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清欢 作者:来风至
正文 第26节
清欢 作者:来风至
第26节
原来在所有已知未知的时间里,我已经和你相遇了千万遍。
(正文完)
番外 人间有味是清欢(一)
钧如晤。
惠书奉悉,如见故人。
简书说,人间别离,千里相隔,如山墜贯通,沟壑长天连绵不绝。故有书信往来,皆欲写人之情衷。
然你我皆修道人士,一二法诀便可顷刻相见,唯有待你沉睡不醒之时,我才能以笔墨赘言。
我醒来时,你与纯钧已破混沌,天道不仁,逆行不悖。千年来,诡谲的命运还是将你推向了它所认为你应在的位置。
我知你不愿被其摆布,但蛮荒一遇,早已冥冥注定。当年鸿钧道人未挥出的一剑,终是由你亲自斩出。愧意满腔,无以言表,唯蔽门潜修,待你归时,与你悬川听江,山海寄此生。
遥忆昆仑之事,千百年来,多成一梦。家师狷介,却未曾想本身已久临深渊,遂成深渊;兄长残念,心已入魔;当年说要行遍世间的梧桐树,如今竟已成身侧好友。含青虽师姐转世,却并未恢复记忆,如今化身成凰,终日盘桓于梧桐高枝,濯饮醴泉。
想来世间万事,自有其定数。
蛮荒初见,恍若隔世。我初临世间,万事懵懂偏执,y差阳错让你再落红尘。
清冷绝孤僻,恰古井寒潭,冷硬不堪。钧如月如光,温柔亦缠绵。
殷勤想来,是清之幸。
北山近日落了一场雪,皎然静谧可见一斑。重明倦怠,但偏生红羽落了满屋。炉前煨了茶,它便蜷缩在氤氲水汽中,摇晃入了眠。
春月夏蝉,秋凉冬雪。
皆是人间好时节。
书短意长,恐不尽言。
借我鸿雁,寄予相思。
惟愿钧归来时,带上人间的三四春意,与我品尝一二。
到来时,清欢只在人间。
你便是人间。
道侣风清谨启。
番外 人间有味是清欢(二)
江祀是个孤儿。
但他原本还是拥有双亲的,只是母亲为人,与身为魔的父亲在一起,凡体被魔气侵蚀,身形日渐消瘦,父亲便成天见的照顾母亲,无暇管他。
于是半魔半人之体的江祀,被迫学会了自食其力。
蛮荒之地,整个六界中最底层的人生活的地方,什么穷凶极恶的人都有。
这些被六界抛弃的边缘人,不知什么时候起,就有了一个共同的名字。
拾荒者。
在这个冷漠而又残酷的世界中,卑微又坚定地活着。
在父亲为母亲的身体辗转奔波之时,江祀有时候饿急了,会在凶兽的手中抢食吃;有时候也会为一个偶然落入蛮荒之地的破法器和人抢得头破血流;若是碰上了更加厉害的拾荒者,他也只能合着血将不甘咽入肚中。
什么是规则?在江祀眼里,拳头才是规则。
然而这个世间,还有比拳头更大的规则,那就是住在昆仑山里的神明们。
起初江祀不知道除了蛮荒之地,还有另外更大,更广阔的世界。他在这方寸土之地,极目望去,周围皆是狼豺之辈,自己如同缚网之鱼,使劲浑身解数也只能激起几圈涟漪,便以为这是生命全部的意义了。
直到他遇到了小满。
有日江祀听闻,距离蛮荒之地北面的一个雪山之上,落了一件能起死人而r_ou_白骨的法器,便抱着也许能让母亲好起来的念头,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上了那条路。
风雪如刀,江祀裹了一件多年前母亲留下来的兽皮,冒冒失失地闯入了这片未经人走过的雪山,任由脚印在身后,匆忙地落了一地零碎的叹息。
江祀走了一段路,回首看去,来时的路已经被肆虐的风雪掩盖在厚重之下,就像茫茫岁月,不知来时何处,归去何途。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白烟在眼前迅速结成冰晶,“啪”的一声落在了地上。
然后他仓皇地向四周看去,暗藏在风雪背后,一双双泛着银光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他的方向。
雪狼。
江祀只觉得头皮轰然之间炸开,整个人瞬间进入戒备状态。但他知道,保留着最原始的兽性状态的孤山雪狼,十个自己都不够他们填肚子。
他在自己绝望的喘息声中,听到了雪狼自喉间发出了捕食的兴奋之声。
然而多年来的拾荒者经验,让江祀绝不可能坐以待毙,他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巧的匕首,目光灼灼看向狼群的方向,绷紧的身体与虽年幼但狠劲十足的眼神,俨然一头幼狼。
为首的一只狼最先发起攻击。
这只通身雪白不通人性的畜生,四肢腾空,直直向自己的猎物扑去。早已准备好的江祀,在地上一个翻滚躲过这一击,看准目标后反手就将匕首狠狠cha进了这只雪狼的眼睛里。
雪狼失了半边视力,疼得在雪地上砸出了一个坑。
江祀恶狠狠地追击而来,将匕首猛的拔出,“唰”得一声cha进了雪狼的咽喉。
一击毙命。
雪狼的血jian进了江祀的眼睛中,在这片荒无人烟的雪山之中,江祀竟生生将狼群逼退了半步。
但狼从来擅长的,就不是单打独斗。更多的雪狼,在微弱的月光下,冲着半空发出了嚎叫之声,似是在恐吓,又似乎实在召唤同伴。
但无论如何,江祀只身能够解决掉一头狼,已经是运气,面对如此多的狼群,恐怕也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饶是如此,他仍是喘着粗气,目光炯炯地盯着这群狼,犹如背后有千军万马。
狼群们失了首领,早已没了耐心,没有兴趣与这只小东西再周旋,从四面八方向江祀围去。
正在这时,一阵弥漫着黑雾的奇异气息自不远处席卷而来,几乎是顷刻之间将那群雪狼吞噬殆尽。江祀被吓得一个后仰,手撑在雪地里,抬头间,就看见了不远处一个凸起的石头上,站着一个笑意盈盈的少年。
只是这个笑……未免也太假了。
那人站在满是积雪的石块上,顷刻间解决了十几只雪狼,目光一转看见江祀狼狈地坐在地上,脸上的笑意更大,抬脚便要往江祀这边走。
然后就一脚踩空,直挺挺摔到了江祀的面前。
江祀:“……”
少年:“……”
过了好一会,少年从雪地里把脸拔出来,冲着江祀假假一笑:“我叫小满,万物未盈的小满。”
那是江祀能想起来的,关于小满的最深刻的一件事了。
说起来也不算是英雄救美的故事,小满不是英雄,江祀也不是美人,他们只是在这个夹缝中生存的,最最普通的一类人。
但比起江祀,小满的人生算是多姿多彩了。
他出生在魔界,是彻彻底底的魔界之人。曾经偷偷溜进过修真界天清谷的药鼎里,也拔过妖王的胡须,还有幸跟着昆仑山外出历练的生灵进入过神界,见到了那个钟灵毓秀,满目生机的世界。
小满说:“我原以为这个世界是只有蛮荒之地的,后来才知道,这个世界比我想象的,要大的多。”
“但是,不能、不准做的事,比蛮荒之地多得多了,相比起来,我还是喜欢这里。”
父亲曾经跟江祀提到过那个他不愿意回到的地方。没日没夜的暗无天日,哪里有蛮荒之地一般,可以得见天光。
大约魔界之人,都与父亲一样,是寡言而又y沉的吧。
小满跟江祀想象中的魔界人不太一样,如果不是他成天挂在脸上的假笑,他大概也能称得上是一个开朗明媚的少年。
江祀遇到小满之后,就很少再继续拾荒者的生活了,在风雪之后,死在小满手上的狼群们,成了二人友谊之门的垫脚石。
在之后的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里,江祀与小满,走过了很多地方,也见识了很多他从未见过的风景。
那时的蛮荒之地,虽然动乱不堪,但人们为生存而挣扎,已经无力去旁观他人的不幸,只有在天光乍破之时,才能偷得闲暇,窥得二三逸事。
但后来小满还是死了。
同一时间,江祀的母亲也死在了躲避追捕魔界之人的途中。
父亲被强制带回了魔界,终生不得踏出一步。
后来江祀才知道,蛮荒之地属于修真界,混沌初开之时,六界泾渭分明,每个人,每个生灵,都必须在他应有的位置,过完他该过完的一生。
可是为什么呢?
“这个世界,不准、不能的事情太多了。”
被混沌之气吞噬的一瞬间,江祀恍惚间又看见小满那张假笑的脸,隔着时光的洪流,对他说。
“那我们就改变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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