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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自七岁等你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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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自七岁等你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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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自七岁等你
作者:阿桡
文案
我自七岁等你
花开了又谢
人去了又回
可是,我爱的人
你什么时候才会回过身来
回过身来
看我一眼
看我最后一眼
深爱,会让人失去所有价值与荣耀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青梅竹马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梅绿开,程烨 ┃ 配角:杨菲 ┃ 其它:
v逆轨v 最新更新:20140124 20:56:17
我爱他,他恨我。
他站着是一幅画,坐着是一首诗,若是他对人笑上一笑,便是一杯醉人的酒。
他说:“梅绿开,我恨你。”
那时,他还只是个冲动的少年,眉目冷冷的,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嚣艳和薄凉,惊人的好看。
我却对他微笑:“程烨,那很好。你恨我,但是我不恨你。”
他大笑起来,摔门而去:“神经病。”
他很喜欢叫我“神经病”,似乎只有通过这样的渠道,他才能发泄他的不满和愤懑,所以我也就随着他高兴了。在家里面,他从不喊我的名字,他高兴的时候会嘲讽地喊我一声“程太太”,不高兴的时候便会叫我“神经病”,而在家里面,他几乎从来没有高兴的时候,好在我也不是太在乎。
“今晚你回来吃饭么?”打了几通电话,却还是没人接。我给他发了一条短信,一如往常的叮嘱:少喝点酒,早点回来,我在家等你。
他总是很忙,忙得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却也只是和我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我没有收回剩下的那副碗筷,沉默地坐到自己的位子上,安静地吃完了这顿饭。
喝完一杯咖啡后,我又在沙发上等了很久,他还是没有回来,也没有给我回短信。我有些困倦,站起来放下了半页窗帘,窗外是静谧的夜晚,夜色很好,清风朗月,很适合散步。我看了看时间,套上外衫,走了出去。
刚走出别墅小区,就看见程烨的凯迪拉克风一般呼啸着开了过来,冷风扫过肌肤,我冷得颤了一下。我总觉得他有些孩子气,即使他看起来是那么的年轻尖锐。
我不得不折回去,刚在他车门前停下,他的头就从车窗伸了出来,对着我冷冷道:“你神经病啊,这么晚了还出去闲逛,走路不看车,是不是嫌活得太舒坦了。”
他都等不及下车就将我训斥一顿,我对他笑笑:“你是不是喝酒了,我给你备了醒酒茶。”
他j□j一声,手指揉按皱着的眉头,有些不耐烦:“扶我上去。”
我准备去扶他,他却又将我一把推开,盯着我:“不用你管。”
我拿起他的衣服,追了上去。
我的生活都是以他为中心,我的表姐曾经对我冷嘲热讽:你这一生最大的事业就是爱他,真是好大的野心。
我就是这样,明明命比纸薄,却心比天高。
他的冷漠,别人退避三舍,我甘之如饴。只因为,我爱他。能够看着他,陪在他的身边,我就非常满足。
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无论是外貌,还是能力,所以,我无法自拔。都说,自己缺失的东西,就想从人生的另一半身上实现,很好,我们完美的互补。
我有多平凡,他便有多出色;我有多单调,他便有多繁华;我有多热情,他便有多冷漠;我有多爱他,他便有多恨我。
我们是两条平行线,却偏偏相交了,所以,我注定得忍受轨迹偏离的诅咒。
他睡着的时候,我总是能感觉得到他所有的疲惫,只是我不能安慰他,即使他很需要被安慰,被柔情包裹,可惜我不能,因为他需要的不是我的安慰,我的安慰只会让他更加厌烦和疲倦。
睡到半夜,他醒了过来。他的睡眠很好,只是半夜的时候习惯喝上一杯水,我嫁给他之前,是个睡眠很沉的人,自从嫁给他之后,睡眠就浅了,他一醒,我也就醒了。
我给他倒了一杯水,等他喝完躺下,我却失眠了。
熹微的天光透过半开的窗户照进来,给他的脸蒙上一层薄柔的光晕,我痴迷的看着他,只有这个时候,他才不会对我冷漠,我想摸摸他,却又不敢。
是的,我怕他,这种害怕并不是因为语言和身体的暴力,而是因为他的漠不关心。
我是怎么嫁给他的,是因为我的父亲,也许对比起我来,他更恨我的父亲,还有他的父亲。
这场捆绑的婚姻当中,他是受害者,被胁迫的人质,而爱上仇恨自己的人质,绑架者无疑是悲哀的。我最好的朋友说,像程烨这样的男人,是不可能患上斯德哥尔摩症的,你不会幸福的,绿开,离开他吧。
可是,我离不开他。
早上,阳光还未照进来,他不在。他不喜欢吃我做的早餐,即使是我做了他最喜欢吃的,他也不屑于看上一眼,好像我是一种毒药,让他的人生无可救药。但是我还是乐此不疲的做,日日如此,因为万一他要吃的话,而我没做,那便是我做妻子的失职。为了这几千分之一的几率,我没有放弃过一个早上。
“愣着干什么,赶紧去做点吃的,我饿了。”他从厨房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一杯牛奶,我有些失神,然后赶紧收拾:“你今天不上班么?”
“怎么,我不上班,你不高兴”,他嗤笑。
“不。。。没有,我很高兴,那,你想吃什么。”
“神经病”他看着我惊慌失措的样子,估计很好笑,他很不屑的笑了起来。然后他向我摇了摇杯子:“随便。”
我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与他商量:“我给你做饭好不好,我昨天新学了两道菜,是你喜欢吃的。”
他打开电视看新闻,悠闲的躺在沙发上,没有吭声,我知道这就意味着他答应了。
我把饭菜摆好,然后叫他吃饭。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若有所思的样子。我脸一红,问他:“是不是脸上有脏东西?”
他哼了一声,道:“你真的是一个没有追求的女人,我就在家里吃个早餐而已,你就高兴成这个样子。”
我抿嘴笑:“是啊,我很高兴。”
这顿饭,开始的时候,吃得很高兴。我做的菜,他也许不会吃,但是从未挑剔过。
只是,饭吃到一半,我问他:“今天不用忙么,有什么打算吗?”
我不该问的。
他笑起来,扫了我一眼,带着玩世不恭的冷漠,道:“怎么,你要管我?”
“不”我低下头去,“我只是问问,你很少有在家休息的时候。”
“你想知道的话,我就告诉你,我今天要陪杨菲出去,她是这个项目的代言人,我要带她去外地选景,刚好,今天是她的生日,公司为她举行了一个生日晚宴,要给她过生日。”
我抬起头,看他,笑道:“那很好啊。”
他顿时就不高兴了,盯着我道:“你有病吧。”
“不是,程烨”我一如既往的笑,道:“你既然高兴那你就去吧,我要的并不多,只要你最后回家,那样就行了。我也不能阻拦你,我没那个能力,更没有那个魅力,何况,如果那样能让你得到快乐,你就便去做吧。”
他笑得很张狂,带点孩子气,语气却是冷冰冰的:“很好,你很有自知之明,变得聪明了。”
我除了他,什么都没有,我能怎样挟制他?
我停下筷子,看着他,踌躇一会儿才道:“程烨,我想与你商量一件事。”
他头也不抬,只是“嗯”了一声。
我继续道:“欧叔叔介绍的那个学校前天给我来电话了,昨天我过去面试,他们让我过几天去上课。”
他的饭已经吃完了,看着我,嘴角上挑,有一种残酷的美和凉薄的媚,他道:“怎么,我养不了你么?不想在这个家待就出去,不要给我出去丢人现眼。”
每一次,我提出要出去工作,他就是这个样子,我用婚姻绑架他,他就用家庭囚缚我,有时,我想,他大概是在报复我吧。因为他不得自由,所以我也不要想好过。他却不知道,他不快乐,我又怎么可能高兴得起来。我怕他生气,因为这意味着这桩婚姻连最基本的和谐都无法完整。
由爱故生恨,由爱故生怖,他恨我,不是因为爱,我害怕他,却是因为爱。
“我不是。。。”我尝试辩解,道:“我在家很无聊,我想找点事情做。”
我除了日日等他,年年等他,守着这个他回也匆匆去也匆匆的家,我的世界,一片荒芜。
其实我完全可以这样说:我一直在家等你,但是你几乎是不愿意回来的,我的精神很空虚,所以我想要生活充实一点。可是我不会说,我不会告诉他,我等他,等了他多久,正如他明明知道我爱他,却永远不会说出来一样。因为我的心甘情愿,所以他心照不宣的戳我的痛处,无所顾忌的说恨我。
“呵,想找点事做?你不需要做什么,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这个世上,没有我做不到,只有你想不到。”
我知道,他不仅仅是在骄傲,他更多的是在嘲讽我想象力的贫乏和安贫乐道的狭隘。我想要的,只有一样,他如果乐意的话,随时都可以给,但是他不愿意,他会给别人,就是不给我。而其他的,再好,我都不需要。
“你爸不是还给你留了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吗,你就是躺着每天也有成百上千万的收入,你还有什么好抱怨的。该有的你都有了,不该有的你也占了,不要太贪心,程太太。你这种乖乖女,就应该呆在家里,外面的世界太危险,还是不要乱闯的好。”
我从小到大,就是标准的乖乖女,他曾经嘲笑我,你除了学习成绩好,还会什么?社会上没有追求没有本事的人才会去做老师,你这样的人去教书,只会误人子弟。
他嚣张起来,也是非常好看的,他是那种带着侵略性的俊美,十分打动人心。我顿时就妥协了,让步道:“那我去小学好么,小学不会像高中那么累,一天也就两个小时的课程,我上完课就回来,也不会耽误家里的事情。”
他冷冷道:“你听不懂我在说什么是吗?你不想要这个家就算了,反正我也不稀罕。”
我不说话了,然后我开始收拾碗筷,道:“你不喜欢,我就不去,你别生气。”
他准备出门,我把熨好的衣服递给他,我看着他,带着期待:“那你晚上会回来么?”
他皱眉,道:“去挑一套衣服,晚上我来接你。”
“你要带我出去?”
他说这样的话,就是要带我出去的意思。
他面无表情,我却笑了起来。
他唇角勾起来,然后向我勾了勾手指,我便乖乖地走过去。他的身影笼罩了我,即使相对这么多年,我在面对他的时候,还是习惯性脸红。他微微低下身子,抬起我的头,我不敢看他,眉眼低垂。
他冷笑一声,从我身边走过去。
我已经习惯了。
v冷园v 最新更新:20140124 21:08:29
杨菲是个很美丽的女人,知性,优雅,高贵,温柔,美丽,纯粹,会跳典雅多情的芭蕾舞,也会热烈明朗的弗朗明哥;会弹古雅清正的古筝,也会流丽舒畅的钢琴;会画画,有见识,聪明,开朗,没有那个男人能抗拒她,连程烨也不能。
她是天上的一轮明月,众星拱垂,我呢,只是一片不起眼的绿叶,永远开不出璀璨的花盏。
她像个高贵的公主,穿梭在会场,言笑晏晏。
她弹奏的是莫扎特的小夜曲,穿着纯白色镶钻曳地长裙,头发用一根宝蓝色的缎带挽了起来,漫不经心的纯真诱惑,钢琴上是他送给她的一束香水百合。
到处都是人,我踩着高跟鞋,挽着他,到处都是人,我被挤到人群之外。
钢琴曲完毕之后,她站起来,很多人向她殷勤邀舞,她一一礼貌的拒绝,笑得甜美而妧媚,大方得体而又给人留三分遐想,最后,她走向了人群中最出色的男子,那是我的丈夫,是我的爱人,是程烨。
我不顾一切的拨开人群,冲到最前面。
大家都叫我:“程夫人。”却没有人过来招呼我,因为他们都知道,我不得宠,虽然我有凤冠,但是她才是他心里的正宫,我是红颜未老恩先断,她却是万千宠爱在一身。
他对我的厌恶,竟是如此的昭然于世人,不留余地的晦涩和难堪。我不是他心尖上的人,不是他梦里的人,不是他眼中的人,我只是开在路边的绿叶,再蓬勃盛大的爱意也挽留不了哪怕半步的踟回,只有那些鲜花,她们生来就是要被追求的、被呵护怜惜的,享受尘世的幸福。可是,那都算了,至少我还在他身边,我那么爱他。
我除了爱他,什么也不能做。而这爱,正是他所恨的。
我更委屈了,也更愤怒了,我是多么的悲哀。
到处都是百合花,我几乎都要窒息了,头晕目眩,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帝王带着他的爱宠在辉煌的灯光下相拥、旋转,他们是那么的默契,耳鬓厮磨,肩腰轻擦,意味深长的暧昧,他们的手指绞缠变幻,无尽的欢喜妖娆。
我几乎跌倒,我在人群中,孤零零地看着他们。
他没有回过头来,没有看我一眼。
我拼命拉扯自己,心里却有一个声音疯狂的敲打自己,我问他:“为什么不回过身来看我一眼?”
我掩住口鼻,大口大口的呼吸,心肺几乎要炸开,一个劲的咳嗽。
就在这时,所有的音乐停下,灯光打开,照在杨菲身上。我看见程烨从一个红色的礼盒里拿出一条项链,深邃蓝,心的形状,像极了《泰坦尼克》中的海洋之心,水晶璀璨夺目,中心是一朵栩栩如生的百合花。他为她戴上,她笑得仿佛整个世界都开了花。
他的侧影温柔俊美,嘴角噙笑,眸光深邃,整张脸生动无比,平日的冷漠不羁化为骄傲沉稳。他像一个国王,高高在上的掌控一切,掌控着他的臣民,他的爱情,他的婚姻,我只能卑微的匍匐。
周围的人发出一阵阵欢呼声,然后就是潮水般的掌声,因为高贵的公主泪盈于睫,拥抱住了国王。
周围的人起哄:“亲一个,亲一个。。。”
我呼吸急促,却挪不动脚步。我的腿骨发软,汗水涔涔,我恶心。
“小开”我醒过来时,已经是在会场之外了。
“喝点水”欧叔叔给我递过一杯水,我一口气喝完,感觉舒服多了。我抓了抓头发,不好意思的笑道:“抱歉,欧叔叔,麻烦你了。”
“这么见外做什么,你身体没事吧,多注意休息,你看看你瘦成什么样子了,你爸爸看见你这样,不知道要多难过。他最宝贝的就是你,走之前唯一舍不下的就是你,你这个样子,他做的,不就是白忙活一场。”
我低下头去,不知道该怎么回话,他说起爸爸,我的鼻尖顿时就酸了。
“你这孩子,从小就这样,太能忍了,也太懂事了,什么都不说。”他又给我倒了一杯水,我握着不动,整个人沉默又可怜。
欧叔叔是我爸爸相交多年的好朋友,我只在饭局上见过他几次,他出身乡野,白手起家,对人很是慈和,他的声音,让我想起了父亲。
“好了,我也不说你了,你自己多休息,程烨他忙完了应该就会过来接你,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以后有什么事就联系我,我能帮得上的一定会帮你。”
我低着头,不发出一点声音,欧叔叔拍了我的肩膀,叹了口气。我听见他走远的声音,终于再也忍不住,趴在沙发上哭出声来。
晚风一吹,我觉得冷,坐在那儿发了一会呆,平复心绪之后,我就离开了。
我没有再进去会场,我不能质问他,你为什么不那样对我,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如果我这样问他,他一定会连轻蔑都懒得给我,然后对我冷笑:“这是你自找的。”
我是自找的,在他面前难过,那是自虐,是咎由自取。
我漫无目的的走下去,虹霓闪耀,车水马龙,歌舞升平,无处是我的安宁。
路过天桥的时候,有人正在唱歌,沙哑低回的嗓音,在浮躁喧嚣的尘世中,有一种被磨砺过的纯净和沉静,仿佛岁月回归美好的往昔,情窦初开那年,我在街头遇见你,怦然心动。
我站在他旁边,他弹着吉他,低低地唱,很忘我。除了我,没有其他观众,但是他很陶醉,闭着眼睛,下巴微微扬起,脚尖一下一下点着拍子,落拓不羁的面容上是平静淡然的笑,微卷的长发散落在肩上,很是潇洒。
一曲完毕,他没有睁开眼来,而是倚在栏杆上,头往后仰,深深地呼吸,胸膛起伏,有愉悦的笑声在夜空中低低响起,很放松。
我往他的琴盒里放了十张一百的,程烨说的对,我是一个有钱人,那么,我为什么不能做我想做的呢。
“小姐,你还有钱打车回家么?出租车是不能刷卡的。”
我惊讶地抬头看他,他的头颅向后仰,从一开始就没有看过我,他的声音很愉悦。
我笑起来:“不,我走路回去。”
“那么,谢谢你。”
“我也要谢谢你。”
“那我们是平等的了。”
“你的汉文说的很好。”
“因为我的父亲是个中国人。”
“那你的母亲一定长得很漂亮。”
“哈哈,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么?”
“不,只是我的逻辑是乱码的,你可以当做笑话来听。”
“小姐,这么晚,你还不回家么?还是你是个伤心人,想要在夜晚流浪。”
“不,我有家,我是要回家的。你的歌很好听,你的声音也好听。”
“我不想谢谢你,因为很多人都这么说。”
“你是一个流浪者,那么你晚上住在哪儿?”
“不,我只在白天流浪,晚上我也是有家的。”
我很好奇,问他:“你白天到处流浪,晚上就回去,有人在家等你么?”
他突然身子向前一跳,过长的额发遮住眼睛,只依稀可见闪烁的眸光,他唇边的笑容,带着戏谑。
我吓了一跳,向后退一步,差点摔倒。
“哈,原来真的是一个小姑娘。”
我很气愤:“不,我已经有丈夫了。”
他眨眨眼,道:“是么,可是你没有一点女人味,你的男人,是不是不行啊。”
我脸一红,反身抬脚就走。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只是看你看着很亲切,真的,我就只是想逗逗你。我是教徒,我可以对上帝发誓,我真的不是要侮辱你或是欺负你。”
我回转身来,走到他面前,脸红道:“请不要开这样的玩笑,他很好,什么都好。”
他乐了,笑得露出八颗雪白的牙齿。
“和你挺聊得来的,这样吧,我可爱的小姐,为了弥补我的粗鲁和冒犯,让我为你献上一曲,你想听什么。”
我想了想,道:“那你给我唱一首《the shape of y heart》吧。”
“你很喜欢大叔和萝莉的爱情啊。”
“不,我只是喜欢爱情。”
他笑起来,非常的干净,修长的手指弹奏出一串流畅的音符,我靠在天桥的栏杆上,头向后仰,闭上眼睛,风吹起我的长发,雨丝落在了眼帘上,冰冰凉。
他的声音像雨水一般响起来,一幅幅画面忽远忽近,晦暗不明,却又异常清晰,所有的画面中,浮现一个人的身影,那是程烨,我爱了很久很久的程烨。
“。。。。。。while the ory of it fades。。。。。。x”
马婷达对杀手莱昂说:“我已经足够成熟,我只会老去。”
十七岁的尾巴,订婚宴席上,我如今天的杨菲一样,万众瞩目。虽然我还未成年,但是我的人生是可以看得见的辉煌灿烂,所有人都在祝福我,我被甜言蜜语所包围,那个时候,我像个被上帝优待的公主。
可是,那天,程烨却没有出现,先前祝福的客人一拨又一拨的散去,人来如潮,人去如汐。
我等着他,倔强地坐在那儿,就是要等他。直到午夜过去,爸爸和程烨的父亲吵架。
那天晚上,我次失眠,睁着眼望着天花板,眼泪没有流出来。
我安慰自己:他只是现在不喜欢我,日久生情,我对他好一点,再好一点,他慢慢也就喜欢我了。
第二天,他带上订婚戒指,来到我家,却并不是道歉,而是将订婚戒指扔到了我的脸上,然后笑得凶狠又薄情,对我冷声:“梅绿开,我会娶你,放心,你将会成为风光无限的程太太。但是我这一辈子都不会爱你,我要让你一辈子都活在痛苦中,眼睁睁看着我爱别人。”
他的额头上还有被重物砸中的伤,嘴角的伤口裂开,血丝游弋,但这无损他的俊美,反而为他增添了一分年轻的妧媚。
然后,他扬长而去。
爸爸将我的头死死按在怀里,次,我看见从来高大威严的父亲抱着我哭出声来。我迷茫得不知如何是好,又是害怕又是无助,只是眼泪一直掉一直掉,可能是那天的眼泪掉得太多,所以,后来,我总是笑,没有眼泪,即使他再怎么伤害我。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看着莫名其妙就对他微笑的我,总会冷漠而不屑地叫我:神经病。我不会生气,也不会感到难过,我只是觉得很遗憾,他也许可以叫我一声“傻子”,那样,要亲昵得多,那样我会很高兴的,可是他永远不会对自己讨厌的人慷慨,所以我没有那个幸运,我了解他,也很自知。
我在十七岁的时候,在我和他的订婚宴上等他的时候,我就已经成熟了,但是我还是会幻想,幻想他有一天会回过身来看我一眼,但是我等了那么多年,我不知道我的心是不是开始苍老。
爱和时间,都是容易让人变老的东西,唯有死亡,才能让人永远年轻。
而在有生之年,我是那么的眷恋他。
“。。。the ask i wear is ohat”s not the shape of y heart。。。。。。”
马婷达问莱昂:“生命如此艰辛,还是从来如此。”
“从来如此。”
20岁的时候,我嫁给了程烨,用他的话来说,是我嫁给了程家,而不是他。
那是一个春天,万物复苏,花开大地,一派欣欣向荣,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好。我步入礼堂,身边没有父亲。
我的父亲,在两年前,走得匆忙而决绝,他将我送入程家,送到我爱的人身边。
他走得时候没有跟我告别,留给我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和一大笔遗产,我却连他的面都没见过。他们说他穿着我妈买给他的一件蓝色衬衫,没有挣扎和愤怒,平静的离开,却轰动而悲壮。我从学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化为灰烬了,他不见我最后一面,也不让我看他最后一眼。
天宇集团是父亲和程烨的父亲一手创办起来的,为什么在如日中天的时候,他却抛弃了我,义无反顾的奔赴死亡?外人讳莫如深,我却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了一点消息。当时天宇集团爆出财务黑幕,刚好遇上新官上任,于是,天宇集团便首当其冲,成为众矢之的。
父亲一力承当,他做出了牺牲,为了天宇,也为了我。
我不知道他和程家达成了什么样的协议,却也知道,程家会突然解除和杨家的婚约,接受平凡无奇的我当他们家的媳妇,绝对不是没有条件的。
父亲留下遗书,揽了所有的罪。
他是那么的聪明,没有给别人留下任何破绽,他是那么的伟大,却有我这样一个女儿,什么都不能为他做,只能按他为我安排的路,一步步走下去。
我曾经问父亲:有我这样的女儿,是不是很失望?
父亲对我说:你很好,别人也许比你聪明,比你漂亮,比你讨人喜欢,可是别人不是我的宝,你却比我的生命更重要。我的女儿不必太聪明,太聪明累得慌,只要每天简单开心地活着就好。
他说,姑娘,你爸是个粗人,但是爸爸爱你。
那是他坚持让我离家和同学出去玩的前一个星期,非得拉着我谈话,那是他唯一一次对我说他爱我。
他是那么的认真,认真的我忍不住笑他琼瑶附身。
我穿着雪白的婚纱,走向程烨,走向我这一生唯一的一次爱情。
上帝说,人都是有罪的。也许,我的幸福,便是原罪。
他的表情冷漠,嘴角含一丝讽刺的笑,像一根针扎在我的眼里。
婚礼上全是郁金香,我坚持。别人都觉得我执拗不可理喻,大小姐脾气,我不说话,就是不要百合,不要玫瑰,我说,父亲喜欢郁金香。
他牵着我的手,为我戴上戒指,钻石的光芒闪得我眼睛都疼起来,我却笑得无比灿烂。
当婚庆主持说“新郎可以吻新娘”的时候,他没有动作,于是,我伸出手指,勾住他,对他轻笑道:“如果这是你的初吻,那么你给了你的妻子又有什么要紧?如果这不是你的初吻,那么你给你的妻子一个吻又有什么关系?”
最后,他吻了我。他的唇滚烫,他的牙尖利,我的舌被他咬伤。然后,我说不出话来。
从此之后,我成为他的妻子。我们家里没有我的照片,因为他不是很喜欢看见我,而我是个识趣的人。
他说没有自知之明的人像小丑,他的妻子,可以不聪明,但是不要愚蠢。
v深爱v 最新更新:20140124 21:09:33
欧里庇得斯说:爱得太深,会让人失去所有的价值与荣耀。我不知道,我还有什么可以失去的。
我总是笑,不管有多难过,因为我已经不知道什么样的悲伤才可以哭。
蜜月的时候,他带我去了日本。这个樱花和温泉盖野的国度,有情致缠绵的古调,也有生动新鲜的短叹,是情侣休假的好去处。他会说一口流利的日语,他的风姿,总是让少女停足顾盼。他经常把我抛在旅馆里,然后和他的那些朋友四处游玩。我是个路痴,语言不通,只能在旅馆里等着他。
有一次,他很晚还没回来,手机也打不通,我怕他出什么事,即使,我知道,以他的本领,绝不会有什么事,但是我就是坐不住,出去找他。结果,我迷失在名古屋的街巷之中,我找不到回家的路。最后,还是我求助于警察,他才找到我。他当时非常生气,对我吼道:“你除了会烦我,还会什么?”警察对他说:“你的妻子一直在找你,她其实很害怕,你不能这么对待她。女人像樱花一样娇嫩,你如果不好好珍惜,花落了,就什么也没有了,你将来会后悔的。”
我心尖发疼,闭上眼睛,却听见他的冷笑:“你放心,她不会这么快就凋零的,鲜花从来活不过绿叶。”
是啊,绿叶怎么可能会有花期,这本就是个谬误。
回到旅馆之后,他要去泡温泉,我坐在他身后,请求他:“程烨,如果你不爱我,那么,也不要伤害我,好么?”
他泡在温泉里,水雾缭绕,容颜如玉,他道:“你想要弄虚作假的爱情,我不会,婚姻本来就是残酷的,路是你自己选的,你能怪谁,你现在觉得委屈了,后悔了,可惜已经晚了。”
我被他一把拽到水里,狼狈不堪,我掬起一捧水,往脸上泼去。然后,烟消云散,我又笑起来:“那很好,程烨,我不后悔。”
他的挑衅总是会被我软绵绵的脾气给磨掉,这让他非常无力,有些时候,我知道,他甚至有一种要冲过来掐死我的冲动。
他沉默了,阴鸷的目光盯着我,然后他压过来,我抱紧他,接着便是你死我活般激烈的交合。
他恨我,但是他却不能把我如何,这让他感觉自己很无能。
我爱的无能,他恨的无能,我们的人生,都是一般的艰辛,像佛前的一段路,泥泞悲苦,尽是芸芸众生。
“。。。and i told you that i loved you ;you aybe thk theres s 。。。”
马婷达对莱昂说:“我爱你,莱昂。”死亡来临之前,莱昂都不相信。
程烨知道我喜欢他,但是他抗拒这种喜欢。他对我说:“你死心吧,我是绝不会喜欢你的。你也不看看,你身上哪一点能让我喜欢你。你没做错什么,但是你也不讨人喜欢,我娶了你,已经是最大的让步。不要再天真了,什么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什么细水长流日久生情,别做美梦,书上写的,哪一条能做人生的信条,只有愚蠢的人才会相信。”
我只能告诉他,即使他不相信:“我没有做梦,我只是做我想做的,你想不想要,那是你的事,我愿意怎样,那是我的自由,不要剥夺我最后的自由,求你。”
他总是很容易就被我激怒,其实我什么也没做。他不是个容易发怒的人,但是,他对我就是很容易情绪激动。我不知道我到底应该怎么做他才会高兴,我爱他,这没法改变,就是他,也没有办法。他厌恶我对他的爱情,这让他感到十分的窝火,即使我从未对他说过我爱他。
2006年过年的时候,我们回了程家。程烨是程家第三个儿子,他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我十分拘谨,因为他们家的人都是人中龙凤,聪明睿智,落落大方,他们谈笑风生,我却安静的坐在一边,显得格格不入。
当时,我只恨不能躲进厨房,因为两个嫂嫂开始比拼自己的才艺和见识,而我除了厨艺,实在没有拿得出手的。他们家的人都不是很喜欢我,除了程烨的长兄程煜对我表示过客套的问候之外,其他的人都是把我当做空气一般的存在,所以我往年都是在和程烨在家过的。
程烨的小妹还是一个十岁的姑娘,粉雕玉琢,姗姗可爱,在她要求我把父母留给我的玉坠取下来拿给她玩而我坚持不肯的时候,指着我道:“你这个寄生虫,我们家不欢迎你,你出去,我们都讨厌你,你为什么要来我们家,赖着我哥哥,你不知道我哥哥有多讨厌你,我们有多讨厌你吗?你这个坏女人,给我滚出去,再也不要来我们家了,我们全家都讨厌你,妈妈说你就是个丧门星。”
我愕然,傻了一般看着她。
我死死抿紧唇,牙齿却无法压制的咯咯颤抖,心口纠痛。
程烨从阳台冲下来,抓住小姑娘就给了一个耳光,小姑娘顿时吓傻了,然后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我坐在沙发上,却站不起来,我怕我一动,就会跪倒在地上,像雪山一样崩溃。
程烨冲过来拉我,我看着他,也没有哭。他搂我在怀,脸如寒冰,对着面色铁青的公公婆婆冷冷道:“她是我的女人,你们看不起她也就是看不起我。到底是她是寄生虫,还是你们是寄生虫,你们自己心里有数。当初既然答应了,就不要出尔反尔,表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你们今天还能舒舒服服的坐在这儿,挥金如土,潇洒度日,应该感谢的人是谁你们最清楚。我们之间的账我们自己算,用不着你们惺惺作态,你们搞明白,程家欠她的,我会补偿,她却从来不欠程家的,你们这样,当真是让人看不起。”
程烨的弟弟也被吓住了,低声嘟囔一句:“小孩子嘛。。。至于这么生气么。。。”
程烨冷笑:“小孩子也是教出来的,既然被教的这么失败,那我就代为教训一下,总好过将来被别人打。”
大厅里只有小姑娘的哭声惊天动地,其余的人都屏声静气,我的世界只剩下他的声音。他平常在电视杂志上,给人的感觉是坚毅沉稳、英俊潇洒,大气,行止恰到好处,实则,只有我知道,私底下,他的性格又尖锐又无情,冷冰冰带着刺,不给人留余地,也不给自己留退路,有时狠,有时又很孩子气,像一头豹子,一旦有人侵犯他的领土,便不把对手置于死地不罢手。
我的身子一轻,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他像一片冰冷的水泽,也许冷酷,却也纯粹。
他抱着我,走出程家,决绝无情。
自此,他和程家的关系更加紧张,几乎不相往来。
那天下着大雪,我冷得不像话,脸色发青,躺在车后座,身上盖着厚厚的毛绒毯子,对程烨一遍遍道:“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他没有说话,我把毯子拉到头顶,世界一片黑暗。我昏昏欲睡,突然,一个急刹车,我差点从座位上滚落下来。我还没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便拉开后车门,一把掀开我的毯子。我死死攥住毛毯,盖住自己的脸,奇异的是,这次他没有坚持。
他狠狠踢了两下车门,我感觉车子几乎都被他踢得摇晃了一下,然后,对我狠声道:“请你记住,你是我程烨的女人,不要这么没骨气,连一个小孩子都能欺负你,我最见不得懦弱的人,不要再给我丢脸。以后无论是谁,只要伤害你,你就反击,管他是谁,打不过也要打,不然别人就骑到你头上去了。”
我突然扯开毯子,翻身起来,然后反身一把抱住他的腰。
我很想对他说:“程烨,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爱你,程烨,程烨,不要再恨我。”
但是我没说,因为我知道,他会说:“报恩也不要用这种愚蠢的方式。”
所以我不说。
我爱他,不会因为什么而改变,谣言和时间都不能改变。
声音戛然而止,我的思绪慢慢收回。
“其实我很不喜欢这部电影,这样的爱情具有毁灭性,所以适合幻想和观看,没有实际意义,也就是赚赚观众的眼泪。”他唱完了,然后很惋惜的笑起来:“女人总是会喜欢浪漫的悲剧,生活,却永远是一出悲剧的喜剧,啼笑皆非,无可奈何。”
“你不吸烟么?”我睁开眼睛,雨丝落进我的眼。
“不,我从不吸烟。”
“我还以为流浪的人都要吸烟呢。你可以不相信世界上有这样的爱情,但是存在不是以相信为前提的。就像,有些人,直到七十岁也不曾爱过任何人,而有的人,却自七岁开始,就开始酝酿爱情。你不相信,但是它们却都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
他转过脸来看我,似笑非笑道:“是么,有这样的爱情?”
我站起来,深吸一口气,道:“谢谢你的歌,我今晚,很愉快。”
他伸出手来,说:“交个朋友吧。”
我没有接,摇摇头,道:“我们不会再见,没必要的。”
他收回手,潇洒的笑了起来:“不错,若是有缘,必然再逢。”
我没想到我会耽误那么久,那人说的果然对,我不应该意气用事,我的包里只剩下卡和几块零钱,而现在已经是十二点了,公交车也没有了,我只能走回去。
为了抵御寒冷,我加快了步伐,可今天穿的鞋子跟实在太高,怎么也走不快,反而把脚给扭伤了。
我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钟了,屋子里一片乌黑,什么光亮也没有。
我没有开灯,脱下鞋,难过的蹲下去,他没有回来,他没有回来。。。他陪杨菲去了。
我用手指去擦大颗大颗的眼泪,可是它们源源不断,全都掉在我的手背上。
“啪”灯亮了,我愣了一下,反射性的抬起头来,然后就看见他在我的面前,逆光而立,挺拔修长,居高临下的睥睨,我脱口而出:“你怎么回来了?”
他看着我,五官深邃,一双乌黑的眼眸敛去所有的光芒,隐约有风暴搅扰的气息。
我赶紧解释:“我身上没带钱,打不到车,所以只有走回来。”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道:“这是我的家。”
我反应了好一会儿,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然后我揉了揉眼睛,道:“那你等到现在,饿了没,我去给你做宵夜,好么?”
他没有理我,回到卧室,把门关上了,我却很高兴。估计是我笑得太过得意,都没注意他又出来了,他倚在门框上,身躯裹在睡袍里,慵懒而性感,似笑非笑的看着我,手里是一支烟。
“神经病,笑够了没,你到底要不要来睡觉?”
我立即点了点头,开始收拾自己。
v浪子v 最新更新:20140124 21:10:28
凌晨三点钟的时候,我的电话铃声想了起来,我结婚以后,就没有人会在这么晚的时候给我打过电话,我一看,是个陌生的号码。
我看了一眼熟睡的程烨,轻轻揭开被子走出去接电话。
“你好,请问你是?”
一道甜美娇媚的声音从话筒传过来,我几乎拿不住电话,那个声音是杨菲,她说:“梅小姐,请你让烨接一下电话好么?”
我的耳膜嗡嗡作响,脱口道:“我是他的妻子。”
杨菲笑声都是那么的柔软,她道:“我知道。但是我找他有急事,他的手机我打不通,所以我只好打你的了,麻烦你让他接一下电话。”
我不理她,道:“所以你应该叫我程太太。”
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阴暗:“可是程太太,我更喜欢叫你梅小姐。梅小姐,请你快点好么?”
“可是他睡着,他看起来很累,如果不是工作上的事情,你们明天早上见面再说不好吗?”
“不,很重要,我就要现在。”
我几乎震惊了,她这是在对我撒娇还是在命令我?
我走回去,叫了一声“程烨”。程烨很快就睁开眼睛,直直地看着我,我心跳顿时漏了一拍。
“那个。。。杨小姐找你有事。。。”我有些结巴,话都说不清楚,我怕他。
他突然一把攥住我,翻身将我压到床上,对我肆无忌惮的笑道:“那么你想让我接还是不想让我接?”
我吞吞吐吐,不敢看他凌厉无情的眼,道:“你知道的。。。你是我的丈夫。。。”
他大笑起来,一把捞起我的头发,然后笑道:“如果我接呢?”
我闭上眼,脖子里全是他灼热逼人的呼吸,道:“无论怎样,都好。我改变不了你的决定,程烨,你明明知道,请不要逼我。”
他在我的嘴角狠狠咬了一口,然后大踏步地走了出去。
我听见他温柔的声音,真的很温柔,水一般,沙一般。
我呜咽一声,死死咬住被角。
第二天,我醒来时,程烨不在,昨天就像一场梦,逝过无痕。
因为本市在南方,所以春天总是来得特别早,三月的堤岸杨柳,四月的人间百态。
这儿的空气很好,所以我很喜欢在阳光特别好的时候出去走走。可惜我是个路盲,所以我不敢走得太远,也就是在学生时代经常逛的一些地方站一会儿,吹一会儿风,看看书,写写字。
这天,我在河边的一个小公园里,竟然遇见了那个流浪者。
他和上次不一样,穿着白色的衬衣和磨砂牛仔裤,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忧郁深沉的气质,十分的干净、熨帖。他的脸,东方气质非常浓厚,却又给人法式浪漫的颓废和遐想,肤色苍白,面容俊秀。
因为这片区域是旧区,大部分的居民都搬到了新区去了,所以这儿多是一些老人和小孩,青年人倒是少,除非像我一样悠闲。
“嗨,相信萝莉爱情的小妻子。”他很远就跟我打招呼。
我有些微的近视,眯起眼睛看了半晌才知道他是跟我打招呼,我边向他走去一边笑道:“你这是什么称号,不要乱叫,我有名字。”
他狡黠的笑起来,嘿然道:“我们果然是有缘分的,相信主,感谢主。”
我笑道:“我叫梅绿开,梅花的梅,绿叶的绿,开心的开。”
他伸出手来:“神谷七叶。你的名字很好听,是像梅花一样坚强,绿叶一样鲜活,开开心心过完一生的意思?”
我握了握他的手,笑道:“也许是让我即使做一片绿叶,也要开心的意思。”
我在他旁边坐了下来,道:“你看起来很努力的样子。”
他神秘一笑,凑近我道:“你相不相信,我能够通过人眼睛看见人的前世今生。”
我点头,严肃道:“当然,上辈子咱们不是搭档么?你收妖,我捉鬼,然后摆个地摊一起算命来着。”
他大笑起来,道:“你真有趣。”
我笑道:“今天我没带包,空荡荡就出来了。”
他很无所谓的样子,有些酷,道:“那有什么关系,咱们的缘分比什么都重要。”
我一本正经的对他道:“你们老师以前上课的时候肯定没有告诉你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他饶有兴趣的问:“什么事?”
“这个世界上最信不得三种人,上帝,女人,和流浪者。”
他摇摇头,道:“我们老师只告诉我们,有两种人不能信,一种是女人,还有就是流浪者中的男人。”
我们大笑起来,我问他:“你不是一个虔诚的教徒么,怎么能冒犯上帝呢?他可是你的衣食父母,精神食粮。”
他的眼睛在阳光下微微眯起来,道:“我说的也没错,上帝是个女人,虚无缥缈,经常撒谎,许下无数承诺却又食言,反复无常,有时善良柔软,有时杀人不见血,高高在上却又被众生惦记。”
“渎神是罪。”
“对神撒谎也是罪。”
“你这般诋毁他,小心今晚瘪着肚皮露宿街头。”
“不会的,我只是实话实说,食物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会珍贵,精神只有在空虚的时候才需要填充,所以我一日三餐进食之前都会感谢上帝的恩赐,心里空虚的时候会想着让上帝赶紧赐我一个灵魂伴侣。其他的时候,我既不饿,又不寂寞,我很充实,还要麻烦上帝做什么,他可是很忙的。”
我看见他的琴盒里只有零零散散一些碎钱,道:“你应该去热闹一点的地方,那儿人多,伯乐也多,养活自己应该不成问题。”
“你是在赞美自己么?”
“我也是在赞美你,要知道千里马难寻。”
“呵呵,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七岁就酝酿爱情的丈夫控,不要欺负我不懂汉文,我知道的东西,不一定比你少,我姐姐是一个中国迷,我又是一个姐控。”
“好吧,那也请你不要再叫我乱七八糟的名字了,我叫梅绿开。你今天赚得很少啊。”
他撇撇嘴,扬起自己的额发,道:“我不是纯粹为了赚钱的,一半是为了生活,另一半是为了高兴。”
“你还真随性,那你不怕没人来听么?”
“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咯。”
“你说我是鱼么?”
“今天我可没有放饵。”
“今天,我可以请你吃一顿饭。”
“不了,今天我能养活自己。”
“那好吧,我要回去了,你继续努力吧。”
“再见。”
“再见。”
回去的路上,我看见了杨菲,她踩着一双红色的高跟鞋,黑色的风衣,穿在她的身上,出奇的性感和合适,像一个禁欲的天使,无论什么时候,她都是那么美,她身边跟着一个身形高大的男子,带着金丝框眼镜,斯文儒雅的样子。她挽着他的手,意味不明的看了我一眼。
我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她对我笑了笑,唤我“梅小姐。”
我知道她是故意的,所以我没有反驳她,与她擦肩而过。
这一段时间,程烨忙得几乎焦头烂额,但是他的名声越来越大,最新一季的新闻杂志,无论是新闻版的,还是娱乐版的,他都是绝对的主角。他的成功我没有参与,他的辉煌我却一直都在见证,他是那么的出色,让我既骄傲又卑微。
但是,他却瘦了。脸上和身上都不明显,依然俊美不羁,依然高大挺拔,但是我就是知道。
一天晚上,他很难得的在家吃饭,我炒了几个比较清淡开胃的菜,他吃得似乎很愉快。然后他靠在沙发上休息,我走过去,踌躇道:“要不要我帮你按摩,我学了很久,手法已经很娴熟了,非常舒服的,你要不要试试?”
他没有说话,我便知道他这是同意了。
他的身上有淡淡的烟草味,还有些微男士香水的味道,他的脸褪去少年时代的柔润清秀,经过时间的雕琢,带有一种成年男子的坚毅和成熟,更具魅力。
风吹起窗帘,夜色静好。
我轻声道:“再忙也要顾好自己的身体,我知道事业是一个男人的第二生命,但是没有好的身体,第二生命再辉煌也只是为别人做嫁衣裳。这几个月,每次见你,都觉得你又比上次瘦了一点。你。。。。。。”
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他强势的吻封住了。我抱紧他,好让自己离他更近一点。
自那天之后,他更忙了。每次我从沙发上醒来,就看着他拖着疲惫沉重的身躯在门口,然后我起来去迎接他,他什么都不说,沉默英俊的面孔深邃完美,在灯光下像一个黑夜中的君王。然后每天早上,我便早早起来,送他出门,即使他还是不会吃我做的早餐,却会喝上一杯我为他温的牛奶。
我每天都无所事事,除了做饭等他,看他在电视上路面各种出席活动,连记者都比我见他久得多。因为他不吃,我也没什么胃口,所以经常会剩下很多饭菜。我们家有没有宠物,他不喜欢,所以我就一直没养,虽然,我一直很想要养一只黑色的猫,一只白色的猫,一条博美。
我把没有动过的菜用餐盒装起来,全都送去了河边小公园。有时是寿司,有时是日本料理,自己做的蛋糕、巧克力,各式甜点都给他装去了,偶尔也会带一些中国菜给他,熬的汤也会有他一份。
“你还会做寿司?”
“好吃吗?”
“非常好吃,和它的外观一样完美。”
“那就好,下次我还给你带。”
“你会的很多。”
“因为他喜欢吃,所以我就什么都学着做上一点。”
“他可真是有福。”
“但是他吃得很少,可能是我做的不地道吧。”
“非常地道,你家先生真是大大的损失。”
“你为了他,真是非常努力啊。”
我笑笑,不说话。
的确,我总是很努力,但是这世上又天生的人生赢家,就有天生的平凡人,所以我无法信仰天道酬勤。就像以前,我总是想着怎么样才能省一点、再省一点,这样,爸爸就不用工作的那么累了,不用为了我的人生不愁吃穿、为了给我以后找一个门当户对的丈夫、有一个人人称羡的人生而工作如狂。
可是,我没能改变父亲,父亲总是对我说,小开,你不要那么懂事,你应该学着去要求,你是我的宝贝女儿,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你要的,我总是高兴给,可是你从不要求,这让我觉得高兴的同时,也会觉得歉疚,所以总想要对你更好。可是,父亲,我不能要求更多,真的,我要求的是那么少。
我的努力,没有让我的父亲留在我身边,没有赢得程烨的爱情。所以,努力并不一定就能得到回报,有时,命运真实得像个孩子,他捉弄你,你却无可奈何。
v七岁v 最新更新:20140124 21:11:17
河边公园的杨柳栖了蝉鸣,桥下的水潴醒了蛙歌,夏天来了。
我爱在夏天傍晚的时候去那儿吹风,神谷还没有走,他剪了短发,俊秀如同少年。
他还在那儿唱歌,我和他越来越熟络,有时,我甚至会带点酒,靠在护栏上和他喝上一杯,谈天说地,有时什么都不说,各自想各自的心事。
很多朋友,在我结婚后,就散了,远了,只有三三两两的好友还会偶尔聚聚,只不过成家之后,大家聚的次数屈指可数,慢慢也就疏远了,不再联系了。他让我感到舒心,仿佛又回到大学时代和寝室里的那帮室友疯天胡地的日子。
时光渺渺,物是人非。
“你是打算长期都留在这儿么?”
“本来是这样的,现在却不得不走了。”
“为什么?”
“我可以认为你这是舍不得我么?”
“你什么时候走?”
“真无情,我不会向你告别的。”
“有缘自然再见。”
他抿了一口红酒,仰头看天,野性不羁的面容带着无法消除的忧悒,日本人骨子里的纯粹。
他道:“我次见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在人群中是那么的孤单,那种等待而漠然的姿态很像我妈妈。”
“哦,你这样说我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难过,因为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看起来已经老了,还是说你妈妈跟我一样年轻。”
他的喉咙里发出一串愉快的笑声,道:“不,你看起来很年轻很小,一看就是很乖顺的小女人小妻子,次看见你的时候我还以为你是一个大学生呢,那种把颓废当浪漫的大学生。但是你的神情却很。。。这样,用你们的一句诗来说吧,就是庭院深深深几许的感觉。。。你很爱笑,一个爱笑却是独身的人一般很容易对生活妥协,对爱情绝望,我的母亲就是这样的人。她像日本樱色的天空,温柔美丽,多愁善感,七窍玲珑,她是烟尘不染的林黛玉。”
“世外仙姝寂寞林。。。她是个寂寞的人吧。”
“她不仅是个寂寞的人,也是个薄命的人。”
“因为爱情么?”
“是,她等我父亲,等了十年,但是我的父亲却没有回来,所以她在十年之期的那天晚上,香消玉殒,带着满足的笑容。”
我不觉得忧伤,只是觉得费解:“为什么呢?她可以再等,有时候,等待是一个人的事情,因为如果不是心甘情愿,等待便没有意义。如果她失望,她可以放弃,不必舍弃生命。”
他的眉关锁起来,像是哀怜一朵落下的花:“她在那些年得了严重的抑郁症,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任何人能够进去,她已经不爱我们了,甚至是她自己,我的父亲就是她存活下去的信念,但是我的父亲却抛弃了她,他没有赴她的约,她选择死亡来延续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我摇摇头:“死了,爱情是无法继续的,因为一个人的爱情更多的是悔恨和惋惜,也不纯粹,这和她的追求也是背道而驰的,她这样,太傻了。死了,消亡了,什么都没有了,还不如活着,能够想念心爱的人,等着心爱的人,也是一种幸福。”
他看着我,然后凝视远方,眸光幽深,道:“我的父亲是不可能回去的,我父亲和我母亲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人,纯粹而疯狂,我母亲纯粹是因为她一尘不染,像世外之人,而我父亲纯粹是因为他本身就是千万红尘,不羁妖娆,他这样的人,活着要么就成佛,要么就成魔。我曾经非常的恨他,恨他辜负我的母亲,但是在我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却无法恨他,我在他的面前自惭形秽,我知道了母亲为什么宁愿舍弃生命也要在他心里留一个角落。那一刻,我想,我再也不能原谅他,因为,他本就不需要我的原谅。”
“这样的爱情真是疯狂。”
“是啊,用死亡来成全爱情。我的父亲当时笑着对我说,我只是成全你的母亲,她是为了爱情而死,不是为了我而死,她在死之前,是愉快的,喜悦的,甘美的。想想看,我若是和她在一起,她会慢慢看着我老去,脸上爬满了丑陋的皱纹,身上是肮脏的涎水,她对爱情的信仰会崩溃的,她太脆弱了。而我,你看见了,我不可能只对一个女人忠诚。。。我的父亲,是天生的尤物,他不可能只为一个人停留,他是上帝的恩赐,也是上帝的惩罚。”
我有些醺然,握杯的手指渐渐变热,道:“世上真有这样的人。”
“你相信?”
“我相信,就像我从七岁开始就喜欢一个人,你相信么?”
他抓了抓头发,像一只聪明的龙猫,露出天真的笑容:“得看你爱的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也许有人比他更好,但是我偏偏只喜欢他。
主说,那道门是窄的,那条路是长的。
七岁那年,我被我的父亲带去一个朋友家里做客,客厅里很多大人,于是,我便跑到楼上找个安静的地方背我明天要默诵的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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