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2
决定留下来自己创业了。
胡嘉乐忽然道:“你回去过吗?”
他问的没头没尾,沈放一脸莫名:“哪里?”
“苋菓宅啊,我上次去那里拍一组照片,真是大变样啊都认不出了,那几个商品房小区看起来都挺不错的,周围商铺也开了好多。”
沈放哦了声:“没回去过,我都不知道。”
“那时候跟我们仨玩的挺好的有个长得贼漂亮的男孩子你还记得不?我还脱过他裤子,那时候你跟人家挺好的,之后你出国了,我们搬家了,也没联系了,想想挺可惜的。”
沈放扒饭的勺子一顿,低声道:“凌君则。”
“对对对,名字一听就挺雅的,唱疁剧的!”
沈放接着道:“我前两天才遇见他。”
胡嘉乐瞪大眼,满脸诧异:“你遇见他了?他现在在做什么,还在唱疁剧吗?”
“嗯,开了个曲社,经营的不错。”
“他结婚了吗?”
“应该……没有。”
他在凌君则手上没见到戒指,而且他……不喜欢女人的吧。
胡嘉乐兴致盎然地提议:“有空我们几个重新聚一聚吧,都十几年了。到时候我给大家拍张照片,小时候我们就缺了这么张照片啊!”
沈放心说都不知道他愿不愿意来,但嘴上还是回道:“行,我跟他提提!”
两人吃过午饭后胡嘉乐又到沈放办公室坐了一会儿,聊了聊最近接到的几笔单子和各自的生活趣闻,大概两点多的时候胡嘉乐说下午还有个活儿就起身告辞了。
办公室只剩沈放一个人后,他重新拿出之前放进抽屉的合同,甲方那边已经签好字盖好章了,剩下只要快递给凌君则就行。
沈放手肘撑在桌上,十指相叉,满脸深沉。
要不还是亲自送过去吧,以示郑重。
考虑了将近十分钟,他骤然起身。
“ada,我要出去一下,有事打我电话。”沈放穿好外套风风火火就出了公司,惊呆一众员工。
员工a:“我去我就说他肯定谈恋爱了。”
员工b:“可怕的爱情,竟然能改造工作狂!”
ada身为总经理秘书,自然不会在背后乱说老板八卦,高冷地瞥了眼众人:“很空吗你们?”
一群人闻言立马作鸟兽散,复印的复印,去茶水间的去茶水间。
等沈放理智回笼的时候,他已经拿着合同站在了凌君则的片玉社门口,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这条马路是疁城有名的老洋房一条街,沿街都是有百年历史的老洋房,不过大多现在都不住人了,改对外出租。
片玉社所在地是幢砖红色的老洋房,从院外往里看能看到尖尖的顶和栅格状的窗户。沈放按了按门铃,一会儿大门边开了扇小门,出来了一个穿红衣服的小姑娘。
“你找谁啊?”
沈放冲她晃了晃手里的快递壳子:“我是来送快递的。”
小姑娘将他从头打量到尾,明显不信:“你骗我,哪有送快递的穿得你这样的。”
沈放笑了:“快递员就不能注重个人穿着了?你要是不信可以进去问问你们的凌社长,问他是不是在等一个快递,我保证你还会开门让我进去的。”
小姑娘看了他一会儿,让他等着,将门关上进去问人了。
沈放站在门口轻松自在地把玩着快递壳,等着对方重新给他开门,这一等,就等了十几分钟。
期间他站在门口抽了三根烟,来往路人纷纷对他行注目礼。又等了会儿,实在等不下去了,他将第四根烟塞回烟盒,终于忍不住拿出手机拨打了凌君则的电话号码。
“喂。”
沈放耐着性子道:“凌先生,我现在在你们曲社门口,你能给我开个门吗?”
“哦?你来做什么?”对方似乎想要用他那冷淡的语气表现惊讶,但沈放一听就知道他是故意的,他明明就知道他等在外面!
“送合同。”
“为什么不用快递。”
“这样才能显出我的诚意。”
“把合同从门缝里塞进去就行。”
“我还想请你吃饭。”
“不……”
在他要毫不留情地拒绝之前,沈放先发制人:“凌先生,我们现在是工作伙伴,我要求和你吃一顿饭了解下曲社的运营情况,也不过分吧?”
凌君则当真思索一番,可能也觉得他在理,于是道:“你进来吧。”
挂了电话过了几分钟,那个红衣服小姑娘就又出来了。
“我说你还会给我开门的吧。”沈放冲她笑。
小姑娘翻了个白眼,让开一条道。
沈放进了大门,发现里面别有洞天,竟然有个相当中式园林风的院子。小桥流水,还有个凉亭,虽都是缩小过的,但也别有一番韵味。
小洋房正门口顶上横了块有些破旧的牌匾,上书“片玉社”三字,落款沈放看了眼,发现是凌君则。再看那三个字时就越看越眼熟,越看越是以前帮他写过作业的字迹。
小姑娘以为他是看字看呆了,就说:“好看吧,我师兄书法可好了。”
“你师兄?”沈放对这个称谓有些好奇。
“对啊,我是他师妹。”
沈放问:“你也是传习院出来的?”
小姑娘摇摇头:“不啊,我和师兄一起在我爷爷那边学戏。”
沈放又问:“你爷爷是谁?”
“我爷爷是谷云尧,曾爷爷是谷晓川,我叫谷裳。”小姑娘似乎颇为骄傲,说着还挺了挺并不明显的胸`部。
前两天才刚被人科普过前两个名字,所以这次沈放没再丢脸地问出谷云尧和谷晓川是谁这种蠢问题。
“你唱旦角的吗?”
“我唱坤生,就是女小生。”谷裳一路领着沈放在迷宫一样的洋房内部穿梭着。
“那你很厉害啊。”
“我师兄才厉害。”语气里满满都是对凌君则的崇拜。
两人来到凌君则的办公室前,谷裳敲了敲门,探了个头进去:“师兄我人带来了,先去排练了哈!”说着留下沈放蹦蹦哒哒离开了。
沈放在她走后推门而入,先环视了圈办公室,发现布置的十分雅致,一桌一椅都充斥着旧时文人的清韵。
说是办公室,其实更像是书房。
特别是凌君则的书桌,一整张老榆木的,又大又宽敞,能摊很多东西的样子。此时他正站在桌前,低头专心运笔书写,笔锋流畅,一气呵成。沈放其实有点想凑过去看他在写什么,但又怕惹对方不耐,只好找了把椅子远远坐着。
他没事做,打量完了家具,唯有去打量此间主人。
凌君则少年时美得有些凌厉,往往让人有种难以亲近之感,现在倒是没那么多棱角了,整个人气质都温润不少,如同一块质地优良的璞玉,历经岁月,终于被雕琢成了无处不美的完美艺术品。
艺术品光看也是让人赏心悦目的,而且这无关男女。
沈放盯着对方瞧了老半天,从眼睛欣赏到鼻梁再到嘴唇,连修长有力的手指都不放过,终于看得凌君则受不了抬起了眼。
他虽然什么都没说,但眼神已经说明一切——大写的嫌弃。
沈放干笑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