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穿越后的生活日常 作者:梨花树下梨花酒
正文 第14节
穿越后的生活日常 作者:梨花树下梨花酒
第14节
陆时安一惊,立马朝着程玉这边走来。
程玉吓得没管自己有没有摔伤,立马想往回跑。
第50章
程玉快要哭出来了, 他祈祷着大哥不会发现自己在偷听, 但是这是不可能得了。
陆时安已经拉住了他的胳膊。
他的心跳得很快,砰砰砰,砰砰砰。天啊, 快点停下来吧, 他不抬头都知道, 大哥正在看着他。
但是陆时安什么都没问,只是仔细看了一下程玉有没有受伤。见他可怜兮兮地,像只迷了路的傻狍子, 又心疼又好笑。
随便和王媒婆打声招呼, 陆时安就把程玉抱起来慢慢往他的房间走。
程玉此时脑袋里仿佛只有浆糊一般,什么念头都没有,像只犯了错的猫崽子,努力把自己团起来。
好后悔, 早知道不去偷听了。
就这样一路懊恼,直到被放在床上,陆时安问他有没有摔伤, 他才从走神的状态里脱离。
他的眼睛红红的,还有泪水附在上面,整个人看起来很好欺负。
陆时安简直无法控制自己心里的那些恶劣因子。
他慢慢得捧起程玉的脸, 用食指慢慢擦拭程玉的眼泪。这些眼泪, 是听说自己有喜欢的人之后流的吗?有人为他而哭得感觉真好。这么可怜, 真的很想欺负他。
“哭什么?”陆时安此时就想听他的解释。
程玉贪恋着此时大哥对他的关心, 还有他们之间几乎没有间隙的距离, 他可以说吗?说了以后,大哥会不会直接将自己赶出去?
陆时安专注地看着他,程玉避无可避,一咬牙,闭上眼睛,用听起来很冷静的声音说道:“大哥,我,我好像喜欢你。我一点都不想让你成婚,一点都不希望有别人喜欢你,更不希望你喜欢别人。大哥,我是不是很坏?”
陆时安压制住内心的狂喜,他默默地听程玉继续说下去。
“每次一有人说要给你娶亲,我都会很难受,大哥,我知道你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可是”他打算好了,今天说完这些,他就去程爹爹刚建好的宅子,或者直接住在店里,总之,他是没脸面对大哥了。
陆时安抱住程玉,捂住他的嘴。
“别难受了,我说的那个人其实就是你啊?”
程玉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难以置信地看着陆时安。
“我喜欢的就是你啊!所以没有别人,一直都是你。”
他轻轻地吻了吻程玉的额头,程玉看见陆时安的眼睛里满满都是对自己的珍视。
他突然觉得莫名委屈,在被大哥用这样温柔的目光看着的时候,明明很高兴,却忍不住想哭出来。
陆时安无措地给他擦眼泪,程玉即使在告白的时候都很冷静,没想到现在居然哭了。
陆时安不知道怎么哄人,程玉不是陆时恒,随便一道菜就能打发的了。他有些后悔逼着程玉说那些话,只好抱着程玉,任由程玉把眼泪流在他胸前。
程玉渐渐平静下来,发现自己整个人几乎都被大哥环抱着,而且还像不懂事的孩子似的哭哭啼啼的,把大哥的衣服都哭脏了,就很不好意思地捂着脸,眼帘垂下。
于是陆时安就只能看见程玉扑闪扑闪的眼睫毛,以及有些发红的脸庞。他的小程玉,还是个小少年啊。
陆时安就觉得自己着实是个禽兽,但是他会放手吗?不会。猎物已经傻乎乎地自己走进他的窝里,他就只会用自己的嘴巴轻轻叼起这个小傻瓜,然后走到哪带到哪,全世界只有自己可以欺负他,只有自己可以拥有他。
陆时安掰开程玉的手,亲了亲他那有些发烫的脸,还有含着泪花的眼睛。程玉觉得自己身边的气温越来越高,在陆时安吻他的时候,身体完全使不上力气,只能软软地依附在陆时安身上。
看他乖乖的样子,陆时安心里就软的一塌糊涂。
他怕程玉不好意思,就没有和程玉说他的打算。等他选个好日子,就向程伯父提亲,这样,等程玉十八岁的时候,他们就能正式在一起了。
陆时安现在打算先攒着聘礼,程伯父不在乎银钱,但是自己和他的差距太大,也是不行的。
陆时恒明显感觉到,自家两个哥哥之间的气场有些不对劲。但是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
而且,他摸摸自己的小肚皮,就觉得,有时饭没有吃多少就饱了。难道这是自己要瘦下来的前兆吗?
他不知道,他已经被喂了成吨的狗粮,没什么胃口也是应该的。陆时安感觉程伯父似乎是看出什么了,他时常会用一种颇有深意眼神看着他,让他有些心虚。
程长郢倒没什么别的想法,只是有些心酸,自己才找回来不久的儿子,就要这样一辈子和别人在一起了。自家的院子已经建好了,也没见自家儿子住一晚上,总是粘着陆时安。唉,男生外向啊!
皇帝很给力,前几天就把最后两味药给送来了。程长郢激动地不能自已,立马向皇城方向磕了个头。这父亲都磕了头,没道理下辈不表示,也都跟着磕了头。
果然,没有几天,钦蓝伯父越来越清醒了,看起来,根本不像是曾今傻过的人。
只是他对程玉的存在,刚开始还有些不知所措,好在他没有忘记自己不清醒的时候经历过的事,总之与程玉依然很亲近。
程玉觉得这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再说钦蓝爹爹对他很好,即使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又能怎样呢?
程长郢还捐了不少银两还有布帛给安阳城以及安阳城附近地方的贫苦人家,他觉得这是老天也在帮他,自己多积德,才能惠及家人。
陆时安觉得,磕个头意义不大,直接给钱的救济,也治不了本。他还是努努力,看能不能靠着灵泉水培育一些两种,增加水稻和小麦的产量。这样无论是皇帝,还是百姓,都能获得实在的好处。
其实他不是没试过,用灵泉水泡过的种子,长出来的东西确实好吃又高产,但是它们留作种子,却没有那样的效果。
这是基因问题,只能靠生物手段解决。不过有灵泉水的帮忙,明显可以加速这一进程。
要想赚钱攒聘礼,还是要多做生意。像以前那样小打小闹的,意义不大。本来只打算在安阳城这边做做生意的,可是感觉安阳城市场有点饱和。
可惜棉花还是没有长成,要不然自己开个服装厂,既能给自己赚钱,也能增加就业,最重要的,就是可以改变一个时代的衣服的用料。等棉花都普及了,还有多少人会穿麻布呢?用芦花还有木槿的填充衣物的保暖方式也会被淘汰。
现在说这个还是太早了。
陆时安觉得夏天很快就到了,到时候开连锁的冷饮店就比较合适。像奶茶,冰棍,还有果汁,难度都不大,甚至连炒冰也是可以做出来的。
以前念书的时候,学校门口就有卖这些东西的,陆时安也都做过,一些简单的口味还是可以弄出来的。红茶不知道有没有,现代的资料上记载的是大约直到明朝才出现红茶。这里实在不好说,毕竟这里连番薯都有,说不定找一找,还是可以找到的红茶的。没有红茶,有绿茶也行。现在人泡的绿茶,加了不少料,居然还放姜!简直不能忍受,所以陆时安自己炒茶,自己泡茶。到时候做点绿茶,像□□绿茶的口味靠齐,大约也会受欢迎的吧!
这里的人喜欢羊奶胜过牛奶,他们似乎都坚信羊奶比牛奶要好一些,陆时安也尝过,比较一下,感觉没什么太大区别。既然都喜欢羊奶,他就用羊奶做奶茶。
现在就要做好准备。京城铺子是不好找,但是有人帮忙还是可以很快准备好的。安阳城可以先开一家试试水,等稳定了就在京城那边再开两家。
关键就是货源不好搞,自己需要向有羊奶的地方进货。这里离牧羊的地方还有一段距离,在草原内部倒是有不少游牧民族。这段路不算好走,好在有空间,进个货问题不大,保存问题对于陆时安来说压根不是问题。但是量大的话会引起怀疑,最好还得想一个合适的办法。他和几个来自北方的胡商关系也是不错的,到时候通过他们的商队,进货还是有保障的。
也许这项生意做得好了,很多店都会纷纷效仿,说不定还能加深京城和北方草原部落的联系,至少会有不少人会在草原那里多进些羊来养殖。
奶制品嘛,很多做出来都是比较受欢迎的,进了货也不一定非要都用来做奶茶,像奶干、奶片,还有奶酪、酥酪都可以做出来。
解决货源与运输问题,其他就都不是事了。
因为准备开店,所以陆时安就专心在家做开店要卖的饮品了。在现代他喜欢喝红豆布丁奶茶,五分糖,布丁滑滑的,红豆糯糯的,无论是夏天冰镇还是冬天加热,都很好喝。
布丁这里还没办法做出来,但是也可以用奶羹代替,可能口感有点不太像,但是也可以放进奶茶里。
这几天程玉和陆时恒一直能喝到不同口味的奶茶,虽然奶茶很好喝,但是陆时安只许他们一天喝一杯。
这玩意喝多了发胖,虽然羊奶比牛奶含脂肪量稍微少一些,但是里面放的糖比较多。
程玉一般在这种事情上绝对不和陆时安争论,因为他知道争不过大哥,听话就对了。只有陆时恒这小子,满心满眼都是吃,偶尔会瞒着陆时安,偷偷地自己做一杯。这小子,学别的速度正常,唯有学做吃的就很快。
关于改良良种的事情,不是急就能急出来的,还需要经过至少十几年的培育。他不是生物方面的专家,只是知道一些原理,可能不会在短期内出现成果。
程玉对陆时安表明心意后,就发现,陆时安在当他大哥,和当恋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虽然亲密的举动不算多,但是仿佛每一个举动都变得不一样起来。还有,大哥吃起醋来,也是很有意思的。
只要一想到陆时安有时会有些傻气的吃莫名其妙的醋,他就觉得又甜蜜,又好笑。
陆时安自己最大的感觉,大约就是自己的火气越来越旺了。他每次做的带颜色的梦,都会有程玉哭泣的样子,让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一个变态。于是平时不太敢和程玉太过亲密。
年轻人的身体,惹不起惹不起。
第51章
“大哥, 我们那儿的紫藤萝花开了。好像花比往年的要多啊,这长廊都被它们爬遍了。”程玉望着自家的花廊像被一团团紫色的烟雾笼罩,不由得惊叹道。
往年的紫藤萝确实开得没有这么多, 这么密。
“因为今年的打了杀虫剂吧!去年的蜗牛还有一些害虫有点多, 但是我们没有想到这上面来。”
陆时安说的杀虫剂就是大殷惯用的杀虫剂,虽然价格有点贵, 但是效果还是不错的。
后山那边的果树也适当撒了一点杀虫剂, 但主要还是靠家里养的ji鸭来吃虫子。果树越长越大, 每次果子成熟的时候, 摘果子的人都够不着树的顶端。陆时安又怕麻烦, 干脆太高的果子就不摘了,留给在这里过冬的鸟雀吃。
后来冬天这里的鸟就越来越多,有的就干脆在陆时安种的树上搭窝了。陆时安也乐意它们在那住下, 不管吃不吃虫, 总之还是可以给果树施肥的。
五月的阳光还是很不错的,胡商也开始活动起来。这天来陆时安家的胡商给陆时安带来了稀罕物, 一张熊皮, 两张狐皮。熊皮不完整,狐皮品相也不算特别好。这个时候熊和狐狸还是很多的, 时常会有人被熊拍死的事情发生。
陆时安觉得这种好东西可遇不可求, 就买下来了。
那张白狐皮算是几张中最好看的了, 陆时安打算给程玉做个坎肩。熊皮给程玉做一个外套, 晚间读书觉得冷的时候可以披一下。他自己倒是无所谓, 有比没有好。
五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 感觉什么吃的粮食都没有,大多数的人家都是消耗存粮,或者在粮店里买点粮食。很多人都靠着野菜或者自家种的黄瓜、豌豆伴着汤饭或者粥过活。山上的野果大多数都是夏天或者秋天成熟,野味也最好在秋冬天打来吃。春天毕竟它们还要繁衍,打来吃不太好。
不过好在一场雨过后,山里就会有不少蘑菇出现。这边有毒的蘑菇其实不算多,而且蘑菇很好摘。
这时候只需要在家里捉上一只ji,最好是r_ou_质嫩的那种,和蘑菇一起炖着吃,再加上一点配菜,就会很香。陆时安不知道东北的小ji炖蘑菇怎么做的,但是他这里食材好。蘑菇吸满了jir_ou_的鲜美,jir_ou_也被渗入了蘑菇的清香,一口咬下去汁浓味美,让人满足不已。
陆时安后山种的紫藤花也是可以吃的,清炒也可以算一道菜。有时村里的人和他说一声,他也会慷慨的允许他们去摘。晒干了就和霉干菜差不多口感,似乎还要好吃一点。
陆时安觉得将紫藤萝腌制后,洒一点在奶茶上,吃起来味道也很特别。
看着他似乎很悠闲,其实不然。他已经找好了门路,和那些北方的胡商做好了协议,但是自己仍然需要亲自去一趟,才能放心,这也是他的诚意。
他本不打算带着程玉的,可是程玉执意要去。陆时恒自然只能留下来看家。陆时安并不担心他,因为家里还有程长郢伯父他们照看着,陆青也在自家门口做生意。
这一去来回就要两个月,还是在有商队带着的情况下。自己去的话,可能耽搁的时间会更长。
陆时安不想叫程玉吃苦,但是程玉不愿意和大哥分开这么久。他缠着陆时安一定要带上他,陆时安就答应了。
陆时安也不想一两个月都在外面见不着程玉。他家程玉很受欢迎,万一被拐走了,那他向谁哭去?
只能说陆时安的危机意识太过强烈了。
来接他们的是常和陆时安做生意的公皙泰,他家算是北方一个大族了。本来影响不算特别大,但是他们敢闯,渐渐势力范围就扩大了。北方那么多游牧起家后来从商的家族,几乎没有能像他们这样,汉语说得很标准。虽然带一点口音,但是不影响交流。
公皙泰长得粗犷,看起来就是不太好惹的样子,其实居然是个有点胆小的男人,用陆时安的话来说就是,白瞎了这么高的个子。说他胆小,不是指别的,而是指他不敢和女性说话,哪怕那是一个老妪。陆时安怀疑是不是中原的女□□砍价,把他给吓坏了。
公皙泰带来的那些人,几乎都听说过陆时安。陆时安和程玉看起来瘦弱,力气也似乎不大。有人就对陆时安亲自去北方看货这件事很不满。
“小白脸一样的人,怎么吃得了苦?别耽误我们的行程。”
“是啊,看起来,连我们那里的娘们都不如的样子。”
陆时安倒是没有在意他们的想法,但是公皙泰听到了,就立马把他们从马上揪了下来,罚他们步行跟在后面。
还是陆时安给他们求的情。
陆时安知道他们没有恶意,大约北方人,心眼就是少一些,想什么就说出来了。受到惩罚就行了,这一路还要靠他们照顾呢!
路上其实不算枯燥。因为公皙泰他们来到这里不单单是为了来接陆时安,也是为了将他们那里得特产卖掉。比如鹿角还有狼牙,甚至是虎骨之类的东西。还有就是他们那边特有的药材,据说有的可以将半只脚都进阎罗殿的人给拉回来。
陆时安想买,可惜公皙泰那边的货都被人给订下来了。不过他知道公皙泰那边有门路,所以就预付了定金,想叫公皙泰给他留意一下。
药材嘛,怎样都是不可或缺的东西,收集起来放在空间里总是没有错的。
一路上也见识了不少风景,不过美丽之余也会有风险。
比如狼群。
陆时安发誓,看过真正的狼群之后,你就再也不想遇见它们第二次。走在最荒凉的地方,一片草地,连棵树都没有。面前那些狼,一个个眼睛冒着悠悠的绿光。
这是饿得久了。
公皙泰觉得能不正面交锋就不正面交锋,就把带着的鲜r_ou_扔出去,然后开始向狼群s,he箭。
狼群一边躲着s,he过来的箭,一边衔起地上的r_ou_,凶悍的依然会继续打陆时安它们的主意,但是弱一点的就立马逃开了。
那只最大的狼,也是最不容易满足的头狼,向陆时安这边扑来,身边的人一时不查,竟然让它窜进人群中。
程玉就在离这匹狼不远的地方,他想跑远一点,免得这狼会咬到陆时安,但是不小心被地上的草给绊住了,那匹狼瞅准了时机,就准备扑上去,结果没想到陆时安右手从空间里抽出一个铁棍,一下子塞到那匹狼的嘴里。
陆时安又用左手狠狠重击了那匹狼的腹部,那匹狼受到重击,嘴里也没办法撕咬,就被余下的人活捉了。
程玉后怕不已,连忙爬起来走到陆时安边上,上上下下都查看个遍。陆时安说他没事,程玉才呼出一口气。
公皙泰很是愧疚,“说好要把你们平安带到我们那儿的,现在却差点让你们受伤。时安兄弟,程玉兄弟,是我的不是。”心里觉得不给点补偿,真的过意不去。
那头狼,速度太快了。自家兄弟们手里还拿着弓箭,身上负重又多,实在没有反应过来。还好他们都没事,不然,这荒郊野岭的,被咬伤了,发了热,怎么也救不回来了。
陆时安安慰了他,表示自己没发生意外。他自己也没有料到那匹狼胆子这么大,连人群中间都敢闯。
这些人中,就程玉看起来小一些,其他人都不太好狩猎,所以头狼就把目标锁定在程玉身上。
公皙泰把那头狼的皮整个揭下来,气味不太好闻,他皱了皱鼻子道:“时安兄弟,这可是你打的狼。我帮你把这皮处理一下就给你。还有这狼牙,你要吗?”
陆时安想了想,道:“你帮我把它们做成项链吧,做得好看点,我有用。”
他要送给程玉带着,据说好像有部落就是这么做的。男子要想追求自己的另一半,就要给另一半准备狼牙项链。
自己要这个没有用,不如给程玉带着。
戴着我的狼牙项链,你就是我的人了。陆时安美滋滋地想。
只是程玉今天有点欠教训了,狼来了还不知道往他这边躲,是怕自己受伤吗?无论如何,自己既是他的大哥,也是他未来要嫁的人,不愿意依赖自己,那可不是什么好的习惯。
晚上他们睡在帐篷里,陆时安故意板着脸,背对着程玉。但是程玉今天实在太累了,就没有发觉陆时安哪里不对劲。
陆时安见他就像没事人一样,就很生气。他把程玉禁锢在怀里,不让他睡觉。
程玉像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一样看着陆时安:“大哥,别闹了。明天还要赶路呢,早点睡吧。”
陆时安气苦:“你还说我闹,你说说,今天狼往你这边扑,你怎么不往我这边逃?”
程玉一愣:“那咬到你了怎么办?”
陆时安反问道:“那你被咬到了,我怎么办?”
程玉一想,就知道大哥在气什么了。但是他一点都不后悔,因为大哥遇到这样的情况,也不会朝他这里扑过来的。
自己受伤,总比大哥受伤好,但是都怪自己太没用了,连逃跑都会被绊倒。
陆时安见他‘不知悔改’,就惩罚似的捏了捏他的脖子后面的软r_ou_。
程玉就颤了一下。
“大哥不要捏这里,好痒。”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只是平平常常的一句话,却能使他的呼吸加重了。
看着程玉略显无辜的眼睛,陆时安狠狠咬了一口他的脸蛋。
叫你有危险不往我这边跑,叫你总是不愿意依赖我,咬你,把你咬疼,看你还长不长记性了。陆时安恶狠狠地想着。
第52章
塞外的风景总是比较壮观的, 一望无际的地平线仿佛是一道冷硬的线条,而柔软的浮在其上的亮眼的橘色使这里平添了一番温柔。
风很大, 吹得大家头发凌乱,有时眼睛都会止不住地淌眼泪。有时会看到牧民们在放一群看起来还有些凶悍的羊。
可能是品种问题, 至少陆时安在石头村看到的羊个头没有那么大, 羊角也没这么长。
“时安兄弟, 到了我们那里, 我就请你们吃烤羊r_ou_!你们那儿,吃r_ou_吃得不舒服,都切成小片小片的,那叫什么r_ou_嘛!”公皙泰马上就能回家了, 路上又赚了一大笔,所以心情很好。
陆时安笑笑:“各地有各地的吃法,之后几天全赖公皙大哥你照顾了。”
程玉听说快要到了, 就很高兴。这几天的奔波也不是那么好过的, 虽然陆时安有时会给他按摩,但是该酸疼的地方还是得不到缓解。风景看多了,也是会腻的嘛。陆时安只能心疼地给他改善一下伙食,现在说早知道不带他来这样的话已经太迟了, 只能尽量让他舒服一点。
又走了两日,方到冀北城。这里的建筑墙体很厚,红瓦灰墙, 普遍都很高, 也很宽敞。只要往里面一坐, 就会让人觉得心里都亮堂堂的。
“大哥,终于到了,我们是去客栈还是”
公皙泰笑笑:“决计没有叫你们住客栈的道理,马上就到我家了,小公子一路上受委屈了。”细皮嫩r_ou_的公子,大多都受不了这样的长途跋涉,看他哥哥对他那么关照,在家也是个享福的。这会子不想继续走,也是很正常的。
程玉难为情地看了看陆时安,陆时安道:“怎好这样叨扰呢?”现代谈生意也没有谈到别人家里去的道理,再说,去了别人家,也不一定自在。
公皙泰想了想,觉得也不便勉强,于是道:“我知道有家客栈,里面干净宽敞,且价格不贵。我把你们送到那里先安顿下来再说吧!”
晚上,陆时安和程玉还是住在一个房间里。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还是在一起住下比较方便。
叫了小二上了点烙饼还有热汤,胡乱吃了对付一下。吃别的没什么胃口,还是吃点只撒了点芝麻和葱,外皮酥脆的饼,再来点香气扑鼻的菌菇汤比较舒服。
“怎么样,好点了吗?”陆时安看着程玉毫无形象地瘫在床上,好笑地问道,“看来回去还是要好好盯着你多锻炼啊!”感觉如果程玉生活在现代,估计也会是个宅男。
程玉眼珠子一转:“大哥,我的腿好像有些浮肿啊,你能不能帮我按一下。”
陆时安习以为常地走上前去。
没想到程玉一个鲤鱼打挺,起身就把陆时安给扑倒了,根本没有给陆时安机会,一口咬到陆时安的下巴,还含含糊糊地道:“叫大哥你欺负我,居然还要嘲笑我!”
咬得不重,像是花糕生气时轻轻地拍一下豆糕的力度。
陆时安啪的一下打到程玉的大腿上,一下子直起身来。陆时安觉得自己的力气越来越大了,毕竟是个打过一匹狼的人了,直接抗住压力坐起来,完全不是问题。
于是看起来,程玉就像整个人都窝在陆时安怀里一样。
“啊!对不起对不起!小的马上出去!”前来送热水的店小二一不小心把门推开了,一眼就看到床上貌似在卿卿我我的两个人,吓得连忙一边告罪,一边往外退。
程玉难得地红了脸,轻轻推了一把陆时安,“大哥,你快放我起来!我再不和你闹了!”
陆时安坏笑道:“你叫我一声好哥哥,我就放了你!”想咬完就走,没有那么容易。
程玉脸更红了,但是陆时安摆明了不想放开他,自己现在姿势尴尬,就坐在陆时安的腿上,他又被陆时安禁锢着抱得那么紧,想逃都逃不了。
只能轻声喊了句:“好哥哥”
然后把头往下低垂着,连耳垂都红了。
他是个开书画店的,也见过不少话本子,陆时安叫他喊‘好哥哥’,一听就知道是在欺负他。
陆时安终于放他下来了,他心情极好地下楼端热水,嘱咐小二,明天不要弄出太大动静,进门要敲门。
留下程玉一个人在房中懊恼不已:“怎么就喊了呢?自己不喊,他还能就这样抱自己一晚上吗?”
早上他们很晚才起,毕竟这么多天都没有很好地休息过了。程玉起来的时候面色红润,气色比在途中好多了。
早上吃的是羊r_ou_夹饼,就是那种外面的面饼炸得两面金黄,中间还夹着分量不少的羊r_ou_的那种饼。这里的羊r_ou_质很好,膻味不算重,一口咬下去能给人极大的满足感。
陆时安觉得要是酱的种类更多一点就好了,大多都是辣酱。程玉不善吃辣,本来不想加酱。
那卖饼的人还劝他多加酱:“我这大酱,味道极好。小郎君不要这酱,那还吃什么羊r_ou_夹饼呢?”
程玉就只能加了一些,就这一点,就辣的他嘴唇都红了。陆时安给他买了一个烤番薯,叫他吃点甜甜嘴,程玉才好一些。
程玉道:“没想到这么辣,以后不能再听店家的话了。”爱吃辣的人总是不懂吃不了辣的人能承受的辣度。
陆时安笑道:“那人虽也是好意,但是你也要量力而行。现在长记性了,以后就知道拒绝了。”程玉性子很好,有点软绵绵的,就是不懂拒绝,这样可不行。这些还都是小事,假如有大事,不懂得拒绝,那就是自添烦恼。
程玉点了点头,觉得如果大哥以后,提出了什么过分的要求,或者自己做不到的要求,他也要学会拒绝。尤其是像喊一些羞耻的称呼这样对他来说很难得事情。
陆时安并不知道自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时安兄弟、程玉兄弟,今天中午来我家吃顿饭吧!我已经命人备下宴席,只等你大驾光临了。”
陆时安他们在街上没走得离客栈很远,所以公皙泰一下子就看到了他们。
既然要去吃饭,那肯定不存在饭点才去的情况。陆时安他们从带的东西里挑了不少贵重礼物,准备跟着公皙泰拜访公皙家。
公皙家没有分家,旁支虽然另外开府了,但是月银还是在本家取的。不分家也是因为公皙家的老太爷还在,身子骨也尚且硬朗。
他倒是也知道本家与旁支的关系不算很和谐,但是既然他还没有入土,就仍然希望一大家子仍然可以亲近些。
公皙泰知道陆时安不是那种嘴碎的人,所以就和他吐槽自己的那几个堂兄。
“我家二叔只有一个嫡子,就喜欢和我攀比,要说比本事,他也没有,要说比花钱,他也不大气。哎,还好不住在一起。小叔家有两个嫡子,脾气都很暴躁,其实人还是不错的,就是说话和做事有点不过脑子。”还好不住在一起,住在一起就被这样的堂哥们给烦死了。
“请你们来,主要还是想把生意上的事情敲定了。我那老爹,性子急,要不是我拦着,他就想今天一大早给你们请过来。”
陆时安和程玉默默听着,虽然公皙泰说的杂,但是仔细一听,还是有不少有用信息的。比如家里的那个老太爷,可能性格有些执拗,所以说话方面可能需要依着他一些,毕竟年纪大了,不太喜欢小辈和自己抬杠。
没说几句,公皙家就到了。
公皙家的宅子很大,可能是喜欢京城的一些布置,整个院子里的格局与京城那边有些相像。
整体的样子都是极为对称的,看起来有些严肃的样子。
一进门,看见来来往往的仆妇都很懂规矩,没有用眼睛乱瞟。他们看起来走路又快又稳,还步调极为一致。
陆时安心想:这个公皙家,还是很重视规矩的。重视规矩的人家,总是在这世上要混得好一些。
跨过几个高门槛,就到了正院。高堂上坐着一位白发苍苍,但是ji,ng神看起来还不错的老人。那老人一见陆时安他们进来,就坐直了身子,和善地和他们打招呼:“哦,这就是我家小曾孙儿说的两位郎君了吧?看起来果然仪表堂堂。快快入座,用些热茶吧!”然后不着痕迹地打量陆时安和程玉,心里越发觉得很满意,小曾孙儿倒是没有看走眼,这两个公子确实人品上佳。看仪态这么落落大方,就知道是两个磊落的君子了。
只是君子不一定会赚钱,他其实不算看好自家曾孙与这两个郎君的生意。说是要做甚奶茶,这奶茶也不一定对人家的脾胃。虽说第一次合作,进的货不多,但是长久的生意才能获得稳定的收益。
罢了罢了,自己也老了,哪里管得了这么多呢?多结善缘,哪怕吃一点亏也没什么。
陆时安和公皙泰上午就立好了契,不是草率,主要他们在路上已经商量过了。如今不过是最后确定罢了。双方都不吃亏,公皙泰的父亲也没什么意见。
只需等上两日,就能备足了货物,回去正式开店了。
第53章
陆时安他们吃过中饭后就想告辞, 毕竟该谈好的事情也都谈好了。家里人多嘈杂,公皙老爷子早早就回自己院子休息去了。
公皙泰要用马车送他们, 可是陆时安打算带着程玉四处逛逛。他记性好,来时记住了几个标志性建筑, 所以回去的路都是认得的。公皙泰不放心, 就让自家一个叫阿大的小厮跟着他们。
公皙泰道:“好歹带个人, 还能帮你拎拎东西呀!”
陆时安一想, 也是,索性就道谢,带上了阿大。
街上的人其实不多,如今大多数人都在农忙。但是做生意的才不管这些, 反正每天就准时地出摊收摊。没办法,做小本生意的大多没什么农活做,每天就靠这个吃饭。
陆时安以前在菜市买菜, 也从来不愿意讨价还价。一来他不穷, 二来,人家也不容易。后来时间多了,也就不怎么上街买菜了,一般在空间里种的就够他吃的了。
“大哥, 你看那是什么?”程玉指着不远处一个长得很大只的,他没见过的,类似熊的东西问道。
陆时安一看, 哟, 了不得, 这个地方还能看见熊猫!不是说好了熊猫在竹子比较多的地方吗?这里怎么看竹子都不多吧?
这只滚滚,明显得到了很好的照顾。看它皮毛很顺滑,而且圆滚滚的,看起来也很依赖它旁边的那个中等身材的男子。不是照顾得特别好,也不会对旁边那人这么亲和。这个时代,连ji都是比较彪悍的,更不用说是滚滚这样的凶起来也很彪悍的动物了。所以它和人比较亲近,那就是养它的人,很会照顾它。
陆时安道:“这叫食铁兽,爱吃竹子。不要凑得太近,就站在围栏外面就好了。”太近了,估计不会很安全。
那中年人对他们笑了笑:“这位郎君好见识,在这里还没几个人识得我这好伙计呢!可惜,有个地方说错了,我养的这个,虽说也吃竹子,但是最爱吃的还是它自己捉的竹鼠。它呀,还是很爱吃荤的,三天两头就会给自己打牙祭。有时还会给我带一点呢,倒是没有白伺候它!”那人看着滚滚,乐呵呵的。
程玉很喜欢这只看起来萌萌的食铁兽,就和他攀谈了起来。
“这是从小就跟着你的吗?”
那人道:“哪儿呢?几年前,在街上看见,有人玩杂耍。那瘦鬼拿鞭子抽它叫它推那个藤球,它被打都不愿意动!嘿,这可对了我的脾气了!二话不说就买下来了!足足花了我五十两银子!”虽然表情有些r_ou_痛,可是明显一点都不后悔。
“那时,它还小呢。我能抱得动,现在嘛,有时候跟我耍赖,抱着我的腿,不好好哄着它,我就是腿拔断了也抽不出来啊!”
那滚滚仿佛知道他们在说它,就逗人玩似的‘啊啊’叫了几声。程玉忍不住上前走了几步,陆时安觉得这只滚滚脾气还行,就没有干涉。程玉抽起旁边的一根竹子,想要喂它,滚滚倒是搭理他了,只是搭理的方式不太对。
它直接把竹子整根拿走了,把外面的竹衣给剥开,就嘎吱咬碎嚼几下咽下去了。
陆时安觉得,看着这只滚滚吃竹子,也觉得莫名有食欲。
那人叹了口气:“它陪我度过这些年,我虽喜欢它,但是养它的钱粮却费了不少。无奈只好带它上街玩杂耍。它心情好了,就能耍两下,让人给点打赏;心情不好,也就罢了。左右我还有积蓄。”
陆时安赞同地点点头,可不是吗?熊猫那是好养的吗?
离开前,也没能见到这只滚滚的杂耍表演。陆时安觉得,毕竟还是第一次在这个时代遇见国宝嘛,能给点打赏也是应该的。所以还是给了那人二十两银子。
那人诚惶诚恐道:“怎好叫公子这般破费!”二十两银子呢,有这钱,在哪花费不好,非得打赏给他?
“不是给你的,是给它的。”好好照顾国宝吧,只能自己打打牙祭,混得委实惨了些。
那人千恩万谢地目送陆时安进了其他店里,笑叹:“如今可全托了你的福了!竟然得了二十两,咱们回家,给你加餐去!”
程玉倒是见惯不惯了。自家大哥,看到自己喜欢的,就会很大方。自家新的猫舍狗舍,都是大哥叫人来做的,请的工匠手艺很好,花费的钱也比较多。虽然大哥后来发现自家两只猫,都是不爱睡猫舍的猫。他们宁愿睡在硬邦邦的架子或者盒子里,甚至往鞋子里钻,都不会去睡猫舍。还好现在都长大了,不然,每次下床都要看一下,自己的鞋子里有没有长出一只猫来。
“小玉,你看那家成衣店,卖的是骑装,不如我们去看看吧。”现代有情侣装,他和小玉到现在都没有情侣装呢!趁这次没有陆时恒这个强势电灯泡来发光发热,他就要大摇大摆地在街上和程玉穿一样的衣服,委婉地秀个恩爱!
程玉不知道他的打算,毕竟古代没有情侣装的书法。
店里是个大娘在做生意,她一见陆时安和程玉,就高兴起来。他们衣着不错,虽然没有花里胡哨的装饰,但是一看就知道是贵重的衣料,看起来就是有钱人家的公子;他们身高体重都很合适,偏瘦,也都是个子高,容貌好的少年人。这样的客人,只要一试穿她家的衣服,看起来就很潇洒ji,ng神!
所以,不怕他们不会买。
于是,老板娘就打了十二分ji,ng神为他们选衣服。说是要一样的衣服,她也不奇怪。
这两个少年人,明显不像是兄第。虽然那个清秀一点的少年,一直称呼那个俊朗一点的少年为哥哥,但是两人毫无相似之处,约莫就是情哥哥!
多少契兄第,在外都是哥哥弟弟地称呼对方,她是看得多了。但是少说少看,才不会惹人厌烦。所以当她看到那个是大哥的少年给他的契兄弟系腰带,梳头发时,就直接背过身去。人家虽然年龄还不算大,但是这点情趣还是能无师自通的。
陆时安看见老板娘背过身去,就一下子偷偷在程玉脸上亲了一口。看见程玉做贼一样心虚地左右看了看,他就不由得坏笑起来。
“大哥,别闹了!在外面呢!”程玉通红着脸,用手挡住了自己的脸。
陆时安道:“那你的意思是,我可以回去之后再这样闹吗?”他把‘这样’这两个字的发音咬得重重的,简直可以说是很流氓了!
程玉软软地拍了一下陆时安的胳膊,陆时安见好就收,不再逗他了。
他们买的东西不多,但是很杂。阿大身材魁梧,拎着这些并没有觉得费劲。陆时安到家之后,掏出荷包给他。阿大知道这是吃酒钱,也没推辞,感觉时间差不多了,就回去复命了。
很少有人会在大街上穿一样的衣服,且还能穿出不一样的味道;来,所以他们的回头率还是很高的。
自觉炫耀得很过瘾的陆时安心情极好地回到客栈,和程玉一起收拾今天买过的东西。
程玉还以为大哥是因为欺负了他,所以心情很好。导致陆时安一笑起来,他就很不好意思。不过,从某种程度来看,陆时安确实觉得逗逗程玉,能使他心情更好。
可惜这时候没有罐头的技术。将氧气全部抽出来,也不是那么好c,ao作的。不过经过煮沸的羊奶,放在密封的广口瓶里,再次在沸水中加热三十来分钟,趁热就用木塞塞上,再用蜡封口,也能保证保质期的长久。据说蜂胶也是可以加强保质期的,可惜成本有点高了。
假如能找到便宜且合适的货源,在羊奶里面加一点蜂胶,羊奶也不容易坏,而且蜂胶对人体也是很有好处的。这个以后慢慢寻找,大约也能找到机会,古代的蜂胶,大约不会特别昂贵吧?
实在不行,找个地方请养蜂人来帮忙养蜂,也是可行的。毕竟蜂蜜一直都不缺市场,亏不了。
他们没有带多少货回去,勉强就装了几十桶。陆时安也不敢明目张胆地使用空间,只能偷偷地放了货物的一半。送他们回去的人不多,公皙泰选了商队里的体型彪悍的汉子,送他们回去。
陆时安觉得不能老是花这么多时间在路上,就打算在京城和冀北城之间设一个中间站。这里可以专门请人来收购和加工羊奶。这样花的时间会少很多不说,而且还能带动这一块的就业,自己也能省心省力。
一旦这边的奶制品的销路打开了,就会有更多这样的加工羊奶的工坊出现。到那时,甚至陆时安不用出城,就能直接在京城进货也说不定。
程玉道:“大哥,我怎么感觉,我们进的货好像少了不少啊?”他看到自家的货,还是有人看着的,觉得不太像是被人偷偷拿走的。难道那些护送他们的人路上渴了,偷偷喝的?不过都是用蜡给封好了的,不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
陆时安连忙打岔,使程玉放弃刨根问底。
空间的事情,告诉程玉倒是没问题,可是隔墙有耳,路上暴露了空间,那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还好程玉知道背着人问他。
第54章 捉虫
陆时安新开的店就在安阳城最繁华的大街, 离城主府很近的主干街道。一般在这里居住的居民生活日子过得都很不错。有的人家是乡下有不少顷的田地,有的则是房屋很多,收租子就能过上不错的生活, 还有的就是有自己的铺子,甚至不知一两处。总之能在这里有属于自己的房子的人, 大多都不会穷。
当然, 也有来这里谋生的。如果有一技之长, 获得高收入也不过是时间问题。但是其实大多数人都不会在城里找活,除了非常累的苦活有的干,基本像掌柜、账房, 甚至小二这样的活计,都不会交给陌生人,总是只交给自己相熟或者亲戚来做。
外来的人,基本不会有什么好的活计可以做。所以即使是繁华如安阳城内,也是有不少居无定所,甚至渐渐沦为乞丐或者□□的人。
陆时安觉得有些人其实还是不错的, 就是运气不太好。比如他新开的那个笔墨纸砚专卖店, 有个口才不错的流浪汉前来应聘销售, 陆时安就觉得他做的很好。嘴皮子利索, 人也勤快。一问为何落得如此境地, 原来是家里有偏心的父母, 偏心小儿, 他辛苦赚得的银钱, 全贴他们小儿子去了, 导致他到现在连个婆娘都娶不到。他气不过,就离开家到了安阳城来谋生。本来是带了银两的,但是被人骗光了。
骗他的那人叫黄三,逢人便说是个很有路子的人,李实相信他的话。那黄三本来答应得好好的,要给他介绍活计,结果自己得了李实听他忽悠,给他‘打点’的银钱,就跑了。那黄三觉得,自己骗的都是混得很惨的,大约是没办法找到他的。所以还是,明目张胆地在安阳城继续混。
陆时安问他的时候,他气得眼睛都红了。其实陆时安觉得这人实在不算是大龄未婚青年,不过才二十出头,但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还没娶亲,就算比较不合适了。虽然被骗显得他涉世未深有点单纯,但是也是因为锻炼不多的原因。总之陆时安还是把他留下来了。事实证明他是真的很适合做销售,他的销售成绩很好。
陆时安在安阳城还是开了几家店的,他年龄小,看着面嫩,所以城中有不少商人聚会,都不怎么会带上他。后来他的生意越来越好,那些商人又觉得他有利可途,也都纷纷要和他合作。陆时安觉得和气生财,虽然现在算是别人请他,也不一定能请到,但是找个代理人去帮他应酬,还是可以的。
陆同就是那个代理人。他觉得自己没有做文章的脑子,但是识文断字,也会算学,说话各方面都很清楚明晰,帮忙跑腿完全不是问题。他家弟弟陆恩如今也不算特别小了,而且这些年恢复的很好,什么话都会说,而且很乖巧。所以陆同就带着陆恩一起来到这里帮助陆时安处理一些事情。
这些事情处理得很好,所以如今陆时安开奶茶店就很方便了。陆时安和那些老板们商量促销。陆时安免费提供给他们店铺奶茶,他们店铺可以做活动,消费一定的额度就可以免费取走一罐奶茶。
很快,奶茶的名气就彻底打了出去。
因为陆时安的用料都是很不错的,又加上了运输的成本,所以奶茶卖得并不便宜。不同的奶茶价格不同,便宜的一杯要十文钱,最贵的就是一两银子一杯。
第一天开业,陆时安就赚了五十两银子,零头都没算上。可见奶茶生意还是很好做的,尤其是现在还没有竞争对手的时候。
不缺银子的人都会跟风消费,这里有钱人多,人口也多。参照一下《红楼梦》就知道,一个家族有多少人了。纵然不全买最贵的,那其他价钱的奶茶买上十几杯,也能有三四两不止的进账。
总之,新鲜时期没过,赚头还是很大的。
陆时安在安阳城忙活,程玉就在自己的书画店继续画连环画。这次,他打算画一个凡人与神仙相恋的故事。
女主是一个貌美的凡人,她的父亲是个退伍的士兵,母亲就是个普通的农妇。父亲性格暴躁,经常打骂她的母亲。在战场上回来后变本加厉,脾气更坏了。女主很气愤,虽然世情对女子合离恨不能容忍,但是女主仍然劝说母亲和父亲合离。
之后女主成功用计迫使父亲答应与母亲合离,另外一个不好的消息却来了——
虽然合离,但是她的父亲仍然有资格掌控她的婚事。她父亲为了彩礼钱,想把她许配给一个大官当小妾。
女主是个暴脾气,一下子就愤怒了,明确表示谁爱嫁谁嫁。她决定自己要早点把自己嫁出去,最好找一个脾气好,又听话的男子当上门女婿。
终于有一天,在一个破庙里,她救了一个俊俏书生。她得知这个书生要进京赶考,且盘缠都被盗匪拿走了,没了银钱,就对男主说,假如愿意入赘,就赚钱给他上京赶考。
这个书生正是下凡历劫的沧若仙君,下凡历劫的仙君虽然有事先准备好的虚拟的记忆,但其实并没有什么用。他的性格很冷淡,于是对女主的要求不闻不问。女主见他不搭理自己,就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其实女主对于自己掌握自己的婚姻这件事也非常忐忑,男主没有搭理她,她反而还松了一口气。
庙外下着大雨,女主把先前在山上打的一直肥山雀烤着吃,男主一直不食人间烟火,见她吃得香甜,加上现在的凡人躯体,他就耐不住饿了。女主被美色所惑,就扯了一半的山雀r_ou_给男主。这样一来二去两人就熟了。
后来男主渐渐被女主的性格吸引,动了凡心。女主是个‘爱美色’的,男主中了状元之后,就回去求娶了女主。新科状元,且受皇帝喜爱。即使官再大,也不会强抢人家的娘子的。女主做小妾的事情彻底作罢,女主的父亲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后来女主被爱恋男主的女妖所害,年纪轻轻就死去了。男主因为悲愤冲破封印,成功破劫。
女主再入轮回。
总之后来的结局是好的,女主最后一世转世成了男主的小仙婢,最后成功变成神仙,位列仙班。
女主总共轮回足有七世,也就是这个连环画有七个部分。每一世都有甜有虐,加上男女主智商颜值都在线,总体上看起来很吸引人。
果然,刚出了一个章节,就遭到了哄抢,甚至出现了二道贩子去转卖入手的章节。总之一时间,程玉的连环画受到无数少女少男的追捧。公主寄来的信件也越来越频繁,原因是想知道后续。
程玉当然不会剧透,但是每一世女主的身份还是可以提前讲一下的。总之,这本连环画的内容很丰富,在陆时安看来,它包括了快穿,言情,玄幻等等热元素,总之,想不火都很难。
加上程玉如今画画越发成熟,这本连环画也相当ji,ng细,受人追捧也是应该的。哪怕对故事不感兴趣,那么单纯当做画册欣赏也是很让人愉悦的。
但是因为程玉的神仙笔调,甜的情节会让人想要马上成亲,虐得情节会让人肝肠寸断。总之,读者看这本连环画的时候,会时哭时笑。不理解的人,就会怀疑对方在作秀,也会好奇内容,然后成功地被带到坑里,从此粉上程玉。
因为情节跌宕起伏,所以一旦程玉断更,店门口就会聚集很多人,要求看店的人催促画师更新。
程玉有时画不出来,会偶尔断更或者延缓更新时间。这时候,他虽然有些内疚,但是他还是会按照自己的步调来。
两个看点的掌柜都快要被催稿的人给逼疯了,但是也不敢打扰程玉,毕竟程玉他就是老板。
程玉从来不会为别人改变自己设想的情节,尽管他的那些小粉粉有时会聚在店门口抗议虐主情节,但是他还是我行我素,该虐就虐,绝不手软。每当这时候,陆时安仿佛看到了在现代,有些读者催促某江更新,或者某江又写死一个受读者喜爱的配角时的场景。
真是让人喜闻乐见。
个屁啊!
陆时安觉得,跟这些作者是不能讲道理的。就像他不能跟在工作状态下的程玉讲道理一样。
程玉一进入工作状态,就会十分忘我。也十分‘忘他’。任凭陆时安怎么逗弄他,他都不理会。虽然之后还是会赔罪,但是陆时安仍然不开心。
所以一听说又有人催更,陆时安就很不开心:程玉为了画给你们看,连我都不理的,你们居然还不满足?
陆时安打算在京城和冀北城之间设一个羊奶加工包装厂的事情已经敲定了。他与当地一个大商合作,他提供技术和一半的资金,那边提供另一半的资金,还有人工,最后五五分成。他自己向那边进货也是要给钱的。账目做得很清楚,只等着加工好的羊奶卖出去,打开市场了。运输也不需要陆时安c,ao心,那边把任务交给了一些商队,只需没趟都给固定的银钱就行。
一个月之后,陆时安就能扩大市场,将奶茶店以加盟的形式在各地放授权。生意嘛,总是越做越大的。但是还是要稳扎稳打,毕竟现在知名度还没有打出去。
第55章
安阳城这边已经成功推行了奶茶, 除了陆时安先前想的那些口味, 店里还有人尝试了新的种类。陆时安喝起来觉得还行, 就是有点太甜了, 没想到后来推出的口味竟然卖得也很好。再看看叫他试喝的大娘, 正是安阳城本地的。果然本地人更懂本地人的口味?
既然安阳城这边已经步入了正轨,陆时安就没必要非要在这边耗下去。这里的商铺自己只需要偶尔来看一看就行, 主要还是陆同在这里负责。安阳城这里的人都知道陆时安很信任陆同, 陆同说的话都是经过陆时安授意的, 所以从来都不会看轻陆同。先前陆同还有些诚惶诚恐, 毕竟不是一两个店的生意交给他把关, 而是安阳城里陆时安开的所有的店铺都是交给他照看。好在他人不笨, 和几个店的掌柜相处得不错, 嘴又会说话, 很快就在安阳城扎下了根。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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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