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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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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一品杀手/刺客 作者:青丘千夜

    正文 第2节

    [综] 一品杀手/刺客 作者:青丘千夜

    第2节

    当然……再牛逼的香料也是要用来喂猪的。

    这一点,百里牧在购买的时候识趣的没有告诉大理的人。

    段正淳正在烦恼如何劝导儿子习武之时,听见朱文前来禀报,说李大力按时过来收香料了。

    “恩,好好招待。”段正淳对这些事情不太上心,可是他的王妃刀白凤又不在府里,因此这些财务上的事情下属总会过来通知他一声。对于李大力这个俗不可耐的名字,段正淳还是有一点印象的,毕竟是他们王府最大的财源之一啊。

    段正淳生性风流,又在江湖上养了一大堆的小情人,王府里还有各种下人、侍卫、武将、谋士,这零零总总的花费加起来着实是不低。偏偏掌管财政大权的刀白凤气他风流直接住进了道观,皇兄有心补贴他也得看着朝廷官员的脸色,大理国小人少,不可能有那么多闲钱给他养情人。这么一来,就得开源,而李大力正是这个送钱之人。

    那百见香一般都是皇室里的妃子公主使,段正淳的皇兄没有儿女,妃子也死的没剩几个了也无心打扮,于是百见香每每上供上来都是到了段正淳的府上。李大力开出来的价格比别的商人都高上不少,又是尽数包圆,和段王府的关系也就好上了一些。

    事实上,李大力和很多国家的王公贵族的关系都非常好,这也避免了在接杀人订单之时惹到不能惹的,或者杀了就是作孽的事情发生。

    清官辣么少,要是各个都被他杀了,就不能愉快的卖猪了啊。

    “可是……王爷,您忘记了,前些日子您才答应将百见香送给甘夫人来着。”朱文一脸纠结,段正淳对他们这些家臣很好,要什么给什么,还从不多疑,文武双全,明眼人都知道再过几年他就是大理的皇帝,就是这好色的性子真是……真是让人难以忍受。

    要是男人十个里也有九个好色,不耽误正事就行了。偏偏段正淳不是这样,他是真的喜爱那些女子,也愿意给那些女子好生活,若说是存了“玩弄”的心思,倒也不至于。可是世界上的女子,又哪里愿意和那么多人分享一个男人?而且王爷好的还是那种性子泼辣的小野猫美人,给跪了qaq。要知道偷偷在杀手界里大名鼎鼎的“订单交流中心”——无人居里,王爷的名字也是排的上号的呢!要不是他和几个好友偷偷收买了几个杀手揭了王爷的单及时挡住了其他杀手,恐怕现在坐上皇位的就是世子了。

    说起世子,朱文又是觉得一阵头疼。

    万幸他们大理处于宋国和明国交界之处,不然摊上这样的王爷世子,说句不中听的话,大理早就玩完了!

    “……”段正淳面露尴尬,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呢。

    “我都说了,我不要练武,我要念书,念书!”段誉一张清秀白嫩的小脸急的通红,看着后面追着自己的几个叔叔们真是欲哭无泪!

    “世子,就算您要念书,也要学好家传武学一阳指才是啊!”家臣苦口婆心到。不然以后世子你要是被人暗杀了连保护自己等到他们救援的机会都没有啊!

    最近听说兵器谱上加了一个天下第一杀手的称号,要是有人起了坏心要釜底抽薪,世子连求救都没能力啊。

    “我不喜欢打打杀杀的。”段誉一边跑一边捂耳朵,从小到大他都跑习惯了,这一次自然也不例外。

    “前面的兄台烦请让让。”段誉跑的再快也没有人家用轻功赶的快,他慌不择路的想要冲出王府逃离家臣们的“碎碎念”,结果前面忽然冒出一个穿着汉人衣裳,一看就知道是个斯文人的年轻公子来。

    “世子!”那年轻公子身边的下人看见段誉这么冲出来,顿时了然,当下就拦在了李大力面前,轻松将段誉给制住了,随后有些意味深长的劝到,“世子,只要您不练武,您是不可能从我们手里逃得掉的。”

    段誉顿时变成苦瓜脸。

    “好了好了,放开我吧。”段誉不情愿的说道,随后整理了一下衣冠,用汉人的礼仪对着李大力作揖,“这位兄台可是中原人?”

    李大力也对着段誉行礼,“正是,小人见过世子。”

    “无妨无妨,我最是仰慕你们中原文化,正好,兄台可以与我好好聊聊。”嘿,还能躲过家臣们的念叨呢!

    “这……在下是过来谈生意的。”李大力摇摇头。

    “你……你是商人?”段誉这下真是惊呆了,他印象里的商人应该不会长的这么好看才是?

    “不才李大力,赶过来和王府谈一谈收购百见香的生意。另外还有大理百姓蓄养的家畜,若是价钱合适,也可以谈一谈。”李大力不慌不忙道。

    段誉还有些懵懂茫然。

    李大力上前两步,笑眯眯到,“要是世子吃过特制五香猪肉干的话,可能就会想起一些,那正是在下卖到这里的货物。”

    ……段誉当然吃过,还被家臣们用这猪肉干诱惑过习武呢!

    那真是他吃过的最好的猪肉干了。

    第7章 天下第一掌

    因为猪肉干的情谊,段誉很快就把李大力当做了生平知己,咳咳。

    李大力暗暗在脑海里过了一遍段誉的信息,名字不特殊,没有血海深仇父母俱在,没有武功,没有基友,没有美女,绝对和师父口里的人生赢家没有关系,因此交好也没什么。毕竟,百见香还掌握在大理手里呢!

    ……当然,数年后李大力再见到段誉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也只能感叹人生际遇变幻无常,谁能想到段正淳唯一的儿子不是他亲生的,还有“天下美女皆亲妹”的特殊技能加点呢?

    段誉是个真正的书呆好苗子。他精通佛理,对五大国的文化典籍都爱不释手,要是放着他去科举,说不定还能金榜题名。可惜他偏偏是世子,还是一个小国的世子,未来的皇帝,注定与文化人无缘。

    最重要的是,明明段誉不会一点武功,他的武学根骨却要强过这段王府的任何一个人,想来,这也是王府的家臣们一直追着段誉不放的原因吧。上佳的武学奇才,偏偏想要当个书呆,这可如何是好?

    有了段誉这个独子的面子,哪怕段正淳再喜欢甘宝宝,也不得不腆着脸皮去和情人好生你侬我侬一番,将百见香的事情尽数揭过,并且决定日后将所有的百见香都卖给李大力,当然,要是李大力可以劝服儿子习武,白送都没有问题啊。

    “李兄,听闻宋国工笔花鸟乃是一绝,在下向往已久,不知李兄有何见教?”作为一个文化人真学霸,段誉也十分苦恼,全王府里唯一一个能够和他说上几句的朱文,也是一个习武之人,其他的家臣就更加别提了。父王虽然诗画一绝,但都是用来给他找小娘用的,段誉心疼母亲自然也不太看得上。

    这种一个准秀才生活在武将营的挫败感,要不是段誉天性豁达,说不定性子早就扭曲了。

    李大力虽然是个卖猪的,但是作为杀手,就是要什么都会,才能方便接近各种任务对象。再者,他的生意遍布五大国,平时接触的王公贵族一大堆,若是文化不好,也实在是拿不出手。李大力平时很注意培养自己的文化水平,此刻既然段誉有了疑问,他当场就给段誉画了一幅花鸟图,惹的段誉爱不释手。

    “若是世子乐意,可以去宋国走一遭。诸葛神侯手下有不少能人,绝对可以护卫世子安全。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不好好去看一看各国风光,世子日后想起难道不觉得遗憾么?”李大力诚恳的建议。

    段誉是大理皇室唯一一个成年的男丁,宋国朝廷都知道他是未来的皇帝。而且大理和宋国一直睦邻友好,只要段誉用世子的身份去宋国游玩,肯定没有半点危险。

    “李兄说的是!”段誉双眼冒光,真真切切的向李大力道谢,“过些时日我就和父王说去,到时候若是可以再见,还请李兄不要嫌弃我麻烦才是。”

    “无妨,在下必定倒履相迎。”李大力话还没有说完,便感觉到背后有一股幽怨的视线……自然是那些劝段誉习武的家臣们。

    宋国本来就一大堆书呆了,他们的世子要是真的去了宋国,回来还不真的成为一个书呆?而且宋国地大物博,一来一回也不知道要耽搁多少时间?世子已经十五,再不习武就真的晚了啊晚了啊!

    李大力心里觉得好笑,也能明白这些人的心思。如今五大国中江湖人已经是一股不可小看的势力,不断有武学宗师创造新武功,那些本该百年不遇的习武天才春笋一般的冒出来,将无数前浪拍死在沙滩上。大理拥有一阳指这样的上乘武学,若是断了传承,恐怕对大理整个国家都不是一件好事。

    李大力沉思了半会儿,干脆和段誉说起宋国的江湖情况来。他说的有趣,侠骨柔情、少年义气、惩奸除恶,营造了一个波澜壮阔的江湖。北乔峰南慕容,东邪西毒等等出众的江湖人士都被李大力一五一十的说出来,哪怕是江湖没有任何好感的段誉,听完了也不免有些异动。

    很快,那些幽怨的视线就变为了感激。

    李大力在段王府呆了一两天,就离开了此处。

    没过多久,鸠摩智前来大理,掳走了段誉,又是后话了。

    轰隆隆。

    大雨瓢泼而下,整个天空都阴沉的厉害。在这样的雷雨天赶路无疑是十分不明智的。百里牧不得不施展轻功,飞快的闯进了一间破庙避雨。

    “好轻功!”破庙里已经有了一个老乞丐,他发须皆白,但是显得十分杂乱,然而他的肤色却是白里透红,十分健康。无疑,这是一个高手!

    这个老乞丐只有九根手指,身份已经呼之欲出。他一边翻动着火堆前的鸡,一边熟练的抹上各种调料,看着百里牧的眼光里甚是欣赏,“没想到,江湖上居然有如此厉害的后生,这份轻功足以独步天下了!”

    洪七公本来在破庙里避雨,悠哉的烤着自己的鸡,谁知道门前忽然出现一个相貌秀丽的年轻人,他看上去很是无害,然而洪七公多年的江湖经验却告诉他这个年轻人不好惹。更加令人惊奇的还是这个年轻人的衣服,外面明明是雷雨天,这个年轻人身上却半点不湿。门前有一堆枯败的树枝,哪怕是洪七公自己飞进来都将树枝踩落了几根,可是这个年轻人飞进来却没有造成树枝有半点毁坏。

    这样的轻功,简直闻所未闻。

    听闻唐国有一绝顶轻功名为“鸟渡术”,只怕比起这年轻人的轻功也不会有多少出色。

    唐国乃至唐国的江湖在天下都是一个神秘之地。

    唐国国力超群,疆土也比其他四国大,要不是爆发了内战,说不定就要一统天下。碍于它的存在,其他四国不得不联合起来,才保证了这天下五国相互制衡,给了百姓数百年的和平。而各国的皇帝和有识之士们也是兢兢业业,就害怕成了千古罪人,哪怕朝堂斗争再激烈,也是不敢通敌卖国的。

    那里武学宗师无数,修炼方式也和其他国家大不相同。如宋国练武讲究的是“根骨”“秘籍”还有“天分”,但是唐国讲究的却是一个“悟”,反而近乎于道了。或许,也与唐国道教兴盛有很大关联。

    唐国的江湖人士虽然厉害,但是基本都不会离开自家地盘。或许真的是因为风水问题,唐国的江湖人士在本国能够顺利悟武,在其他国家就没有半点突破,同理,其他国家的人到唐国也是一样。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或许也正是如此。

    因为唐国的神秘,百晓生公子羽大智大通等人联合铸就的“兵器谱”根本没有将之放在内。与其说唐国的人都是习武之人,不如说他们都是些特殊的道士。

    可是即使唐国的江湖中人几乎拥有以一敌百的能力,也是不敢对上唐国的朝廷的。公子羽等人给予的天下第一美人的美名之人乃是移花宫宫主邀月,以往还有石观音、林仙儿、沈璧君等等人入过榜,几乎是一年一换不带重样。可是若是真正说起来,这天下第一美人应当是唐国的当朝国师,只是碍于这国师手段百出,大唐朝廷以他为首,简直是真正意义上的“太上皇”,没有人敢用天下第一美人称呼他。

    那些敢于打国师主意的人,不管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武学宗师还是江洋大盗,不是悄无声息的死了,就是成为了国师亲卫队的一员。

    洪七公乃是宋国丐帮的长老,和其他几个国家的丐帮都有些交情,老叫花子活的久了,什么都见过,眼力可不是一般人比得上的。

    “洪长老过奖。”百里牧轻轻点了点头,“只是在下无异于江湖之事,此番不过进来避雨。”

    “哈哈,明白!后生不妨过来一同烤烤火,我这鸡差不多熟了,不如一起吃一些。”洪七公见百里牧一口道出自己身份,也没有什么惊讶的,他这特征好辨认的很。

    “多谢。”百里牧缓缓走到火堆前面对着洪七公坐下,闻着这烤鸡散发出来的丝丝香气,不由的笑了笑,“在下这里还有些熏肉,长老也可以试试。”

    百里牧掏出一个油纸包来,里面都是切好的熏肉肉和肉干。熏肉色泽暗红,切的四四方方,然而上面的纹理却十分整齐,肥瘦相间,几乎是一个模样。摊在纸上,反而漂亮的不像话。

    “好东西!”洪七公一见,便觉得口水直流。

    “前辈不妨先烤一块。”百里牧看见洪七公,不由的有些想念起自己的狗蛋师父来,也不知道师父如今在哪一个破庙里呆着?因为李狗蛋是缘故,百里牧对于老乞丐,尤其是有武功人品有不错的老乞丐,有着莫名的好感。不然,这猪肉他是绝对不会轻易拿出来的。

    “老叫花就不客气了。”洪七公挑了一块,利落的烤了起来。

    这熏肉在火上烤的滋滋作响,不一会儿,肉块上就浮现出了一层薄薄的油,香气一下子扑鼻而来。

    “这香味……!”洪七公手差点没有哆嗦,扭头看着百里牧的眼神简直和看见神仙没有两样,他声音此刻有些嘶哑,百里牧能够听见他吞咽了好几口的口水。

    “我老叫花当年在宋国皇室里整整呆了三年,就为了吃一口特殊的‘麒麟蒸’。那皇帝老儿小气的很,我不过偷吃了一次,他便将诸葛小花给喊了来,专门守卫,害的我无从下手。我为了那“麒麟蒸”整整在御膳房呆了三年,三年都在怀念那绝妙的滋味,差点因为那滋味再断一根手指。我本以为今生无缘,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小子居然还做成了熏肉?”就是不知道这清蒸的和熏烤的,到底滋味有何不同?

    洪七公的事情,百里牧自然是知道的。

    吃百见香长大的猪仔,身形和一只成年的狗相同,身上也没有多少肉,充分展示了浓缩就是精华这句话的真理。除去百见香之外,还要给它们喂各种珍贵草药,当归何首乌什么的是常事,连喝的水都是经过调制的。为了避免它们只涨肥肉,还专门找了不少狼回来,逼迫这些猪不断奔跑。百里牧在它们身上花的心思,可不比当杀手来的少。

    当年因为偷吃事情,御膳房上下都吃了挂落。负责采买的官员连夜找到百里牧,愿意自掏腰包买上一些,不过百里牧牢记师父说过的“饥饿营销”,就是没同意。十分无赖的说每头都有定数,多了宋国的就少了其他国家的和一些势力的,皇帝不能为了一道菜得罪别人,就只能严防死守。

    诸侯小花本来不乐意皇帝花这么多钱就为了吃了猪,后来皇帝赏赐了他一些猪肉带回家,他就自告奋勇的上了。

    ……他要是不来,他底下的四大名捕就敢跟他辞职!

    烤肉很快就好了。

    洪七公将功力凝聚在掌上,将滚烫的肉块放在手心,捻起一块猛吹了两口气,准备往嘴里一放之时,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大吼。

    “丐帮弟子乔峰,求见洪长老!”

    吓得洪七公手一抖,肉块掉了下去。

    百里牧眼疾手快,隔空将肉块吸了过来,往嘴里一塞,嚼了嚼,还是熟悉的问道,自己养的猪简直太棒!

    洪七公哀怨的看着百里牧,等到乔峰进门的时候,犀利的目光几乎将乔峰戳成了筛子。

    第8章 天下第一掌

    乔峰刚进门,就被洪七公哀怨的目光看了个彻底,脚步顿时停了下来。

    这个时候,乔峰才发现原来这破庙里不止洪七公一人,还有一个面容秀丽的青年在一旁。可是,明明乔峰却半点没有发现。

    这么近的距离,几乎听不见这个男子呼吸的声音?

    高手!

    乔峰立刻给百里牧下了个定义。丐帮乃是天下消息传的最快的地方,可是即使如此,乔峰也不知道眼前这一位究竟是哪的来的年轻俊杰?

    或许,对方根本不是这个年纪,而是其他不世出的高手。

    须知武功修为到了一定境界,是可以拥有近乎返老还童的效果的。就不知道眼前这一个到底是还是不是了?乔峰来找洪七公乃是为了大事,本不该让别人听见。只是一来他相信洪七公的眼光,二来,他也怕莫名其妙的得罪了人 。

    乔峰虽然性格豪爽不拘小节,但是却不是傻子。

    尤其是如今局势乱的很,丐帮在江湖中的地位又比较特殊,容不得乔峰不多想。

    “见过洪长老。”乔峰顶着洪七公的目光,不躲不闪。“这位公子有礼。”

    百里牧对着乔峰点了点头,原地闭上了眼睛,清楚的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一个破庙就这么大,他总不能出去。

    再者……丐帮是出了名的穷,净衣派也没有多少钱,和百里牧从来没有任何生意往来。

    既然不买他家的猪,他也对乔峰没有了多少兴趣。

    “啧,你倒是厉害,一下子就找到了我老叫花。”洪七公抬头看了看乔峰,口气里带着少许无奈。

    乔峰乃是宋国丐帮之中最拿的出手的年青一代,先不说那降龙十八掌学了个九成九,而且性格豪爽,为丐帮立下无数汗马功劳,得到了“北乔峰”的名声。

    在这个江湖上,能够用东南西北指代的江湖人士实在是少之又少。而在年轻一辈中,又以北乔峰南慕容最为出名。后者不但地位比前者低,而且还大多是仰仗了慕容世家的赫赫声名,两人到底谁比较有出息,在老江湖的眼里是不言而喻的。

    就拿百里牧自己来说,他才见过慕容复不久,但是无论是人品还是武功,眼前这个乔峰都要厉害的多。

    “说吧,你那义父又要弄什么幺蛾子了?”洪七公见烤好的肉已经到了百里牧口中,是不可能回得来的了,加上人家才是这东西的主人,他也只能乖乖的拿起下一块肉,接着烤。

    这香味儿,自然是飘到了乔峰的鼻子里。

    只不过这么小一块肉,乔峰是有点看不上的,而且,洪七公爱好美食的名声可是天下都知道,要是在长老口中夺食,嘿,乔峰还不太想要试试自己的降龙十八掌和长老的究竟谁比较厉害?

    “这……义父让晚辈请长老回去主持大局。”乔峰乃是如今丐帮帮主的义子,从小在帮主身边长大,情谊不可谓不深。而洪七公因为是丐帮长老的缘故,从小和乔峰也算熟悉。也见猎心喜多加指点了乔峰一番。他本来想要收乔峰当个徒弟,可是却被如今的帮主给搅合了。

    至于原因……呵,不就是因为乔峰不是汉人么?

    对于如今的丐帮帮主,洪七公是不太瞧得上眼的。当年那么大的事情,他们都没有想过来通知一下自己,后来发现杀错了人才知道来找他诉苦。可怜乔峰父母双亡,还要被他们所顾忌,当真是侮辱了“侠”这个字!

    等到洪七公想要收乔峰为徒被拒绝之后,洪七公就带着打狗棒走了。他是如今宋国丐帮里辈分最高,名望最盛武学最高之人,他要带走打狗棒,丐帮上下没有一个人敢吱声。

    “他想要传位给你?”洪七公懒洋洋的抬了抬眼皮。

    “长老英明。”乔峰恭敬的回答。

    “他小子总算是开眼了一回。”洪七公将烤好的肉往嘴里一塞,香味立刻充盈了口腔,这肉依然很嫩,只是相比于清蒸,又多了些特殊的香气,而且也肉质也更为坚韧一些。

    妙妙妙!

    不愧是几万两黄金才买得到的好东西!

    洪七公将手中棍子一扔,恰好落在乔峰手中,“我老叫花子就不去凑热闹了,打狗棍给你。”

    百里牧在边上看了个分明,这棍子刚才还被用来架火烤肉来的。

    也不知道乔峰是看清了还是没看清,他恭敬的捧着打狗棍,朝着洪七公弯腰道,“到时还请长老赏脸。”

    “走吧走吧。”洪七公颇有些不耐烦。

    乔峰无奈,他还是很尊敬洪七公的,且不说洪七公多年闯下来的名声,数次挽救丐帮于危难之中。就冲着幼时洪七公对自己的指点,乔峰也绝对不会对洪七公有半点不好,“是。”

    乔峰的伞在门口,他走出了破庙,一手拿着打狗棍,一手撑着伞,倒是潇洒的很。

    也不知是想到了什么,洪七公忽然对着乔峰喊了一句,“你是丐帮上下承认的帮主,若是哪一天你有了天大的麻烦,可以过来找我。”

    “多谢长老。”

    乔峰飘然离去,义父如今缠绵病榻,早一刻回去都要好些。

    洪七公原地叹了两声,“乔峰什么都好,就是命不好。”

    他的身世江湖中有不少人知道,连马大元那个蠢货手里都有一份,指不定哪一天纸就包不住火。他虽然有心保乔峰一命,但是他在丐帮几乎没有多少人脉。长老这个名声,也不过就是个名头罢了。

    “各人有各人的命。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若是其他几个国家知道乔峰要走,肯定会花大心思招揽。”

    这天下,又不是只有宋国才是国家!

    “哈哈,没错。”洪七公愣了一会儿,“要是实在不行,我就豁出去脸,送乔峰去唐国的丐帮。嘿,那些家伙,天天狗眼看人低!”

    百里牧没有理,继续吃自己带来的肉。

    “……你倒是给我留一点儿!”

    几年之后,乔峰身世败露,改名萧峰,拒绝了唐国丐帮邀请,成为了唐国的一名武将,威震天下。

    同年年末,大理新皇登基,与逍遥派掌门一同去唐国道贺萧峰官居大将军之喜。

    那个时候,百里牧作为宴会的主要食物供应商,和他们坐在了同一张桌子上。

    第9章 天下第一暗器

    等到百里牧从好几个地方回来的时候,已经入了冬。

    这种天气,围着火炉吃火锅,盘子里切着自家养的猪牛羊肉,实在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情。

    不过,这样的天气,若是一个人独享,似乎也颇为寂寞。或许是老天爷也见不惯百里牧这样寂寞,因此,这里来了一个许久不见的故人。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

    车上坐着一个脸色苍白而又泛着嫣红的男人,他不停的在咳嗽,却又不停的在喝酒。他看上去已经不再年轻,然而他的眼睛却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令人愉快的很。

    而他的身边,则是坐着一个少年,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

    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冈石,倔强,坚定,冷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

    一万个人中也不一定有一个拥有这般英俊的容貌,虽然还太年轻了些,还不成熟,但却已有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赶车的大汉立刻吆喝一声,勒住车马。这大汗满面虬髯,目光就如鸷鹰般锐利,但等到他目光移向李寻欢时,立刻就变得柔和起来,而且充满了忠诚的同情,就好象一条恶犬在望着他的主人。

    “阿飞,此间的主人或许是我仅剩的亲人,他年纪和你差不多大,我也许久不见了,不过,他偶尔寄来的东西却好吃的很。我在塞外这么多年,一直念念不忘。”

    名为阿飞的少年轻轻点了点头,虽然他不知道李寻欢口里的好吃是个什么概念,但是应该不错。

    被李寻欢这双眼睛盯着,没有一个人会认为他说的是假话。

    李寻欢来到这间根本谈不上富裕的宅子面前,忽而有了些近乡情怯的感觉。

    自己一去十年,当年的小孩子还会记得他这么个兄长么?

    不等李寻欢想完,里面的门已经咯吱一声打开,开门的正是百里牧本人。

    早在李寻欢他们离这里好几里地之时,他便已经听见了声音。而家里的仆人,也在这里忙着去准备年货了,并不在此处。所以说,李寻欢这么个人生赢家,来的时机实在是太好。

    “你是……阿力?”李寻欢见到这个陌生又熟悉的青年,不由的喊出了名字。

    “恩,进来吧。”百里牧认出了李寻欢,或者说,没有人不会不记得李寻欢,尤其是见识过李寻欢最为年轻出色的模样的人,永远都不可能会忘记他。

    说起来,还算是一段颇为传奇的事情。

    当年的百里牧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小娃娃,字都识不了几个。而他师兄也不过大他几岁,好不到哪里去。他们的师父李狗蛋虽然有心培养一个天下第一的道士和天下第一的杀手 ,但是前提条件是先让他们识字。而李狗蛋是没有这个兴致教两个小娃娃认字的,因此就占着自己姓李的的优势,和李寻欢的父亲攀上了亲戚,还是近亲那种。

    当年,李狗蛋教导两个徒弟之时,就曾经指着李寻欢和他们说过,“这就是人生赢家的模板,好好记好了,也给我好好学习。对了,阿盛,尤其是你,好好学学李寻欢泡妞和交朋友的本事,你得青出于蓝才行。”当年的李狗蛋如此对着百里牧的师兄说道。

    哦,当年的师兄,还不是如今这个名扬五国的国师,而拥有着一个比李大力还要挫的名字——李狗剩。最后觉得“阿剩”叫起来不好听,对外说的是“盛”。

    这么说起来,相比起百里牧来说,其实师兄和李寻欢的关系要更加近一些。只是以师兄如今的身份,李寻欢是不可能前去找他的,一来难以见到,二来,唐国的魔门中人,可把攻略李寻欢当做常年任务挂着呢!李寻欢再天不怕地不怕,遇见那些娇滴滴的心机不断的少女,也得避而远之。

    如今李园被李寻欢送了人,父母兄长早早的离开人世,偌大一个李家,就只剩下了李寻欢一个人。李寻欢那么轻易的将家当送给林诗音当嫁妆,未尝没有存了离开那个伤心地的意思。

    而百里牧,起码在李寻欢心里,称得上是他们李家硕果仅存的几个人了。其实,百里牧和李寻欢半点血缘关系都没有。

    李寻欢、阿飞和铁传甲一一围着火炉坐了下来,恰好四个位置,四份碗筷,实在令人惊奇。铁传甲不由的看了李寻欢一眼,十分好奇。

    像是知道他们在疑惑什么一般,百里牧说出了实情,“你们的马车声音不小,我在半个时辰之前,已经听见声音准备好了。”

    半个时辰之前!

    铁传甲心里惊叹不已,眼前这个青年的功力究竟到了何等地步?而阿飞,也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身边那只能算得上是铁片的武器。

    “狗……咳咳,二叔武学修为超群,天下无双,阿力你的资质也是百年不遇,这些年你也是下了苦功。”李寻欢想起当年李狗蛋的名字,差点脱口而出,幸好临时改了下。不过当年自己父兄齐上阵,也没能改掉劝他改掉这个名字,他当然更不可能。

    李狗蛋的修为究竟有多高,连当年指点李寻欢武功,名震天下的怜花公子也不得而知,只是指指天,或许离破碎虚空也不远了!

    “为了讨口饭吃,这是自然的。”百里牧漫不经心的说道,“别墨迹了,再不捞肉就不好吃了。”

    说完,百里牧率先下了筷子。

    李寻欢笑了笑,手里的动作也不慢,连续捞了几筷子,将肉片放入口中之时,彷如碧绿一般的眼眸散发出极为浓烈的色彩,脸上带着满足的惬意。

    真的这么好吃么?

    铁传甲和阿飞两人也试着夹了一筷子。

    ……四个人开始你来我往的抢了起来。

    百里牧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来,没有和他抢的火锅,吃起来实在是太没有意思了些。

    等到四个人吃完,才想起相互介绍的事情。

    在听见李大力这个名字之时,铁传甲的脸色有些崩,但是阿飞就没有半点异动。阿飞常年与狼为伍,又很少接触汉人,对于姓名什么的并不在意。而且“大力”这两个字,在塞外是对勇士的赞美,再一联想起李大力表现出来的功力,阿飞觉得实在是再贴切不过。

    “我出关前,收了一个徒儿名为叶开,教养了他些日子,不知道阿力有没有见过他?”李寻欢找了个话题问道。

    “他买猪么?”

    “……应该不买。”李寻欢想起叶开那狗血的身世,迟疑的回答道。

    “那我就不认识,我对江湖不熟。”百里牧回答的脸不红心不跳,“不过我可以帮你问问。”叶开是李寻欢的徒弟,应该在无人居的杀手名单上也有,上面会有叶开的各种信息,随便找找就能找得到。

    “不用了,年轻人自然有年轻人的活法。”李寻欢觉得自家徒弟那种肚皮里黑的性格,吃不了亏。

    “那是,只要不和你一样散尽家财,远走塞外,还拉了一堆仇恨,总会过的不错的。”百里牧认真的回答道。

    “……”李寻欢被戳中伤心事,觉得有些无奈。

    “亲兄弟明算账。”百里牧从袖子里拿出一块丝帕来擦擦嘴,慢悠悠的说道,“考虑到我们多年不见,这见面礼我就不要了。不过这饭钱,还是要给的。”

    李寻欢苦笑了两声,他还真忘记见面礼这回事了。

    “多少钱?”铁传甲问道,这肉的滋味太好,若是可以他都想要多买一些备在车上当干粮了。他们从塞外带来会的一些皮毛和珠宝,在回来的时候卖了个十分不错的价钱,也算是小有身家了。

    “三个人,三万两。”百里牧伸出三个手指,在铁传甲几乎冒火的视线下,又加了两个字,“黄金。”

    “这么贵!!!”铁传甲全身上下也不过一万两出头的银子而已。而这一万两,已经足够他们吃好喝好好几年了。

    “这已经是良心价了,若是你不信,可以去外面问问,麒麟肉的价钱比我说的只高不低。”百里牧不是第一次见识到这样的情况,好言好语的回答道。

    “……阿力,我们身上暂时没有这么多钱。”李寻欢尴尬回答道。

    “我知道你们车上有酒,你从来非好酒不喝,应该值不少钱。剩下的钱,你们就在我这里住着,帮我卖猪杀猪,以工抵债。我这里待遇不错,包吃包住,逢年过节还送你猪肉,你可以稍微考虑个一盏茶时间,时间过了我就当你们默认了。”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用这样的刀法来将猪肉杀猪,一定能最大程度保持猪肉的完整性。再者……眼前这个阿飞明显是用剑高手,想必将猪肉切片也是手到擒来;至于铁传甲,老实话不多,力气也不小,喂猪还是可以的。

    百里牧一想到自己的猪牛,就有些叹气。

    他家的猪牛什么都好,就是脾气不太好。

    第10章 天下第一暗器

    在江湖,或许李大力这个名字算不得什么,放在民间,叫这个名字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可若是放在商场中,这个名字却是如雷贯耳,几乎是奇迹一般的存在。

    天下有十大富豪,其中六个是沾了黄、赌的边,这两样是最佳的来钱利器,没有人可以抗拒。另外还有两个分别从事于珠宝运输古文物贩卖和海外运输,还有一个就是什么都干,照样跻身富豪前列,而以单纯卖猪牛羊肉跻身十大富豪的,仅有李大力一个!

    或许这些富豪年少时发家都离不开“衣食住行”这几个字,然而因为交通的不方便和各种苛捐杂税,劫富济贫的江湖侠客以及商人本身地位的原因,虽然能够小赚一笔,但后来大多都转了其他行业。比如某个富豪在死后,墓志铭上就会来这么一句,“少时家贫,初以卖肉为生,积年,小有余资,后投于xxx也。”

    在这种情况下,李大力还能联合五大国的肉类商人结成联盟,生意遍布五湖四海,并且得到了不少大势力的优待,真可以称得上是奇迹了。

    李大力的生意做的这么广,为人却低调,不过也不是低调到无人可知的地步。起码那些富豪们,在背地里就暗搓搓的请了不少高手前去一探李大力猪肉秘方的秘密。可惜,不管花了多少钱,请了多少人,那些人都是一去不复返,吓得这些富豪才安分了下来。

    在这个武力值决定地位的年代,一个高手足够让这些富豪全家上下几百口人一个不留。

    钱再多,也是爱惜生命的。

    而李寻欢和阿飞铁传甲三人,如今面对的便是让无数富豪心心念念都不得而知的秘密!

    眼前是一座被城墙般高的栅栏围着的一座山。

    山很普通,鲜花,野草,野果,树木,动物没有半点奇怪的地方,然而三人走进这山里,还是感觉到了一丝不协调。

    “这猪,很凶猛!”阿飞不愧是常年和动物为伴的,几乎是见到李大力所说的“家养小猪仔”的下一刻,阿飞就感觉到了不对劲。这猪看着他们的眼神实在算不上好,别说是惧怕,眼珠里涌现的反而是凶狠和源源不绝的斗志。

    这猪的体型很小,不过一条成年大狗那么大,比起那些一身肥膘的大猪,简直就是可怜的小不点。它的腿虽然也短小,但是看上去却十分有力,它的牙齿颇为尖锐,甚至能够看见一闪而过的光芒。

    铁传甲自认见多识广,也不禁打了个哆嗦,“这是猪?”

    骗人的吧。

    就算在塞外遇见那些猛虎,老虎见着他们也是转头就跑的。这些动物对危险的敏感度可比普通人高多了。他们这三个人,放在江湖上都是一流高手,阿飞和李寻欢更是可以问鼎前几的武学奇才,如今他们反而被一群猪包围了,岂不可笑?

    然而事实就是这么发生了。

    似乎是发现了有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领地一般,一头又一头的小猪仔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将三个人围成了个圈,猪蹄子不由的刨着土,似乎一声令下就会对着他们冲过来。

    百里牧远远望着,将手里的一把剑朝着阿飞扔了过去,“记得少让它们流点血啊,伤口最好不要超过一枚铜钱大小。”阿飞的那把称不上剑的铁片,要杀猪很容易,但是要控制伤口大小,就有些强人所难了些。

    阿飞接住了百里牧给的剑,这把剑极轻,入手只有几两重,其中大部分还是剑鞘的重量。拔剑出鞘,剑身薄如蝉翼,吹毛即断。

    “好剑!”李寻欢眼里闪过一丝赞叹,“即使是名震天下的铸剑师,我也从未见过有人能够将剑锤炼到如此薄的地步。”

    阿飞随手挽了个剑花,万年不变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些喜气,“薄而不脆,韧性十足。”

    “剑名蝉翼,重一两,宝剑赠英雄,就用猪为宝剑开锋如何?”百里牧热心推销到。

    铁传甲觉得自己以后都无法直视“宝剑”和“开锋”这两个词了,话说这东西有和“杀猪”挂上钩的么?杀猪一般用的不都是刀么!

    百里牧话音未落,下一刻那些猪就对着三人冲了过来,三前两后,错落有致,一头猪往前扑就有两头在后面埋伏,简直成了精了!李寻欢等人不得不施展轻功飞上天,暂时躲过一劫。

    百里牧看着那三人手忙脚乱的样子,心里也微微有些自得。

    他家的猪,也是能够轻易动的了么?

    因为这些猪常年都吃着何首乌人参等贵重草药的缘故,经常性的就会血气上涌。这很正常,人有时候吃了药性浓厚的药材都会补的出血,何况是猪?如此一来,这些猪为了消化药力,就不得不满山撒欢,练就了一身不逊于狮子老虎的好本事,当然,也是不会怕人的。

    师父说,猪本来就是最聪明的动物之一,只是长年累月的养在家中,吃了就睡才会不经用,一旦将合起来的开关打开,自然就会脱胎换骨。而一开始的猪苗,似乎也是师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不然,按照它们吃药材的吃法,恐怕早已吃死了,哪里还会成为举世闻名的美味佳肴呢?

    李寻欢因为身体虚弱,加上性子不喜争斗,身上常年备着的飞刀几乎是不出手的。可是被这些猪逼的,却不得不出手。他本来就是个远程兵器高手,和这些猪拼个近身战也是醉醉的。

    于是,三人就有了定计。

    铁传甲负责引猪,李寻欢和阿飞负责杀猪。

    小李飞刀一出,飞刀破猪脑而入,几乎只留下刀柄大小的伤口,一次性能够解决一只。而阿飞,则是剑光所及之处,就倒下了一头,猪脖颈上面一条细的看不见的红线,血留下的没有两滴。

    这剑,实在是占了大便宜。

    以至于到了后来,李寻欢都不再出手,而是和铁传甲一起负责引猪。

    堪堪杀了大概十头左右,那些猪见情况不对,掉头就跑了。

    可见它们是真的成了精的。

    只是不等三人轻松,又有几头牛哼哧哼哧的赶了过来。

    牛皮硬的很,牛角还麻烦,这种情况下反而是李寻欢出手比较多。

    等到收获成果之时,三人已经满头大汗了。

    到此,他们也不过是杀了十头猪,八头牛而已。只是这体力消耗的,比和一派掌门打起来还累。

    铁传甲看着地上躺着的“尸体”,总算明白为什么这些肉会这么贵了。天底下能够让李寻欢和阿飞一起出手的代价,几万两或许还算轻了哩。

    百里牧过来收拾的时候,一张脸笑开了花。

    最近地价飞涨,那些买卖土地的奸商们一个个赚的不少,他也审时度势的开始扩大经营范围了。就这么些猪牛,少说也能让那些奸商掏出几十套房子来!

    第11章 天下第一暗器

    因为李寻欢的酒都被拿走充当债款的缘故,这些日子李寻欢的日子过的就有些寡淡起来。

    本来他们和百里牧一直吃的猪牛肉,就是用各种药材喂养起来的,吃了对身体的好处多多。李寻欢的身体反而一日比一日的好了起来,铁传甲这么一见,写了信去问了问梅二先生,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后,干脆就和李寻欢再这里住了下来。

    相反,阿飞因为是少年人,加上刚从塞外回来,反而被李寻欢赶了出去。少年人意气风发,如何能和他这么个退隐江湖的人一同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呢?阿飞的武艺,合该在这江湖中占据一席之地的。

    百里牧将蝉翼送给阿飞当礼物,自然也没有收回,相反,在阿飞临行之前,百里牧想起师父以前告诫过他的一句话,转达给了阿飞,“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会骗人!”

    阿飞在这些日子,对百里牧也称得上是心服口服,见到边上的李寻欢一听这话就堆起的苦笑,知道这话说的肯定是真理,暗暗记下来不提。

    等到阿飞离开,李寻欢脸上的苦笑都没有收回,“阿力,你小小年纪,你话说的就有些……”

    “怎么了?”百里牧惊讶的看着李寻欢,“莫非我说的不是真的?”

    “你这话要不是真的,世界上就没有真话了。”

    “那不就得了。”百里牧从小听到的最多的一点便是戒女色,师父说,一百个杀手里,五十个是死于话多,四十五个是死于女色,剩下五个则是各种突发事件。百里牧见惯了师兄美色,又跟着师父东奔西跑,再漂亮的美人在他眼里还比不上一头活生生的猪来的可爱。

    这话虽然说的没错,只是你如此年纪,怎么能活的如此暮气呢?李寻欢想到这里,突然发现自己也是没有这个立场来说人家的。就算他风流名声满天下,不还是平白辜负了一群好女人么?还不如阿力呢,起码不会害人害已。

    只是,人在家中做,祸从天上来。

    李寻欢身为妥妥人生赢家,早在百里牧初见他之时,就知道了他招惹麻烦的体质。

    李寻欢从关外回来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江湖,只是一直找不到人而已。唐国的那些新出炉的魔门女子各个摩拳擦掌,恨不得将李寻欢这朵名花给摘下来成就自己的名声。

    李寻欢躲在百里牧这里,除去铁传甲和梅二先生的嘱咐之外,更多的也是为了避免招惹到那些女子。魔门的女子虽然漂亮,但是她们奉行“斩俗缘”,不知道害的多少人家破人亡,李寻欢生怕自己会害的别人遭受池鱼之殃,更是半点面都不露。

    林仙儿虽然惜败移花宫邀月没有成为天下第一美人,但也只是因为武功背景比不上人家而已。再者,邀月再好,那是人如其名如天下明月,可望而不可即,哪里有林仙儿来的年轻貌美?

    林仙儿如今寄居在龙啸云那里,更是放出话说要嫁给夺得“金丝甲”,找到“梅花盗”之人,惹的江湖上一干男人,不管成亲的没成亲的都是跃跃欲试。

    只是这“梅花盗”原本应该栽赃到李寻欢头上的,李寻欢不在,这嫁祸就少了一半以上的可信度。龙啸云即使想要弄什么伎俩,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这天夜晚,百里牧这里又迎来了几个江湖客人。

    他们生的不算好,身上还背着一个包袱,可是相互之间却在互相提防,甚至在百里牧打开门接待他们之时,还打算下杀手,以免走漏了消息。

    只是他们运气不算好。

    几个武功说不上一流的人在天下第一杀手面前动刀子,岂不是找死?他们刚刚发出杀气,下一刻,他们便已身首分离,他们护在胸前的包袱也抖落了出来,露出小小的一角。

    李寻欢听见动静走出来,看也没看死去的那几人一眼,相反指着那包袱对着百里牧说道:“阿力可知他们为何动手?”

    “江湖人动手,还需要理由么?”百里牧反问道。

    “不错。”李寻欢点头,那仿佛碧玉一般的眼睛又微微弯了弯,“但人活在世上,总有几个理由迫使他们出手的。”

    “不是为名,就是为利。”

    “他们的武功虽然说不上好,但也不弱。能够让他们一言不发就动手杀人,可见他们身上的东西很珍贵。”

    “再珍贵,他们也没有了命。”

    “不错。可惜这个道理却没有多少人知道。”李寻欢笑了笑,脸色严肃了起来,一字一顿道,“江湖中有几件很神奇的宝物,这些宝物虽很少有人能真的见到,但却已传说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金丝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你总该听说过。”

    “不过是鸡肋罢了。”百里牧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烟花筒,点燃了它。不久之后便会有人过来收拾清扫。这金丝甲虽然号称是‘武林三宝’之一,其实并没有太大用处,因为除了两个势均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它之外,其他人得到,完全是自己找死。

    再者,你护得了身体,还护的了头么?将你的头砍下来,就算你穿着一百件金丝甲,也没有用!

    李寻欢简直想要为李二叔拍手叫好了!

    也不知道他是如何教的人,阿力既不贪恋美色,也不为宝物动心,自己创业,武功又是顶尖,虽然日子过的暮气沉沉,却是实惠的很。多少老江湖一辈子都干不来的事情,阿力却做的完美。

    年轻人,不管长辈说的再多,也总是乐意自己去闯一闯。

    一如阿飞,一如当年的李寻欢,一如李寻欢多年不见的徒弟叶开。

    李寻欢原地站了一会儿,发现自己并没有多少好说的,也干脆不说了。他原本是听见消息说有人要对大哥诗音他们不利才回来的,如今再想,似乎和他也没有多少干系了。

    当年二叔说,“各人有各人的活法,这世上最难买的便是后悔药。”自己又何必去招人厌烦呢?

    李寻欢不是想不明白,以前不过是不想明白。

    一念之差,他却好像平白年轻了十岁。

    “恭喜。”百里牧瞥了李寻欢一眼,知道李寻欢已经摸到宗师的边了。李寻欢不是天赋不好,而是天赋太好。可正因如此,在闯出小李飞刀的名头之后,他的心就被太多杂事占据了。

    宗师之后是大宗师,那时便可摸到破碎虚空的边。

    若是李寻欢成功突破,便可前去唐国潜修了。

    其他四国的江湖人,一旦到达宗师境界,为了更快的提升自己,都是要去唐国的。这个消息知道的人少之又少,可也正因如此,江湖上少了很多腥风血雨。

    “金丝甲的事情,我也略有耳闻。”百里牧捻起包袱里的金丝甲,“听说谁拿着它去找林仙儿,就能娶到她。正好,村子里有一个庄稼汉,年纪也到了,正好少个老婆。”顺便,还能去龙啸山庄发展一下自己的猪肉业务。

    第12章 天下第一暗器

    刘庄是刘家村的有名的“黄金单身汉”。

    刘庄身高八尺,家境颇为厚实,又和李大力有那么点交情,一个养猪,一个宰猪,这个猪自然就是普通猪。咳咳,不过在刘家村眼里,刘庄还是行情很不错的。上无父母,人也踏实能干,长相也还过得去,偏偏只有一个遗憾外加一个不为人知的缺点。

    刘庄天生弱视,恩,就是看不清人脸,这也是他选择跟着百里牧当屠户的原因。因为人和猪的差别,还是比较大的。这也确保了,哪怕林仙儿再美如天仙,在刘庄眼里也算不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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