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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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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后的生活日常 作者:梨花树下梨花酒

    正文 第16节

    穿越后的生活日常 作者:梨花树下梨花酒

    第16节

    这么一说,他倒是想起来了。据说还是那个叫陆时安的弄出来的。前些天, 上官和他们这些人说了, 假如身边有战友去世, 家中孩子无人供养,可以进福利院,陆时安在那里□□。

    当时听了,就觉得五味成杂。

    朝廷什么时候还管起这个来了?以前从来没有的事。你上战场死了,就拿点抚恤金给家里人,如果有贪官污吏,那么那些仅有的钱也没有。

    谁会帮你照顾年幼的孩子?谁会关心你家里能不能过得下去?

    但是福利院就解决了孩子的问题。

    一听到自家娘子在福利院做工,钱越就更没啥好担心的了。

    只是看到娘子找工找得那么快,估计也是生自己的气了。

    好在没有仗要打了,自己也服过兵役了,应该轮不上他了。

    眼下还是去一趟福利院,看看自家娘子和小闺女,再去看看福利院是什么样的。

    还有老马明天过来吃饭,钱越得赶紧和春娘说一声,不然什么都准备不了,也太失礼了。

    考虑到当初执意要服兵役,而不是给银子,春娘一定生了气,所以,钱越觉得,直接给自家娘子钱,也不一定是个好主意。

    所以他在布铺选了几种春娘喜欢的颜色,买了几匹布,准备直接带给她看。想必这样就能消消气了吧!

    他看着在福利院中,带着几个孩子一起玩耍的春娘,忍不住憨憨笑了起来。

    春娘看见他了,本来想上前引他进来,可是不知怎么回事,就是不想理他,于是就假装没看见他。

    钱越苦笑了,果然女人不和你计较这话是假的。他只能一直在门外站着,默默盯着春娘看。

    春娘都快要被他气笑了,自己没叫他进来,他就这样站的跟木桩一样了吗?

    那自己叫他不要服兵役,他怎么就不听呢?

    到底还是想看看他受伤没有,去也去了,自己还能多说什么呢?这样想着,还是叫他赶紧进来。

    一看他,手里还抱着几匹颜色鲜艳的布匹,她就忍不住笑出声来。粗汉和这样的布匹,实在不是很搭。

    见她笑了,钱越也松了一口气。还好买了她喜欢的,你看,这不就不生气了吗?

    “受伤了没有?”看他活蹦乱跳的样子,估计应该没事。

    钱越故作虚弱状:“哪里就没事?身上到现在还在疼呢!”

    春娘啐道:“呸!活该!你买药了没有?”老娘一看就知道是装的,在军营里估计也受到不少兵油子的影响。

    见她不为所动,钱越便道:“不严重,后背被划伤了,伤口不大,应该快好了。”

    他看看福利院里正在吃着烙饼的孩子们,诧异道:“还能吃上这个?我都闻到r_ou_香了!”原本以为只是□□,叫他们吃饱就行,现在看来,陆时安真的对这些孩子很好呢!

    “听话的,才有的吃。那些平时犯过错的,就会错过加餐的机会。”平时没有这样的r_ou_馅烙饼的,只是每七天表现好的孩子都会有奖励,这次的奖励就是烙饼。

    那些没有奖励的也不算很难过,毕竟这就是规则。他们中有些人在没进福利院之前,是做乞讨的人,天天和别人抢食,没改掉这个坏毛病,自然现在只能看着别人吃。

    嘴巴馋归馋,饿是不会饿的。

    春娘忽然想起一件事:“不如你也来这里做工吧!这里还缺个,还缺个门卫!”春娘不太懂这个词,但是猜也能猜出来一些,大约和门房差不多。

    “是吗?那我行吗?”不一定会要他吧,但是既然媳妇都说了,还是试一试吧!

    “怎么不行,陆郎君都说了,优先用当过兵的!力气大,为人好就行!到现在还缺人呢!”

    钱越一听,觉得老马也可以过来,到时候他们兄弟两个就又可以整天在一起喝酒吃r_ou_了。

    他说给春娘听,又把老马下午过来吃饭的事情也说了出来。

    春娘道:“那行,下午刚好带他过来,送给主管看看,能不能行。”

    夫妻两商量好了,差不多时间下了工,也就回去了。

    再说老马,本来身体在回去之后就不对劲了,但是吃了药,发了汗,就又好了。

    看来,和他以前受过伤的战友的那种发热不一样,自己还算是大难不死的。

    本来还在打算自己死后,把十二岁的儿子托付给福利院,连家里的田产都给自家儿子了,自己也能放下心离开。结果老天没收他,真的是意外之喜。

    下午去了钱越家,吃了一顿,就和钱越一起去福利院。

    钱越和老马毕竟是当过兵的,看起来身材也魁梧,陆时安很满意,当下就同意他们留下来了。

    福利待遇都很好,一个月三百文,管两餐,家中孩子也可以带过来。

    老马觉得自家孩子还是要学些手艺的,所以叫他一般不要和这里的孩子们在一起,白天去学手艺,晚上可以住在这里。

    这是别人的自由,陆时安不管。只要护好这里,他就放心了。

    渐渐的熟了起来,陆时安也会问他们关于战场上的事情。看着这几天那么多孩子都是因为父亲战场上战死,母亲被家里人逼着改嫁,而送到这里,陆时安心里真的不好受。

    在现代,这些孩子考试都是加分的,人人都会对其父母尊重有加,对待他们的态度也是相当宽容。

    这里烈士的孩子,却要遭遇靠福利院收养的境遇。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陆时安想要改变,估计花一辈子也不会有很大效果。

    路要一步一步走,陆时安不着急。

    程玉道:“大哥,棉花什么时候能摘?”总是听陆时安说棉花的种种好处,程玉也很好奇。

    “快了,到时候用棉花做几床新被子,新棉衣。”他也很希望快点种好,他在石头村和京城那边的农庄都种了许多棉花,看着整整齐齐的,一眼望不到边。

    “来,我们摘一点西红柿,回去做酱吃。”陆时安提着篮子,在菜园里找熟了的西红柿。

    程玉一开始不太喜欢吃这种酸酸甜甜的酱,但是吃习惯了,就觉得味道很好。尤其是在卷饼里面加上一些,吃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陆时安有时会尝试着做吐司,还有三明治,在这些吃的里面加上番茄酱味道也是不错的,但是好像没有加别的果酱好吃。

    陆时恒不挑,什么做法,他都觉得很好。

    有时也会带给他的伙伴尝一尝,所以西红柿的这种吃法,很快全村人都知道了,都各自回去做了吃。喜欢就觉得很喜欢,不喜欢的,吃过一次就不想碰第二次了。

    陆时安在家里没事情干,就琢磨着弄点现代的医学常识出来。空间里有不少材料都可以拿来用,没穿越以前,陆时安就经常脑洞大开,觉得空间是末世的标配时,为了防止受伤没有药,不会自救,很是收集了不少医书,药物和针筒,打点滴的工具等等。

    其实到现在也没用上,有灵泉加持,他的身体一直很好,家里两个弟弟也一直没怎么生过病。

    但是自己没用,不代表别人没用。把一些讲卫生,和处理伤口需要注意的事项写出来,让大家看看,也是很有好处的。

    这个时代居然也有防治天花的方法,在大殷,这种方法早就被太医找出来了。然后传到民间,大殷的第一代皇帝还因为这个被百姓称为“天选之君”,而那个太医也记入了史书上。

    而且大殷还能找到一种草药,对于天花,水痘之类的疾病都有治疗作用。总之,在大殷,生病了,多数情况下跟平时的卫生习惯有关。陆时安觉得这样的情况可以避免。

    写出来这些并不难,因为只要把材料照着抄一下就行。没过几天,陆时安就整理好了。这次是直接拿到医馆,先给大夫看,然后改掉一些古人没办法理解的东西,比如把病菌改成“晦气”,这样就比较容易被人接受了。

    陆时安整理出来的《疾病预防与治疗》,很受医馆的欢迎。陆时安直接一个医馆给一册,然后自己出钱印制出来,分发出去。很多人都相信里面说的话,比如干净一些会少生病,不喝生水可以活得更长。

    “这书写得有道理,我见过一个人一直喝生水,后来说肠子痛,早早就死了。”

    “对,我家娃娃,咳嗽喝点枇杷叶熬的水,也很管用。”

    “哮喘,原来除了吃药,还能用什么口罩来阻隔秽物啊!”

    ……

    效果很明显,反正不要钱,不识字的也都会找别人念出来。

    陆时安不管别人怎么想的,总之该做的他都做了,就看别人会不会对他们自己的生命负责了。

    第62章

    时间过得很快, 转眼间, 棉花已经可以采摘了。陆时安特地做了弹棉花的机器, 需要两三个人配合就能弹棉花做成棉被。做出来的棉被和现代的差别不大, 厚实温暖。

    陆时安做了许多床, 打算先送给皇帝两整套,再送安阳城城主等人一套。亲戚朋友都有份, 但是除了皇帝以外,其他人都只有一套。毕竟棉花还要留种, 数量不算多。

    棉花不像玉米,结的那么多。如今连一国之君都对玉米感兴趣,所以百姓也都喜爱食用这个新鲜的粮食了。玉米无论是蒸还是煮,它的口感都是香香糯糯的, 还泛着清甜。连玉米杆子吃起来也是甜津津的, 不少孩子就喜欢把玉米杆子□□放在嘴巴里像吃甘蔗一样去嚼着玉米杆子。虽然现在日子不算难过, 但是糖对于很多人家来说,还是很少能吃够的。

    陆时安以前不太喜欢吃玉米面, 但是来到古代,这个身体似乎非常喜欢,这种心里不喜欢但是身体却喜欢的感觉真的有点神奇。所以程玉就经常能够观察到大哥一边皱着眉头,一边干掉了一盘又一盘的玉米面烙的饼子。

    玉米和棉花的作用,陈皇是彻底知道了。他甚至很感谢陆时安,要不是他, 估计棉花的作用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被发觉。

    棉花摘下来之后, 要去轧棉花, 把棉花里面的棉籽去掉,然后用弹棉花的机器弹熟,变成棉条,后来就可以纺棉花了。纺棉花需要纺车,纺车大殷是有的,都是很传统的那种,但是陆时安知道目前用这种最合适,不怎么费劲,就能纺出布来。纯手工的棉布,现代很少能穿到了。纺好了的线,先拿去染色,再把线缠在筒子上,在织布机上放在正确的位置,就可以织出棉布了。

    棉布做成成衣还需要一些时日,陆时安想,要是有缝纫机就好了,有了缝纫机,做衣服简直不能更快了。说做就做,陆时安一头扎进空间,迅速翻找历史书和其他杂书。

    他记得工业革命的时候,欧洲率先发明了缝纫机。好几种都是手摇版的,不过,陆时安觉得,还是脚踏式的缝纫机,比较合适。到时候,大殷的小娘子们的彩礼或者嫁妆都是要发生改变的了。比如,一架必不可少的缝纫机。

    关于缝纫机,陆时安也是有印象的,记得以前奶奶家就有一架保养得很好的缝纫机。奶奶会将它擦拭得干干净净的,还会用一块布蒙起来,宝贝得不得了。据说是爷爷送她的彩礼之一,所以很是宝贵。

    陆时安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再建一个厂,专门生产缝纫机。就把场地建在安阳城,场地便宜,人也够多。工厂先不着急,先把自家用的缝纫机做出来再说。

    缝纫机的结构还是别其他东西要复杂一些的,陆时安找了许多资料,才勉强做出来一架。等他做完,陆时安三兄弟的成衣全都做好收好了。

    以前用绢或者麻做的衣服,能穿是能穿,就是总感觉缺了点什么。现在看程玉穿上纯白色棉质长衫,越发显得他面如冠玉,唇红齿白。总之程玉身上气质更加凸显出来了,温文尔雅,列松如翠。

    陆时安想,要是现在在现代的话,程玉的长相真的可以去当个演员了,这个长相,真的是小鲜r_ou_中最受欢迎的了,满满的都是仙气。

    见大哥看他穿了新衣服,程玉不好意思道:“怎么样?好看吗?”村里的绣娘说好看,这件衣服在领口、袖口处还绣了竹叶,看起来确实很不错。再加上棉布做的衣服,柔软舒适,程玉很是喜欢。

    “还看,你穿什么都好看。”陆时安看着程玉,眼里满是欣赏。

    他还有两身睡袍,一件青色,一件月白色,都很舒服。还好大哥知道棉花怎么处理,要不然,想穿也穿不着这样的衣服。

    皇庄也是种了不少棉花的,但是那些太监觉得棉花不能吃,也不够好看,种那么多棉花做什么?于是种的居然还没有陆时安的多,导致皇帝生了很大的气。后宫妃子找他要,他本来也很高兴,就干干脆脆的答应了,没想到到头来这些狗奴才告诉他棉花不够,做出来的棉质衣服不够分。

    不够分那就没办法了,这次宫里得脸的才分到棉质布料和棉质宫裙,皇帝自己也还想要呢。

    陆时安上道地给他做了两床垫被,两床盖被,还有两个棉做的枕头。现在正合用,晚上不用火炕也是很暖和的。

    皇帝以前从来没有枕过这么柔软的枕头,因为他的枕头多是玉枕,金丝为面,软玉镶框,看起来华贵,其实还不如棉花枕头来的舒服。这几天枕上这样的枕头,连觉都睡得很好。

    当初陆时安种棉花的时候,就有不少村人好奇这是什么,一看现在陆时安做的棉衣棉布,就羡慕得不得了。陆时安虽然有心送他们一些,但是确实不太够,只能稍微匀一些棉花籽给他们,叫他们来年再种。其实,一直以来,他都只想着棉花做棉衣来御寒,事实上,做成棉袄的,不一定非要棉花呀,家里如果养鸭养鹅,完全可以用鸭绒鹅绒做羽绒服的嘛。

    马上这一年就要过去了,过年的时候一定会有不少人杀鸭宰鹅,自家也养了不少。陆时安缓缓地把目光放在了将军这只大鹅身上,估摸一下一只鹅大约有多少鹅绒,将军见陆时安眼神不对,少有地犯怂,往鹅舍里钻。

    天气真的冷,好想吃火锅啊。陆时安觉得,先不想这些东西了,左右自己什么都不缺。今天叫家里的厨娘把羊r_ou_切成薄片,再弄点蔬菜,菌菇,鱼r_ou_片,鱼丸下火锅吃。家里两个吃辣都不太行,所以吃的还是鸳鸯火锅。半锅是大骨汤,半锅是麻辣鲜香的羊r_ou_汤。

    可惜这里不能宰杀牛r_ou_,毕竟牛还是很重要的动物,想吃很多牛r_ou_基本没可能。不过倒是能吃到鹿r_ou_,每每有猎户打猎,总能打到鹿,鹿角可以卖钱,鹿血也可以,鹿r_ou_就更不用说了。陆时安只是偶尔买上一些,毕竟鹿r_ou_吃了,太补,身体受不了。

    今天陆时安就弄了点鹿r_ou_,像做牛排一样将鹿r_ou_处理了,还加了些柠檬调味,总之味道相当不错。

    导致晚上看到程玉洗过澡之后的那张微红的脸和ji,ng致的锁骨后,他十分丢脸的流了鼻血

    果然不能吃,鹿r_ou_还是太补了,不适合他这样血气方刚的少年吃,吃了晚上也很受罪。

    可怕的是,程玉还不知道流鼻血的含义。还上前给陆时安擦鼻血,陆时安眼睛都有些发红了。

    好香的身体。程玉身上有股香气,引着他不停去嗅。少年的身体总是纤细又有韧劲的,薄薄的肌r_ou_,平均的覆在身体上,隔着衣服也能感知他的美好。

    陆时安一把揽住程玉的腰,程玉又是害羞又是担心,“大哥,你到底,你到底怎么了?”他有些喘不气起来了。

    后腰就是一双滚烫的手,大哥的脸就贴在他的肚子上,他们几乎像是黏在了一起一样。

    程玉觉得自己的身体也开始烫了起来,他觉得自己好热,从腰腹热到脸上,他听到大哥在微微喘息,不知道为什么,他也很想喘息。两个人身上穿的衣服都不多,这样贴在一起,让他浑身都在发软。

    陆时安把程玉一把抱在了床上,他的双膝支在程玉的左右,没有给程玉任何物理上的压力,但是程玉却觉得自己很紧张。

    陆时安没别的意思,只是想非礼一下嫩生生的小玉。他先是亲吻着程玉的额头,再是面庞,最后是嘴巴。

    程玉感受到了今晚的吻不一样,今晚的吻既有珍视,也有欲望的成分。所以既缠绵又霸道,吻得程玉泪水都出来了,喘息不已。

    陆时安没有继续下去。

    亲吻还是可以的,要做别的,实在不合适。毕竟两个身体都还小,继续亲下去,他也不知道会做出什么禽兽的事情来。

    所以他放开了程玉,下床倒了两杯茶水,慢慢地喝点降火的苦荞茶。程玉倒是不需要这个,只要陆时安能不欺负他,他就能自己慢慢地冷静下来。

    他们像往常一样,相拥着入眠。

    程玉是喜欢陆时安这样吻着他的,但是他从来都不好意思说出口,这样的吻叫他觉得舒服,有种被拥有的感觉。

    羽绒服也很容易做,而且比棉衣更加轻便些。穿在身上一点都不冷,就是刚穿的几天味道有些怪,穿久了就好了。

    村里人都很好奇,因为里面装的东西,内行人一看就知道了。这里面的材料,既不像芦花还有碎步,也不像棉花。

    陆时安一说是鹅绒,鸭绒,他们就全部知道了。

    于是,将军——陆时安家脾气最暴躁,胆子也最大的成员,惊讶地发现村里的鹅兄弟都被剥了衣裳,在寒风中准备宰杀

    所以,陆时安他们也发现了,将军近期的改变。它变得异常听话,在家里也很少作威作福了,只要陆时安一叫它,它就会飞速跑过来。比豆糕还要听话些。

    第63章 不要忽略作话,有小剧场!

    冬天事情不算多, 很多人在家里没事情做, 就会出去打打零工, 冬天的零工也是很好找的。

    陆时安打算现在就在安阳城郊区建个厂, 生产缝纫机。现在做一件衣服费时太多, 虽然手工的确实不错, 但是对于人来说,还是省一点功夫,省一点力气划算些。

    缝纫机厂运营方式差不多和现代靠齐, 流水线式生产,职工有节假日, 还有免费工作餐。工资一个月一节, 一个车间一个车间主任, 还设全勤奖。总之待遇还是很不错的,比现代一些黑心企业好多了。

    要是这里发展得好,说不定还能使这边的房价变高。人一多,商家就会来这边做生意。所以陆时安还在安阳城西郊买了不少地,资金充足, 发展得好的话就准备盖房子, 商铺。这要是能好好经营,假以时日, 说不定不会比安阳城内差很多。

    陆时安美滋滋地想,要是这边发展的好, 那自己手上的这些地皮可就值钱了, 到时候做个潇洒的包租公, 也是很不错的。

    但是他在这里建房,还是有许多人不看好的。之前觉得陆时安很有前途的商人看见陆时安做的这个决定,就开始怀疑自己的眼光。

    “在这里做生意?他是想把东西卖给野鸭子吗?”在安阳城有至少十家大店铺的原家就很不看好陆时安花这么大的代价,跑到安阳城郊区做生意。

    不过,一个消息灵通的布商道:“据说是又想出了一个好东西,想造出来卖呢!”陆时安不是旁人能猜测的,毕竟当初觉得他不过是个ru臭未干的小子,赚不了什么钱,几天就会赔本灰溜溜回老家的人都被打了脸。如今陆时安在安阳城的名声,还有赚钱的能力,都让人嫉妒。

    本来那陆时安只打算在这里开两家奶茶店,但是没想到居然有人让陆时安再开两家,原因是他们嫌两家不够,每次都要跑老远买,还要排很长的队。

    你看看,别人都是开店请别人捧场,他是自己不乐意开店,别人求着他开。这就是差距,这就是区别。

    总之,这个布商觉得陆时安就是一个风向,跟着他走,一准有r_ou_吃,所以就悄咪咪地跟着陆时安买了一些地皮。离陆时安建厂的地方不算很远,没有陆时安买的位置好,但是也是相当不错的地方了。

    他想着,亏了就亏了,反正有地在那里,也不算特别亏。做生意嘛,老是害怕亏本,也走不长远的。

    他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和他一样,也是表面一副不赞成,其实私底下早就跟风跑到那边经营了这些糟老头子,一个一个都坏得很。 陆时安知道有一批人跟着他买了地,但是也不是很在意,他巴不得有人和他一起投资这里,人多了,很多事情就好办了。这片地人一多,利益就会纠结在一起,陆时安也好施展拳脚,向他们谋求合作。

    程玉也在忙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开一家印刷厂。大殷的印刷技术实在不行,又慢又麻烦。本来陆时安不是很了解,现在听程玉抱怨多了,就觉得这个问题不解决也不太好。如今正是皇帝看他非常顺眼的时候,稍微做出点事情来,想必皇帝也会为他兜着。

    活字印刷术这里还没有,陆时安觉得虽然把这个弄出来,可能会让那些士族不高兴,但是印刷术还是要弄出来的,印刷术一旦出来,书的价格一定会低很多,寒门里愿意读书的就更多了。这是大势所趋的事情,陆时安觉得自己不过是加快进程罢了。

    杜典一直和他有联系,据说现在正在研究水车的事情,陆时安没想着cha手,说不定他能弄出来一个非常适合大殷的水车呢?陆时安觉得这个时代还是有不少东西做的都比后世甚至要好,自己cha手过多反而不妙。

    就让他先折腾着,陆时安自己坐等结果就行。不过一些小提议还是可以给的,关于物理上的力的知识,也能灌输给他。

    关于农事,陈皇还是很在乎的。杜典现在在工部过得很好,想要资金马上就有人送到手边。家里的长辈们现在也不觉得他做的都是些奇技 y  巧的事情了,能得到陈皇的看重,就算是研究奇技 y  巧又如何?他们杜家,以前没有遇到先帝前,虽是士族,但是十分困苦,被其他势力圈子排除在外。后来陪着先帝吃苦,才有如今的杜家。能得皇帝看重,才是他们杜家的生存之道。

    “大哥,他们都说你这次一定会赔本哩!”陆时恒眨巴眼睛,看着大哥在那里忙活着。

    陆时安哼哼笑了:“你觉得我会赔本吗?”

    陆时恒歪了歪脑袋:“应该不会吧!”大哥做了这么久的生意,连福利院都没亏本过。

    陆时安道:“要是亏了怎么办?”

    陆时恒毫不担心:“亏了就叫二哥养你!”二哥也是很有钱的,现在还在开店呢!而且二哥的爹爹很有钱!

    陆时安一听,看了眼程玉,再看看一本正经的陆时恒,想着,其实吃软饭也不错,虽然有点丢脸,但是确实还挺舒服的。看看陆时恒就知道了,每天就看看书写写字,根本不用自己赚钱,还一副很踏实的感觉。

    算了算了,自己还没有到退休的年龄。至于陆时恒,等他再大一些,能考上就继续考,考不上,就要逼着他养活自己了。虽然陆时恒还看不出有做米虫的天赋,但是防微杜渐还是必须的。

    程玉一脸认真道:“大哥,假如你亏本了,我就养你吧!不要担心。”

    陆时安心想,要是我大赚特赚,程玉却亏本了,要还债,他就拿出一大笔钱,然后诱惑他:“主动亲我一口,就给你一千两银票,乖乖听话,就帮你还债”

    想想也是美滋滋。

    算了,程伯父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不过以后玩玩情趣逼着程玉念羞耻台词也还行

    程玉看到陆时安不说话,盯着他笑得很诡异,就轻轻拍了拍陆时安。陆时安一下子惊醒,擦了擦并不存在口水,充满斗志地继续手里的活计。赶紧把技术确定下来,形成一套完整的程序,他已经迫不及待要完成这件事了。一想到这个时代能够出现有现代化特质的东西,他就有些激动。

    虽然这一切都不算他想出来的,但是传播也算是一大功绩了。

    厂房估计要到年后建成了,毕竟这是个相当大的厂房。还有员工宿舍也要建,员工健身场所也是需要的。

    陆时安也不是黑心商人,也不是扒皮资本家。员工心情好,生产积极性也好一些。所以工资方面,基础工资不打算给低。

    现代一些老板,老是抱怨员工不负责任,没有积极性。其实那都不是好老板,真正的好老板,好公司,给手底下的人开的工资也是很高的。员工至少能活得不错,不想失去工资,自然就有积极性了。人家要吃饭,你和人家谈理想,人家有积极性就怪了。谁也不是傻子,所以陆时安在现代一看见有新闻说年轻人浮躁,沉淀不下来做好一件事,他就嗤之以鼻。没钱,谁给你办事?年轻人都是很实际的,光靠理想,已经吸引不到他们了。

    不过他倒是不用看别人脸色办事,毕竟在现代的时候,他的钱也是很多的。学校也很看重他,毕竟他懂得多,是个万金油教授。哪里缺教授教课,就能把他调过去。全能型人才,校长给他开的工资极高,生怕惹他不乐意,回家不教了。

    厂房建好了,招工的事情也要着手了。陆时安的表哥陆青已经不在做杂酱面的生意了,陆时安打算请他来帮忙管理厂房。做生意的人,接触的人多,而且陆青是个十分勤勉老实的人,有自己处事的一套方法,能力长相品德样样不缺,陆时安也信任他。这个缝纫机厂,他不来,陆时安也不知道找谁来帮忙了。彭山也被送到城郊那边看着进度,总之一忙就都忙了起来,跟陆时安关系近的,基本都忙了起来。

    如今修路的俘虏非常不舒服,大冬天的去修路,手脸都冻坏了,每天也就吃个囫囵半饱。看他们这么惨,本来每天去路边打卡扔菜叶子臭ji蛋的人也不去了。算了,修好路,也算是赎罪了。

    这些俘虏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其实在这里修路也没什么不好的,每天还有东西吃,有地方住,也还行了。他们在越禄没钱交抵押徭役的钱,过得还不如这个呢,要不是妻儿在越禄,他们都想干脆来这边住下了。

    越禄国的平民,没有什么太多家国观念,他们更加倾向于哪里过得好,就在哪里过。不过他们也很尊重规则,能适应任何一个地方的规矩。比如这群俘虏,知道自己的国家输了,面对大殷的百姓的谩骂,其实很少有怨恨的时候。输了就是输了,骂就骂吧,要是相反的结果,他们估计也是这样的。

    陆时安给程玉的订亲礼已经交接完毕了,就是奶茶店还有那个羊奶加工厂的分成,都给了程玉。听起来好像不是很多,但月利润是很高的,比程玉的书画店赚得多很多。

    程玉本来不想要,毕竟奶茶店他也没出力,陆时安非要他收下,他害怕大哥生气,就只能收下了。

    陆时恒马上就要考童生了,他没什么负担,家里有先生教他,村学的先生也一直盯着他,他还要做房家族学先生布置的课业,可以说每天都累成狗,一点都不像大哥想的那样轻松。不过这样学习也是有好处的,至少童生一定能考上。

    他还不知道陆时安想把他弄到市井上锻炼,还在美滋滋地想着,自己如果考上了功名,大哥就不能再说一些打击他的话了,自己也是个有身份的人了,不要面子的嘛。

    可惜,他不知道一个叫“你大哥还是你大哥”的道理。

    第64章

    福利院来了不少孩子,都是战场上父亲死去了, 家里亲戚条件不好, 养不活他们, 或者压根不想养他们, 母亲被亲族接走改嫁, 无人教养的孩子。

    陆时安第一次看见他们的时候,仿佛看到当初听到爸妈都去世的自己,满眼无措, 看不见前路, 只想找个地方舔舐伤口。

    但是这个过程,只有靠自己度过。没有人能帮助到你,这个时候,就应该明白, 即便你还是个孩子,也已经必须自己面对生活了。你可以悲恸,可以感伤,唯一关心你的人已经离去,时间不会为任何人停留。陆时安能做的, 只是暂时给他们提供一个地方,其他的, 还是要靠他们自己。

    褚志是年前送来的,他家在新成县, 大过年的时候, 母亲就因病去世了。他不算小了, 如今也有九岁。舅舅软弱,舅妈强势,舅妈不愿意养他,他也没办法在这个家好好过下去。索性,就把家里不多的银子带着,房子锁住,头也不回地自己来到京城。如今父亲战死,母亲去世,自己做任何决定,都不会有人关心了。

    福利院他是听过的。他打算现在先在这里住一段时间,这里要是不好,实在不行,他就出去找活干,他人小,想必吃不了什么东西,只要等他长大了,就好了。他天真的这样想着。

    但是在这里呆了几天,他就喜欢上了这里。这里的大娘们虽然有的比较凶悍,但是每天都会给他们起早烧水,冬天他们洗不动的大棉衣,也是这些大娘洗的。

    门卫伯伯们还会给他们讲故事。

    他们每天都是要学习的。这里有个叫陆时安的人,自称院长。他看起来好年轻,长得也很好。福利院的孩子都十分想得到他的关注,在这里的所有温情,都是这个郎君给予的。他们虽小,但是该知道的也都是知道的。

    褚志觉得自己在家里吃的伙食,都不如在这边吃的。而且每天都有辅食吃,还能学手艺,做活攒钱。这全凭自愿,渠道是陆郎君给他们找的。他们这些大一些的孩子,就能接一点小活做了。褚志基本做的是玩具厂的活计,偶尔也去奶茶店帮忙。总之一个月起码也能攒五六十文钱,毕竟吃食他们是不用花钱的。

    褚志这个孩子,陆时安印象很深。他觉得这个孩子是所有孩子中最有打算的一个,且很会照顾人。人品也很不错,据说有人曾经问他恨不恨自己的舅舅舅母。

    他道:“舅舅、舅母都很好,只是他们实在有心无力。当初母亲生病,舅舅舅母也出了很大力气了,不敢奢求更多。”这是他发自内心的想法,陆时安就觉得他是个懂得感恩的人,且能力不错。私底下格外关注他,打算到时候直接给他介绍一个合适他的工作。

    院里几个捣蛋的,渐渐也被管教得好些了,没办法,每周都有奖励发,为了奖励,他们也要好好表现啊!听话着听话着,一些坏毛病就都改掉了。有时院里的大娘取笑他们先前的作为,他们也知道不好意思了。

    “大哥,过年了,这些孩子还是要去店里帮忙吗?”程玉看着一群孩子去石头村各个店里,准备干活,开口问道。

    “哦,这不是帮忙,这是赚钱哩!而且他们家人都不在,现在赚些银钱,以后离开福利院也好生活。”再说了,忙碌一些,也能少想些事情,过年见不到家人的人,这个年也是很难过的。

    程玉理解的点点头,“不过请他们来吃顿饭也是可以的。”他的养父母去世,还有大哥和小弟,这些孩子的亲人都不在身边,也是怪可怜的。不是每个孩子都在石头村做活,还有的去了安阳城还有京城。所以家里地方够用,请他们吃一顿饭是没问题的。

    陆时安点点头,“你决定就好。”程玉高兴请就请吧,反正不用程玉动手烧菜,他也同情那些孩子。

    过年了,陆时安十六,程玉十五,陆时恒也有十一岁了。时间很快,陆时安身上现代的因素并没有随着时间消失,而程玉和陆时恒也深受了他的影响。这一年他们依然过得很充实,也很安宁。

    程玉已经正式长大了,空间的秘密,陆时安不打算再继续瞒下去了。陆时恒也可以知道空间的存在,这个时代的十一岁,代表着他即将可以承担家庭的部分责任,而不像现代的十一岁,还能继续和家里人撒娇。

    这天晚上,陆时安就把程玉和陆时恒统统叫到自己的房间里秘密建的密室里来,神情严肃地看着他们,把他们看得心里毛毛的。他们知道这个密室,但是很少来。

    陆时恒咽了咽口水,“大哥,你不会真的破产了吧?”这么严肃,真的让他害怕。

    陆时安:“”

    程玉也一脸紧张,他知道不是破产,不知道是不是发生了什么特别严重的事情。

    陆时安轻轻咳嗽一声:“咳咳,是这样的。我有个秘密,你们要不要知道?”

    陆时恒严肃道:“既然是秘密,大哥自己知道不就行了?为何要告诉我们?”

    陆时安板着脸:“那你还要不要听了?”

    陆时恒:“要听。”不听白不听。

    陆时安道:“我曾经有个奇遇,得到一块美玉,里面有一方空间,土地百余亩,还有一口灵泉。”

    程玉想想有时家里明明没有的东西,大哥都能及时补充上,还有家里的银子放置的地方

    虽然难以让人相信,但是他们不得不相信,大哥是真的有奇遇。但是那又如何呢?这是大哥的机缘,他们能有今天,都是仰仗大哥c,ao持。他们只会为大哥感到高兴,其余就是好奇,再没有别的心思。大哥愿意把这个惊天的秘密说出来,是真的将他们视为最信重的人,他们既不会嫉妒,也不会将这个秘密告诉别人。

    陆时恒好奇道:“大哥,那方空间,只有你一人能进去吗?”他也好想进去瞧瞧,就是不知道可不可以。

    陆时安只握着两个人的手,意念一动,就把他们全带到空间里来了。

    程玉惊讶地看着空间里面生长着这么多粮食,蔬菜。杂物也有很多,有些是他没有见过的,书籍也很多,而且上面的字,他少有认识的。

    陆时安道:“我曾神游天外,看到另外一方世界。还记得我头摔破的那时候吗?昏迷的期间,我的魂体在那方世界,见到许多不曾见过的东西,醒来,便有了这个空间和这些杂物。”

    陆时安没有把原主已经死去的事情告诉他们,斯人已去,可是他们还要好好活下去。这件事,他会一直埋在心底,不会叫任何人知道。

    “咦,这边怎么还有个琉璃屋?大哥,这个小屋我们可以进去看看吗?”程玉好奇地摸摸这个小屋的外壁,摸起来有点凉,推了推门,好像也推不开。

    “这个进不去,我试了好久了。”墙体倒是一年比一年薄了,不知道这个东西到底有什么用,难道会出现比灵泉更好的东西吗?

    程玉和陆时恒都知道空间里最宝贝的就是灵泉水了,难怪这么些年来,他们都没有生过病。他们对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这个空间,外人是不能知道了。否则,大哥就别想活着了。

    第65章

    知道空间的存在后,程玉也会时不时地被陆时安带入空间里, 收拾东西或者一起收割粮食。陆时安觉得, 空间被程玉他们知道后, 真的轻松多了。

    以前不敢拿出来的水果零食什么的, 都干趁人不在时拿出来一起分享。陆时恒彻底被现代的雪碧可乐还有薯片等等零食收买了, 原来以为大哥做出来的点心已经很好吃了,没想到还有更加美味的东西存在。

    程玉也特别喜欢陆时安喂给他的奶糖,还有巧克力。不知道大哥神游的世界到底有多美好, 但是吃了这些从那方世界出来, 而且据说到处都是这些吃的,一点都不稀奇时,他还是狠狠震惊了一把。

    陆时安以一种特别怀念的语气,和程玉说起花国。

    “那个地方, 道路很平坦,再高的山,也能在上面修路;晚上时,路灯会亮起来,不像这里, 街道上一到晚上就漆黑一片;那里平民不需要向别人下跪,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男孩女孩都可以读书, 国家会给钱……”

    程玉觉得大哥的神情里仿佛不只有向往,还有一种更深刻的感情在里面。

    程玉道:“大哥, 怎么了?”为什么突然觉得你很难过, 而且离我很远。

    陆时安笑了笑:“没什么, 真的很想带你去那个世界。”要是还能回到现代,那么他也是希望能带着家人一起去的。自己在这里已经有一个家了,独自回去,倒不如不回。

    “大哥,刚刚你在想什么?”程玉几乎没有看过陆时安消极的样子,心里有点难过。

    “我在想,嗯,你主动亲我一口就好了,小玉还没有怎么主动过。”老司机套路很深,一点一点诱骗没经验又心软的小年轻,表面显得可怜兮兮,其实内心已经在露出邪恶的微笑。

    小年轻觉得有点难为情,但是还是上当了。程玉轻轻走到陆时安跟前,他的眼睛乌黑明亮,里面只装着陆时安。他软软地把自己送到陆时安跟前,有些不太熟练地吻了吻陆时安的唇。

    陆时安本来还有些遗憾,但是现在哪里有空想这些呢?他把程玉抱在怀里,吻细细密密地落在程玉的脸上,脖子上。

    无论在哪里,有程玉就好了。这里也很好,至少他觉得温暖。给他归属感的人就在眼前。

    程玉被他吻得很有感觉,几乎压不住从喉咙里溢出的舒服的呻吟,某一处已经微微凸起,他甚至忍不住想去触碰。

    陆时安似乎是感知到了他的需求,微微一笑,悄悄把手伸到他最ji,ng神的地方……

    一会儿,程玉颤抖着身体,把自己的脸埋在陆时安的怀里。

    陆时安见他不好意思,也不说话,只是轻轻抱着他,直到他的身体平复下来,不再颤抖,才问道:“舒服吗?”

    程玉是个坦率的人,虽然很不好意思,但是还是小声回答了:“舒服。”

    陆时安不打算继续问下去,他自己也很难受,后来看着程玉舒服了,他就没有这么躁动了,青春期,躁动一点很正常。他昨晚才做了有颜色的梦,所以现在不能再想这挡子事了。

    程玉的腿有点打颤,陆时安抱着他离开了空间。虽然陆时安知道程玉是男孩子,但是还是忍不住自己心中对于程玉的怜爱。而程玉也因为这份怜爱更加依赖陆时安。

    京城的路已经修的七七八八了,道路上的扬尘明显少多了,垃圾也少了许多。

    上面看到了陆时安写的关于卫生的小册子后,就知道脏乱的环境会滋生疾病,鼠患等等。所以还专门派人来盯着每户人家的门口,如果过于脏乱,就要罚些银钱。

    这下每个人都要把自己门前的卫生弄好了,本来不习惯,后来干净惯了,就不用别人看着了。

    目前安阳城也在修路,只是因为修的稍微迟了点,所以进度并没有很快。石头村里的路是陆时安他们村里的人一起集资修的,而且找的也是村里的匠人。他们想早一点修好,春天播种时也方便一些。

    这个官府可不管,能自己修他们倒是乐个清闲。有些有钱的地方,听说石头村修路,还把参与修路的人的名字都写在了功德碑上,一个一个也都动了心。

    富豪是不在乎一点小钱的,而且修路于他们也有益。最重要的是,官府承认因为修路立下的功德碑,这些名字都是登记在册的。他们激动坏了,立马开始集资修路。

    这时候,各地修路事宜已经敲定好了。到处都在动工,水泥方子已经公开,居然也有人用水泥建房了。不过都是平民这么做,因为水泥的价格不算贵。

    福利院已经有孩子年满十三了,他们这样的孩子来到福利院时就将近十三了。陆时安觉得他们的手艺还没有学完,就允许他们跟随着陆同做事情。别的不说,跑跑腿是可以的。要是想学更多的,就要靠自己努力了。石头村的村学倒是可以一试,这个看个人志向,陆时安并不强求。

    皇帝看着京城已经修好了的道路,有些感慨:“当年打仗的时候,要是都是这个路,恐怕要舒服很多吧。”原来的路,光站在上面都是累人的,路上坑坑洼洼,行军的士兵深受其苦。能活下来就很不错了,哪里奢求过平坦的道路呢?

    土豆、玉米还有棉花的出现,使他心情很好。即使在上朝的时候,那些大臣们还是会向往常一样,该吵闹还是会吵闹,他也不生气。如今他对朝局的掌握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了,再吵也波及不上他。

    该把握的东西,都在手里好好攥着呢。

    二月举行童试。大殷的童试是三年两试,就是三年内通过科试和岁试。本来应该是一年一次的,但是皇帝的提议被大臣们驳回了。经费不足,人手不足。反正什么原因都搬了上来,皇帝不得不妥协。

    陆时恒就是要过科试的人。

    他感觉压力有点大啊,明明自己本应该成为最闲适的人,可是家里最累的反而是他。

    他已经在家里人和伙伴们面前夸下海口,说区区科试而已,不算什么。如今假如没考过,或者名落孙山,那可就丢脸了。

    陆时安心说:“小兔崽子,考不上我们再说。敢在外面如此吹牛,看你下次还敢不敢这样了。”如今只是说了关于成绩的大话,说不定科试他可以通过,要是说了别的,比如一定会考上举人,那不是更糟糕吗?

    做人还是要低调啊。

    总之陆时恒自己夸下的海口,自己去填。陆时安一点都不同情他。

    陆时恒嘟囔道:“说好的孔怀之情呢?”

    陆时安:“对不起,没有。去看书,别老当蜡烛照亮我们了,谢谢。”

    这一年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发生。天灾很少,战事很少,好事倒是有许多。

    从官员的统计来看,这一年因为饥饿死去的人少了许多。

    棉花一普及,大家就意识到它的好处。棉布价格在市面上一点都不贵,贵族也很喜爱它。缝纫机也受到了广大娘子军的热爱,它被卖到了各地,陆时安的缝纫机厂也往别处开了一家。

    缝纫机的核心技术在陆时安手里,但是没有人敢去抢夺。毕竟陆时安虽然是个白身,但是背后站的是皇帝。还有很多与他交好的大佬站在他背后。

    陆时安所付出的,不过是一些股份罢了。朝廷给他大开方便之门,他的生意就没有亏本过。

    一开始,大家都不知道这个缝纫机的好处。陆时安甚至一架都没有卖出去,直到陆时安找了几个颜值很高的绣娘在大街上展示,还当众抽奖,大家才知道这个看起来很高端的东西到底这么用。

    一个裁缝店老板看到了缝纫机的好处,当即就买了一架回去。后来家里颇有些银钱的的人家也买了一台。

    缝纫机的效率那自是不用说,那个买了缝纫机的裁缝店老板,后来因为接的活越来越多,甚至开了好几家分店,缝纫机的钱早就赚了回来。

    后来,大家就开始跟风买了。缝纫机c,ao作简单,容易上手,家里但凡是心疼娘子或者心疼自己娘亲的人都会买,因为有了它,就再也不用她们一针一线地手缝了。

    安阳城那边的缝纫机厂,也成了极为受欢迎的地方。商人都想分一杯羹,于是都向这边进货。安阳城西郊这边地价水涨船高,早早地跟着陆时安买地的人都笑死了。

    那些嘲笑过陆时安的人这会子都快要被自己气死了,还骂别人什么眼光,真的是一张脸被打得啪啪响的。

    陆时安的缝纫机厂收的员工多,据说每个员工月上交一些银钱,作为以后的房钱存在陆时安这里,陆时安在这里造员工宿舍,就能把独栋的房子直接用很少的银钱卖给他们。他们都不敢相信,这房子,是能给就给的吗?陆时安他也不怕亏本?

    虽然不是现在兑现,但是陆时安的人品大家都是知道的,所以没有人不相信。

    福利院倒也新设了几处,有一处设在南边。虽然陆时安不能亲自去,寻找代理人还是能找到的。

    像慈善机构这样的存在,什么时候,在哪里都是不嫌多的。

    第66章

    陆时安也没有想到自己能做成这么多事,本来只是想给在战场上受过伤的战士提供一份简单的工作, 但是没想到真的能够发展成一个快递公司和一个外卖公司。

    那些本来在家里颓废着过着靠家人养活的残疾士兵, 听说送外卖是个不错的活计, 而且不需要什么技术,只需要认路就行,就到陆时安的店里报名了。

    一开始只要每天固定地把店里的货送给某几家, 后来预约的人越来越多, 到点就要开始忙活了。

    人对新鲜事物的接受度其实没有那么低, 而且即使是古代也是有宅男这种生物存在的。所以外卖一出现, 就受到了他们的强烈欢迎。陆时安开的奶茶店每天都能收到一大笔预约,然后由店里的人准备好奶茶, 叫外卖的员工送过去。

    后来, 连其他店也开始想开启外卖服务。只是试过以后发现很多外卖员不是人品不行, 就是认路不行,出现了很多问题, 就打算厚着脸皮问陆时安借。

    陆时安想着,就当自己开了家外卖公司, 比如说某团就行,于是又招了许多外卖员,还做了专门的培训。

    陆时安这里负责付给外卖员底薪,但是用外卖的店家需要支付平台的费用,才能在陆时安这里挂上号, 能够用陆时安培训的外卖员。

    而且, 陆时安这里有外卖员的身份信息, 不用担心是骗子和能力不行的人。总之平台的费用是有点贵,但是京城这边的常住居民已经开始适应这种模式了,就很难不加入到这里来。而且这些使用外卖员的老板发现了,自从用了外卖员后,生意明显变好了,就更加不在乎这些平台费了。

    安阳城这边也是差不多的情况,总之虽然在这个时代的外卖不像现代那样普及,方便,但是对于原始消费方式还是产生了一定的冲击的。年轻人在一起聚会,不愿意吃家里一成不变的宴席,想吃点别的怎么办?那就提前在各家预约好,无论是吃食的种类,还是送到的时间,都可以提前说,然后外卖员到点了送过来。方便新颖,不用自己受累。

    可惜只能在离家不算特别远的地方点,要不然,外卖也无法送到。

    陆时安觉得外卖最重要的就是快,但是要每个外卖员配上一匹马或者驴也不太现实,就专门造出了自行车还有三轮车。

    本来他以为自行车成本会比较高,车链子造不出来,轮胎也造不出来,技术达不到要求,谁知道把图纸一拿出来,古代版自行车就出现了。原来还有陆时安不知道的一种树,虽然不能用来当铁器,但是它的坚硬的程度完全可以充当车链子的材料。至于轮胎,暂时没办法做成现代这种充气型的,不过用铁来做或者用那种树做成圆轮绝对也是可以用的,只是这种自行车会比现代的要费力。

    橡胶的作用还是很大的,陆时安越来越觉得它得投入运用了。

    几乎每年大殷都会发生洪涝灾害,没有救生衣,救灾救得再快,死亡人数每年只会更多不会更少。橡胶也是可以用来做气垫船救生衣的,所以早点把橡胶种好了,也好把这些东西弄出来。

    像雨靴这种东西,也是靠橡胶生产出来的,到时候下地栽秧的农民就不用担心会被蛇咬了。橡胶对于减震也是很有帮助的,一般马车如果加上橡胶的话,不容易损坏。像现在的水泥地,加点橡胶进去,使用寿命会变得久很多。还有水管之类的,也是常用的,造出来也有利于农业灌溉。甚至医学上的部分用品,也能用橡胶做出来,比如听诊器。不过这个时代要听诊器好像也没什么用,大家都是通过望闻问切看的病。

    陆时安打算先进一批橡胶树,再想办法加以利用。假如这里可以种橡胶树,那就更好了,如果种不活,那就只能靠皇帝运输了。大批生产他实在没办法在运输上投入过多,这个皇帝是个好皇帝,和他说明情况,他绝大部分可能都会是答应下来。

    而且,做好了的商品还能卖到别国去,丰盈国库,大臣也没必要不答应这件事。

    大殷不限制经商,所以国与国之间的生意还是有很多的。

    像陆时安“发明”的曲辕犁,还有杜典做出来的水车水筒等等物事,大殷都会卖到别的地方去。不过不卖成品,卖的是技术。价格很贵,但是别的国家不得不买。没办法,自家没有的东西,想要就得买。

    程玉和陆时安马上就要成婚了。

    这三年,程长郢开始让程玉学着打理自家的生意,因为觉得自己快要老了,这些总是要交给他的,索性就早点让程玉熟练事务。

    程玉推辞了很久,但是程长郢执意要他接手家里的生意。程玉觉得他现在终于知道了什么叫甜蜜的负担,家里的产业太多也不是什么好事。

    陆时安觉得这三年,程玉发生了很大的蜕变,程玉看起来成熟了很多,虽然还是长得有点不食烟火,但其实ji,ng通庶务,连画画的风格都变得成熟了不少。他的那些粉丝,甚至都觉得他已经成亲生孩子了。不过从某方面来说,程玉,确实已经算是已婚人员了。

    这三年虽然他们一直在同居,但是他们一直恪守礼仪,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马上就要成亲了,陆时安就觉得,自己仿佛是在等着拆封一件自己期盼已久的礼物,现在既有紧张,也有幸福。

    这年程玉十八,而他也已经有十九了。

    “大哥,我们今天还进空间吗?药材还在里面放着没采摘呢。”这些药材是他们这些年收集的,有些不易培养,且很珍贵,大哥很珍视它们。

    陆时安注视着他:“你似乎忘记了一件事。”

    程玉脸突然红了,是啊,三天后就成婚了,自己还在惦记着药材。

    “你让我怎么惩罚你好?嗯?”陆时安看起来极为不满,但事实上他在想什么别人都不知道。

    程玉的脸更红了。

    自从他年满十八以后,大哥就会经常找理由“欺负”他,而且每次都是自己理亏,他的力气没有大哥的力气大,所以即使想耍赖也是耍赖不过去的。

    程玉结结巴巴道:“那……那你想怎么惩罚。”

    陆时安看着白天无比干练得在管生意的程玉,伶牙俐齿地和别人谈价格,晚上面对自己就会变成软软的小动物,就觉得这种感觉很奇妙。程玉只会用这样的情态对自己,只要一想到这个,他就会气血上涌,浑身发烫。

    “怎么欺负……”陆时安觉得还是直接用行动做给程玉看比较好,感受到的永远都比听到的更加真实。

    程玉已经说不出来话了,亲亲摸摸对于已经十八岁的他来说,其实已经是经常性的活动了,但是该不好意思还是会不好意思。

    第16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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