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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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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咱们走着瞧 作者:沐湫风定打叶生

    正文 第11节

    重生之咱们走着瞧 作者:沐湫风定打叶生

    第11节

    封戈眉头紧锁,“她的血颜色是不是特别鲜艳……”

    “没错。”

    “不会凝固。”

    “这我倒没注意……”封刀说完拿出自己的短刀,揭掉包裹的叶子,递给封戈,封戈细细的看了又看,眼睛珠子都快跑到刀面上,“看!刀上血没有凝固,呈液体状态,你不觉得奇怪?”

    “是挺奇怪,所以呢?”

    封戈放下刀,双手一摊,“没有所以了。我给你们准备了飞机,等会休息好,让阿力带你们去。”

    “……又玩我?”

    “真的想知道?”

    “老子觉得和你说话是件特别侮辱智商的事!别和老子转弯子!”

    “和那种毒品有关。”

    “毒品?”

    “我去给张飞收尸的时候,他的尸体腐烂了,血液却还很新鲜,没有凝结。”

    “怎么不早说?”

    “我怕吓到你。”

    “……是不是查出了点什么?”

    “没有……”

    封刀突然想到了什么,“是不是和长生不老有关?”

    封戈的表情特别敷衍,“不知道。”

    封刀怒了,“封戈,你明明知道却不愿意和我说是不是?我没时间和你套话,现在问题很严重,那个小姑娘不分青红皂白就要林启明的命。”

    封戈收起嬉皮笑脸,正色道:“你能为林启明做到什么程度?”

    封刀眼眸微垂,沉声说,“不知道,但我不会让他死在我面前。”

    听封刀这样说封戈反而放心了,封刀的心很乱的很,他由以前的懵懂无知变得慢慢明白什么是真正的感情,这种可喜的成长发生在封刀身上,封戈很欣慰。

    “还记得我跟你说过那种植物,它的厉害之处在它有一种能力,我们把叫做依存共生。那种植物依附大树而生,活的时间长短取决于大树的寿命。大树强壮植物茂盛。我的意思是,如果那种树能活几百年,那种植物也跟着能活几百年,其中蕴含了无穷生命的奥秘。”

    “我不知道这其中是否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如果有人将这两种植物的依存共生移植到人的身上,同样的理论在两个人之间也能成立,如果两个人形成了共生体,他们生命就能相互影响。举个例子,好比连体婴儿,他们共用的是彼此身体的某一部分,这是有形的联系,依存共生体共用是生命,这是无形的联系。”

    封戈顿了顿,继续说,“这种实验需要耗费极长的时间和金钱,我怀疑他们在研究这项技术的时候无意中提取出了那种高瘾性毒品,为了获取大笔利润用作资金,他们将这种毒品投向市场,市场反响很好,他们便借此获利,以支持他们的研究。东阳制药明面上只是一个幌子,ven网络实际上操控着这种毒品在市面上流通。当我查到的时候他们立刻制止了这种毒品流向市场,可见愿他们有多么小心谨慎生怕被人发现他们在进行某项研究。”

    “那个小姑娘可能就是一个依存共生体,而她口中的大叔叔必须要依靠她才能活下去。具体怎样依存共生,我并不知道。”

    “这不是反人类反科学吗?”

    “科学一直在挑战道德伦理的底线,所谓的长生不老自古以来一个宏大的命题,幕后的人想通过依存共生体获得无穷的生命,亏他能想得出来,真是个疯子。”

    封戈已经猜的大差不差了,没猜到的都是一些细枝末节。

    “这和林启明有什么关系?”

    “刀弟你还记得吗?他的身体属于林春生,林春生因为服食那种毒品而死,可是他却活过来了,他或许是隐存的另一个依存共生体,这或许就是林启明吸引杀手组织的原因,又或许杀手组织早就和幕后的人勾结在一起。”一个又一个的猜测,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小姑娘说他身上有香味,可能就是她感知到同类,而她口中的大叔叔喜欢闻的香应该就是这种依存共生所散发出来的独特味道。如果真的是这样林启明的处境会很危险。”

    “所谓的阿长、阿生、阿不、阿老是一个梯度的递增,就像吸毒一样,随着毒瘾越来越深,剂量要越来越大,如果有一天阿老都已经没有办法满足他,他必须去找新的依存共生体。”

    “你把阿老杀了,幕后的人如果没有阿老维系生命,他可能也会死,也可能不会。如果被他发现林启明的存在,那就糟了,从他这些年的动作可以看出为了这项实验的成功,他会不惜一切代价。他们是如何依存共生的我并不知道,也有可能他们的实验并没有进展到这一步,很多问题我还没查明白,只能猜个大概。”

    ?

    ☆、暴雨之前

    ?  封刀听完后一语不发,径直走到没玻璃的木质窗户边,坐到低矮的窗沿上,留给封戈一个皱眉沉思的侧脸,他需要一点时间消化封戈的话。

    雨林的阳光被树木层层稀释,仍有部分落在这片木屋周围,穿过窗户照进室内,木屋中悬浮着的尘埃,仿佛凝滞似的,在光线下愈发清晰。

    高帮皮靴踩在凹凸不平的木地板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封戈来回踱步,他怕封刀胡思乱想,换了一种轻松的语气说,“可能是我想多了,或许没那么严重,你别放在心上。”又是“可能”又是“或许”,封戈连自己都说服不了。

    封刀置若罔闻,微微低着头,声音不大,缓缓说道:“到泰国之前,林启明生了场病。那天他在医院打点滴,我放心不下,一直在边上守着。

    我在想,就这样看着他一辈子该有多好,我想的是一辈子是真正意义上的一辈子,不是随便说说。后来他在雨林又生病了,我用最快的速度把他安顿好,又守了他一个晚上,那个时候我脑子里关于一辈子的念头更加强烈。

    就那样静静地看着他,什么也不做,心里满足的不得了,以前强要他的时候,开心是开心,做过之后心里却很空虚,明明我们贴得很紧,却感觉离得很远。”

    封刀顿了一下,继续说,“我把他打进过医院,差点害得他丢了命,那个时候居然觉得挺无所谓我真的亏欠他太多。”他声音越发低了,连眼眶都有些微微发红,“我真害怕,如果那天没个注意,林启明稀里糊涂把小命送掉,我该怎么办?我该守着谁过一辈子?我已经无法想象有一天他会离开我……”

    封刀闭上眼睛,靠在窗框上,脸上流露一丝颓败和对未来的担忧,如果局势的发展超出了可控范围,封刀自问究竟有多大把握能够保护好林启明?

    将不安埋在心里,出于缓和气氛的考虑,封戈吐了吐舌头,开玩笑地说,“林启明听到你这番深情告白会作何反应?我猜他会把隔夜饭都吐出来。”

    封戈也不管封刀脸色发青,走到他边上,硬生生在不太的窗框上给自己挤了个位置,那双猫儿一样的眼睛泛着波光,“未来的事谁也想不到,走一步是一步,拥有当前才最重要。喜欢就好好对人家,以真心换真心,待到心意相通,水到自然渠成。”

    封刀叹了口气,听封戈这样说,脸色有些缓和,没等他彻底缓过劲儿,封戈大喇喇地说,“刀弟,其实听完你这番话我挺感动的。我决定等这件事结束就去找个人谈场恋爱,男女无所谓,我不在乎。虽然我对情爱这东西看的通透明白,但是理论再精辟没有实践支持终归是苍白的……”

    封刀懒得理他,眼睛向一边看去,这一看整个人都被深深吸引了。封戈面露疑惑,顺着封刀的视线看去,嘴角微微上扬。

    不远处瀑布水声阵阵,温柔的光充盈着这一小片天地。

    林启明端着饭碗,弯着腰播撒米粒,野鸡原本在他周围试探,后来胆子大了,挥动着笨拙的翅膀在他身边乱窜,两只战斗力强的,扑腾到他的身上,又是抓又是啄,林启明手脚并用还是招架不住,饭碗一丢,落荒而逃,整个人脏兮兮的,模样又狼狈,又可怜,压根没想到刚才的一切都被人看在了眼里。

    封戈捂住肚子哈哈大笑,“我说过我们有相似的兴趣爱好,一定能成为好朋友!”

    原来是林启明吃完饭,劳力士上来收拾碗筷,麻利刷碗,洗锅,林启明想去帮忙,劳力士说了,“这是我的活,你到边上玩儿去,没玩的就去门口喂鸡。”

    劳力士觉得林启明肩不能提手不能扛,只能去喂鸡,拨了点米搁在碗里头,放在他手上。林启明吃好喝好,总得做点事让自己心安,果真听言照办,跑到门口喂鸡,哪有鸡?这的鸡都是散养的?

    他小的时候喂过鸡,咯咯咯学鸡叫,没一会隐身的鸡就来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看林启明好欺负,这的鸡猖狂起来真是遇佛杀佛遇神杀神,林启明惹不起躲得起,丢下饭碗,跑了,衣服上全是爪子印不说还沾了一身鸡毛。

    封刀强忍住笑意,蔓延在眼角的一丝笑纹暴露了他此时内心的真实感受。

    封戈一边笑一边走到墙边的衣柜,打开柜门,翻找出一身棉质的白色的宽松运动套装,朝门外走。

    “你干嘛去?”

    “给人送衣服。”

    说话的功夫,封戈手里的衣服已经到了封刀手里,“怎么不早点拿出来?”

    封戈没有回答他,环手置于胸前,笑的有些不怀好意,“确定你给他送去?他会愿意要吗?”

    “怎么会不愿意?”

    封戈双手一摊,耸耸肩,头往门外一偏,“当我没说,你去吧。”

    林启明还在掸鸡毛,封刀走到他的面前,简单说明了来意,林启明看都没看封刀手上的衣服,想都没想就说,“我这身衣服挺好,不想换。”

    “湿衣服穿在身上容易生病。”

    “雨林湿气这么大,穿什么到头来都会湿掉。”

    封刀碰了壁,忍住没发火,走进里屋,将衣服大力扔在封戈脸上,封戈也不生气,一副我就说会是这样的表情。

    封刀颓然道:“他为什么不愿意要?”

    “你去问他,问我做什么?”

    “我要是问的出口还用来问你?!”

    封戈将衣服整整齐齐的叠好,随口说,“你是怕他亲口说出来伤了你的心吧。”

    被封戈猜中了心思,封刀的表情更加沮受伤。

    “拒绝只能说明他对你心存芥蒂,当初你在他的脚踝上戴了那个银环,就等于在他的心里埋下了芥蒂,不怪他不愿意要你送的衣服,要是你在对我做了那样的事之后再来讨好我,我可不是拒绝那么简单了,我会”封戈做了一个握紧拳头的动作,那双猫儿一样的眼睛漾着危险的光。

    “你说的是真的?”

    封戈点点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看的很明白。”

    封刀冷冷道:“你在我的短刀上按了定位器,我还没有找你算过账。”

    “你说什么?声音大点,我听不清~”封戈抱着叠好的衣服一阵风似地飞快地窜了出去。

    封戈去找林启明,林启明还在和一身鸡毛做斗争,他问劳力士要了刷子,脱下西装外套,小心翼翼地刷着。封戈面带笑意,眼神清澈温柔,“西装袖子都破了,不能穿了。”

    林启明尴尬地笑笑,眼光瞟到了封戈手上的那套衣服,刚刚封刀也拿来过,面色一变,不说话埋头刷衣服。

    “一个小时后,附近的空地上会有一架直升飞机,到时候阿力会带你们去,你和封刀就坐那架直升飞机到曼谷,换乘民航客机回国。”

    封戈带来的好消息叫林启明一喜,他抬头问:“封先生你呢?”

    “我还有生意要谈,过几天回国。”

    “林先生,你这样上飞机,一路上会很不舒服。屋后有个小屋子,去洗个澡换身干净衣服再出发。”封戈将衣服抖开,正反面都翻检了一遍,微笑道,“我确定封刀没在上面动过手脚。”这句话说到了林启明的心坎上。

    封刀将衣服交给林启明的时候又添了一句,“胳膊上的伤口记得别沾到水。”

    封戈天生有一种令人信服的力量,甭管对谁都挺管用,尤其是对林启明,这不,他抱着衣服乖乖到屋后洗澡去了。

    封刀做不到的事情,封戈三下五除二就做到了,封刀脸都黑了,如果不是封戈性|冷淡,林启明直到令人咬牙切齿,他真的要怀疑他们有奸/情。

    趁着林启明去洗澡,封戈带着封刀又进了一个屋子,他打开一个大木头箱子,里面布满稻草,拨开稻草就能看到底下藏了枪械,“一水的好东西,轻便易携带,你多带几样防身用。我就不和你们一起离开了,我要趁着这个机会将你被暗算的事查个明白。”

    “不用查,我知道是谁。那一溜子雇佣兵看着就眼熟,我暂时不想找他麻烦。”

    封戈眯着眼睛,“就这么算了?”

    封刀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眼眸低垂,嘴角微勾,“他的目标是我,我不怪他。如果换我也会那么做,只不过我在做之前会考虑启明的想法,我不想启明伤心。他是真急了,才会不顾一切想整死我,如果他知道启明当时就在我的车上,不知道该作何感想?”

    封刀做事从不思前想后,想到什么就做什么,甭管会造成什么后果,有那闲工夫想太多事都干几遍了。现在做事前会考虑,有进步。封戈颇感欣慰。

    封刀可以算了,封戈可不答应,“事情没那么简单,他敢动你,就该付出代价。这小子溜到泰国,一溜没影,我找了他好久,一点消息都没有。看来他在泰国挺有势力,才能藏的这么深。”

    封戈说这话的时候,那双猫儿一样的眼睛转了一下,“孙立常走得匆忙,形迹可疑,他走后第二天楚昊也到了泰国,他们到泰国可不是来观光旅游的。我怕你们经历的事情和他们也脱不了干系。”

    “我本来想你能和我一起去查个明白,可我知道你放不下林启明,不勉强你了,你先和他一起回国,不用担心我。”

    封刀冷冰冰的说,“嗯。”

    封戈不悦地皱了皱眉头,“刀弟,剧情不是这样的,难道这个时候你不应该舍不得我害怕我有什么危险,非得要留下和我一起经历磨难……”

    “祸害遗千年,你死不了!”

    “话是这样说,不对!我是好人,好人命不长,算了。我还是当祸害吧!你起码应该关心关心我。”

    封刀嗤了一声,“关心个屁,老子不关心你,你不照样活蹦乱跳,尽在我跟前瞎得瑟。”

    封戈手指着封刀,指尖颤抖,痛心疾首地说:“刀弟,我看错你了,我一直以为你秉性纯良,是个好弟弟,没想到你对兄长连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

    封刀不耐烦道:“别和我说这些有的没的,老子不想管你,你爱上哪就上哪,老子现在就想回国。到了老子的地盘,别管是杀手组织还是什么大叔叔,一个都别想动林启明!”

    封戈死皮赖脸凑上去问:“回国后有什么打算吗?”

    封刀的眸中现出柔和的光,“我想带林启明给外公看看。”

    封戈打趣道:“外公先放在一边,林启明会答应吗?”

    “他不答应我也有法子让他答应。”封刀笑得是在必得。

    封戈拍拍他的肩膀,“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考验是严峻的,困难是暂时的。刀弟,我看好你噢!”

    封刀仔细挑选装备,封戈临走前决定要发挥强助攻的作用,他找林启明,林启明换好衣服正在收拾着准备离开,他也没什么好收拾的,翻来覆去就是一身臭掉的破烂西装,这西装是楚昊给他的,扔掉肯定不行,必须得带回国。这里没有塑料袋,林启明用一大块布将西装裹了起来,背在背上。

    “林先生,刀弟是真的喜欢你,你就不能勉为其难考虑考虑?”

    林启明一愣,封戈说这话让他措手不及,他勉强保持镇定,正色道:“喜欢吃草的兔子,非要它去吃肉,这行吗?同样的道理,异性恋非要他变成同性恋,这现实吗?”

    封戈纵然巧舌如簧,这个时候也语塞了。

    林启明问:“封先生看来什么是情?”

    封戈自诩感情专家,说起道理来一套一套的,毕竟是没有动过心的人,什么是情他也不知道。

    见封戈没有回应,林启明那双眼睛晶莹发亮,他将了封戈一军,还挺得意,“在我看来,情就是两情相悦。我对封刀,悦不起来。封先生有时间好好劝劝他,浪子回头金不换,何必在这条路上执迷不悟?”

    情路漫漫,刀弟,看来你得再加把劲。林启明不好对付,拭目以待,等着看你彻底收服林启明的那一天的到来。

    封戈先行一步,临走前嘱咐劳力士,无论封刀要对林启明做什么都要当没看见,必须当自己瞎了眼。

    劳力士坚定的点点头,一定不负大少爷的嘱托。

    在他们恍若无觉的时候,大块的乌云在天空中慢慢聚拢。?

    ☆、极速追杀

    ?  封戈临走前开了一个玩笑,他不知道从哪个拐角旮旯找来一身破衣服。说破是一点都没有冤枉,袖子短了不说,裤腿上还有洞,非得要封刀换上,不换行,咱哥俩就在这耗着,飞机晚点是你倒霉。封戈站在那,眼梢微微上抬,左脚踩着地板有一下没一下打着节拍,摆明了封刀不顺着他的意,他决不罢休!这是封戈众多臭毛病中的一个,喜欢强迫别人做一些别人不喜欢做但他自己却很喜欢叫别人做的事情。封刀绝对有理由相信封戈这个小心眼在报复他,但是他没有办法,只能顺着封戈的意思,为了赶飞机只能勉为其难骂骂咧咧地换上了。

    这衣服穿到身上怎么穿怎么别扭,究其根本还是小了,不过有一点好处,林启明打眼看着封刀穿着这身衣服,先是一愣神,之后露出的难得的笑意,这一路上的颓丧也随之烟消云散。

    封刀见状心情不由大好,也就不纠结这破衣服与他的形象格格不入。

    劳力士临走前锁了门,站在小木屋面前默默发表感慨,两天前他和春阳你侬我侬的当口,封戈破门而入,拉着他就往外走,幸好他和春阳衣服还没脱,否则额滴春阳给看光了那可不行。封戈阴沉着一张脸,将他整个人塞进了车子,一路飞驰机场,直到上了飞机劳力士还没弄清具体情况,他鼓起勇气小声问,“大少爷,我们这是去哪?”

    “泰国。”

    “不去!!!”

    “晚了。”

    “大少爷我以后绝不偷懒我发誓老老实实兢兢业业忠心耿耿不要把我送回泰国碰到阿坤我就死定了!!!”

    封戈笑着说:“再废话一句,我就把你推下去。”

    劳力士缩成一团,内牛满面,大少爷好恐怖!

    来了泰国,他们进了这片雨林,住进小木屋,封戈捣鼓完一堆仪器,笑容终于爬上了他的脸,劳力士跟着松了口气,可是封戈接下来的话让他把那口气又吊了上来,“整天就知道和女人泡在一起,封刀出了事你都不知道,要你有什么用?”

    劳力士当时就懵了,“老大出什么事了?”

    “他们被人追杀,失足落海,又被人救了,现在在这片雨林里面。”

    “我们赶快去救他!”

    “现在知道着急了?”

    劳力士低头满心愧疚,“我知道错了。”

    “明白错了还不算晚,不过救人的事先缓缓。”

    “雨林很危险,我担心老大会出事。”

    “封刀在雨林里生活过那么多年怎么会出事?”

    “可是”

    “没有可是,按我说的办。最重要的一点,林启明和封刀在一起,患难见知情,懂吗?”

    封戈笑得意味深长。

    劳力士在心中感叹,高!真是高!现在看林启明显然没有之前那么不待见老大,患难果然见真情!

    劳力士在前面带路,林启明背着布包跟在封刀后面,两人始终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封刀走着走着速度就慢了下来,一前一后变成了排对排一起走,他的手长了眼睛似得一个劲往林启明手上碰,林启明刚开始还能当做无所谓,加快速度赶上劳力士,结果封刀来劲了,林启明往前走他也往前走,林启明往后退,他也往后退。

    林启明问,“有事吗?”

    封刀当然不能说我想拉着你的手和你一切走,“胳膊还疼吗?”封刀明知道林启明的伤经过草药的治疗肯定不疼了,还是没话找话,多此一问。

    “不疼了。”

    “那就好。”

    林启明以为封刀问完了就算没事,继续往前走,可是封刀不依不饶,老往他身上靠,林启明忍无可忍,“你究竟想怎样?”

    封刀一不做二不许休将心里话吐了出来,“或许我们可以先试着在一起,过段日子你会发现我其实挺不错。”

    “不可能。”拒绝的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林启明以为封刀会发怒,很意外,他并没有。

    “那我就天天去你们学校门口堵着。日久见人心,你就等着吧!”

    “我不做老师了。”

    封刀的如意算盘就这么落空了。

    落寞的样子真的很可怜,封刀怎么也没想到,可怜这个词有一天会用到他封刀身上。

    林启明有些不忍,“封刀,或许我们可以做朋友。”

    “男朋友?”

    “当我没说。”林启明满头黑线。

    孙立常坐在长椅上想了很久,楚昊在边上陪着,义父的情况比想象中糟糕,如果没有阿老的血液,他会以一个极快衰老,然后走向死亡。孙立常的血只是初期试验品,发挥的作用不大,只能暂时不让情况恶化,找到阿老才能根本解决问题。

    孙立常打一个电话,没过多久来了十几个穿着迷彩服的泰国人,其中走出三个人手中分别捧着一个瓦瓮,瓦瓮里有一只成人拇指大小的黑色蛊虫,模样很恶心。他拿出三只蛊虫放在自己的手腕上,蛊虫吸饱了血,涨到了原来的两倍大,感觉差不多了,孙立常将贪恋鲜血的蛊虫从手腕上拔出,重新放回了瓦瓮,整个过程中脸上的表情淡淡的。

    连续几天失血过多,脚步虚浮,面色惨白,可是他没有一点要休息的意思,稍稍控制住眩晕感,揉了揉眉心,他对楚昊说:“这是蛊虫,它会根据我血液中的气味找到同样含有这种气味的血液,也就是说它能带着你们找到阿老蛊虫的性质不稳定,可能会被其他因素干扰弄混方向,为了加快速度,三批人同时出去找。你带一队,阿坤带一队人,他是当地人,很熟悉地形;我也会亲自带队,我们必须赶在天黑之前找到她。”

    孙立常对阿坤用泰语说了些什么,阿坤和他带来的人听完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阿坤接过瓦瓮,手一挥,带着手下走了。他对这种虫子见怪不怪,当年还用过比这更恶心的虫子来控制手下的拳手。

    孙立常将其中一个瓦瓮交到楚昊手上,“蛊虫的头朝哪里就往哪里走。”

    楚昊捧着瓦瓮,看着里面的蛊虫,有点反胃,眉头微微皱了皱。

    孙立常叹了口气,靠在墙上,面色晦暗,右耳朵上的骨色耳钉失掉了往日的光彩,声音却带着不容置喙的力量,“我们唯一不能做的事情就是背叛义父!”

    楚昊看了他一眼,一句话也没说,捧着瓦瓮离开了医院,他开始寻找阿老,根据指示的方向,顺利的进入雨林。

    楚昊毫不意外找到了阿老——四号试验品,离伯父所追求的生命极致以臻完美,可是她却死了,身首异处,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前方,血液还没有凝固,红的触目惊心。

    楚昊丝毫不觉得恐怖,悬着的心反而放了下来,嘴角勾起一味嘲弄的笑,死了最好,这下可以总可以名正言顺送伯父上天。

    瓦瓮里却有了变化,已经完成寻找任务的蛊虫朝着另一个方向撞击瓮壁,楚昊皱着眉头,难道还有别的试验品?四号不是已经把二号三号杀掉,这附近怎么可能会有其他的试验品?

    蛊虫不断撞击,撞到头破血流,撞到肠子都冒出来了,在血液里不断地蠕动身子,楚昊朝着蛊虫撞击的位置走,蛊虫才停止撞击,一旦让他停了下来,蛊虫就继续撞击。

    “跟上来!”楚昊顺着蛊虫撞击的位置往前走。

    另一个队伍也有发现,阿坤举着枪似笑非笑地说,“肌肉力,好久不见。”

    劳力士后退了两步说,“阿坤”

    阿坤笑了笑,“这么多年还没忘了我,真不错。”

    劳力士面上已无丝毫血色,冷汗一滴滴往外冒。

    封刀和林启明慢了一步,封刀非得粘着林启明,林启明躲都躲不及,两个人拉拉扯扯,脚程慢了下来,正好这个走了过来,远远地看见封刀,阿坤挥着枪热络的打招呼,“封刀,别来无恙。”

    “阿坤。”封刀脸上的异色一闪而过。

    阿坤说的是泰语,封刀说的也是泰语,林启明听不懂,可是他有眼睛,带头的男人典型的东南亚人长相,个子不高,短小精悍,面露阴狠。他身后的人全副武装,一起举着枪对着他们,明摆着来者不善。

    阿坤找了块大石头坐下,将瓦瓮放在脚边,“兄弟们,老朋友,快把帮家伙放下。”

    话是这样说,封刀明白阿坤话里的意思,扫了一眼瓦瓮,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他向劳力士使了个眼神,劳力士接收到信号,从皮带上的枪套里拿出枪扔在地上。与此同时封刀老老实实解开上衣扣子把藏在里面的枪全都放在了地上,阿坤后面走出来一个人,收拢走封刀脚下和劳力士脚下全部的枪。

    阿坤哈哈大笑,“我说你怎么穿的跟个麻布袋子似的?原来里面藏了不少好东西。”

    说话的功夫又上来三个手下,分别要再检查一下封刀、劳力士和全程没有动作的林启明。

    封刀抓住那只朝着林启明伸出的手,话是对阿坤说的,“他就不用了。”

    “怎么?”阿坤面露不悦。

    “他是我的人。”

    阿坤朝林启明和封刀打量了几眼,淫/笑了两声,“我懂了,你这是护食。”

    话锋一转,收住笑容,“万一他身上藏了什么不该藏得东西可就不好了,该查的还得要查,把肩上的布包打开!”

    林启明看向封刀,封刀示意他照做,林启明打开布包,阿坤看了一眼,就是一堆破衣服,兴致乏乏,转念一想可不能就这么算了,他要搜林启明的身。

    “阿坤,不要太过分。”封刀面色缓缓沉下。

    阿坤背后的手下警惕起来,枪口朝前伸出。阿坤对封刀颇为忌惮,他挥手制止手下人的动作,“瞧他那样也不像会使家伙的,算了。”

    封刀和劳力士老实接受完检查,确认没藏枪,阿坤的那帮手下才把枪放下,可阿坤手里一直拿着枪,在膝盖上敲击。

    阿坤抬头看天,眼睛眯成一条线,“咱们多少年没见了?八年了吧,一晃就过去了,时间过的真快。”

    如果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恩怨,可能真的会以为他们只是许久未见的老朋友。

    封刀和劳力士四目相接,不知道阿坤在打什么主意?

    阿坤开口问,“这个地方又热又湿,你们到这来做什么?”

    封刀说,“采药材,我在中国做药材生意。”

    “就你们三个采药材?骗谁呢?”

    “我们赶着和大部队会和。”一听到“大部队”,阿坤脸色就变了,封刀从容不迫的架势让阿坤看不到疑点,阿坤眯着眼看着封刀,他和封刀打过交道,深知他的为人,他的话不能完全相信,可是看他的样子又不像骗人,阿坤的心里打起了鼓。

    “我以为肌肉力眼光够毒,跟你后面混,没想到跟你后面卖药材,这不是埋没人才吗?他怎么不打拳了?你怎么不打拳了?”

    “想打,没地方打。”

    “有机会我给你介绍个地方。”

    “好。”

    封刀想着法脱身,算算时间飞机快要来了,早知道就换个时间调戏林启明,也不至于慢了脚程遇到阿坤。

    阿坤继续说,“兄弟也不打拳了,现在跟人后头跑腿。老板家跑丢了一个小姑娘,派了三批人出去找,瓮里的蛊虫把我带到了你们这。这哪有小姑娘,不都是大老爷们?”

    阿坤脚边的瓦瓮不停朝着封刀的方向撞击,力气挺大,撞得瓦瓮左摇右晃,阿坤心生不耐,弯腰将瓮虫倒了出来,一脚踩死,血流了一地,那血的颜色很熟悉,不过没那么鲜艳。封刀看到,心里一惊,额头上冒出冷汗。

    阿坤将蛊虫的尸体踢到一边,“咱们算算以前的账,我这辈子没输过,就栽在你小子手上。你小子真厉害,手脚灵活,当时才多大的点人,几招就割了我半只耳朵,我的拳场还被你砸了个稀巴烂,道上的兄弟落进下石,跟我有过怨的一个个都想要我的命。我也不是输不起的人,不会为以前那些破事找你们麻烦。我只是可惜,你和肌肉力好好的拳不打,跑去卖药材。咱俩商量个事,我不想给人当下手,想重操旧业,手上没几个拳手不行,这年头,会打拳的也不多。你把肌肉力留下,我放你和你相好的走。”

    封刀握紧了拳头,冷冰冰地说,“阿坤,你哪来的自信觉得我会答应?”

    “别急嘛!咱们可以慢慢商量,我有的是时间。”

    阿坤后面的手下全都把枪举了起来。

    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闹得不愉快,林启明捏了把汗,别真的打起来,和谐社会,有话好好说,别动不动就火拼,会死人的。

    封刀心里已经有了算计,他回头深深地看了一眼林启明,朝林启明露出一个温柔的笑。那眼神和笑容让林启明觉得很不妙,有种生离死别的味道

    封刀转过身,面前阿坤,声音里透着寒意,“我留下,放他们走。”

    “爽快!”阿坤兴奋地朝地上开了两枪,朝蛊虫的尸体吐了口唾沫,“有了封刀,谁他妈还给人打下手?”

    “老大,不可以!”劳力士畏于阿坤,一直不敢开口,这个时候不能不开口。他可以留下,不能置老大于危险中。

    封刀皱了皱眉,用不容讨价还价的口气说,“我把林启明交给你,他要是有半点闪失,我回去就废了你。”

    丛林里窸窣作响,阿坤朝声响的方向看去,只见楚昊带着一帮人走了出来,他第一眼就看见林启明,失声道:“启明。”

    瓦瓮里的蛊虫停止撞击,趴在瓮里,安静的睡大觉。

    ?

    ☆、远程狙击

    ?  这是怎么回事?楚昊看了看瓦瓮里的蛊虫又看了看林启明,不明所以。

    “昊子!”见到楚昊的林启明并没有多少欣喜,更多的是担忧。现在这种形势下,他来这里不是等于找死吗?林启明对楚昊使眼色,要他赶紧跑。

    听到林启明叫他,楚昊心中的那点疑惑被喜悦取代,他拉了拉上衣下摆,藏住别在皮带上的枪套,弯腰放下手中的瓦瓮。笑容爬上了嘴角,他呼唤道,“启明,到我这来。”

    林启明刚要往楚昊这走,封刀伸手拦住他,深深地往后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

    封刀不知道楚昊是怎么找到这来的?当看到他手里拿着和阿坤一样的瓦瓮的时候,心中的疑问已经解开,他下意识想将林启明藏在身后,当楚昊叫林启明过去的时候,他不知道楚昊是出于什么目的,不敢冒险相信楚昊。

    林启明迈开的步子定住不动了。

    雨林里湿气很大,长途跋涉过后,楚昊身上的迷彩服湿哒哒黏在身上,很不舒服,更让楚昊不舒服的是林启明的犹豫和封刀对他的维护,那种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的占有。

    封刀活生生的站着,倨傲的表情像是在宣誓主权,楚昊隐忍已久的怒火喷涌而出。

    冤家路窄,看封刀不顺眼不是一天两天了。楚昊不想在林启明面前杀人,可是到了万不得以该走的一步还得走出。举枪对着封刀,眸光瞬间变冷,楚昊阴鸷的模样让林启明觉得好像是第一天才认识他,想要绕开封刀往前的脚步反而往后退了。

    林启明又惊又怕,“昊子,别开枪!”

    阿坤看出这两人之间的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而封刀的相好可能就是矛盾点。

    林启明在完全不自愿的情况下陷入风暴的中心。

    阿坤走到楚昊边上,出声道:“有话好好说,别拿枪吓唬人。”

    阿坤说的是泰语,楚昊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当下道:“阿坤,滚到边上去!”

    “启明,到我这来。”楚昊提高了音量。

    这是泰国,轮不到楚昊在这耀武扬威,当前的局势下他有绝对的话语权,杀了楚昊,灭了他一帮手下,阿坤自认为这样做的能力还是有的。

    阿坤可以不管别人的死活,但是一定要保住封刀,封刀在他的眼里就是一台印钞机,可以带来大把大把的钞票!

    “谁他妈敢动封刀,老子跟他拼了!”

    一个说中文一个说泰语,对方的语言在对方看来都是叽里咕噜,不知所云。

    语言不通往往是国际交流中的一个重大的障碍,如果在这个时候楚昊和阿坤两个人中任何一个懂对方的语言,他们就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不至于话没说上两句就谈崩了。

    动作可以弥补语言交流的不足,两方互相拿枪指着对方比说什么都管用。窝里斗,正和封刀的心意,封刀巴不得他们拼起来,好可以趁机想法子脱身。

    楚昊看出阿坤对封刀的包庇,不管阿坤是出于什么目的,当下带走林启明才是最重要的。两边的人火拼起来,楚昊无法保证能够全身而退,只能有选择性退让,封刀的命暂时留着,先让启明回到自己的身边再说。

    楚昊朝后面大声说道:“你们谁会说泰语?”走出一个会说泰语的。楚昊心里已经有了算计,他把话告诉那个会说泰语的,转告阿坤。

    那个会说泰语的和阿坤叽叽咕咕说了几句之后走到楚昊耳边,低声将阿坤的意思传达给楚昊,楚昊想了会儿点了点头。

    眼神交接,达成协议,各取所需,合作默契。

    阿坤面露喜色。

    阿坤走到封刀身边,低声说:“你跟我走,你相好的和肌肉力跟对面走。”

    封刀不悦道:“混了这么多年怎么还混回去了?以前一诺千金,现在说反悔就反悔,难不成你怕他?”

    封刀的激将法并没有起作用。

    阿坤跺了跺脚,有些不耐烦,“别唧唧歪歪,你小子的命在我手里握着!老实点,叫你干什么就干什么!”阿坤只想尽快带封刀走,他以为封刀在故意拖延时间,等着他的大部队。

    封刀和阿坤的对话,楚昊已经通过泰语翻译全都知道了。

    “我凭什么相信你有能力保护林启明?”封刀说的是中文,他这话是对楚昊说的,两种语言切换毫无压力。

    楚昊冷笑了一声,“就凭我可以杀了你。”

    阿坤这边也有翻译,他知道楚昊说了什么之后挺不开心,不是说好了各取所需,带着自己想带走的人离开嘛?封刀是阿坤的,阿坤的人不是想宰就能宰!

    封刀一直在打量楚昊,他看林启明的时候,眼里都是爱意,戾气只有在对着自己的时候才有。封刀松了口气,楚昊无论如何也不会做出伤害林启明的事情,加上阿坤在一旁催促,封刀当机立断,让林启明和楚昊走,阿力单独离开,只要他能找到封戈,就一定有办法从楚昊手上救回林启明。

    封刀最不愿意看到林启明和楚昊待在一起,但是林启明的安全最重要,他不得不学着去接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林启明的安危已经战胜了封刀那骨子里的占有欲。如果是以前,就算死在一起,封刀也不愿意把林启明交给楚昊这个头号情敌。

    封刀还有些不放心,“你要带林启明回中国!立刻,马上!”

    正当情况朝着阿坤预想的方向发展,孙立常的出现无疑给明朗的局势掺进了许多变数。他晚了一步,但在蛊虫指引下,他于楚昊之后看到了四号的尸体,蛊虫带着他来到这里。

    说晚也不晚,一锅粥正在炉子上煮着,就差最后一把柴。

    他和楚昊有着一样的疑问,这是怎么回事?

    “你们怎么全都在这?”孙立常嘴角微勾,说话的功夫给枪上好了弹膛,“封刀、林启明、劳力士,还差一个封戈就圆满了。”

    孙立常貌似也不喜欢封刀,阿坤心里打着小九九,最坏的情况就是他们火拼一场,可是火拼得有本钱,楚昊和孙立常带来的人加在一起超过他的手下,万一火拼起来他没有把握能赢,并会连累损伤手下兄弟。如果没有手下的帮助他一个人很难控制封刀,阿坤眉毛皱成八字,出于利益考虑,最不想封刀死的阿坤,指望着在封刀身上榨出一大笔钱的阿坤跳了出来,“大家都是熟人!别闹不愉快。”

    孙立常阴狠的看了他一眼,就那一眼,阿坤就能摸出孙立常的实力绝对在他之上。

    等级不同,对气味的感知能力也不同,阿老走近才能感觉到林启明身上具有相同的味道,孙立常等级不够,他无法拥有和阿老一样的感知能力,就算走近他也感觉不到林启明身上的味道。蛊虫是不会带错路的,孙立常以为阿老的死和他们脱不了干系,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蛊虫会带他们来到这里,因为他们杀了阿老沾上了她的血的气味,“你们杀了阿老?”

    封刀面色不变,倒是林启明的反应出卖了他们,他听到“阿老”的时候身子不由的颤抖一下。

    孙立常目光锐利,他不相信林启明有那个本事,所以他很有理由相信这件事和封刀脱不了干系,“封刀,一定是你干的。”

    阿坤想保住封刀,封刀打一场拳就能带来一笔丰厚的利润,何况是整个人都卖给他。

    阿坤继续出头,“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他一个大老爷们和小姑娘没仇没怨,杀小姑娘做什么?”

    这话倒提醒了孙立常,他们根本不可能知道阿老是做什么用的?就算他们知道阿老是做什么用的也不会将阿老杀掉,那封刀为什么要杀阿老?孙立常皱眉思索。

    楚昊隐隐猜到了其中的缘由,他想到了林春生,林春生是怎么死的……在他接回林启明的第三天天,义父打电话来,随口问了几句,虽然没一句话没有扯到林启明身上,但是其中有一两句提到了林春生。

    楚昊生怕孙立常察觉想到什么,立刻转移矛盾中心,“杀了封刀,为阿老报仇。”这句话林启明可是听得清清楚楚。

    孙立常点头答应,可他心里已经有了算计。封刀杀了阿生,他一定要为阿生报仇。杀就要杀林启明,让封刀痛不欲生。

    “杀人偿命,你该为你做的付出代价。”

    远处的山头上,伊登已经架好了狙击/枪,距离大概八百码,透过瞄准镜里看到林启明和封刀,还有其他人,不过都背对着他。角度不好就不知道他们的模样,这不重要,他只需要射杀目标人物就行。

    扣动扳机的当口,伊登突然想起刚出师的时候师父对他说的几句话。

    伊登是枪械大师约翰李(johnlee)最得意的弟子。

    出师那天,李大/师手里拿着厨房刚做好的脆烧饼,送他出门,站在门口问道,“为什么想做一名杀手?”

    伊登手里也拿了一个烧饼,是李大/师给他的,“除了做杀手,我还能干些什么?人活在世上,总该有个职业。”

    李大/师咬了一口烧饼,说,“抬头看天,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那个晚上,满天繁星,群星璀璨,明月皎皎,清风徐徐。

    “星星,月亮。”

    “还有什么?”

    “云。”

    大师微笑着说,“你不适合当杀手。”

    “那我应该做什么?”

    “卖烧饼都比当杀手好。”

    “我不明白师父的意思?”

    “以后就会明白。”

    一个杀手不应该看到光明,他的内心应该充满黑暗,这样才是一个称职的杀手。很久以后,伊登时常在夜晚抬头看天,就算乌云一片,他也总被隐藏在其中的星光所吸引。伊登或许真是不适合当杀手,杀手的心应该是冰冷黑暗,而他眼睛里面看到的都是光明。

    如果不做杀手能做什么?卖烧饼?伊登被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逗笑了,万年面瘫居然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做完这笔生意他准备休息一段日子,看看师父,也不知道他老人家怎么样了?是不是还那么爱吃烧饼?

    伊登按下了扳机,眨眼的功夫,另一颗子弹从孙立常手里的枪飞了出现,两颗子弹几乎同一时间到达林启明的跟前,楚昊和封刀同一时间行动,孙立常的那颗子弹打进了楚昊的心脏,伊登的子弹打穿了封刀的肩膀。

    原本应该射到林启明脑袋里的子弹,射进了楚昊心脏的位置,他就在林启明的眼前倒下,孙立常扑了上去,将楚昊搂进怀里,镜片上沾上了楚昊胸口喷出的血。孙立常双手颤抖,按住伤口,可是血液还是不断从指缝间流出,像流水一样,怎么都止不住。

    伊登也趁此机会通过瞄准镜看清了孙立常,看到了他耳垂上那枚熠熠生辉的骨色耳钉,脱口而出,“丹尼斯。”?

    ☆、白衣男人

    第1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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