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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兽大佬们都宠爱我 作者:咬猫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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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兽大佬们都宠爱我 作者:咬猫耳朵
”
岁月匣里的东西,无论是什么,都是定情信物。
林予安脸红了。他感受到男人不安分的手,别过头,说:“才不是,是这个世界的新希望。”
男人低笑一声。修长的手指穿过对方细软的黑发,深深地吻上那两片永远都带有甜味的唇。在郁郁葱葱的参天大树下唇舌交织,任由翠绿色的绿荫盖住两人。
古地球上居民区外的一大片地方都被男人围了起来,足足有五六个山头那么大。那便是林予安成长的地方,没有任何多余的人得以进入。
他们在遮天蔽日的大树底下腻歪了很久。差点想再轰轰烈烈地来一次。
好再在贺宁天快耐不住性子时,凤凰驾驶着飞船回来了,同时带着那本记载着无数洪荒神兽的古籍。穿着军装的红眸青年满脸激动,喘着粗气,手里举着一本略显破旧的书,远远赶来。
他跑到林予安面前,双手搭在对方肩膀上,太阳般的红色眼睛闪动着几分惊喜和惊讶。
他的声音激动响亮:“安安……我来的路上,看了看这本书……找到你的种族了。你的种族很厉害很厉害,你想要的,这个世界真正想要的……都会因为你的种族的出现,而到来
…”
第一百一四章
“我的种族?”林予安眉头微皱, 有些惊愕:“不可能这么厉害吧……”
他觉得他这种没什么用的小妖怪,即使长大后,种族顶多是棵大榕树精。
他认为自己始终都是平凡人,能快快乐乐度过一生就很不错了。
凤凰抓着林予安的肩膀,整个人很激动,说出的话有点卡壳:“安安……”
“小凤凰冷静点,我是、是什么种族?”林予安被晃得有点站不稳,有点纳闷地淡声问。
红眸青年的声音清冽响亮, 咬字清晰。
“建木。”
有木,其状如牛, 引之有皮,若缨、黄蛇。其叶如罗, 其实如栾, 其木若蓲, 其名曰建木[1]。
这是一种神树,比扶桑之树更厉害的存在,差不多可以与神灵比拟。
建木种族在洪荒时代千年一遇。
在林予安出生之前的最后一位建木种族, 与神灵们一起拯救了混沌的天地, 最后化作一块石头被用来补天。从此被世人铭记。
林予安虽从小见识不多, 但也听说过那名建木先生的故事。
他睁大眼睛, 声音带上点疑惑:“小凤凰,你确定你没有看错?”
红眸青年摇摇头, 翻开老旧的书籍,翻到泛黄的一面, 举起给林予安看。
书页里画的是一棵耸入云天的通天神树,静驻于天地间,树皮泛着点淡淡的褐色,树叶青葱翠绿,遮天蔽日,树边围绕着无数朵白乎乎、软绵绵的小祥云。
单是看着这画面,就能感受到充满着希望的生机勃勃,宛若这棵大树便是人们所追求的美好。
凤凰盯着书里的通天神树很久,又看看林予安,说:“ 是你没错了。关于建木的样貌、性格,灵气的描述,都一模一样……”
“ 安安,你真的很棒。比我们每个人都棒。要知道,建木也担当着守护世界的任务。”
“……”林予安有点没反应过来。他沉浸在震惊中。
“守护世界”虽说是他的愿望。但这仅是愿望,他不奢求他真的能做到。
他能将守护世界的神兽们养大,给世界付之微不足道的一臂之力。他就已经很满足了。
没想到,他的愿望真的实现了。
他是通天神树建木……
“等等。”林予安迟疑了下,问道:“小凤凰,你看得出……建木有什么能力吗?”
他只对建木有模糊的概念,知道建木一族性格温和,能力很厉害很厉害。但不知其内容。
要是能比神兽们厉害就好了……
他就可以保护他们了。
站在旁边沉默的男人,突然开口了:“我知道建木。建木是天地生命的中心,凡是有建木成长的地方——有膏菽、膏稻、膏稷,百谷自生,冬夏播琴,鸾鸟自歌,凤鸟自舞,灵寿实华,草木所聚,爰处有百兽相群爰……[2]”
上古洪荒时代就有无数条对建木的佳话,这是其中一个。
建木能创造并聚集无数种“爱”,让世界真正美好起来,让人们安康永乐、繁荣昌盛。
“这不是最重要的一条。”贺宁天试图望一眼茫茫的蓝天,却只能看到遮天蔽日的通天神树,勉强能从树叶缝隙中望到蔚蓝色的天空。
“建木是沟通人神的桥梁,在洪荒时代,凡间是人界,仙界则是神界。也就是说,林予安能带我们回到仙界,不用穿越回洪荒,就在这个时代,踏踏实实地回仙界。”
要是他们此时身处洪荒时代,抬头望见的,除了天空与神树外,还有建造在白云之上的永乐仙界。
但现实却是一片苍白。
贺宁天穿越到这里时,就已经找不到仙界了。同样失踪的,还有其他神兽们、神灵们……没有留下一点他们所生活过的痕迹。
仙界在洪荒时代,是所有神兽神灵们的故乡,一切洪荒生命的发源地。
他认为,仙界的消失可能和这个世界灵气匮乏、神兽灭绝有关。
只要找到仙界,这些未解之谜便迎刃而解。
然而,唯一能解决问题的人,就站在他们面前,林予安。能沟通人神界的年轻建木族。
建木在都广,众帝所自上下。日中无景,呼而无响,盖天地之中也。[3]
林予安满脸惊讶,慢吞吞道:“在这个时代回去仙界……?”
这个时代,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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