那时候最冷的恐怕不是天气吧。

    “呵呵,小忆,你这样穿着打算去干什么?行为艺术吗?”林司懿看着小忆在自己的房间里捣腾了好久才出来。可是这段时间算是白花了,这小鬼不知道把时间花在哪了,居然只是在寻常穿的t恤外面加了一件很厚的棉衣。虽说这天气是转凉了,可是还不至于穿成这样吧。

    小忆看着林司懿不郁的脸色,脸上有点茫然,从前好像只有自己发火林司懿担惊受怕的份儿,现在反过来了。云洛凡,你还是云洛凡吗?

    林司懿不是生气小忆浪费时间在换衣服上,最后还是这么出来了,他不高兴的是小忆总是不喜欢把一些话告诉他。

    从上个春天林司懿就知道小忆虽然自己满足,但是他生活真的不是很好,他不想让小忆什么事都不干,把他圈养起来,只是……今天只是大家拿着各自的工资去准备过冬的衣服,林司懿只想让他感觉到自己的关心而已。小忆现在这样的情况林司懿早料到,可是为什么小忆总不肯低头,说一句,我没衣服。

    唉,罢了罢了。林司懿揽过小忆,“你以前秋天怎么过的?来,我给你找件衣服,虽然可能有点大,不过……”看看小忆身上有好几斤重的大棉衣,“比你现在身上穿的不引人注目点。”

    半小时后,总算全部都搞定了。这次要到市中心去,路有点远,又是难得天气不错的周末,林司懿打算自己开车,省得去挤公交车。

    “分手伤了谁,谁把它变美,我的眼泪写成了诗已无所谓;让你再回味,自不醉人人自醉,因为回忆总是美……”路上不知道收音机里放着什么音乐,很舒缓,虽然有点悲伤,但小忆觉着这歌词写得还真不错,回忆总是美的,可是自己好像把它变得很糟糕。

    =========================================================

    停了车,一路上林司懿都牵着小忆的手,不知是因为林司懿衣服大袖子长可以遮住,还是他真的不在意他人眼光。小忆几次想抽手,但是无奈,都被林司懿很很拽过来,还瞪了他一眼,小忆只好抱以微笑,一副妥协了的样子。

    林司懿在云逸城的几年确实和这里脱节了,但是回来都三年多了,现在的他又和这个时空融合了,反而是小忆从来没有到过这些大商厦专卖店,尽管他脸上还是淡然看不出痕迹,但是林司懿觉着他拽着的人的手心已经开始冒汗。

    小忆到底是小忆,闲逛了几家商店之后他基本放开了,还可以和林司懿一起对一身衣着进行品头论足。

    于是,在今天很多大厦里的男装店铺的销售员都会注意到这样一对男子,高的牵着矮的,穿着一样的情侣装(好吧,林司懿一时的恶趣味,给小忆穿的外套是和他的一样的),只是矮的那个穿在身上显得有点大。他们两个买的衣服不多,只是不停地试穿,而且还会给销售员一点意见,不过只是高的那个人说,稍微矮的那个男孩子基本都是点头或摇头,实在中意的他就会笑得很开心。有好事的销售小姐在有点高的男子进试衣间的时候,上前去搭话,另一个男子只是笑笑,点点嗓子摇了摇头。销售小姐一脸歉意,这才知道看似淡然柔和的男子居然不会说话。

    其实林司懿这次拉着小忆出来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让小忆多和周围世界接触。虽然小忆不能说话,但是一般的沟通没有问题。但是他在他们那个地方,面对始终是他们几个,最多还有送外卖的时候会和一些人接触,可是小忆没有自己的朋友,没有一个自己的圈子。

    最后,林司懿和小忆满载而归,小忆抱着快赶上他人的体积的衣服,脸上气鼓鼓的,最后几件都是他的,说了不要买了,可是林司懿大概独断惯了,居然压根当没看见他的反对。

    “好了,还生气啊,我这不就是高兴吗。”林司懿隔着小忆胸前的衣服把人抱在怀里,“真生气啊?那看电影去不去啊?”

    小忆把衣服往林司懿身上一丢,指指地下车库。

    “好,我去把衣服放车里,你等着啊” 一般情况下,小忆和林司懿交流很轻松,基本不用写字,只要他一个眼神一个表情,最多加几个手势,林司懿就能懂,虽然说两个人都没有学过手语。

    林司懿去车库放东西了,小忆在大厦门口等他。这个时空有些享受方式真的和云逸城有点区别,这里的人的价值观所追求的东西也和云逸城的人不一样,也许这样两个维度的时空虽然有所交集,但不至于一方毁了一方,云逸城的人不是很重视这个世界他们所崇尚的,而这个世界真的进入云逸城的人也很少。

    快傍晚了,大厦门口的人越来越多,从里面出来打算回家的,刚进去去里面吃饭,都在这个时候在门□汇。恍惚间,小忆好像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眨眼又不见了,小忆眯眯眼睛,难道眼睛近视了?不可能啊,那个人在b市逍遥地过着他的日子呢,当初小忆也想拉他一起南下,可是他还是喜欢b市纸醉金迷的生活。那个人也是自己在这个时空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称得上朋友的人。

    “小忆!”林司懿一上来就牵住小忆的手,“怎么在发傻呢?走吧。”

    沈奕飞……小忆心里默念这个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就是h了,包子要开始出炉了

    番外 对不起,我爱你(今天的小福利)

    作者有话要说:在明天的h之前的一个番外,算是今天的小福利,小忆来这个时空的一些事对不起,我爱你b市位于北纬50度,临近一月的晚上,街上树脂的枝桠都接了一层厚厚的霜,地面也开始冻结,人潮涌动处,更是可以看到白茫茫的一片。

    酒吧街上行人并不减少,有裹着厚厚实实的羽绒衣的好奇的学生,有穿着单薄的外套激情无限的音乐人,也有穿着诱惑黑丝蹬着红色高跟鞋的现代女郎。行人成双成对抑或成群结队的,都穿梭在人群中,各色酒吧咖啡馆里透出来的灯光交杂着,融合了行人的呼吸让这个严寒时节并不显得那么冷。

    b市是个文化气息很浓厚的城市,杂糅了古典学术文化和现代艺术气息,使这个城市在有着无限的包容度,她容得下正统的古典的学术的文化,也容得下奢侈 y  靡的后现代的一些因素,这个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有着学术界的泰斗,政界的高官,商界的楚翘,也有迷茫堕落的年轻人。她吸引着各色的人群。

    晚上8:00,在街角“荼蘼”酒吧门口的暗黄色的灯光昭示着它已营业。这个时间点,都市的妖孽都还没有出动,披着卫道士的表皮的饕餮还正在觥筹交错的酒席上,“荼蘼”还没有开始它的午夜疯狂。

    这时候的客人大部分都是来这晚上几天的一般游客,大家喝个小酒,聊会天,明天不知身在何方,气氛很是轻松。放着的音乐是一段伤情舒缓的音乐,配合着来疗伤或者放逐的人。

    酒吧吧台的一个死角,一个只着一件白色衬衫的青年,单手优雅地拿着酒杯,额前的碎发零落,遮住了脸部的表情。

    荼蘼,好像是一种伤情的花啊。呵,今天那个该死的人又要来,能躲几个小时算几个小时吧,七八个小时的折腾这条命可真得交待在床上了。边上的人时不时地都往这边看来,我知道自己的出现不合现在这个气氛,这具身体已经腐坏,从头到尾透着 y  靡的气息,只适合午夜12点以后。

    看着那些有着爱侣或者来疗伤的人,真是有点透不过,这个时间,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让我羡慕,甚至嫉妒。

    如果说,初来时还抱有挽回的希望,那么现在我知道,自己已经是真的没有办法了。手腕上拉拉杂杂的各种首饰下面是无数条割破手腕的刀痕,不想死,到现在为止没有想过这么死去,因为还没有找到他,不甘心,来到这个时空,没有见上一面就死去;只是想放出这一身的血,因为我已经快认不出我自己。

    受不了这里的气氛,我还是选择游荡在街上,最好淹没在人群中,这样还可以拖延点时间,这个酒吧的主管也没有这个胆子去得罪那个人,他只要叫秘书一个个酒吧打电话就可以马上找到自己。

    这个季节是个适合拥抱的季节,我呼出一口气,迷雾中我可以恍惚看他的身影,虽然我知道这是自欺欺人。街上偶有人会回头看我,这个数九寒天,我出来只穿了一件衬衫,衬衫穿在身上越来越空,风透进来真的很冷,现在我这个样子很像个流浪者,不,或者是落魄少年。

    可怜吗?我自己不觉得,至少他还爱过我。可怜的是他,最后我都没有对他说一句司逸,对不起。司逸,我爱你。

    这个时节最适合回忆了,每次回忆都会觉得温暖,所以穿得少一点,他出现在回忆中次数就多一点。

    我把双手放在嘴巴前呵气,对看着我的路人笑笑,没有等他们说出一句“你不冷吗?”就离开了一个很不错的也很暖和的工艺品店。

    出店门的一刹那,彻骨的寒冷又让我脑中闪过那些画面:我亲手捏碎了保护他的紫镯,居然还平静地说出“动刑”,甚至当着他的面说“别弄死就行了。”

    当初为什么这么气愤?真的只是因为他偷走了林逸的骨灰?也许是,也许不是,我一直对自己的感情不清不楚,当年对于林逸是个例外,因为我们从小长大,和他在一起真的很舒服,没有负担,可是现在想来,我对林逸可能依赖大于爱,分不清楚,也不想分清楚,林逸,这样一个亦师亦友又是恋人的感觉,让从未享受过温暖关心的我一旦抓住就不想放开。可是他出现了,我知道我在害怕,因为他已经渐渐打破我自己筑起的只有林逸和自己的心防。知道他偷走林逸的骨灰的那一刹那,我首先想到的不是林逸的骨灰会怎么样,而是为什么是他?

    因为是他,所以我会盛怒,而不是因为林逸的骨灰不见。

    明白事实的真相,知道自己错怪他了,想要弥补,最后得到的却是牢房失火,狱中人犯全部被烧死的结果,从那一瞬间,我的思维全部断了,一直到三个月后,老头子回来说,他只是回到了自己的时空,老头子这句话之后我才又有了记忆。来找他,这是肯定的,以新的面目重新和他相识,或者我们还有机会……

    呼出一口气,最近的幻觉好像越来越严重了,我怎么觉得我好像看到他了,不是像以往一样他是穿着云逸城近侍的衣服,而是和这个时空的人一样的着装,黑色牛仔裤,蓝色羽绒衣,一个人走着,偶尔停下看着街道的尽头沉默不语。

    不是幻觉,真的是他!一时间,我从来没有感受过的这样感觉,就像是从冰川世界一下子到了火热的岩浆中,没有丝毫的过度,这落差让我的心脏难以负荷。再近一点,再近一点,这一刻,我无比痛恨我现在已经坏得差不多的身体,根本无力快速地推开人群,走到他面前。

    他没有动,一直站在路灯边,好像成为亘古雕塑,是在等我吗?不要动,不要走,等我!

    200米,150米,100米……世界安静了,我只听见自己的喘息声,还有不到100米处的他。一年多了,我终于找到他了。

    “忆,你去哪?”嘎然一声刺耳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所有的声音气味全部轰然回到我的脑中,我忘了,我一直在躲一个人。

    我被双手反剪着手,拖拽着走,100米又变回了200米,300米……

    转头啊,转头,林司逸,就像我们在云逸城,你总能听到我呼唤。救我,救我!林司逸,我从来没有求过你,这次求你,转头……我想歇斯底里地喊,可是根本无法出声。

    可是,他没有。他笑了,远处跑来一个人,然后他们肩并肩走了。我突然失去了所有反抗的力气,脑中只有他抚另一个人的头,还有他的笑。呵呵……原来他等的不是我。

    我不反抗了。

    “这次变聪明了啊?会在街上游荡了,呵呵,我告诉你,除非我玩腻了,否则你别想逃开。”这个人渣真的是不耐烦了,直接把我拖进一条暗处的弄堂,开始撕我的衣服,剥了我的裤子,把我翻过身,分开腿,就提枪上阵了。

    这样的姿势这样的角度刚好可以看到他们两个人远去的身影,依稀中听到“z大啊,z大,我羡慕你啊……”

    “别给我装死!妈的,不能□已经让老子很不爽了,这么僵硬,你找死啊!”

    对,我不能死,至少还要见上一面。z大,z大,他在z大。

    我终于放松身体,甚至开始慢慢迎合压在我身上的人,我不能死,我知道他在那里了。

    “嘿嘿,想通了,这不就好了,放心我会好好疼你的。”这个人泄了一次,明显还没尽兴,就这样扛着□的我朝最近的一家酒吧走去,我已经无力去顾及周围人目光。

    第6节

    恋耽美

    正文 第6节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